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万达广场中心广场老电影院什么时间拆迁的

当前位置:&>&&>&崇州万达广场项目正式签约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成都市商务委浏览次数:4199[]
  8月20日,崇州万达广场项目签约仪式在崇州市举行,市商务委主任郭启舟、副主任尹建,崇州市委书记赵浩宇、市长欧昭、万达集团发展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兼中西区总经理范光耀、副总经理郭延沈等出席签约仪式。
  崇州市委书记赵浩宇代表崇州市致辞,赵浩宇表示,万达广场项目落户崇州,为崇州市民打造一座集购物、休闲、餐饮、文化、娱乐为一体,档次高、体量大、业态优的现代城市综合体,将有利于加快改善崇州商业发展格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崇州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产业凝聚力、辐射力和城市竞争力,带动崇州商业、娱乐、购物、消费、休闲等业态发展向一线城市看齐。崇州市委市政府将以高效务实的作风,全力为项目建设和后续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万达集团范光耀中西区总经理表示,崇州万达广场项目创造了当年洽谈、当年签约、当年开工的崇州速度,项目的顺利签约标志着崇州市与一线城市的购物中心、商户、服务业达到全国甚至全球同等次、同水平、同时间的商业布局。项目开发围绕成都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布局,按照纯产业化运作的方式实施,万达集团将用最先进的设计理念,最优质的招商服务于崇州市民,让崇州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一线城市和全球同步的商业服务。
  市商务委主任郭启舟表示,万达项目入驻崇州市,是崇州服务业发展、城市商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标志,也标志着崇州市商业发展走在了周边城市的前列,相信万达项目的投运将进一步带动崇州的商业业态的发展,助推崇州的城市化进程。他对崇州万达项目成功签约表示祝贺并期待项目加快建设、顺利投运。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约20亿,占地75亩、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预计今年开工,工期约18个月,2017年实现竣工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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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书记集中回复网友反映广场噪音扰民等16项问题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韩月)“常璩广场更是闹得沸反盈天,从早晨七点开始,一直到晚上九点,十四个小时的时间里,周围百姓没有一刻钟能正常生活。”近期,有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反映常璩广场噪音扰民问题。网友发帖介绍称,“早晨晨练、上午各商店的促销,中午是十一点半到十二点半小贩卖盒饭卖凉面米粉等,中午一点半一直到下午四点七八个人拉琴唱歌而且用扩音器大声播放、晚上七点到九点的广场舞会,他们播放的噪音都远远超过了环保部规定的55分贝。”
昨日,崇州市发来就网友反映常璩广场周边商家噪音问题的回应,崇州市公安局回复表示,崇庆路派出所已多次出警调查、警告、调解,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官方回复称,关于常璩广场周边商家噪音问题,凡是经环保部门检测达到噪音标准移送公安机关的,崇州市公安局均依法严格处理。
崇州市回复介绍,在日,崇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崇庆路派出所民警再次找到常璩广场老年舞队的负责人,建议其在高考和中考期间(6月5日-6月14日)取消常璩广场跳舞活动。负责人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暂停跳舞活动,并且高考以后每天晚上活动时间由19时30分至21时30分提前到19时至21时,同时尽量把伴奏音乐跳到最小。
目前,崇州市公安局已向市委相关部门建议组织宣传部、公安局、信访局、城管局、供电局、老龄委、文化稽查队等部门和老年舞队负责人、周边住户代表座谈,共同协商解决噪音问题。
【其他网友留言和回复内容:】
【网民留言】
