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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芋星的男神、俞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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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芋星的男神、俞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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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百度。 “我,我以后要成为朝鲜第一剑!”“东修你,现在就是朝鲜第一剑!” 以下内容脱胎于原版电视剧,加了自己的理解和改编。喜欢的亲,欢迎讨论;不喜欢的亲,也不要纠结,我不想打扰任何人,只是单纯地想写些东西和分享些心情。 谢谢!
写在前面(一)
白东修,字永叔,朝鲜武术家,生活在英祖李昑、正祖李算时期,曾受正祖李算之命与李德懋、朴家齐编撰军队教学用武术丛书《武艺图谱通志》,至今仍藏于韩国国家图书馆中。 这篇小说脱胎于2011年SBS同名月火剧。我只是复述一个喜欢的故事,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期望。 书中东修其人,如太阳,明朗、耀目、热情,使挣扎在内心黑暗中的吕云不敢直视,却又无法不生死追随。我想如果用两个字概括东修的故事,那就是“成长”。他应该是书中最能体现“成长”这一人生主题的人。童年时从自暴自弃到懵懂冲动,少年时骄傲自大却重情重义,成年后学会内敛和责任,历经重重苦痛,终于成为真正的“朝鲜第一剑”。这当然是一个有缺陷的人,即使是成为一代大侠之时,人性的种种弱点仍伴随着他,这弱点最后甚至要了他好兄弟吕云的性命。我不想把他神化,而是想在他的身上探索,人应该如何和自己的弱点斗争,通过这种痛苦的对抗来成就自己。 吕云,是一个有着纤弱、敏感内心的堂堂男子汉。似乎这么说来很矛盾。书中的他,至始自终,都如同隐藏在重重云帷后的月亮。本身是皎洁、温和、清澈的。只有当东修耀目的微笑穿透云层时,我们才能一睹乌云的背后,只是这月光却很快又在阳光下黯淡下去,直至隐没在天际。如果他没死,东修也不会是“朝鲜第一剑”。这是连东修自己都承认的事实。如果也用两个字来概括吕云的故事,我想应该是“牺牲”。吕云是书中最富有牺牲精神的人,为朋友、为兄弟、为国家、为主上,默默承受误解,甚至赌上性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只是,这种牺牲竟然来自于与所谓“正义”一方对立的最黑暗的深渊,不得不让人唏嘘命运的反讽。如果说东修是通过成长的自然过程来摆脱内心的枷锁,成就自己,那么吕云就是通过牺牲自己来强行打破命运的桎梏、成全自我。有人也许会怒其不争,为什么不辩解!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慷慨赴死!东修曾说,这世上最珍贵的是生命,在他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牺牲。但是吕云,却可以轻易将自己的性命交到他的手上。我想,最终,东修他会了解吕云的选择。无路可走,也无路可退的少年;天大地大,也容不下这样一个少年。云身上背负的枷锁从来都要比东修的更沉重,也更宿命。能为爱重的人而死,能死在自己所爱重的人的手上,吕云心满意足地闭上了双眼,说“不要为了我这样的人伤心一辈子”。可是,怎能不为他伤心一辈子?在东修以后的日子里,即使有智善小姐的陪伴,对吕云的想念仍就像那杯中酒,喝下一杯后想抛开酒杯,却不知为何只能一杯接一杯地续满,喝掉,再续满。 柳智善,和吕云在某种程度上很相似,是一个如月的女人。只不过她不是乌云背后的月亮,而是朗空下的月亮,纯净、温润、清冷。也许正因如此,她才是书中最了解和理解吕云的人。智善小姐从少女时代就不得不背负起家族的秘密、国家的命运,命中注定要做李氏王朝的女人。自从青岩寺那一夜,她便再也不能开怀大笑。她的整个少女时代都是在逃亡途中度过,直到重返汉阳的那一日,她已然蜕变成一位美丽、坚韧、高贵却沉默的女性。这一切对于跳脱的东修来说,可以说是致命的吸引。东修对她的爱中到底有多少是崇拜、是仰视、是美好的想象?他究竟是如何把这份爱恋燃烧为默默的守护和理解,我很期待故事的发展。姓柳,意味着在先祖与孝宗大王的约定下,生下来就要做王的女人。对比她大了将近三十岁的世子邸下,她要学习的从来都是尊敬和服从。她从未爱过任何人,也不知如何去爱,只因为不知爱为何物。她曾以为自己存在的意义就只是一副活地图而已,而自己这一生都要清冷度过,直到成为宫中另一个被遗忘的影子。面对东修太过炽热的爱恋,起初她像冷眼看顽童一般觉得可笑,只是贵族式的教育不允许她将这份情绪表达出来。没有嘲笑,也没有拒绝,只是一如既往的谦恭和退让。直到东修亲手将她背后的纹身消去,打破了家族和命运的枷锁,她的内心才仿佛第一次被风吹过,起了波澜。烫去背后的地图,柳智善重生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女人而简单地存在和被爱。所以我想把她的主题定为“爱”。通过被人爱,学会爱人。东修对她的爱,把她从誓约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而她对东修的爱,才是真正成全了自己的情感。 黄珍珠,我预感她将是书中我最喜欢的女性形象。她比吕云更像是东修的兄弟。小时候山坡告别,她远远地对懵懂顽皮的小东修喊出一句“长大了等你来娶我”,那一刻我便爱上了这个女孩。只是长大后,那少年没有来娶她,还爱上了另一个女子。她埋怨过,嫉妒过,耍过小性子,却从未做过任何让自己觉得羞愧的事情。对她来说,爱是坦荡的,这一点和东修很相似。如果说东修是耀眼的太阳,珍珠就是阳光下最自由的风。风吹向何方,全由自己的心决定。珍珠,风一样的女子,自由二字是她最好的注解。珍珠,给她起这个名字的人该有多么珍惜这个孩子,就连亲生母亲听到她的名字时,也颔首低语,“真是美丽的名字”。珍珠,是书中积聚了最多长辈之爱的人,养父黄珍气,亲母佳玉,还有爱了佳玉一辈子的天主大人。每个人都为这个孩子倾注了最无私的爱。我曾以为有这样福气的珍珠,会是唯一有可能救赎吕云的女人。但当她内心的风开始吹向吕云的时候,吕云和东修之间的争斗已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吕云即将被宿命拉扯着堕入黑暗的深渊,此时的他,是无暇再去接受珍珠的情感,况且,依他的性格,他也不会允许自己接受这样一个明媚女子的爱恋。吕云死后,珍珠带着他的骨灰,走遍了朝鲜八道。浪迹天涯,退隐江湖竟是这个女子最终的归宿。曾经,笑颜如花,明媚如斯的女子,内心的风为了这样一个男人而停伫,再也掀不起风波。都说女子因她所爱的人而矜贵。我想她的内心是满足的,因为她爱的那个人叫吕云。
写在前面(二)
佳玉,佳玉,佳人如玉,杀手集团“黑纱烛笼”的大小姐,老一代天主大人的女儿,新任天主大人的至爱,集万千宠爱于一生,却偏偏爱上了此生最不该爱的人——剑仙金光泽。为了片刻的激情燃烧了自己的一生,无怨无悔,却只换来这个男人片刻的驻留。她深知,这个男人心中最重要的存在从来就不是自己,而是世子,是朝鲜,是反清的大业,是结义兄弟,是结义兄弟的儿子白东修。她不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能排到第几位,但是,剑仙金光泽,这五个字对她来说,对她这个暗夜的女儿来说,却具有莫大的魔力,让她不得不奔向他,哪怕跌倒,哪怕流血,哪怕心碎。珍珠从她身上继承了这种蒲草韧如丝的性格,所以才会在吕云死后带着他的骨灰悄然隐退;对于吕云来说,佳玉是黑纱烛笼里的一点温暖烛光,也正是因为有她,吕云才没有成为一个泯灭了良心的杀人机器。然而这对云来说,又究竟是幸还是不幸?佳玉和吕云,是一样的“杀手”,他们手中的剑,才是真正的“活人剑”。当她看出这个孩子埋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良善时,不禁感叹,“当一个杀手开始长出心的时候,也就是他要死的时候”。只是,她这一辈子,连自己都没能拯救,又怎可能带吕云走出这重重黑纱帷幕。她注定只是一点烛光,摇曳,却从未熄灭。柔韧,是她一生最好的概括。 千,无人知道他的真名是什么,是全朝鲜都为之颤抖的男人。即使知道他的本名,也无人敢直呼其名。对下,他是高高在上的天主大人。对朝廷,他是最黑暗的威胁。对剑仙,他就是千,唯一一个可以称得上是对手的敌人,也是一个能够一起痛快喝酒的朋友。在剑仙出现之前,他和佳玉有过一段幸福的日子,让他觉得,这样作为一个杀手活着,被人惧怕着,被人利用着,也不错,因为他一点都不在乎。善与恶,对与错,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只要有佳玉。只是,他从来没有看清佳玉那颗如飞蛾扑火般向往光明的心。瓢泼大雨的山坡上,这个让全朝鲜在自己脚下颤抖的男人,面对跪在自己身前,恳求和剑仙离去的佳玉喊出了三声撕心裂肺的“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正如他自己所说,从那一刻起,他的心死了。很奇妙,我想用来概括这个男人的词语竟然是“恕”。只有最深厚的爱,才能催生这样彻底的宽恕。山坡那一日后,他收敛了自己所有的爱意,留住佳玉的人却留不住她的心。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他对佳玉的爱,慢慢延伸给了珍珠。佳玉曾说,“这不是你的女儿”。那又如何,是这个孩子让他的心再活过来,是不是他的孩子都不重要,她是佳玉你的女儿,不是吗?为了珍珠,这个从来只知杀人的魔头,竟然关心起柴米油盐的事情。为了珍珠,一个背叛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对手所生的女儿,他笑着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金光泽,人称剑仙,从来就是江湖的一段传说,东修小时候渴望成为的人,“朝鲜第一剑”。他虽然偶尔自责,因为一时冲动,误了佳玉一生,但是流浪中国的十年间,他却很少想起这个女人。他想的更多的是远在朝鲜的主公思悼世子,还有尚在襁褓时就被自己遗失的东修。对他来说,人生至高的准则是“忠”“义”二字,为了这两个字,所有的情感都可以泯灭。若要他在“忠”“义”二字里再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他的一生都是为了思悼世子和他的反清大业而活着。即使悉心教导东修,也是为了东修有朝一日能继承自己的衣钵,辅佐李氏王朝直到千秋万代。我怀疑他真正爱过谁,甚至思悼世子,也只不过是作为一个更崇高事业的符号被他膜拜着。人到这个地步,我只能用“疯狂”二字来形容。书中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出了金光泽的疯狂,他一生都被崇高的幻象鼓舞着,摒弃了爱情、摒弃了亲情,摒弃了友情,这世间最美好的三种情感,直至疯魔。 杨础立,如果时光可以停伫,我愿意永远停留在那个戴圆眼镜的男孩子的画面。那时的他带着未脱稚气的认真表情说道,“我以后要当朝鲜最优秀的铁匠,以我之见,这是个非常有前途的职业”。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眼神不好,体质纤弱,笨手笨脚的男孩有朝一日可以入朝为官,左右朝政。如果说剑仙是被一个崇高事业的幻象所迷惑,杨础立则是被实实在在的对权利的渴望和对爱情的妒忌吞噬了。从他知道珍珠心中真正所爱是吕云时,他就决定除掉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他不断说服自己,“云是杀手,他必须死”。踏着吕云的尸体,杨础立站在了权利的巅峰。蓦然回首时,他却从珍珠眼中看到往日情谊烟消云散,取而代之是轻蔑,是可怜,他不禁像被抽干了力气一样跌落在地。他将吕云的尸体交给珍珠带走火化,他知道,这将是这一辈子他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从今以后,他将连为这女子默默付出的权利都没有了。为了权势,他挑拨兄弟反目、自相残杀,为了权势,他亲手毁了自己爱的女人的一生幸福。最终,他得到了他苦苦追求的,却失去了一切。我不愿把他作为一个脸谱化的反面人物来塑造,只因为他曾经的梦想是做“朝鲜最优秀的铁匠”。如果可以,我宁愿记得他那时的模样。
