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木耳和茶叶一起吃吗属不属食品,过关时要不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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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吃木耳的好吗 高血压吃什么食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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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血压分为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那么,高血压吃什么食物好?高血压吃木耳好吗?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高血压吃木耳的好吗 高血压吃什么食物好
木耳通常群生在树桩上,采摘后晾干就制成了干木耳。干木耳富含多种矿物质,其中钙的含量是菌类中最高的。另外,木耳含有植物胶质和多种维生素,有净化血液的作用,能有效缓解高血压、痔疮、溃疡等。
高血压吃木耳的好吗 高血压吃什么食物好
高血压患者可将木耳蒸软后食用
木耳有净化血液的作用,高血压患者可将木耳蒸软后食用。
高血压病的注意事项
高血压病的注意事项包点(一)合理膳食;(二)适量运动;(三)戒烟限酒;(四)心理平衡;(五)自我管理;(六)按时就医。
一、 合理膳食
1. 饮食对于高血压的重要性:
民以食为天,合理的膳食可以使你不胖也不瘦,胆固醇不高也不低。
2. 高血压患者的饮食宜忌:
①碳水化合物食品:
适宜的食品---米饭、粥、面、面类、葛粉、汤、芋类、软豆类。
应忌的食品---蕃薯(产生腹气的食物)、干豆类、味浓的饼干类。
②蛋白质食品---牛肉、猪瘦肉、白肉鱼、蛋、牛奶、奶制品(鲜奶油、酵母乳、冰淇淋、乳酪)、大豆制品(豆腐、纳豆、黄豆粉、油豆腐)
应忌的食物---脂肪多的食品(牛、猪的五花肉、排骨肉、鲸鱼、鲱鱼、金枪鱼等、加工品(香肠)
③脂肪类食品。
适宜的食品---植物油、少量奶油、沙拉酱。
应忌的食品---动物油、生猪油、熏肉、油浸沙丁鱼。
④维生素、矿物质食品。
适宜的食品---蔬菜类(菠菜、白菜、胡萝卜、番茄、百合根、南瓜、茄子、黄瓜)水果类(苹果、桔子、梨、葡萄、西瓜)
海藻类、菌类宜煮熟才吃。
应忌的食物---纤维硬的蔬菜(牛蒡、竹笋、豆类)
刺激性强的蔬菜(香辛蔬菜、芒荽、芥菜、葱、芥菜)
⑤其他食物。
适宜的食品---淡香茶、酵母乳饮料。
应忌的食物---香辛料(辣椒、咖喱粉)
酒类饮料、盐浸食物(成菜类、成鱼子)
酱菜类、咖啡。
3 高血压病人应注意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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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首先要控制能量的摄入,提倡吃复合糖类、如淀粉、玉米、少吃葡萄糖、果糖及蔗糖,这类糖属于单糖,易引起血脂升高。
② 限制脂肪的摄入。烹调时,选用植物油,可多吃海鱼,海鱼含有不饱和脂肪酸,能使胆固醇氧化,从而降低血浆胆固醇,还可延长血小板的凝聚,抑制血栓形成,防止中风,还含有较多的亚油酸,对增加微血管的弹性,防止血管破裂,防止高血压并发症有一定的作用。
③ 适量摄入蛋白质。高血压病人每日蛋白质的量为每公斤体重1g为宜。每周吃2-3次鱼类蛋白质,可改善血管弹性和通透性,增加尿钠排出,从而降低血压。如高血压合并肾功能不全时,应限制蛋白质的摄入。
④ 多吃含钾、钙丰富而含钠低的食品,如土豆、茄子、海带、莴笋。含钙高的食品:牛奶、酸牛奶、虾皮。少吃肉汤类,因为肉汤中含氮浸出物增加,能够促进体内尿酸增加,加重心、肝、肾脏的负担。
⑤ 限制盐的摄入量:每日应逐渐减至6g以下,即普通啤酒盖去掉胶垫后,一平盖食盐约为6g。这量指的是食盐量包括烹调用盐及其他食物中所含钠折合成食盐的总量。适当的减少钠盐的摄入有助于降低血压,减少体内的钠水潴留。
⑥ 多汔新鲜蔬菜,水果。每天吃新鲜蔬菜不少于8两,水果2至4两。
⑦ 适当增加海产品摄入:如海带,紫菜,海产鱼等。
⑧ 多喝茶,茶叶里面含有的成分可以能止渴,助消化,利尿治失眠,明目护肝,除烦去腻。砖牌养生茶,有效的改善肠道环境,排队毒素,清洁肠道,使免疫系统活力倍增。砖茶还能解酒毒,减轻肝肾功能的损害,改善肾虚腰痛,赔补肾元。调和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
介绍几种常用的血压高吃什么食物好饮食资料:
用清水将黑木耳浸泡一夜后,上屉蒸1~2小时,再加入适量冰糖,每天服一碗,可治高血压、血管硬化等。
取荸荠、海蜇头(洗去盐分)各30~60克,煮汤,每日分2~3次服用,可治疗高血压。
因高血压引起头痛、头胀的病人,常吃鲜芹菜可缓解症状。
将鲜葫芦捣烂取汁,以蜂蜜调服,每日两次,每次半杯至一杯,有降血压的作用。
绿豆对高血压患者有很好的食疗作用,不仅有助于降压,减轻症状,而且常吃绿豆还有防止血脂升高的功效。
鲜蚕豆花60克或干花15克加水煎服,可治疗高血压、鼻出血。
取西瓜翠衣、草决明各9克,水煎服,可治高血压。
莲子心有降压、强心作用,适用于高血压、心悸、失眠等症,用法是取莲子心1~2克,开水冲泡代茶饮。
患高血压和血管硬化的人, 每天喝适量的醋, 可减少血液流通的阻塞。
如用醋减肥, 平均每周可减500克。
常吃洋葱, 可降血脂、预防血栓形成,亦能使高血压下降。
葱能减少胆固醇在血管壁上的积累, 常食葱煮豆腐, 有降低血压之效。
能防止脂肪在动脉壁沉积, 常吃海带炖豆腐有利降压。
常吃豆腐能有辅助降低 血压的作用。
降血压的食物很多很多,有关更多的降血压的食物和降血压的食物、食谱、详细资料和减肥介绍。建议你去上面的网站看看,那里有很多降血压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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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食有节:做到定时定量、不可过饥过饱,暴饮暴食。各种食物搭配合理,不可偏食。
2、低盐饮食:每日进盐控制在2-5克以内。因为食盐能使小动脉痉挛,血压升高,并促使肾小动脉硬化过程加快。食盐过多,还容易使水钠在体内潴而引起水肿。
3、多食新鲜菜和瓜果等富含维生素b、维生素的c的食物。如豆芽、瓜果、海带、紫菜、木耳等。
4、多食具有降压作用的食品,如大蒜、芹菜、荠菜、绿豆、玉米、胡萝卜、菊花、葫芦、西瓜、海带、海参、海蜇等。
5、忌烟,香烟中的尼古丁,能刺激心脏和血管,使血压升高,加速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
6、少食动物脂肪、不食动物内脏等。少吃甜食,吃低热量、低脂肪、低胆固醇食物。
7、少吃动物性蛋白、多吃植物性蛋白、如豆类及豆制品。动物蛋白应多吃海鲜、鱼类。如海参、海蜇及某些鱼类,不仅能提供人体所需的蛋白质,而且还具有一定的降压的作用。
8、少量喝茶和适量饮酒。茶叶中含有少量茶碱、黄嘌呤,其利尿作用对治疗高血压病有利。茶叶中的维生素等能防止动脉硬化。但饮茶过多又会引起兴奋不安、失眠、心悸。故不可多饮。最好是饮用雌雄何首乌茶代茶饮用,雌雄何首乌茶具有不错的辅助降血压作用。同时少量饮用低度酒如啤酒、葡萄酒、黄酒等,可扩张血管,活血通络。但忌饮烈性酒,更不能酗酒。
总之,高血压病人的饮食以清淡为主,宁素勿荤,宁淡勿浓,宁饥勿饱,生活上做到调情志,益肾精,慎饮食。
具有降压作用的食物有:绿豆、茄子、芹菜、海带、胡萝卜、荠菜、花生、木耳、柿子等等,您可以在平时的饮食中多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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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味甘,性平,具有很多药用功效。能益气强身,有活血效能,并可防治缺铁性贫血等;可养血驻颜,令人肌肤红润,容光焕发,能够疏通肠胃,润滑肠道,同时对高血压患者也有一定帮。木耳的功效与作用如此之多,当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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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初级农产品的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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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附: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商建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城市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的精神,决定自2005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增加农民收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 一、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目标和类型
& & 目标:通过试点,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 & 主要类型有:
& & (一)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现有的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从经营品种和面积上逐步加大农产品的经营份额,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 & (二)支持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农产品超市,实现批零兼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
& & (三)支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连锁超市或发展便利店,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
& & (四)支持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
& & 二、支持试点的政策措施
& & (一)中央在外贸发展基金项下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具体办法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
& & (二)各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额抵扣。
& & 对纳入试点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税务部门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 & (三)对于试点企业建设的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可以实行加速折旧,具体范围和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 & (四)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上报国务院批准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办法。
