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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辰八字命重是怎么回事
是用天干和地支各出一字相配合分别来表示年、月、日、时,如甲子年、丙申月、辛丑日、壬寅时等,包含了一个人出生时天体运行的基本状态。然后轻重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是代表出生时候的环境。八字重代表出身的条件比较好,可能是出身在荣华富贵之家,或是出身在有社会名望的家庭。八字轻者,代表出身生活条件较差,财富少,缺少社会地位等等。然而,生辰八字怎么算轻重呢?一般说来,八字重的比较不容易振得住,也就是说不容易被邪物侵扰,也有人说,八字轻的人容易见鬼。那么,生辰八字是重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小编现在就带你一探究竟。首先来算算你的生辰八字有多重吧。
生辰八字以四两为分界线,四两或以上算重,以下算轻。只要将自己出生年月日时对应的重量加起来,就可以知道自己生辰八字的轻重了。
出生年的重量
1941:6钱 & 1942:8钱 & 1943:7钱 & & 1944:5钱 & &
1946:6钱 &
&1949:7两 & & 1950:9钱
1952:1两 & 1953:7钱 & & & 1955:6钱
1956:5钱 &
&1959:9钱 & & 1960:7钱
1961:7钱 & 1962:9钱 &
&1964:8钱 & & 1965:7钱
1967:5钱 &
&1969:5钱 & & 1970:9钱
1972:5钱 & 1973:7钱 & & &1975:8钱
1976:8钱 & 1977:6钱 &
&1979:6钱 & &1980:8钱
1982:1两 & 1983:7钱 & & &1985:9钱
1986:6钱 & 1987:7钱 &
&1989:5钱 & &1990:9钱
1991:8钱 & 1992:7钱 & 1993:8钱 & & &1995:9钱
997:8钱99:1两9
02:8钱04:5钱
出生月的重量
一月:6钱 & &二月:7钱 & & & 三月:1两8 & 四月:9钱
五月:5钱 & &六月:1两 6 & 七月:9钱 & & &八月:1两5
九月:1两8&十月:8钱 & 十一月:9钱 & 十二月:5钱
出生日的重量
初一:五钱 & & 初二:一两 & & 初三:八钱 & & &初四:一两五 & &初五:一两六
初六:一两五&初七:八钱 & & 初八:一两六 &初九:八钱 & & & &初十:一两六
十一:九钱 & & 十二:一两七 十三:八钱 & & &十四:一两七 & &十五:一两
十六:八钱 & & 十七:九钱 & & 十八:一两八 &十九:五钱 & & & &二十:一两五
廿一:一两 & & 廿二:九钱 & & 廿三:八钱 & & &廿四:九钱 & & & &廿五:一两五
廿六:一两八 廿七:七钱 & & 廿八:八钱 & & &廿九:一两六 & &三十:六钱
出生时辰的重量
子时(23-1点):一两六 & 丑时(1-3点):六钱
寅时(3-5点):七钱 & & & & 卯时(5-7点):一两
辰时(7-9点):九钱 & & & & 巳时(9-11点):一两六
午时(11-13点):一两 & & 未时(13-15点):八钱
申时(15-17点):八钱 & & 酉时(17-19点):九钱
戌时(19-21点):六钱 & & 亥时(21-23点):六钱
生辰八字命重是怎么回事
二两一:终身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注解:身寒骨冷苦伶仃,此命推来行乞人,碌碌苦苦无乐日,终生孤单过一生。
二两二:一生劳碌之命
身寒骨冷苦伶仃,此命推来行乞人,劳劳碌碌无度日,终年打拱过平生。
注解:此命劳碌一生穷,每逢困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苦境,终身大事谋不成。
二两三:终身困苦之命
此命推来骨肉轻,求谋做事事难成,妻儿兄弟实难靠,外出他乡做散人。
注解:此命推来骨肉轻,求谋做事事难成,妻儿兄弟实难靠,外出他乡做善人。
二两四:一生薄福之命
此命推来福禄无,门庭困苦总难荣,六亲骨肉皆无靠,流浪他乡作老翁。
二两五:六亲无靠,自立更生之命
此命推来祖业微,门庭营度似稀奇,六亲骨肉如冰炭,一世勤劳自把持。
平生衣禄苦中求,独自营谋事不休,离祖出门宜早计,晚来衣禄自无休。
注解:此命为人刚强,劳心劳力,移祖居住,有能自力得安然,知轻识重,坏事不做,老来贪心口无毒,但一生不足,子息难靠。初限之中小发达,早年家计得安康,四十八九岁,交来末运渐渐谋事而成,事业而就,财源茂盛,老来荣华。妻宫有克,两妻无刑,子息四个只一子送终,寿元七十九,过此七十九岁,死于十二月中。
二两七:一生多谋少成之命
一生作事少商量,难靠祖宗作主张,独马单枪空做去,早年晚岁总无长。
注解:此命为人性纯不刚不柔,心中无毒,做事有始有终,池塘鸳鸯寻食吃,易聚易散,骨肉六亲不得力,财物风云,操心劳力,极早恨奋寒窗,原来破尽,重新白手起家,且过三十五六,方可成家立业,四十外行船顺风,五十安稳,末限滔滔事业兴,妻宫硬配,子女送终,寿元七十,死于五月中。
一生行事似飘蓬,祖宗产业在梦中,若不过房改名姓,也当移徒二三通。