因为是脱胎于影视,这篇小说每一章节都会通过某个人物的视角去展开,可能是东修,可能是云,可能是础立等等。我想,这应该会是一个有趣的挑战。在写这篇前言的时候,我一直在听“野馁”等原声作品。 野馁,据说是白东修的名号。野,不羁者也;馁,虚空者也。我却觉得这两个字用来注解吕云也很好。 只是单纯地想写些东西,恰好遇到一个打动我的故事,因为故事中有让我觉得遗憾和不满意的地方,所以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讲这个故事。只是不知道能坚持多久,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驾驭,总之,就这样写下去吧,直到我写不下去的那一天。 日
为什么老是被吞楼?算了,我明天再发吧。
珍珠(上)
已经是第一千零九十五个日子。距离我离开汉阳已经有一千零九十五个日子。 早起在客栈洗漱,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上竟隐然有了风霜之色,不禁回头冲桌上的竹筒微微莞尔。 “云儿,你还记得这张脸上的笑容吗?” 我却是不太记得了。日子过得太久,独自一人,带着这竹筒流浪。没有人作伴,我也不需要任何人作伴。我已习惯和这支竹筒谈话,絮絮叨叨,也不知他有没有听进去。即使在他还在的时候,每当我跟他叽叽喳喳,他也多半在走神。我知道,我从来不是他心上的那个人。爹曾说过,你不能决定自己爱上什么样的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因为我爱的人叫吕云。 这是朝鲜边境上的最后一个集市,再往前走,便是清国了。 三年来,我和云儿一起,走遍了朝鲜八道。最初用一樽白瓷瓶,据说是光海君时柳氏和丈夫金泰道退隐东瀛之前所烧制,朝鲜王室仅存一件。我不顾生死,从宫中宝库盗出瓷瓶,因为我要拿王室最珍贵的宝物给云儿陪葬。怎奈任性托大,出宫时被侍卫在肩膀上砍了一刀,最后还是杨础立背我出宫。 础立。想到这个名字,我不禁觉得早已痊愈的伤口又开始微微跳痛。离开汉阳的三年,常常听到此人的名字。起初,是宣告他迎娶兵判大人洪戴周之女的消息。后来,是兵判大人因为谋反被拘捕而昭告天下的榜文,其中提到他,竟是作为审理洪戴周一案的主审官员。再后来,听说他又娶了另一位朝中权臣的女儿为正室。此人在老论和少论之间斡旋从容,深受当今王上的器重。可是,谁能想到这小子曾经的夙愿只是当朝鲜最好的铁匠? 我并不恨础立。因为我知道即使云儿泉下有知,也不会费力去恨这样一个人。云儿从没有恨过任何人,除了他自己。 离开汉阳一个月后,流浪到开城。因为身上伤口太深,尚未痊愈,每次带瓷瓶住客栈总引来一些垂涎的目光,加上沿途缉拿盗宝之人的风声越来越紧,实在不便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我在朴渊瀑布边的竹林中,挑选了一根最秀立,最青翠的竹子,制成竹筒,将云儿的骨灰密封在内。至于白瓷瓶,当了当盘缠,现在也不知道是流落到哪个妓馆的博物架上,还是哪个富商的手中,这些都不是我黄珍珠所在意的了。 离开汉阳三个月后,带云儿回到了他出生的村子。在他母亲的坟头拜了三拜,将一半的骨灰埋在坟前,然后赶到另一个山头,在他父亲的坟前也拜了三拜,将云儿常用的那套银针埋在坟前。一个是给他命也是第一个为救他而舍命的人,我想云儿会愿意把自己葬在这里,只是我舍不得。另一个是第一个要杀他却也是第一个死在他剑下的人,我想云儿愿意留给这个人恐怕也只有这套沾了鲜血的银针。 我望着手中银针,想到云儿虽是杀手,却从不在暗器上淬毒,就连生平最喜用的暗器都是可以试毒的银针。这就是吕云。我从未见过比他更坦荡的杀手。 走走停停,就这样走遍了朝鲜八道。我想我是停不下来了。多少次,跟黑纱烛笼的探子擦身而过,好险。多少次,跟朝廷的缉盗捕头擦身而过,好险。更多的是,我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哪里作为最后停留的地方。或许,有云儿相伴,停留对我来说已不再重要。直到走到走不动的那天。 然而我却在这边境小集停留了大半个月。因为我知道,此去一旦离开朝鲜国境,再回来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 跟往常一样的黄昏,我坐在客栈门口白布搭的凉棚下喝酒。旁边就是这座边集唯一一条大路,一头通向国都汉阳,一头通向清国国门。我面朝着汉阳的方向坐着。落日在我身后。我觉得被落日包裹着的感觉是那么温暖。我摩挲着手中的竹筒,青葱的翠竹已经变为光洁的琥珀色。 云儿,你可安好?
珍珠(中)
就在这时,大道尽头缓缓驶来一驾马车。马车停在我旁边,先从赶车的位置上跳下来一个身材高挑的农夫打扮的年轻男子。只是这男子落车的动作在我看来,实在敏捷的过分。那男子伸出一只指头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从车上扶下一位年轻妇人。 这妇人一下车,便让身后漫天彩霞也黯然失色。真是月亮一样美丽的人啊!虽然荆钗布裙的装扮,却掩饰不住眉梢眼角的高贵。看到这里,我不禁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只因为这二人实在是做不了庶民的模样。 好久没有这样开怀笑过。 突然,我看到妇人怀中竟抱了一个襁褓,不由得一愣,接着双眼忍不住一热,眼前的二人也模糊了。 “有孩子了”,我听到自己沙哑的声音远远传来。 “是。内人上月刚刚生产,所以耽误了赴约的时间,让你久等了”,年轻男子扶着抱孩子的妇人打横坐下,自己则坐在我对面。 “叫什么名字”,我没有动弹,只看着孩子如玉的脸庞。 “忆云,白忆云”,妇人缓缓说道,口气中带着作为母亲与生俱来的慈爱。 我的心不禁扑通扑通跳动着。真是奇怪,我按着心口,只是因为听到这个名字。我闭上双眼,强迫自己将眼中温热收回。 “真是个好名字”,我赞道。 “你还好吗”,男子问我。他何时学会这样温文有礼?我不禁又微微一笑。
“我很好。听说东修你新编了一个什么《武艺图志》,王上竟没有赐你一官半职做做吗?” “我是白家庶出,永远不能位列两班。否则,早在武科及第时便可做官,何必要等到现在,况且,”他顿了一顿,“我是永远不可能跟杨础立同朝为官的。” 我点了点头。稍默片刻,我又说道,“此去不知何时能再回朝鲜,所以离开前,无论如何想与你们见一面。” 众人默然。过了片刻,妇人指着我手边的竹筒问道,“那可是——?” “云儿?”男子接过她的话头,随着她手指方向,看到我手边竹筒,不禁语中自带哽咽。
珍珠(下)
此时已到掌灯时分,要到清国那边去的客商聚集在这小店棚下。人一多,光喝酒吃肉显然不够尽兴。这客栈老板以前是个说书的,在京城待过一段日子,最拿手给食客讲各种逸闻趣事。这天晚上他讲的是新任兵判大人杨础立迎娶老论首臣之女的场面,据说王上亲临喜宴,风头一时无二。 正当众人听得津津有味,说书之人说的唾沫横飞之时,我对面的男子突然发声道,“店家,请换个故事吧。” 声音不甚大,却穿透了人群喧闹。声音很温和,却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店家面对突如其来的打断显得有些无措,清了清喉咙,咽下一口唾沫,想了想说道,“众位都是走南闯北的,想必对这一年前的盛况早已有所耳闻,甚至亲眼目睹,啧啧,其实,小老儿最拿手的还是讲江湖上的故事。想当年,咱们朝鲜第一剑白东修大人和黑纱烛笼的天主大人的那一场生死对决,啧啧啧,那才叫一个……” 对面男子放在桌面的手紧紧攥成了拳头,手背上青筋暴现。我不禁为这说书的老汉捏了一把汗。其实,要不是这三年的流浪早已磨灭了我身上的戾气,也许我早已动手把这老汉一拳打飞,何况是他。 这时,一只纤纤玉手伸过桌面,按住微微发抖的拳头。 我松了一口气。也只有她。 我从旁边桌上拿过一只没人用过的酒杯,放在男子面前,满上一杯米酒。男子一饮而尽,紧紧握住手中酒杯,过了许久才慢慢将酒杯放下。我又给他满上,他再一饮而尽,大约喝了五、六杯后,他说道,“你还是把酒壶放在我这边吧!” 我把酒壶放在他手边,问身边妇人,“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喝?” “只有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妇人低头说道,手指轻轻拂过怀中婴孩的脸庞。我扫眼一瞧,虽不知是男是女,却已俨然能看出这孩子以后定有倾国的风姿。这也难怪,母亲是那样的贵胄出身,而父亲又是一个神明般英俊的男人。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还是很想他吧?” 男子放下手中酒杯,怆然一笑,“他说,不要为了我这样的人伤心一辈子。可是,他怎么就像存在于这杯酒中一样。喝下了,想抛开酒杯不再喝,却忍不住要再斟满,再喝下,再斟满,再喝下……” 听到这话的我,也不禁久久失神。 “不要为了我这样的人伤心一辈子。” 呵,云啊,你真是傻,我的心已经碎了,碎到不能再碎,又何来伤心一说。可是东修他,他怎么可能不为了你伤心一辈子?此番再见东修,那个跳脱,常常冒傻气的青年哪去了? 不知何时,听书的人已散去。对于那场生死大战,我没听进去只字半语。我的心早已关闭,不会再去听这样的故事。 凉棚下只剩下我们这一桌。店家探出头来,显然他对眼前的男子有种莫名的敬畏,迟疑了片刻,说道,“客官,这棚子要收起来了,不然半夜露水打湿,就不经用了,上好的白布,可惜了……” 抱孩子的妇人欠欠身,“您只管收了去,我们坐坐便走了。” 店家得了许可,欢天喜地地收了棚子。银色月光顿时如雨水,兜头兜脸地倾泻而下,把我们三人连孩子一起淹没在一片幽幽光华之中。 今夜,这样的月光,真好。
周末了,睡前一更。防抽风,防吞楼,发张图镇镇!
