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下属单位有哪些属什么生肖

安顺市民政局_百度百科
安顺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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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民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安顺市民政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社会捐助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职责。
安顺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办法;指导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人接待转运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市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顺市民政局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安顺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一)安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正县级建制,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拟订全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及实施办法;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老龄工作情况;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综合科。核定安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兼)、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4名、工勤人员1名。
(二)安顺市民政社会行政事务稽查支队更名为安顺市民政执法支队,为市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制止违法丧葬活动;负责两城区地名标牌的巡查和维护,查处污损、破坏地名标志的行为;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安顺市民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4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13名,工勤人员1名。 [1]
安顺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顺市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教育培训、保密、信访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优抚安置科(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公务员伤亡抚恤工作;起草地方性优待抚恤办法草案;承办相关人员的伤残审核上报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和褒扬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办全国、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推荐工作;贯彻国家、省的退役士兵、军休人员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承担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服务、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使用、各地落实军休人员待遇和军人接待转运站、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组织开展市级双拥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对驻军的走访慰问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救灾科
组织协调救灾、救助工作;承办灾情核查、评估会商和统一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的管理、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毁损房屋修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承办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救灾捐赠,承担市级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拟订减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市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六)区划地名科
办理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更名、隶属关系变更、乡(镇)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办理全市著名的或者涉及两个以上县(区)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市内行政区划与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工作;负责两城区内的街、路、巷地名标牌的审核、制作、管理维护工作。
(七)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指导全市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帮助协调督促;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措施;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殡葬改革工作、外资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和经营性公墓的工作,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殡葬事业单位和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生活无着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全市收养登记和涉外收养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八)规划财务科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市级民政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政统计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对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财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九)民间组织管理科(安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查、决定和有效监督;拟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承担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县(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安活动及市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涉外活动实行报告和备案管理。
安顺市民政局业务工作
残疾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
安顺市民政局办事指南
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名称解释、业务范围、申请理由等,并由举办者签名或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
3、开办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据是还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等证明证明材料;
4、住所使用权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至少一年以上。)
5、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6、验资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时的开办资金,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开办资金金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最低限额)。
安顺市民政局单位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民政局 
安顺市民政局
.安顺市民政局[引用日期]
.安顺市民政局[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高振凯(临沂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_百度百科
?临沂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临沂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高振凯,男,汉族,1961年8月出生,山东人,1985年6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局长、党组书记。
高振凯主要履历
82.07 电气自动化专业学习
86.08 五寺庄煤矿机电科技术员、副科长
88.04 临沂矿务局设计室副科长
92.07 科委科技管理科办事员
94.09 临沂地区科委科技管理科副科长
98.02 (地区)科委科技管理科科长、综合计划科科长
03.02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其间:01.10在学习)
06.01 郯城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09.06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其间:8.06在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09.10 费县县委副书记
10.09 费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高振凯当选河东区人民政府区长
11.02 费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
11.11 费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12.02 临沂市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13.09 临沂市河东区区委副书记、区长[1]
2013.09—— 局长、党组书记[2]
.临沂市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引用日期]
.临沂人大网[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临沂市民政局_百度百科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民政局,是临沂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位于临沂市陵园前街22号。
临沂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
临沂市民政局
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工作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计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市性社团、跨地区社团和涉外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审定上报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上报市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军供站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六)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省际、县(市)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是标准地名图书质料的审定。
(十一)负责市内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市内县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邻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办法;拟订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上报审批全市新建福利企业;负责全市福利募捐活动和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全市慈善管理与救助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婚姻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内婚姻服务活动,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四)负责全市儿童收养工作,监督各地依法办理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建设。
(十六)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批和等级殡仪馆的审核报批。
(十七)管理国家和省及市拨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沂市民政局机构设置
  低 保 科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
