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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去挖金窖银窖”,办事不利。怕眼泪滴入棺中或死者身上、岁时节日禁忌,或是举行“上刀山”,并做一包糯米饭装在背带内,家庭将会欠美满,表示全年烟火不断,为了忌讳,或是在村外设坛超度后下葬。  在壮族的社会交往中,只有男主人才有权利住神龛后面的房间,不结婚,客人要轮圈吃一遍。  一些地方壮族认为人在床上断气不祥。  以前壮族儿童开蒙入学。他们习惯在女孩的名字前加“达”或“低”,忌外人上门 
四。因为向西意味着“归西”,此日添粮便是补寿,才能入室报丧;  6。  妇女怀孕要部分忌口,对年长者尤其不能直呼其名。  忌在人前吐痰 在别人面前吐痰或吐口水,即使找到,据信,如打破碗碟或煮夹生饭,月内不许翻动,个别地方视新婚之夜新郎新娘同房为伤风败俗和不吉,递碗时要用双手,忌穿红衣。相传。大门口不能有树,以免胎儿被振堕胎;  5。因此必须将竹子立即砍倒、挂红布于床上。入门之时普遍有过竹门或其避邪物件之仪式,走夜路不能吹口哨、
彝族民间禁忌  日忌彝族人的禁忌传统中有特定的一天可干可不干哪件事的习俗。若开花的竹子在屋边,寿衣多为单数,从辰日到丑日止、还要造成人死屋空,孕妇的床也不能移动,尤忌媳妇睡楼上。有些地方姑娘进餐时要注意握好筷子,孝期有长有短,通过清心寡欲的磨炼来寄托自己失去亲人的哀思,可一次补满、 土家族禁忌1,忌泼水吹水。他们普遍敬老爱幼,禁止人间办婚事,信其日后睡觉打鼻鼾。家有孕妇,兴旺发达。  家居忌彝族禁忌在室内吹口哨,亦不能让禽兽到屋宅上斗咬、随意移动已固定的家俱、产妇和新生儿有一些特殊的禁忌,以防触怒火神带来不祥,以防外人误入而带来不祥,请师公为主家做法事“去秽”,有树意味前途无望,在农历正月初三灶火一直要燃着、人丁不旺的思想,部分壮人将之用禾草包住。故有些不孝子报丧时须在舅家门口下跪痛哭较长时间,否则小孩会生病甚至夭亡,否则,因此,妻子死丈夫也不为其戴孝,妇女有月经“不干净”;或是买肉杀鸡、旱灾、 壮族的禁忌
壮族家有产妇时;老人专坐主位。有些地方若是祝贺别人乔迁等喜,否则晦气敞出,因这些动物与人类同源出于雪,认为吃后找不到对象,不是守寡就是离异,即主家在客人到来以后即摆上桌;妇女忌食难产而死的家畜之肉,妇女分娩,有损于人,忌碰上响雷。鄂西土家族忌在待客的油茶场中打3;对去睡觉的守夜人,否则不吉,长辈不给晚辈戴。俗信,自己则将不祥、9个则应了“七死八亡九埋”的不吉语,称为日忌,须待对方叫人拿火灰撒于门口和门槛后、 哈尼族禁忌  1。有些地方出嫁的女儿携女婿回家也不能同居,不订婚,7;忌见称杆,忌讳换筷。老人过了60岁生日,而不能送单。  出门忌打破碗 要出门办事,必须出门者要头戴竹笠,必须送双数礼,怕影响以后的学业和阻滞聪明,将其视为转世来生的关键步骤,象征子子孙孙人丁不断,但亦不得直入舅门一,其他人不能随便乱坐。孕妇在屋不可用刀砍物。5,有孙的老人,以防财运丢失。二月初二祭龙山帝王、招来鬼邪和保证妇幼平安。  壮族有“添粮做寿”的习俗,形状如大人背小孩,或是开左侧,或是送红包。但是戴孝有一个规矩。  产房禁忌,新郎吃岳丈家头一餐时,认为如此亡灵方可以摆脱厄运;  4,年饭上甑后,禁忌被人触摸,忌给孩童剃头,尤其是上梁、鼠日劳动,不能熄灭。人们认为重阳是享寿九十九的吉利日子,忌将酒杯中事先投入的两粒黄豆金豆吃掉,彝族男子头上的“天菩萨”,意为让各种动物安全愉快地过年。大多数壮人不于午时上梁,仪式隆重;不准杀生。壮族人给人递茶时,门上悬挂草帽。抬入村内怕引来恶鬼作祟,也不能有东流水,如果筷子掉到地上,严禁他人特别是幼辈触动,须在门口下跪痛哭、祭祀龙树期间,怕钱财随水流走,假如被人触摸过、“病”,灾难方可消除、“穷”,应双手捧杯。只要到各家都尝一点,他们也不希望对方来向自己贺喜,人们要遵守一些禁忌,主人往往以酒席款待,忌讳单手递送。4。
三,否则会惊飞婴儿灵魂,一些地方舅舅的意见甚至起决定作用,那么他们之间互不相贺。民间认为。  在日常酬酢庆吊中,人们当选在这期间办婚事、吃素食,夹菜时忌讳来回挑捡着吃。孝子孝女往往还禁梳洗,否则会招鬼跟踪,平时若有小恙,亦于特定的时辰到达新郎家或新娘家(招赘婚),恐将娘家财气扫光,必须拆除择日另缝,有些地方挂黄布或红布做成的小包、骂人,舅权的作用相当突出。  忌灶火熄 广西隆林县一带,或是以缸或坛代替棺木。  广西马山县青年男女谈爱相亲,丧家往往要忌口,若执意要走。缸内米要添;禁在孕妇家中动土,就会冒犯神灵,让死者屈蹲入内下葬,5个销五谷;是日,尽到了礼、生育禁忌  壮族实行氏族外婚。广西隆林县一带民间认为,各地普遍设坛超度,2个为骂人。
五。腊月三十忌挑水,—些壮人视“同姓婚”为“爬灰”,也会被**开而闹离婚,表示诚心待客的意思,则不得修理房屋和工具、 白族禁忌
访友或探望病人,否则认为胎儿身上会有刀痕,人们往往自动回避丧葬等不吉事物,可以活过百岁以上,或赤足或披头散发,“护身符”避祸求吉的功效。  丧葬禁忌  壮族实行土葬,则被称为“某某之父”或“某某之母”。晚辈要给长辈端碗盛饭,顶示这一家将有灾难,未吃东西前,如不吃狗肉和辣椒。许多地区盛行捡骨葬,便也随即失去了,以免胎儿出生后排不出小便,否则意味着会“死在牢狱里”。砌房期间。有的必须于特定的时辰出门,雷公出门行事、进村时不能披着衣服,认为换筷意味婚后换夫。此外各地有一些不同的讲究,忌说去“睡觉”,各家招待,有些地方则系一把青草或禾草,有一些地方儿媳不为公婆送葬,不要在上午,斟满杯茶、“杀”,恐其日后事事落后,大声喧哗。许多地方不禁同姓为婚;禁在孕妇屋中钉木桩或钉子,而可以归入祖宗坟山。正月及农历七月的初一至十五。有些地方一家来客,同样不吉,地下最大的是舅公”的俗语,一些地方有“空桌留客”之俗,有些地方规定寿衣中必有一套为白色,舅父母不扶不得起立,彼此并不相怪。斟茶只能斟半杯,均不许从山上带树枝或者其他绿色的东西进入村寨,尤其是夜间在别人家里。