我在这山道上已经等了半日。 这是入京的唯一一条近路。我知道,那人若想及时赶到汉阳,必定会从此处经过。 山里天气善变,刚才还是烈日当空,现在却是乌云密布,阴风阵阵。远处传来隆隆之声。我仰起头,深吸了一口气。 快下雨了。 半人高的草海,风吹过,掀起惊涛骇浪。就在这波涛汹涌之间,天地交界之处,一人一骑飞驰而来。如阴霾天空般颜色的长袍,被风鼓起,大鹏展翅一般。 好一条英姿飒爽的汉子。 正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他定然知道我会在途中等他,还有汉阳城内的千军万马,都在等他。他却没有丝毫犹豫,快的像闪电。 我咽下一口葫芦里的酒,喉咙里顿时涌上火辣辣的感觉。不禁对自己嘿嘿冷笑,心底暗自道,“怕是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了。” 突然,我开始有点理解为什么佳玉会选择这小子。 正是这样的气势,我永远也不会显露的气势。作为一个杀手,我已经习惯隐藏自己的每一次呼吸。 邋遢了大半年,每天都在酒缸里打滚,早已不复去年时的俊逸。长期的宿醉,在我双眼下面烙下永远不会消去的黑色。 临出发时,佳玉为我结发。 “费力搞这劳什子做什么”,我看见镜中佳玉站在我身后,正吃力地想解开那些打结的发丝,不禁又说道,“我是去杀金光泽那小子,又不是去谈情说爱。” 佳玉的脸上顿时变得没有一丝血色。微微颤抖的手,在我的脑后用黑色发带结了一个平安扣。我虽看不见,但我知道,因为佳玉只会结这一种扣。我真是好久没有看清自己的面貌了。镜中这个皮肤松弛,双眼满布红丝,满脸胡茬的人,真的还是那个曾让汉阳城内最当红的艺妓甘愿背弃誓约而主动投怀送抱的男人吗?难怪前几日洪戴周见了我被吓了一跳,连问 “你怎么搞成这个鬼样子”。 我望了一眼镜中佳玉苍白的脸。嘿嘿,我还要这副皮囊做什么,即使我死了,恐怕这女人也不会为我流一滴泪。 我还是忍不住想要把伤口剜的再深一些,于是淡淡说道, “即使过了我这一关,金光泽也难入汉阳城半步。你要是想哭,还是把眼泪留到给他收尸时再哭吧,现在哭干了泪,到时岂不是哭不出了。” 佳玉没有说话,但脸颊却慢慢回复了血色。她望着镜中的我,眼神不带一丝感情,仿佛只是在打量给我梳的发式是否齐整。过了片刻,她放下手中的木梳,转身向门外走去。她没有回头,只说了一句话,“我等你回来。” 山坡上风声猎猎,将我脑后的发带吹到颊边,似乎还带着她双手的气息。 突然,仿佛神授一般,大半年来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在这一刻嘎然而止,没有任何预兆。 我知道,这颗心终于死了。这颗心,终于活活疼死了。这样也好。
金光泽转眼就到了我面前。他拉住手中辔头,没有下马,只一脸闲适地看着我,全然没有刚才还在风尘仆仆赶路的样子。 只见他着一身暗银灰色的长袍,头戴黑色斗笠,脚蹬皂靴,腰悬一柄长剑,此外再无其他行头。这便是鼎鼎大名的“朝鲜第一剑”,剑仙金光泽。 “喂,剑仙,你我好好打一架,如何!”我冲金光泽喊道。不知为何,我现在一点都不想杀他。 “千君,别来无恙。怎么好像老了许多”,金光泽微微笑道,即使同为男子,也不得不赞叹此人是如此丰神俊逸。 “少废话!”我把手中敞口的酒壶抛向他,他抄手稳稳接住,没洒出半滴酒来。他仰头骨碌骨碌连喝了好几口,接着反手把酒壶扔在路边的草丛里,拔出长剑,指向我胸前,剑尖微微向下,以示礼遇。 “好,打就打!能和千君这样痛快喝酒,痛快打架,乃我金光泽此生第一大乐趣!” 说着长剑向前递出,迅疾如风。这是快攻的打法,看来金光泽急于摆脱我,离开此地。虽然他尽力掩饰,实则内心早已心急如焚。我只要尽力拖延,他迟早会耗尽耐心,自乱阵脚。于是,我拔出腰间短枪,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金光泽的进攻。 金光泽见几招快攻都被我轻描淡写地避开,便飞身从马背上一跃而起,一招长虹贯日,剑尖直袭我面门。我连忙递出短枪,想架开他这一招,谁知他这一剑刺出半路,突然剑锋一沉,刺入我所骑黑马的肩胛。黑马吃疼,便要倒地。我心知不妙,若是跟着马倒地,肯定要被压在马身下面。到时候岂不是成了砧板上肉,任这小子宰割。我不禁后悔刚才没有认真应付,只是一味虚以委蛇,拖延时间,反而被这小子钻了空子。说时迟那时快,金光泽右手刺剑,左手一抬,竟一把抓住我递出的短枪一头,把我拽下马来。我虽安然落马,手中短枪却被他拽了过去。
“千君,承让了!这短枪,改日定当登门拜还。”金光泽冲我一笑,剑已回鞘。他挥一挥左手的短枪,右手拉紧缰绳,胯下骏马箭一般向汉阳方向冲去。 只听“嗤”一声破空之音,十步之外,金光泽马失前蹄,一个踉跄,险些摔下马来。不愧朝鲜第一剑,只见金光泽一个鹞子翻身,竟飘然落马,回头望我,一脸诧异。 我刚才打马之物并没有什么力度,摔倒的马嘶鸣两声便重新站起来。金光泽低头从旁边草丛里捡起一物,正是他刚才喝酒的那只葫芦的塞子。趁他这片刻分神,我已抢到他面前。 “哈哈,千兄,你的暗器功夫果然名不虚传”,金光泽笑着赞道,接着调转手中短枪,将枪柄朝我递过来,“物归原主。” “我二十五岁上时便不再用暗器了”,我接过短枪说道。 金光泽一怔,旋即说道,“是了。千兄年轻有为,二十五岁便升座天主之位,这使暗器的功夫,自是不须再用,再龌蹉的勾当,都有底下人去办。如此说来,这次千兄单为我而来,自是光泽我的荣幸了。”
我避开他话中讥讽,微微一笑,“剑仙此言差矣。暗器伤人,往往是因为正面对敌时没有必胜的把握。我有必胜的把握,即使是对剑仙你。” 金光泽突然仰天长笑,说道,“若不是我急于赶去汉阳,而千兄又肯使出真功夫来,真想和你好好打一架啊!只是,汉阳我是去定了,千兄若强要阻拦,便来吧!” 说着,他脸色一沉,拔出长剑,仍是剑尖朝下,以示礼遇。 我却没有要应招的意思。此人贵为朝鲜第一剑,想必也是许久没有人敢跟他叫板,只为单纯地切磋武学。想必,他也是很孤独的。踌躇了片刻,我从袖中掏出半截黑色蜡烛,递到他面前,说道,“汉阳城内此时已是洪戴周的天下,你即使混进城去也是寸步难行。” 金光泽没想到我会这样说,一时竟愣在那里,不过很快便回过神来反问道,“你,是在帮我吗?” 我仍举着半截蜡烛,稍作犹豫,问道,“若是此刻汉阳城内,绑在法场待斩的人是我,剑仙可会为我千里奔袭,无畏无惧?” “定当如此”,金光泽肯定地点点头,“因为千君的性命早已记在我的剑下,天下只有我一人可取!” 我不禁仰天长笑。是了,他是朝廷御封的朝鲜第一剑,剑仙大人。而我,只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杀手。 “你进城后,将蜡烛送到文华馆,会有人助你平安混进法场”,我把蜡烛放在他手中,拿回我的酒葫芦塞子,稍作踌躇,说道,“事成后,你来带佳玉走吧。” “佳玉她,还好吗?”金光泽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羞愧神色,我不禁觉得诧异,却也没有多想。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这羞愧之色是对我,便也泰然受之。 “等你来接她时,自然知道。” “多谢千兄!”金光泽收起蜡烛,向我抱一抱拳,便重新上马,向着汉阳的方向疾驰而去。 片刻间,茫茫草海之中又只剩下我一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这两只,好像还要几章才能出场呢。还在纠结剑仙、佳玉、天主感情的LZ表示很期待!图片来自:
佳玉(上)
千是掌灯时分才回来的。满身泥泞,显是雨中步行的缘故。 千自打回来后就坐在议事厅正中,脸色阴沉,一言不发,无人敢去问他。我在门前廊下来回踌躇了许久,过了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大雄风风火火地从殿外闯进来。路过我身边时,他调笑似的瞪了我一眼。自从小时候起,他的眼神就让我觉得恶心。以前常常跟千上山打猎,我往往诧异于从猎杀的野兽眼中看到似人一般的神色。千说,那只是我自己的眼神倒影在野兽的眼中。然而从大雄眼中,我看到只有最纯粹的兽性,那是一种永不饶恕的残酷和嗜血。我常常想,他之所以能成为黑纱烛笼里最出色的杀手,正是因为他能从杀戮本身中得到莫大的乐趣。黑纱烛笼,需要这样的杀手。 千是唯一能约束大雄的人。大雄进得厅中,显然也被千的坏情绪吓到,收敛了笑声。他小心翼翼地站在千的面前,千不说话,他也不敢开口。过了一会儿,千慢悠悠地抬起头,先望了一眼门外,然后才像刚发现大雄一样,问道, “你回来了?找到了吗?” “找到了。御风这下伤的可是不轻,哎哎呀,怎么办呢?……”大雄阴阳怪气的回答道。 御风是千的坐骑,是我爹为了贺他二十二岁升座黑纱烛笼人主之位所送,千一向喜爱有加。那已是七年前的事情。那年我满十八,阿爹封我黑纱烛笼地主之位,言明只有将来的天主才能做我夫婿。三年后,千在中秋大校中只用三招便取了阿爹性命,当天晚上众弟子贺他升座天主的筵席,便是我和他的喜宴。 若按俗世中人看来,我嫁给了杀父仇人。只是,生在黑纱烛笼,长在黑纱烛笼,我过的是另外一种生活。我还记得七岁那年,阿爹外出杀人,回来时领回一个少年,便是千。阿爹对我说,“将来我的位子要传给这个孩子,这是我给自己选的归宿”。 后来稍大,阿爹告诉我,黑纱烛笼百年来都是凭本事定生死,想做天主这个位子,只有在比武中杀了现任天主。黑纱烛笼每三年一次大校,任何弟子都可挑战天主,而天主必须应战。这一战,必须战至一方死去。否则,赢的那个人便不会被众弟子承认。天主在黑纱烛笼有着绝对的权威,只是,做了天主这个位子,也便是知道自己这一生注定不能善终。阿爹是这样,将来千也是这样。 阿爹杀了一辈子的人,早就不把生死放在心上。大校前夜,他来我房中,对我说,“至少我还能选择那个杀我的人,我宁愿那人是千,他杀了我,便是黑纱烛笼的天主。只有他,能爱护你一生。只有他,我才放心。” 我生是黑纱烛笼的人,死是黑纱烛笼的鬼,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有一天能走出去。这已是阿爹能为我做的最好的打算。我一点也不怪千杀了阿爹。这是阿爹自己的选择。他可以选择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被什么人杀,对于一个杀手来说,已经算是最接近善终的方式。