刘书记: 由于崇州执法部门的姑息,崇州的噪音制造者们也越来越嚣张。就中心城区而言,维劲通讯、佳音通讯、龙翔通讯、大众通讯、迅捷通讯、爱恋珠宝、周大金珠宝、德西尔珠宝,还有个大家具店、婚纱摄影店、服装店等等……整天闹得一塌糊涂。常璩广场更是闹得沸反盈天,从早晨七点开始,一直到晚上九点,十四个小时的时间里,周围百姓没有一刻钟能正常生活。早晨晨练、上午各商店的促销,中午是十一点半到十二点半小贩卖盒饭卖凉面米粉等,中午一点半一直到下午四点七八个人拉琴唱歌而且用扩音器大声播放、晚上七点到九点的广场舞会,他们播放的噪音都远远超过了环保部规定的55分贝。环保法和环保部在2010年颁布的144号文件,在崇州都成了一纸空文。 老百姓怨声载道,整天为噪音而烦躁不安、焦虑不安。甚至有的人已经说出了这样的话:“前几天不是在搞地震救灾演练吗?演练什么?如果当初死了就好了!地震的时候死总比现在被噪音慢慢折磨死的好!”听到这样的话,刘书记您的心里也不会好受的。崇州的被噪音骚扰的市民(特别是心脑血管病人)已是生不如死,有的人甚至产生了自杀和杀人的念头。专家说,85分贝可以使人耳聋,100分贝可以使人疯狂。矛盾正在积聚中,矛盾一旦爆发,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将全部由崇州的执法部门和政府部门负责,这是他们的“不作为”造成的!也是市委书记范毅对老百姓的疾苦麻木不仁造成的! 关于崇州噪音污染的情况从08年开始我们已无数次向崇州市委和成都市委反映,治理效果均不明显,老百姓苦不堪言,这等小事(也可能成为大事)只好请您出面干预,还崇州老百姓正常的生活。从维稳的角度考虑,治理噪音污染已是刻不容缓! 先在此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网上留言反映常璩广场及周边商家噪音扰民的问题,崇州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第一,关于常璩广场周边商家噪音问题,凡是经环保部门检测达到噪音标准移送公安机关的,崇州市公安局均依法严格处理。
第二、关于常璩广场噪音问题,崇州市公安局局崇庆路派出所已多次出警调查、警告、调解,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广场的跳舞活动是2000年经过崇州市宣传部允许组织的,同时得到崇州市环保局、崇州市文化稽查队、崇州市灯管所的支持群众正常的健身活动。2002年,崇州市供电局还专门为舞蹈队开设了用电户头。该舞队有200余人,基本为老年人,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抵触情绪非常大,均声称如若取缔跳舞活动,让崇州市老年群体没有文化娱乐的场地,将集体到市委政府信访。
日,崇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崇庆路派出所民警再次找到常璩广场老年舞队的负责人任X清(XXX),建议其在高考和中考期间(6月5日-6月14日)取消常璩广场跳舞活动。任X清同意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暂停跳舞活动,并且高考以后每天晚上活动时间由19时30分至21时30分提前到19时至21时,同时尽量把伴奏音乐跳到最小。
目前,崇州市公安局已向市委相关部门建议组织宣传部、公安局、信访局、城管局、供电局、老龄委、文化稽查队等部门和老年舞队负责人、周边住户代表座谈,共同协商解决噪音问题。
【网民留言】
奇葆书记: 成都青城山“白鹭洲”小区违章搭建一直非常严重,这种状况最近半年愈演愈烈,整个小区整的面目全非。虽然该小区不属于青城山的核心景区,但是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极大地影响了青城山的外在形象,也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您百忙之中可以责成有关部门过问一下! 谢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民朋友,您在人民网上反映都江堰市青城山 “白鹭洲”住宅小区违章搭建问题的留言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就都江堰市“青城白鹭洲”住宅小区内的违建情况,都江堰市规划局曾联合建设、房管等部门分别于年先后两次对该小区的违法建设进行了调查清理。目前该小区仍有8户业主存在违搭违建行为,违建面积约500平米。对此,都江堰市规划局及时会同都江堰市房管局、建设局、园林局以及青城山镇相关工作人员到达该小区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由青城山镇对在建的8户违法建设的业主下发《停止施工通知书》,严格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制止违建行为。目前,都江堰市规划局已函告都江堰市房管局,对该小区存在违法建设的房产进行交易冻结,督促业主限期对违章搭建进行拆除。
【网民留言】
刘书记你好: 我成都的转业士官,于2010年转业的三期士官,满12年,请问我可以按照现在新的安置政策安置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日起施行”的规定,您只能按2010年转业时的安置政策进行安置。如您还需咨询其他相关政策问题,欢迎向我局安置处电话咨询(电话;)
