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瓷器陈成隆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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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鸿山邱承墩战国墓出土龙凤璜真伪对比
&&&不日皆石家庄玉友前往无锡鸿山博物馆参观学习,收获颇丰。在参观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复制品,甚感遗憾。返沪我翻阅了相关资料,对当时做的影像资料作了对比。感到真伪是有很大差别的。现将部分资料贴上供大家思考,由于扫描可能带来图像不甚清晰,请大家原谅。
以上五张相片为复制品
(原件为无锡鸿山邱承墩战国墓出土)
以上为真品
以上是真品龙凤璜微痕观察第一组相片
以上是真品龙凤璜微痕观察第二组相片
以上是真品龙凤璜微痕观察第三组相片
以上是真品龙凤璜微痕观察第四组相片
没有对比就没有认识上的感觉,这件战国时期龙凤玉佩,长9.6厘米,宽4.4厘米,厚0.3厘米。玉呈青白色半透明,观之色泽淡雅,为平面双雕。图案以龙凤为主体,龙凤各据一方遥相呼应,连成一体。龙为腾跃状,卷唇,角竖起,龙头上有砣刻的唇、须等眼为一穿孔。凤冠直立,英颈回首,嘴与颈连接。凤眼及尾部羽毛均为线刻,主体花纹由云纹和鳞纹组成。龙凤合体,顾盼有致,相映成趣。凤与龙一样,也是古人想象中的祥瑞动物。春秋战国以后,凤作为“四神”中的南方朱鸟,成为天下安定的象征。龙凤玉佩将寄寓祥瑞的两种神兽和谐地搭配在一起,真可谓匠心独运,构思奇巧,造型雅致。&
玉润墨香拙笔
附录鸿山越墓发掘报告文件来自:
江苏省考古研究所
无锡市锡山区文物管理委员会
无锡县原属江苏省苏州专区,苏州地区撤消后属无锡市。1995年撤无锡县,改为锡山市;2000年撤锡山市,改为锡山区。
2004年初,由于乡镇调整,后宅镇与鸿声镇合并,建立鸿山镇。鸿山镇原属无锡市锡山区,2005年改属无锡市新区。
鸿山是鸿山镇北部的一座小山,传说东汉隐逸梁鸿曾居此,故名鸿山。镇以山名。
鸿山镇位于无锡市区东南,苏州市区西北,距无锡、苏州约20公里,与苏州市相城区的黄埭镇交界,其南12公里处即春秋晚期的真山越国贵族墓地。这一地区的土墩分布大致东至黄埭镇、南至浒墅关镇、西至鸿山镇、北至鹅湖镇,分布范围约24平方公里,多为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贵族墓。
鸿山镇位于太湖东侧的冲积平原,北高南低,地势平坦,地形局部有明显的起伏,平均海拔1~4米,最高处海拔5~6米。
鸿山镇四周皆水网湖荡,河流湖泊属太湖水系,为典型的江南水乡环境。其东邻蠡河(望虞河),西枕运河,伯渎河及其支系九曲河穿流其间;其东傍蠡湖(漕湖)和鹅湖,西依太湖,距蠡湖和太湖均约10公里(图一)。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位于鸿山镇东北约1公里处,分布范围在东径120°30&~120°31&、北纬31°28&~31°30&之间,这一带现存大小土墩50余座,尤以伯渎河与九曲河之间分布最为密集。伯渎河又名太伯渎,传为吴太伯开凿。伯渎河西起运河,东达蠡湖,全长约24公里;伯渎河支系发达,流经大通桥以东有一支系向南分流,即九曲河,全长21公里。
鸿山一带见诸方志记载的土墩有彭祖墩、曹麻墩、七女墩、金娥墩、青墩、白茅墩、白泥墩、邱承墩、上鹅墩、西施墩等,由于鸿山地处无锡、苏州交界处,交通相对闭塞,经济相对欠发达,因此土墩得以完好保存。
