液晶电视一半亮一边黑亮了黑亮了黑的,只开着也黑,放电视剧也这样,黑一下又亮了亮 亮一下又黑了,是怎么原因?

清晨,第一缕光芒穿透天镜,撒在一片艳红的山野上,闪耀出金色的光。寒冷的风沙沙吹过,带着凄冷的问候语,一片叶子被召唤而去。它飘向了万里晴空,盘旋,坠落,毫无目的地随风飘荡……它掠过寂静的野岭,来到喧嚣的城市,在乌烟瘴气中穿梭而过。在千姿百态的眼神只是过眼云烟,只有技艺高超的摄影师无意间将它列入记忆的画册。

风渐渐小了,直到停止。叶片飘落下来,无奈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一只只的臭鞋从它身上欺压而过,留下层层灰尘和不可补救的裂痕。终于,一辆轿车奔驰而过――在一股强烈的气流吸引下,重返云天,污浊的空气脱去了它鲜艳的色彩。最后,它被什么东西挡住了,是一块玻璃――一间破旧的公寓楼窗户上仅乘的一块玻璃。从窗户往屋内望去――特别是在阳光最明媚的早晨,这个地方总显得昏暗阴森。可以听得见黑暗中一对夫妇正在为金钱和婚姻的事儿争吵。他们喋喋不休诅咒着对方,诅咒上帝,诅咒所有的东西。令人惊讶的是,靠近窗口的墙角里端――这间屋子里唯一有光的地方,露出一个小男孩的脸。他安静地睡着,睡姿滑稽可笑,眼睛眯成一条线,头发糟糕得就像一簇稻草;嘴角边露出一丝微笑,口水在缓慢地流淌,也

许只有在睡梦中,他才会忘掉自己今天早上还没有吃过早餐。

不久,这场纠纷在一阵巨大的关门声后结束。失败者显然是男方,他气冲冲地走下楼去,嘴上还叼缠着一些浑浊不清的话语,陈旧的木板架梯在沉重的负荷下发出吱吱呀呀的呻吟,让楼上楼下的人都知道他不幸的遭遇。他在楼梯口拐角的黑暗处点燃了最后剩余的半根香烟,外面的风很大,他将领子竖了起来,朝着街道的方向走去。

他还有个刚刚睡醒的女儿,名叫秋子,年方18。寒冷的假期之后,她便要去应付高考了,也许她并不把这当回事。现在她要把大量的时间花在睡觉上,因为这样她才不至于在家中无聊得发霉。或许她的理想是当梦想家。看,她把头探出了窗外,清晰的面貌映照在朝霞的光泽之中,她的脸是鹅蛋型,轮廓分明。柔顺光亮的长头发在两鬓垂下,在风中摆动着婀娜的细姿。她的皮肤像雪一般透白,特别是脸部,显得冷若冰霜。造物主给予了她冷漠和美貌,。她那湛蓝色的眼睛极其稳重。她看东西时,眼睛里起初露出一种疑惑和反抗的情调,可是不久这种情调就开始显得混乱了,最后她总是会闭上了眼睛,倔强的小嘴微微动了一下,仿佛在做出反感的诅咒。

她喜欢听流行音乐,特别是张国荣的《倩女幽魂》(也许是听不懂粤语的原因)。她有一部二手的随身听,两碟音乐磁带,只有这些。她并不觉得这样的反反复复会很纳闷。

她没有朋友,更别提情侣。许多人要生要死地追求过她,但最后都在她的“冰山”之下知难而退。当她遭到那些天生妒忌的女生辱骂时,她会抬起头假装着是在望着天上漂浮而过的云朵,一边还若有所思地笑着。

这就是她的笑。我警告那些妄想投机取巧的公子们尽量回避,除非你用铁石心肠,松树皮一样厚脸皮,幽默风趣的下台词层层设防,要不你会糗得很惨。她几乎憎恨所有的男人,包括她那没出息的父亲,或者更多是因为 ; ; ; ; ; ; ; ; ; ; ; ; ; ; ; ; ; 她在小学时候曾受侮辱。那时候,她被一个小男生当众脱掉裙子,校方对此事不理不踩,过后她进行了同样的报复,却被立即开除。于是,她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她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抗拒和厌恶心理。有时候,她想象着去杀死她讨厌的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有时候,她也想到自杀。

如果真的这么干的话,她一定会选择“安眠药”,认为这样便能在永远生活在梦境里。上帝总是赐予她那些希奇古怪的梦。

她厌倦朗读,背诵,默写等一系列的花样,认为这是对大脑的摧残。她的成绩烂得无法设想,她也曾经有一段时间考虑过作弊,但后来才知道自己一窍不通。她也试过那么一两次,可是手指头总是控制不住发颤,心脏发胀得要崩溃掉,老师那双让人无法信任的眼神叫她惴惴不安。

现在,她掂起脚,从窗壁上取下那片可怜的叶子,她觉得这东西似曾相识。对,她想到了口头上来:“法国梧桐树”,其实这只是一片枫叶.她捏着叶子的细枝玩转起来。这时,在她的视眼中出现了一个人。那人高大健壮,一身黑色西装式的打扮埋没了他的真实年龄,其实他还很年轻,你如果仔细探究一下他的嘴唇上下――还没有太多的毛孔。厚实的面孔上架着一副墨镜,完全遮住了他那双神秘的眼睛。他两只手各拿着一个沉重的皮箱,汗水在他的手腕上凝聚。他是一位新宿客,肥胖的女房东正在用甜言蜜语勾引着他。他似乎一点都不理睬,径直地走过草地,甚至没有借此时机预览一下他的新住处。秋子为这一切感上了兴趣,她开始猜测那个人的身份。叶子不知不觉掉了下来,一直坠到了楼下的走道上。那个人的脚踩了过去,发出一种十分清晰的响声。他好像注意到了这一点,稍微放慢了脚步,并尝试着想看看楼上的那个人,但他还是墨守成规地没入了楼门。他的脚步十分沉静,几乎让人觉察不到。秋儿终于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那人是个医生。她偷偷地把头探出门外,只见那人的黑夜没入了隔壁的房间里。她想:这次的紧邻不会再是爱大吵的演讲家了.

她返回了卧室,却遇上了母亲,其实那只是她的继母,她的亲生母亲被她爸爸活活气死。她现在的母亲是个消瘦的中年妇女,褐黄的肤色,眼珠子大得出奇。她的胸部隆得很高,领口蹦得紧紧,因此她必须把腰尽量向后倾,以免失去平衡。她总是把头仰得高高,仿佛是格斗场上健壮的女精英,但她除了会装腔作势,她不得不承认自己那身瘦骨头不堪一击。她又开始发号施令,“快去把脏衣服洗了,否则你今天中午休想吃到半点东西。”

“呵,学你个大头鬼。你的脑袋那么笨!别学了,简直就是浪费。现在哪里不可以找份

工作,你要我养你一辈子啊?听见没有,你这讨债鬼。”

“好,我这就去洗!”她把气都咽到肚子里去。

“我知道你很不服气,谁叫你那个死妈妈那么短命。”

“别说了,我警告你!”她投去了气愤的眼神,那仿佛是死神赋予她的力量。那个女人见状不妙,便推开了门溜掉,留下了一句粗鲁的话语。秋儿赶忙跑到了外面走廊尽头的阳台边,望着那可恶的身影渐渐离去,憎恨的眼神里流露出可怕的诅咒。她静静地望着晴朗的天空,一边若有所思地笑着,这就是上文所提到的笑。这是另一种让人难解的复杂情感的表达,她也许内心悲痛得如被烤焦的蚂蚁。这时,一位男人出现了,就是那位仪表堂堂的新邻居。他并不把眼神投入在眼前这位美若天仙的姑娘上。她只看了他一眼,又恢复了原来的表情。

“很伤心是吗?”那人冷冷地开了口。

秋儿假装没听见,斟酌着离开这个地方,回到家里去。她转身便走,脚步十分轻盈。

“为什么不杀了她呢?”后面传来了那个男人的声音。

她停了下来,回头看了一下,那个人已经进去并关了门。她觉得那人古怪极了,不像一般的男人那样爱献殷勤。于是,她开始注意起那个人。

第二早晨,她一觉醒来便听到了走廊那边的脚步声。她因为是睡在地板上,只要把耳朵贴在上面,公寓中一切动静都清晰入耳。平时,她醒来的时候总要再贪睡一会,可今天她却像故意打破了这样的惯例。她将身子挪到了窗台边去,借着窗上的铁柱子将困乏的身躯支撑起来,把头伸到窗外去,只见那人的背影在拐角处瞬时消失。她的眼神变得深邃,并渐渐混乱起来。她的嘴唇合成一条线,小酒窝显而易见,像个傻瓜般张望着大千世界。她敏感的性格显现了出来。她开始梳理头发,并织成了辫子,她不喜欢让头发随风乱飘,因为这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是她一贯的淑女作风。她没有半点虚荣,简单是她的信仰,所以很多人便将她置之度外。在很多女生眼里,她是个不受欢迎的人。她在困境中锻造得非常成熟果敢,甚至于冷漠和理智。她对别人的冷嘲热讽总是一声不吭,也许她一直都是在宽恕。她痴痴地注视着镜中的自己,那个让众人追求或排斥的人,那个忧伤累累的人,她伸手过去触摸自己冰冷的小手。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曾经玩弄过的男生。她首先是厌恶,但她又仔细得想了

想,这样的做法是否太冷酷无情。她的灵魂却总是在给着她千叮万嘱,叫她不要心软,叫她坚强。

她曾经谈过恋爱,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她爱上了班中的一位男生。那男生长得很英俊,且是个富家子弟。他经常花钱请她吃雪糕,或者给她买玩具。后来,他给了她一张100元,并胸有成竹地说:“好了,现在你该可以属于我了吧。”她对他的话疑惑不解,他补充说明:“你以后就当我的妞。放学后你要跟在我后面的,还有,.......”她怀着伤痛悄悄离去。

她突然听到了外面传来了什么动静。她往马路那边望去,原来是个马戏团车队。上面挂着牌子“大千世界”,“让生活变得更精彩”,“太平洋马戏团”等字样。车队有着五辆大卡车,上面站着的都是一些“改头换面”的人物,冲其量不过是一只拄着拐杖的猴子。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狮子朝公寓怒哄着,仿佛在警示这里的每个人今晚都得来看他跳火球的故事。一头年老的羚羊在认真地啃着充足的草料。这只沉默的羔羊似乎对这样的气氛丝毫都不感兴趣,也许他越来越显得骄傲,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它才会走钢丝。

“姐姐,外面有什么吗?”这是秋子的弟弟从屋内传来的声音。他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走进来,双手在空中比划着。他穿着一套棕色的娃娃服,袖口长得足够他长大后的尺寸。他的小脸充满了稚气,每当他听到某些奇怪的声音时,他都会向别人追问到底,因为他的双眼看不见东西。是的,就这么简单,别人会直接称他为瞎子,尽管他不懂得这样的含义。在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也只有姐姐。他的继母总是说他是个累赘的东西。是的,她随时都会依靠到他身旁,贴着他的耳朵悄悄的告诉他:“知道吗,你是个累赘。”说完之后她会感到心满意足。他并不理解其中的含义,但他讨厌那诬女般的口气。不晓得什么时候,他学会了伤心地哭泣。

秋子并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因为外面实在太吵。

“姐……”他又说了声。

她立即回过头去,脸上荡漾起惊讶的神色。

“那些是什么啊,姐?”

“那一头该死的狮子在叫。还有很多小动物,猴子,山羊,狐狸精,还有些画着脸的人。”

“哦,那是山羊在叫吗?”

“很大,头发卷卷的,是一种喜欢呆在笼子里的动物。如

果你能……对,你听得见他的叫声了。你说他是不是要跑过来呢?”

“他要跑过来了吗?姐姐,他要吃掉我们吗?”

“不会的,因为他被关在笼子里。笼子――铁做的,它出不来的。”

“晕,它只会咩咩咩地叫个不停!”

“哈哈,跟猫眯一样!”

“不对,是咩……”她正激动得想跳起来,却看到

那个坏女人站在门廊下盯着,一下兴趣全无。

“姐姐,是咩……咩吗,我说的对吗?”

“那还有猴子,对,是猴子吗?”

“它们走了。”她沉住气,向窗外望去。那支车队已经渐渐远去,狮子也渐渐疲惫,无法再叫下去。

“在家好好看着他,别让他再跑到我床上去。注意,尽量把糖果放在高处,这个贪吃鬼。”

秋子根本不用心去听她这番话,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的浮云,并没一点笑意。

“哼,你们别那么神气。明天我们就来个了解,以后你们这些累赘给我站一边去。”她说完就匆匆下楼去,在院子的围墙外,和一个男人走在了一起,看来她早有打算。这些秋子都看在眼里,她的神色突然变得严肃,双眼发出淡淡的红光。

“姐姐。我不要跟她住一起。”

秋子握住了弟弟的无所依靠的手,看着他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内心沸腾的伤感化作了怜悯的泪水,流动在内心深处。她似乎总是在隐藏着内心的伤痛,让它们日积月累地升华为生存的勇气。

她转瞬间回忆起了昨天在走廊上那人对她说的话,于是她又想起了那个神秘的人物,她想他一定也有着很多的故事。平时她并不喜欢去探究别人的故事,甚至不理不睬更好。

整个早上她就依在窗边望着道路上匆匆而过的行人。平时她都很少去注意这些。她看到那些幸福的家庭,他们充满了欢声笑语,彼此相亲相爱。直到下午,她还是没见到那人的归影。她拿起一本叫作《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旧书,翻了几页,觉得无聊,又换上一本封面有些残损的,书名为《风的足迹》,她一眼看上便着了迷。书中讲述的是两个少男少女的荒唐的恋爱故事。直到暮色使书本上的字迹显得模糊,她还是没见那人回来;这时,她拉亮了阳台上的灯,继续看书;直到月亮挂上了天空,她肚子有点饿,吃了点饼干,继续看书;直到远处传来了古老的钟声,整整敲了12下

,她将书放下,往外面望去,除了黑暗就是寂静。她困乏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回到卧室躺下就睡。她今天连袜子都不脱,平时她会脱得只剩内衣,她认为世界不该那么热。她甜美的睡姿叫人陶醉,两腿交叉地伸直,两手左右撑开,脸总是倾向窗台。她的小嘴微微吮噘着,仿佛初生的婴儿。她这模样完全可称为“昏睡的维纳斯”。显而易见,她开始进入梦乡。

她看到了那个神秘男人的背影。那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走得很匆忙,但每一步都很均匀,稳重。他走进了一间酒吧,并很快就出来。他的神情没有流露出半点疑虑,那副墨镜容纳了夜市里的花花绿绿。他踏着矫健的步伐穿越街道,在一堆人群中穿梭而过。那是一桩交通事故,蚂蚁般的群人围在那里争先恐后地看着热闹。他毫无理睬,似乎这事他早有预料。他迅速拐入了一条小巷,来到了另一条街道。这里是县里最黑暗的地方,黑帮老大门勾心斗角的地盘,杀人放火的事他们都干。一支支残碎的街灯横七竖八在街道两旁,一栋低星级的酒店坐落在几十米开外的地方。酒店上灯火红满楼,吃喝玩乐的黑影投在玻璃窗上。祝酒尖叫的声音从各个角落传来。那些满脸红光的人们徒步在街道两旁,如行尸走肉般;那些为金钱痴迷的少女们在黑暗处把衣服脱个精光,等候着“牛头马面”的悬赏――各行各色的人门在这个黑暗的大舞台上各显身手。

大约有七八个行同狗彘的流氓从酒店门口晃了出来,他们唱着胜利的凯歌,正为一宗成功的勾当祝贺。他们满嘴的粗言恶语喷洒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雷公在上,罪有应得。一阵急促的枪响过后,他们纷纷倒下。黑衣人来到他们的面前,在一个老大模样的胖子胸上再补了几枪。侥幸只得残废的几个手下哭笑不得地求尧。黑衣人收起手枪,径直地走向街道的末端。有人在暗地里悄悄拔出了枪。只见黑衣人不慌不忙地掀开西装的前沿,拿出了一个类似汽水罐的东西,拔开了拉环,把“铁罐”向后面抛去,赠给那些如饥似渴的可怜虫,当秒钟跳到某一格,整个画面变得浑浊。当一切平静下来时,也就是梦幻的主宰者睁开眼睛时――黑云盖过了月亮,整个公寓如同坟墓般昏暗。秋子神志不清地眨了眨眼睛,她明白一切即将发生,遗憾如层层乌云压在她心头,她多想听听那震摇天地的声响。相信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大

梦初醒时,总会对最后那一幕回味无穷,但时间的戛然而止让人无可奈何。她就是这样,万般无奈。不久事情变得更奇怪,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冰冷得可怕,她几乎无法动弹,像是被麻绳绑在了绞刑台上。她想起古希腊一个部落的酷刑,就是将人捆绑在平滑的石板上,由身穿黑衣的执行官拿着一把尖刀,接着要把衣服扒开,然后便是惨不忍睹的暴行。一道强烈的光芒当空射进,照亮了整个屋子,她可以看清房内的点点滴滴。突然间,门开了,黑暗中走出了一个高大的身影。他穿着黑亮的西装,打着领带,鼻梁上的墨镜闪着黯淡的蓝光。她几乎已一点都不害怕。她已经厌倦了凡世的生活。

“你要杀了我吗?”她惊讶地开了口。

对方不动声色,默默地点了头。

她几乎要高兴地笑了起来。“那你会带我走吗?”