感谢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 我是安徽人2010年3月嫁到四川省,现在家住在四川省都江堰市聚源镇.我想请书记帮我解决下我们家住的问题,地震都过去四年了我们家现在还住在危房里,村里以前只找过我们家一次说喊我们拆迁,因为价钱没说好就在也没说过拆迁的事.现在我的宝宝又出生了家里房子不够住,村里不让盖也不说拆迁想请书记帮忙解决下.如果不拆迁就喊我们盖房子,我们家真的是危房随时都有可能倒塌我们真的很想有个安全的家!!!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民朋友,您在人民网上反映都江堰市聚源镇地震危房无法重建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都江堰市聚源镇羊桥社区2组村民赵XX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相似:
该村民于2010年3月与都江堰市聚源镇羊桥社区2组一村民结婚后,将户籍从安徽省婚迁至该组。其儿子于2012年2月出生,并于同年3月也上户在该组。现家庭成员为5人(包括:该夫妇、儿子、父母)。2008年“5.12”地震后,该家庭房屋为严重毁损可修复,按照国家的灾后重建救助政策,都江堰市聚源镇于2009年1月将5000元的灾后房屋维修加固资金全额发给了该家庭户。
为了切实加快城乡居民住房建设步伐,改善群众生活居住条件,都江堰市聚源镇于2008年9月至2009年10月对聚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受损较严重的农户实施预拆迁安置。聚源镇组织镇、社区干部深入村组宣传动员,征求群众意愿。当时,该家庭户籍人数为2人,按照拆迁安置政策,该户只能给予2人户安置。该户始终以安置人口数少为由,拒绝拆迁。2010年10月,都江堰市聚源镇启动了羊桥安置点外围道路鑫源街建设,该项目涉及羊桥社区2组占地,2011年4月,聚源镇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占地外部分农户(包括该家庭户)启动模拟拆迁。2011年5月底,对该家庭人口及房屋情况进行了封户普查,就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事宜进行多次协商。但是该户又认为政策补偿标准太低,同时还要求将未出生的小孩也纳入安置范围,为了保证政策执行的公正性,聚源镇不得不放弃对该农户的拆迁。
鉴于该家庭实际情况,都江堰市聚源镇拟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解决该户问题:一是动员其参加聚源镇正准备实施的(羊桥―迎祥)农用地整理项目,并在项目指定的区域内按照统一规划进行自建;二是在原址上按规划要求自行筹资对房屋进行修建或加固。
下一步,我们将责成当地政府进一步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政策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书记,你好!我于1994年因婚迁入成都市成华区原联合村一组。在当时的拆迁征地工作中,享受到了国家补偿的15平米住房和后来落实的5年社保。但是失业安置补偿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这个问题我已经反映多次,上次在成华区统建办,工作人员在查实了当时村上提交的征地花名册上我的相关资料后表示,这个补偿款是依照名册付给了村上的。我却没有享受到,那国家补偿给我的这点钱到哪里去了呢?这个问题我已经在成都市长信箱反映多次。但是一拖再拖一直得不到解决。成华区统建办的工作人员一会说付给村上了,一会又说我不属于安置对象,一会又说有某某文件,却从来没有拿出来看过。一味地搪塞推诿敷衍。我一介小小市民,没有办法只能求助于政府。请求政府主持公道,出面解决我这个普通市民的问题。不胜感激! 还有,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应该是以是否得到解决为完成,而不应该是没有解决给个回复就算完成。不要忽悠老百姓。 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下平民百姓的讲理难办事难问题。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所反映的问题,经我区相关部门调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成华区土地统一征用开发办公室征用土地的批复》(成府土发〔号),对成华区保和乡联合村一组实施土地征收。人员安置范围是户口在保和乡联合村一组征地范围内的村民,被安置人员必须是征地批文下达日之前入户的人员。由于您结婚入户时间为1994年,是在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入户,故不属于安置对象,无法对您进行安置补偿。
若您还有疑问,请您提供详细的户籍证件、结婚证件以及其他详细资料到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我区相关部门将依法就具体情况进行核实。
如您对此问题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区统建办(电话:)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刘书记;您好 我们三个村的连名留言您看到了吗 我们没有办法了,南北干道修建被征地一年半 了没有农转非,