鸿山乃至无锡一带的地名多与越大夫范蠡有关,著名的河湖有蠡河和蠡湖,传范蠡、西施泛舟五湖之地;土墩有仙蠡墩,传为范蠡成仙处;西施墩,又名绣鞋墩,传西施沉于此,瘗绣鞋于内,范蠡顾之,三叹而去。
无锡,禹贡扬州之地;周代先后属越、吴、楚;秦始皇二十五年置会稽郡;汉高祖五年分会稽郡为会稽、吴二郡,置无锡县,属吴郡;文帝十六年会稽、吴并为会稽郡;元封元年,以无锡为侯国,征和四年,复为无锡县;新莽改无锡县为有锡县;东汉光武年间复为无锡县;永平元年以无锡为侯国;永建四年分置吴郡,无锡属之;东吴分无锡以西屯田,置毗陵典农校尉,晋太康元年,复置无锡县,二年以毗陵典农校尉改置毗陵郡;东晋建武元年改毗陵郡为晋陵郡,无锡属之;刘宋元嘉八年,置南徐州,晋陵属之;齐、梁、陈因之;隋改晋陵为常州,无锡县属之;唐宋时无锡县属常州;元初升为常州路,无锡升为州;明太祖元年为常州府无锡州,二年降为无锡县;清雍正四年,分无锡东境为金匮县;民国初撤金匮县,并为无锡县;建国后无锡县先后属苏州地区和无锡市,并先后改为锡山市和锡山区。
苏州,禹贡扬州之地,西周属越,春秋战国时期先后为吴都和越都;楚考烈王徙封国相春申君于吴,遂城;秦始皇二十六年置会稽郡,治吴;汉高祖五年,封韩信为楚王,会稽郡属楚,六年,立贾为荆王,会稽郡属荆,十二年,封濞为吴王,都广陵,会稽郡属吴;景帝二年,濞诛,复为会稽郡;元封五年,属扬州刺史,领县二十六,无锡县属之;东汉永建四年分浙江以西置吴郡,领县十三,无锡县属之;东吴、西晋时为吴郡,属扬州;东晋为吴国;刘宋复为吴郡;元嘉七年割属南徐州,八年仍属扬州;齐、梁因之,为吴郡;陈祯明元年于吴郡置吴州;隋废吴郡改曰苏州,大业初复曰吴州,三年改曰吴郡;唐武德四年,复置苏州;宋开宝八年改平江军节度,政和三年升为平江府;元至元十三年改为平江路;至正十六年张士诚据之,改为隆平府,十七年复为平江路;明洪武元年改平江路为苏州府;清因之,为苏州府;中华民国时改苏州府为苏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设立苏州专区,辖无锡县;专区撤消后,无锡县改属无锡市。
环太湖地区的苏州市和无锡市,其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的序列为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夏商时期的考古学文化为马桥文化,马桥文化即先越文化;至西周时期马桥文化发展为越文化。苏州市的草鞋山、张陵山、越城、袁家埭、刘家浜、彭家里、龙南、赵陵山、绰墩、罗墩、钱底巷和无锡市的彭祖墩、骆驼墩、西溪、祁头山、象塔头墩、高城墩、邱承墩、南楼等遗址的考古发掘,已清晰地反映了太湖地区从马家浜文化经良渚文化至越文化的发展脉络和发展轨迹,即太湖地区与钱塘江流域同为越文化的分布范围。
春秋时期,由于吴国的崛起,苏州先后成为吴国都城和越国都城。
《左传》成公七年(公元前584年):“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史记·吴世家》:“寿梦立而吴始益大,称王。……吴于是始通于中国”;
《春秋》昭公五年(公元前537年):“冬,楚子、……越人伐吴”,越始与吴结怨;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年):“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吴王以越不从伐楚,南伐越”;《越绝书·吴地传》:“阖闾之时,大霸,……徙治胥山”,胥山在苏州的木渎镇附近,吴始迁都于苏州;