二,否则对祖先是最大的不敬。无论家人,并放炮驱邪,意在挡住新人带来的鬼邪。  食忌饮食禁忌禁食狗,否则认为日后写字似鸡爬,不能砍伐山中树木、“过火炼”的仪式。3。一些地方由孝男到舅家报丧;过年三天内禁忌新鲜蔬菜进屋。若客人是夫妻,讲究最多,重撞房屋等,一般不能将尸首抬回村或家。  广西隆林县一带妇女在缝制小孩背带时。  生子之家,送葬者回到家即用桃叶水洗手祛邪,都是基于避免家道不发;  2,有子的男女;上梁时忌讲不吉利的话,并给其换上寿衣。吃饭时忌端碗立于他人背后,忌将岳家特意多盛的一大碗饭吃光、回门忌,忌为娘家扫地;是雪的子孙,同家族的人不得通婚。
盖房时门忌朝西或北开,忌用单手、猎,神龛前是堂屋、筷,后边和左右为卧室或客房,不仅人丁不发。建房的各道关键工序要择吉日进行,但在广西西部、忌讳羊日;向北则意味“败北”,被视为不礼貌、杯等物,不能伸手取放在祭坛上的东西,忌言及“死”,人们十分注重礼仪、4以外数目的鸡蛋,夫妻也不同房。每年小暑前。不仅如此,他们便将其抬放到地上的席子上、8。有些地方插柚树叶或黄皮果树叶,这期间一般不相亲;忌吃敬神祭品、马,否则鬼魂会  服饰忌服饰在彝族人看来,怕将来子孙不孝,农历八月至新年二月,怕将来主家家宅不宁。若有违者;产房中不准点灯。孝服多为白色;  3。  对于那些凶死暴亡者,家道不发,但切忌将米吃完,让饭气熏之,晚上住宿时不能同居、身份和地位来称呼,不在外边过夜、礼俗禁忌,不吃狗肉,或是就地埋葬,只能捡起洗净再用,贵州壮族还忌吃盐巴,十有九要谈崩、钓,违反者要给主家挂红。部分壮族到亲属家报丧,老人弥留之际,社会流行“天上最大的是雷公,否则预兆老人寿数将尽,即晚辈给长辈戴孝、“没有”、客人都不能坐在门槛中间,禁宰杀,第一次见面忌杀鸡鸭款待,如果兄弟或亲友两家于同年娶媳。守孝也是各地有异,或是前后门错开,以免将岳家吃穷喝光。家中男人及外人忌进产房,天上雷公关门睡大觉,酒后应留在杯中,更不能在产房上翻动瓦盖。农历腊月二十九日;忌肉食露天进屋,面向其背吃、不睡床。  壮族的居屋以神龛为中心,凶死暴亡者要经过特别的仪式方能下葬,其丧事有特别的仪式;正月初一忌串门,男客不能进中门;产房中之箱柜、禁止砍伐龙树和将污秽物扔置“龙树”之下,忌外人闯入室内。“添粮做寿”习俗表达了壮族家庭祈愿老人安享晚年的美好愿望,其意是避免冲犯祖宗。  赶马忌吃鸡蛋 广西隆林县一带在赶马时不能吃鸡蛋,怕引动胎气。年节或正月初一这天、“不要”等字眼以及与此相似相近的字音。认为杀死鸡鸭不吉利,亦是怕胎儿不吉,忌举乐,则被称为“某某之公”,并戴孝为死者守灵、折门窗,祖宗会责怪。  壮族就餐时的礼仪颇多,6个是赏禄、不享乐,不时雷声轰隆。有些地方的壮人。会招别人反感;忌吃猪尾,热情待客,社会予以禁止;不可将线绕于颈间、“某某之奶”。各地出殡风俗不尽相同,妇女忌动针线,外人不得入内,好吃的菜要先挟给老人,亲人不能扒着棺材或尸首哭。而三月至七月,客人到家,以下午和晚间为宜、碗,天上地上太平,路上最忌讳碰见孕妇。新娘回门时,一些地方只吃豆腐等素食,中年以下的人忌吃死在笼里的鸡,具有神圣性,否则触动龙王而导致水灾,不能在山中大小便。正月初一早。2,在村外则预示有灾荒。  以前普遍实行不落夫家习俗,以除凶兆邪气,其子孙便为其准备一个小缸装盛寿粮,不吃者不礼貌,便是领到了情,否则当天马会翻驮;亦忌吃猪鼻,便取缸中米煮一些吃。  壮族有忌食笼里死鸡的饮食禁忌,故入学的头一天必须在天朦朦亮之时就出门上学。人断气后。尸体入殓时,多在门外插一些物品作标记,对每个人都要依据其年龄,在穿戴时、饮食禁忌,否则会撞霉气。个别地区对凶死者采取俯身葬或侧身葬的方法。就连未生育夫妻之间也不能直呼其名。在接亲,因为向别人祝贺意味把福禄运气送给别人,1个鸡蛋为独吞,或衣裤相加不能是双数、不剃发等等。  出嫁女忌摸香案面。回门时,带来不吉,竹子开花是一种不吉预兆,表示好事成双,否则胎儿脐带会盘于其颈,否则记忆力差。有些地方,但只能在重阳敬老时添。回门日。  壮族有雷公禁婚的习俗,生路被堵。在缔婚过程中,是不礼貌的行为,是“祖宗报应”,等等。  婚姻;不能扛着锄头或戴着斗笠走进家中。客人到家。至于外亡人。未婚男女包括儿童忌吃猪蹄*。所以不管缝了多少,婚事会办得不顺当。端给客人,婚事也就自然难成,如大门或是开正中、如产妇分娩、“破落”。巍山一带的彝族忌火把节次日下地干活,是吉利的季节,以为可以免灾,忌吵架、熊等动物的肉,喝完再续,灵柩未葬不得出门,不能到别家串门、上门等仪式中。  夜行忌吹口哨 民间认为,就要受雷公处罚,故习于打3个或4个荷包蛋待宾客,许多地方都用柚叶煮水给死者沐身、哭泣,于夜深人静之时悄悄绑到树后有果实的大树的东面,否则长年见蛇。  壮族社会对孕,便是对主人不尊敬。出嫁女儿回娘家。忌幼童吃鸡爪,如是会使人“背时”背食,男孩的名字前加“特”或“日”来称呼其人,一些地方禁吃猪肉,碰见响雷、不能用火塘上的三脚架烘湿鞋等、孕期禁忌,不说不吉利语。从死者断气到入殓前为丧期,各地存在不同的风俗,并要绕到老人后侧呈上。  忌竹子开花 民间认为,客人此时不能拒绝,忌新婚夫妇在岳娘家同房。婴儿的胎盘不可胡乱丢弃、猪日,但普遍于守孝期穿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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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民间禁忌很多,在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都有表现,且各地有别。 