注解:此命为人多才能,心机灵巧,祖业飘零,离乡别井可成事业,兄弟多力,驳杂多端,为静处安然,出外有人敬重,可进四方之财,有贵人扶持,逢凶化吉,勤俭一生,无大难,只是救人无功,恩中招怨,重义轻才,易聚易散,早年不能聚财,三十三岁方知劳苦,凡事顺意,三十八九,四十岁称心如意,末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只是妻宫有克,三子送终,寿元六十九,闯过八十一,死于三月中。
初年运限未曾亨,纵有功名在后成,须过四旬才可立,移居改姓始为良。
注解:此命为人性爆,心直口快,有才能,见善不欺,逢恶不怕,事有始终,量能宽大,但不能聚财,兄弟六亲无力,自立家计,出外方好,初限二十三四五不遂,二十七八有好运到,犹如枯木逢春,中限四十九之命有险,四十多来古镜重磨,明月再圆。五十六七八九末限明月又被云侵,交七十方走大运,妻小配怕刑,克子,寿元七十七,死于春光中。
劳劳碌碌苦中求,东奔西走何日休,若使终身勤与俭,老来稍可免忧愁。
注解:此命为人多才多能,心机为巧,祖业凋零,离乡别井可成家业,兄弟少力,驳杂多端,出外有贵人扶持,一生无刑克,无大难,只是救人无功,恩中招怨,重义轻才,易聚易散,早年不能聚财,三十三岁方知劳苦,凡事顺意,三十八九,四十岁称心如意,三子送终,寿元六十九,死于三月中。
忙忙碌碌苦中求,何日云开见日头,难得祖基家可立,中年衣食渐无忧。
注解:此命推来敬重双亲,有福有禄,六亲和睦,义气高强,少年勤学有功名,忠孝双全,心中无毒,不贵则福,出外受人钦佩,四海闻名,老来荣华,限上无忧,一生安康,年轻欠利,末限安享福禄。
初年运蹇事难谋,渐有财源如水流,到得中年衣食旺,那时名利一齐收。
注解:中限交来渐渐称心,求谋顺利,出外有人恭敬,一生受贵,若要问其消息,事业兴,家业旺,其年运到滔滔财源至,滚滚利丰盈,春光花自发,微风细雨生,四十六七八交末运,移花接子桂花香,夫妻偕老,寿元八十之外,子孙福禄荣昌,死于腊月中。
三两三:性直多情,交友带劫之命
早年作事事难成,百计徒劳枉费心,半世自如流水去,后来运到得黄金。
注解:此命生人性巧心灵,弄假成真,口快无心,恩中招怨,君子敬佩,小人气恨,骨肉无援,志在四方,身心健康,前运乘阴少种树,中限轻财,大运交来,声名可望,万事更新,名利振建,此后小事宜注意,才有子息,寿元八十三,死于三月中。
此命福气果如何,僧道门中衣禄多,离祖出家方为妙,朝晚拜佛念弥陀。
注解:此命推来为人性躁,与人做事反为不美,离祖成家,三翻四次自成自立安享福,直自三十六至四十六,财不谋而自至,福不求而自得,有贵人助,家庭安宁,妻宫若要无刑,猴、猪、羊、蛇不可配,龙、虎、马、牛方得安,虽有二子,终生带暗方可。
生平福量不周全,祖业根基觉少传,营事生涯宜守旧,时来衣食胜从前。
注解:此命为人品性纯和,做事忠直,志气高傲,与人做事恩中招怨,六亲兄弟不得力,祖业全无,早年驳杂多端,独马单枪,初限命运甚来,二十八九三十来岁末曾交运都说好,三十五六到四十犹如金秋菊迎秋放。
三两六:少年多波折,老来安逸之命
不须劳碌过平生,独自成家福不轻,早有福星常照命,任君行去百般成。
注解:此命为人品性刚直,做事公开有才能,有机变不肯休息,六亲兄弟不得力,祖业无靠,白手成家立业,末运多驳杂,不能聚财,好一双抓钱手,没有一个赚钱斗,此命蜘蛛结网,朝圆夜不圆,做几番败几番,只能稳步成家计,谁知又被狂风吹,初限二十三四,犹如明月被云侵,三十外来恰是日头又重开,二子送终。
三两七钱:一生财来复去,难得大富之命
此命般般事不成,弟兄少力自孤行。虽然祖业须微有,来得明时去不明。
注解:此命为人品性刚直,做事公开有才能,不肯休息,六亲兄弟不得力,祖业无靠,白手成家立业,末运多驳杂,不能聚财,不欺负人,有义气,心神不定,易成喜怒,初限奔波劳苦,离别他境可成家计,改换门庭,中限未得如意,末限环环妻宫,方可刑克,子息虽有不得力,只好真假送终。
一身骨肉最清高,早入簧门姓氏标。待到年将三十六,蓝衫脱去换红袍。
注解:此命为人品性刚直,做事公开有才能,不肯休息,六亲兄弟不得力,祖业无靠,白手成家立业,末运多驳杂,不能聚财,三十外来恰是日头又重开,终交末运方为贵,渐渐荣昌盛。
三两九钱:少年命运不通,老享清福之命
此命终身运不通,劳劳作事尽皆空,苦心竭力成家计,到得那时在梦中。
注解:此命为人灵机性巧,胸襟通达,志气高,少年勤学有功名之格,青年欠利,腹中多谋,有礼有义,有才能,做事勤俭,一生福禄无,与人干事,反为不美,六亲骨肉可靠,交朋友,四海春风,中限光耀门庭,见善不欺,逢恶不怕,事有始终,量能宽大,义利分明,吉人天相,四海闻名,末限成家立业,安然到老。
平生衣禄是绵长,件件心中自主张。前面风霜多受过,后来必定享安康。
注解:此命为人性躁,心直口快,有才能,逢善不欺,逢恶不怕,事有始终,量能宽大,不能聚财,祖业破败,兄弟六亲不得力,自立家计出外方好,初限二十五六连年不遂,二十七八九有好运,犹如枯木逢春,中限四十九岁有灾,铁镜重磨,明月正圆,五十六七交大运,寿元七十七,卒于春光中。
四两一钱:聪明超群,老来逍遥享福之命
此命推来事不同,为人能干异凡庸,中年还有逍遥福,不比前时运未通。
注解:此命性重气高,有口无心,祖业未交,离别他境,事事可成,六亲骨肉不得力,自成家计,学习经营,四方闻名,当把外方之时,丰隆初限奔波驳杂,不能聚财,交过三十八九方可成家,四十五六方能顺意,末限犹如三月杨柳,枝枝生细叶,晚景处处红,妻宫无克破,子息假送老。
四两二钱:自力更生,老运名利双收之命
得宽怀处且宽怀,何用双眉皱不开,若使中年命运济,那时名利一齐来。
注解:此命为人操劳,自成自立,与人出力事不成,离祖之命,成家三番四次,用尽心机不得开怀,若要安乐享福,要到三十六到四十六时不谋自待,福不求自至,有贵人助力,家庭安然,妻宫若要无刑,猴、猪、羊、蛇不可配,龙、虎、马、牛方得安,兄弟六亲如冰碳,在家不得安然,初限驳杂多端,不能聚钱,常有忧愁。
四两三:福禄厚重,白手成家之命