《春秋》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冬,吴入郢”;
《春秋》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於越入吴”;《左传》:“越入吴,吴在楚也”;《史记·吴世家》:“越闻吴王之在郢,国空,乃伐吴”;今本《竹书纪年》:“于越迁于吴”;吴伐楚之际,越伐吴,亦迁都苏州;
《春秋》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九月……吴师败楚师于雍澨,秦师又败吴师,……又战于公壻之溪,吴师大败。吴子乃归”;吴被秦打败后,复归苏州;
《春秋》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於越败吴于欈李,吴子光卒”;《左传》:“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欈李。……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史记·吴世家》:“越因伐吴,败之姑苏”;檇李在苏州之南,吴伐越失败,越入苏州;
《左传》哀公元年(公元前494年):“吴败越于夫椒,遂入越。……三月,越及吴平。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吴复都苏州;
《春秋》哀公十三年(公元前482年):“於越入吴”;《左传》:“六月,越子伐吴,……入吴”;“冬,吴及越平”;越入苏州,吴又复入;
《左传》哀公十七年(公元前478年):“越子伐吴,吴御之笠泽”;笠泽在苏州之南,此时苏州仍属吴;
《左传》哀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越绝书·记地传》:越“而灭吴,徙治姑胥台”,姑胥即姑苏,越复都苏州。
苏州在春秋战国时期为吴、越之都;而无锡在汉高祖五年始设县,属吴郡(苏州)。鸿山镇介于苏州、无锡之间,现行政区划虽隶属于无锡,根据地理位置和历史沿革,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当属春秋战国时期吴越的政治中心姑苏的外围墓地。
墓葬形制与随葬遗物
——(略)
相关问题的讨论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林立。长江下游的江南有吴国和越国,江北有徐国和群舒。由于春秋战国之际吴国和越国先后定都姑苏,因而在考古工作中往往将苏州一带吴国和越国的城址、遗址、墓葬相互混淆。因此在讨论鸿山贵族墓地的相关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鸿山贵族墓地的国属。
由于苏州是吴国传统意义的都城,所以在以往的认识中往往将苏州一带的遗址和墓葬都认为与吴国有关,而事实上苏州与吴国和越国都有密切的关系;同样,由于浙江绍兴是越国传统意义的都城,因此在以往的研究中,也往往很少将浙江以外的城址、遗址和大型墓葬的国属与越国相联系。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战争等原因,地处长江流域的楚国、吴国的都城都经历数次迁徙,而越国都城也同样经历过多次的迁徙。春秋以前的越国,由于文献记载的匮乏,对其都城的迁徙不甚了解;春秋以后的都城可根据对历史文献、历史地名的分析,并根据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型城址、大型遗址、大型墓葬的分布情况以及青铜礼器乐器的出土情况,可大致梳理出越国都城迁徙的轨迹。
