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自已与同事父亲去世 随礼都吃同一种恶心的东西。还是我同事父亲去世 随礼的父亲尸体体表的体毛,非常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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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熏·妝 楔子我写的这些事情很可能是假的。譬如我会告诉你,我叫周辉。我还会告诉你,我有过一个叫曹慧芸的女朋友,但这都过去了。很多事都可能是假的,是面具,是妆扮,是掩饰。本来嘛,我们信的真的不多。不信,也好。我也许还会告诉你,现在,我还在北京。呵,你信吗?天气,不冷不热,只是干燥,这会儿又闷了起来。心情,不好不坏,稍有沉郁,这会儿又低落了一些。北京的天常常如此,我的心情也是,更何况春末夏初,将雨未雨的时候。黑云阴沉沉的,压得她和我都喘不过气来。我心里总是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做而没有做完。是这盘炒苦瓜吗? 苦瓜下火,曹慧芸说过她喜欢吃我做的苦瓜。曹慧芸手机铃声响了一下——林俊杰的《江南》。她老是用这首歌作为铃声,也不想着换一首新鲜的。慧芸只是简简单单把头发扎成一绺小髻,不施脂粉的宽面容亮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不显得下颏稍窄,看上去反而大气。其实慧芸不生气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慧芸在朝阳区传媒大学附近的一家叫“悦读吧”的小书咖工作,每天整理书、卖书,也兼营一点饮料的小生意。每天傍晚书咖里会放音乐,她就是在书咖里听到了林俊杰的歌,后来喜欢上了这首《江南》。她常常哼唱——不懂怎么表现温柔的我们还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离愁能有多痛 痛有多浓当梦被埋在江南烟雨中心碎了才懂我呢,在海淀区的搜狐新闻里当一个小小的编辑,日复一日,不会有什么天大的喜讯降临,也不会有什么天大的厄运到来。因为,我的生活也就这样了:庸庸碌碌,不至于饿死,也不可能一朝鲤鱼跃龙门。下班后,我们就回到我们在四道口小区租的房子里,这是我和慧芸的小家。小区的名字叫做“蘅芜苑”,正是出自古典小说里的典故,小区里花木繁盛,环境倒还清幽。周辉,放盐了吗?她问我。并不看碟里的苦瓜。她这时不叫我“小辉”,而连上我的姓称呼我,显然是故意拉开距离。放了。我也不看她。放了吗?放了。真放了吗?我尝了一口,虽然是淡了一点,但实在不耐烦她这一连串的质问。我都说了,放过了!烦不烦啊你!我与慧芸已经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她总说我没长大,不懂得惜疼人。我们的生活就像碟里这盘苦瓜,盐放少了太淡,放多了又太咸,不放盐就太苦了。我甚至以为,我们两个人大概撑不下去多少日子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夏鑫鑫和魏兵都在一块儿三年多了,虽然人各一方,却还能那么成天电话里你侬我侬的。而我和慧芸,才一年多就变得这样不咸不淡了?夏鑫鑫是我高中同学,也是阜阳人,后来同学聚会时她告诉我们,她在阜阳师范学院读大二时认识了同乡的魏兵。俺家魏兵呀,哈哈,呆头呆脑的。长得嘛,可不能算帅气咧,个子倒是蛮大的,可他老打不好球。呵呵,实在没啥好的,哎,傻大个呀他!呵呵,俺们本来都打算去清华大学念研究生。后来呀,他考上了,俺没考上,俺就在阜阳二中教政治了。他老说,他替我去北京念书去。他晓得俺可想可想念清华大学咧!她这样给我们介绍魏兵,一边说一边笑,笑容里充满幸福和满足。我简直可以想象出,当年他们在阜阳师范备战考研的那些闪亮的日子了。后来我们好几个高中同学都见过了魏兵。他乡故知,自然格外亲切,有事希望能够互相照应。想想夏鑫鑫他们,人不在一处,心在一起。而每次夏鑫鑫来北京看魏兵,必然约上我一起到慧芸的“悦读吧”里喝上一口咖啡。我虽不喜欢咖啡,也点一杯拿铁陪他们谈天。他们一碰到一起就真是如胶似漆了,看得我跟慧芸都羡慕。我们怎么就不能像他们这样呢?哎,咖啡,咖啡……哦,咖啡!这时,萦绕在心里那件事总算浮出水面。我终于想起上礼拜老金约我周六去后海的事情。对了,今天不就是周六吗?金筱焱,今年已经三十六岁了,比我和曹慧芸都大出十一二岁,所以我在心里只叫她“老金”。可她的事情太多。她的朋友、同事都在背后议论她,说她的生活如何如何糟糕,作风怎样怎样不正派。我要是答应单独跟她会面,大家一定会说三道四,最后我会变成一个大家眼中的浪子。上次我去苏州出差的时候,她曾经帮过我工作上的忙,那时我还叫过她“金姐”。 说不得将来她还能照顾到我们公司的生意,要不是这样说我才不会答应。我们以单独和她会面为耻。我懒得和曹慧芸吵架。不吃,算了。曹慧芸在生我的闷气,我不看她都晓得——因为她又点燃一根“娇子”。她吐出的烟很淡,很轻,并不会呛到我。可我就是不喜欢这种味道。我是不抽烟的。慧芸是也是阜阳人,但她来北京已经五年了。而我刚来两个月,一直忙于工作,还没好好玩过。为什么不趁机出去透透气呢?这样不正好能气气曹慧芸吗。对,气气她,也好。我巴不得被人误会,被人说我“出轨”了,尤其被她误会,哈哈,那样曹慧芸会多气啊!我很容易想到慧芸生气的样子,有点得意。再往深里想想,却又有点不忍心。我把衬衫领口上第一枚扣子也系紧了,脖子都勒得有些难以呼吸喘气。可也没办法,好人只能这样的。壹.煙现在不像刚才那么闷了,不过还是多云的天气。一阵凉风拂过,有些凉快,我走出家门时,忍不住还是和慧芸打了个招呼。曹老板,我出去走走,晚上不回来吃了。曹慧芸压根不理我,任由我“出轨”去了,我出门时,也带走了一缕她从口里吐出的烟。说来这个老金确实好奇怪,选了一家什刹海的叫什么“吴人馆”的咖啡店。离她离我都太远。打车去会堵车,倒地铁又耗时间。近处有好几家不错的店都不去,干嘛偏要去那家呢?于是我从四道口坐地铁去了后海那边。我先在南锣鼓巷那边转悠了一会儿,反正离她约好的时间还早。一直到晚上六点半,我如约而至,找到了那家“没人管”的小咖啡店。进去,并没有什么特别,陈设、环境不怎么大气。普普通通的装潢,带点江南的气息,小巧精致。墙壁上挂几幅黑白的老照片,拍的是威尼斯水城,还有天安门广场;也有周庄水乡、杭州西湖的水粉画和国画。我没去过威尼斯水城,不过苏杭的水乡、皖南的徽州古镇和黄山秀景,还是久久铭记于心的。这几幅绘画和摄影作品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的目光被钉在了那幅周庄的水墨画上——小写意,画的是“双桥月色”。与《故乡的回忆》不同,世德桥上一对青年男女相偎相依,月光映在水面,淡淡的,轻轻的。灯光倒也很讲究,是旧式的上海台灯,还贴着周旋的明星海报。一股浓郁的怀旧气息。我到了,她还没有来,于是拣了一个靠窗的卡座先坐下来等老金。服务员走来问我要点什么。我是真的不爱喝咖啡的,我习惯喝茶。可是这家店没有茶,于是只好点了一杯不加糖的拿铁。每当和朋友喝咖啡,我就点一杯拿铁,除了拿铁,我从没尝过别的味道。什刹海,阿拉伯水烟,水果味的烟?要不是来见老金,我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会来这里。一到周末,京城的好多文艺青年就会来这,后海酒吧、咖啡店林立,歌舞一夜不歇,真是情侣谈情说爱的好地方!我和慧芸却从没来过这里。我等的人明明是老金,可老半天她还是没有来,于是脑子里划过的都是慧芸的影像。她的闷气不晓得消了没有?不!我强迫自己别想慧芸了。老金怎么还不来?试着想想老金的样子吧。首饰、服装、美甲、头饰、发型、唇膏的颜色什么的。对了,上次在苏州见过一面,她的样子在我,却模糊得很。只记得她是吉林人,此外便是她的烟熏妆,特别浓,我没好意思正眼瞧她几眼。反正她的首饰不见得名贵,但都是太过艳丽的,太艳,就让人觉得媚俗,可偏偏有的男人就是喜欢她这种模样。听同事说过,老金第一个男友是她在苏州大学的校友,一个苏州当地的青年才俊,叫马骏。听说他是一个潇洒不羁的浪漫才子,年纪轻轻,已是情场高手了。那时的“老金”还是一个读旅游管理专业的小姑娘,大家叫她“小焱”。小焱为了马骏留在了苏州,在苏州做了六年的导游。后来马骏调任上海做网络工程监理,就一脚踹开了小焱。小焱苦苦哀求无果,半年之内,满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有三分之一变作白雪苍凉,才二十四五岁,就成了“老金”。后来她恨透了马骏,一度放荡不羁,不知道跟多少男人有染!人家问她是做什么的,她总回答说“主持人”——其实大家都清楚她是苏州“天堂旅社”跟在旅游大巴车上的解说员,属于导游的一个工种。她以为,主持人毕竟比导游社会地位高一些嘛!这样介绍自己或许能博得些许尊重吧。这次老金要在北京出差一个月,她好像也有什么事情,尽管我们都以为她总是活得糊里糊涂。天色渐渐黑了,我打电话催她,她说,路上堵车,马上到。都迟到一个多小时了!“马上”还没到!真讨厌!我只好把随身带在包里的《JJ音乐写真》拿了出来,这是我刚来北京时慧芸给我的。现在我只是不耐烦地走马观花,一壁乱翻,一壁等老金过来。假如再看五页,她还不来我就走人!翻到其中一页,居然有一首摘抄的唐诗。这是慧芸的字迹——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慧芸一直喜欢摘抄一些诗句,她的字一直如此隽秀。可我现在哪有心思读诗啊!于是又翻开另一本书。貳. 書那是法国作家都德的长篇小说《妆容》,讲的是一个美国男青年在法国辗转几个城市追求爱情的故事。读完两页后,我入了迷。于是一口气读到了全书的一半,故事发展到男女主人公在普罗旺斯相识,彼此都有了好感。我忘了正事,继续往后翻。可偏在这时,老金到了。对不起,没想到这边这么堵!我抬头一看,一张“风景旧曾谙”的脸打断了我陷入了小说里的思路。这张脸跟慧芸迥异。长长的卷发染成酒红色的,耳根喷了我从没有闻过的水果味香水——据她说,这叫“野橘之夏”。