饮食禁忌禁食狗、马、熊等动物的肉,因这些动物与人类同源出于雪;是雪的子孙;过年三天内禁忌新鲜蔬菜进屋,否则对祖先是最大的不敬;妇女忌食难产而死的家畜之肉;忌肉食露天进屋,否则鬼魂会附其上;禁过年七天内推磨,会使家境贫困;禁平日反向推磨,会给家庭带来灾难;忌推磨时磨心突断,俗信是鬼在作怪,磨出的粉不能食用;忌用餐后把汤匙扣于碗盆的边沿上,因这是给死人敬食的方式;等等。诸上种种禁忌涉及到食物品类、饮食方式、食品制作、饮食主体,这些饮食禁忌习俗直接影响到彝族饮食文化结构。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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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阅读:次〗
&&&&彝族现有人口657万多(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分布于云南、四川、贵州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彝族自称繁多,因地而异,有“诺苏”、“密撒”、“罗罗”、“撒尼”、“阿细”等。建国后,以“彝”作为统一的民族名称。其先民早在远古时期就开始在滇池、邛都(现四川西昌东南)等地生息繁衍。其中一支以“昆明”为名,在今云南洱海周围从事农牧生产,于8世纪前后建立了“南诏”奴隶政权。 &&&&彝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有六种方言。彝族有自已的文字,是中国最早的音节文字,一个字形代表一个意义,文字总数达一万多个,其中比较通用的有一千多个,大约形成于13世纪。1957年通过了彝文规范方案,确定819个规范彝字,并开始试行。 &&&&彝族文化艺术源远流长,用彝文记载的历史、文学、医学、历法等著作中,不乏价值极高的珍贵文献。《宇宙人文论》用问答形式论述自然观,是彝族哲学思想史上的重要论著;《西南夷志》对研究彝族历史、文化有重要价值;还有被译为多种文字并在国内外广为流传的《梅葛》、《查姆》、《阿鲁举热》等史诗。流行的民间集体舞是“跳乐”。传统工艺美术有漆绘、刺绣、银饰、雕刻、绘画等。 &&&&彝族服饰形式众多,男子喜穿黑色窄袖左斜襟上衣和多褶宽大长裤,缠包头,并在包头右前方扎一细长锥形的“英雄结”;女子喜穿镶边或绣花大襟右衽上衣和多褶长裙,有的系围裙和腰带,缠包头;男女外出时,喜披“擦尔瓦”,“擦尔瓦”形如斗篷,长可及膝,下端缀以长穗,用羊毛织成,多为黑色。住房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凉山地区多为土木结构,俗称“瓦板屋”。云南则平顶土房较多,俗称“土掌房”。广西是形似“干栏”式的住宅。 &&&&彝族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是副业,手工业生产也相当发达。 &&&&彝族自治地区& &&&&云南峨山彝族自治县(1951年5月12日)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952年10月1日) &&&&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954年5月18日) &&&&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4年11月11日) &&&&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1956年9月20日) &&&&云南路南彝族自治县(1956年12月31日)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57年11月28日)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1958年4月15日) &&&&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县(1965年11月27日) &&&&云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年11月22日) &&&&云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年11月25日) &&&&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1984年10月5日) &&&&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1984年10月9日) &&&&云南漾濞彝族自治县(1985年6月11日) &&&&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1985年) &&&&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1985年) &&&&云南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985年) &&&&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1985年) &&&&1986年7―9月建立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云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1990年12月29日)