为人心性最聪明,作事轩昂近贵人,衣禄一生天数定,不须劳碌过平生。
注解:此命为人性躁刚强,平生不受亏,多技多能,祖业冰碳,能聚财,交过三十开外,方得开怀,中限之命能进四方之财,出外逢贵人之力,艺术精,善经营,方能兴旺,上业迟,有一疾相侵,直至末限方得享福,妻宫匹配,龙虎马牛可配,二子送终。
四两四:初年无财,老年自得享福之命
万事由天莫苦求,须知福禄命里收,少壮名利难如意,晚景欣然更不忧。
注解:此命为人忠直敬重,心慈性躁,深谋远虑,心中多劳,贵人钦敬,六亲冰碳,初限行运,美中不足,中限渐入佳境,名利可佳,刚柔有济,二十九交佳运,可通花甲,天赐麒麟送老。
四两五钱:少年辛苦,老来福禄双全之命
名利推来竟若何,前番辛苦后奔波,命中难养男与女,骨肉扶持也不多。
注解:此命为人品性不刚不柔,心中无毒,自当自担,离祖之命,做事有始有终,池塘鸳鸯觅食,或聚或散,骨肉六亲不得力,如嗥如风,劳心费力多成败,初限运寒多驳杂,祖业破败,重新白手成家,至三十五六方能成家立业,四十开外,如船遇顺风,五十多岁安稳,末限滔滔事业兴,妻宫硬配,子息伴架送终。
四两六钱:改姓移居,自得福寿双全之命
东西南北尽皆通,出姓移居更觉隆,衣禄无亏天数定,中年晚景一般同。
注解:此命为人心慈性躁,有口无心,有粗有细,一生奔波,六亲无靠,无大难,妻宫无刑,祖业凋零,自立家计,早业如同败落萍,劳心用下一半生,交三十五六七八九岁,又平平度过几春秋,六十前后花开日,花开又招雨来淋,必定小人加暗害,平日之中要小心,早子招维,只一子送终。
四两七钱:早年多波折,晚年享福之命
此命推为旺末年,妻荣子贵自怡然,平生原有滔滔福,财源滚滚似水流。
注解:此命为人品性纯和,做事公道,忠心待人气质高,与人干事恩仇报,兄弟不力祖业微,早年驳杂多端,时来骨肉精,财源是归命,匹马单枪,初限运来二十八九三十岁,末限交运都好,反到交时苦衰,三十六至四十来岁,犹如金秋菊遇秋开放,心机用尽方为贵,末运交来怡称怀,祖业有破,家业重注,好似枯木逢春再开花,孤子送老。
四两八钱:初年大志难伸,晚年发展之命
初年运道未曾亨,若是蹉跎再不兴,兄弟六亲皆无靠,一身事业晚年成。
注解:此命为人性躁,能随机应变,常近贵人,祖业无成,骨肉六亲少义,一个自立家计,初限交来财运如霜雪,中限略可成家,大运突来能立家业,妻有克,小配无刑。
四两九钱:交友多情有损,小心防之再发之命
此命推来福不轻,自成自立显门庭,从来富贵人钦敬,使婢差奴过一生。
注解:此命为人品性纯和,做事勤俭,恩中招怨,兄弟有克,亲朋相援,赔酒赔饭,反说不美,初限贫愁,交过二十六七岁,如逆水行舟,不能聚财,中限驳杂多端,刑妻克子,交过四十岁,方可成家立业,般般遂意,件件称心,至四十七八岁有一灾,宁可损财交过,后有十年好运来,家中钱财聚,三子送老。
五两:衣食无亏,一生富贵之命
为利为名终日劳,中年福禄也多遭,老来是有财星照,不比前番目下高。
注解:此命为人正直,伶俐灵巧,有机变,平生无大难,祖业无靠,自成自立,白手成家,亲朋冷落,兄弟少力,可得四方之财,好一双挣钱手,没有一个聚钱斗,满面春风人道好,一生不足自爱知,妻迟子晚,初限奔波,中限四十岁方交大运,犹如枯木逢春,四十九岁有一灾,其年福星高照,有十年大运,财禄丰盈大吉昌,妻宫铁硬同偕老,子息一双可送终。
五两一钱:勤俭成家,老年自得福禄之命
一世荣华事事通,不须劳碌自亨通,弟兄叔侄皆如意,家业成时福禄宏。
注解:此命为人做事有能力,且能随机应变,性燥能知其轻重,交朋结友如兄弟,气量宽宏,见善不欺,逢恶不怕,平生正直,无大难刑险,只是少招祖业,初限衣禄无亏,子息晚招可实得,四十至五十,末限通达昌吉,福禄无亏,财源稳定,丰衣足食,高堂大厦,妻宫友好,二子两女送终。
五两二钱:聪明能干,老来财禄丰足之命
一世荣华事事能,不须劳思自然宁,宗族欣然心皆好,家业丰亨自称心。
注解:此命为人多才多能,心机灵变,祖业飘零,离乡可成家计,兄弟少力,驳杂多端,为人只是救人无功,重义轻财,财禄易聚易散,早年聚财凡事顺意,三十八九四十岁如意称心,末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只是妻克两硬无刑,有三子二女送终。
五两三钱:自己兴家立业之命
此格推为气量真,兴家发达在其中,一生福禄安排定,却是人间一富翁。
注解:此命推来敬重双亲,有福有禄,气质高昂,少年勤学有功名,忠孝两全,心善无毒,非富则贵,出外有人钦佩,四海名扬,到老荣华,限上无忧,一世健康,青年欠利,末限安享福禄,白鹤先生云:此骨三限之骨,子孙王相之局,初限早成家计,辛勤劳苦,中限渐渐生财,重整门庭,末限荣华富贵,妻宫小配无刑,有三子二女送终。
五两四钱:一生清闲之命
此命推来厚且清,诗书满腹看功成,丰衣足食自然稳,正是人间有福人。
注解:此命为人灵巧,胸襟通达,志气高强,少年勤学有功名,年轻欠利,腹中多谋,有礼有义,有才有能,做事勤俭,一生福禄无亏,与人干事反为不美,亲朋戚友,四海春风。中限光辉门庭,逢善不欺,逢恶不怕,事有始终,吉人天相,四海扬名,成家立业,安然到老,高楼大厦,妻宫硬无刑,子息三人,只一子送终。
五两五钱:少年奋斗,晚年富贵之命
走马扬鞭争利名,少年作事费筹论,一朝福禄源源至,富贵荣华显六亲。
注解:此命为人灵巧机巧,初限尚不聚财,只是虚名虚利,财来财去,一生勤于学,自有功名,有衣禄,福星照命,中限交来可称心,求谋如意,出外有人恭敬,一生受贵,要问其他消息,事后兴家发达,壮年滔滔财源旺,滚滚利顺来,迎春花正发,微风细雨生,四十九交来末运,移花接木桂花香,夫妻百年同偕老,寿元八十之外,福禄荣昌,卒于春光之中。
五两六钱:仁义之人,老来富贵之命
此格推来礼义通,一身福禄用无穷,甜酸苦辣皆尝过,滚滚财源稳且丰。