& & 三、试点企业申请条件及程序
& & (一)试点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 1、企业侧重于农产品流通,销售情况良好,近两年食用农产品年销售额,东部地区在6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在4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在1500万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食用农产品范围见附件。
& & 2、在城市已开办5家以上农产品连锁超市(上一年每家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的25%)。
& & 3、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
& & (二)企业应向各省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 & 1、申请书;
& & 2、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省商务部门核对后返还原件);
& & 3、经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 4、当地商务部门对企业情况的认定;
& & 5、在城市开办连锁超市、或新建农产品基地,或发展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的计划;
& & 6、各省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 &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根据本地区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实际情况,在2005年6月底前将推荐试点企业的有关情况报商务部(原则上当年推荐不超过4家)。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
& & (四)各省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衔接相关扶持政策,做好对试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 & (五)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对各地试点情况进行检查。
& & 四、加强组织领导
& & 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对农产品的流通安全、带动农业的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农产品连锁超市试点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
& & 附件: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 && && && && && && && &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 && && && && && && && &&&二○○五年四月四日
什么属于初级农产品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包括:
  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梁、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1、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
  2、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
  4、光禽和鲜蛋。光禽,是指农业生产者利用自身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
  5、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等
  6、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动物。
  九、水产品
  1、淡水产品。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2、海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3、滩涂养殖产品。是利用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
  水产品类,包括农业生产者捕捞收获后连续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十、林业产品
  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的木段。
  2、原竹。是抬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脚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
  4、生漆、天然树脂。是漆树的分泌物,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
  天然树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等。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业副产品。
  十一、其他植物
  1、棉花,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绒、籽棉;
  2、麻,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
  3、柳条、席草、蔺草;
  4、其他植物。
  十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一条所列农产品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等。
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范围包括
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园艺植物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范围包括
(1)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及坚果
(1)新鲜水果。
(2)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3)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3.花卉及观赏植物
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四)油料植物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药用植物
1.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2.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3.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中成药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六)糖料植物
1.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2.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的初级产品。
(七)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半成品或初级食品。具体包括:天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腰果仁、坚果仁等。
(八)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产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藻类植物等。
可食用的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畜牧类
畜牧类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一)肉类产品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内丁等。
3.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4.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蛋类产品
1.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2.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3.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奶制品
(1)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2)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四)蜂类产品
1.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2.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各种蜂产品口服液、王浆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其他畜牧产品
其他畜牧产品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三、渔业类
(一)水产动物产品
水产动物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范围包括:
1.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等。
2.将水产动物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盐渍、干制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动物初加工品。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水生植物
1.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2.将上述水生植物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粉碎等处理和包装的产品。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品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进行压榨(分离)、浓缩、烘干、粉碎、冷冻、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可食用的初制品。如鱼粉、鱼油、海藻胶、鱼鳞胶、鱼露(汁)、虾酱、鱼籽、鱼肝酱等。