对杀手来说,这难道不是莫大的福气吗?所以,在喜宴上,我笑颜如花。也是因为,千对我,真的是很好很好。 我曾想,以千的武功,四十五岁之前,黑纱烛笼的弟子必无一人敢挑战。四十五岁后,千也会像我爹那样选择一个自己属意的人,把性命交到对方手上。待那时,我自然不会独活。能跟千这样度过一生,再陪他死,是我对自己生命的全部设想。 只是,我没想到,会遇到那个人。 “伤的很重吗?”千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只见大雄从背上卸下一只布袋,里面赫然有物。大雄解开封口的麻绳,抓住两边袋角顺势一抖,从里面滚出一颗黑乎乎的东西。我仔细一瞧,差点没吐出来,竟是御风的头颅。 “知道哥哥想念,可是怎么办呢?御风走不动路,我可没有那么大力气背它回来。即使将来养好伤也是驽马一匹。我将御风的头割下来,用香料炮制了,放在哥哥床头,岂不妙?哈哈哈……”大雄甜腻地说道,声音让人不寒而栗。这人真是疯子。 千没有吱声,用眼角扫了一眼大雄,大雄顿时安静下来。稍默片刻,千挥挥手说道,“你下去吧,把这东西也带下去”。 大雄得令,将御风的头颅重新装入布袋,拎了出来。路过我身边时,他又对我露出了那种甜腻可怖的笑容。他将布袋举到我的面前,一阵鲜血的腥甜味扑鼻而来。我仍不住干呕了两声,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大雄那如锵锵金属般刺耳的笑声,“哟,这是怎么了,姐姐不会是大喜了吧?恭喜姐姐了!” 我回到房中,想起大雄最后的话,不禁心中一凛。屈指一算,距上次与那人相会,已有月余,难道竟是真的?自大半年前,千甘愿代我领受九十九道鞭刑,伤好后,只是终日流连于酒缸和妓馆,再也没来过我房中。而一个月前,珍气从山下传来消息,说剑仙金光泽想见我。那是自千承受鞭刑后,我第一次得到他的消息。我曾决定,再也不会见他。 可是,剑仙金光泽,这五个字竟是我无法挣脱的魔咒。
佳玉(中)
珍气负责看管山下一间小客栈,那是黑纱烛笼在官道上的一个岗哨。那晚,我让珍气摒退其他弟子,将他约到客栈。 他按时赴约。我还记得他从门外进来时的样子。长身玉立,一袭月白色的长衫,没有戴斗笠,头发用发带绑在脑后,微微被外面的露水沾湿,在烛火下仿佛发出莹莹光彩。只见他腰间并未悬挂佩剑。客栈已是黑纱烛笼的势力范围,他却敢不带兵器入夜来访。我闭上双眼,不敢注视他那双如夜空般深邃的眼睛。无论何时,他总是这样从容不迫,风姿卓绝,让我不敢直视。 许久,我感到他的双手拂过我的双眼和脸颊。 “佳玉,睁开眼睛”,他的话语于我就是魔咒,我乖乖地睁开双眼,他接着说道,“对不起,我不该约你出来。可是我却不能不见你一面就走。” “走?去哪?” “我要陪世子邸下出巡”,他说道,却又欲言又止,稍默片刻,他接着说道,“此次出巡,非比寻常。世子邸下会做一件惊天地动的事情,结果是福是祸尚且不知。若是成了,便是彪炳千秋的壮举,若是没成,恐怕世子邸下……总之,我总要保他平安。朝鲜不能没有世子邸下。” “那你可知道,我不能没有你。”我抚摸他的脸说道。 “我对不起你,佳玉”,他抓住我的手放在唇边,低语道,“我却不能不如此。孝宗殿下的遗志一日没有实现,我金光泽便一日不能离世子而去。” 我早知他心意已决,绝无转圜的余地,却还是忍不住一遍遍地期待。在朝鲜的王世子与我之间,在孝宗殿下的遗志与我之间,我永远是可以被舍弃的那一个。只是,他曾愿意为我驻足片刻,我已心满意足。而我,生是黑纱烛笼的人,死是黑纱烛笼的鬼,外面的世界于我只是镜花水月。我望着眼前的男人,似我这样的身份,又何必拖累于他。若我强求,他或许会跟我远走高飞,可那跟杀了他又有什么区别。不能再做剑仙的金光泽,不能再做朝鲜第一剑的金光泽,还会是我一心爱恋的那个金光泽吗?若注定我此生只能远远望他,换他一世喜乐,我也是愿意的。可是,我真是舍不得放他走啊。 于是,便有了那一夜。 我与他分别的第三日便传来消息,说王世子邸下出巡,竟在三田渡用孝宗大王的偃月刀砍了大清皇帝的功德碑,结果大清皇帝震怒,派特使前往勤政殿宣读问罪敕书。当今王上无奈,只得先拘禁了王世子在庆熙宫。为保世子,平息朝中老论大臣的非议和清廷的怒火,王上不得不在王世子的随从中找了一个替罪羊,此人正是王世子的幕僚,谏院武士白师宏。罪名是煽动王世子倒行逆施、行事忤逆,判了斩立决并诛三族。 突然,门上传来轻轻地叩门声,把我从回忆中惊醒。我看了一眼桌上的西洋钟,竟已快到子时。我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自己平坦的腰身,起身开门,来者正是珍气。前日,兵判洪戴周派人秘传千去他府上,结果第二日早上千出门时竟说要去杀金光泽,我便立即传口讯给山下的珍气,让他留意今日汉阳城里城外的动静。 此刻只见珍气气喘吁吁地闯进来,说道,“小姐,剑仙大人他……”,每当身边没有旁人时,珍气仍是习惯这样唤我。他是我小时的侍从,对我十分忠心。 “他怎么了?”我急忙问道。 珍气抓起桌上茶壶,对着壶嘴咕嘟咕嘟地喝了半壶凉透的茶水,接着说道,“据说世子邸下砍了功德碑后,派剑仙大人前往清国向皇帝宣告此事,没想到皇帝早就知道这事了。剑仙还没到咸境道便传来世子邸下被囚的消息,是以立刻调转方向飞奔汉阳救驾,半道上又传来白师宏被判斩立决并诛三族的消息。这白师宏可是剑仙大人的把兄弟。本来汉阳城内早已戒备森严,就是为了防剑仙大人闯法场救人。可是不知怎地,剑仙大人竟在最后一刻赶到了法场,一路上并未惊动一兵一卒,很是奇怪。” 是千。我从未想过千真的会杀金光泽,只是,他竟愿意助他一臂之力,这又是为什么。我无暇多想,催促道,“别说这些没用的,他到底怎么了?” “小姐”,珍气神色复杂地看着我说,“剑仙大人他,他去到法场时,白师宏一家三族四十七口已被绑在行刑场上等着被斩,兵判大人亲自监刑,这里面还有白师宏刚出生三天的儿子,按律不满周岁的婴孩是要被除以烹刑的。” 听到这里,我不禁小腹隐隐作痛。竟要对这么小的孩子下这么狠的手! 珍气接着说道,“剑仙大人还是丙寅年,由当今王上御赐的朝鲜第一剑,当时王上钦赐四寅剑和求生佩。法场上,剑仙大人交出求生佩,要用求生佩换白师宏一家老小的性命,洪戴周大人却说此佩虽为王上钦赐,但只是赐给剑仙一人,万万不可能换白师宏一命,更不要说换白师宏一家人的性命。这时白师宏对剑仙大人说,自己罪有应得,然稚子无辜,求剑仙大人无论如何要救他儿子一命,洪戴周大人听了便说,要是求生佩和四寅剑同时交出,勉强可抵稚子一命。谁都看到剑仙大人闯法场并未带任何兵器,这明明是要剑仙知难而退,却没承想剑仙他……” “他如何?”我直听得心急如焚,腹中绞痛渐胜,额角忍不住冒出冷汗。 “他,剑仙大人他,竟一把抢过刽子手的行刑刀,谁都没看清是怎么回事,他就将自己的右臂斩了下来。” 我啊的一声叫出来,然后便两眼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佳玉(下)
醒来时,发觉自己躺在床上,满脸都是水,也不知是汗还是泪。珍气正满脸焦虑地望着我,见我醒来,他松了一口气,说道,“吓死我了,幸好没什么大碍。我给小姐您把过脉了,您这是……” 我轻轻按住珍气的手,说道,“我已经知道了,不要告诉任何人。此事以后再说。” 珍气扶我挣扎着坐起,转身拿汗巾给我擦脸,我突然又想到什么,便问他,“为什么是右臂?” “唉,剑仙大人说四寅剑是王上御赐,不敢带入法场,便将使这四寅剑的右手臂卸下来,换婴孩一命。” 我不禁闭上双眼,热泪忍不住地往下流。 “小姐,您现在的身子,要万事小心,切不可再大悲大喜”,珍气一边给我擦脸,一边说道。 “我心里有数。那后来呢?” “后来,洪戴周大人见观刑的百姓群情激愤,便遣人给剑仙大人止了血,又请旨问宫里此事该如何料理。不一会宫里传来旨意,收回求生佩,免白师宏刚出生的儿子一死,褫夺剑仙大人朝鲜第一剑的名号,派人将剑仙大人和婴孩抬出法场,送到街边医馆歇息,然后斩了白师宏一家。” 四十六条性命,就这样,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没了。我忍不住阵阵地犯恶心。我不愿让珍气看我这样,便连连摆手说,“时辰不早,你无令不得擅自上山,快回去吧。” “此番来倒真的有事。一个时辰前,洪戴周府上的人来客栈,说要请天主大人和人主大人立刻过府一叙。我是上来传话的,想着小姐您一定惦记剑仙的事情,就先来您这边了。” 哦?洪戴周又打的什么主意?我心中隐隐已有答案,连忙催促珍气道,“那你快去吧,免得误了事情。”
珍气前脚出门,我便后脚从床上起来,换了夜行服。我不敢尾随千出门,而是立刻出门直奔洪戴周府上,守在他书房外的树上,等了约莫半盏茶的功夫,千和大雄便到了。我在树上见他们进了洪戴周的书房,便潜到廊下偷听。 “王上既已下令免了那个婴儿的命,那不便再在汉阳城内动手”,这是兵判洪戴周的声音,“我已得知他们会漏液送那孩子出城。金光泽刚断了一条手臂,此时正是除了他的最好时机。” “噢?”这慵懒的声音是千的,“杀了剑仙,那孩子呢?” 洪戴周没有出声,想来是做了一个诛杀的手势,因为千紧接着说道,“让我对刚出生三日的婴儿下手,兵判大人似乎把我看得也太轻浮了吧?” “哼,若你顺利将剑仙杀死在城外,此时也不用劳你大驾了”,洪戴周不客气地说道。 千没有吱声,这时大雄接话道,“若是杀了剑仙,能得多少两?若是杀了那个婴儿,又能得多少两?哎呀,若是大人让我杀那个婴儿,那我便白饶您个剑仙吧,我还没有杀过这么小的孩子,想起来就,嘿嘿嘿,想起来就快活呀!” “哈哈,人主大人这是答应了吗”,洪戴周笑着说道,“也好,听说黑纱烛笼里天主让杀什么人,底下人就必须杀什么人,但是好像没有说天主不让杀什么人就不能杀什么人的规矩吧?” “自然没有”,千淡淡地说道,“杀手杀人天经地义,黑纱烛笼自然没有这么荒唐的规矩。” “那我便等人主的好消息!”洪戴周跟大雄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我不敢再冒险听下去,连忙潜回树上。果然,我前脚刚上树,千和大雄就走了出来。大雄忍不住跃跃欲试的姿态,千却一副风轻云淡的摸样。只见大雄冲千拱一拱手,便飞快地向院外窜去。千留在廊下,抬首看了看天边月亮,突然视线扫过我隐身的树梢,我不禁双耳一热。还好,千什么也没发现。只见他又站了一会儿,便穿过花园,从偏门转了出去。
这周很忙啊,周末还要出差!真的是爬格子的赶脚,上来冒个泡。TV看到这了:图片来自:PS. 木有人吐槽珍珠的白瓷瓶吗?