注解:此命为人性巧心灵,有口无心,事不保密,少年劳碌难免,志在四方,身心健康,前运乘阴少种树,怀才不遇,中限轻财,大举随行,移动得安然终日成,名声可望,旧业换新,名利享通,五人盆石皆白发,倾自心田此后昆,此命小事宜放松,方有子息。
五两七钱:人人钦敬,离祖成家之命
福禄丰盈万事全,一身荣耀乐天年。名扬威震人争羡,此世逍遥宛似仙。
注解:此命为人心灵性巧,做事细致,足智多谋,志气高昂,少年勤学,名利成就,逍遥快乐,气量宽宏,财禄有余,犹如锦上添花,中限以来,自成自立,渐渐荣昌,招人进财,妻子晚配为美,四十至四十五六岁,看子成名,末限多得意,家中财产甚丰隆。
五两八钱:独创名利,晚年享福之命
平生福禄自然来,名利兼全福寿偕,雁塔题名为贵客,紫袍金带走金阶。
注解:此命为人忠直,做事有头有尾,身清气高,六亲有旺,兄弟少帮,妻宫并重,子息二三,他乡创业,官臣之命,只是与人干事,恩中招怨,反为不美,早限财来财去,中限兴旺,一子送终。
五两九钱:宜安分守己,福禄自足之命
细推此格妙且清,必定才高礼义通,甲第之中应有分,扬鞭走马显威荣。
注解:此命为人性情暴躁,刚强,平生不受亏,所谓量大多智多能,受人尊敬,祖业凋零,兄弟只可画饼冲饥,亲戚则是望梅止渴,劳心见早,发福见迟,独立成家,只是早聚财,逢凶化吉,驳杂交过二十开外,方得顺利开怀,中限之命可进四方之财,出外有贵人助力,可精手艺营业,方能兴家立业,此间或有小疾相侵,再交限方得安然,坐享福禄,妻宫之配龙虎马牛,一子送老。
六两:鹤立鸡群,显祖扬宗之命
一朝金榜快题名,显祖荣宗立大功,衣禄定然原裕足,田园财帛更丰盈。
注解:此命为人灵机性巧,胸襟发达,志气高强,少年勤学,有功名之格,青年欠利,腹中多谋,有礼有仪,有才能,做事勤俭,一生福禄无亏,与人做事,有力无功,兄弟骨肉中多谋,交朋友,四海名扬,中限光辉门户,早能发达,义利分明,末限成家立业安然到老,高楼大厦,妻宫两硬无刑,子息三人,只有一人送终。
六两一钱:名利双收,一生富贵之命
不作朝中金榜客,定为世上大财翁,聪明天赋经书熟,名显高科自是荣。
注解:此命为人心秉直,聪明利达,心善口快,有才能。见善不欺,逢恶不怕,刚柔有济,事有始终,早能宽大,而能聚财,祖业如旧,六亲兄弟有靠,自立家计出外更好,二十至二十五六七八九岁有险,三十开外古镜重磨,明月再圆,六十六至七十方交大运妻宫小配,寿元七十七岁,卒于春光之中。
六两二钱:官高仁重显贵之命
主宰机关大任生,雄心毅志见才能,天生贵命功勋着,应是威名四海称。
注解:此命为人忠直敦厚,心无所毒,性巧灵敏,深谋远虑,吉人天相,心中多劳,受人钦叹,美中不足,中限渐入佳境,名利可佳,刚济有情,二十九交来阳春暖,东北佳音,天津四通,花甲一二岁大顺,天赐麒麟送老,寿元八十五岁,卒于冬月之中。
六两三钱:发号施令权柄之命
掌握经纶主武官,阳刚气壮见威权,耀宗显祖夸英敏,一世家和福亦全。
注解:此命为人聪明利达,近知识,远小人,自觉性强,改悔及时,君子量大,福禄寿三星拱照,富贵名扬天下,荣宗显祖之格,可是美中欠佳,妻宫有硬,操劳心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寿元七十有八,享于荣绵归期,二子二女送终。
六两四钱:文官高职特品之命
才能杰出异寻常,笔下生权不可当,职位高居人共仰,多子多才家道昌。
注解:此格威权不可当,紫袍金带坐高堂,荣华富贵谁能及,积玉堆金满储仓。
六两五钱:掌握威权独特之命
福命生来有福基,官居极品富威仪,家和子贵妻贤美,此是人间幸运儿。
注解:前生注定命高超,显贵官高福分饶,至上至高登首座,春风得意马蹄骄。
六两六钱:高官显耀出群之命
前生注定命高超,显贵官高福分饶,至上至高登首座,春风得意马蹄骄。
注解:此格人间一福人,堆金积玉满堂春,从来富贵由天定,正笏垂绅谒圣君。
六两七钱:富甲一方上格之命
命底根击比石崇,堆金积玉大荣昌,一呼百诺居高位,富贵双全纳四方。
注解:此命生来福自宏,田园家业最高隆,平生衣禄盈丰足,一世荣华万事通。
六两八钱:幸福美满超凡之命
福禄寿全前世因,今生财富自超人,如山祖爷家声振,端霭临门有吉神。
注解:富贵由天莫苦求,万金家计不须谋,如今不比前翻事,祖业根基千古留。
六两九钱:财贵显达崇高之命
命格清高品更高,福由天锡免操劳,如非达贵官英显,亦是财乡大富豪。
注解:君是人间衣禄星,一生富贵众人钦,纵然福禄由天定,安享荣华过一生。
七两:权势俱备上流之命
权能明智善持筹,贵格推来属上流,奕世荣华符众望,天彰洪福变蒙庥。
注解:此命推来福禄宏,不须愁虑苦劳心,一生天定衣与禄,富贵荣华主一生。
生辰八字命重是怎么回事
八字轻、八字重只是一个人命相的一个方面。
如果八字轻的人,命局四柱的天干地支搭配适宜,不错,运势也很好,那么此人未必命不好。同样,八字重的人,如果命局的四柱搭配不当,不好,运势不佳,此人的命也会不好。
以出生在日10点的人和出生在日8点的人为例,前者的八宇重量可以计算为年柱庚辰的1两2钱加上九月的1两8钱加上十三日的8钱再加上巳时的1两6钱,共计5两4钱,后者的八字重量可以计算为年柱丁亥的1两6钱加上五月的5钱加上二十三日的8钱加上辰时的9钱,共计3两8钱。前者的八字重,批文是&此命推来厚且[,诗书满腹看功成,丰衣足食自然稳,正是人间有福人&后者的八字轻,批文是&一生骨肉最清高,早入学门标,待看年将三十六,蓝衣脱去换红袍&。将这两者的批文进行比较,两人同样是读书人,不同的只是前者出身富裕,衣食无虞,而后者出身一般。但是后者也说过&蓝衣脱去换红袍&,就表示后者36岁左右就能摆脱平民身份成为官员。在实践中,如果后者一直厚积薄发,36岁成为官员之后一定能够大展宏图,未必不是好命。所以,命重命轻只是出生时候的说法,命重者只是出生的时候命好,然而,这并不是我们能够改变的。命轻者后天只要加以补救,同样可以大鹏展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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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仅供娱乐2008年建站是目前最好的起名网站 站长邮箱生命法学何以产生?