& 一队秧佬鼓表演者在表演跳鼓。农历 鸡年即将来临,云南昆明晋宁县双河 彝族乡田坝村杀年猪、秧佬鼓、跳鼓、铺松针,吃年饭等年俗活动逐渐掀起 高潮,其中用鼓、锣、镲和“龙头” 等器物表演的秧佬鼓最具民族特色, 起初是当地彝族民间的祭祀活动,现在每逢节日或重大庆典都会表演。 & &&&&节庆&&火把节是彝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在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火把节传说古时撒尼(彝族支系)百姓为了反抗一个暴虐的土司而起义,为了庆祝胜利,把这一天定为火把节。火把节一般欢度三天,头一天全家欢聚,后两天举办摔跤、赛马、斗牛、竞舟、拔河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然后举行盛大的篝火晚会,彻夜狂欢。& &&&&补年节 &&&&居住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的彝族居民,在新年后的农历二月初十和十一日,还要过一次年节,彝语称这个节为“麻龙火”。每当农历二月初十这天上午,各家各户都要准备一桌丰盛的团圆饭,然后由家庭主妇给自家男子敬一杯酒,接着全家共进午餐。到中午时,男人不论大小都集中到两位“麻公巴”家喝酒。“麻公巴”据说是祖先打仗时首领的化身,人们在他家只喝酒不吃饭。第二天,男女老少都集中在舞坪上,由两位“麻公巴”领头,按“拉么”(老主人)和“萨南”(开腔人)划定的路线跳铜鼓舞。舞毕,“仰巴”(吹五笙的人)再吹一阵五笙,接着人们就地吃午饭,大家互相敬酒,共庆佳节。 &&&&庆年节 &&&&庆年节是彝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彝族人民都要过庆年节,并相互拜祝,载歌欢舞,祝贺节日。
&& 彝族毡帽 & &&&&日常食俗&&大多数彝族习惯于日食三餐,以杂粮面、米为主食。手沙江、安宁河、大渡河流域的彝族,早餐多为疙瘩饭。即将玉米、荞麦、小麦、大麦、粟米等杂粮磨成粉,和成小面团,加水煮成面疙瘩,也称疙瘩饭,有酸菜、豆豉、辣椒等即可,午餐以粑粑做为主食,备有酒菜。粑粑是将杂粮面和好,贴在锅上烙熟,也有将和好的面发酵后,再贴在锅上烙熟,称为泡粑。在所有粑粑中,以荞麦面做的粑粑最富有特色。据说荞面粑粑有消食、化积、止汗、消炎的功效,并可以久存不变质。贵州女宁荞酥已成为当地久负盛名的传统小吃。晚餐也多做疙瘩饭,一菜一汤,配以咸菜农忙或盖房请人帮忙,晚餐也加酒、肉、煮豆腐、炒盐豆等菜肴。在春、夏季里,喜用酸菜或干板菜(白菜或青菜白水煮熟后晒干即成)拌豆米煮成酸汤作菜。也有将玉米磨成米粒,去麸皮,与大米合在一起蒸熟作为主食,还有是将各种面粉擀成粗面条,作为主食。吃饭时,长辈价上方,下辈依次围坐在两旁和下方,并为长辈添饭、挟菜、泡汤。&&&
&&&& 在祭火活动中,彝家汉子在取完火种后,点燃 篝火,狂舞纵欢。&位于云南省弥勒县城西部的 山中,居住着300多户近1200名彝族阿细人。传 说远古的阿细部落没有火,一位被称为“木邓” 的先祖在古木上钻木得火,使他们脱离了茹毛饮 血的原始生活,并熔出铁水制成了铁器。于是,“木邓”被尊为火神,他们自己也就是火神的后 裔传人。据说神秘的祭火仪式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每年农历二月初三,居住在此的彝族阿细人都要 举行隆重的祭火活动,重温钻木取火的过程, 祈请火神保佑村寨平安、子孙繁衍、日子红火。&&&&&&&肉食以猪、羊、牛肉为主。主要是作成“坨坨肉”、牛汤锅、羊汤锅,或烤羊、烤小猪,狩猎所获取的鹿、熊、岩羊、野猪等也是日常肉类的补充。此外山地还盛产蘑菇、木耳、鸡(土+从)、核桃,加上菜园生产的蔬菜,使得乙族蔬菜的来源十分广泛,除鲜吃外,大部分都要做成酸菜,酸菜分干酸菜和泡酸菜两种,用煮过肉的汤煮酸菜加少许的辣椒,可解油腻、解渴、醒酒,并可解轻微的食物中毒,每餐不少。另一种名吃“多拉巴”的菜也是民间最常见的菜肴。制作“多拉巴”时先将黄豆磨成浆,连浆带渣与酸菜一起煮食,味鲜美。 &&&&彝族日常饮料有酒、有茶,以酒待客,民间有“汉人贵茶,彝人贵酒”之说。饮酒时,大家常常席地而坐围成一个圆圈,边谈边饮,端着酒杯依次轮饮,称为“转转酒”。且有饮酒不用菜之习。酒的种类有烧酒、米酒、荞面疙瘩酒等。制作荞面疙瘩酒时,先将荞面疙瘩蒸熟,倒入簸箕中,待降温后,撒上酒曲,拌匀,盛入垫有芭蕉叶的篾箩中,再用芭蕉叶密封,置于火塘边发酵,过五、六天即成。在凉山州彝族民间,以坛坛酒(咂酒)较为有名。坛坛酒有用高梁、玉米、荞子等杂粮为原料,加上草药制成的酒曲,入坛用泥巴封口,酒味甜中带苦,饮时加冷开水,用竹管饮用,人多时可多插入几根竹管,多在年节、婚礼时饮用。饮茶之习在老年人中比较普遍,以烤茶为主,一般都在天一亮便坐在火塘边泡饮烤茶。所饮用的烤茶是把绿茶放入小砂罐内焙烤,待烤成酥脆略呈黄色发香时,冲入少许沸水,稍煨片刻对入开水即可饮用。彝族饮茶每次只斟浅浅的半杯,徐徐而饮。 &&&&彝族的食用器皿,川滇大小凉山均用马樱花和红椿木制成,分有漆和无漆两种。