眼睫毛太长,显然是假的,不过修饰得还算自然。美瞳是深蓝色的,并不是新鲜的颜色!眼影画得很重,粉底施得也很厚。或许因为赶过来太匆忙,汗渍已溶花了她脸上的粉。唇膏是娇艳欲滴的胭脂红。欧式的V型露背装,转身时从肩膀向下露出了上半面的后背,也是喷了香水的,这是“蓝莓之夜”。难道她不觉得这样的打扮已不再时兴,甚至过于艳俗了!其实在这几年里,没有一个人曾见过她素颜的面庞。早知道不约星期六了,人这么多!说话声音很大,没有一丝收敛的意思。她一发言,我也就不好意思仔细端详她的妆容了。为什么约这里啊?我们又不是……说到这里,我顿了一下,调换个话头。你,为什么要画这么浓的妆啊?呵,侬不晓得,妆是我的命啊。我不明白她什么意思,也不想明白什么意思,她一向是个怪异的女人。你去过故宫吗?我好想去啊!一直没时间。还有八达岭,我……没等我说完,她就面带鄙色得轻呼出一口气。哎,你真是老土得要命!一看就是个愣头青。来北京,就知道故宫、长城、水立方吧?那些地方,朕早就临幸过了。对了,上次在苏州的时候她就自称过“朕”。我听说侬连什刹海都没来过的呀,所以带你来见见世面,看看城里人是怎么生活的晓得不啦。哼,我真不喜欢她这么说话,面带一副谁都看不起的骄傲的姿态。当然我并没有把不满写到脸上。“吴人馆”的老板是周庄人。是我以前一个老朋友。毕业前认识的?我故意这么说,因为我知道她大二就辍学当导游了,当然也没就有“毕业”。当时她满脑子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幻想,想着早点工作攒钱,将来和她的初恋男友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不幸家里出了变故,于是学都不上了。我猜吴人馆的老板肯定跟她那个“陈世美”有关。现在我不奇怪,为什么这间小店的装潢这么江南风味了。嗯。她想回避我这种轻微的嘲讽。咦,什么书啊?我看看。她引开话题。哦,无聊嘛,随便看几眼小说,也没时间好好看。哦哟,小说啊?讲什么的啊?无非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嘛,没劲。我心不在焉地答她的话。哦,是武侠小说啊。呵呵,我以前倒是也读过几本的嘞。不是武侠小说,是外国的,嗯……反正没什么好看的。哦。时间不早了,有什么事,直奔主题吧。我突然看见窗外天色更暗了,有点着急。我要回老家一趟办点事,可是带着小孩不太方便。我到北京来时间也不长,朋友不多,我的女儿哦,想麻烦你照顾几天好吧。我实在不想惹这么多麻烦,可是又想不到什么拒绝她的理由。那,你女儿……什么时候……对了,她叫什么名字啊?叫马……嗯……叫金一点。到底姓马,还是姓金啊?哼,别说他!我恨他!孩子又不是他的,孩子是我的!当然跟我姓金!金……一点?一点……一点?有这样取名字的?怎么不行?叫她一点,是希望她以后凡事自信一点、自由一点、胆大一点、骄傲一点。哦,呵呵,可是别人取名字都喜欢选一些有寓意的字,比如从《诗经》或者《史记》什么古书里找字,有典故的,显得有文化嘛。操!老娘要他妈文化干什么!再说,叫“一点”就没寓意了?倒也挺有意思的。呵呵。对了,说起名字,我倒是认识一个人,他的名字也蛮有意思的咧。他在婺源出生,就取个名字叫婺源呢。哦,对了。我想起这个婺源来了。以前听朋友说,这个婺源姓谭。曾经有两个男人说金筱焱的孩子是他自己的,愿意娶金筱焱。这个谭婺源就是其中一个。很多年以前老金和他一起看过一场电影《胭脂扣》,老金一点也不在意电影演的什么,也并不在意谁陪她看电影,不过是没事干出来消遣一下罢了。可是这个婺源呢?他对自己和老金一起吃过的东西、看过的电影,甚至是走过的每一条街道、老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铭记于心。婺源曾经对金筱焱说:现在你不答应,我等你。将来我一定会对你好的!说话神经兮兮的,像是文艺片里的台词。金筱焱笑得前仰后合,当时立刻就回绝了:哼,老娘要将来干什么啦!老娘只要现在!直到今晚金筱焱才又提起这个谭婺源,这个挺有意思的名字。不过,那只是一个名字,对她来说,并没有其他了。哼,当时谭婺源还在读书,马……很快就要去英国留学了。但那时候谭婺源根本就不成熟,他不懂女人,也不懂他自己。其实他只是一时激动才说了那样的话。我最恨别人说以后!将来!我……她咳了一声,警示我要认真听她说话。朕可不想连累他,他说他等我,都是屁话!到了国外,还不掉在洋妞的怀里乐不思蜀了。我不要他等我,我也不会等他。大家互不相欠。她说的这样坚决!她永远这么自信,认为自己的直觉是最可靠的。被朕拒绝以后,那个婺源还整天跟我要死要活的,尽说些孩子气的话呢!他呀,不过是个孩子。金筱焱这样评价这个“挺有意思的名字”。他这样的男人,成熟得太晚,思想永远追不上女人,只能算是个孩子晓得吧!可是……这个姓谭的被你拒绝,肯定伤心啊!你可当心了。他会不会因为你拒绝,伤心过度而自杀啊!最近新闻里三天两头地报道自杀事件哎。他会不会殉情?殉情?哼!朕只听说过殉职的、殉钱的,可从没听说过殉情的。你就是小说看多了,以后还是少看点小说吧!现在哪有人殉情!要死,至少选一个好点的理由,选一个最漂亮的死法什么的。况且被我拒绝以后,姓谭的还不是老往球场跑,时不时地去看篮球赛——明摆着是早把我给忘了嘛!我哦,是不大喜欢篮球的晓得不啦。她在我面前嗡嗡地说了很多话,我感觉像一群苍蝇在我身边盘旋,我走了神,想着苦瓜。是不是真的要多放一点盐会比较好吃?要不要再放点醋和辣椒酱呢?我并没有认真听她讲话,她那么啰嗦,无非是央求我照顾她小孩嘛!我竟然败给她可怜兮兮的样子,也不知道她那可怜是真的还是装的。她说她孩子现在在她的住处,明天抱来交给我照顾。我没奈何地答应了。孩子是她的女儿,但不知道是她和谁的女儿。也就是马骏离开她后的半年里吧,她跟好几个男人发生过关系。不知道是哪一次,“一不小心”把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带到了这个世上。老金不喜欢这个女儿,她从没计划要迎接这个小生命。况且,这个孩子不是马骏的。刚才提到过,有两个男人曾经说过愿意娶她,愿意抚养这个孩子,但都被她拒绝了。她告诉那两个男人:孩子不是你的。况且只有谁嫁给我的份儿,我才不会嫁给谁呢!老娘不要被人可怜!那时候她又自称“老娘”了。其实,我猜金筱焱过得并不怎么好。记得慧芸说过,有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曾经光顾过她的书咖。慧芸正在书咖看店,那时已经到了黄昏时分,歌单恰好滚动播放到一首阿黛尔的Someone like you,那个女人竟然要求她把音乐换掉。其实我家慧芸有时候脾气不坏,没跟那个女人缠闹,真就换了一首歌。反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迁就一下顾客,说不定生意会好些呢?我不知道那个女人是不是老金,不过只有老金这样的怪人才会提这么匪夷所思的要求。后来听同事讲,老金父母很早就离异了,父母她谁也不跟,只跟着外婆一起住。不过父母还是把钱给了她外婆,供她读到了高中毕业。她母亲在她读高中的时候病逝了,她得知后参加了她母亲极为朴素的葬礼,就是那一次,她最后一次见了一眼她的父亲。后来她外婆也去世了,老金就谁也不靠,自己勤工俭学读了大学,一直到大二辍学。她对别人说她不想念书了,其实是实在没钱了,又不想靠马骏养活,就退学打工了。在老金28岁时,也就是在马骏抛弃她的第三年,她曾经和一位男士订过婚。那天男方家因为她的家庭出身原因在订婚宴上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老金受不了,桌子一掀,这婚,老娘不结了!说着就拂袖而去。其实她是很要脸面的。朋友说过很多她的过去,想起这些,我又不忍心把他赶走了。于是老金又跟我聊了很久。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跟我聊这么多,或许她是憋得太难受,又实在没人愿意听她倒苦水吧。当好人啊,真是麻烦。她跟我谈到她母亲。我妈生前哦,一束玫瑰花都没收到过,哪怕是假意的呢!死了却收到好多菊花,侬讲这有个屁用哦!将来我死了,可都千万别送我菊花哦!老娘不稀罕的咧!她这么嘲笑着自己的过往,而我不知不觉开始感到有点冷了。一杯拿铁,安然未动。她的悲剧,让我心里有点难过,尽管我跟她并不熟稔。不过她倒是很坚强。她从不掉眼泪,而且除了马骏,也不会再去苦苦哀求抛弃她的男人留在她身边。而且老金很会打点自己的生活,也很会打扮自己。我渐渐看到她的全貌。一副烟熏妆,美甲闪烁青色和紫色的光,直晃我的眼。我这才发现她脖子上还系着一方嫩黄色丝巾。紫红色蕾丝T恤,左肩挎着豹纹的皮包。裙子是大红底缀几朵橘黄色郁金香的样式。腰系着一款腰带也是豹纹的,和皮包的样式与色彩相得益彰,脚踩大红色的大约十二厘米高跟的鞋。她故意转过去,露出了部分背上刺的江南烟雨。我不好意思了,于是闪躲她那傲慢的眼神。却又不自觉地打量她这通身的妆容打扮。我提醒自己,不该这样!我的慧芸不喜欢我这样观察别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比我们大出十一二岁。可我眼神不听大脑的指挥,一从她身上游离开,就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拽回到老金的身上。她更过分了,跟我谈起了她丰胸、打瘦脸针的经历。做这些,都是为了挽回马骏。二十四岁那年,她突然感到焦躁不安。好像她那一副姣好的面容没有办法再维持多久了。尤其马骏正式抛弃她以后,她无时无刻不透过手机、透过镜子,一遍又一遍端详自己,顾影自怜。有一段时间她眼神有些恍惚,看什么都不太真切。左侧的面颊是不是有些鼓出来了,难道最近胖了?眼角边怎么突然出现这些褶皱,难道是他们说的鱼尾纹?腋下最近居然长出体毛了!这是怎么回事!不可思议!吃完饭时,她总要摸一摸小腹,看看有没有变化,可千万不能横生赘肉啊!甚至最近她出门,也不敢自拍了!这个三十六岁的女人,这些日子越来越害怕看到自己的面容,越来越感到时间的残忍了,妆也画得越来越重。这时,更觉夜晚的凉意了。此时佷难看清她化了妆的眼睛。