那人重复了一次刚才的动作。

“你能让我看看你的眼睛吗?”她的眼神中流露出恳求的光。

那人再次点了头,并俯下身来,把脸贴到了她的面前。她露出了紧张的神色,她的心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激动,显现出了她敏感的性格。黑衣人开始把眼镜脱下,他的动作缓慢地就如蜗牛在爬。秋子无法按捺住心中的情感,急忙伸手去将那人搂住,可是偏偏,就在这一瞬间,一切恢复了原样,她搂着的只是枕头。她恍然大悟,这一切都只是在做梦呢!这实在是气愤地叫人发疯。她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听到墙壁外面传来了脚步声,那声音显然是从外面走廊上传来的。那是她熟悉的步伐――她确定他回来了。是的,她还听到了钥匙转动锁头的声响。“他进去了。”她想,于是,爬了起来,把耳朵贴在靠床的墙壁上。开始,几乎没什么声响,后来,渐渐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接着又是关门声,接着呢――她贴得更紧了――是木椅挪动的声音,对,他坐下了――然后便是金属磨擦的声音,“卡擦卡擦”――最后,显然是有一块东西掉到了地板上,发出响亮的声响,尽管十分轻微但清晰入耳。她的脑海中立刻产生了条件反射――“子弹”。她再继续听,却毫无声息,隔壁像墓地般冷静。后来,她没心思再听下去,躺下便呼呼大睡。

笠日清晨,当太阳从祁连山的脊骨上赖赖地爬到了半空中时。它的光耀贡献给了所有早起晚归的人们。这时,秋子的父亲回来了。他的到来如一阵无声无息的冷风。他已经把皮

鞋卖掉,买了件暖和的手套,余下的钱足够他买了一瓶上等的威士忌。他显然是早上刚刚喝过了点,满嘴难闻的臭味。他跟妻子细声攀谈了一阵,然后两人出去了。秋子还在沉睡中,昨晚的遭遇让她又困又累。

10点整的时候,夫妻俩搭着29号公车来到了婚姻事务所的门口。掌权的是一个秃顶的老头。他套着一件红棕色的大皮衣,里层是深蓝色的制服。(他们喜欢称作“工作服”,在其他场合下,除了耍耍官威之外,他并不乐意穿上这样硬板板的服饰。)新客户还没到来之前,他已经趴在办公桌上小睡了一会,因此现在显得精力充沛。他架起了一副大眼镜,注视了一下这两个来人,然后漫不经心地擦了擦模糊的镜片。

“我们俩,”女人先开了口,声音仿佛是吹过松林的风,“想离婚。”她看了一下她的“末日丈夫”,看他是否认为她的陈述有错误,含糊,隐瞒或者偏袒自己的地方。 ; ; ; ;

“是的,离婚”那男人一边点头,一边严肃地提高了声喉:“我们没法子再生活下去。我无法忍受她的声音和脸色。她在家里不是像野猫一样乱嚎乱叫,就是像乌鸦一样阴沉着脸。男人干嘛要跟她过日子来着?” ; ; ; ; ; ; ;

“他简直是在胡扯,他……“她还不是很激动,只是身体有些摇摇晃晃。“整天和那些酒鬼鬼混,灌了大瓶大瓶的酒便躺下睡,还弄来两只讨厌的饿“狗”让人家来喂!“

 ;“她一天到晚摔锅盖,发牢骚“男人还嘴说:“把我这两个孩子都吓坏了,她还常常殴打小孩,不允许他们外出,不愿意给男人煮饭,晚上睡觉哼声如雷,让人连睡觉都不成。“

“他经常赌博,是出了名的下流货,老是惹来不少讨债的。谁晚上还能睡着呢?“

治安官不慌不忙地执行公务。他叫他们可以在小板凳上坐下,他们照着办了(谁折腾了半天都会觉得累了。)治安官打开了桌面上的法令书,开始查阅索引。然后,他又擦了擦眼镜。接着,举起钢笔在空中拽了拽,一些墨水溅到了那两个人的脸上。他不动声色,认为他们应该感谢这天赐的圣沫。

“法律和宪法”他说:“就两人的诉讼内容,并根据本庭裁决权而言,不涉及离婚事宜,但根据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某一条规定,我可以帮你们把事情办妥。”他顺便还用着可有可无的语气加了一句

:“生意有往有来才红火!”“本庭可以发放离婚证书,并且交由最高法院认可。”

“慢着。法官,我还有些要求。”那是女人的声音:“我想我并不喜欢孩子,特别是别人家的孩子。我只是他们的继母,离婚之后我不再拥有抚养他们的义务。这不关我的事.”

“怎么不关你的事呢?谁叫你当别人的老婆啊?”

“这事简直荒唐!这孩子又不是我生的?”

“你们两个别再瞎折腾了,一切裁决由我说了算。不,是法律。我作为本县治安官,有权裁决!根据宪法的……某一条规定,离婚双方都有对孩子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当然,你们争议的都是义务问题。一切按法律进行,两个孩子双方各得其一。”

“我一个都不要。我没钱养”

“那么你就是藐视法庭和法律!”治安官皱起眉头,双眼发出警告和怂恿的光。“只要你肯要,价钱的事情可以商量!”

她立刻抓住话锋。“我要赡养费。男人把老婆甩了,还留个瞎种给我养。一分钱的生活费都不给,这可说不过去。”

男人目瞪口呆。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的苗头,女人总是喜欢节外生枝。

“你觉得本庭该判多少给你呢?”

“一千。我还没地方住,我需要租一间套房,还有,我需要钱去找份工作。”

“我没那么多的钱!”男人直接了当地说。

“你既然有钱离婚,就得给我赡养费。”

“我这里只有五,不,四百多块!我只有这么多了!”

“才四百?你放屁吧你!”

“我给你们说个数吧。既然两人生活困难,就五百吧,不,是四百,剩下一百为手续费。交了钱之后,我就可以给你们离婚证书了。”

 ;男人老老实实地从口袋里抓出了一把钱,数了一遍,然后递给了治安官。

“哦,都在这里了是吧。我声明,这一百块是手续费用。剩下这4百零七块就是你的了,夫人。”他不动声色,将那一百块塞进了里层制服的口袋里。他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接着,他绞尽脑汁在半张信纸上起了草稿,然后抄到另一页重要文件上:

根据法律和宪法的条文规定,现宣布于众:X先生与其妻子Y今天来到了本县的法庭之下。当时,他们神志清醒,身体健康。他们决议将来无论世事如何转变,他们都毫不相干,各奔东西,双方从此不再互敬互爱。附加的一点是,小男孩由Y女士抚养,女儿归X先生继续抚养。根据本县治

安和法律的尊严,特发此证书,并以此凭证,今后互不相干。共产党万岁!

 ;大约响午时分,太阳高高地挂在屋脊之上的时候。秋子从一阵烦躁的闹声中醒来。这时屋里稍微有些昏暗,但毕竟能够看得出事物的形影。刚开始,她的四肢麻痹得厉害。她如同一只受伤的骆驼,在床上翻来覆去。不久,麻痹消除之后,她穿上一件淡薄的白衬衫,走了出去。这时,她大吃一惊,因为看到了久违的父亲。这时候,他正靠在桌子旁打着瞌睡。她觉得屋子里比以前清静多了――平时的这个时候,继母总会在厨房里把锅敲得咚咚响。她像想到什么似的,赶忙跑到继母的房间去,并很快出来,继续搜索房屋的每一个角落。后来她跑去唤醒了父亲。“爸,小弟呢?”

他的神色有些糟糕,脸上带着愠色,不慌不忙地说:“被人家带走了。”

她大惊失色。“啊!”但她再也说不出话来。她似乎一点儿都不气愤。她像一个痴呆似的张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外面街上又传来了狮子的怒哄,它在满腔愤懑地向世人宣告:它不幸摔断了前腿,现在要被赶回到动物园里去。

秋子的眼神变得深邃,世界在她的眼里仿佛成了一个遥远的质点。她满怀的希望也随之远去,这个世界存在的悲哀,如同不可胜数的星星。

“秋儿,去学习吧!”那是她父亲衰老迟钝的劝告。“爸爸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他用着家庭型男人的口气,混淆着威士忌的浓浓香味。“我知道你舍不得他,等老爸赢了钱,好多好多的钱,我们再领他回来住。”

 ;秋子默默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在书桌前坐下,将桌子上的书本全部泼掉,只留下一本笔记――不是很厚,表面是黑色的

。她慢慢地将书本翻开,仔细默读着里面那些小小的文字。里面记载的是她的心情事迹。不晓得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她会将生活的点点滴滴如实地写上去,用不上任何比喻句。比如里面有一句写着:“我输了,她赢了,这个世界又会怎样?”“我开始厌恶起自己的美貌,前面是冷嘲热讽,后面是花言巧语,让我进退两难。”“我爱我的弟弟,假如有一天我会死去,他便会得到光明。他应该把世界看得一清二楚。”她又开始动笔了,沙沙地写起来。她沉着的模样如同一位坐在织布机前的专心致志的织女。她很快就停了笔,让人意想不到,她将写的东西撕了下来,拧成一团,往窗外抛去。她将手心按在胸口上,感觉心脏在激烈的跳动,时光如窗外的浮云飞逝而过。她显然是伤心难言,心头的伤痛凝集在她那双阴沉的眼睛上,发出仇恨的光芒。她想象着如何去杀死一个人。她将所有的步骤都罗列在眼前,觉得这样的做法简直易如反掌。可是不久她就开始惴惴不安,罪恶感如层层阴云在她的脑海中迅速升腾。她不敢再想下去了。她抬起头,看着墙壁上的日历,知道今天是除夕。是的,明天便是新的一年了,一切都要重复一次。每个人都必须接受这个现实。

 ;傍晚的时候,她亲自煮了饭,父亲也跟她一起吃了。父亲送给了她一块手表。那是一块镀金的女士手表,跟秋子的小手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她激动起来,并把表戴上,但她并没有很明显的笑意。他的父亲吃完饭后就走了,他嘱咐女儿说:“今晚允许你出去跟同学们玩玩,但必须在12点钟前回来。”这话简直是一种讽刺,因为她压根没和一个同学合得来。也许有的男生为了取得她的芳心愿意出钱请她去吃宵夜,但她自己认为这只会白费功夫。

无论如何。她还是穿上了最漂亮的那套紧身的礼服,那是已经去世一年的妈妈以前买给她的。她将飘散的头发理成辫子,在头上戴了一顶红毡帽,还在脖子上系了一条白纱巾,这一身淑女打扮美不胜收。

她走出门口的时候,又将毡帽调整了一下,接着把门轻轻关上,蹑手蹑脚来到了走廊尽头的阳台上,假装是在观风景,一边哼起了小调,一边耐心地等待着后面传来的开门声。当她万分着急的时候,旁边却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吃过晚饭了吗?”这只是一般的问候语。

转过头去,大吃一惊,激动得连喘气都成了问题。她还是假装出一副自然的表情,轻声地回复:“是的。”

 ;“你说今晚的夜色是不是会很美?”那人是戴着墨镜的,语气让人有些疑虑。

“不晓得”她的冷漠如闪电般威胁着对方。

“你呆在这里头当然不晓得。”那人稍微调和了一下语气。“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出去散散步就会看到了。”这话简直老套,不就是邀请嘛。秋子心里算得一清二楚。“走吧!”

 ;她二话没说便往楼下走去,那个男人也跟着来了。在楼梯口的时候,秋子突然又冒了一句:“我必须在12点钟前回来。”

那人回复说:“也就是钟声敲了12下吧。我猜你是灰姑娘!”

秋子差点要笑了起来,但她还是老样子,沉着脸说:“这就是你崇拜的幽默吗?”这是一句让对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的话。

“我想我并不喜欢当王子,我可不是个笨蛋。”

接着,他们便不再说话,一起徒步在人行道上,前方是迷茫的夜市,到处都是滚滚的人流。有恩恩爱爱的夫妻,有亲亲搂搂的情侣,有活泼乱跳的儿童,也有知足常乐的老人,但也少不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可怜巴巴的乞丐,浑水摸鱼的扒手,还有那些大摇大摆的公安,横冲直撞的流氓,这一切都沉浸在节日喧嚣的气氛之中。

她实在是耐不住沉默,噘起嘴就说:“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个清洁工。”他毫不疑虑地开了口。

“清洁工?这实在是一个不好的借口。我看……你并不那么简单!”

“嗯?我想是你多虑了。那你是怎么认为呢?”

“你是个……呵,我还不晓得……你是当清洁工的吧。那你一定有些好笑的故事吧?”她并不想太快得结束话题,她想一步一步地引入主题。

“好笑的故事?当然有……比如说‘拉环的故事’”

她突然心跳加速,那个梦她还记得一清二楚,对,“拉环”。

“那一天我清扫街道的时候拾到了一个奇怪的拉环,,那东西是圆形的,没有封口,不像一般的饮料罐的拉环。后来我去了一间黑酒吧喝酒,才知道了答案。”

“我知道那是什么拉环.”她恨不得马上说出来。

“对,我早就料到了,是炸弹。”

“这……我就不知道。”

“那是一瓶法国产的罐装啤酒的拉环。英文名叫Bomb。”

的英语不好!”她神色有些低调,觉得无聊。“听说快要高考了,我心里还没个底呢,我一定考不好!”