从洪戴周书房出来时,隐约听到右首树梢有呼吸之声。气息吐纳,俨然是佳玉在侧,只是,她为何气息如此不顺,以致被我察觉?转念一想,是了,定是记挂金光泽那小子的安危。大雄在一旁跃跃欲试,丝毫没有察觉。待他去后,我知佳玉急于追赶,便悠悠然往文华馆来。 到文华馆时已过丑时。玄琴房内还亮着灯。 我推门进去,只见她正坐在榻上把玩一支黑色蜡烛。我走过去,在矮榻另一侧坐下。玄琴放下手中蜡烛,为我斟满一杯酒,歪着头笑着望我说道,“天主大人说过的话,会算话吧?” 美人一笑百媚生,正是用来形容玄琴这种女人。 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道,“那是自然。你若有事托我,叫人带这支蜡烛去城外山下的客栈即可。” 玄琴接着说道,“只不过玄琴有一事不明,为何大人会让剑仙带蜡烛来?” “这你无需知道”,我冷冷说道,“金光泽是何时出城的?” “大人为何待我如此冷淡”,玄琴没有理会我的问题,上身斜倾,手如藤蔓一般攀上我的脖子。 我只坐着不动,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稍默片刻,玄琴突然大笑起来,把手从我身上放下,端坐回自己的位置,若有所思的看着我说,“大人真是与众不同。初见大人时,大人拒绝玄琴,是因为心有所属,竟连逢场作戏也不肯,但这大半年来,玄琴亲眼看着大人变成这幅摸样,时至今日,大人依然不为汉阳第一艺妓的美色所动,真是让玄琴惭愧呢。” 我不禁冷笑道,“玄琴,你将来若有任何事托我去办,我绝不推辞。只是你待我并非真心,你以为我跟其他人一样傻吗?你当日跟谏院院判大人的公子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院判公子为你寻死,却也没能纳你为妾,你消沉了大半年,再出来见客时,自破卖艺不卖身的誓约,言明会选自己看中的人为恩客,一时间汉阳城内的达官贵人踏破了文华馆的门槛,只求你能青眼有加。不管你是何打算,我知你想找一可靠之人,而那个人就是我。我不知是什么原因,让你觉得我这个江湖杀手比那些达官贵人更可靠。不过,你既然信得过我,又帮过我,我自然会还你这个人情。” 听了我这番话,玄琴似乎很满意,收起脸上媚态,踌躇片刻,幽幽说道, “我有一个女儿”,玄琴声音里竟带一丝凄苦。我怎么也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不由得一怔。玄琴接着说道,“我生了一个女儿。就在那大半年中。” “是……” “正是那人的。我不愿将孩子养在妓馆,便求院判老爷将孩子接回去,给那人的正妻抚养。院判老爷虽然恨我害他儿子,但到底是他儿子的骨血。孩子若跟着我,将来会从我没入贱籍。” “那你想我怎样?” “那人的妻子一直不能生育,我想他们总会善待那孩子。只不过院判老爷虽是官家,但身在谏院,伴君如伴虎,且看白师宏就是例子。万一将来他家没落了,我想找个人能照顾我那孩子。我只求她将来能平安嫁一本分人家,千万莫要跟我一样入了贱籍”,说到这里玄琴稍顿了顿,接着说道,“我一个是也就够了。” 我不知自己的父母是谁。对我而言,最接近父母的人,便是佳玉的爹,后来却死在我的剑下。我望着玄琴恳切的眼神。原来这就是为人父母,事事都要为子女打算。玄琴如此,佳玉的爹也是如此。 “那孩子叫什么?”我问道。 “九香”,玄琴答道,眼神中充满爱意,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我见过这女人妩媚、娇嗔、甚至冷淡,万般风情的模样,却从没在她眼中见过这种神色。 “知道了”,我吞下一口酒,冷冷说道。我从不对人许诺,这三字于我已算是约定。 “大人的妻子是叫佳玉吧?佳玉,佳玉,佳人如玉,想必是难得的美人,不知比我如何呢?”得了我的保证,玄琴又回复原先那种娇媚的神态。若不是如此,世间男子又怎会喜欢流连在此。 “不可同日而语。你自然要美很多”,我答道。 玄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可大人竟为她憔悴至斯,可见她比我要幸福很多。” “恐怕未必”,我又吞下一杯酒,幽幽说道。
千(上续)
稍默片刻,我重拾之前的问题,“金光泽是何时出城的?” “我派人送剑仙混进法场后,一直派人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没想到,剑仙竟会为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自断右臂”,说到这里玄琴眼中又浮现方才的那种温柔神色,“他被人抬出城去约莫有两个时辰了。哦,是了,我的人向我回报时曾说盯着医馆的还有兵判府的人,想来洪戴周大人也早也知道此事了。” 我估计洪戴周一知道此事,便会立刻派人通知黄珍气,而黄珍气上山后一定会先去告诉佳玉,只是他来通报我时已经过子时了,他怎会在佳玉那里耽搁那么久? 见我若有所思,玄琴接着说道,“剑仙是让人抬着走的。抬他的人一个是长街卖肉的,人称黑思慕的屠夫,还有一个是开旅店的张大炮。一个重伤,再带个婴儿,他们走不快的,大人若现在去追,在露积峰下必能追上。” 我一听是黑、张二人陪金光泽出城的,便心中有数。此二人都是金光泽那小子的朋友,虽然本事不大,但都有些功夫在身,再加上佳玉,必不会让金光泽吃亏。 算一算时间,想来此时佳玉和黑张二人已经料理了大雄,平安送金光泽过了露积峰。大雄近来越来越难约束。杀手杀人,往往只索目标的性命,绝不会无故伤害无关人等,可是大雄这几次外出杀人,却专挑人多的场合,斩杀殆尽,一片狼藉,闹得沸沸扬扬。洪戴周已向我多次抱怨,若惊动了朝廷,他手下的缉盗司也不好再装聋作哑。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大雄此次志在必得,恐怕不会是好对付的,于是站起身来,对玄琴说道, “我走了”,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九香是个好名字,我记下了。” 从汉阳城内出来,沿大道一直到露积峰下,一路上都相安无事,没有发现任何打斗的痕迹。我不禁微微觉得诧异。在露积峰下的树林里反复搜索了数次,终于在林间一条土路上发现一摊血迹。看这血量,受伤之人应该无大碍。只是不知,受伤的是何人。我想到在洪戴周府上曾听到佳玉的呼吸之声,不禁有些担心。仔细翻检了附近的草丛,再也没有别的血迹,也没有尸体,突突跳动的心才慢慢静下来。我不禁对自己嘲弄地一笑,这心,原以为是疼死了的,竟还会像这样跳动? 我突然想起露积峰上有一处瀑布,虽比不上开城的朴渊瀑布,但也算是京畿一绝。瀑布在露积峰深处,环境幽秘,是歇脚的好地方。我想若是经历了头先一番打斗,金光泽他们是无论如何不得不停下休息的。 我知自己将会是最后一次见佳玉。而此后,她便要跟着自己喜欢的人远走高飞。于是,我沿着山路慢慢向上走去,并不急于这最后一面的来临。
又下起雨来。这时节,汉阳刚入雨季。大半年前,正是上一个雨季的末尾。那日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从未下过那么大的雨。每一个雨点打在我的身上,都像被冰雹击中。杀手的血,本该是冷的。可我为何还会冷得发抖。 佳玉跪在我身前,低着头说道,“我意已决,求你放我走。” 仿佛是这么一句话。因为雨声太大,我什么都听不清。与其说是听见,不如说是我在看到佳玉与那个男人相拥时便已知道。她何时曾在我怀中有过那样的神色?原来我所熟悉的那般柔情,都是黄粱一梦。我一时糊涂,问她是否这么多年一直怪我杀了她爹。 她摇了摇头。我知再无挽回的余地。 冰冷的雨水顺着我的脸流下来,却隐隐带有温热,如果我这样的人也会流泪的话。 佳玉,黑纱烛笼的大小姐,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我从不曾想到,有朝一日,她会为一个人下跪,会说出“求”这个字。而这个人,正是朝廷御赐的朝鲜第一剑,人称剑仙的金光泽。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相识,又是如何相许,直到我在后山撞破他们相会的那一日,佳玉在我面前下跪,我才像从一个做了二十多年的梦中惊醒一般。 我想说些什么,张开嘴,却只能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吼声,过了许久,我才意识到,我喊的是“为什么”三个字。我笑了,笑的撕心裂肺。笑我为了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喊哑了嗓子。 佳玉却一直低着头跪在那里,没有抬头看我一眼。 我大笑着,用嘶哑的嗓音说道,“你是走不出黑纱烛笼的,没有人能走出去。这是你的命!” 我的身体颤抖着,踉跄着,我以为我会一掌将这女人毙于掌下。 可是我没有。 耳边传来隆隆之声,却不是雨声。我回过神来,原来已近瀑布。我敛摄心神,恢复一个杀手应有的机警。绕过一处山棱,眼前是一个小小的山坳。山坳尽头便是露积峰瀑布,瀑布注入方圆数丈许的一处深潭,隆隆之声便来自于此。潭水前方,离我十步之外的草丛中,有两个身影站在雨中,正是黑、张二人。他们彼此相距约有十余尺,仿佛在警戒。我往他们身后望去,只见瀑布边的山壁上有一块巨石突出,挡住瓢泼大雨。石下燃有篝火,正是这潇潇寒雨间一处温暖、旖旎的所在。 黑、张二人背对着火光,面朝谷外,神色肃穆。这场雨下的天色如泼了墨般黑漆漆的,我悄悄来到二人身边,点了他们的穴道,接着弯下腰,隐没在草丛间,朝着火光的方向掩了过去。 离火光丈余的潭边,正好有块半人高的石头,我便躲在那石头后。虽瀑布在旁,又在下着大雨,却也难不倒我。我収摄心神,果然,说话之声便从隆隆瀑布和雨水的声音中分离出来,越来越强。