答复意见: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关于您留言反映“南北干道修建一年半了还未进行农转非安置”的问题,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龙泉街道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南北干道项目位于龙泉街道,涉及书房、顶佛寺和平安三个村。日,该项目西半幅开始修建。经核实,西半幅所涉及的人员已全部农转非并得到妥善安置。
经与您电话沟通,得知您家住龙泉街道顶佛寺村30组,2012年4月,因南北干道东半幅修建才涉及到占用您家承包土地。目前,东半幅所涉及的人员安置正在核算和落实过程当中。按照相关政策,您家人若符合条件将按农转非妥善安置。
如您对上述回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来电与我们沟通和联系,我们将尽力做好相关工作。(龙泉街道电话:或 )
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刘书记你好: 我们是邛崃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工作至今已3年了,得到了由市上每月发出的生活费,在2011年通过调整特岗教师的生活补贴后我们也是很高兴的,但是文件上说大学生志愿者专科为1500元,本科为1800元,邛崃为所有的大学生志愿者也是上调了生活费。 我们通过学习,在大学期间就已拿到了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在近日我了解到周边县市都是给予此类人员本科工资,可是我们邛崃只为我们发放专科工资。 在现在物价飞涨的今天,虽然只相差300元,可是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事情,请刘书记为我们这样的人员作出一个让我们合理的解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邛崃市09年特岗教师工资的问题,经邛崃市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在答复如下:
“成都市特设教师岗位”属于大学生志愿者性质,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志愿者”一样,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生活补贴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按照成都市文件(成人社【2011】39号)精神,其生活补贴标准是按照招募时要求的学历层次对应确定的,自2011年7月起,生活补贴调整为:研究生2200元/月,本科生1800元/月,大专生1500元/月。2009年成都市特岗教师招募公告明确了招募对象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您在招募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大专,因此2011年提高后的生活补贴为每月1500元。
【网民留言】
我是红十字医院的一个护士,无缘无故被一病人家属打了!金堂县三星派出所的也来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说打人的人能构成拘留了!但事情已过去了一个多月了,至今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处理意见,在当天被打后三星派出所第一时间来进行了调查,并作了笔录及证人证言。但事后第四天,三星派出所所长叫我签字,我在签字时发现与上次的调查材料差异太大,我没有签字同意,他就叫我等着处理,谁想一等就一个多月了,过了这么久就请问是为什么不给我进行处理?我不想追问办事效率为什么低,我只想得到一个公平合理合法的解决。作为一名护士难道我们的人身权益就这样被侵犯,而没人管吗?这是个法治社会,请为书记大人我们作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问题,金堂县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日,三星派出所已经依法对薛x平、薛x莲作出了分别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整个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派出所依法、及时、公正、公平地办理此案。如果对此案办理仍有意见,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之规定,可提起行政诉讼。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 我们是成都东大灯饰广场的业主,我们的物业被查封已经数月之久了,仍然遭到原物管人员的破坏。我们前些天捉住了再次准备进入大楼破坏的原物管人员,并于此发生了争吵,我们说要报警,要告他们,要把他们绳之以法,不料此人竟疯狂叫嚣道:“就是刘奇葆来了也等于零!”此人虽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带走,然而我们却对他口出狂言的行径感到震惊. 不知是谁给他们撑腰,使他们有这么大的胆量,这么足的底气,在成都市中心、在光天化日之下为非作歹,还敢如此口出狂言,全然不顾在场业主的质问和众人的围观。这个狂徒气焰之嚣张,语言之恶毒,让在场群众无不感到愤怒,部分群众甚至欲以牙还牙,将其就地阵法。好在其他人及时进行劝阻,才避免了一场群体争端。 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不会如此人所说,也恳请刘书记明察秋毫,严办此人,为大家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就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基本情况:
锦江区春熙路辖区上东大街1号东大灯饰广场自2011年5月以来,出现多次商家与物管方发生纠纷的事件。根据该广场物管公司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显示东大灯饰广场总面积为23465.82O,楼层面积为20303.08O,大小业主共计100余户。
锦江区公安消防大队自2010年以来对东大灯饰广场进行了共计十余次消防安全检查。在日的检查中,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发现,该大楼存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瘫痪不能使用等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以及部分商家、业主私自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锦江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确定了东大灯饰广场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并于日对东大灯饰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物业管理公司于日前完成整改,广场物管方和业主均以种种理由对整改火灾隐患一拖再拖。为杜绝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锦江公安消防大队于日对该建筑进行了临时查封,以行政强制手段促使物管公司和业主立刻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对物管公司对消防安全管理不善的行为进行行政罚款和行政处罚。
二、网友反映问题:
日16时许,春熙路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东大灯饰广场有人盗窃,民警及时出警到现场,发现东大灯饰广场里确有人员在对两扇卷帘门进行切割作业。经民警现场询问,进行切割作业的工程队负责人告知是一名姓李的自称是东大灯饰公司的男子通过电话叫他们来切割卷帘门的,工程队到东大灯饰广场后,李姓男子也到了现场并指定了要切割哪些卷帘门后便离开了东大灯饰广场。民警随后将工程队负责人、东大灯饰广场保安、业主代表传唤至春熙路公安派出所制作了询问笔录,在询问过程中,业主称该工程队进场施工,物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物管保安坚称不知道有人会进场进行施工作业,工程队开始施工后,物管保安发现有人在切割卷帘门,且施工人员并非物管工作人员便立即制止了施工队的行为,办案民警要求工程队负责人拨打李姓男子的电话,但该电话无法接通。根据派出所民警的调查,施工队是由李姓男子带进场并安排施工,不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所以派出所不适宜对施工队工人进行治安处罚,民警在法律规定的询问查证时间内完成现场调查后,让工程队负责人离开派出所,并要求随时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请随时与锦江公安分局春熙路派出所联系。
针对东大灯饰广场业主和物管方的纠纷, 2012年这半年来,春熙街道办事处与东大街灯饰广场业主部分代表进行了数次沟通,希望东大灯饰广场的各位业主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通过合法程序选举出业委会筹备组人选后,为下一步东大灯饰广场的整体发展打好基础。就部分业主代表提出的业主和物管之间的法律诉讼问题,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全力协助与锦江区法院联系、协调;同时也希望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加快工作进展,切实按照业主大会的各项决议推进项目整体建设。
【网民留言】