“如果你有信心,完全没有问题!”

“信心?难道就这么简单吗?这只是侥幸者编造的谎言。”

“那你有过信心吗?你都没有,怎么可以这样说呢?”

“告诉你吧,我根本不信。”她有些气愤起来,小嘴倔噘地厉害。她急促地向前奔跑,试图作出无奈的反抗。

“请别再跑了,前面是湖了。”她的小手被不经意地拉住了。她回头盯着这位不速之客。心理有些担忧,因为这个地方一片寂静,而且夜幕已经笼罩了整个天空。月光照在平静的湖面上,闪着奇异的光。

“你,要干什么。”她叫了起来。

“不,对不起。我只想告诉你,前面是水。”那个人站在旁边发呆。

“我没看到吗?这里是什么地方?”

“前面就是西湖了,你还不知道吗?我们现在在公园里呢?”

“可能是因为我好久没来了吧!”她根本就没来过。

“是。她把弟弟带走了,可恶!”

“合久必分,世间常情!”

“你是外省来的吗?你看上去并不像本地人。”她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

“对。三个月前,我从广东来到这里。”

“那是个很遥和远的地方?”

“看上去并不觉得很远,我是乘飞机来的。”

“你来了这里就是为了当清洁工?”

“没错。我喜欢这职业!”

“我猜,你是个杀手!”她直截了当地说。

“呵呵,有意思。”他并没有半点慌张,还若有所思地望着盯住她的双眼。

“是吗。你知道吗?我也恋爱过,但都以失败收场。我想,如果我恋爱的话,我会找个地位比较低的普通人,他不需要有太多的钱。钱是一种可恶的东西。”

“依我看,钱毕竟还是有所用处。”

“那么你是拜金主义?”

“哦,不。我只是想有些钱足够过日子就行了。”

“我觉得你是个好人!”

“哦,是吗。但好人往往会是坏人。”

“你真的是杀手吗?你会变坏吗?”她的语气变得有些婉转,眼神中流露出祈盼的光芒。

正是这个时候,从后面的树丛里钻出了两个坏蛋。他们都持着手枪,在寂静的月光下晃动出可怕的光。

“今天的夜色真美。”其中的一个家伙挑衅着说。

另一个家伙接着说:“不过有人要倒

霉。”“听着,乖乖地把身上的财物交出来,否则就没命的。”

秋子跟那个人都不动声色。

一个头戴鸭舌帽的坏蛋把秋子强行拉了出去,并将她按倒在地。“长得还不赖嘛小姐。哦,你的小嘴可爱极了。我想你应该把手表给我脱下来,否侧就脱衣服,哈哈。”他抓住她的小手,使劲得将表链拉断。

这时穿着黑西装的男人也遇上了麻烦。一个尖嘴的“狮子头”将手枪顶在了他的脖子上,“想不想尝尝子弹的滋味啊,你这个木头。不想的话就把钱统统交出来。”

“那一定很疼!”黑衣人冷冷地说,他的眼神中带着杀气。

“少废话。”匪徒觉得手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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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羞的奥丽娜公主躲在房中不肯出来,冰雪儿她们也到了里面但却将我拒之门外,耳听房间里不时传来悦耳的娇笑与嬉闹声我不由心中痒痒的,但这几个妮子事先向我郑重声明过若我不经允许就进去的话她们今晚就谁也不会陪我,对于已习惯了夜夜有美女侍寝的我来说这可是一种酷刑,权衡利弊之下我只好忍痛旁听了。

  一阵轻巧的足音传来,我扭头只见莹正笑盈盈的走了过来。

  “莹小姐,有事吗?”

  莹向我嫣然一笑,道:“师兄,老师找你去一趟,他们说有事要问你。”

  她如今已是林卡的学生随其学习召唤魔法,叫我为师兄倒也是名正言顺。

  也是,自从我学完魔法离开那两个老家伙后到现在我还一直没有同他们好好的谈一谈,几次见面也都是乍见即离,是该正式去向他们请安了。

  于是我道:“那就请带路吧,小师妹。”

  莹微微一笑转身走了出去,我用魔力传音向房间中可恶的丫头们说了一声然后跟着她离开了奥丽娜的公主寝宫。

  就如利多克在莱因哈特王宫中有专属于自己的魔法研究所一般,林卡也有自己的研究所在王宫里,因为他精擅召唤魔法的缘故所以在研究所周围有着许多的各种各样的魔兽,不过这些魔兽的身上都被林卡设下了封印禁制,是不会乱跑和伤人的。

  望着周围一大群的三足青蛙、赤磷蟒、毒蜘蛛等低级魔兽我不由有点理解为什么林卡对于我降伏了喳喳鸟之事一直有点耿耿于怀了,像他这样的高阶召唤士却没有与之相配合的高级召唤兽听候差遣,好不容易发现了火凤凰喳喳鸟却又被我捷足先登,难怪他会那么的郁卒了。

  尤利斯、林卡两人正在研究所里等待着我,我一进门就按照学生觐见老师的标准礼节向他们行了个礼,道:“老师,我回来了。”

  咦,我的眼中怎么痒痒的好象有什么东西要流出来了?

  我的眼睛湿润了,原来我早已将这两个老顽童看成自己的亲人长辈了,尽管是因为他们那无聊的比斗而使我来到了这个异世界,但也是他们教导了我并将莉薇雅送到了我面前,我还真是想念他们啊。

  两个老头也受到了我的感染没有像以前那样一见面就尚给我两记“爆裂拳”,尤利斯上前来扶起了我并拍着我的肩膀道:“吴来小子,很久不见了啊。”

  一时间我们仿佛又回

到了昔日在森林中生活的情景,我的鼻子更是酸酸的,好难受。

  尤利斯道:“看莉薇雅那幸福的样子就知道你把她照顾的很好,我没有看错你,小子。”

  林卡道:“我们从莹那里已经大体知道了你离开我们后所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不过具体的她也是不清楚,例如你是怎么成为魔界的‘魔神王’的,还不快详详细细的讲出来!”

  我微微一笑,道:“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啦……”

  于是我将我的经历详详细细的讲述了一便,他们三人听的是如痴如醉,我那惊险曲折而又离奇的经历令莹的美目中不时闪烁出梦幻般的神采,每当我讲到危险处时她就会不自觉的用纤手掩住樱唇,一副可爱的样儿.尤利斯和林卡则对我关于魔法的讲述格外有兴趣,当我讲到自创的空间魔法、圣兽魔法和复合魔法的时候他们眼中都闪烁出点点的星光,仿佛是见到了心爱的物品的孩子一般。

  作为用一生来追求、研究魔法的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未知的神奇魔法对他们更具有吸引力的了,更何况我所讲述的魔法根本就是他们连想都没有想到的,两个老头都兴奋了起来。

  林卡按捺不住的冲到我身前抓着我的双臂激动地道:“你……你说你如今不仅有了火凤凰,连其余的元素圣兽你也都收服了?还有传说中的地狱黑龙和龙族之王……你不是在骗我吧……”

  我轻轻将他的双手震开,道:“我是不是骗你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光芒闪烁中火凤凰喳喳鸟、银色魔狼刀子、大地之熊烂仔、深海之龙蓝皮、雷兽呆瓜及地狱黑龙赖赖虫和龙王金子父子都以迷你形态出现在了我的周围。

  赖赖虫父子这对最强的生物的迷你造型反而是最不显眼的,一个看起来是一条干巴巴的小黑蛇,另一个则是黄色小土狗的形态,但它们不经意间所散发出来的力量波动却深深的震撼了林卡三个人。

  林卡忍不住伸手前去触抹赖赖虫,但一团黑色的能量光芒猛然从赖赖虫身上闪烁了出来并逼向林卡,林卡大惊之下慌忙收手。

  我挥拳在赖赖虫的“蛇头”上来了个“爆裂拳”,骂道:“不长眼的东西,被我的老师摸一下会死啊。”

  赖赖虫委屈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爬到了林卡身前作出了道歉的动作。

  林卡非但没有感激反而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在他的心目中地狱黑龙可是像神一般

伟大的存在,我如此“虐待”他的偶像他自然是要为偶像抱不平啦。

  林卡和莹都一脸虔敬的盯着赖赖虫、喳喳鸟等七个家伙,尤利斯则对我自创的复合魔法大为感兴趣要我详细的说给他听。

  我正好有许多关于魔法方面的问题要向他请教,我的魔力虽然强横无比但在魔法知识方面仍是贫乏的很,现在我要进行复合魔法的研究,补充魔法知识是必须的,尤利斯无疑是最好的老师。

  我将自创的三种复合魔法――火系、雷系的“火雷神。灭绝斩”,风系、光系加空间的“温柔一箭”和光明、黑暗、空间融为一体的“两极爆破”详细讲解给尤利斯听,他虽然无法像我一样做到这些但在理论知识上却是比我强上百倍,很快就提出了一些对我的魔法进行改良的建议。

  遗憾的是他对于圣光系、黑暗系魔法因是人类的缘故不像对其他的元素魔法那么了解,我所自创的空间魔法他更是摸不着头脑,所以对我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两极爆破”的想法他无法予以帮助。

  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也是获益非浅了。

  我脑中突然闪现出了一个念头,道:“我所有的复合魔法中从未有过用地系加以复合的,老师你知道有关地系的复合魔法吗?”

  尤利斯先是一怔,随后道:“我还真是被你给问着了,在元素魔法中地系是最少有人学习的,大地代表着深沉肃穆与庄严,防御有余攻击力不足,用起来比之其余的魔法也要多耗上许多的魔力,所以据我所知并没有关于地系的复合魔法,而且连学习地系魔法的人都很少。”

  原来是这样,越是别人不愿做、不想做、不能做的我就越要做,我顿时对地系的复合魔法兴趣大增。

  我那想到即做的习惯使我在脑中思索的同时本能的凝聚起了大地的元素之力,一丝丝若隐若现的白色光芒从大地中闪现而出笼罩住了我的身躯。

  这是高度集中的地元素的力量所凝成的光线,素称为“大地极光”,拥有极强的守护防御能力,但至少需要大魔法师级数的魔力才能召唤出“大地极光”,所以在圣魔大陆上极为罕见。

  尤利斯见我竟召唤出了“大地极光”,一时间也是兴致大增忘记了此时正身处于王宫的魔法研究所中(反正又不是他的研究所),道:“‘大地极光’?小子你还真有一手,光明力量的性质与地元素相近,不如你先试一下

将它们复合后会产生什么结果,即使发生意外这两种力量的性质都不活跃,想来也不会产生太大的破坏。”

  恩,说的有理,我心念一动之间在淡淡的“大地极光”外突然又罩上了一层晶莹圣洁的光芒,于是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光芒将我的身躯罩了个结结实实,惊人的能量波动立时散发了开去。

  林卡、莹和七只召唤兽都感受到了我所散发出的力量波动,林卡惊叫道:“吴来小子,你在干什么!这可是在研究所里……”

  正在小心翼翼的操控着两种性质的魔力的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吼叫吓了一跳,心神一分之间罩于我体外的“大地极光”和光明力量顿时结合融会在了一起,转瞬间变成了一大团颜色怪异的光球沉入了大地中。

  我们大家都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形,顿时都又惊又惧的注视着光球消失的地方并做好了防御准备。

  没有反应,一片沉寂。

  林卡松了口气,停下了咏唱着的防御魔法的咒文道:“臭小子,你再敢这么干……”

  话音未落大地深处突然传来一阵沉闷的轰响,接着地面剧烈的震动了起来。

  我心中暗叫“不好”,此时也顾不了许多了我忙张开了一个结界将林卡三人和召唤兽们罩入其中,虽说是地元素和光明力量都属于偏重防守的性质,但谁知道它们复合后会产生什么效果。

  我的担心不幸应验了,一束晶莹洁白的光柱突然从光球先前消失的地方冲射而出,研究所的屋顶顿时被光柱摧毁。

  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而仅仅是个开始,无数的同样的光柱交替着以辐射分散的形式从大地中射出而且不断的延伸着看起来并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很快的方圆几十米内全是一根根如剑一般的刺天光柱并迅速向四周蔓延。

  光柱所出现的地方一切建筑物都在一瞬间化成了废墟,当我带着大家飞到空中向下望去的时候只见建筑精美的王宫已在大地光柱的不断冲刺中倒塌损毁,无数的侍卫、仆人等惊慌失措的四下奔走逃命着,乱成了一片。

  这回惨了,看来我同爱尔仙克城、同王宫真是相克,又一次的大毁灭因我而形成,不知渥特国王这一次又会怎么向我来讨债,还是先带着奥丽娜她们脚底抹油开溜为妙。

  对我的性格甚是了解的尤利斯很快就看出了我在打什么主意,他叫道:“吴来小子你可别想落跑……”

停止了,不仅是声音,他和林卡、莹三人的身躯在刹那间被我以“空间封锁”困住,然后从空中缓缓落下。

  失去我直接传送魔力摧动的“空间封锁”仅能维持几分钟,我必须抓紧时间了。

  歌妮、莉薇雅、冰雪儿、亚夜、琥珀、翡翠、奥丽娜七女正在房间中谈笑盈然,大地的剧烈震动与惊人的魔力波动突然传来,她们顿时芳心大惊。

  七女不约而同的拥到了窗口处,只见无数的光柱从大地中冲刺而出并以魔法研究所为圆心向四周蔓延着,所至之处一切富丽堂皇的建筑都变成了瓦砾,无数的人惊慌失措的奔逃叫号着。

  莉薇雅回想起了当年的情景,粉脸泛白的道:“天,不会是往事重现吧……”

  其余六女都被这种从未见过的怪异魔法给惊呆了,还是歌妮最先清醒了过来,急道:“我们快离开这里,魔法的威力很快就会传到,到时候可就来不及了。”

  就在此时我以“空间转移”出现在了房间中,道:“你们快点跟我走……”

  亚夜闪身来到了我面前急道:“主人,发生了什么事?”