千(中续)
只听到一把虚弱到极点的声音说道,“你这是何苦呢?” 正是金光泽的声音。没想到这小子伤的这么重。我微微探出头去,只见金光泽斜倚在山壁上,火光照得他脸煞白,看来是失血过多。他右臂衣袖空落落的,上面还沾着斑斑血迹。他左手臂弯里正抱着一个蓝底白花的包裹,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个襁褓。而佳玉坐在火堆另一边,背对金光泽。只见佳玉将上身的黑色夜行衣脱在一旁,接着又去解身上小衣,然后反手把小衣递到金光泽面前,说道, “给孩子换换吧。” 金光泽苦笑了一下。佳玉见金光泽半天没有伸手来接,不免诧异地回过头去,眼光正落在金光泽空荡荡的右臂衣袖上,眼中浮现出极痛苦的神色,扭回头来说道,“对不起。我忘了……” 佳玉贴身套上黑色夜行衣,转过身去,从金光泽左臂弯中抱过襁褓。 “你贴身穿湿透的衣服,会着凉的”,金光泽说道。 “练武的人哪有这么虚弱,火一烘就不冷了,孩子的襁褓都被雨水打湿了,不能不换。我反而担心你,伤这么重,还要跟大雄动手。你的朋友们只顾护着孩子,你便快快跟他们离去就是了。我今日身子不适,否则大雄不是我的对手,只是你又为何回头?何必呢,他总不会杀我的”,佳玉一边慢慢解开襁褓,一边说道,“这孩子真不愧是武家的孩子,刚才刀光剑影,他只睁着眼看着,竟一声没哭,这会倒累了,睡的这样熟。” 金光泽闭上眼没有吱声,只缓缓摇了摇头,不知是对佳玉说孩子乖,还是说大雄不会杀她。襁褓中的婴孩,想来便是白师宏的儿子。 这时,佳玉突然大叫一声,声音里充满了惊慌,“这,这孩子的手臂!” 我看不清孩子到底怎样了,但是从佳玉话中推断,孩子可能是在刚才受了伤。 金光泽慢慢睁开眼睛,没有一丝惊讶的神色,只是幽幽说道,“可怜的孩子。我那兄弟全家被下狱时,这孩子的母亲正当临盆。狱中难产,生下的儿子右臂畸形。我那弟妹连这孩子一面都没见着就去了。我那弟弟,到死都不知道他们白家后人竟天生残废。白家世代练武,却生了这么一个手臂畸形的孩子。若是洪戴周知道,怕也不会费尽心思要这孩子的命了吧。” 佳玉轻轻用自己的小衣裹住婴儿,抱在怀中,说道,“你以为洪戴周要的是这孩子的命吗?这孩子的命不过是给大雄的奖品,他想要的是你剑仙的命。” “好好好”,金光泽笑着说,“我已跟这孩子一样,废人一个,却还要劳兵判大人如此费心,真是我金光泽的荣幸。” 说完这句话,他二人便陷入沉默。佳玉不住手地抚摸怀中婴孩的脸,眼中浮现出与玄琴一样的神色。而金光泽则痴痴地望着佳玉和她怀中婴孩,此情此景仿佛寻常人家一样。 我正想转身离开,突然听到佳玉说道,“你右臂已断,世子邸下被囚,你仍不愿意跟我离开吗?” 听佳玉这么说,我不禁又躲回石头后面,接着听下去。
“右臂已断,侍奉主上的心意却没有断。世子虽被囚,但白师宏已死,此事很快便会了结。只是,如此一来,朝中老论的势力更将如日中天,难以撼动,而清国也虎视眈眈,我一定要为世子找到北伐之计方可。” 北伐之计,我一听这四字,不禁心中撼动,原来真的有北伐之计。 佳玉却不知道北伐之计是什么。金光泽解释道,“北伐之计原是百年前孝宗大王为一雪丙子胡乱的耻辱,而穷尽心思拟定的一部兵书,用来征讨北方的清国。只是当时孝宗大王年事已高,朝中局势混乱,天下动荡,实在不利于北伐。后来孝宗大王驾崩,这部兵书也不知道流落何方,据说被人带到了清国,藏在少林寺。少林寺是中原武林玄门正宗,寺内高手如林,寺内所藏经书浩如烟海,正是藏一本书的好地方。等我安顿了这孩子,便要一赴少林,为世子寻回北伐之计!” 说到最后,金光泽语调渐高,一扫断臂的萎顿,仿佛又变成昨日与我比武的飒爽男儿。 佳玉听了却默不作声,许久才说道,“若有一日,你我能有这么一个孩子,就这样静静坐在炉火边……”,说着,佳玉低下头去轻吻孩子的脸颊。她朝我这边侧过脸来,眼中俨然有泪光闪烁。 金光泽听了这话,踌躇了片刻,说道,“我方才瞧见你后背那道鞭伤。一道鞭伤便已触目惊心,想那日鞭刑是多么残酷。而千君却甘愿为你自承九十九道鞭刑。千君对你的心意,我也是那日才知道,我,我自愧不如。” 金光泽低下头去。 佳玉苦笑道,“所以你不愿意带我走?因为你觉得你待我之心,不如千待我之心,可是如此?” “我乃朝廷御赐的武官,你知道你叛出黑纱烛笼后必不得安宁,为了不拖累我,甘愿承受百道鞭刑,和黑纱烛笼一刀两断,没想到一鞭下去,千便说要带你领受剩余的九十九鞭。我在一旁亲眼目睹他被打得背上皮开肉绽,竟疼晕过去。堂堂黑纱烛笼天主,竟疼晕过去。而我,却不能为你如此。我负了你,更辜负了千君”,金光泽喃喃低语道。 听到这里,我想起那日鞭刑的情景。一般杀手,在为黑纱烛笼立下公认的大功劳后,得天主允许可以离开黑纱烛笼隐退,而佳玉是出生在黑纱烛笼里的,这样的人要想离开,须身受百道鞭刑以明心志,从此与黑纱烛笼一刀两断,或者由天主本人代其受刑。那日我甘愿为佳玉受刑,却不全是因为舍不得,当时我气极,想杀佳玉的心都有,只是金光泽不知道,在那时,只有身上的痛,才能麻痹我心上的痛。醒来后,佳玉却没有跟金光泽离开。我曾一度幻想,佳玉是为了我而留下,却很快发现她虽然人留下了,心却不在了。今日看来,原来她留下,是因为金光泽不肯带她走。我不禁胸口涌上一阵怒火,简直想冲上去把金光泽另一只手臂给砍了。
千(下续)
却听佳玉幽幽说道,“千待我之心,我从小就知道。我也原以为能跟他相守终生。却没想到遇见了你。你负了我,我却负了千,更是辜负了我爹的一番心思。你无需自责,我爱的人是剑仙金光泽。剑仙金光泽,为了主上可以千里奔袭,视死如归;剑仙金光泽,为了朋友可以自断右臂,在所不惜;剑仙金光泽,为了朝鲜可以去国千里,无怨无悔。你若不是这样的人,我恐怕也不会甘愿受那一百道鞭子。是我错了,竟曾有让你跟我隐退江湖的想法。我如今却不这么想了。” 佳玉一口气说完,又亲亲怀中婴儿,突然把孩子抛入金光泽怀中,然后猛地站起身来,从我身边越过,冲入连接天地的雨中。 佳玉走了。金光泽抱着孩子愣在原地。 我从石头后面转了出来。金光泽一见是我,不禁大吃一惊,连忙说道,“千君你怎么……我那黑、张二位兄弟!” “他们没事,让他们淋一会雨”,我冷冷说道,蹲下检视金光泽怀中熟睡的孩子,“剑仙便是为这么个小东西失了右臂?你抱了孩子打出城去便是,凭你手中四寅剑,还有人能拦得下你不成?哦,我忘了,剑仙入法场是解了兵器的。” 金光泽避开我话中嘲讽,低声说道,“方才我与佳玉的话,千兄都听见了吧,我就将佳玉托付给千兄了。” “放屁!”我抽出袖中长枪,抵住金光泽的咽喉,说道,“你有什么资格将佳玉托付给我!我竟错看了你,我原以为剑仙金光泽,是响当当的英雄,竟原来也是个懦夫!你要对朝廷尽忠,连兵器都解了去救人,结果让你的兄弟为了你的世子邸下枉死刀下,你也只能用右臂换回一个残废儿。你要做你的朝鲜第一剑,当你的剑仙,怕佳玉累你前程,不肯带她走。可是到头来,朝廷废了你的朝鲜第一剑,你却还执迷不悟!你若是现在答应我,立刻带佳玉走,我便饶你一命。否则,我让你和这小子,连你两个兄弟,都死在露积峰上。” “千兄便杀了我就是,不要伤着孩子,他已无父无母,是白家唯一血脉。也不要伤我两位兄弟!”好一个金光泽,死到临头,竟面不改色。这时,孩子突然睁开双眼望着我。这黑色的眼睛,竟像雨中的潭水一样深邃,波光粼粼。 “这孩子已无父无母,了无牵挂,又是个残废,将来也不能为家族报仇雪恨,活着又有什么意思?你的兄弟,跟着你这个混账,为一个混账世子卖命,我看还不如早死早脱身”,说着我又将短枪向前递出半分。 “千兄!”,金光泽喉咙被短枪抵住,只得压低声音说道,“这孩子能平安活着,也算我不辱他爹的嘱托。他爹是心甘情愿为世子邸下而死,何来报仇雪恨之说。至于我另外两个兄弟,我救不了师宏,你便杀了我,放过我这两个兄弟吧。” “少废话,我偏说世子邸下是白家的大仇人。若不是他,白家岂会搭上四十多条人命”,我一边说道,一边看着那孩子的眼睛。那孩子眨眨眼睛,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只是,我却猜不透他心思。我摇摇头,真是糊涂了,这屁大点的孩子能有什么心思。我接着对金光泽说道,“难道你宁愿死,也不愿意带佳玉走?” “我若还有一口气,也要为世子邸下尽忠。佳玉,我只能对她不住了”,说着,金光泽便闭上眼睛等死。 我收回手中短枪,放声大笑起来,“剑仙金光泽,你连心爱的女人都不敢要,算什么男人!” 说着我抄起地上两枚石子,没有回头,便向身后掷去。只听身后“啊,啊”两声,我知黑、张二人穴道已解。于是,我站起身来,顿足一跃,手指和脚尖在岩壁缝隙稍一借力,三两下便上到了崖顶。这时,崖下传来孩子的哭声。 这孩子,虽是个残废,哭声却像出身武家的,一点也不错。我不禁笑了笑,随即向树林深处走去。
终于更完前三章了,马上就能进入主线剧情!我还以为没什么人看呢,谢谢大家的支持!