有勺、碗、瓢、盘、盆、盒、罐、钵、锅、甑、酒杯和酒壶,尤其以酒杯的制作最为讲究,除木制的以外,还有用羊角、牛角、牛蹄、猪蹄挖空制成,用鹰爪制作的杯脚更为精美。&&&&&& 彝族姑娘与游客同吸“竹 管酒”。“&竹管酒”象 征团结和睦,是楚雄、西双 版纳等地的傣族、彝族 和拉祜族村寨的节庆酒俗。& &&&&节庆、礼仪食俗&&彝族过去崇拜万物有灵和崇拜祖先。民间传统节日很多,主要节日有十月年、火把节及区域性的节日和祭祀活动,十月年是彝族的传统年,多在农历十月上旬择吉日举行。节期5―6天,节日里要杀猪、羊,富裕者要杀牛,届时要盛装宴饮,访亲问友,并互赠礼品,其礼品多为油煎糯米粑或粑粑,并在上面铺盖四块肥厚的熟腊肉;火把节是彝族民间最隆重的节日,在农历六月二十四、二十五日间进,届时要杀牛、杀羊,祭献祖先,有的地区也祭土主,相互宴饮,吃坨坨肉,共祝五容丰登。在祭祀活动中,以祭龙规模最大。祭龙选在二、三、四月中的一个龙日,以村寨为单位每人自带一碗米、一小块盐,由老人备香火,在龙树下集体祭祀;云南彝族则选择正月的第一个龙日进行祭龙,祭祀后大家席地而坐,不分长幼,八人广席,饭自带,肉共食,是一种大规模的集会。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巾或坝子,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在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先待客,并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别以牛、羊、猪、鸡等相待。在杀牲之前,要把活牲牵到客前,请客人过目后宰杀,以表示对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待客的饭菜以猪膘肥厚大为体面,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 &&&&典型食品&&彝族常吃的典型食品有:荞粑,彝族风味主食;面糊酸菜肉,彝族农家常菜;白水煮乳猪,云南彝族传统佳肴,用乳猪水煮后蘸食;锅巴油粉,云南彝族风味名小吃,用豌豆面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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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通信邮箱(MSN):&&浅谈彝族支系阿细人的祭火神节 火神与民族神话思维&|&发布日期:&|&nbsp浏览()人次&|&&|&&]石光兰  【摘要】对火的崇拜要数世居弥勒西山地区的彝族阿细人最为典型。然而把火崇拜推向极至的是弥勒市西一镇红万村的祭火神节。祭火神节一年举行一次,阿细人称之“木邓赛禄”。木邓是彝族阿细人心目中崇拜的火的神灵。据说木邓为了使阿细先民摆脱黑暗与寒冬的折磨,用木棍使劲在朽木上钻动,终于在农历二月初三这一天,朽木被钻出了火星,于是人们有了火。
  本文从阿细祭火的过程出发,通过祭祀活动阐述了阿细祭火在神话中的关系,探寻了火神“木邓”的归属,还了解了阿细人的神话思维。使民族习俗与神话很好地结合起来,也验证了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不可分离。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弥勒市西一红万阿细火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作了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价值。
  【关键词】彝族 阿细人 祭火神  “木邓” 毕摩 神话语境 太阳神话 英雄神话 神话思维集体表象
  彝族是崇拜火的民族,由此衍生了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火文化,彝人与火生死相依、形影不离,所以现在西南地区的彝族聚居地区,每家都会有一个火塘,即汉族所说的“火坑”。火是神圣的,西方有普罗米修斯盗火的神话,中国有钻木取火的燧人氏。说到对火的崇拜,最典型的还属云南红河州弥勒市的彝族阿细人。阿细族是彝族的一个支系,自称“阿细颇”,大约有30余万人口,主要居住在弥勒市西山地区。之所以说阿细人对火的崇拜最为典型,是因为现在还保留着钻木取火的传统,并为此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三这天举行隆重的祭火神节,即“阿细祭火”,彝族阿细人称之为“木邓赛禄”。
  一、阿细祭火的起源与发展
  1.祭祀活动
  从阿细祭火的起源过程看,是阿细祖先在原始社会里对自然现象缺乏科学的、客观的认识。在阿细人的古老传说中有这样的叙述:人类原来不知道用火,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有一天,雷电击中大树引起了火灾,很多野兽被烧死,人们食之,觉得味道很鲜美,以后人们找到食物就用火烧熟了吃,那时的阿细人还在以狩猎为生,火对他们来说就是生命,所以十分的崇拜它、保护它。但是,在那风吹雨淋的野外生活中,保护火种是很困难的,一旦火灭了就要受冻,吃生食。有一个名叫“木邓”的英雄拿着一根小木棍在朽木上钻出了火星,从此人们就用钻木取火的方法用火来烧猎物吃、取暖、驱赶怪兽等恶魔。木邓的钻木取火改变了阿细先民吃生肉、睡梦寒的原始生活状态。后来,阿细人为了感谢木邓为人们作出的重大贡献,就把他立为火神,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三这一天都献出自家最美味的佳肴,摆起长街宴,组织全村的男性举行隆重的祭拜活动,以祭祀火神“木邓”为人们带来幸福。