尊敬的国家有关部门领导: 我们是四川省都江堰市青城山镇石桥村九组全体村民,青城山是5.12重灾区的严重受灾区,国家和上海都对我们给予了很大的帮助,我们老百姓也看在眼中。国家给予我们帮助说明国家对我们灾区人民的重视。但国家在努力争取建设好我们家乡的同时,也在此基础出现了一些形形色色的事。我村九组位于青城外山106线路旁,景色幽美,交通便捷,于是政府把我村作为熊猫基地的建设区。我村村民对政府的这项政策非常支持,但是对于土地的征用和房屋的拆迁问题却有许多疑惑之处。 住房问题: 我村九组在地震中受到了严重损坏,有90%房屋完全倒塌,而从5.12至今我们全体村民一直住在原址,政府为了迎接上级检查,所以把我们百姓的帐蓬全部收回。于是我们百姓只能自己搭建简易木蓬,一住就是一年多,然而在三年前我们更是与青城山镇政府签定了一个土地征用及拆迁协议,协议中提到现房安置我们当地百姓。过去了一年,没有房住,我们没有怨言,理解政府灾后工作很忙,想想支援我们的好心人,我们到处租住房屋,吃些苦没什么。然而现在离地震已经过去了四年有余,政府所谓的安置房到现在也没有消息。我们却经常在中央电视台看见某某灾区灾民已经住进了漂亮的灾后新房。心里真的很难受,同样是灾区百姓,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其实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想要有个家,不过份。 房屋赔付问题: 由于国家要求基层政府对百姓的安置房要加快建设进度,于是在地震后一年多,政府用各种方法对我组各户进行所谓的“赔付”,他们的赔付条件就是让我们交出田地,交出房屋,交出山地,让我们永远离开农村,作为我组有226人的大组,是多年的实地农民,让我们这样做就是代表我们永远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没有了土地又让我们如何生存。在如今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建设的今天,他们这样做是否违被了国家的相关条例呢?他们认为我们还有赔付的钱作为生活来源,我们百姓又想问一问,平均每户以几万、十几万的赔付款能让我们长久的生活吗,能让我们的子孙有生活来源吗?没有了土地,我们只能坐吃山空。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我想国家在各方面都在为我们百姓作想的同时,绝不会这样做。在我们组有同等条件的赔付有六万,八万,十万,二十万不等。这样的赔付公平吗。国家都在倡导政府办公要公开、公平、公正办公的同时,他们(政府)却单独与各户进行赔付,这样就造成了很多百姓不了解政策,形成了多赔和少赔的情况。难道国家就没有赔付条款了吗?国家的政策到了基层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方式。民生问题也就越来越多。 田地、山地征用问题: 房屋赔付已经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原则下进行了所谓的赔付,这样也就罢了。而如今又要将我们的田地、山地收回去,作为地产商开发之用。我们百姓虽然没有文化,但是我们明白,他们的这种做法已经违被了国家对农民的相关扶助政策。违被了国家的初衷。在这次土地征用中,没有正式开过一次组上村民大会的情况,在没有经过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组上几个村民代表和一位组长就独自与青城山镇人民政府签协议,同意以六万一千多(其中包括我们村民的宅基地)每亩的价格将我们组的土地出卖。国家国土部门没有发布过每亩土地就值这么多的价格吧!山地是以二百元每亩的的价格租用。“二百元”,难道每亩山地一年就值这么多吗?我们的山地都是种有农作物,如茶叶,树木,粮食等。这些都是我们农民的生活,都是国家给予我们百姓的生活工具。当初的协议是征用山地,协议中提到答应我们不动山上树木,并给我们开避一条小道,方便百姓去上坟看望祖辈,然而如今这个协议也不复存在,被政府收回,偷偷与组长签定另外一份协议。协议中提到山地出租50年,价格不变,并且山上祖坟以400元每座的价格补助,全部搬走,所有村民不能上山。我们大概算了一下,出租的钱平均分配每个人可以得到2000余元。请问这2000余元可以用多久,50年你都一无所有了。更重要的是,我们祖祖辈辈的坟往哪里搬,这能说搬就搬的吗。400元的价格,够立一座碑吗,够请人挖座坟吗,够……,是我们小老百姓没有文化,没有发言权,可以作为人之常情来说你们也要给我们留一条后路吧。非得逼到我们走上绝路吗,没有家,没有收入,没有土地,这些都没有我们如何生存,我们又能做什么,也许选择结束生命还是一种解脱。 我们组全体农民都是遵纪守法的好村民,也非常支持国家政府的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但是在对我组的土地征用问题和拆迁问题上我们全组村民希望请求国家相关部门对我们进行帮助。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民朋友,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都江堰市相关部门调查,现回复如下:
青城山镇石桥社区共11个村民小组,除第3组大部分土地在城镇规划范围内,其余10个组全部在城镇规划范围外。第9组人口共232人,该组人员的安置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2003年修建S106线拆迁涉及的34人已全部进入安置点划地自建,早已入住;二是卧龙熊猫疾控中心项目拆迁112人,目前由于拆迁和土地调整问题安置房修建暂缓,预计在今年8月份动工修建;三是成都贯中地产公司土地整理项目涉及86人,已签订拆迁协议的有74人,其中:48人已入住该公司投资修建的安置房,24人因后签订拆迁协议,未赶上第一批分房,现续建的安置房主体已全部完工,该部分村民将很快入住, 2人因其他原因已安置在青城山镇 “长寿新居”安置点;余下12人与成都贯中公司就拆迁赔付暂未达成一致意见,现青城山镇正积极协调过程中。我们己责成青城山镇督促成都贯中公司加快安置房的续建工作,争取早日安置拆迁农户。