金筱焱没有点咖啡,只是吸了几口桌上的水烟,心不在焉地瞟了一眼隔壁卡座几个打牌的青年。美瞳使他的瞳孔和眼白不再分明,看起来十分呆滞。虽然凉气吹来,但还是太闷了,我把衬衫领口上第一枚扣子解开,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向窗外,想让自己的眼睛和情绪得以喘息。正瞧见一对老头老奶奶牵着手走在路上。夕阳早已落下,月光在这样的天气是看不清的。但后海酒吧和银锭桥的灯光恰好给这对老人打出了清晰的影子,给我带来一股暖流。这对老人的爱情真是幸福。我脱口而出,这样的黄昏恋真是太美好了。操你大爷!你他妈认识他们吗?她一说起脏话,就没有江南口音,又变回北方泼妇了。什么?我愣了一下。去她妈的爱情。哪有什么爱情?有的,你不懂。我的话显得幼稚而笨拙。我不懂?你他妈见过几个女人?一个小孩子懂爱情吗?别看你长了二十多岁,小麻雀大概也――说到这里,她竟然微微低下头顺着我的衬衫第五枚钮扣向下瞥了一眼,我促不及防,猛然正襟危坐,脸一红,扭过头去。她却好像觉得我太大惊小怪了似的。哼,老娘什么样儿的没瞅见过!她继续说。侬白长了这个岁数,根本一点都不懂女人的心哦!她注意到了我刚才放在桌面上的小说,拿起那本《妆容》,胡乱扫了几行字,不屑地仍回了桌面。于是开始“训导”我了。别相信小说里的爱情!人为什么写小说,不就是现实中得不到吗?她简直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她这样滔滔不绝讲了她以前的故事作为教训。要以史为鉴、以人为鉴,晓得吧!小赤佬!自从十八九岁去了苏州,口里也习惯了不少江南调调。我就这么插不上嘴,二十五年来通过小说和他人野史的经验所建立起来的童话式的爱情观,倾刻间被她彻底摧毁、揉碎。隔壁卡座的几个年轻人继续打牌。其中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孩子——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大约四岁。她对打牌毫无兴趣,硬是挣开了抱她的大人,在地上跑来跑去。当她跑到老金身边时,驻足凝视起老金来了。阿姨,你的毛巾好漂亮!看见小姑娘,老金温柔地轻抚小姑娘的头,呵呵,这叫丝巾,不是毛巾咧!乖,不要叫阿姨,叫姐姐。小姑娘冲她笑了笑,阿……姐姐。小姑娘那双眼睛虽然不大,却清澈明亮,可爱极了。小姑娘死死盯住老金的丝巾不肯游目。金筱焱对我说,这方丝巾是一个朋友送的——就是那个她弃了婚约的那个“朋友”,现在,已经跟她不再联系,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关系了。她表现得落落大方,取下丝巾,送给小姑娘。好久没听过这么爽朗的笑声,好羡慕她啊。她这样对我说。那是只有小孩子才会有的笑声,干净,没有任何哀怨。其实,这样天真烂漫的时候,我也有过的。小姑娘跑回她家长那边,把丝巾胡乱绕在脖子上,炫耀起来了。原来女人在这样的年纪里已经开始展现自己的美丽。那是谁?小姑娘指着墙上天安门广场的照片里城楼上的毛主席相。昨天不是去过了吗?宝贝!好好想想。乖!毛爷爷。小姑娘想起昨天她爸爸妈妈告诉过她。她的家长一边打牌,一边夸女儿聪明。牌友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一心都在牌面上,但也附和一句,嗯。毛爷爷是谁?小姑娘还是不解。那边的大人不知道怎么跟这个小孩子解释,总不能说一串儿历史吧。她拿出一张一百元钞票对她说,就是钱上面画的这个爷爷呀。哦,有了毛爷爷,我们就能有好多好多东西了。金筱焱也听到了,哼,连三岁的小孩都懂得钱的好。其实一个人可以拮据,但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时没钱,容易让彼此生厌 。马骏之后,我曾有过一个“男朋友”就是因为穷得自卑,所有离开我了。她说得很平静,大约对这个“男朋友”并不怎么当回事。对不起,我接个电话,她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很熟悉的某首歌曲的钢琴前奏,但那时我不记得是哪一首歌。她接完电话,我们继续漫天闲谈,谈得极其随意无章。既然刚才看我读小说,于是她又嘲笑古人夫妻间寄信写一些“如见君面”的字;嘲笑《西厢记》里莺莺给张生寄袜子钟情不二的寓意,不过是担心他停妻再娶;又说死后出殡时挂的“音容婉在”之类的话,顶什么用!更可笑的是,古代女人出嫁,就随了丈夫的姓。哼,要是谁嫁给老娘,老娘叫他跟我姓金!说到这些时,她有些激动。吸了几口水烟,目光无神地四处扫荡几个回合,轻轻吸了吸鼻子,似有涕泪,却又不露声色。她自然也不愿别人看她激动的颜色,不愿意破坏了她精心炮制的妆容。好多人都在背后说我坏话,哼,我都晓得咧。她们说什么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不,老鼠的丫头会“打洞”。我当然晓得她们是在一语双关,骂我不正经的嘛。还借我辍学的事情嘲笑我的家庭。跟侬讲哦,我不是辍学,是退学!她解释说,起先我恨不得拿高跟鞋踩死她们。后来啊,我也懒得跟这些人一般见识了。难道,你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吗?难道,别人的评价和看法有那么重要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今晚的拿铁十分尴尬,我始终连一口也没有宠幸过它。夜色更深一重,我和金筱焱没有正式作别,就离开什刹海回家了。临行前约好明天晚上六点半仍在这里见。慧芸已经睡着了。我突然感到家里原来这么舒服!尽管没有什刹海的水烟和霓虹的光影,但家里的空气中弥漫着慧芸的娇子的气味。这气味并不难闻,此刻,我开始有些舍不得失去这气味了。三. 淚第二天早上放了晴,慧芸却并未跟我和好,尽管今天她做的番茄炒鸡蛋的确很可口。傍晚,天又阴沉下来,风雨飘忽欲来。我从蘅芜苑出去,向什刹海方向走去。路过清华大学时,正巧碰见了夏鑫鑫,她又来北京看魏兵了。他们果然还是那样形影不离,羡煞旁人。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拥吻正酣,难舍难分。实在不好打扰!我于是没有打招呼,蓦然离去。刚才眼前那一幕,不禁让我想到自己和慧芸。我们好不容易终于在一起,现在的生活却走得如此艰难!那些浪漫到哪儿去了?现在难道连架都懒得吵了吗?我又来到了吴人馆,继续进行我和金筱焱昨天未完成的谈话,并接受她“交接”女儿的任务。这些,我在离开家时已经告知了慧芸。慧芸“嗯”了一下仍旧让我出门去了。到后海时,阵雨淋湿故意没有带伞的我。这次老金倒是比我先到了。她今天脖子上又系着一方浅绿色丝巾,大约比昨天的精贵,像是苏杭出产的。这次她头发由昨晚的酒红色变成了蓝紫色,并且拉直了。耳根依旧喷了 “野橘之夏”。仍旧一副烟熏妆,眼影比昨晚更重。美甲青色仍在,而昨天的紫色却变得黯淡了。依旧长长的眼睫毛,眨眼间似有千钧之力,不过比昨晚更显得矫揉造作了。美瞳是浅蓝色的。上衣穿白色衬衫,外套小巧玲珑的橘红色休闲西装,仿佛透着香气——也是“野橘之夏”吗?左肩挎着一只粉红的鳄鱼皮包。水蓝底蔷薇红撒花的裙子,腰系着一款粉红腰带,和粉红色的大约九厘米高跟的鞋色彩相一致。我欠你什么了?我要你养活我了吗?女儿出生我一个人在医院,我也没有要求你放下工作来陪我,可是……你他妈……见一面能死啊!操!我不小心听见她在电话里的抱怨,不敢走进店中,只好呆呆望着什刹海的夜景。这是傍晚六点钟,老金和我都早到了。今晚溶化了她的妆的是她的眼泪,在冰冷的绿色灯光映照下变幻着颜色。灯光暗时,泪痕变成紫黑色,像墨汁;灯光变亮时,泪痕就变为红色,像血。见此妆容,只觉恐怖之极!我心生寒意,冰凉彻骨。我不敢看她,站在远离吴人馆的位置,四处张望。西面,荷花市坊,放灯笼风筝的人们小心翼翼,生怕风筝被风雨打落下来。好在阵雨过去得也快。但今天黑得比昨天早。天上,亮着连珠的灯笼风筝,连成一条长龙,飘浮游走。河水中,倒映着市坊酒吧、茶肆的霓虹,风吹河面,那些灯火便化作轻盈妩媚的鱼,灯红酒绿,在水中舞蹈。岸上盛开的花,在夜里仍被这市坊里的繁华的灯光妆扮得明媚鲜妍。于是我打开手机,想拍几张照片。踱来踱去,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角度。这是牡丹还是月季呢?不太清楚。这不是牡丹,现在是五月中旬,牡丹的花期过了;也不是月季,侬看,它枝干上没有长刺。这是芍药,现在是芍药花开得最艳的时候。原来金筱焱已经结束了电话里的交谈,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那家小店,站到我身后了,不过这时,她戴着一副墨镜。这样没有月色的漆黑的晚上,她戴着墨镜! 声音依旧洪亮,但那桀骜的神气似乎不如昨晚那般强烈了。她还是没有带女儿来,她为了不给我添麻烦,还是把孩子抱到吉林老家去了,她说她认识一个朋友,在一家民营托管机构里供职。而她今天又来后海,其实还是想跟我聊她和马骏的往事,不管我愿不愿意听。她觉得在北京,除了我这个好人,已经没有人愿意听她倒苦水了。而我既然来了,也没办法不理她。哎,好人啊,就是麻烦。她让我不要拍照片。现在光太亮,不自然,不适合拍照。况且用心观赏到的,才是你的。现在人们都喜欢拍照,大多是要传到网上的,那只是把零碎的东西展示给别人看,并不是最好的景致。为什么不自己好好欣赏,而要太在意别人对你的评价呢?好像别人的肯定才能使侬觉得侬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为什么不把最好的美景留在心里?这番话,跟昨天说的“别人的评价有那么重要吗”如出一辙,果然是同一个人说的。什刹海的灯笼、歌舞、霓虹、河里的游船、被灯光渲染得格外娇媚的芍药……不断在我的脑海中缓缓叠化。第一次来这儿是上大学的时候,是马……是他带我来的。那时候他来北京看他叔叔,我也不回苏州上课了,这样过了好几个月。当时,就是这附近,一家酒吧的老板曾经请我留下来唱歌。金筱焱又向我诉说她的故事了。同样是一个学校里的同学和校友,有的在这打工,有的在这消费。那时候我就知道,美色是用来消费的,被别人、也被自己消费。