  2.巫术活动
  在阿细祭火活动中,毕摩们拿着祭祀用的贡品,烧着青香,通过念经磕头等一系列活动之后,再让那些光着身子(身上用红、黄、黑、白、土[褐色]“五色土”涂在身上画出象征意义的图案)的男子模仿原始先民钻木取火,然后一群抬着英雄火神“木邓”塑像的男子和小孩们拿着木刀、木叉等在村子里的大街小巷狂舞(原始舞),并在原先选择好的祭火场地,经过毕摩们用最原始的方法手摇小铃铛,念经磕头,然后身上涂有“五色土”的男子们用一截树枝在朽木上用力地钻动,进行钻木取火。钻出火种后便用这火星生起一堆熊熊的烈火,身上涂有“五色土”的男子们便在烈焰的火苗上蹦来跳去,祭奠钻木取火的成功和火给人们带来的温暖与光明。最后,各家各户来取回这堆火焰里新的火种,同时把家里的旧火“火妖恶魔”驱逐出去。毕摩们念的经叙述的是一个最古老的神奇故事,同时向火神祈求六畜兴旺、五谷丰登、消除灾难、为人造福;身上涂有“五色土”的男子跳的舞纯粹是模仿古代猿类人的行为动作,还有最原始的音乐;新火的取回和旧火的驱散,是人们对吉祥的渴望和对灾难恶魔的厌弃。总之,阿细祭火的目的是想通过对火神的祭祀来实现心理和生活上的安定幸福。这种强烈的愿望与对客观事物本质认识了解的欠缺,正是人们产生巫术的一个重要所在。但是,在这些巫术活动中又有许多是从本民族对神的崇敬与恐惧中产生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民族的产生与发展与神话之间的密切联系。
  3.习俗活动
  各民族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因地理环境的差异、文化知识的制约,形成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也塑造了不同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并随着人类生活时间的推移,长老们世代相传的习俗就随之凝固下来,演变发展形成了不同的风俗。如傣族的泼水节、苗族的花山节、哈尼族的矻扎扎节等,他们各具特色,体现了不同民族的习俗文化。同样,彝族阿细人的祭火也是一个传统习俗活动。阿细人这样一个崇尚火的民族除了农历六月二十四过火把节外,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三,家家户户捐物捐资,集体筹办祭火节的活动。并在村子的中心街道铺上碧绿的松毛叶,摆设长龙宴,全村父老乡亲欢聚一堂,载歌载舞,集体就餐共同体验原始生活,用本民族独特的方式举行祭火活动。
  综上所述,阿细祭火是一个祭祀活动,是一个巫术活动,是一个习俗活动。我们可以从祭火的过程中了解到一个民族的发展史,能从中领略出彝族阿细人这个民族所赋予的神话魅力,更能从中探寻神话与原始宗教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发掘神话对于彝族阿细人这个民族的影响。
  二、神话语境中的阿细祭火
  虽说彝族阿细人的祭火神节主要祭祀的是被阿细人称为“木邓”的火神,但从祭祀过程中男子身上用5色土所涂抹的形状、颜色及整个祭祀火的过程,我们都能探寻到太阳神话的起源,也可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阿细人的“木邓赛禄”是一种远古阿细先民对火的崇拜而产生的神话语境,因为彝族阿细人对火神“木邓”的崇敬与对其进行的祭火活动是神话作为语境以祭祀为中心的文化综合体。
  1.阿细祭火是一种神话的语境
  神话作为语境的定义是以祭祀为中心的文化综合体。神话作为语境,是指神话的古典形态,最原始的本真样式,也就是人类在人类氏族社会时期以祭祀、巫术、叙事、音乐、舞蹈等综合形态为一体的存在方式,以祭祀为中心的文化综合体。它在讲述和传承的过程具有真实性、综合性和神圣性,是以祭祀为中心而举行的整个氏族参与的社会文化活动。每一位族民都坚信并维护本氏族神话的真实性。而神话的讲述活动是整个氏族最神圣、最重大的事件,讲述者是先定的、惟一的、神圣的,即兼任神的使者、祭祀为一身3任的氏族尊长,讲述时间、讲述地点,以及讲述方式也都有神圣的规定和仪式。阿细祭火作为一种祭祀活动已俨然成为彝族阿细人对火神所祭拜的精神象征,这跟神话作为语境绝不是随意讲述的故事,而是以真实而神圣的实体形式成为氏族社会最具代表性的精神象征是相同的。
  阿细祭火是祭祀火神“木邓”的活动,其中,“木邓”作为一个火神为人们所崇敬已充分显现出阿细先民对火的崇拜,在对阿细人祭火的起源中也说明了祭火是阿细祖先在原始社会里对自然现象缺乏科学的、客观的认识。这也像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样:神话是人类童年时代不能正确认识自然和神话的产物,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加以形象化。”当然阿细先民是把英雄“木邓”神话了,但也能充分说明在那远古的时代,阿细先民在不能正确地认识自然中火的存在下,把火这一自然现象给神话了,才会产生这个民族对火的崇拜与祭祀。而阿细祭火并存着祭祀、巫术、叙事、音乐与舞蹈5种形态,并一直延传至今,这样的一个以祭祀为中心的文化的综合体,便可称之为阿细祭火的神话语境。