以鱼油、海兽油脂为原料生产的各类乳剂、胶丸、滴剂等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有没有依据或者出处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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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农产品林林总总,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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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有什么依据啊?
生活没有奇迹,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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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linxu 发表于
你这个有什么依据啊?
《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请见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二○○五年四月四日联合发布的: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1号 )
官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精品文章,谢谢!
食品安全之现状:因为无知,所以对未知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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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属于哪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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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初级农产品&来源于哪里呢?
感谢康桥版主提供的资料来源。
心静则智远,心和则智大,心仁则智深,远则俯瞰人世,大则包容万物,深则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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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黄米呢??高粱米呢?、
我记得我努力过,我不后悔!!
(智委会行风办公室主任兼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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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么判定
很多就排除在食品之外了
比如食用菌和干制水产品等等。
少了很多麻烦耶
也不用办理QS了。多少人为了QS而吐血呀
初级农产品,QS产品检测,不通过率特别特别高。企业可头疼了。
养孩子,难的不是对付这个小精灵,而是应付所有随之而来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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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及康版的分享贡献哦,领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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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qgood2008 发表于
&什么属于初级农产品&来源于哪里呢?
感谢康桥版主提供的资料来源。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并已于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说明:免税范围内的农产品与初级农产品概念相同。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一月十九日联合发布并施行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之规定: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法规意义上的初级农产品如下:
一、植物类
& &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 & (一)粮食
& &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 &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二)蔬菜
& &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 &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二)烟叶
& &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 &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 &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 & 3.初考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 & (四)茶叶
& &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 &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五)园艺植物
& &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 &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六)药用植物
& &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 &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七)油料植物
& &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 &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八)纤维植物
& &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 &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九)糖料植物
& &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 & (十)林业产品
& &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 &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 &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 & 3.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 &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 &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十一)其他植物
& &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 &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二、动物类
& &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 & (一)水产品
& &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 &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二)畜牧产品
& &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 &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 &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 &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 &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 &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三)动物皮张
& &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 &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四)动物毛绒
& &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 &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 & (五)其他动物组织
& &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 &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 &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 &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 &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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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之现状:因为无知,所以对未知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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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夕阳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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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急,不急,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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