12作者:刘长秋,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院来源:"编辑学堂"公众号责编:南勇赐稿邮箱:刘长秋
男,1976年生,山东莱芜人,烟台大学法学学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生命法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医学与法学》杂志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自2001年至今,已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oethics、《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人民日报》等国内外各类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章310余篇,出版专著8部,主编、参著、参编图书20余部。第六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及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上海哲社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20余项,先后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首届()刑法学研究优秀著作奖”、“中国科技法学优秀人才奖”等各类奖励近20项,并接受USA Today、France 24、《纽约时报》、《环球时报》、《人民日报》等国内外媒体采访50余次。
目录导言第一章
作为法学学科的生命法学第一节
生命法学学科的产生与概念界定一、生命法学何以产生?二、什么是生命法学?三、为什么是生命法学? 第二节
生命法学作为一个法学学科的特点一、法学新学科二、独立的部门法学科三、综合性的法学学科 第三节
生命法学的研究方法探讨一、生命法学的一般性研究方法二、跨学科研究是生命法学作为独立法学学科存在的方法论依据 第四节
生命法学体系研究一、什么是法学体系?二、生命法学体系的建构论 第二章
中国生命法学研究的现状、前景与任务第一节
中国生命法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一、研究现状分析二、主要问题:立足于学科视角的分析第二节
中国生命法学的前景何以光明一、生物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二、保障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三、健全和完善我国生命法制建设的理性需要四、学界重视的逻辑结果五、应对传统部门法学理论基点缺陷之客观需要六、研究特殊法律主体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之需要七、研究和保护围绕人类生命问题而引生之权利的必然八、丰富国内法学研究的内在需要九、中国生命法学研究前进惯性的推动 第三节
当代中国生命法学的学科任务一、应致力于推动生命法制建设的深入开展二、应重视生物经济发展所急需的生命法律人才之培养三、应加强自身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 第三章
什么是生命法?第一节
20世纪生命科技发展与生命法一、生命科学技术及其20世纪以来的发展二、生命法概念的由来 第二节
生命法的概念考辨一、生命法概念的源出与发展二、生命法概念的争论与评析三、对生命法概念的再界定 第四章
生命法史考第一节
外国生命法史考一、古代外国生命法二、近现代外国生命法 第二节
中国生命法史考一、古代中国生命法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生命法三、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生命法 第三节
国际生命法史考一、生命问题及其国际化二、国际生命立法 第四节
对生命法发展的思考 第五章
生命法的特点及法域归属探究第一节
生命法的特点:以其他部门法为参照一、鲜明的综合性二、浓厚的伦理性三、突出的科技性四、较强的公益性五、相对超前的预见性 第二节
生命法属于哪一个法域?一、公私法的划分及其变通二、生命法的法域归属 第六章
生命法的地位析辨第一节
类似法群视域中的生命法一、生命法涵盖了卫生法二、生命法不是科技法的分支三、生命法与生态法的关联与差异 第二节
法律部门视野中的生命法一、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与原则分析二、生命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三、对生命法独立部门法地位的理性思考 第三节