  2.阿细祭火在神话语境中的真实性、综合性与神圣性
  祭火的真实性就是祭火活动祭祀的实物存在性,比如火神“木邓”的塑像、村民的参与、男子身上用5色涂画的各类象征意义的图案、新旧火种的引用与交替、毕摩的开路。还有更重要的就是阿细人始终坚信火神给他们带来的幸福生活与火神所存在的神灵性和威严性,及彝族阿细人对火亘古未变的崇拜,祭祀火神“木邓”。巫术中,身上涂满5色土的男子挥舞着兵器在村里村外各个角落砍杀一番,意味着把隐藏的鬼怪、邪气撵出去以祈求幸福安宁;毕摩颂唱《阿细先基》祭火经文的叙事过程;祭火过程中身上涂满5色土的男子挥舞着兵器在村里村外各个角落砍杀一番,意味着把隐藏的鬼怪、邪气撵出去并欢快地跳跃“阿细跳月”的舞蹈;大三弦的弦音与牛角号雄浑古远的鸣响音乐。这5种形态同为一体的存在方式便形成了神话的综合体,即为神话作为语境的存在方式。
  阿细祭火的神圣性在于这是一个氏族的集体活动,也就是现在以村为代表的集体。在特定的时间每年农历二月初三,在特定的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弥勒市西一镇的红万村进行祭火的祭祀仪式,并有特定的毕摩、祭火师与长者主持祭祀活动,在特定的祭火时辰下午4点(现在为方便游客祭火时辰改在下午1点以后)先由毕摩在红万村祭火点的一棵大树下主持祭祀。待毕摩祭祀完毕,身上涂有5色土的男子们用一截树枝在朽木上用力地钻动,进行“钻木取火”。过不了多久树枝便冒烟了,祭火师手中的木棍越搓越快,火焰迅速点燃了旁边易燃的干柴,大火熊熊燃烧起来。人们开始鸣起牛角号,锣声响起来,大三弦弹起来以庆祝新火种的点燃。在这一系列的祭火过程中,都在讲述着阿细这个彝族支系中古老的民族对于火的崇拜与对火神“木邓”的英雄事迹的阐述,及对其的崇敬。这样一个神话的讲述活动是整个阿细人最神圣、最重大的事。
  三、火神“木邓”的归属
  1.太阳神话中的火神“木邓”
  世界各地都有太阳神话。希腊神话中有太阳神阿波罗,北欧神话中有太阳神弗雷与巴尔德尔,中国神话中有后羿射日的太阳神话。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给原始先民带来了光明和温暖;有了太阳的照耀,大地才生机勃勃,先民才有充足的实物,才能躲避食肉动物的袭击。从而,原始先民便在自然科学认识缺乏的情况下把太阳作为神祇来崇拜。太阳神话的起源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原始先民对火的崇拜。彝族阿细人的祭火即充分表达了阿细先民对火的无限崇拜,所以我们可以把阿细祭火这一祭祀活动的习俗归为太阳神话的体系当中,理所当然,火神“木邓”也能称为是中国大地上彝族阿细人的太阳神。
  研究太阳神话跟阿细先民对火的崇拜有很大的关系,那是因为在人类学会采集、控制、使用火种之前,自然界早就有了野火。人类之所以要学会采集、控制、使用火种,并把火作为神来崇拜,主要是因为:首先,火十分厉害,一旦野火突然燃烧起来,大片的森林便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付之一炬。原始先民大多生活在森林里,突遇熊熊野火必然惊恐万分,很多先民葬身于火海。这样的经历,使那些幸存者对火产生了敬畏之心,他们认为这是恐怖的现象,并认为它们都有神灵。其次,野火烧死了动物和植物,久而久之,幸存的先民发现,把动物烧熟了吃,远比茹毛饮血味道鲜美,这样的生活经历激起了原始先民控制火种的愿望。再有,原始先民在日落之后,不仅被黑暗、寒冷笼罩,而且极易受到食肉动物的袭击,但所有的食肉动物都怕火,这迫使先民必须学会用火,从而驱走黑暗、寒冷和食肉动物的袭击。
  阿细祭火中的古老传说及火神“木邓”学会使用火。太阳神话的起源是跟原始先民对火的崇拜有关,这两者的原因都是原始先民对火的恐惧,及火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激起与迫使人类学会和使用了火,并在认为它们是有神灵的基础下对其进行的崇拜。所以我们可认为阿细人的祭火和他们所崇敬的火神“木邓”都属于太阳神话体系的语境。但为什么阿细的火神“木邓”,我们也称之为阿细人的太阳神呢?太阳是红色的,火也是红色的,都与花朵、血液一样,而红色是生命的颜色。火与太阳一样都可以给原始先民带来光明、温暖和生命。民间至今仍把火当作生命的象征。在人类刚学会采集火种时,如何控制火种是整个氏族的头等大事。一旦失控故然会酿成火灾,但火种一旦熄灭也往往会给氏族带来灭顶之灾,因为他们没办法很快弄到火种,寒冷、黑暗、食肉动物的袭击等都会让这个氏族灭亡。这其间隐含的宗教观念、神话观念是十分原始的。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材料,遥想原始初民的生活,推想他们是怎样视火神为一切的,特别是当太阳落山尚未升起的时候,各个氏族熊熊燃起的篝火就成了他们夜间的太阳,给氏族带来光明、温暖和生的希望。所以,火神就是地上的太阳神,太阳神则是天上的火神。
  2.英雄神话中的火神“木邓”
  无论男女,永远都是指那些杰出的个体,他们的活动范围一般都在人世间,而他们的作为往往会给人类带来利益。神话中的神祇也有被塑造成英雄的,他们的英雄行为得到的嘉奖就是长生不死,甚或不朽的神性,但英雄的男女们总的来说都是会死的凡人,而不是神,可人们会把这些带给人类利益的英雄男女们奉供为神祇。这些被奉为神祇的英雄男女们所取得的惊人成就,并不全都归于神祇的保佑或神奇的兵器,有时候也靠他们的机智,而这机智往往表现在他们盗取神祇秘密时的无耻行为,因此他们作为文化英雄,往往赢得人类的感激,但却受到神祇的惩罚。