  我尴尬的一笑,道:“过一会儿我再向你们解释,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赶快离开。”

  女孩们围在了我身边,随着我双手的虚空一划一个巨型的空间转移魔法阵出现在我们脚下,光芒一闪后我们消失了。

  我带着女孩们转移到了高空中同时张开了巨型结界托住了她们,只见我们下方的王宫已有三分之二的地域刺出了冲天的光柱,纷乱至极。

  在客房中休息的魔界战士不愧为精英中的精英,当大地光刺冲击而出的时候他们虽惊不乱的迅速聚到了一起,堕落天使、吸血鬼和黑暗女妖们带着没有飞翔能力的狂暴战士、狼人们及普希飞到了空中并张开结界抵挡能量波动的攻击。

  我带着女孩们出现在了空中,魔界战士们很快就发现了我们并聚了过来。

  我又一次的召唤出了金子,它展开金色的龙翼发出了一声震天的龙吟,在不远处待命的飞龙群立即闻声飞了过来。

  我和女孩们落在了金子宽大的背上,魔界战士们则骑在了飞龙们的身上,龙群迅速飞离了王宫,飞离了爱尔仙克城。

  从废墟中灰头土脸的爬了出来的渥特国王对着天空中迅速远去的龙群挥拳怒吼道:“吴来小子,第二次了!我要悔婚!奥丽娜……”

诸国王宫中最为华丽的巴布尼卡王国王宫第二次毁在了“爱尔仙克的破坏神”手中,从此以后在新建的王宫大门旁出现了一个大木牌,上书――“吴来与狗不得入内”,数百年屹立不倒。

  我们一口气飞出了几百里方始降落,冰雪聪明的亚夜她们早已猜到了方才那场魔法大灾难的元凶是谁,美目中都满含着又气又笑又无奈的神彩凝视着我。

  奥丽娜来到我面前仰起了粉脸儿,道:“来,方才的事情是不是……是不是……”

  我尴尬地搔了搔头,道:“对不起,娜娜,我不是故意的,我正在和尤利斯老师一起研究复合魔法,想不到将地元素与光明力量复合后会是这种结果,岳父大人想必一定是恨死我了。”

  奥丽娜笑道:“那是当然了,我想现在父王一定是在诅咒你,你这个破坏神啊……”

  普希这小子的眼中闪烁着梦幻般的神采几步跳到了我身前,满脸景仰地道:“姐夫,你刚才的魔法实在是太棒了,能教我吗?我要转职当魔法师,我要成为和你一样的大法师……”

  我苦笑着打断了他的美梦,道:“以你的天分还是好好的在骑士方面发展吧,或许有一天你的成就会不弱于歌妮哦。”

  普希失望地叹了口气旋又兴奋地道:“姐夫你这招新魔法还没有名字吧?让我来个它取个好名字,叫什么好呢……”

  我不再理会他嘀咕了些什么,道:“事已至此,我们还是先到蕾因公国去吧,以后找机会再向岳父大人道歉好了。娜娜,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奥丽娜幽怨的嗔视了我一眼,小声道:“父王当众允婚,我已经是你的人了,难道你想抛下我吗?”

  我朗朗一笑一把揽住她掠到了金子的背上,道:“走!目标――蕾因公国!”

  威武雄壮的龙群展翼飞向了蕾因公国,在那里有对我有知遇之恩的雷斯前辈,有曾经与我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还有……还有那位痴心的公主――菲欧娅。

  与军事国家莱因哈特、商业之国巴布尼卡和地处偏寒的冰雪王国不同,蕾因公国是一个著名的艺术之国,尤其是王都,每一栋的建筑物都是那么的巧夺天工极具匠心。

  蕾因公国自古以来就人才辈出,圣魔大陆上最著名的工匠、技师、吟游诗人、炼金术士等大多出于这里,现任国王海力克本身就是一流的画师和音乐家,不过他的一双千金却没有继

承他在艺术上的天分而是爱好上了剑术和魔法。

  海力克国王的王后帕翠丝是巴布尼卡王国渥特国王的妹妹,因为这一层关系的缘故两国一直都是极好的兄弟之邦,守望相助共同进退。

  龙群进入了蕾因公国境内径直飞向王都,就在到达了王都郊区的上空时下方突然传来了悠长响亮的号角声,我心中一怔低头向下望去只见几道长芒光影从地面直向我们射了过来。

  歌妮见状之下柳眉不由一皱,道:“这是‘天机连弩’(一种由强力弹簧机关所弹射出的长矛形巨箭,杀伤力极强,一般都用于对付巨兽等,因为制造极为复杂所以只有拥有大量高级工匠的蕾因公国的军队才能够大量的配备),快点让龙群小心!”

  这些飞龙都是金子挑选出来的龙族精英,不待我们的命令它们就或飞身闪避或伸爪拨挡,没有一头龙被巨箭射中。

  不过这几支巨箭仅是前奏,第二波上百支巨箭很快又从下方电射而来。

  金子发出了一声震天的龙吟,身躯周围顿时龙气暴涨同时龙口中也出现了“龙炎”的火光,其余飞龙亦是如此,一边以龙气抗御巨箭一边准备喷发“龙炎”进行反击。

  我自然不能让事态扩大,随着我右手向下的虚空一划一道真空大断层立时出现在龙群下方,巨箭射在真空断层上纷纷坠落。

  我以魔力向下方传音道:“蕾因公国的诸位请不要误会,我们不是敌人,我们是来自巴布尼卡王国的使者……”

  我的声音如巨雷一般震天轰响着,下方正在操纵着“天机连弩”向空中可怕的龙群发射的士兵们听了个清清楚楚,他们十分清楚巴布尼卡王国和蕾因公国的关系,一时间不由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他们是负责卫戍王都的部队,责任重大,方才了望兵以“千里眼”(以水晶磨制成的单筒望远镜,十分珍贵)发现了高空中突然出现的龙群,大惊之下他们连忙以“天机连弩”向龙群发起了攻击,这也怪不得他们,谁叫龙在他们的心目中可是恐怖与破坏的象征呢?

  一名身着千骑长制式铠甲的青年军官自言自语道:“好熟悉的声音,这个声音是……是……”

  他的双目中突然神光一闪,向操纵“天机连弩”的士兵们叫道:“停止发射!小心戒备!”

  他是连弩部队的指挥官,士兵闷立时领命停止了发射。

  龙群从高空中缓缓落下,巨大的

龙翼所扇动的气流令地面一阵飞沙走石。

  我从金子身上掠下,目光一扫之后停在了一名青年千骑长的身上,高兴的叫道:“呀,汉斯是你啊,一别就是一年多……”

  这名千骑长不是旁人,正是我昔日在“玫瑰兵团”中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诱饵”五人组成员之一的弓箭手汉斯。

  汉斯兴奋地扑了过来紧抓住我的双手道:“我听声音就知道是你,无名……不,应叫你‘魔神王’大人才对,真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

  我们两人忍不住相互挥拳捶打了起来,生死与共的兄弟手足之情充满了我们的心房。

  蕾因公国的士兵们见长官与我那亲热的举动也就解除了对我们的敌意,但那几十头巨大威武的飞龙仍使他们战战兢兢的不敢靠近。

  一阵如雷的马蹄声传来,只见一大队重骑兵如排山倒海一般冲了过来,显然是蕾因公国的军队见飞龙群降落忙派出的援兵。

  汉斯忙闪身来到了“天机连弩”阵营的前方向冲来的重骑兵们挥手示意表示来人没有敌意。

  重骑兵们见状之下也就解除了冲刺的战斗状态,但他们仍持着骑士长枪和巨盾径直奔了过来,然后将我们和龙群紧紧的围了起来,闪亮的枪尖直指向了我们。

  汉斯向一名全身隐于银色重铠中的重骑兵行了个军礼,道:“启秉霍恩伯爵,他们是来自巴布尼卡王国的使者,不是敌人。”

  骑士“哦”了一声,伸手摘下了头上全封闭式的头盔露出了一张俊美英俊至极的年轻面庞,他那碧绿色的双目中闪烁着坚毅与傲气的光芒扫视向了我们。

  霍恩?斯普洛尔伯爵是蕾因公国历史最悠久的第一贵族世家斯普洛尔家族的长子同时也是蕾因公国的万骑长,据说其力量已与圣骑士相差无几,人称“无双贵公子”的他还是圣魔大陆上最著名的雕塑家之一,许多传世名作都出诸他的手下。

  霍恩的目光落在了我身后诸女的身上顿时现出了惊艳的神采,待见到了冰雪儿、奥丽娜和歌妮三女时他更是心中惊讶,连忙从马上跃下来到诸女面前优雅的行了个标准的骑士礼,道:“蕾因公国万骑长霍恩?斯普洛尔参见冰雪女王陛下与奥丽娜公主殿下。”

  他曾作为蕾因公国的使臣到过巴布尼卡王国、冰雪王国和莱因哈特王国所以认识冰雪儿她们,此时最令他大感惊异的是他竟见到冰雪儿女王和冰雪王国的死

敌莱因哈特王国的歌妮?雪兰特元帅亲热的站在一起,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冰雪儿和奥丽娜示意霍恩免礼然后俏立在了我的身后,无言的向霍恩展示着我的身份(圣魔大陆的惯例是在会见友人的时候妻子只能站在丈夫的身后),亚夜她们也乖巧的站了过来。

  在霍恩那惊异至极的目光中我微笑着向他伸出了手,友好地道:“你好霍恩伯爵,我是吴来。”

  霍恩雄壮的身躯顿时一颤,眼中射出了惊惧、嫉妒、悲恨等等复杂至极的光彩,最终他没有回应我的握手,冷冷地道:“哦,原来你就是吴来。”

  不回应对方友好的握手是极为失礼的行为,像霍恩这种自幼就接受严格的贵族礼仪教育的贵族子弟是决不应出现这种失礼的举动的,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是故意的,但这是为什么?我和他可是第一次见面,不可能得罪他啊。

  说实在的,一个人伸出手去却没有得到回应真的是挺尴尬的,我心中不由又气又异,干笑了几声收回了手。

  我这里没什么,但对我倾心相许的莉薇雅诸女却是气的柳眉倒竖,她们不能忍受任何人对我的侮辱,为了我她们甚至可以与神相争,何况是一个小小的霍恩?

  我的兵刃――魔界第一公主亚夜?霞?路西法第一个从我背后站了出来怒视着霍恩道:“你这个低贱的人类竟敢侮辱我的主人,去死吧!”

  她那长及小腿处如丝缎一般黑亮的青丝突然无风自动的飘拂了起来,绝美精致的面庞上仿佛结了一层寒冰般的没有一丝的表情却丝毫无损于她的美丽,反而又为她增加了一种令人不敢仰视的惊心动魄的美。

  黑色的光球在刹那间出现在了她的手上,乌芒一闪射向了霍恩。

  亚夜那种独特的高贵与冷艳深深的吸引住了霍恩的注意力,但她那虽清脆悦耳至极却冷的掉冰渣的话语和随后出现的黑暗能量球却令他神色大变,他并不迟钝,真实的感应到了这位冷艳的绝世美女对自己的愤恨和那外形并不显眼的黑色光球中所蕴涵的可怕力量。

  一向无所畏惧的霍恩在亚夜的“黑暗轰击炮”前退缩了,他此时身披重铠本不适合闪躲而应以手中巨盾抵挡或者以攻为守,但亚夜这一击中所蕴涵的力量波动却使他本能的放弃了硬挡,全力一闪避开了。

  (重骑兵不似轻骑兵或游骑兵那样马上马下皆可战斗

,拥有超卓的攻防力的代价是他们只能在马上战斗,因为他们的铠甲实在是太重了,若是像剑士那样进行搏杀的话用不了多久他们自己就累趴下了)

  亚夜的“黑暗轰击炮”掠过霍恩的身躯轰在了他身后的地面上,坚实的大地顿时炸出了一个直径几米的深坑,碎石飞溅。

  霍恩身后的重骑兵们眼见长官受到了攻击不约而同的挺起了长枪,他们可是有千人之众,一旦发动进攻的话还真是不好对付。

  以力男为首的狂暴战士和以迈雷为首的狼人立时反应,身躯飞闪中护卫在了我和诸女的左右。

  一直懒洋洋的趴在地上的金子突然站起了它那如用黄金铸造而成的金黄灿烂的庞大身躯,龙首一昂发出了一声震天动地的怒吼。

  这是龙王的怒吼啊。

  随着独角黄金龙王金子的龙吟怒吼,重骑兵们身下的战马在一瞬间全部趴倒在了地上,惊惧地颤抖个不停。

  猝不及防的重骑兵们顿时狼狈万分的摔了一地,个别体力较差的甚至因为铠甲的重量而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汉斯慌忙挡在了霍恩身前叫到:“吴来不要……不要动手……”

  我叹了口气向亚夜诸女道:“算了,不要计较了。”

  亚夜狠狠地瞪了霍恩一眼退回了我身后,但莉薇雅与歌妮二女却又站了出来,莉薇雅寒声道:“脱掉重甲,我和你公平决斗,或者你骑回马上也可以。”

  歌妮道:“这个机会你还是让给我吧小雅,我和霍恩伯爵都是骑士,决斗由我来提出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她又回头向我道:“对不起,来,我违背了你的命令,因为我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你的侮辱。”

  我轻叹了口气,心中却十分感动。

  将佩剑拔出插在地上歌妮双臂抱胸向霍恩行了个礼(这是标准的骑士决斗礼仪之一,另外一种是骑在马上以长枪指天行礼),道:“我歌妮?雪兰特在此以骑士的名义正式向你霍恩?斯普洛尔提出决斗,你接受吗?”

  骑士之间的决斗是十分神圣的,尤其是当一个骑士向另一个骑士提出决斗时逃避或拒绝的话那将是毕生的耻辱,对于视荣誉如生命一般的骑士来说这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所以面对着歌妮的挑战霍恩根本就没的选择。

  霍恩拔出佩剑插在地上向歌妮回了个礼,道:“我接受你的决斗挑战,歌妮?雪兰特。”

  他的话虽然说的是豪

气干云但那苍白的脸色和声音中的一丝颤抖却泄露了他内心中的恐惧,歌妮可是骑士中等级最高的圣骑士,名扬圣魔大陆令对手闻风丧胆的“骑士之花”,霍恩的实力虽然也是极强但踞圣骑士仍有一段距离,若同歌妮进行决斗的话那就等于同死神成为了朋友。

  骑士决斗时的伤亡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换句话说若歌妮在决斗中杀掉了霍恩,蕾因公国并不会为他出面,斯普洛尔家族的私人行动那就另当别论了,但以歌妮圣骑士的实力与身份是决不会畏惧一个没有国家支持的家族的报复的。

  所以,歌妮在决斗中可以毫无顾忌的杀掉霍恩,难怪一向倨傲狂妄的他也会畏惧了。

  见霍恩答应了决斗的挑战歌妮绝美的面容上现出了一个足以令百花羞惭的美丽笑容,道:“时间与地点就由你来决定吧,霍恩伯爵,我会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的。”

  霍恩恨恨的哼了一声,转身跃上战马飞奔离开,重骑兵们也策着平静下来的战马随后离去了。

  歌妮收剑归鞘回到了我身边,道:“来,我的表现怎么样?”

  我笑着伸手拨弄了一下她的秀发,冰雪儿娇笑道:“歌妮姐姐你刚才好帅哦,那个霍恩伯爵的脸都给你吓白了。哼,谁叫他竟敢侮辱来,就是姐姐你不出手我也会把他冻成冰雕的。”

  我有点不解地道:“说来也真是奇怪,我同霍恩伯爵可是第一次见面而我又没有冒犯他,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汉斯突然道:“或许我可以解释他仇视你的原因。”

  见我们的目光都望向了他,他笑道:“吴来老大,我想这件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你那令所有人又羡又妒的齐天艳福了,霍恩伯爵可是菲欧娅公主的有力追求者哦。”

  奥丽娜含笑道:“我明白了,霍恩伯爵倾心于菲欧娅,但菲欧娅的一颗芳心却挂在了咱们‘魔神王’的身上,霍恩伯爵自然不会对他的情敌客气了。”

  汉斯道:“不仅仅是因为菲欧娅公主,还有乌兰娜莎团长呢。菲欧娅公主一直对霍恩伯爵不假辞色并坦言相告已心有所属,整天碰壁之下霍恩伯爵也就气馁了,在乌兰娜莎团长到来后他就转移了追求目标,可团长……团长的心也放在你身上,现在更已跟着你到魔界去了,如此两番夺爱之恨霍恩伯爵不想吃掉你才怪呢。哈哈哈……吴来老大,你可真是艳福招灾啊……”

了搔头,真是倒霉连这种事情都给摊上了,无妄之灾哪。

  在得知了吴来到来的消息后已被相思折磨的消瘦憔悴的菲欧娅公主马上恢复了生气,在以极快的速度淡妆轻饰了一番之后她不顾仪态的冲出了房间,只见妹妹依莲公主正一脸笑意的站在门外。

  菲欧娅已顾不得羞涩了,急切的向妹妹道:“他……他现在在哪里?”