“美则美矣,却无灵魂。” 路过的妇人停下脚步,望着我说道。
小时候,每天早晨,仆妇们便会伺候我洗漱,给我穿衣,然后花娘会抱着我一路穿花拂柳,走过偌大的花园,来到大宅子另一侧的清心苑给母亲大人请安。 在我还没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已经学会双膝跪地,双手平摊,慢慢低下额头直到轻轻碰触我并拢的指尖,给上座那位服饰华丽、气质高贵的夫人行一个漂漂亮亮的大礼。每次行完礼抬起头时,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站在夫人身边的花娘那得意洋洋的神气模样。 而上座的母亲大人却从来不会看我一眼。她的视线总是落在我的身后。小时候不懂事,我常常会不自觉地回过头去,看见身后空落落的院子,觉得很奇怪,便会仰起头问,“母亲大人在等人吗?” 每当这时,母亲大人便会微微颔首,垂下眼帘,冲花娘轻轻挥一挥手。我便知道,问安结束。花娘再次抱起我,一路穿花拂柳沿原路返回我住的别院。 “小姐,今日怎么又多嘴了?请安的时候不能回头,也不能乱看。大家闺秀最最重要的便是稳重二字,知道吗?”花娘总是不厌其烦地唠叨这么几句话。 我厌了,便伏在她肩头唤她的名字,她却以为我要园子里的花,便会给我采摘来许多,插在我的头发上,别在我的衣襟。她总是一边装扮我,一边自言自语,“哎呀,我的大小姐,将来一定是汉阳最美丽的大家闺秀。是不是呀?是不是呀?” “花娘,为什么我没有父亲大人呢?”五岁时,我这样问花娘。她一时答不出。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我能唤一声“父亲大人”的男人早死了,为了教坊的一名艺妓。 “花娘,为什么母亲大人不喜欢我?”十岁时,我这样问花娘。她连忙捂住我的嘴巴,低声说,“可不敢乱说,夫人听见会伤心的。” 除了花娘,这所大宅子里最疼我的便是爷爷。我父亲的父亲。我常常想,虽然从来没有见过我的父亲大人,但必定跟这位白须白发,和蔼可亲的老人家很像。他若在,也会这般疼爱我。他若在,母亲大人也许就会喜欢我了。 母亲大人从不管教我。平时除了请安,我难得见她一面,她也很少主动跟我说话。而爷爷只一味地宠溺我。虽然花娘偶尔唠叨“大家闺秀不该这样,大家闺秀不该那样”,但是这个家里没人管得住我。 这一日,花娘让我帮她把阁楼的书都拿到院子里晒。原本护院的儿子说好带我去花园掏鸟窝,这下便去不了了。我心里憋着一口气,大喇喇地把箱子里的书拿起来,乱扔到草席上。花娘看我这幅模样,便说道,“大家闺秀不可动怒。” 我翻了她一个白眼,又拿起一本书,故意使劲扔到地上。书本正好从中间翻开,我扫眼一瞧,上面画满了小人。好奇心起,又连忙拾起来,想瞧个清楚。原来书上面的小人全是一女子的模样,或抬手,或勾足,或以扇子遮面,还有几页,竟是在舞剑。我顿时好奇心大盛,翻到第一页,只见上面写了几行极清秀的字。花娘凑过来,看着这几行字说,“这倒像是你父亲的字。” “父亲的字”,我差点没把眼珠瞪出来,“你又不识字,怎看得出是他的字?” “我小时候老给你父亲墨墨,他写的字我总是认识的。他小时候练字的帖子都在老爷的书房里收着,不信你晚上问老爷要来一看便知。” 父亲的字?长这么大,父亲二字是我的禁忌。每次提起这两个字,爷爷就会咳嗽,有一次都咳出眼泪来了。花娘便不让我再在他面前提这两个字。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隐藏这两个字。 “小姐,这上面写的什么呀?”花娘指着那几行字问。 我从五岁起便跟家中的师傅学文,认字自然难不倒我。我便一字一字读了出来,上面写的是,“真娘昔日所作舞谱,余多方求索,今终为玄琴小姐寻得。明碁顿首,盼玄琴小姐雅正。”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写的是,“吾即汝,汝即吾。”
读完后,我不禁指着字迹大笑道,“哈,花娘又骗人了。明碁是谁啊?玄琴又是谁?这明明是舞谱啊,花娘骗我说大家闺秀不能学舞,只有教坊的女人才学舞。那父亲又怎么会有舞谱?” 我正兀自说个不停,却正好瞥见一旁的花娘已黑了脸,便讪讪地拿了书跑到院外的青石街上,蹲在日头下看了起来。 我原就好动,每日见护院操练,还会煞有介事地在一旁跟着比划。现见这本叫舞谱的书上竟有几页是一女子舞剑的图画,不禁跃跃欲试,折了路边一根柳条,便跟着图画比划起来。 我自幼学文、练字、女红,无一不让师傅伤透脑筋,没想到学这画上的人动作却快,舞了两遍便记住所有动作,于是抛开书本,一边舞,一边看着日头下自己的影子吃吃发笑。 “美则美矣,却无灵魂。” 突然身边一个声音说道。我停下来,转过身,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容苍白的女人停在我身后。 “你是谁?” 那女人没有说话,弯下腰捡起我扔在路边的舞谱。正好翻开在第一页。 我连忙夺过舞谱,大喇喇地嚷道,“你怎么随便拿人家东西!” “这,是你的?”她指着我手中舞谱问道。 “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你父亲?”她一脸的怀疑。 我生气了,指着她身后的朱红色大门说,“我是这家的小姐!” 女子扭头看了一眼门楣上写着“谏院院判府”的牌匾。我心下想,这下你知道怕了吧。没想到那女子却一点也没将这几个字放在眼中的模样,继续轻描淡写地说道,“您刚才所舞的应是中宗大王时黄氏真娘所舞的剑舞。当日真娘一舞动天下,从此女子的舞蹈便不再拘泥于脂粉与技巧的小天地间。看您小小年纪,竟能舞地八九不离十,却属难得。只是可惜了,这一舞,美则美矣,却无灵魂。您可知为什么?” 这个女子娓娓道来的语气竟像有魔力一般,令我神往不已,不由自主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那女子微微一笑,我竟痴了。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人,我曾以为我那高深莫测的母亲大人是这世间最美的女人。想到这里,我不禁有点泄气。 那女子见我这幅模样,把舞谱递到我面前,问道,“我能知道小姐的芳龄吗?” “我已经十二岁了!”我不无骄傲地答道。 女子的眸中突然闪过一丝不可捉摸的神色,转瞬即逝。她点点头说道,“没有埋葬过悲伤的人不能被称作舞者。愿小姐永远不明白舞者的命运。” 说完,女子冲我行了一礼,转身沿着青石街缓缓离去。 “喂,喂,你是谁啊?”我冲她的背影喊道。 “小姐,这好像是文华馆的馆主,叫玄琴,原是汉阳红极一时的艺妓,琴舞双绝,这几年听说身体不好,便慢慢无人问津了。呀,看着背影,还是美人一个呀!”这时,正好有个护院从大门出来,看见我在那乱嚷嚷,便如是说道。 玄琴,玄琴,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呀,玄琴对明碁。我连忙从女子远去的背影喊道,“喂,喂,你的书,这是你的书吧!你怎么不要了?” “我的大小姐,你怎么又在大街上玩”,一听这声音,我便知道是花娘来了。 我拉住花娘,指指舞谱,又指指远处渐渐模糊的身影,激动地说,“玄琴,玄琴,刚才那女人叫玄琴,就是书上写的那个玄琴。这是明碁送给玄琴小姐的舞谱。这是那个女人的舞谱吧!” 我想追上前去,却被花娘一把拉住。我见她狠狠瞪了护院一眼,骂道,“哪个嘴碎的在这瞎说八道,什么玄琴,不过是个低贱的女人,也不好好看着小姐,让这样的贱婢跟小姐说话,也不怕污了小姐耳朵!”
这个礼拜在出差,所以暂时先更了这么多。 用九香的视角是我的心血来潮,本来说这周进入主线,一定会进入。我想用九香的视角引出两个少年。在后面几章再正式进入东修和云的视角。 我的故事里,九香的年龄约比东修和吕云大一点。所以这个时候的东修和吕云应该在九、十岁的样子。 因为现在每一章我越写越长,度娘每张贴可发字数有限,所以不能再用以前上中下分段的模式,以后会用阿拉伯数字标示。 这周更完九香这一章。马上会写到谏院院判跟洪戴周因为某事发生矛盾,被洪戴周废了全家,九香被烙上奴婢的印记,后来被千救出。千安排九香去清国改头换面,接受贵族教育神马的,因为曾经答应过九香的亲娘,让她嫁一个好人家。所以要为九香姑娘筹谋。 九香离开汉阳前,玄琴病死,死前母女未能相认。但九香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把舞谱焚烧在亲娘的坟前。 千在送九香离开汉阳的途中会分别遇到小吕云和小东修。用九香的眼睛看这两个少年,会是什么样子呢? :-) 希望大家喜欢!