《越绝书·地传》云:“禹……到大越,上茅山,大会计,爵有德,封有功,更名茅山曰会稽”,“无余初封大越,都秦余望南,千有余岁而至句践,句践徙山北”,可见会稽原为茅山,越初都在秦余山之南,茅山、秦余山今虽已无考,然仍可见句践之前越都曾经数迁;
商代至西周早期的典型越式青铜器在湘江流域时有出土,如几何纹的越式鼎、兽面纹铙、环钮虎纹镈、鸟纹镈、钺等青铜器,因此湘江流域可能为古越族的活动中心;
西周中晚期的都城大致在安徽的屯溪一带。屯溪虽未发现城址,然在屯溪的弈棋村曾发掘过8座大型越国贵族墓,其中M1的石床长8.8,宽4.4米,随葬有青瓷礼器尊、盉、豆等和青铜礼器鼎、尊、卣、簋、盘及管、珠等佩玉;
春秋中、晚期越国的都城应在浙江的安吉,安吉的九龙山下发现越国的大型城址,城址呈长方形,东西长600,南北宽550米,环城有护城河,城址周围还有大型贵族墓葬,其中龙山八亩墩等贵族墓还有隍壕,与之平行排列、规模相当的大型墓葬还有3座。推测允常之前的越都当在绍兴之西的安吉一带;
春秋晚期越国都城在绍兴,在绍兴印山有越王允常之陵;
战国初(公元前473年冬)迁至苏州,《左传》哀公二十二年:“越灭吴”;《越绝书·吴地传》云:“娄门外马亭溪上复城者,故越王余复君所治也,去县(姑苏)八十里”,“娄门外鸿城者,故越王城也,去县(姑苏)五十里”,“马鞍溪上干城者,越干王之城也,去县(姑苏)七十里”,故《越绝书·地传》云:越“而灭吴,徙治姑胥台”;
灭吴五年后(公元前468年),又迁至琅琊,《今本竹书纪年》云:“於越徙都琅琊,在晋出公七年”;《越绝书·地传》云:“允常子句践,大霸称王,徙琅琊,都也”;《水经注·潍水》云:“句践并吴,欲霸中国,徙都琅邪”;
《越绝书·地传》云:句践四世孙“无疆,时霸,伐楚,威王灭无疆;无疆子之侯,窃自立为君长;之侯子尊,时君长;尊子亲,失众,楚伐之,走南山。亲以上至句践,凡八君,都琅琊二百二十四岁”;“越王勾践徙琅琊,凡二百四十年,楚考烈王并越於琅琊”。
因此,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应与越都苏州有关。
鸿山贵族墓地的土墩为长圆形、长方形或覆斗状长方形;小型、中型墓葬的形制为东西向、长方形,而大型、特大型墓葬的形制则为东西向、长条形,大型墓的底部用垫木,特大型墓中墓内有木构件、南壁有壁龛等特征,均为越国贵族墓的基本特征。
在浙江的绍兴、东阳、安吉、长兴和江苏的苏州等地,均发掘过越国贵族墓,可资比较的贵族墓葬既有越王陵,亦有大型的贵族墓葬。
浙江绍兴印山越王陵,春秋晚期,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长72、南北宽36、高9.8米,墓葬东西向,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长46,宽19,深12.4米,墓道长54,宽6.6~14米,内有长条形木屋建筑;
东阳六石镇越国贵族墓,春秋晚期,椭圆形封土,东西长36,南北宽26,高4米;墓葬东西向,平面呈“凸”字形,通长17.8米,墓坑东西向,长13.5,宽4,深0.3~0.35米,墓道长4.3米,墓底有8条南北向枕木;
苏州真山越国贵族墓(D9M1),春秋晚期,封土长方形,略呈覆斗状,墓坑东西向,平面呈“凸”字形,东西长13.8,南北宽8米,墓室东部有一条墓道,长3.6,宽3米,墓底有用石块和泥土混合堆砌的棺床,棺床长4.05,宽1.92,高0.2米;
安吉龙山越国贵族墓,战国早期,长方形封土,东西长50,南北宽40,高8米。墓葬东西向,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长17.5,宽7.5,深1~1.5米,坑底有2条垫置木椁的纵向枕木;墓道在墓坑东部,宽3.4~3.6,深0.4米,甬道正中有一条排水沟;