  依莲公主含笑欣赏着一向高贵典雅英姿勃勃的姐姐罕有的女儿娇态,道:“真不知道吴来那个花心大萝卜有什么好的,奥丽娜表姐是这样,你也是这样,他现在已被父王召见到大殿上去了。”

  菲欧娅闻言忙提起群摆快步奔向大殿,依莲微微一笑跟了上去。

  海力克国王以极为隆重的仪式欢迎我们(我身边可有冰雪王国的女王、巴布尼卡王国的公主、莱因哈特王国的元帅和两位精灵公主,几乎囊括了圣魔大陆上所有的王族,再加上我和亚夜的身份,他敢不隆重吗?),蕾因公国的重臣名士齐集一堂,热闹非凡。

  海力克国王不似渥特国王和菲尼克七世那样一看便知是身居高位的王者,他的身材消瘦挺拔充满了浓浓的艺术家的气息,像学者更胜于一个国王。

  我虽然同海力克国王是第一次见面,但他从渥特国王和宝贝女儿那里已知道了我的不少事情,对我也极有兴趣,因此我们一见面他就爽朗的笑着迎了上来握住了我的手。

  我心中对他大生好感,躬身行礼道:“吴来参见蕾因公国国王陛下。”

  我身后的冰雪儿诸女也一同行礼,以冰雪儿的身份本不需如此,但如今她以我的妻子自居,我既然行礼了她自然不能自恃身份。

  海力克国王连忙还礼并吩咐侍从为我们看座,其余的重臣和名士们也坐了下来。

  一名秀气的惊人的中年美妇坐在了海力克国王身旁,她正是菲欧娅的母亲帕翠丝王后,渥特国王的妹妹。

  她的容貌称不上绝美,至少及不上女儿菲欧娅的绝代丽色,但她的气质却高雅的宛如纤尘不染的兰花,不以艳色惑人而是一种心灵上的美丽,其光彩并不比亚夜等顶级美女稍差分毫。

  蕾因公国君臣之间的关系十分的轻松自由不似莱因哈特那么等级分明,海力克国王和群臣们谈笑盈盈无拘无束

  我并未如在巴布尼卡王国一般一开始就向海力克国王提亲,菲欧娅这位正主儿还没有出现我自然不应过早开口。

  霍恩伯爵也在大殿中,他坐在一名气度非凡的中年人的身后,不时用仇视、嫉妒的目光望向我但内中又有着几分畏惧,他过几天可是要与圣骑士决斗的,会高兴的起来才怪。

  两道美好的倩影一前一后的奔入了大殿中停在了我面前,正是菲欧娅与依莲两位公主。

  依莲可不像姐姐那样体力充沛,她是一个弱质纤纤的魔法师,一阵疾奔之下如今已是娇喘细细香汗淋漓,别具一种楚楚可怜之美。

  菲欧娅望向我的美目中满含了无尽的柔情,娇躯不自觉的轻颤着显是激动万分,她勉力从我身上移开目光,道:“父王,女儿失态了。”

  海力克国王对女儿的心事十分了解,他笑着挥手示意菲欧娅坐下。

  侍从送来了坐椅,两位公主要他们将椅子放在了莉薇雅她们的身旁然后轻巧的坐了下来,莺声燕语叽喳个不停。

  奥丽娜将樱唇凑到了菲欧娅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菲欧娅美丽的粉脸上顿时泛起了醉人的嫣红,她偷偷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深深的垂下了美丽的头颅。

  奥丽娜这妮子究竟说了什么使得菲欧娅如此一副羞怯欲绝的样子?

  我心中虽然好奇万分但出于对她们的尊重我并没有去偷听(风系魔法中就有用于窃听的技巧),但想来她们的话题绝离不开我。

  大家谈论了一阵后海力克国王起身道:“吴来先生和冰雪女王诸位长途奔波至此想必是累了,请暂且下去休息吧,晚上本王会举行晚宴舞会为诸位接风洗尘,还请大驾光临。”

  我连忙站起还礼道:“陛下的热情招待真是令我等荣幸万分,我们会准时到场的。”

  菲欧娅高兴地道:“吴来大哥,姐妹们,我带你们到客房去。依莲,普希小弟是你的同学,他就交给你了哦。”

  依莲扫视了坐在我身后的普希一眼,轻声嘟哝了几句但不知在说些什么,反观普希这个小子却在依莲目光的注视下羞红了脸。

  菲欧娅将我们安排到了最好的客房中休息,魔界战士们也受到了热情的招待。

  那群妮子们一刻也安定不下来,聚集在一个房间里不知在嘀咕些什么但却仍是不让我进去。

  无聊之余我唤出了琥珀和翡翠要她们陪

我,两位精灵公主还真是玲珑剔透的水晶心,伏在我耳边轻柔的唱起了精灵们的歌曲,我虽不清楚她们的歌词的意思但光凭那比百灵鸟还要好听上百倍的动人歌声就足以令我沉醉了。

  一曲歌罢翡翠趴在我胸口上道:“主人,好听吗?”

  正在闭目享受着悦耳娇音的我连忙点头道:“好听好听,实在是太好听了,要是早知道你们的歌声如此美妙我一定会每天晚上都要你们唱催眠曲。”

  琥珀嘻嘻娇笑道:“那样可不好哦,亚夜小姐她们会埋怨我们一直占着主人不放的啊。”

  我伸出手指在她的小小头颅上轻点了一下,道:“你们两个丫头的小小心思想到哪里去了,你们在我的心灵中唱给我听不好吗?”

  翡翠娇嗔道:“又叫人家丫头了,我和琥珀的年纪都在五百岁以上,远远比主人你大哦。”

  我道:“是啦是啦两位精灵姐姐,我向你们道歉啦……”

  我夹着翡翠的小翅膀将她提了过来在脸上亲昵的摩擦了一下,翡翠娇小的身躯上光芒一闪接着就变成了拥有魔鬼般的完美身材的大美女伏在了我怀中。

  突如其来的软玉温香让我不由一怔,一旁的琥珀也不甘示弱的幻化成了人类美女的形态钻入了我怀中。

  说实在的,这两位精灵公主的年龄虽然远远超过我但对男女之情却只是一知半解,她们丝毫也没有意识到她们如今的动作与姿态对我是多大的诱惑,这分明是将自己往大野狼的嘴里送嘛。

  软玉在怀,温香满抱,我的手不自觉的探向了她们那丰满高耸的胸部(没办法,以往一直都是亚夜这群妮子侍寝,养成本能的反应了),两位精灵公主再单纯也意识到了我打算做什么,她们晶莹洁白的雪肤上顿时泛起了一层美丽的红潮,尤其是她们那绝美的面庞红的几乎要燃烧起来了。

  不过她们虽然羞怯欲绝但却没有一丝的反抗,反而紧紧的闭上了美目任我轻薄,在我的侵犯下千肯万肯了。

  她们那种清纯无邪又任君采摘的诱人样儿顿时使大野狼更加的得寸进尺,开始变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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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卡密儿,他至今仍认为,他是在做一场梦,是的,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

方才还在冰冷的监狱中的他,现在竟天差地别地坐在国王卧室里的一张椅子上,这张椅子,华丽无比,不,应该说,整个卧室里,所有的摆设,都是华丽无比。

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既是至高无上威严的象征,又是雍容华贵的典型代表。

卡密儿像一个犯人似的坐在房间里,就像他仍呆在监狱里那样,不敢到处走动,不敢碰一碰这间屋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甚至连抬头望一望整间屋子的勇气都没有。

卡密儿在听到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后,抬起头来,在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不安,“进……进来。”他的声音显得很无力。

“下午好,国王陛下。”史列因走了进来,用依旧是很恭敬的语气说道。

“……”卡密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能很无奈地看着他。他头上戴的吊饰压得他感到脑袋昏沉沉的,几乎都已经把他压垮了。

史列因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位资深的谋略家意识到了自己的计划是对的。

他和尤利西塞尔,实在长得太像了。几乎可以说是如出一辙。

柔顺的水蓝色长发,披散在他的肩上,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挂在他额头上的那颗蓝宝石一样的有着水蓝色的光泽,他半搭着眼皮,头微微地歪向一边,加上他那身华丽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漂亮的洋娃娃。

若不是他没有像尤利西塞尔三世那双锐利的眼睛,史列因就会认为,现在坐在自己眼前的,就是那位高贵的国王陛下本人了。

“我刚才对您说的,您都记住了吗?陛下。”他已经习惯称呼他为“陛下”。

“阁下……”卡密儿才一开口,就被史列因狠狠地瞪了一眼,“哦,是的,我……我……”这个可怜的小伙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吓着那个本已经魂不附体的年轻人了,于是,他收起刚才严厉的表情,用一种很温和的语气说道:“对于我及我以外的所有大臣,您这需称呼他们的姓氏或名字就可以了,至于姓氏还是名字,就随您高兴了我的陛下。”他不厌其烦地把刚刚说过一次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卡密儿依旧是无力地点点头,“只是……只是您当真要我记住那么多,那么长的名字吗?”

“是的,陛下。”史列因再一次严肃起来,“身位国君,却连自己臣子的名字都记不住,这不是很可笑吗?”

“好吧,”卡密儿让步了,他觉得,凭自己的记忆力,记住如此长如此多的名字,若是花上几天功夫,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史列因的一句话,使他方才起的一点点自信心,又在一瞬间化为乌有了。

“请您务必在明天早上之前把这件事办好,因为我已经向群臣宣布过,明日的早朝照常进行。

“您简直在判我死刑!阁下!”卡密儿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叫起来。

史列因,此时此刻根本顾不上什么君臣礼节,至少现在是君臣礼节,他猛地冲上去捂住卡密儿的嘴,这位平时处世冷静的官员,这次由于太过激动而导致用力过猛,以至于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当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失态时,已经晚了,一阵脚步声过后,门被推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那人一身白色,银白色的长发,酒红色的眼眸,深藏不露,俊美的脸颊,看不出岁月留下的痕迹。从他的衣着判断,他是国王的侍从。

“发生什么事了,国王陛下?”他刚走进来的时候,是这么说道的。

没有人回答他,史列因抬起头,在认清了来人是谁后,不由地大大松了一口气,从刚才一直处于的紧张状态中恢复了过来。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因为他很快便发现,来人是一个忠于国王,并且只忠于国王的,不一般的随从。

“您想干什么?德?奥尔吉利斯阁下?”银发的年轻人从剑鞘中抽出剑来,用一种和他身份不太相符的严厉的语气说道,“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至少,让我满意的解释,那么,我,愿意为国王陛下献出生命。”

“请听我说,哈尔笛尔,”哈尔笛尔(Haldir),是这位年轻侍从的名字,史列因打断他的话,他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冷静了,“请听我说,以我的名义起誓,事情绝没有您想象的那么严重,十分之一,不,一百分之一都没有。所以,请把剑收起来吧,我的朋友,收起剑吧。”他那恭敬的态度,让人怀疑站在他们面前的,究竟是不是一个随从。

没错,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只不过他不是普通人,光是从史列因,这

位位及首相的近身大臣对他的恭敬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他还是唯一一位,在国王身边,却被允许佩剑的人。

哈尔笛尔把剑收回剑鞘,他看了看六神无主的卡密儿,再看看满脸平静的史列因,微微笑了笑,他把手指插进自己柔顺的长发中,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哦?阁下说事情不严重吗?不知阁下,说的是哪件事呢?”

卡密儿自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史列因立刻就明白了。

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是最接近国王的人,而且虽是侍从,两人的关系亲密地就如同亲兄弟一般,国王的出走,他不可能一无所知,问题在于:他究竟知道多少,他是不是知道一些连自己都还被蒙在鼓里的事呢?

短短几十秒,史列因已经决定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他是国王身边,最忠诚,也是最值得信赖的人,若是连他的协助也得不到,那么事情就真的会很严重了。

若要想得到他的协助,就必须告诉他一切。

哈尔笛尔没有等他的回答,他径直朝卡密儿走过去,伸出手去,扶起那个什么事都还未搞明白的年轻人,他微笑着看着他,温和地说道:“您是国王陛下的什么人,为何,你们长地如此相象?”

对方用的是一种十分温和的口吻,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这句话所可能带来的震撼力,但是可怜的卡密儿,尽管对方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但他仍被吓得差点失去平衡,幸好由哈尔笛尔扶着,他才没有再次摔倒。

史列因并没有被吓到,他本来就想把这个秘密告诉他,既然这个秘密不捅自破,自然是再好不过,只是他心里琢磨着:不愧是和尤利西塞尔朝夕相处的人,一眼就能辨别出来。

“既然,您都已经知道了,那么,”史列因也微微笑了,他决定脱盘而出,“您愿意协助我们吗?”

卡密儿不由地看了史列因一眼,这位近身大臣的冷静与镇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感染了他。

“我的协助?若是您真的需要我的协助,您不觉得,您应该告诉我更多的细节吗?”

“您会知道一切的,我的朋友。”史列因边说,边打开门走了出去,叫来宫廷内务主管,吩咐道:“国王去了御花园,您差人去准备一下,记住,要快,这是国王的命令。”

主官点了点头,离开了。

史列因再次回到了房间,关上门。

个钦佩的笑容,同时,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其它在国王离开期间,勾结梵冈,谋权篡位。”史列因开门见山的说道。

哈尔笛尔没有出声,他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而卡密儿呢?他之前已经从史列因口中得知了此事的大概内容,他看着自己眼前的两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现在,在他的心里,虽然仍有恐惧和不安,但好奇心和责任心已远远占据了上风。

“谋权篡位吗,”哈尔笛尔笑了笑,“开始国王陛下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哈尔笛尔收起了笑容,低下头去,接着说道:“但是,有天早上,国王陛下他这么对我说道:“哈尔笛尔,我,还是太小看他了。””

一时间 ,一股可怕的沉默充斥着整个房间。

史列因当然知道,那个“他”是指谁,他低着头,沉思。

“也就是说,他想勾结梵冈,把奥尔雷斯毁了!”哈尔笛尔压低声音,却抑制不住,他说的话,所带来的震撼力。

卡密儿在那一瞬间,如同被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他的心都凉了,他连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被牵涉到一桩如此重大的政治阴谋中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光关系到一个人,两个人的命运,还关系到整个奥尔雷斯的存亡啊!