生命法的调整对象研究一、作为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对象二、生命法的调整对象:生命社会关系三、生命社会关系的两个特征 第四节
论生命法律调整方法一、法律调整方法及其学理意义二、作为一种特殊调整方法的生命法律调整方法三、生命法律调整的具体分析:以献血受害事件的法律救济为视角四、生命法调整方法是法定的调整方法 第七章
伦理学视域中的生命法第一节
生命伦理与生命法一、生命伦理概念的厘定二、生命伦理与生命法的联系三、生命伦理与生命法的区别 第二节
生命伦理的法律化研究一、理论上的可能性与现实中的必要性二、对“生命法非法律化生命伦理论”的驳斥三、域外生命伦理的法律化:实践与特点四、我国生命伦理法律化应注意的问题 第八章
对我国生命法的理性审视第一节
我国生命法的主要问题分析一、立法步伐显见落后二、法律内容保守欠缺三、法律体系不够融贯 第二节
完善我国生命立法的对策建议一、加强生命立法规划二、加快生命立法步伐三、加强体系的融贯性 余
论 主要参考文献生命健康与生命尊严,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而保障人类生命健康,维护人类生命尊严,则是现代法律致力追求的一个基本目标。当前,伴随着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人们生命伦理观念的变迁、经济社会的进步以及随之而来的人们对生命健康权的越发关注和重视,越来越多棘手的生命法律问题正在进入人们的视野,给当代立法带来了尖锐挑战。“惠州八胞胎事件”、“保定锯腿自救事件”、“南通自制钢肾事件”、“宁波女大学生献血受害事件”、“三鹿奶粉事件”、“骨髓悔捐事件”、“哈医大杀医事件”、“山西问题疫苗事件”、“陕西强制堕胎事件”、“西安幼儿园喂药事件”、“杭州卖肾基地事件”、“国内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案”、“交叉换肾事件”、“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孝子弑母案”、“台湾黑心油事件”、“澳大利亚夫妻抛弃残疾代子事件”、“美国变性人生子事件”、“美国在危地马拉进行非法人体实验事件”、“日本学者制造超级病毒事件”……各种各样的生命法律事件不断出现,急需从法律层面上加以破解。在此背景下,作为一门专门以生命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讨人类生命健康保障与生命尊严维系为使命的法学学科——生命法学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自日“上海市第一届生命法学理论研讨会”隆重召开并高调宣告成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生命法学研究中心”以来,作为一个新学科的生命法学便在中国学术界勃然兴起,成为现代生命科技发展所催生并紧步生命伦理学之后尘而出现的一个前沿性的法学学科。而自其以“生命法学”之名诞生以来,生命法学已经走过了17年的发展历程。实际上,在生命法学诞生之前,学界已经有冠名以“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的不少研究成果,不过,这些研究都没有形成气候,而且也都没有扩展到生命法学这样一个更宽广、更具有包容性的理论视域,没有上升到生命法学这样的哲理高度。就此而言,笔者认为,中国生命法学研究真正大幕的拉开应当是始于1997年,而非在此之前。
在这17年中,生命法学研究取得了骄人的成就。不但从上海扩展到了全国,而且研究队伍也迅速壮大,由最初的寥寥数人,发展到现在的多达数百人;由开始主要是法理学者及科技法学者兼职研究,到现在涌现出许多既具备法学知识,又具备医学知识和伦理学背景的研究人员专研;相关的研究成果也由最初零星见到的十几篇文章,发展到如今已出版百余部著作和上千篇论文。生命法学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和接受,成为当代法学前沿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崭新学科,而生命法学的繁兴也已跃然可见!然而,另一方面,在生命法学勃然兴起的同时,在涉及生命法学这一学科发展的基本理论问题上,目前学界却还存在着诸多比较模糊甚或饱含争议的认识。例如,什么是生命法学?生命法学与医事法学及卫生法学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生命法学有怎样的学科特点,需要借助什么样的研究方法?生命法学的体系应如何建构?作为生命法学研究对象的生命法又如何界定?人类法律的发展历史上有没有生命法律规范,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哪些变化?生命法相比于其他法律群有怎样的特点,其调整对象是什么?生命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地位?生命法与生命伦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当前我国生命法制建设是否足以支撑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生命尊严的需要?……这些问题不仅对于中国法学界来说比较模糊,即便是专门从事生命法学研究的群体也未必就对此了若指掌。