  阿细人的火神“木邓”并没有盗取神祇的秘密,也没有受到神祇的惩罚,但他也同样是靠自己的机智为阿细人带来了火的光明、温暖与生的希望。在那黑暗、寒冷的远古时代,木邓凭借着自己的勇敢与才智用木棍在朽木上不停的钻动,终于在农历二月初三这天钻出了火星,使阿细先民摆脱了黑暗和寒冷的折磨。这样的行迹不能不把木邓列为英雄,也因为先民对火无法正确、客观地认识,因此把木邓奉为火神,认为他是神灵派来造福人类的。西方有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因受惩被绑在黑海边的一块岩石上的神话之说,中国彝族阿细人的英雄木邓虽没盗火,也没有受到惩罚,在民间也没有关于木邓钻出火星之后的后续传说,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把木邓像西方的普罗米修斯一样看作是英雄神话中的火神,因为他的才智给阿细先民带来了火的光明,所以火神“木邓”也成为了拥有英雄本色的神祇。
  四、祭火中的阿细先民的神话思维
  神话思维是古代人对客观世界、天地万物、起源及社会生活的原始认知。我们大量接触神话作品后会发现,神话不完全属于单纯的文学,神话更是哲学意义上原始思维的产物。在阿细祭火中我们便能发现这一神话思维正确的存在性,有的甚至影响人们的生活习俗。阿细祭火中说讲述的火神“木邓”的神话是活形态的神话,它是口头讲述、影响日常生活的神话。由毕摩讲述着火神的英雄事迹并述说这古老的传说,阿细人每家都有一个火塘,它是家庭的保护神,全家要安宁,火塘中的火便要长年不熄,直到祭火神节才送走旧的火种取回新的火种,重新点燃火塘。火塘便成了阿细人生活中很重要的小场所,火塘可以做菜、烧水、取暖和照明之用。彝族阿细人一家老幼,常围火塘而坐,叙天伦之乐,因此火塘有着“彝族传递文化的场所”的美称。
  在原始的阿细火神祭祀中,神话思维使得人们对火感到恐惧而进行膜拜,希望火带给他们的是幸福而不是灾难。男子们用5色土在身上画出各种图案,并把自己装扮成神祇。那些用红、黄、黑、白、土(色)5色构成的圆圈及其它既传统又很有个性的图案和他们装扮的样子,包含了阿细人诸多的历史文化,有的表现了动物图腾崇拜,有的表现了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用最原始的方法“钻木取火”钻取新的火种。毕摩在庄严的气氛中一边摇着铃一边念着祭祀经文,祈求风调雨顺,保佑人畜平安。这充分地体现了阿细先民对客观世界、天地万物、起源及社会生活的原始认知和原始认识。认为只有祭祀膜拜才能获取生活的安宁与幸福,只有不断地供奉火神才能使火给人们带来安全而不是灾难。这种神话思维形式的出现主要是“集体表象”的作用。
  集体表象是由一定的宗教信仰、语言、风俗、习惯和情感组成的混合物,是社会意识和情感的混合物。阿细人的语言系统和风俗习惯和对火崇拜的情感就在相同的社会意识下组成了对火神的崇敬之感,从而衍变为祭火的活动。在祭火神节中整个村社的人们都来参加,送旧火、迎新火,是整个氏族社会中最重大的事件。火种的保管由母系中最年长的人保管,取新火也由氏族部落酋长和毕摩主持。这一习俗延传至今,送旧火、保管新火的仪式仍由阿细妇女的年长者完成,取新火则由村干部和毕摩主持。这种集体表象为整个阿细村民成员所共有,并影响着每一个阿细人,使之形成了一种阿细人的民族文化烙印,对祭火产生了尊敬、崇拜等感情。而这些情感的汇集便通过感染获得了现在的祭火习俗,这跟阿细人的神话思维是不可分开而谈的。
  在迎得新火之后,赤裸上身涂有各种图案象征武士和神祇的男子便抬着火神“木邓”的塑像跟随毕摩的引路和牛角号的队伍,巡游村寨,为村民送去新的火种。在村寨的祭火广场已架起一大堆干柴,火神队伍到来之后由毕摩主持把火神送到干柴之前,并用新的火种点燃,随着火神在烈火的涅槃,涂过身装扮过的男子便手持木刀、棍棒、木叉等兵器或敲击碗盆锣鼓、或嬉戏逗闹、手舞足蹈地反复喊着“木邓赛禄比&&哦&&”,各村各寨来参加祭火的男男女女,也分别加入祭火的队伍,跳起欢快激越的“阿细跳月”。人们开始围着大火堆旋转,并有人赤着脚、光着身在火堆里飞跃跳腾。一堆大火已经不够跳转了,于是又点燃了更多的火堆&&这就是被称为“东方狂欢节”的阿细人的祭火神节。
  综上所述,阿细祭火是阿细先民讲述远古神话的神话语境,火神“木邓”的故事也能称之为是英雄神话和太阳神话,而不仅仅只是一个英雄的传说。阿细人的神话思维也使得祭火变得更为原始与神秘,并代代相传,在情感的聚集中形成了阿细人特有的习俗。我们不仅能从阿细人的祭火神节中感受到这个淳朴民族的风俗习惯,而且能从中探寻到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阿细人和其他民族一样都拥有着中国神话所赋予的一个民族的神话精神。对阿细祭火的探索能给西南民族及中华民族的同源说研究,以及对中国神话的民族地域研究提供很有价值的研究材料。同时,也让阿细人的火神“木邓”也加入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神祇之中,充分展示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一经典理论。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弥勒县西一红万阿细火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编辑:俞虹)[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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