“不愧是国王陛下,”是史列因打破了沉默,“总能先人一步预测到将会发生的事。”他微笑着说道,尽管他心里并不怎么轻松。

这是卡密儿第一次,听到别人对尤利西塞尔三世的评价,日后他还听到过好几次,想到自己的命运,在如此奇妙的机缘下,与那位高尚的国王陛下连在了一起,一股莫名的,想要了解他的心情油然而起。

“先生们,”卡密儿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你们刚才的言论推断,奥尔雷斯似乎处在极大的麻烦中。”他这么说道。

“是的,陛下。”两人异口同声。

“如果国王不在的话。”史列因又补充了一句。

“那好吧,”卡密儿定了定神,又继续说道:“在真正的国王回来之前,我不会让他有机可乘。”

他的语气与刚才简直是判若两人,那份沉着,那份自信,让史列因产生了错觉,因为他原本就长得和尤利西塞尔三世如此相似。

哈尔笛尔用一种极其温和的眼神看着这个年轻人,就如同他望着国王那样,望着他,“您现

在是国王,那么,您也就是我的主人,我的陛下。”年轻的侍从跪了下来。“我听候您的任何吩咐。”

“啊!这真是我的荣幸!”卡密儿激动地扶起他,这是他进到王宫以后,第一次感受到的温馨与信赖。

史列因也认为,让哈尔笛尔来照看这个年轻人,很值得放心,于是他说道:“我该走了,先生们,”他边说边打开门,“我刚才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现在,我就得去应付那位,因为我那个玩笑,而没来打搅我们谈话的人了。”

两人明白他的意思,卡密儿点点头,颇有点国王允许臣子退下的味道与架势,史列因行了个礼,恭敬地退出了房间。

这位近身大臣,的确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且,还为我们新上任的国王陛下,带来了一桩不大不小的麻烦。

正在不久前,“史列因带来了一个蓝色长发的孩子进宫”的消息,传到了罗严塔尔的耳朵里。

“这是自我识字以来,听过的最有趣的事了,一个蓝色长发的男孩子,一个孩子?您能确定,您没看错吗?拉姆依特(Ramit)?”罗严塔尔正在摆弄他眼前的葡萄酒瓶}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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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玲倘若眼泪无声地掉落在心田,溅起微浪,我愿意捧起这清丽的泪花,任凭愁丝将自己缠绕。倘若有梦,我愿意是急流,追溯曾有的美好憧憬。倘若生活是一首未谱的曲子,我愿意用心的琴弦将她弹奏。夜吟李清照的诗,感晚秋的悲凄,叹“绿肥红瘦”之景已凋零颓败。“浓睡不销残酒”却“海棠依旧”。我,不是诗人,却多愁善感,我应是生活的思索者,仅用自己的单纯回望着心弦上不逝的风景。曾经多少次,在生活中跌倒的我,历经挫折,终又站起,静看青春的潭水有多冷,十月的寒意有多深,以及幽壑奔洌的光,有一种可能触及的悲凉。若生活将我放逐,我也会为自己绽放千朵,繁花,同时述说自己最美的希冀。于是,背负着雨季的泪水,不只一次从神话的蛛网里逃脱,当失败悻悻离去,脸上扬起盈满幸福的微笑,生活便将之谱成和美的乐曲,让每一个欢快的音符在心弦上跳跃。辗转难眠,有一些狂妄的想法在脑中碰撞发响,心久难平静。虚静落下,独享睡眠。不觉入梦,梦中有一幅静美的画面:湛蓝的天为背景,只有一棵权。黄硕的果实挂在枝头,虽无绿叶红花,却更加迷人,这便是秋的诺言――只为结出生命的永恒,这便是奋斗的诺言――只为实现生命的价值。文弱女孩心弦上不逝的风景――奋斗终会成功。梦醒,房中暖阳倾泻……

作文T型台对上帝说感谢湖南省华容县第二中学243班  杨  杨

(一)我热爱大海一样的生活。有潮水,有平静,但是始终一往无前。――《蔷薇岛屿》我的左眼有颗泪痣,所以我有足够的借口来原谅自己的常常哭泣。眼泪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怯懦的灵魂,它让我的泪痣一天天的愈加鲜艳,如同绽放的黑色玫瑰,用冰冷的脚尖旋转出大片灰暗的天空。很多个昏暗的日子我总是渴望自己能够成为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可以在迷失的时候被赐予力量,拥有如同大海一般的一往无前,高高在上的为自己的勇敢而骄傲。可是那一切也仅仅局限于渴望而已。我常常像个迷失的孩子手足无措地站在角落观望,却丝毫不敢自己迈步。我纤细的手指在风中颤抖,朝前方稍稍触碰便充溢巨大的疼痛。我试着去承受,证明我的

勇敢,可结局总是彻底的泪流满面。于是我一直等待,等待上帝借我一双翅膀,带我去天堂。可是上帝说,那是一段靠自己的双脚才能奔跑过的路程,别人除了观望之外无能为力。我睁开双眼,看见巴顿用撕裂的声音向天空呐喊:“要无畏、无畏、无畏!”然后我奔跑起来,满脸的无畏。泥土在身后一块块破裂,我鲜红的血滴落在缝隙中开始生长,填补出另外一片土地。到终点的那一刻我伤痕累累精疲力竭,抬头却看见上帝在向我微笑,我突然明白自己就是那个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在冥冥之中被赐予勇敢,一往无前。便如同大海。泪痣渐渐淡去。我不懈地奔跑,不再哭泣。(二)光本是佳美的,眼见日光也是可悦的。人活多年就当快乐多年。――《圣经?道传书》我总是怀抱期待,努力寻找快乐。我站在街角寻找,看着大街上闪烁着明明灭灭的繁华,车水马龙面前汹涌而过让我视线模糊。一直到阳光穿透,洒落在每个路人的微笑之上,将天空铺垫成大片明媚的蔚蓝。然后我的眼睛反射出清晰和灿烂。我站在树梢寻找,看着憔悴的落叶铺垫成满地的荒凉,看着雨水沿着我的发线滴落,溅出大朵盛开的寂寞。直到曦风任性地拉着我的衣角,把我牵到一片盛开的麦田,我看到金黄的温暖将我旋绕,然后我触摸到成熟的喜悦。我站在冬季寻找,看着雪花飘落成一片茫然,闪耀着支离破碎的希望,冻结了满怀的梦想。所有的人和我擦肩而过奔向阳光灿烂的春天,留下我一个人在冰天雪地中孤独驻立。直到我低头看见雪缝里的嫩芽,倔强地探头凝视我,然后我手心捧着大把的坚强说感谢。我站在天堂向下看,看见每个人身后都尾随着一个快乐,学会转身的那一刻便会拥抱沁人的清香。上帝说,那叫幸福。(三)请你记得,无论我在哪里,都离你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槲寄生》小璋对我说这句话时我们都是十七岁,一个学会长大的年纪。认识小璋的同时便使我懂得了朋友。我们的默契在于,即使我们不十指相扣,也可以读懂对方微笑中的忧伤。我们喜欢用铅笔在白纸上写干净的文字,喜欢穿白衬衫在阳光下笑得满脸明媚。朋友是多么神奇的礼物,可以给予勇气和快乐,可以在哭泣的时候握住大片的怜爱和温暖。小璋说,记得一个转身的距离。于是我们便有了背靠背的依靠,携手走过明明灭灭的忧伤以及快乐。在那些

黑暗的日子里,我始终没有倒下,因为我相信,转过身去永远有一双肩膀可以依靠。(四)没有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周嘉宁周嘉宁,那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只轻轻地说,我便无可救药地开始喜欢。我总是在黑暗的日子里反复诵念,等待光明。大海般的生活,眼见日光的喜悦,以及转身的距离,这些,总是令我的生命一天天光亮。上帝赐予我勇敢、快乐、依靠,于是我在包裹之下成长。破茧而出的一瞬,我的灵魂也变得有血有肉,充满生气。我骄傲地挺住苦难,告诉自己这便是一切――在苦难之中勇敢,在苦难之中快乐,在苦难之中寻求依靠。阳光明媚的瞬间我似乎明白了生活,也懂得了自己所拥有的挺住便是胜利。我抱着我的赐予,轻轻对上帝说感谢。

那些日子,我照镜子时,总是习惯看手表,走在路上,听着音乐,微笑。镜子站在镜子前,我永远是我!庆幸?失望!每次照镜子都强烈的希望窥探镜子的心,是否清晰,是否纯洁,是否透明?希望窥探到未来,却只看到一脸茫然!一不小心,我照见了岁月,照丢了时间,照出了沧桑,却始终照不清自己,被欺骗的不是眼,是那颗脆弱的心。其实,我一直在照,一直在照我自己。手表我的左手空空如也。我弄丢了手表,哥哥送给我的,要我好好学习。猝然地,不可理喻的无助,无法言语的恐慌,一齐弥漫在我脑里、心里。于是我每天手忙脚乱地撑到“华灯初上”,眼睛发胀,然后按时起床。时间缓慢而有质感,高三的“浪漫”就在这里!正如我一不小心掉了手表一样。没有时间的概念对于我们这些终日忙忙碌碌的人来说,是多大的奢侈啊!我居然掉了时间,掉了哥哥的嘱咐,爸妈的期望,我的理想。混乱。我左顾右盼,挣扎着如溺水的人一样找不到方向,我不想这样,于是我拾捡起白天,黑夜,抓紧时间。梦里,我的笑声震落一地。音乐郭敬明说,音乐是一种很好的镇痛剂。一直以来,我也很爱音乐,爱得排山倒海,天昏地暗,如他一样。成长!尽管我知道“化蝶”须经过蜕变,可仍免不了被粗糙的外壳磨砺得疼痛,我不得不麻木!萨克斯的召唤让我浑身颤栗,长笛的呼啸穿透我的灵魂,扬琴的叮咚敲在心上

,我迷恋于听一个有故事的人浅吟低唱。磁带到头嗄然而止,我明白现实与幻想之间的差别。虽然现实是残酷的,但我必须面对。音乐带我飞,从现实与幻想交织着的缝隙,飞到很高很远的世界。微笑我喜欢笑,喜欢看别人笑,笑着的人都是冬日里的一个小太阳。镜子里,我看着自己笑。躺在沙发上,电视机兀自一个人热闹,慵懒的抱着枕头,眼眯成一条线,看猫儿追逐线团,静静地微笑,倔强的微笑,猫在对我笑,我忘记了烦恼。我坐在古老的藤椅里,两肘平放,十指交叉,指尖放于唇前,头发遮住半边脸,在音乐中迂回到可以浅浅微笑的世界,空气里有檀木香的味道,听见风掠过头顶,响起悠长的鸽哨。其实,没有谁是孤独的,孤独是因为他自己要孤独!我以为,微笑着,并不孤独。很简单,嘴角翘到从未有过的高度。那些日子,照镜子,抓紧时间,在音乐中沉醉,微笑着不再孤单。微笑着,丢掉懦弱,变得坚强,勇敢承担。迷雾散尽/一切变得清晰/爱与痛都成回忆/繁花灿烂在天际/等待已有了结局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那些日子/让我们取名叫做珍惜。

支 离 破 碎湖南省华容县第二中学256班 王  婷

旧事毕竟是己经过去了,留给我们的似乎只有绵长的记忆:脸上拂过秋风,它跟我说一个新的故事就要开始了;有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它在远方等我,我将把16岁埋藏在童真和幼稚里,留下些支离破碎的思想。一、Have+动词的过去分词注视着书桌上的那张旧照片,照片上那灿烂的,如同阳光般清澈的笑容,让我又想到了林岚,可爱的她,小时候总梳着两冲天辫蹦蹦跳跳地来敲我家的门,拉我去上学,我们俩是形影不离的,仿佛她是红花,我是绿叶,但绿叶也是不赖的呀!因此,我们俩在一起投来许多羡慕的眼光,林岚后来成为了佼佼者中的一个,而我仍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但她总是毫不吝啬的接受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目光,她不顾别人的感觉,她做什么从来不经过大脑思考,总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在怪她,因此,我开始试着甩掉她,自己回家,但她对我的好让我无法割舍下她,我甚至会感到愧疚,因为我觉得我应该懂得珍惜。林岚父母工作的调动,让她转学了,她莞尔一笑说我们合张影吧!

在微微变凉的九月,阳光日渐稀薄,降温降温,原来秋天这么快就到了,冬天还会远吗?在这个充满凉意的秋天,这个风儿轻轻吹,树叶沙沙响的秋天,我和林岚在彼此沉默与孤独中离开。在另一个天气慢慢变凉的秋天里,我成了一名高中生,也懂得了许多人生哲理,也在成熟的边缘不断徘徊,可我不曾忘却她。就在这个秋天里,她回来了,可……她留给我几句话,便匆匆而去,留下的只是一个失落、孤独的我。后来,是考试,没有见面。再后来,是考完,没有见面。惆怅而无奈,物是人非,我留下了什么,带走了什么寻找什么,又得到什么?这,又有什么关系?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真心笑过,快乐过,那也便别无所求,这张旧照片我依然留着。――回忆就到此为止吧――我笑了。二、关于离开我开始千篇一律的仿韩寒,写一些阴郁、苍凉、昏黑的文字。而这些文字在展示他们的地方――语文试卷上,显然站不稳脚跟。我一向引以为傲的语文,开始呈严重下滑趋势,我着了慌,停止了仿韩寒的愚蠢行为,因为老师说“新概念”的作文你们看了也没用,你们不是韩寒,在那儿打不出天下。从此,我改用自己的话写,没有生涩的文字,没有隐晦的语言,直直白白,还原了我的本色,可是成绩依然。高一的最后一个月,我过了16岁生日,那是特殊的一天――高三的学长学姐们都在忙着他们最重要的高考。在给他们送考时,我哭了,朋友对我说你又长大了一岁,米拉说你又老了一岁,米拉总是这么悲观,他总认为“弄丢了的东西是永远也捡不回的。”不管我是长大了,还是老了,也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我的高一毕竟过去了。我不想过于开心或是过于伤感,心如止水是种很好的状态,我一直在努力。高一在没有来得及思考沉重明天的空隙中溜走,只留下许多叫知识与情感的东西被紧紧地握在手里。当夏天收拾行囊以最快的速度离去,甚至没有一丝留恋的时候,我意识到秋天将以奇特的方式传播萧条。再见了,我的高一在高二的班级里,好学生如过江之鲫,我只知道上高二了,在天气慢慢变凉的秋天,池塘边的榕树上没有了知了,操场边的秋千上落满了尘埃,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三、未知的生活与若现的宿命我已和曾经的自己决别,不再会诱惑于花言巧语,不再会和生命中注定不会相遇的人而黯然,亦不会轻易

哭泣让那年少时的故事永远留在一张泛着青涩微笑的相片里,留在了永远的“曾经”,永远的16岁。未来开始以一种新的形态出现,它已经活在了我的世界里,似乎我们应该为生活在这个年代而欢呼,可又有谁知道我们却在为太多的生活方向而焦灼不安。四天前,米拉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我无言以对。目前,生活给予我的全部是好好读书,上个好大学,简单又单纯,但我偶尔也曾想过不确定的未来,仍找不到答案。因为一次考试的失败,我有些嫉恨现在,于是未来成了我的依赖,分数成了我唯一的满足,同时,我又有一种若现的宿命感围绕我的身心。未来仍是一个希望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我依旧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我依旧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后记物欲横流,物是人非的世界里,青春的那些感慨将成为一辈子珍藏的记忆。青春是一场梦,也是一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就算它固执地不肯回来,我也不会放弃。


”熏陶我,可我选择了“流行”派音乐。他们送我上舞蹈班,希望我能从中领会“舞蹈”的真谛,而我却选择了“街舞”。气得老爸老妈将我反锁在家学乐器,而我学了近一个月却连简单的“Do―Xi”都不熟练。急得父母痛苦地大叫:“天啊!我们这是犯了什么错?生个女儿怎么这样?”我的安慰是――李宁     一切皆有可能老爸,老妈,我让你们失望了,可我有我的个性,我不愿被束缚,不愿接受那些条条框框。我希望自己活出色彩斑斓的色彩,而不是走上你们辛勤为我铺好的路。我想早点长出翅膀搏击长空,享受暴风雨下的淋漓。请你们不用担心我的未来。李宁说过:“一切皆有可能”,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感到骄傲的,因为,我会踏踏实实地――好踏     