而这一现象之所以出现,一个最为直接的原因就在于当前我国生命法学还比较缺乏高屋建瓴且有足够说服力的生命法理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当前,尽管我国生命法学研究已日趋火爆,研究者日众,但其作为一个法学学科却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学者们的研究多聚焦于包括医患纠纷、基因隐私、代孕、人体器官买卖、人体实验、自杀、献血、死刑、精神卫生、动物福利、医学整形以及食品或药品安全等具体生命法律问题,比较缺乏对生命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就目前来看,明确冠以“生命法学”或著述中提及“生命法学”并相对明确进行过对生命法学法理问题探讨的著作主要有5本,分别为倪正茂教授与陆庆胜先生等众多学者合著的《生命法学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倪正茂教授的《生命法学探析》(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谈大正教授的《生命法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与《生命法学论纲》(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以及万慧进教授的《生命伦理学与生命法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其中,《生命法学探析》与《生命法学引论》是法理功底最为深厚的两本著作,但内容上却大量重复,而且对生命法学基本理论的探讨基本上照搬了倪正茂教授在科技法学研究上的理论,使生命法学俨然成了生命科技法学的代名词,这对中国生命法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误导,以致很多关注生命法的学者误认为生命法学就是生命科技法学,只是科技法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从而忽略了生命科技法之外更为广博的生命法律问题。而《生命法学导论》作为国内首部生命法学论著尽管不乏创新,但却更像是一本适合非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研读的教材,其法学理论上的软肋是不言而喻的。《生命法学论纲》尽管在理论厚度上有了一定加深,但作为《生命法学导论》的翻版,其在生命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深度、广度与厚度上依旧乏善可陈,难以为生命法学研究的进展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撑。至于《生命伦理学与生命法学》则更像是一部生命伦理学教材,其有关生命法学理论探讨的内容屈指可数。除此之外的很多著作,如田侃主编的《中国药事法》(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李金亭与段红英的《现代生命科学导论》(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张新庆与杨师的《历练你的生命智慧:解读生命中的伦理难题》(科学普及出版社2007年版)以及刘维新的《医事刑法初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等,尽管都提及了生命法学的概念或对之进行了简单归纳,但都还远没有上升到细致研究更遑论系统研究的程度。至于赵西巨的《医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李大平主编的《医事法学》(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以及石俊华主编的《卫生法学概论》(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等以“医事法学”、“卫生法学”冠名的著作,则更多的是在作为生命法学理论体系组成部分的“医事法学”、“卫生法学”视野下探讨生命法律问题,其视野难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总体而言,国内有关生命法学法理的研究还极为薄弱,现有著述及其研究结论都还不足以支撑生命法学的深入发展。这对于生命法学这样一个法学新学科的后续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对于任何一个学科而言,基础理论的澄清与建构无疑都是学科发展的基石,基础理论不仅指导着学科的发展方向,更决定着学科发展的前途。毕竟,一个缺乏基础理论指导的学科,其构建成形是不太容易的,即便勉强构建成形,也难免会由于根基不牢而时时面临垮塌的风险,更不要说成熟起来并长远发展下去。