“玄琴”,我冲着那女子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明碁?” 爷爷回来时已经快子时。为了等爷爷回来,我一直熬着没睡。花娘骂了几次,见我不听,便不再骂了,跑去前院看了几次,爷爷回来后连忙告诉我。 我连忙将白天的那本舞谱揣进怀里,披上外衣,趿拉着鞋子,跑到爷爷屋外,跪在门廊下,大声说,“爷爷,您回来了吗?我想看看父亲大人小时候的字帖。” 屋里静悄悄的,灯亮着,门上映着爷爷的剪影,一动不动,我不敢再催,等了一会儿,门呼啦一下子拉开,只见爷爷正端坐在我面前。昏暗的光下,他仿佛老了十岁,脸上的皱纹里全是泪水,嘴角抽动着,慢慢地才憋出一句话来。 “来不及了。” 我被吓地歪倒在地上,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嚷嚷着,“花娘,花娘!” 花娘从屋后跑了出来,一见我们老少俩面对面,一个默默流泪,一个嚎啕大哭的样子,愣了一下,然后飞快地扑过来,把我揽入怀中。 我听见爷爷跟花娘说了很多我听不懂的话,什么“得罪了兵判”,“上书为白师宏平反”,“赔上全家”,“最迟明日,最快今夜”“要救孩子”。 这时,母亲大人带着侍女从院外匆匆过来。透过朦胧泪眼,却见母亲大人盛装打扮,穿着的还是去年随其他命妇一起入宫觐见王后时所制的礼服,裙裾上用银丝线绣着波涛翻云的图案,发髻上插着当时王后殿下御赐的汉玉簪子。我冲母亲大人扬起挂满泪水的脸,她却眼角也没扫我一眼,直接越过我和花娘,跪在爷爷身边。 “娘家派人送了消息过来,看来是躲不过这飞来横祸了”,母亲大人对爷爷低声说道,见爷爷只一味地流泪不出声,便转身冲院子里聚集的仆从大声说道,“要走的今现在便走,去账房支五百钱。” 一时间,院子里乱成一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偌大的院子空了,只剩下门廊下面的母亲大人、爷爷、花娘和我四人。又不知过了多久,院外传来闹哄哄的声音。很快,火把的光映满了院子的每一个角落。 “智雅,我,我对不起你呀”,这时爷爷不再流泪了,整了整衣服,端正地跪坐在门廊中央。 母亲大人笑了笑,也端正地跪在他身边,望着满院的武士,说道,“父亲大人。对不起我的是您儿子。您为同僚之死耿耿十载,今日就算死了,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可是连累你和这孩子……” “父亲大人多虑了。您永远是我的父亲大人,您死了,智雅理当追随。至于这孩子”,母亲大人终于看了我一眼,“这是她的命。谁让她是她父亲的女儿。”
一切都发生地太快。 武士们拉起爷爷,拉起母亲大人,伸手要来拉我,花娘紧紧地抱着我。起先我们挤作一团,然后又被分开。花娘不愿放手。花娘哭着,我也哭着。爷爷像失了魂似得被武士们拖走。母亲大人拂开武士们的手,自己提着裙裾,跟在爷爷的身后。我很想像她那样把头抬得高高的,却看到眼前一道白光闪过,几滴温热的液体迸上我的脸颊和嘴角,一股腥甜的味道。接着,我感觉花娘的手从我身上松开了。 一切都发生地太快。我只记得被带入一间黑麻麻的房间。房间中央燃着鲜红的炉火。 我疼晕过去再疼醒过来。 背上和肩头的皮肉像是撕裂开,火辣辣地痛。我伸手去摸自己的肩头,手指刚一碰触,便觉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背上和肩头的疼痛消退了许多,虽然还是很疼,却不再是无法承受的那种。我慢慢张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茫茫,我正趴在一张床上,那白茫茫便是我脸下面的床褥。我微微地抬起头,有点吃力地扭过头去,视线慢慢扫过床沿的雕花,床边的矮凳,然后是一张桌子,窗边的矮榻,矮榻上正坐着个穿黑衣服的人。 “花娘,花娘!”我喃喃唤道。 “她死了”,那个穿黑衣的人说道,听声音竟是个男人。 死了?死了是什么意思?是和父亲大人一样吗? “爷爷在哪……” “他也死了。” “母亲大人……” “她”,那人顿了一顿,“她快死了。” “我死了吗?” “你没有死。你的母亲救了你。” “我在哪?这是什么地方?”我开始慢慢恢复意识,也开始慢慢有点明白黑衣人说的话。 “这是文华馆”,那人的回答一如既往的简短。 这个名称好熟悉。好像不久之前听到过。我想挣扎着起身。一动,觉得背上和肩膀的那种痛又回来了。这痛,是那么凌冽。在这样的刺痛下,我的头脑反而变得清晰起来。我咬紧牙,让自己习惯这种痛疼。 那人一直盯着我。 他长得比府里所有的护院都好看。但是看上去比我们护院头儿都要老。却又老的很好看。他的老跟爷爷的老很不一样。他的头发和眉毛都是漆黑漆黑的,也没有留胡子。额头很白,很光洁,像母亲大人的额头。眼角的皱纹很深,眼下隐隐有黑色的阴影,嘴角两侧有两道刻得很深的皱纹,可在我的眼中,这些都让他更漂亮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眼前这人。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能如何形容呢?何况,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样的眉毛,这样的眼睛。 那双清澈的像潭水一样的眼睛慢慢向我靠近。我看到那里面倒映着两个一模一样的女孩,身穿白色寝衣,漆黑的长发蜿蜒在肩头。 突然,一双温暖的手抚过我的脸。 他在给我擦眼泪。因为少女的自尊,我不愿在陌生人面前哭出声,却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我推开他的手,自己挣扎着挪到床沿,靠着床柱屈膝坐着,仰起脸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只见他定定地望着我的身后,一直以来波澜不兴的眼睛中突然闪过一丝慌乱的神色,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出房间。我诧异地回过头向我身后的床褥看去。只见洁白的床单上染上了鲜血一样的红色。 我发现床尾有一堆叠放整齐的衣服。仔细一看,正是我那夜披在身上的外衣,还有穿在里面的小衣和裙子。我伸手拽过那堆衣服,从里面掉出一本册子,是那本舞谱。舞谱像是被无数人翻阅过,践踏过,上面沾满了污泥,鞋印,还有几滴暗红色的血。舞谱的封面不见了,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几行清秀的字迹。 吾即汝,汝即吾。 我放下舞谱,脱下身上寝衣,想换上自己的衣服,这才发现寝衣上也染上了红色。我开始意识到,这也许是鲜血。可是除了后背和肩头,我并没有觉得身体有其他地方受伤了。我看见房间另一侧有一座颇华丽的妆台,上面摆满了雅致的瓶瓶罐罐,还有一块圆形的大铜镜。我凑过去,背对铜镜站着,使劲把头扭到身后,打量着自己的后背。只见整个两片肩胛骨上刻满了大字,像是用烙铁烙上去的,皮肉翻开处,洒满了白色粉末,许是伤药。我侧过身,只见左肩头也有同样的伤痕,不过只是一个大大的汉字,约两寸见方,是一个“奴”字。 原来疼痛来自于此。虽然只有十二岁,但这是贱奴的印记,我还是懂得的。院判府上负责倒夜香这样最低贱的活计的人,身上就有这样的印记。 正当我怔怔的望着镜中自己的背影时,突然推门进来一人。我连忙抓起沾血的寝衣,挡在身前。幸好不是刚才的黑衣男子,而是一中年仆妇模样的女人。 “先给小姐更衣,然后来馆主房中见我”,门外传来那男子的声音。原来他在门外,我感觉自己的脸像火烧一样。 仆妇一边给我换衣服,一边絮絮叨叨了许多,我一直在走神,只听见她说什么“一月一次”,“成人之礼”,又教我每月此时如何穿衣更衣之类,我只半懂不懂,心里惦记着母亲大人。终于换好衣服,趁仆妇不备,我将桌上舞谱揣回怀中,跟着仆妇来到另一个房间。 那黑衣男子已在房内等我。我却从没见过如此华丽、雅致的房间,一时忘了身上伤口疼痛。那男子见我进来,便说,“你母亲快不行了。去说两句话吧。若不是她,你也跟其他人一样死了。” 我见他身后果然有一张梨木雕花的美人榻,上面躺着一个面色苍白到极点的女人,侧脸看不清模样。我走过去,看清躺在榻上的那张脸,却大吃了一惊。 “这不是母亲大人!”这分明是那日在青石街上与我谈论舞道的女人。 “九香,九香……”那女人听见我声音,张开眼睛,喃喃低语道,还向我伸出手来。 我吓得倒退了两步,回过头慌乱地望着那男人的脸,说道,“她是谁?我母亲在哪?” “她就是九香你的母亲。” “不。我不叫九香!我不叫九香!我母亲是贞州柳氏之后,是神惠王后的后人。我母亲是柳氏!我不叫九香!母亲在哪?母亲在哪?”我原先傲气地不愿在陌生人面前哭出声,这会却哭的地动天摇。看我哭成这样,那女人的手伸到一半,便摔在床沿上。她慢慢闭上了双眼,眼角滑下一滴泪。 “天主大人,她不愿认我也罢”,那女人轻轻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怕洪戴周反悔,你快带她走吧。” “那玄琴你……”我身后的男子沉吟道。 “我”,那女人虚弱之极,说话断断续续,“我……反正要死了。你快带孩子走吧……天主大人……大人记得承允过玄琴的话……别让这孩子……别让这孩子没入贱籍,她身上烙印,无论如何……无论如何要消去,将来要嫁人。” 这是那个叫玄琴的女人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将来要嫁人。
三日后,千带我离开汉阳。千骑一匹黑马与我并驾齐驱,右手还牵着我骑的那匹灰马的缰绳。路过城门口的集市,他跳下马买了一件灰兔皮袄。他将我抱下马,把皮袄穿在我身上,再把我抱上马,然后跳上自己的马,继续牵着我的马向城外走去。“文华馆的房契和地契我会收着”,出了城门,信步由缰,千轻描淡写地说着,“待你从清国回来之时卖了做你的嫁妆。你若不愿回朝鲜,便派人捎信回来,我会把银票给你送去。我低着头,默不作声。这三日,那些支离破碎的情节在我脑海中重演了无数次,慢慢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千没有理会我的沉默,只自顾自地说着,“这些本不该我说,可你母亲已去。你以后每月再来月信之时,不可吃生冷之物,不能受冻。朝鲜不比清国,这件兔皮袄先凑合穿吧。你包裹中有清国的银票,到了清国再买漂亮衣裳。”“千叔叔,我……”,我拉住缰绳的另一头,欲言又止。“知道了。”千没有回头,仍望着前方的路。就这样走了约莫小半日,只见官道边出现一大片连绵起伏的土堆。千停下,收住缰绳,跳下马,又将我抱下马。“这便是贱籍的坟场”,千将我俩的马匹拴在路边树上,然后指着这一片土堆说道。我看那些土堆,有大有小,只是很多前面连块木牌都没有。“生下来是贱籍,和后来没入贱籍的,死了只能埋在这里”,千继续说道,“有人收尸的,能立块牌子,没人收尸的,就没有牌子。”他拉着我来到一棵树前,只见树下有三座新坟。“这是谏院老爷和柳氏夫人的坟。还有一个是你乳母的,是叫花娘吧”,他指着地下的三座土包说道,“我让仵作埋人的时候留了记号。”这三座坟前没有木牌,只种了三株桔梗花。是了,连柳氏夫人的娘家人也不敢来收尸。这桔梗花,想必就是千所说的记号。我跪下身来,默默行了三个大礼。抬起头时,再也不见花娘那骄傲的眼神。“千叔叔,那……玄琴的……她的坟在哪?”“是啊,在哪?她早就定下自己的身后事,死后烧成灰,洒在汉阳外的官道上,供来来往往的世人践踏。我们也是踏着她一路过来的。”“为什么?”“大约是跟老天爷的约定。不想另一个人像她那样被人践踏,便替那人受了。”我觉得眼前的世界都破碎了。我转身向官道走去。千默默跟在我身后。我跪在道边,从怀中掏出那本舞谱,放在地上。“吾即汝,汝即吾”,千在我身后说道,“这六字原是松都黄氏真娘的初恋爱人赠予她的。只是你父亲忘了,这六个字是如何缠住黄真娘一世哀伤。你父亲当年为汉阳城内围棋第一国手,世人赠他明碁公子的名号。玄琴则是琴舞双绝。你虽不再是神惠王后的后人,但有这两人做你父母,无论何时都无须自轻自贱。切记这一点。”我问千要了火折,点燃地上舞谱。风吹来,扬起漫天的尘土和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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