月是那样圆;夜是那样静。此时,月光,花瓣,露珠定格成了永远的美景。站在林间小道上,夜风缕缕袭来,我被吹得面红耳赤,但我却懂得夜是美的;就在那“凉意浸人”的一刻,我深深地爱上了他――夜。“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是啊!夕阳固然是美的,但我更喜欢那宁静的夜空。(一)沉思的夜在那里,我有过无限的沉思――那一幕。中考过后,接到少得可怜的分数,我惊了,爸妈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到底读还是不读,这个问题团团的围着爸妈转,我同村的人都说:“有什么好读的,又不是男孩子。”可爸在斟酌了半天后,终于做出了决定,说:“不管她是男孩还是女孩,她终究是我的孩子,为了她的将来,我们还是应该继续送她读书。”妈显然被父亲感动了,充满血丝的双眼滴下了泪珠。

我静静的看着,感受着,只是默默无语。曾几何时,我明白了。多少次风风雨雨,他们为我挡过,多少个寒冷的夜晚,他们为我盖上被踢翻的棉被,多少次失败,他们仍旧不懈的支持着我,我无语……(二)飘逸的夜在那里,曾有过我对亲人的承诺。多少个夜晚,我无眠。夜风下,身边吹起了爸妈的嘱咐:“××,现在农村经济效益不好,我和你妈供你读书不容易啊!在学校,你一定要努力啊!”我听着听着,眼泪就不争气的流露出来了。在那个夜晚,我对着家乡的月亮,借着温和的春风,吐出心底的话语:“爸、妈,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我的一切,为了你们,更为了我自己,我一定会努力的。”凭借着飘逸的春风,把我飘逸的心语,传到那两双饱经风霜的耳里,让他们感受到我的期望,让他们的心灵得以慰藉。(三)迷惘的夜在那里,留下了我的遗憾――眼泪。又是一个花好月圆之夜,我的心如波涛汹涌的海浪一般不能停歇。泪水却如泉水般源源不断。 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犹“过客”一般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从前的“蓝天”到现在却成了被遗忘在小角落里的“云雀”;从前的“辉煌”到现在却成了被他人所痛恨的“耻辱”;从前的一切是美的,不可否认。但那已成为了过去……明月挂在枝头,我从中走过,再多的风景也不曾停靠,只一心寻找着我那遗失的美好!(四)清醒的夜在那里,回荡着我欢快的笑声。也许你会说“冷静会带给你一片蓝天”,但在这个快乐的季节里,我们谁会去刻意保持沉默呢?月光轻轻拍了你的后背,你这才转过身来,像你屋前满树盛开的石榴花,红艳艳的爱上了你。星星点燃了烛光,鲜花吐露着芬芳,所有的一切都在为我歌唱。在那浩瀚的夜空中,虽然我不是最大最绚丽的星,但我相信那颗清澈透亮的定是我。夜是我沉思的地点;夜是我承诺的时间;夜是我无助时倾诉的对象;夜是让我快乐的象征。即使夜就这样持续下去,即使世界变得黯淡无色,我心依然光明,因为我的心灯永远不灭,黑暗淡化不了我的心光。月,仍是那样圆;夜,依旧是那样的静。

“爸,老师又在催学费了,你到底什么时候给我交呀?”三年前的一个雨天,我带满腹的委

屈与愤怒这样质问着父亲。“看老师那边还能不能暂缓几天,我……我还没凑齐呢?”猪棚那头传来父亲沉重而沙哑的声音。我早料到是这结果,“穷,我们家就是穷,你一辈子就是这穷命!”暴躁的我瞪了父亲一眼,泪水夺眶而出。然而父亲并没有因为我的不懂事而震怒,他只是呆呆地立在那儿,任凭风雨的吹打。透过泪水,我分明看到了父亲那张苍白而无奈的脸。第二天,我漫不经心地走到学校,摸摸空空的口袋,我知道等待我的又是老师不堪入耳的讥讽和同学的耻笑。来到教室,和往常一样,还是熟悉的同学和老师,不同的是,老师没劈头就问我学费的事。我第一次看到了老师眼里的慈光。十分纳闷的我后来才知道父亲已给我交清了学费。我的脸一阵红热,心里充满了自责。真后悔用那样的口气对含辛茹苦的父亲说话。回到家,父亲正在菜园里锄草。“爸,你的钱是怎么凑齐的?”我疑惑地问。父亲兴高采烈地说:“是从银行里贷的,还不用付利息,因为现在国家要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富起来,这钱呀,专门贷给农民的。”他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擦汗,竟发现他的脸上挂满了难得的笑容。我从没见他这样高大过,因为他挺直了腰。从此,父亲早出晚归,不辞辛苦地在田间劳作。农作物的生长一出现问题,他便跑到离家十余里的书店,一呆就是整整一上午,宁愿不吃不喝也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时光流逝,在爸爸的精心料理下,农作物一天天茁壮成长。看着长势喜人的农作物,父亲又笑了,看得出,那是发自内心的笑。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旱灾干得农作物一天天枯萎,一天天接近死亡。父亲这么多日来的汗水全打了水漂。这对他的打击是多么大呀!于是他的脸上不再有笑容,他又沉默了,他皱紧了眉头。田间小路上总闪现着他背着手,一脸茫然,踱来踱去的身影。我真担心,父亲经不住打击会病倒。但,我却错了,我太小看了父亲的毅力,现在的他不再是以前那个被我视为软弱的父亲了。尽管农作物有枯萎的迹象,但父亲认为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于是他跑到村长家,要求向农田放水,村长答应了。他扛着锄头飞快的跑到田里,又是挖缺口,又是疏沟道。很辛苦,他却一个人忙得不亦乐乎,我和妈妈想插却插不上手。经过父亲几天的“浴血奋战”,农作物受到河水的滋润,它们

又重现了往日的生机盎然。父亲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他无从表达,只是更拼命地干活了。看着父亲忙碌的身影,不经意间却发现黑丝中多了几缕白发,父亲老了吗?不,那是他与生活抗衡的最好见证。我的心在剧烈地颤抖,那种不曾在这片土地上有过的感觉,是激动,是敬佩,是震撼,还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在翻腾……在父亲身上,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更看到了他那份对生活的坚强与执着,认命与软弱的枷锁被他的精神化为了无形。因此,我也明白了许多,懂得了许多。挑战自我,挑战生活,失去这种境界就只有被生活打败,淘汰的份,坚强一点,乐观一点,执着一点,你定会登上生活的辉煌殿堂,到达成功的彼岸!让那份软弱永远留在记忆里吧!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变幻莫测,唯有时间永恒。――题记父亲是村里唯一一个读完了高中的人。他下学后很自然的当上了村里的老师。当了两年老师后,父亲做了两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一是娶了个女人也就是我母亲;二是离开讲台,去学开车。父亲在外出车,母亲持拾家务。红红火火的日子,过得让村里人羡慕不已。随着我和妹妹的降临,父亲便更频繁地出车。在记忆中,他总是在母亲焦急的目光中,踏着露水回家的。虽然辛苦,生活却有滋有色,平时还能接济亲戚朋友。可是好景不长。那夜,母亲吩咐我和妹妹在写作业,她就坐在我们身旁给父亲织毛衣,还不时地向门外张望。我知道她是在等父亲。阴凉的冷风,吹得桌上那盏煤油灯的火苗摇曳闪烁,墙上映着母亲的影子也跟着不安分地跳动着。不知过了多久,母亲要我和妹妹去睡,可父亲还是没有回来,母亲还要在那盏煤油灯下织毛衣,等父亲回来。半夜,我被母亲的抽泣声惊醒,只听见父亲说:“明天就走……”后面说些什么,完全被母亲的哭泣声淹没了。第二天,母亲红肿着双眼对我说:“娃,放学后别耍了,早点回。”我不忍心再看母亲那张在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的脸,领着妹妹去了学校。从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父亲。后来,我在叔父们闲聊时才知道,原来,父亲那天由于在朋友那多喝了点酒,开车回来时,撞了个人,那人抬去医院不久就死了。父亲走了,去了

外地。几乎是没有和家里联系。直到半年后,父亲才寄了一封信回家,信很简单,只是说一切平安,要家里人安心。母亲按信封上的地址寄去了一封信,可不久,就打回来,原因是没这个人。母亲拿着打回来的信,心情很沉重,颤抖着双唇对我和妹妹说:“你爹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才换了地方,不久就会再寄信回来的。”她只能这样违心的安慰我和妹妹。可事实是这样吗?她的眼泪出卖了她。她那颗支离破碎的心由谁来拿什么安抚呢?后来,父亲一直是音信全无。可是,隔三差五就会有人来我们家,母亲总是一脸的为难与无助。有次,我放学回家,屋前停了辆车,我正不知是怎么回事。这时一个中年男人骂骂咧咧地从屋里走来嚷着:再没有就把这屋给拆了。那人走后,我问母亲:“屋拆了,咱住哪?”母亲摸着我的头哽咽道:“娃,没事,没事。”我知道那些人是来讨债的,可母亲又能怎样呢?她唯一一件拿出来见人的衬衫还是小姨送的,我要2毛钱买一盒蜡笔,她拿着竹条赶我去上学,年关时,买一斤瓜子已是奢侈品。尽管如此,家里那点微薄的收入根本就不够一家人糊口,更别说是去堵那个无止境的窟窿。可是母亲依然坚强地挑起这个家。有次,有个中年妇女来我们家,她脸上涂得很白,嘴唇却红得刺眼。她跟母亲说些邻村有个男人也有个孩子什么的。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只知道母亲那晚流泪了,不是流泪,只是单纯的哭。母亲真的很脆弱,却又在我和妹妹面前显得格外坚强。母亲带着我和妹妹在风雨中挣扎了六个年头,也终于有了父亲的消息。是村主任告诉母亲的,他说在外省和父亲照个面,还捎来了信。母亲小心翼翼地揣着信,她哭了,不是哭,只是单纯的流泪,可心头却绽放出幸福的笑。真的,父亲真的回来了,父亲那单薄的身体后隐藏着的辛酸与苦楚,还有感激,只有母亲看得懂,只有母亲才能体会父亲这六年来的苦苦挣扎。过了几天,父亲又走了,带着母亲。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上门堵过债什么的。从爷爷奶奶的笑容里,我知道父母亲都有了一份可观的收入。今年春节,父母亲都回来了。我说:“爹,还会有人来拆我们的屋吗?”我看见母亲的眼睛里有东西在闪烁。父亲拥着母亲,不言语,望向远方,很远,很远……

指导老师:汪坤红绳伴我走天涯湖南省华容县第二中学

无论我走到哪儿,我都带着那根红绳,因为,我知道那不仅仅是母亲绵绵的爱,还是母亲殷切的希望。(一)六岁那个晚上,摇曳烛光之中,我还在乐此不彼的整理母亲给我缝制的帆布书包,尽管其中仅有一支铅笔和两个小字本。这时,母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根红绳,说那是从土地庙给我求来的。母亲说它会保佑我好好读书,让我上大学,然后用那饱含怜惜之情的目光久久注视着我。然而,年幼的我心里满是疑惑,不懂……(二)六年之后,我以优异成绩进入镇中学读书。在前往学校的前一天晚上,同样的烛光之中,母亲拿着一根刚从土地庙求来的红绳,叮咛我要好好读书,说土地爷会保佑我的。然后在那满是怜爱的目光之中给我系上。进入初中以后,全镇第一名的骄傲和母亲那一双满是怜爱的目光都在同学们的讽刺、嘲弄、轻视中被击得粉碎。只因为全校只有我一人还系着那样的红绳。终于有一天,我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将一个取笑我的同学暴打了一顿,然后将那饱含母亲殷切期望的红绳扯得粉碎。于是后来我学会了变相地找家中要钱,学会了打扮,逃课、打游戏机,甚至学会调逗女生。有次回家,面对母亲那双饱含怜惜之情的眼睛,我心中泛起些许愧疚,但马上被那“红绳的耻辱”击得粉碎。母亲总是听完我的汇报后,很开心地笑,去做饭,然后很开心地洗衣,很开心地去“炫耀”。偶尔也问为什么不见系红绳,为什么要那么多钱,然而母亲仍是很开心。终于,在毕业会考之后真相大白。毕竟刚及格的分数是无法与母亲心中那个年级一二名的儿子相吻合的。面对暴跳如雷的父亲和欲哭无泪的母亲,我漠然了。(三)我心不甘情不愿的到一所普高去,离开学还有几天,忽然母亲说带我去一个地方。朦胧月色中,一路稻花香,沁人心脾。一片槐树下,是土地庙。只见母亲打开随身带来的竹篮。有鸡蛋、长面和一对香烛、柑桔……只见母亲跪下,很久,忽然轻声说道:“土地爷,您大人有大量,我家的鹤儿年幼不懂事,他才把您赐他的红绳扯了,求求您高抬贵手,保佑他好好读书,这次您让他没考上重点高中。现在他知错了,希望您保佑他考上大学,求求您了,求求您了……”听到母亲虔诚的祷告,不禁泪如雨下。原来她一直以为我成绩不好是因为撕了红绳的缘故,而

不是她儿子在校胡来的缘故。母亲和我跪了许久,母亲在土地爷的头上红巾上扯下一条红绳,说道:“鹤儿,你已经向土地爷认错了,他原谅你了,你别再把红绳扯了,好好读书,好吗?啊……”此时我欲哭无泪,自责、悔恨,感动一下子涌上心头。回家时,已是很晚,伴着一路花香,母亲给我讲了许多……夜色之中,母亲那双眼睛之中散发出柔光,暖人心田。怜爱、疼惜、慰藉、鼓励、信任,包围着我,照亮了黑暗中的道路,照亮我的心灵,我的人生。

指导老师:汪坤冬 天 不 冷湖南省华容县第二中学273班  孟思前

遭遇不幸时,还是笑脸相迎好,因为不幸中也会萦绕有幸。我的家是一个残缺不全的家,我三岁时,父亲撒手人寰,在我五岁时,母亲弃女改嫁,我只能与爷爷奶奶为伴。按理,属于我的只有无奈与悲伤。不!我没有!尽管丧父失母给了我一片灰色的天空,可是,生活并没有虐待我,另一种爱让我从创伤中走出来。从此,我变得活泼、开朗。是谁?到底是谁把我从泥潭里拉了出来呢?是他们!伯父,对我像待他自己的孩子一样,不同情,也不溺爱,而是以父亲的角色引着我走每一步路。暑假,带我到处游览,让风景名胜渗入我的笑容;晚上,人们都累了,而他却在灯下检查我的作业,做对了,他会说,下次也要这样,做错了,用“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原则,教我如何思考,如何寻找突破口,直到做对为止。伯父对我真严,在我的脑海里,留住了伯父与伯母争吵的一页。我在桌旁绞尽脑汁的思考一道数学题,伯父已经开导我两遍啦!伯父给我下了一道“命令”,做不出来别想玩。我又急又躁,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却不敢流下来。突然间,伯母推门而入:“小梦啊,吃水果去吧!走啊!吃完了再做!”“出去,谁叫你进来的?她今天非得把这题做出来。”伯父似乎生气了。“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做不出还压着她做,也得让她放松放松,对她那么严!她没父没母的,你就不能多疼着她点啊?”伯母的嗓子也提高了八度。“我对她怎么了,她是我弟弟的女儿,现要,我弟弟不在了,我当然得对她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他们吵了许久,我的心好酸,好酸!伯父与伯母很少这样大吵过,可是,为了我却……现在,伯父经常给我打电话,询问我学习情况,他叫我努力学习