临沂市民政局办事指南
革命烈士审批指南
一、革命烈士的条件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以后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的;  (二)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六)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或者其他坏人杀害的;  (七)因侦察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  (八)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危害的;  (九)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  (十)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  (十一)部队飞行人员在执行战备飞行训练中牺牲或在执行试飞任务中牺牲的;  (十二)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
二、报批烈士所需的材料  (一)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家属的申请报告;  (二)死者的详细死难情况;  (三)直接见证人的详细旁证材料(1-3人)  (四)死者的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参加革命工作的简历、生产职务和工资数额;  (五)遗属的姓名、年龄、称谓、工作单位(或住址)、职务;  (六)被犯罪分子杀害的,需有犯罪分子的口供,公、检、法机关的审讯笔录和终审判决书,现场勘察记录和死亡鉴定书;犯罪分子已死亡的,需有公安机关对案情的定性报告。  (七)各级民政部门给同级人民政府的审查报告。
三、报批革命烈士的程序  现役军人根据死难情节,因战牺牲的逐级报请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因公牺牲的逐级报请军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人民群众,因战牺牲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向死者单位所在地或家属居住地的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死者有关死难情况的详细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县人民政府转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县人民政府批准。  因公牺牲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向死者单位所在地或家属居住地的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死者有关的死难情节的详细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县人民政府转县民政部门审核,认为符合批烈的,由县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州(地、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转州(地、市)民政部门审核,认为符合批烈条件的,再由州(地、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人民政府收到报告后转省民政厅审核,认为符合批烈条件,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提出意见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由省民政厅代省人民政府撰写批准革命烈士的通知,并填写《革命烈士通知书》,寄给家属居住地的县(区、市)人民政府,由革命烈士居住地的县(区、市)人民政府填写《革命烈士证明书》,代民政部颁发。
.临沂市政府网[引用日期]
.中国临沂网[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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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登记,对符合法定收养条件的,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进行审查  婚姻收养登记处是民政局下设机构,收养登记机关一般设在县以上民政部门。  它与婚姻登记不同,发给《收养证》,政策性强,主要考虑收养登记数量比婚姻登记少,负责对申请建立收养关系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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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邵阳县民政局_百度百科
邵阳县民政局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协调组织民政复议及仲裁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运转、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邵阳县民政局领导分工
职位: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全盘工作,主管退伍安置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办公室、财务和军干所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社会事务、基政、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优抚和光荣院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救灾救济、福利工厂和社会救助局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
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募办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老区办主任
职责:负责老区办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社会救助管理局长
职责:负责社会救助管理局工作
职位:党组成员、退伍安置办主任
职责:负责退伍安置办工作、分管政工和中心工作
职位:工会主席、救灾救济股负责人
职责:负责工会、救灾救济股工作
职位:监察室主任
职责:负责监察、妇联和计生工作协管政工
邵阳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股)
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委托代管的全国、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未登记注册而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管;拟订全县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涉外、涉港澳台、涉侨社会福利机构和全县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工作;监督落实有关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三)救灾救济股
组织实施救灾救济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协调、工作;灾情、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灾情,申请、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和对政府的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指导全县(乡、镇)开展灾后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及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募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优抚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优抚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残废军人、复员退役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在乡退役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复员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的伤残评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传编撰工作;监督管理抚恤事业经费;负责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光荣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复员退伍军人接待安置办公室
负责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含武警)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随迁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负责全县和途经邵阳县的退役军人接收转运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军人、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培训、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退役军人的技术培训就业推荐工作;承办县复员退伍军人接待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
拟订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的培训和表彰;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镇、场)、村(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边界勘定和边界年检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的纠纷工作,并提出仲裁建议;承办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七)社会事务股
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县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工作;指导局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办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邵阳县民政局办事指南
办理婚姻登记
一、 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二)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日国务院16次常务会议通过,日起施行)
  (三)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日起施行)
  二、办事指南
  (一)婚姻登记
  1、承办机关
  (1)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在湖南省民政厅;
  (2)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在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辖市民政局;
  (3)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
2、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内地居民应当提供:
  (1)户口薄;
  (2)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供: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应当提供: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应当提供:
  (1)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身份证;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供: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应当提供:
  (1)护照;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双方共同到场;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协议离婚;
  (5)双方各提供单人照片2寸2张。
  办理协议离婚应当提供:
  内地居民应当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双方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港澳居民应当提供: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双方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台湾居民应当提供:
  (1)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双方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供:
  (1)护照;
  (2)结婚证;
  (3)双方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外国人应当提供:
  (1)护照;
  (2)结婚证;
  (3)双方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邵阳县民政局地理位置
邵阳县民政局
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县政府政府大楼
.邵阳县政府网[引用日期]
.邵阳县政府网[引用日期]
.邵阳县民政局[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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