可我没有答应,还是跑回苏州当主持人去了。这一次听到她说“主持人”三个字,我没有笑。人生太多艰难,何必笑话别人?想想我和慧芸这几年的打拼,谁不是像老金一样的小“主持人”呢?后来经济窘迫了,三十三岁,我又来到北京,到那家酒吧,请求老板留我当驻唱歌手,老板却不要我了。那是青春饭。火得快,过时更快。才三十三岁哎!哼,老娘就他妈不年轻了吗?我跟侬讲哦,别看眼睫毛和美瞳都是假的,可是好多人就他妈喜欢假的咧!她妈的!男人,是不是胸大屁股大就喜欢?女人非要打扮成妖精才能得到他妈的爱情了吗?她似乎又想起马骏。她两次做手术,都是为了这个男人,以为可以留住他。其实,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那样的,我家慧芸……我又想到了她,开始有些担心慧芸了。她现在的心情还不好吗?可老金却不接我的话茬,只按照她的思路说下去。有一次我跟……跟他……嗯……她顿了两下,继续说,我跟他……嗯……侬晓得的不啦……他怎么也“不行”!他非要怪我,非要让我去化妆,化浓一点。同样是我一个人,换了一套内衣,化了很浓艳的妆,假模假式地按照他的要求“猫叫”两声,马……妈的!他就突然他妈的“行了”!你们男人啊!唉!都她妈……动物!牲口!她嘴里骂得好像很痛快,心里却又很疼,疼得要滴血。男人啊,都是色鬼!不是老色鬼,就是小色鬼!她是不是忘了她是在和我谈话,难道把我当成了空气?还是把马骏以外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当成了空气?哼!做的是牲口的事情,却总能把自己装扮成一派正人君子的姿态。脱了裤子就变成了禽兽,要你任他摆布,嘴里连污言秽语都懒得吐了!提上裤子呢?眼里嘴里的新闻时局,什么东欧局势啦,什么朝鲜问题啦,什么联合国又谴责谁啦……谈的可都是国际政治,是大事!时不时夹杂点经济学术语,满以为我们女人不懂。其实我们是故意装作不知道,给足他们面子啊。男人,不管有没有里子,都他妈的特别要面子。侬晓得不啦?小赤佬!我怀疑她胃口天生能够分泌出酒精来,所以无论是咖啡,还是水烟,甚至是风,都能把她熏醉。你到底是不是东北人啊?怎么讲话一会儿东北味,一会又上海味?一会还苏杭味?我不想和她争辩,故意扯开话题。在苏州的时候……哎……她好像又不愿意回忆江南往事了。那是月季、是玫瑰,可不是芍药。每一朵花,每一片花瓣,每一根刺,似乎都能将她毒死。以前张爱玲的小说看多了,就学会上海话了嘛。更何况生意上的应酬也满需要的不啦!我不光会上海话,连苏州的吴侬软语也会讲得很咧!她又回到了她的思路。男人啊!就是变态!尽喜欢那些软绵绵的调调。她鄙夷地“嘁”了一声,继续她的话头,不过啊,有的女人呢?她又“哼”了一声气,哎!明明是东北大妹子,非要把自己妆扮成江南小女子,学着那些嗲声嗲气的。我一听就恶心!哼,也是贱啊!我不清楚她到底在骂我,还是骂别的男人女人,又或者是在骂她自己?唉!何必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呢?做好人啊,确实很麻烦,没由来地挨骂。我刚才见她戴墨镜,以为她是在办酷。可当她历数男男女女的罪恶时,我们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家手工艺品店窗外时,店里炙烈的强功率灯光却揭开了她烟熏妆背后的秘密。透过如此强烈的灯光,有些真相再也遮掩不住了。她之所以化如此浓重的妆,不是在诱惑谁,也不是她真的喜欢这样打扮,而是不想让别人看见她的黑眼圈,如此严重的黑眼圈!多少日子里,她把眼睛哭肿了,苦干了,把自己哭成一个冷血无情的冰女人。对每一个人都那样冷漠,看每一个人都憎恶。原来妆的功能不仅在于修饰,还在于遮掩。这是她画眼影的原因,也是戴墨镜的原因。我们到店里坐会儿吧。这时从河里呼啸来的晚风把她的腿肚子吹得冰冷,她受不住这样的冷。我们回到了昨晚同一个座位坐下。金筱焱还是没有点咖啡,而是抽着阿拉伯水烟。呵,整个前海、后海,几乎每家店里都有这种水烟,但只有这家的水烟,似乎有种魔力,能给这个女人心底莫大的安抚。我则照旧,一杯不加糖的拿铁。侬好像很喜欢拿铁。不,我不太喜欢喝咖啡,随便点一杯而已。可你昨天点的好像也是拿铁。嗯……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习惯了。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习惯了。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习惯了……她重复我的这句话,若有所思。那你有没有想过,换一种味道?既然习惯了,为什么要换呢?她笑着呼出一口气,微微摇摇头,向昨晚那张几个打牌的青年的卡座瞄了一眼。昨天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今晚没有来。不过斜对面卡座的大人倒是带来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小男孩也看见了她脖子上的丝巾,不过对此丝毫没什么兴趣。跟这个三十六岁的阿姨当然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不过他玩的皮球滚到了金筱焱的脚边。于是小男孩便跑了过来,阿姨,我的皮球……孩子们的眼睛总是那样清澈而明亮,美玉无瑕。金筱焱在孩子面前总是希望表现得温和一些的,于是收敛愁容,捡起皮球,用那双白皙瘦削的手抱起皮球,她的手背的几根青筋暴起,凸出皮肤来很高。手上的血色又减少了几分。她缓缓低下头,勉强对小男孩笑了一下。乖,别叫阿姨,叫姐姐,叫一声姐姐,姐姐就把你的皮球还给你。阿姨……小男孩真是过分耿直了!还是不肯改口。乖,听话嘛。叫姐姐,别叫阿姨好吗?金筱焱晃动手中的皮球,无奈地企求。小男孩瘪起了嘴,仇恨地凝视着眼前这个奇怪的阿姨,如同仇恨地注视着童话故事里的老巫婆。金筱焱按捺住脾气,仍旧试图压抑心中的苦闷和怨怼。小弟弟,听话嘛!叫一声姐姐。啊!金筱焱吃力地向他微笑,把皮球托在左手掌上,又在小男孩眼前晃动几下。右手温柔地抚摸着小男孩乌黑柔软、带着点自然卷的头发。小男孩竟用力将金筱焱往后一推!金筱焱一时没有来得及反应,穿的又是高跟鞋,于是笨拙地向后退了几步,手上的皮球滑落到地面,滚了出去。金筱焱双手在空气中前后划动,腰也扭动几下,像是在艰难地维持身体的平衡。我也没反应过来,这小男孩怎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我还坐在金筱焱对面,她又往后退了半步,我已经够不到她所站的那个位置了。于是,金筱焱在空中乱舞,腰又扭动一下,眼中的世界晕眩歪斜,好不容易,快要成功站定了!却一滑,头着地,重重地跌在地上。这一声将整个吴人馆都惊动了!虽然没有磕着玻璃碎片,但这样一个骄傲的女人在公共场合一跌,撞到地面的疼痛且不说,单是这样一种狼狈的姿态,教这么多人看见了,所有颜面、尊严顷刻间荡然无存!小男孩也被吓住了,呆看了几秒钟,赶紧抱起皮球跑回自己的座位上,躲在大人身后了。他家的大人刚才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幕,但被这声响惊动了,看见跌倒在地的金筱焱,先是不明就里的愣了一秒钟,于是憋住笑意,扭回头去,用手遮住嘴巴,偷偷地、痛快地笑了漫长的十几秒钟。这是位有修养的先生,自然知道笑话别人的时候决不能当着人家的面了。我赶紧绕过桌子,向金筱焱跌倒的方向走去,向金筱焱伸出手。金筱焱看见了我,皱着眉头,去!她不要我扶,更希望没有人看见她那狼狈不堪的模样。她仅靠右手单手撑起整个高挑、妩媚,却疲惫的身体。仅用了五秒钟,完成了站立,走到原位,安然坐下,拍去手上和衣服上的灰尘这一连串的动作。这是两天以来我所见到的她完成得最迅捷的动作。这些动作完成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是,从包里拿起一面半个巴掌大的精致的旧上海式的小化妆镜,面对镜子,照一照眼睛,又照一照鼻子,再照一照嘴巴。她简单清理了一遍她的面容和服饰,平静地对我说,我去一下洗手间。在她临转过头去时,我捕获了一颗从她脸庞上甩到空气中的眼泪,黑红色,像是滴浓浓的血。肆. 胃再次从洗手间走出,回到座位上的金筱焱,已经擦洗好刚才跌倒时粘上的灰尘,重新整理好了头发,并且补了妆。蓝紫色的头发重新梳理了,耳根重新补喷了香水。眼影显然是洗了妆的,没有完全洗干净,又重新画了一层,变得从未有过的沉重。指甲的青色更浅了,而黯淡紫色已完全消失。想必她没有准备好可供补救的指甲油。长长的假眼睫毛已经摘去,千钧之力功亏一篑。美瞳也除去了,露出了密布的骇人的血丝。而皮包、腰带、高跟鞋都仔细擦拭过,干净如新。除了眼睛,一切似乎都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虽然重新画了眼影,但她裸在灯光下的眼睛,此时血丝满布,血像是被风搅乱的水面,波纹迭起,再也无法平静。她朝着小男孩的方向嘁了一口气,小赤佬!又从包里拿出指甲剪修理指甲。指甲,啊!指甲!我再一次想起了曹慧芸,我们也曾经那么亲昵过。那时候,我给她剪指甲,他假装手指被剪到了,好痛!我赶紧吹吹她的手指,她又突然开怀大笑,笑我笨。其实,我是故意的。故意假装不知道,她会很开心。现在我好想飞到蘅芜苑做苦瓜给她赔罪,闻她的娇子的气味。或是飞到悦读吧里听她放的音乐。然而金筱焱眼中几近血肉模糊的恐怖景象令我不忍离开。金筱焱急促地呼吸,鼻涕、眼泪在她波澜不惊的面容上悄然滑落,她用手擦拭着自以为仍旧青春姣好的面庞,欲盖弥彰!妆越花她越擦,她越擦妆越花。妆越来越花,简直脏乱不堪!她再次猛然站立起来,又去了洗手间,出来之前,又隔了十几分钟。慧芸终于给我发来信息:快点回家。19:22我猛然想起她数不清的好:文静、乐观、善良、知书达理、温柔,尤其与面前这个疯癫的女人相比,真的单纯自然得多呢……好像一切优点,她一下子都有了!可是为什么我们常常会“冷战”?这段时间已经有过好几次,每一次都要消磨掉彼此太多的感情和耐心,每一次都要让两个人都伤碎了心。何必,何必这样呢?我按下手机键盘的几个字母格,打算回给慧芸,告诉她再等我一会儿。哼,女人都不至于傻到相信什么狗屁爱情。