,却不喝斥我一句,鼓励我,什么事都大胆的尝试着去做,多看课外书,开拓视野。我常想:如果我父亲还在世,怕也做不到如此吧!如果说,伯父是父亲,那伯母就胜似母亲。每到她家,她都会给我买漂亮的衣服,做许多我爱吃的菜,一直以来,我的生活开支和学杂费用都是伯母包揽。一个晚上,我们正在散步,我感到头昏沉沉的,脚也无力。伯母叫我走快点,而我的小腿像灌了铅一样,很重,伯母见状,一摸我的额头,拉着我就上医院,医生开了一大堆药,伯母都一一记下了,回到家就倒水拿药让我吃,还开着玩笑说:“唉!我现在就像你妈!”亲爱的伯母,您又怎么知道在我心目中您早己是我母亲呢?十几年来,爷爷奶奶一直陪伴在我身旁,他们对我的关怀,如春雨滋润大地,在他们的关怀下,我得以健康成长!也许是老一辈吧!他们对我的教管很严,虽然他们识字不多,但懂得的道理却不比我识的字少!爷爷奶奶对我的期望并不高,只希望我好好的,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可我总不能满足他们,当时的我,自认为自己是世上最孤独的不幸者,尤其是母亲的改嫁,给了我致命的一击,我甚至怀疑母亲对父亲的情,对我的爱,一个连母亲都怀疑的人,还会相信谁呢?那一段时间,我怪僻、易怒、多疑、封闭,为此爷爷奶奶操碎了心,我也不知用了多少残酷的话来刺激爷爷奶奶,仿佛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能获得心灵的慰藉,每逢此时,爷爷奶奶只是无言地避开,用长辈的一颗爱心包容我。还记得有一次,母亲来看我,我躲在房间里看书,不愿见她,母亲流着泪回了她的新家。奶奶可火了:“你气死我了,你妈来了,你连见都不见她,你还有没有良心啊?你妈十月怀胎生下你,她毕竟也是你妈呀!”本来就不喜欢妈妈,再经奶奶这么一说,我气不打一处来了:“好啦!好啦?你知道我心中有多痛吗?你知道吗?而你呢?不但不痛反而笑嘻嘻地去接待背叛我爸的那个女人,我真怀疑,我爸是不是你亲生的?”奶奶呆住了,接着就住进了医院。那以后爷爷奶奶更加小心的关爱我,我生气了,他们总是恰到好处的忙乎,不多说不多笑,生怕剌伤我的哪一根神经;我高兴时,他们会获宝似的,将笑意写在脸上,我想,他们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见到我的笑容,正是爷爷奶奶的这种执著、无私、包容,让我的性格有了很大的转

变,我才得以能和同年人一样正常地享受生活。十年来,爷爷奶奶、伯父、伯母一直用他们各自独有的方式关注我的成长。尽管他们做的在正常人眼中,都是些小事,但是于我而言,他们是挽救我灵魂的神,是他们让我从不幸中享受有幸;是他们使我笑对生活;是他们教我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是他们,我才感到冬天不冷!

一个人走在寂寞的校园里,漫无目的徘徊在一棵古树下,双手抚摸着它干枯的树皮,任凭它滑过指间,古老的沧桑历历在目,一种无名的冲动在心里澎湃,似乎在等待什么,留恋什么,使自己无法释怀。曾经的年幼,曾经的无知,虽然它是苦的,但是我心里依然甜蜜,伴着时光的飞逝,我逐渐领悟到了人世的艰难与岁月的磨难,岁月是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人的,历史也不会轻易鉴证一个人的历程,你对生活的付出了多少,生活就回报你多少。(一)对我来说,父母正从一个未知的世界走进了一个可知的世界,也走进了我的生活。年幼时,父母的争吵声成了我童年的恶梦,多少次在梦中被父母的争吵所惊醒。看着满地的狼藉,一脸的惊慌一脸的泪水,一脸的怒容,三种不同的面孔交织在这个静寂的夜晚,父亲的责骂声回荡在整个夜空。母亲紧紧的抱着我,姐姐和妹妹,似乎我们就是她的全部。当一滴冰凉的液体从我脸上滑过,在幼小的心灵深处,一颗种子萌芽了:我的世界没有父爱。“也许不同的家庭,有一部不同的家史,不同的悲欢离合,大概我也不例外吧!”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当我茫然地穿过一个陌生的领域,一个声音向我大声地呼喊:爱,是最伟大的,在爱中的每一个人是最幸福的。我挣扎着捂住自己的耳朵,恐慌中却泪流满面,因为我不曾全部拥有。(二)时间是一条永无穷尽的河流,悄悄地流过每一个人的身旁,岁月的痕迹己深深地流成了一条条沟壑,刻在父母的脸上,饱经沧桑后,一句“我己不再年轻”结束了年轻时的所有过错,于是,他们渐渐走向了平和,不再为小事而斤斤计较。此时,平静成了家的本色,然而,在童年的时光中没有嘻戏打闹,没有撒娇,仍不免有些遗憾。拥有和失去,习惯已成自然,但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不免有些怅然

,学习的繁重与枯燥,己渐渐让我厌倦,父母的劳累奔波,为了这个家而辛苦的劳作,己让我深深体味了生活的艰难。不再需要母亲一个人来承受所有的痛,也无须一个人独享一份悲哀,欣喜中竟透露着一种渴望己久的爱。每次月假回家,总能捕捉到父母忙里忙外地在厨房张罗,满头的大汗,却从不叫累;返校时,总是替我把东西都收拾好,然后唠唠叨叨地说一大串,虽然不爱听,但却很高兴;上车后,从窗户向外看,总能看到两个蹒跚身影伫立在道路一旁,如此种种,虽然是来来的,毕竟,这份爱己属于我,我己富有。人生如潮,在潮起潮落中,我独犹如一个梦幻者,梦中的我执着地否定生活,消极地看待人生,等到梦醒时分,才突然醒悟,我错了,完全错了,“丝丝白发儿女债,道道深纹岁月痕”,父母,才是永远最爱自己的人。常常回忆往昔的岁月,不管是阳光,还是风雨,总能让我在繁重中有顷刻的轻松。只有在这一时候,时间才全部属于我,我才能感觉到:我是幸福的,被别人深爱着。爱无痕。不需要纵观了世态炎凉,}

原标题:英语四级都没过的家长,如何用四年培养了一个希望之星英语大赛冠军

成长这座大山,父母只能陪伴孩子走到山腰,最美的风景,要她自己去看。

初为人父母的我们,都对孩子的未来给予了极高的期冀,在宝贝呱呱落地之前就迫不及待地规划好了“宏伟”的育儿蓝图,但是为人父母,什么才是我们给孩子的最好礼物?

一位生活在四线城市,出生于渔民之家,英语四级连考四次才通过的70后父亲,为了不让女儿走自己的弯路,与同样关注孩子教育的一批精英家长一起创建了中国首个在线英语教学NGO(非营利组织)平台,把美国小学课堂搬到了中国的每个角落,把十个父母送给孩子的爱的礼物分享给了成千上万的中国孩子,更培养了近百名斩获国内外英语比赛大奖的冠军。

我们采访了这位优秀的父亲,一起来看看他的教女之道,体会他为人父的良苦用心。

1:爱就是想给她最好的一切

我是当爸,一个普普通通的70后程序员。

我生活在浙江台州,出身于渔民之家,父母小学都没读完。2000年,我考上大学离开家乡,然后工作到台州,娶了一个丁香一样的女孩,两年之后,我们的女儿降生了,她叫当当。因为当当的降临,我的人生开始变得有点不一样。

第一次看到当当的时候,她睡在襁褓里,那么小、那么软,她突然睁开眼睛,黑亮的眸子,就那样直直地对着我的眼睛,如此信任,如此依赖,我仿佛在一瞬间被她选中,成为她在这个世间的摆渡人,像每一个父母见到孩子的第一眼,我从内心发誓,要给她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2:只问耕耘,不问收获

当当两岁多,那时候我成天泡在各种育儿网站上,论坛上有些英语特别好的爸爸妈妈都在说:5岁前是孩子学语言的黄金期,这个时候孩子天生对语言特别敏感,听进去的都能成为母语。

这些话一下子击中了我心中的隐痛。因为我英语特别烂,而且三线城市初中才开始有英语课,上大学后四级考了四次才过,差点就没毕业。我可不想当当重蹈我的覆辙!

于是我翻墙、越狱,到美国儿童网站上对照当当的年龄下载原版的音频视频、绘本故事。每天睡觉前,我坚持给当当放一小时英语故事。

”这样真的有意义吗?“老婆问,”还不如我多给她讲讲安徒生童话呢。“

”我也不知道,就权当是哄她睡觉的儿歌吧。”

两年里,我除了放录音,还时不时地随时抓起身边的物品,用我蹩脚的英文对当当重复着:”apple!当当,apple!”

当当以为我在和她玩,高兴地扑上来抢我手里的苹果,而我会一边举得更高,一边大声重复着:”apple!当当,apple!来抢apple啊! “

是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有点傻气的父亲。一有空就在各个论坛里面取经,下载了各种美国原版的儿歌,动画,绘本,甚至让远在美国的大学同学帮忙邮寄加州原版的幼儿英语视频回国。

不到一年,电脑里面已经堆满了从各种论坛上下载音视频材料。跟风购买的英文书已经屯到了孩子初中才可以看得懂的读物系列,甚至纽伯瑞奖、哈利波特系列都买齐了。

4年来积累了一屋子英文原版读物

那两年因为缺少育儿经验,于是我只好用这样笨拙的方法,把美国小孩看的听的,生怕遗漏一点的给当当搬回来,放给她听,哪怕是在梦里。

3:两年坚持,终有奇迹

这个世界真的有奇迹吗?

比如《三体》里的「整个星空为我闪耀」?

对于我来说,2009年的那个晚上就是这样的奇迹时刻,整个星空为我闪耀了!

那一天,当我如往常一样按下MP3的播放键,第三次播放一个全英文的童话故事时,我的女儿当当突然停下手里的游戏,抬起头来问我:”爸爸,这里面是在讲《丑小鸭》的故事吗?“

我惊呆了。她究竟是怎么听懂的?在没有任何语法学习、只能听懂一些单词、一个单词都不会拼写的情况下,在我每天睡前给她播放一小时英语故事的两年后,她竟然自己听懂了《丑小鸭》!

我简直要热泪盈眶了。两年多的坚持,搬砖一样的下载,几十个G的硬盘,不知目的地每天放录音,我的女儿,在一个完全没有英语教育能力的父母手中,自自然然地听懂了英语!

作为冠军奖励,当当和当爸受邀参观美国哈佛大学

4:没有合适的课程,我们就自己研究

一晃到了四岁,孩子的听力进步虽然大,但是口语仍然不尽如人意,这时我和当妈也尝试通过线下学习的方法,帮助当当更系统地学习。一番研究,我发现台州当地机构的老师英语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口音特别严重。反复思考,我觉得还是保护孩子最初的发音更重要,线下的英语班的水平不能满足我对孩子的学习要求!

苦恼于无法给当当提供更好的系统性的英语学习,我和育儿论坛上网友们一起,天天琢磨着、交流着、寻找着给孩子教英语的好方法。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们脑海中诞生了:

想要学习地道的英语,地理鸿沟不能跨越,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网络把美国的老师请到线上,给我们自己的孩子讲课?

说干就干。我们联系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家长,一位美国高中文学老师John,带着4个孩子,模拟还原了北美中小学小组同伴学习的课堂环境,短短几个月的学习之后,孩子们就可以自如用英语对话,也能自己看英文动画片、读原版书籍了。陆陆续续,Laura, MJ,Jeremy几个优秀的美国一线在职中小学教师加入了教学队伍。

鲸鱼小班首位外教——John老师

从几个孩子到几百个孩子、几千个孩子,再到一万个孩子。

从一个美国老师,到几十个美国老师,再到几百个美国老师。

从只教小学语文,到扩展出阅读课、写作课、科学课、科学课……

2013年春天,网校应运而生,开始以NGO的方式运营,它就是鲸鱼小班的前身。我们这些家长,也成了鲸鱼小班的创始家长团。

之后,我们十个孩子家长,像愚公一样,跨越千山万水,克服千难万难,把美国的小学课堂搬到了中国,搬到了中国的小城市台州、宁波、福州、昆明……搬到了每一个孩子的眼前、脑中和心里。

5:温柔地坚持,把最好的礼物送给孩子

从柔持英语(取“父母之爱,温柔且坚持”之意),到鲸鱼小班,而我成了创始人之一。

当然,我最骄傲的一点还是我的奇迹,我的当当。

2013年9月,4年网课之后,当当夺得了CCTV全国「希望之星」青少年英语大赛第一名

当当夺得2013年CCTV“希望之星杯”英语风采大赛冠军

8岁的当当不是全场英语说得最华丽的,却是和评委英语对话时间最长的一个。我记得在场的一位外国评委最后点评说:"当当地道的美音让人惊讶,更让人惊讶的是她非常国际化的英语思维能力。"

当当虽然是初次站在舞台上,但看上去比同龄人多了一点自信、从容和独立,少了一些焦虑和担心。我想那是因为她在4年与北美老师的学习中,不仅是英语能力的进步,更看到了更广袤的世界。

6:温柔地坚持,把最好的礼物送给孩子

从2013年至今,鲸鱼小班的学员已经先后斩获了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冠军、美国Spelling Bee拼写大赛中国赛区全国冠军、“外研社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冠军等多个重量级国内外比赛奖项。而且90%的学员都能在3年内从启蒙水平达到G3(相当于国内高三的英语水平)。

这就是原汁原味的美国小学教育的魅力。

在最该陪伴的岁月,我和当当有了一段共同成长的回忆。在最该学语言的年纪,我尽我所能给予当当最地道的语言学习方法,让当当在未来多了一个和世界交流的武器。

我也感谢当当,她也成就了我,一个父亲的自信和骄傲。

优秀是每个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当爸暗下决心,让女儿很好地规避了他曾经走过的弯路。也正是当爸这颗爱子之心才催生了鲸鱼小班——这家在中国最早引入北美外教、专研线上小班教学的英语教育平台,让其他孩子也能像当当一样接受优质的教育。

为什么送孩子来鲸鱼小班

和小伙伴一起上课的小班课堂模式,培养主动学习的能力。孩子在互相聆听中学会沟通,在和同伴的良性竞争积极互动共同进步。付出一半的课程费用,收获双倍的学习效果。

二:多元化专业北美外教阵容

严格筛选北美本土中小学优质教师,教师100%持有TESOL/TEFL/CELTA等权威执教证明。不同专业的外教只教授自己本专业的学科,执教经验丰富且充满魅力,擅长为孩子营造活泼氛围,根据孩子特点因材施教

采用北美原版小学教材体系+经典分级读物,建立完善的英语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富含多学科知识内容,以英语语文+英语阅读为两门主修,写作/科学/社科等为辅修。帮助孩子习得听说读写全面能力的同时开阔视野,从小培养国际化思维

四:“三固定”学习模式

固定北美外教更懂孩子,并为孩子打造最佳学习方案,沟通更顺畅,学习获得最佳效果!和固定小伙伴一起学习好朋友共同进步!固定课表让大脑适应有规律的学习周期,培养自主意识,培养规律的学习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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