【网民留言】
成都锦江区东光南二巷9号警官公寓楼下河边一卖夜宵的,天天半夜(12点以后)噪音还大的很,特别是夏天,根本就没办法睡觉,居委会调节没用,110来了也没用,说110只能劝导,这个问题还有没办法解决?实在是没办法了才在这留言,烦请领导了解情况,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经对情况认真核实,东光街道城管治安综合执法中队于日晚上20:00联合锦江区食品药监局、工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巡组大队一中队共计26名执法人员,对警官公寓楼下河边夜宵摊进行了联合整治。
夜宵摊老板承诺6月14日起开始停止经营冷淡杯。目前,东光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每天派出4名队员继续对该点位蹲点值守,以达到长效治理目的。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奇葆书记,我想咨询一下:地铁三号线何时能动工修建成都红牌楼到双流段?我很期望地铁三号线能早日修到双流。
答复意见: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成都地铁的支持和关心。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我公司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作为重大投资项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规划审批和立项批复均由国家发改委负责。项目的总规模、起止点以及建设顺序都是由国家发改委综合考虑客流预测结果、政府财力等情况后,最终进行审定批复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工作需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内容开展。
3号线一期工程为我市上一轮建设规划项目,此轮建设规划于2009年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国家发改委在批复文件中明确了3号线一期工程的工程范围为天回镇南站至红牌楼南站。
2011年,我市组织编制了新一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将3号线南延线工程(红牌楼南~双流南)纳入了该轮建设规划。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在等待批复。待国家对新一轮建设规划最终批复后,我公司将根据市政府安排择机开工建设。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书记: 从法上讲,一,我们上网查询过:重庆水电气改造文件规定,职工小区改造费用一般由水电气部门,政府,企业,职工四者承担,外来购房户不属于四者之一,我们觉得不该承担。二,我们外来户双证齐全,有权决定是否改造,成都新都区旭光厂却强行挖断旧管网,先让我们生活陷入困境,再强迫我们接受新管网,强制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就好像售货员强行扒掉我们旧衣服,让我们无衣可穿,再强行销售新衣服给我们。从理上讲,一,没有职工就没有旭光厂,职工享受购房款就等于旭光厂享受,就等于我们为旭光做出了财力贡献,职工是人力贡献,同有贡献,为什么职工业主不交我们要交?二,旭光改造一是因为旭光当初水电气管网设计不合理,二是因为搬厂,无法用原厂区水塔抽水供应生活区,因而被迫改造,可是这两个原因都不是外来户造成,为什么由外来户负责?三,旭光采取不交改造费便不安装水管入户的办法,逐户逼迫外来户,有些外来户被停水几周,坚持不下被迫交费,绝非自愿接受,可作调查,具体情况也可百度搜索“旭光外来户”了解,请书记帮帮忙,我们是按揭购买旧房子的贫苦大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新都区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旭光小区水电气改造收费的基本情况
旭光公司因厂区搬迁,从2011年11月开始对位于新都电子路299号的生活区在移交社会化管理前实施水电气改造。因收费问题,旭光公司与生活区部分住户(购买该生活区房产的非旭光职工住户)发生纠纷,部分住户已向信访部门反映了诉求。
按照旭光公司制定的方案,该公司职工住户的改造费用由旭光公司出资,非该公司住户则按每户平均费用由住户出资(改造总费用为1394.2万元,其中电:620万元;水:468万元;天然气:306.2万元,生活区总住户959户,单身楼238间,共计1197户,平均每户11647元)。非该公司住户共有137户,这部份住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与改造,如果选择参与并与该公司住户的改造同步进行,则按优惠40%收费,即收每户6960元,否则超过计划工程期则不予优惠。