我猜她这句话是想对马骏说的。金筱焱回到座位又说了这一句,打断了我回短信,于是我放下手机,继续听她倒苦水。相信爱情,还不如相信钱,钱不变心。你说是吧?连小孩子都晓得!她胃里的酒精,这些时候似乎开始逐渐发酵了。她带我离开了吴人馆,一家又一家店的走进走出。而吴人馆里,我点的那杯拿铁,也和昨晚一样,孤零零地,被冷落在角落里。今晚,她的食量让我吃惊。也许,吃,不停的活动牙齿和舌头,一遍又一遍的咀嚼会让她的酒精稀释,让她心底的疼痛稀释,让她的记忆也随之淡化。河鲜、海味、甜点、油炸,甚至调味的辣椒、芥末、生姜、大蒜都不放过,还点了两打啤酒。她吃得畅快淋漓,吃得肆无忌惮,旁若无人!一边吃这些油腻辛辣的食物,一边把啤酒灌倒自己的胃里。我第一次见到她这么放肆!这么放肆地挥霍自己的胃口。这时的老金,已忽略了味觉,无所谓酸甜苦辣。她的手上、脸上、衣服上、皮包上,都粘了油渍!她自己没有看见自己的吃相,否则,也许会被自己吓得晕厥过去。这天晚上,她就这样,吃到了半夜。我拦不住她。况且她又不是我的慧芸,我也不是她的马骏,我为什么要阻拦她呢?不但不阻拦,我不知道为什么,也开始给自己罐啤酒了。真是奇怪,我自己都不明白,当时我是怎么想的?直到夜市里几家欧式酒吧里的钟敲响了夜里十二点。前后百十来家店,大约就有五六十个旧式西洋摆钟和电子钟同时敲响,此起彼伏,像海上卷起的惊涛骇浪!敲碎了金筱焱的味蕾,也敲薄了我的耐心。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已经这么晚了!该回家了。早该回家了!可是金筱焱怎么办?这会儿她又不停地呕吐了,吐到了我的外套上、裤子上。我简直愤怒地想举起拳头揍她!我以为早就把他忘了。金筱焱在昏沉中呕出一句话。我攥紧拳头,却又松开了。哎,做好人,真是太他妈的麻烦了!我在心里也开始说起脏话。我脱下了外套,把老金抱了起来,拦住一辆出租车,司机看见老金呕得那般狼狈,打转方向盘驶走了。夜里的风冷得骨头都被吹化了。又等了十几分钟,才等到了一个愿意载我们的出租车。去哪?四道口蘅芜苑小区二期一栋。谢谢!我不知道那一刻是怎么想的,只是下意识的,只想“回家”。车上,我才有机会看了看手机——19:22以后,一直到现在坐出租车 0:49 总共四十一个未接电话!四十一个来自慧芸的未接电话。我赶紧回电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再打过去。还是关机。隔了二十分钟,车还没到四道口。我又打给慧芸。还是关机。我大概就快疯了!无需太久。过了六分钟,出租车在四道口蘅芜苑小区二期一栋停下。我抱起老金下车,她一边闭着眼睛,一边又在我的白色衬衫上呕出了一滩恶臭的半固态半粘稠状的东西来!我真的要疯了!无需太久。我把老金拖出车外,向司机道了歉,把老金一把扔到小区的花坛边沿。老金滑了一跤,一头撞到地上,全身软瘫在地,不省人事,嘴里还不时地呕出异物来。总算腾出手来,我赶紧拍打自己的衣服,抖落衬衫上的异物,但实在太脏了!又恶心了!我只好把衬衫也脱掉了。深更半夜,一个男人赤裸上身,旁边躺着一个呕吐得不省人事的女人。这样的画面太难看!幸好慧芸没有看见这一幕,否则他会怎么想呢?恰在这一刻,我收到了慧芸的短信——分手吧。 1:27我愣在那里,深呼吸,过了一分半钟,我回了一句——嗯。1:29赤膊着,手没了力气,手机摔在地上。我不知道原来手机摔在地上的声音这么大声!这么刺耳!我还能做些什么?世界上两种人很麻烦:太有耐心的男人和不够耐心的女人。我让自己呆在深夜的蘅芜苑小区的花坛旁边。风声,狗吠,旁边这个女人呕出的异物在地上滴落流淌的声音朝我袭来。夜里,没有月光,一栋又一栋公寓楼在歪斜,越来越歪斜。直到它们都躺下了。是我倒下了才对。倒下,但眼睛仍然睁开。看着这个晕眩、晃动、颠倒的黑夜。这一年多以来,我自以为早已和慧芸达成了我们之间专属的默契,以为彼此再了解不过了,以为苦瓜多放一点或少放一点盐,她就喜欢吃了。以为她喜欢和我一起在这个干燥的城市里携手奋斗……今天的番茄炒蛋其实比以前她做的咸了一点,但我却觉得那么可口。我以为曹慧芸一直没有变,其实是我根本不了解她——她真的喜欢吃苦瓜吗?我在地上躺着,闭上眼睛。风刺得我的骨头疼,可我站不起来。等我艰难地爬了起来时,手机显示着时间3:49老金仍躺在地上,口里不再呕吐。或许她把胃都吐空了,把记忆都吐空了吧。我把老金抱到我和慧芸的小家里。我赶紧洗了澡,换了衣服,把金筱焱抱起来放到床上,让她躺好,拿我的被子给她盖好。至于慧芸,她人走了,肯定不会回来了。她的被褥和枕头,却丢在了家里,没有带走。我不敢看她的被褥和枕头,离开卧室,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下,特别困,却合不上眼。慧芸不在家,突然觉得整个屋里太安静,缺少了什么东西。是烟的味道吗?这一次,我们真的分手了。我们终于分手了!是分手,不是失去。拥有过,才能失去。我拥有过吗?然而,我竟然感觉松了口气,一丝一毫的伤心都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流,甚至眼眶都没有红过。真的,一点都不感觉伤心,只是心里空空的,睡不着。那一夜睁着眼睛看窗外的天,天色渐明。没有慧芸,我终于自由了。伍. 妝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周一下午一点了。今天没有去上班,手机也没电自动关机了。老板会不会把我炒了,在慧芸把我炒了之后?既然手机没电了,那就让它继续关机吧。没有人打扰,不也很好吗。掀开窗帘,阳光刺目。我闻着没有烟味的空气,好清新的空气!金筱焱也醒了,头发胡乱披散着,睡眼迷蒙,她用手擦了擦眼角。手仍是白皙,只是血色又黯淡了一层,完全裸妆的眼睛被阳光熏得睁不开。一身的臭气经过昨夜的挥发总算不那么让人招架不住了。她在屋里踱步,看见我,没有说话,轻轻地揉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好像回忆起昨天的事情来。不好意思,我……没事,你快洗个澡,走吧。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给了她一件我的外套和西裤。我不想把慧芸留下的衣服给她换。虽然我们分手了,但慧芸的,就是慧芸的。她便冲了澡,换上我给她的西裤和外套。阳光给她勾出了侧逆光线,尽管她穿的是西服,但在光影的烘托下,竟仍能显出她那残留的妩媚。我告诉自己,不要伤心,慧芸虽然走了,好的女孩多的是呢!何苦伤心?金筱焱这一走,就很久没有了下落。不过我并不在意。慧芸这一走,更是杳无音信。我好像也可以不在意吧。这些天,慧芸给我做的菜、对我说过的话,和我以前一起经历的事情,常常在梦里不断重复,重复。我简直无法安眠,怕梦见她,怕忘不掉她。一个人关在家里,连续三天,不出门,不开手机,不开电脑,把门反锁了两道机关。这样,我就可以自由了!这样过去三天三夜,吃不下,睡不着,一梦就看见慧芸。实在受不了了!我实在受不了这样!一个人锁在家里,憋闷!一点烟味都没有。我想出去走走,找个朋友说说话,散散心。找谁呢?——对了!夏鑫鑫的男友不是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吗?于是我朝清华园方向走去。清华大学离四道口不远,步行仅二十分钟,反正今天也不打算上班了,走路过去,就当散心了。上周末夏鑫鑫来北京看魏兵,周一就坐火车回阜阳了。她生活简约,从不铺张,在学校教学从未请假,工作起来,认真极了。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我在高中时认识的那个勤奋而乐观的数学课代表的样子。夏鑫鑫回去了,我反而没法跟魏兵两个人坐着聊了,两个小伙子在一块,打球、打游戏、喝酒都可以,可我总不能哭着喊着跟他说我跟慧芸的事吧!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找他打打球、喝喝酒也好。果然在篮球场碰见他了。这小子,抢起篮板,确实不露怯。人高马大的,动作也迅捷。怎么夏鑫鑫说他打不好球呢?难道夏鑫鑫没有见过他打球吗?呵呵,这小子,一见着夏鑫鑫,自己玩的时间都不要了,全心全意陪小夏。还记得小夏说她的心愿就是去北京读研,并且一定是清华大学,非它不读!还说魏兵是替她读的清华,也就是魏兵完成了他们共同的梦想。不得不承认——魏兵真是个情圣,他们的爱情简直是传奇!我隔着球场的铁网围栏喊他。听见我的声音,他居然走了神,被对手撞了一下。哎呀,不好!我不该打扰这局比赛啊!刚才应该等他们中场休息再喊他的。他有没有被撞伤?没有等我上前去关心,早就有一个身穿一套白色运动服、白色球鞋,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跑到他身边扶他,问长问短,还用手为他擦汗,递水给他漱口。怎么,夏鑫鑫没回去?没有看清,我靠近魏兵的位置仔细扫描。不是夏鑫鑫!这样的情景,有第二种解释吗?再看魏兵和那女孩的动作,那么亲密!那女孩虽然只穿着很简单的运动服装,但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高傲、自信的气质,一种夏鑫鑫所不具备的气质。哦,回想起来,魏兵究竟见过多少女孩?离开阜阳师范学院以后,他去上海做过兼职,帮他叔叔招投标项目的忙,后来又来北京,在清华大学读研,期间还去过欧洲几个国家做过几单房产招投标的生意。他又有多少故事是我们不知道的?我们的记忆中太固执地刻着魏兵和夏鑫鑫你侬我侬的恩爱场景,但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感情的真伪!那么,夏鑫鑫怎么办?她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也是通过她才认识魏兵的。情理来说,我该维护夏鑫鑫。两年前,曾有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女生坐在一起唱歌,男生围在一起打牌。魏兵看着正在唱歌的夏鑫鑫,说了一句话:真不明白,为什么夏鑫鑫活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有烦恼?