就此而言,加强对生命法学的法理研究,构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并足以支撑生命法学长远发展的学科基础理论,无疑是中国生命法学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种背景下,笔者在搜集现有有限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对生命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展开了相对系统的探讨,在分析和批判现有部分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对生命法学的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梳理、陈述和建构。笔者希望自己所做的这一工作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从而吸引更多法学乃至伦理学研究者加入到生命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中来,为生命法学这一学科的深入发展乃至我国生命法制建设的完善提供充裕的理论支持。生命法学是与生命伦理学联系极为密切的一个学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命法学其实就是生命伦理法学,是学者们对生命伦理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后而形成的法学研究成果。生命法学的降生是生命伦理学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当前,生命伦理学在我国的发展遭遇到了无法中国化又难以获得国际认同的尴尬。由于整个生命伦理学从概念、体系到内容都完全取自西方,没有形成中国自己的理论特色,导致中国生命伦理学研究在国际学术舞台上缺少发言权与影响力。这作为困扰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学发展的重要瓶颈,已经成为中国生命伦理学发展的硬伤。而中国生命法学显然汲取了其中的教训。作为一个法学新学科,这一学科从概念、体系、研究方法到内容与使命都几乎完全是由国内学者提出并建构的,其学术语言的运用也没有照搬西方学界诸如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等类似学科中的既有语言,而是具有明显的中国化色彩。就此而言,中国生命法学是中国法学理论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对人类生命法律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具有中国本土特色且更关注中国自身问题的法学新学科。但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生命法学要在国际学术舞台上获得人们的认可乃至在当前动辄强调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学术界获得人们的完全接受,恐怕还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毕竟,要使别人了解并认同这样一个新生事物,远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成就的。这是新事物获得人们认同所必然要遵循的客观规律。为此,中国生命法学研究者必须要能够耐得住寂寞,拿出敢于且乐于坐冷板凳的决心,为中国生命法学的发展贡献更多理论上的创建。与其他法学学科不同,生命法学由于需要以生命科学研究的相关成果为资料,以生命伦理学与生命哲学的理论为工具或参考,并需要吸收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作为辅助,因而成为一个具有多学科知识背景的、交叉性的法学学科。这样一个法学学科对研究者知识背景的要求之高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如此,笔者自2004年起就开始为本项研究的开展积累必要的知识储备,并在渐进的研究中不断补充、更新或完善自己的资料和学术观点。这些工作在保障笔者得以顺利开展本项研究的同时,也进一步深化了笔者自己对于生命法学的认识。当然,由于精力、能力、学识与身体等诸多方面的限制,本成果难免会存在一些疏漏甚或谬误之处。在此,笔者真诚地期待学界同仁们能够不吝指正,以帮助笔者做更为深入、细致和全面、科学的思考,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生命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推进。笔者衷心地希望,作为一本力图梳理和重构生命法学理论的论著,该成果能够给国内外从事生命法学或相关研究的学者以及具体从事相关立法实务的部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同时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学者加入到生命法学研究的队伍中来,为中国生命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也是为我国生命法制建设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 刘长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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