旭光公司认为,此次改造免收该公司职工住户的费用是考虑到职工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带有职工福利的性质,因此非该公司住户不能享受,否则会引发其它更为严重的隐患,并且旭光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甚严,也无法采取变通的办法进行处理。
非公司住户认为,他们是生活区合法住户和业主,应该享有与其他住户同等权益。因此双方产生矛盾纠纷。
二、协调处理情况
我区成立专门协调小组协调处理双方的矛盾纠纷。从日至今,协调小组通过对话交流、召开协调会、参与协商讨论等方式,先后十余次开展了协调工作,最终双方分别作出了让步,旭光公司对原收费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每户6960元的收费降至5800元,大部分非公司住户现已表示接受。截至2012年4月 23日,除2家住户因在外地无法取得联系,其余住户均已缴纳了费用。
留言中反映的停水问题,旭光公司解释停水是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现象,并非故意而为,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诺将尽力避免,以保证住户的正常生活。
【网民留言】
如今卖地已不是提升地方财政的收入的好办法了,增加辖区内盈利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才是重点,这也是改善民生的长远方法。 增加辖区内盈利企业的方法一是培育,二是引进。引进的效果立杆见影,但大家都在引进企业上下了很多功夫,如何能在同各地方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呢?在各地出台的优惠政策中,前期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占了大多数,这确实减少了企业的部分负担。但是对企业来说,最吸引他们的是能赚多少钱而不是少花了多少钱。给企业营造赚钱的环境才是政府最应该做的事情。 在企业中有创新能力的企业,盈利和发展的空间是最大的,也是引进的重点。如何给创新企业营造赚钱环境,从而吸引他们来投资设企呢?坚持不懈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这就会抢先在国内形成一个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这对创新型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一旦形成口碑后,创新企业的集聚效应就会显现,这就提高了其它地区复制模式的门槛,这也就意味着哪个地区先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那该区就有会成为中国的创新之都,引领中国的经济的发展。作为成都人,我希望成都成为中国,乃至于世界的创新之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城市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你好,我想知道城北五块石立交桥是否改造、拆迁,我们天天开车路过太恼火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经向相关部门了解,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提到的五块石立交桥无法满足通行需求、南北向进出城交通组织困难的情况确实存在,商贸大道跨越二环路的交叉口确实需要尽快进行改造,市规划局也一直关注商贸大道的扩能改造问题,并已做了系统的研究。目前,商贸大道五块石跨线桥扩能改造方案已在市规划局编制完成的“火车北站枢纽综合交通规划方案”中确定,其方案为双向6车道上跨铁路、双向4车道继续跨越二环路,慢行过街隧道也将同步拓宽;同时在二环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处还规划有二环路下穿。改造方案实施后,经商贸大道进出城的交通将得到极大的改善。上述工程近期将与火车北站改扩建工程一起启动实施。 因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项目以铁道部为主,其方案的变化影响地方配套设施的设计规划。目前,待铁道部审批通过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方案后,我市将实施五块石片区改造工程。
【网民留言】
成都绕城高速以内保畅措施。一是在绕城高速、三环路各立交桥附近设置大型停车场一百余个。二是从绕城高速各立交桥经三环路、二环路到一环路,尽量走直路,并加宽道路。三是除公交车、警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单双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编辑: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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