为什么留在家乡,在学校教书,就那么知足,就能感觉那么幸福了?我们调侃他: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那时的我还没有拥有慧芸,当然也不曾失去慧芸——不,我从不曾拥有过慧芸!现在回想起来,至少两年前,他们之间就有了裂缝。如今,魏兵喜欢的,早已经不再是夏鑫鑫这样的女人了。我跑进球场,大声喊了一声魏兵的名字。魏兵受了惊,低头闪烁眼神,又走近我,求我不要告诉夏鑫鑫。他说他知道该怎么做,为了夏鑫鑫,请我千万不要声张。该不该告诉夏鑫鑫呢?现在我才明白,魏兵和夏鑫鑫的“如胶似漆”,对夏鑫鑫,是一种“表演”,对于我们,是欺骗了所有人的一张面具!他用他的表演给他和夏鑫鑫的爱情童话化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妆。人何必这么虚伪!为什么你不好好珍惜夏鑫鑫!情爱里,一旦牵扯三个人,至少有一个人对不起一个人。要去做一件事,谁去就是谁去,没有谁能真的“替”谁。哼,你们的事情,我懒得管!算了,毕竟是别人的事,我都自顾不暇了,何必再做好人?做好人是多么麻烦的事?我不想麻烦了。我只替夏鑫鑫不忿。我给了魏兵几拳,他没有还手,运动服也没有跟我闹。我不要管你们的事情了!与我无关!我也不想慧芸了。想念,好累!陸. 毒自我封锁整整一周的时间,我又回到公司,老板竟然不赶我走,还用眼神告诉我,看开点,好好做事。遇到这样的老板,我怎能不重新做人!漫长炎热的夏天,只有雨天可以品尝到凉爽的气息。我一个人,白天在社会新闻部做事,晚上回蘅芜苑做菜吃。没有人让我放盐了,我最近甚至习惯不放盐了。我也习惯了这没有盐的味道。空气里,整个夏天,没有烟味。就这样,度过了整个炎夏。枫叶还远没有红,秋风也只是刚刚露出一点端倪。我本来不再关心金筱焱了,可是近来关于她的流言蜚语实在多得无暇接应。八月下旬。那是最后一次见到金筱焱,也是老金最后一次来北京。还是晚上六点半,什刹海的吴人馆。要不是她又约我去,我早就把这个地方忘记了。今天的风越发凉爽,晴天的晚上,天黑得很晚,六点半,日头还是蛮高的。这一次,她把头发染回了黑色,但那黑色却十分黯淡,是一种没有生机的灰黑色。耳根没有喷香水,不再有“野橘之夏”的味道。眼睫毛是真的,不长,也没有涂抹过任何使它增色的睫毛膏。没有戴美瞳,没有画眼影,没有戴墨镜,脸上也没有涂一丝粉底。嘴唇干裂,没有涂任何唇膏,时而流出一丝冷冷的颜色,那是乌紫色的血,是干燥的气候给她的唇带来的妆饰。手上没有留长指甲,没有涂指甲油,也没有绘上任何图案。她脖子上还系着一方灰色丝巾。淡黄色短袖上衣,左肩挎着白色的皮包。浅蓝色牛仔裤,腰系着一款橙色的腰带,这是她浑身上下唯一的一点暖色调。白色球鞋,显得素净。这通身的搭配,使她彻底告别了曾经的张扬而高傲的气味。喝点什么吗?服务员走到我们这边。一杯拿铁,不加糖。谢谢!你还是那样啊。习惯了嘛。没有想过,换一种口味?嗯……也好。于是,我跟服务员说,请撤掉拿铁,换一杯卡布奇诺。对不起,先生!我们的电子账单已经有了记录,换不了了。换不了了。我在心里不停捉摸这句话。什么叫“换不了了”?不过您可以不退拿铁,再点一杯卡布奇诺。不用了。换不了,就不换了,反正已经习惯了。哎,既然习惯了,何必换!更何况——拿铁的味道,其实我都没有好好尝过。我根本就不懂咖啡!而人一旦贪心,失去的,将会更多!金筱焱穿衣打扮的风格变得极为素雅淡薄,坐的姿态则变得慵懒,说话声音特别小,不靠近一点仔细听,就会听不太清楚。她说,这几个月,她去了很多地方,做了很多的事情,而且总算把女儿安排妥当了——她把几乎所有的存款都交给了她在苏州最好的朋友保管,并给那个朋友很多极其细节的嘱咐,让她好好抚养金一点长大。但她的做法让我不解,你作为母亲,为什么不自己把女儿带在身边呢?难道就因为孩子妨碍了你的工作?不管孩子了吗?小周。嗯?以前金姐太跋扈了,这段时间我好好想了想,觉得……其实我不该传授你什么经验、教训,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太一样嘛。她第一次把话说得这么有分寸。她不太像金筱焱了。可是我活到了现在,活了三十六年了,现在越来越觉得——女人,不要为男人而活,不要……她声音太小,我提醒她,希望她说话稍微大声一些。于是她艰难地提高了嗓音。我觉得,女人……不该为男人而活,不该为爱情而活,当然也不需要为别人的评价去活,甚至……也不要……咳咳……也没必要刻意地为自己的过去或未来而活,只要……咳咳……活你想活的——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我打心底里冷得发抖,难道她把女儿也纳入了“别人”的范畴!哼!“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太自私了!其实,小周啊。嗯?将来我死了,别让人祭奠我。我知道大多数……咳咳……大多数人来只不过是出于礼貌……因为他们是好人……可是,你要知道,好人,不见得有多真……我不想要假的东西了……实在要来,哎……千万别让他们给我送花。我生前“活”过,够了。她的话让我迷惑不解。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了,而且头发虽然染了黑色,但发根的位置还是透露出苍白的讯息,那是一种最没有活力的颜色,一种悲哀绝望的颜色。你看看街上的人。我顺着她的眼光向窗外望去。一个老秃头牵着一个少女。我猜这是一对父女。侬看他们感情怎么样?父女之间,感情自然很好啊。金筱焱笑着摇了摇头。当我再向他们望了一眼,他们竟然把舌头伸进对方的嘴里,吻得难舍难分。我一时惊呆了。现在侬晓得了吧,他们不是父女。那,难道是夫妻?哎,真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青春年少的女孩子,要嫁给比自己大这么多的男人?你以为他们是夫妻?难道……当然不是!他们是情人。可……那个老秃头……我叹了口气,为了猜不透的红颜的心。因为什么呢?你觉得呢?难道……因为他有钱?还是因为……成熟?总不会因为他比年轻的男孩子更懂得照顾人吧?反正……嗯……反正他们肯定没有真感情!我如此坚定。通常大多数人都和你一样,以为他们之前是没有爱的。什么?我还是请求她把说话的音量尽量提高一些。可是,有没有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人们都喜欢按照“常识”去揣测别人的心理,认为像他们这样,看似不可能在一起的人一定另有所图。他们坚信这个女生跟一个老秃头在一起,一定是因为钱,或者是因为权势地位,甚至有些人以为,因为这个老秃头有……咳咳……有“经验”。她停顿了一会儿。缓缓呼出一口气。可是一定是这样的吗?其实,“常识”常常是会迷惑人的。说不定他们之间才是真的感情,而那些看似恩爱的夫妻……咳咳……说不定……他们只是在勉强维护一种“形象”而已。听到这里,我眼前便立即闪现出魏兵和夏鑫鑫的影像。结了婚的人不少,获得爱情的人不多。她坚信。她脖子上的那方灰色丝巾系得很松,被风一吹,倏地飘落起来,想黑天鹅的羽毛,在半空中舞蹈,渐渐飘向窗外,越飘越远,最后不知所踪。我猛然站了起来,望着羽毛消失的方向。算了,要走的,留不住。她并不去捡丝巾。这次,阿拉伯水烟,她一口也未曾抽过。北京实在太干燥了!还是江南的水乡养人。她一壁说,一壁用柔和的目光透过旧上海式的小化妆镜欣赏着她那裸露在夏末秋初干燥空气中的三十六岁的皮肤,一壁用手温柔地轻抚自己三十六岁的疲惫的脸庞。她的手、额头、脸颊、嘴唇被岁月侵蚀成如今这般枯藤老树的形貌。北京的气候是这样的,南方人来这里一定要多注意保湿。可你……不是东北人吗?呵,我是吉林通化人,可在苏……在南方住惯了,还是觉得北京的空气实在干燥得教人难受。直到这一回,她褪去曾经过于浓烈的妆饰,我才真正看清她的真实面貌——窄额头,单眼皮,小眼睛,短睫毛,高鼻梁,凸出的下颏骨,但两颊肉少,原本应是白皙的脸庞现在密密麻麻地被褐斑凿得花容失色。显然,她这段时日消瘦了太多太多。眼中的血丝没有上次那么恐怖了,但珠光黯然,神色恍惚。老金现在真的成了“老娘”了!在与老金会面短短一个小时之内,我听到她反反复复说着几句同样的话——时间不多了,我该回去了!哎,时间不多了!我该回去了,真该回去了……回哪啊?东北老家吗?她笑而不答,只是说,要回去了,是要回去,咳咳,回去了……她不像在和我说话,而像是在自言自语。不知为了什么,听她这么说,我的心纠得好疼。从未感受过的沉重,强烈的不安。她说,出去走走吧。等等,我想把这被拿铁喝掉。她没有拉住我往外跑,真的等我把那杯拿铁慢慢地喝了下去。好了吗?等一等,还剩一滴。我张大嘴巴,昂起头,手握杯把,贪婪地将最后一滴咖啡滴进口腔,咽进喉咙,流进胃。我缓缓把咖啡杯放到桌上,手指久久抚摸着杯子,不肯丢下。金筱焱不像金筱焱了。她不再浓郁、傲慢、妖艳、焦躁,她变得淡薄、温润、素净、平和。她终于等我把空空的杯子抛弃在冷漠的桌面上,带我走出吴人馆。离开之前,我用目光与这家店告别,我相信以后再也不会来什刹海,更不会再来这家店。我这才发现,这家店里少了一件东西。墙上原本有一幅周庄的小写意水墨画,画的是“双桥月色”,世德桥上还有一对青年男女,只用浓墨表意,相偎相依,月光映在淡淡的水面上。而此刻,这幅画消失了。这种感觉,就如同我房间里突然失去了娇子的淡淡烟草味。我的心残忍地往下不停地坠落,越来越深。是什么,教我陷入一种绝望的悲哀!店滚动环播放的歌曲,现在滚动到 Someone like you ,我忆起第一次来后海时,金筱焱手机铃声,原来就是这首歌的前奏。老金说,这首歌起先是马骏喜欢听的,因为这个人,她才迷上这首歌,曾见证他们之间的感情。然而后来,歌曲变成一句谶语。马骏离开以后,老金所有的放纵不过是对“我将找到一个像你一样的人”这句歌词的践行。不知道是歌词还是旋律,居然把那个倨傲的女人弄得多愁善感。她以为这些歌曲完全是为她自己而写的。我以为早就把他忘了。记得老金在一次昏沉里也曾说过这句话。我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的声音我听不清楚,她的模样也渐渐模糊了。看着看着,她竟变成了慧芸的样子!一绺小发髻,不施脂粉的面容,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窄下巴,并不尖。可爱的慧芸真的回来了!慧芸!我紧紧抱住了她。慧芸没有反抗,看来她终于跟我和好了。我抚摸慧芸的头发。我握着她的手,轻轻摩挲她的指甲。她的指甲……不,不!这不是慧芸的指甲。你不是慧芸!我放下抱着她脖子的左手,撤回握住她手指的右手。慧芸忽然又变成金筱焱!你!你……你不是慧芸!女人最里层的妆,便是她的容颜。她都不像她了。说话那么有气无力的,眼神里充满温柔的哀怨,哀怨,而不悲伤。难道她胃里的酒精,已经挥发殆尽了吗?难道她浓郁的烟熏妆,已经被时光溶化了吗?哼,我才无所谓,无所谓你的烟熏妆,我只是突然想念起我的慧芸了。你走吧。我无话可对她说。时间不多了,是该回去了。反正我是已经活过了的。小周,你活过吗?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为何以为我没有“活过”?一个好人,没有办法做到她说的“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好人会羡慕真的人。一声爽朗的欢笑为我解围。是那个“违心”叫老金“姐姐”的小姑娘。这时她刚刚被家长带来看毛爷爷了。刚刚迈进吴人馆的门,她一眼就抓住了她“姐姐”。小姑娘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变得消瘦不堪、顾盼失色的“姐姐”,看着她那裸露在冷风中的脖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啊,阿姨的丝巾被我抢了,她没有了丝巾。小姑娘止住了天真的微笑,眼神中充满怜悯。而此时正要离开的金筱焱也一眼看见了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她看着小姑娘,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小姑娘大概也知道这个阿姨,不,这个“姐姐”要走了,缓缓抬起右手左右轻轻摆动。小姑娘在和金筱焱说再见。金筱焱先是惊喜,而后忽又失落,也无可奈何地抬起右手与小姑娘告别。就像和自己告别一样。她转过身去,模糊了身影,消失在冷风肆虐的市坊霓虹之中。而此刻,我眼前的空气里有了烟的气息。几天前,我与慧芸分手时,的确感觉松了口气,一丝一毫的伤心都没有。可是现在我连空气都辨不清是何气味。我活过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情是无色无味的毒,历时愈久,中毒愈深。或许哪天死了,都不知道为了什么。柒. 歌金筱焱这一去,就再没有来过北京了。有人说她出国远行,又换了男朋友;有人说她去傍大款了;有人说她去上海找马骏了。我都不信。还有人说她回苏州去了,又当起了“主持人”。是吗?这一次她真的走了,离开了北京,但不知道她去了哪儿。管她呢!她去了哪,我根本不关心。听到熟悉的《江南》的手机铃声,我以为是慧芸。我赶紧凑近,又躲开铃声的地方。哈,不是她。呵,幸好不是她。可笑!难道只有她可以用这首歌作铃声吗?可笑!我在荷花市坊里飘来飘去。什刹海的女人很多,但没有一个是慧芸。我不喜欢这里的水烟,我憎恶这里的灯红酒绿,我讨厌这里的歌舞升平,我不耐烦这里的魅光惑影。我逃离了什刹海,任由轻飘飘软绵绵的身体在雾霾深重的空气里飘荡。飘到地安门外,飘到南锣鼓巷,飘到四道口,飘到……飘到了传媒大学附近的悦读吧。飘进书咖去,正好放到蔡健雅的《停格》。歌词写得好残忍——动情是容易的因为不会太久远远的彷佛可以触摸留恋是不幸的因为曾经拥有夜夜被思念缠扰着无奈我们看懂彼此是彼此的过客啊爱情是个轮廓不可能私有把最初的感动钜细无遗的保留心中不容许让时间腐朽了初衷所以放手所以隐藏湿透的袖口不要挽留不要回头记忆续相守第一段放完,我不想再注意歌词的内容,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飘到慧芸的书咖里,我本不该来这儿的。我不敢看到慧芸。但愿慧芸不在,不要看到我。正想离开。要咖啡吗?还好,不是慧芸。不要。我不喜欢咖啡。要烟吗?不要。等等。嗯……一包娇子。我不知道买来干什么,只是脱口而出。对不起,我们书咖不卖烟的。那就算了。我没有回头,就离开了书咖。此时歌声的响度越发大了,掩盖住了闹市的嘈杂与喧嚣。歌词唱到结尾,仿佛嘲笑着谁——花儿枯了 时间走了没有不舍得心脏停了 空气死了爱从此停格我终于真的离开了慧芸。也许我们彼此真的不合适。我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不知道她习惯怎样的咸淡,不会哼唱她喜欢的歌,不知道她喜欢过怎样的生活。那天,我已经连续熬了二十六个小时,回到蘅芜苑时居然想睡却睡不着了。我对自己说,绝对不是因为我对曹慧芸的留恋,而是生物钟乱了,仅此而已。曹慧芸,我不会再留恋。分开,很好。捌. 墓夏末的脾气并没有彻底沉默,一场暴雨淋湿了滚烫的街道。雨珠放肆地打在人们的肩头、发端和每一根燥热的神经上,像从高空砸下的石砾,打得这座喧闹的城市落花流水。而城中拥挤的人们却避之不及。电闪,雷鸣。拥挤的人群中有无数颗闷热的心,每一颗心中都有一种幽暗的颜色。有一颗是灰色的,那便是我。心若灰,意便冷。尽管暴雨将至时它也同样灼热过。暴雨如注!那是从天而降的天罗地网,没有一个人能够逃之夭夭。一刻钟。再一刻钟。北京的空气毕竟是太干燥了。雨本想再下多些时候,但很快便戛然而止。刚才的绵雨已经给疲惫的大地冲了凉,酣畅淋漓。雨渐渐停歇,一阵凉爽漫过了拥挤的人群。暴雨在许多低洼的地面积成一小潭水面。风渐止,波纹消失,心如息风的水面平静。这样一份洗礼,使我的心慢慢恢复了久违的安宁。这持续半小时的大暴雨把城市冲洗了一遭,也带来了舒适的凉意。一切重归于了宁静。我安享这片宁静!这样的宁静在我的世界里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秋叶微红,秋风渐起,九月即将来临。直到听闻她的死讯——金筱焱在苏州身亡。死因不明。同事把这个消息告诉我。八月二十九号,金筱焱在苏州斜塘镇的一家咖啡店里暴死。目前死因尚在调查。我的哀惋甚于惊奇。她说过,妆是她的命,原来是真的!回想起最后一次在什刹海见到她时,她褪尽颜色,容颜黯淡,毫无生气。所有的妆扮都化作素净,甚至更像是一堆白骨!大概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生命中最后的一丝热情已经消耗殆尽了。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她生前的种种:与我说过的话、带我去过的地方、以及每一次见到她时那不断变化的妆饰与逐渐黯淡的容颜。时间不多了,我该回去了。叫姐姐,别叫阿姨。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她没有一句话是清醒的。或者说,她没有一句话是我所能理解的。她总算“回去了”。她为什么在三十六岁的时候选择了死亡?在一个不是少年维特的年纪,在一个不被纪念的季节。工作原因,我没有办法立即赶去苏州。但在这几天里,苏州警方已提取了证据,并做出了鉴定,确认金筱焱案属于自杀案件。后来,金筱焱生前的同事将她的遗体运回了她的老家吉林省通化市上小米营。两周以后,我忙完了公司交代给我的任务,终于请假来到了通化。天空中黑压压的云连成厚厚的一大片,没有一滴雨,那样阴沉的天压得人喘不过气。通过同事关系,我找到了埋葬金筱焱的地方。伫立碑前,猛然一惊!碑文上简简单单刻着的几个字竟然是——“马筱焱之墓 一九七九——二零一五”。为什么她的碑上,没有刻上她真正的姓氏?难道她不是姓金吗?碑座下方整齐地摆着几簇精心搭配的白百合、白菊、香烛……风很轻,四下无声。一阵脚步声打破了宁静。一个身着西装的中年男子优雅地走向金筱焱的碑前,弯下腰去,一簇一簇将白百合、白菊捡起,移到离金筱焱墓碑很远的地方去了。他瘦高的身材,干净利落的服饰,一举一动,无不透露出绅士的高贵气质。会不会是他?你做什么?我拦住他。她不喜欢菊花,她不希望死后有人送菊花给她。不仅是菊花,百合她也不喜欢的。他的话提醒了我,金筱焱生前也如是对我说过,但我早就不记得了。我已经照她的意思,给她订做了墓碑,也要遵从她的意思,把菊花拿走。墓碑是你订做的?她的意思?你为什么把她的姓刻错了呢?难道这也是她的意思?我仍是迷惑不解。呵,我多希望刻着另外一个字啊!哎,可在她心里,早就已经把一切都许给了姓马的。她还老是笑话古代女子出嫁随夫姓呢!可她自己临死前却千叮万嘱,一定要我为她在碑文上把姓刻成“马”!看来这个男人是这个世上最关心金筱焱的,他完全遵照了老金的遗嘱。她临死的时候说:人不要为别人而活!要活自己想活的!这句话我倒是有印象。我活过了!我活过了!金筱焱常常这么说。她又说,假如别人没法证明一些事情,那就自己证明给自己看吧。我仿佛看到了老金说这些话时的神态、那张苍白的脸、那双痛苦的眼睛。“妆”是她的命。卸了妆,她还能活吗?那个男子继续说。现在你不答应,我等你。将来我一定会对你好的!他自言自语。我说过等你,是真的。可是……你果然不愿意等我!哎,昨天总算看了场篮球赛。他的话前言不搭后语,我奇怪地问,你朋友死了,还这么有兴致看球赛!你这个球迷真算得上是敬业了。他却眼眶泛了红。我不是球迷。那你去看球赛做什么?因为只有在赛场上,才能肆无忌惮的大喊大叫。再怎么大声咆哮也不会有人觉得你过分。以前一旦心情不好,我就会去看球赛,在赛场上大喊大叫,看完一场以后,我嗓子都喊哑了,心情就会好很多。原来如此。可昨天我喊着喊着,就喊不出声音了。我好想哭,好想哭,哎,可我哭不出来!这时他的身体颤颤巍巍向前倾,弯下腰去,又吃力地往后支回去。他的身体忽前忽后,忽左忽右,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下去。他简直无法正常呼吸。这时,他身旁一个年轻男人走到他身边小心翼翼地扶着他,极轻柔地拍拍他的背,给他顺气。谭先生,请节哀。这时,我才终于想起了老金跟我提到的那个“蛮有意思的名字”,眼前这个中年男子果然就是婺源。过了二十分钟,婺源才终于顺了气。他呆呆地看着“马筱焱”之墓。过了一会儿,他又走近了另一块墓碑。仔细擦拭着。嘴里一边念着,假如别人没法证明一些事情,那就自己证明给自己看吧。我随着婺源的目光看去,心里一震!那块墓碑上刻着——“金婺源之墓 一九七七——二零一五”嘴里一边念着——我说过,我会等你啊。我没骗你!筱焱,现在你不答应,我等你。将来,我一定会对你好的!将来,我一定会对你好的!将来……我愣在那里,半天吐不出一个字,也呼不出一口气来。婺源一直没有离开金筱焱。婺源永远也不会离开金筱焱了。在这幅图画里,我是多余的。虽然我很想劝婺源。可我能劝他什么呢?我只好安静地离开,离开这只属于他们的世界!回北京的路上,我片刻不得喘息。在我们如今所生活的年代里,情爱是最不可靠的!是人们最不敢相信的!因为太多人得不到,所以他们往往嘲笑,对“情”嗤之以鼻。而人们所嘲笑的,往往也是心底所渴望的。这世上至少存在一个为情生死相许的女人!——和一个为情生死相随的男人!我在极速掠过的风景中,仿佛见到了金筱焱不施脂粉,却光彩照人的容颜。她已飘向无限遥远的未来,飘向了无限深广的香丘。她的唇边挂着微笑,那微笑却化作一股冷风,将我冻得发抖。回到北京时,终于见到了微弱的阳光。这几天在东北悼念金筱焱,胃已经空了很久。起初吃不下东西,可是又过了一天,我开始有了饥饿的感觉。于是找一家面馆点了一碗面条,味同嚼蜡。我开始怀念甜的味道。我曾经有过甜的记忆,但已经太久没有尝到甜的味道了。于是我吃雪糕,吃奶油蛋糕,吃糖醋鱼,吃荔枝,吃许多许多被认为“甜”的东西。可是,我感觉不到甜味了。我在“蘅芜苑”做苦瓜吃,不放盐,也感觉不到苦。放很多盐,也尝不出咸。我被自己的味觉所惊吓!难道从此以后,我要永远地失去了味觉?不,我不要陷入那种绝望的心境。我要想尽一切办法做点什么,让自己不要去想味觉的事。我想起了都德的《妆容》。上次已经读到了一半,后来的故事不知道是怎样进展的?那个身在法国的美国男青年后来的命运是怎样的?我想读完那部小说。可是翻遍了家里都没有找到。没办法,我去国家图书馆,也找不到那部小说。上网买一本吧,网络上竟然也没有这部小说的痕迹。故事也就中断在那里,永远没有了下文。我不甘心,继续找了好几天。按照作者找,只找到《繁星》和《萨夫》等等篇目,但没有一部叫《妆容》的。按照书名找吧,又没有法国作家都德写的那个版本。书,拥有的时侯没有读完,再想读的时候,就找不到了。这些日子我懂得一件事——凡事,不能等。不能等一本书。不能等一个人。一旦“等”,就会失去!尾聲夏鑫鑫结婚了,当然是和魏兵。婚宴就安排在阜阳市里的一家名叫“镜花缘”的酒店里,我和几个高中同学应邀赶到阜阳。高中同学相见,那些青春明媚的日子好像从来没有逝去。婚事在我来得似乎很突然,在夏鑫鑫眼中却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我应该祝福她!祝福她和……哎,老同学啊!新郎迎亲,忙到十点半,总算和新娘一起站在“镜花缘”酒店门口迎接宾客。我和几个同学到场时,夏鑫鑫格外激动。你今天好漂亮啊!一位女同学握住夏鑫鑫的手。夏鑫鑫穿着洁白的婚纱,拖着长长的裙摆,很生疏地踩着水晶色高跟鞋,梳着新娘妆,的确是我见过的她最美的形象。身旁站着的这位新郎,短发、黑色西装,红色领带,高大威武,此刻也精神焕发。然而看见我时,他眼神中闪烁过不到一秒中的尴尬,但很快又恢复了潇洒的神态。恭喜恭喜!我伸出手去。新郎握住我的手,微笑地说,谢谢!轻松而喜悦。打完招呼,新郎新娘便欢迎新到的来宾。婚礼办得中规中矩。欢快的主持,亲友的捧场欢呼,父亲的嘱托,交换戒指,交杯酒。像流水线一样,夏鑫鑫的婚礼继续在幸福温馨的氛围里进行。新人走下舞台,给一桌又一桌的亲友敬酒致谢。我希望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单独与魏兵聊几句。但在这样愉快的喜宴里总是没有这样单独对话的机会。今天是他们的新婚大喜,没有谁应该破坏这样美好的氛围。可夏鑫鑫是我三年的高中同学,我视她如同姐姐。我不希望她的婚姻遭遇不幸。我在等待一个时机,把我所知道的告诉她。新郎新娘向我们走来,这一桌坐的都是同学。新郎来了!你们大老远赶来,俺们都可高兴咧!谢谢你们!来,干!新娘主动敬我们红酒。我堵在喉咙里的话通通咽了下去。嘴里只吐出一句。恭喜,恭喜!很快,新人又走到其他亲友的酒席去了。这一天,做了新娘的夏鑫鑫喝了很多酒,把嘴唇都染红了。喜宴,如同生产线。今天夏鑫鑫与魏兵在“镜花缘”里走完了一个完整的流程。在这个流程中,有很多人抽了烟,但没有娇子的味道。直到冬天,夏鑫鑫第一次在婚后邀请我们几个老同学去她家做客。这是她们的新房。结婚不到半年,还算是新婚燕尔吧。这对鸳鸯在厨房里洗菜,准备午餐。我们则在客厅叙旧。他们仍旧如胶似漆,羡煞旁人。片刻,厨房里就传来西红柿炒鸡蛋的香气了。几个男同学饿得催饭了。女同学也饿,但嘴上并不说出来。同学之中,夏鑫鑫结了婚,另外几个都成双结伴而来,只有我“千里走单骑”。兵,给他们倒点饮料。于是他们喝了咖啡和橙汁,夏鑫鑫知道我不喜欢喝咖啡和橙汁,为我泡了一杯太平猴魁。兵,没有盐了,你出去买一袋盐回来。于是魏兵出去买盐。同学声称到厨房给夏鑫鑫帮忙去,实际上是饿得受不了了,先去厨房望梅止渴。我倒不觉得饿,坐在沙发上细细地品味这杯猴魁。是不是太淡了!我感觉没有什么茶的味道。猴魁的茶香本来就是淡淡的,但这杯茶一点味道都没有。厨房里的女同学没有好好帮忙做饭,只是把厨房当作背景,把炒勺、锅碗当作道具先是给别人拍照,后来对别人的技术感到不满。于是拿出了自拍架,摆出千娇百媚的姿态自拍起来。厨房里“咔嚓、咔嚓”地闪着光。那些女生好像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看见她们。她们仿佛已经听到有人在称赞她们:真是既贤惠又美丽!我现在不大喜欢拍照,于是躺在沙发上,等待一顿丰盛的午餐。我期待自己还能够尝出咸淡来。我在沙发的缝隙发现一张褶皱的薄纸片。我见不得这么干净的沙发上有一张纸屑。于是我用两根手指头从缝隙中将它夹了出来。无心地,把脏乱的纸屑铺平展开,原来不是普通的一张纸屑。而是半张电子打印的彩色照片,照片上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孩,并不是夏鑫鑫。我在记忆里搜索,终于发现这个女孩就是我在清华校园里见过的那个在篮球场上和魏兵在一起的女孩。我正看着,突然听到背后有急促呼吸的声音。看来魏兵回来了,我转过头去。不是魏兵,是夏鑫鑫!我不知所措,该怎样和她解释这个女孩的事情呢?夏鑫鑫看到我,却把右手食指放在嘴巴前,嘘!她让我不要做声,并告诉我,这是魏兵已经扔掉的东西。趁魏兵还没回来,赶快藏起来!以前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可我不想让魏兵发现我“掌握”了他的过去!她不想让魏兵知道她看见了这张“纸屑”,于是把那半张照片从我手中夺过,揉成模糊的一团,扔进了纸篓里,又向纸篓里仍了很多菜叶。她让我什么也别说,走进厨房继续做饭。这时魏兵刚回到家里,手里捏着一袋盐,看见厨房里的那些女同学自拍得正酣,其乐融融。我这才懂得,这段如胶似漆的背后,是一个女孩长久以来无声的宽容。但愿魏兵珍惜这份宽容。终于动筷子了!那些早就饿得胃里咕咕作响的男生,那些自拍了好多精美照片的女生终于快乐地享受这久违的美味午餐。大瓷碗里堆着大白馒头,满桌的鲜妍的色彩,客厅的吊灯把碗里、碟里的菜珍点缀得越发秀色可餐。拔丝香蕉、红烧巢湖鲫鱼、番茄炒鸡蛋、辣子鸡、鸡香茄鲞,更有豆腐青菜肉汤、毛豆蒸鸡蛋、辣椒爆炒蒜苗……我尝了一口茄鲞,咀嚼两口,顿时火气灌满喉咙,我呼出一口气,赶紧喝了一口杯里的猴魁。细细地吸了一口空气,又呼地舒了出来。夏鑫鑫见我辣得眼睛都红了,我才知道茄鲞里原来放了这么多小尖辣椒。夏鑫鑫笑了,俺们都吃辣吃惯咧。你不能吃辣,尝尝毛豆蒸鸡蛋、拔丝香蕉吧。兵,给小辉乘碗汤。阜阳的姑娘热情开朗,大碗喝汤、大口吃馍,口味喜辣。我尝了口毛豆,一小团没有化开的盐集中地攻击着我的舌苔。毛豆已经在嘴里了,嚼了一口,那浓得化不开的盐水便迅速在口中狂啸。我赶紧抿住嘴,跑到水池边,把盐水吐了下来。夏鑫鑫和魏兵都忙问,怎么啦?这菜谁放的盐?魏兵说,哦,刚开始我尝了尝感觉太淡了,又加了一点盐,怎么,太咸了吗?呵,不咸,不咸,好吃,好吃啊。满屋的同学都笑了。夏鑫鑫刚喝进嘴里的汤又吐了出来,吐完就笑,笑地岔了气。魏兵放下筷子,拍她的背,也笑地咳嗽几声。夏鑫鑫和魏兵相视而笑。我回到座位,又呷了一口猴魁,让茶水在口中稍稍停留片刻,慢慢咽了下去。好香啊!我拿起筷子,夹开一块拔丝香蕉,送入口中。好甜啊。午后,我们又在夏鑫鑫家里喝茶、聊天、打扑克。傍晚,夏鑫鑫带我们到她任教的阜阳二中散步。双杠、篮球架、树荫、跑道、教室、铃声……夏鑫鑫把她的青春留在了校园里,她还将在校园中久久徜徉。此时黄昏天空的颜色是灿烂的金黄。夕阳下逆光的中学生在操场上奔跑,他们的剪影安静的瞬间是一副最美的油画!女同学拿起了手机拍下来她们留恋的风景。我没有拍,我已经把这幅画刻在心里。当天晚上,我们坐长途汽车离开了阜阳。车上有一个坐在车椅上化了妆、戴着墨镜的年轻女孩,看见身旁站着一个老太太,赶紧起身让座。老太太说,你坐吧,俺不想坐,俺站着不累。女孩当然不好意思,坚持让老太太坐下。老太太却离开了那个位置,走到一个老爷爷的座位边。原来老太太只想站在老伴儿身边。老爷爷起身让她坐,老太太却不肯,让老爷爷坐,自己站着。你坐吧,俺不累。他们互相谦让,最后两个老人都站在车上,扶着车上椅子的靠背。老太太的右手握紧老爷爷的左手。路并不那么平坦,常常颠簸。两个老人却握紧彼此的手,晃晃悠悠,却站得稳稳当当,手握手,没有放松。半开的车窗划过静谧的夜晚,随风飘来一股熟悉而陌生的烟味——娇子。完。本文为作者分享,影视工业网鼓励从业者分享原创内容,影视工业网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如作者有特别标注,请按作者说明转载,如无说明,则转载此文章须经得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影视工业网)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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