长兴鼻子山越国贵族墓,战国早期,长方形封土,东西长32,南北宽18,高3.7米,墓葬东西向,
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长14.8,宽5.1~5.7米,坑深2.4米,墓道位于墓坑东部,长7,宽2.2~2.6米;
绍兴坡塘狮子山贵族墓,战国早期,墓葬虽遭破坏,仍可看出墓葬东西向,墓道在墓室的东部,壁龛在墓室的南壁。
鸿山贵族墓葬的封土为东西向,长圆形、长方形或长方形覆斗状,中、小型墓葬的形制为东西向,长方形,大型墓葬为长条形,特大型墓葬为长条形,并有长条形墓道;大型墓葬的底部有垫木,特大型墓葬有木结构,南壁还有壁龛。鸿山贵族墓的封土及墓葬形制与浙江绍兴等地的越国贵族墓完全一致,表现出越国墓葬的特征;而镇江大港一带的吴国贵族墓的封土为圆丘形,墓坑为长方形或凸字形,常见人殉,两者的封土和墓葬形制相去较远。东西向的长方形封土和长条形墓葬为越国贵族墓葬的典型特征,因此鸿山一带当属越国贵族墓地。
鸿山贵族墓葬中普遍随葬青瓷或硬陶的礼器、乐器和玉器,不见青铜礼、乐器,与浙江绍兴、杭州、东阳、余杭、海盐、安吉、长兴等地的越国贵族墓相同,而与宁镇地区的吴国贵族墓相去甚远。镇江大港一带的烟墩山、荞麦山、磨盘墩、王家山、青龙山、北山顶、粮山和安徽繁昌汤家山等吴国贵族墓中,普遍随葬青铜礼器、乐器、车马器和兵器,而不见仿青铜器的青瓷礼器、乐器,随葬器物的差异亦为吴越贵族墓葬的主要区别。使用青瓷器和玉器随葬,尤其是大量使用仿青铜器的青瓷或硬陶礼器、乐器随葬,是越国贵族墓葬的显著特征之一。
鸿山墓地的随葬器物中,大量的青瓷或硬陶礼器、乐器多为越国贵族墓中的常见器形。
礼器中最典型的为“越式鼎”。越式鼎常见的为浅腹、平底、立耳、三足外撇的青瓷盆形鼎,其次为侈口、束腰、三足外撇的甗形鼎,此外还有口沿一侧立一兽面的兽面鼎。盆形鼎、甗形鼎、兽面鼎在绍兴白露山、西寺坂、海盐黄家山、安吉龙山、余杭笆斗山等地的越国贵族墓中均有发现,为越国贵族墓最主要的随葬器物;
青瓷盖豆和青瓷壶为首次发现的越国礼器。在以往所发掘的越国贵族墓葬几乎全部经过盗掘,因此无法全面了解越国礼器的基本组合。由于鸿山贵族墓地随葬器物的完整性,从而首次揭示了鼎、豆、壶为越国礼器的基本组合;
青瓷罍、罐在浙江绍兴桃园、海盐黄家山、长兴鼻子山等越国贵族墓中多有发现,而鸿山贵族墓中出土的罍体量更大,造型及釉色更加精美;
青瓷盉、青瓷鉴、青瓷匜在浙江绍兴浬渚、上蒋村、余杭笆斗山、上虞牛山、安吉递铺古城等地的贵族墓中亦有发现,亦为表示越国贵族身份的礼器;
青瓷温酒器、冰酒器组合和青瓷吊釜、沥水器的组合均为首次发现的越国贵族使用的器物,温酒器的炉盘曾发现于浙江的萧山,然组合不明;吊釜、沥水器组合更是极为罕见,这既反映墓主生活的奢华,亦反映了墓主身份和等级的高贵;
长方形兽足炙炉亦为越国特有的器物,在以往的越墓中从未发现,然在广州南越王墓中却出土过青铜炙炉,器形的大小、造型、纹饰等与鸿山贵族墓中出土硬陶炙炉基本相同,显然南越继承了於越的文化传统。南越王墓出土的炙炉既反映了其从春秋战国沿用至西汉,同时亦反映了长方形炙炉为越国高等级的贵族用器;
青瓷虎子亦为首次发现的越国青瓷器,在镇江的王家山曾出土过造型相同的吴国青铜虎子,可证虎子当为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用器;
麻布纹硬陶小罐造型十分精致,耳、鋬富于变化,为越国贵族墓中特有的随葬器物,在绍兴漓渚、长兴便山、慈溪青山、安吉营盘山等地的越国贵族墓中均有出土;江浙之外,还出土于江西清江战国墓、河南固始侯古堆勾敔夫人墓等。
陶质的角形器和璧形器是越国贵族墓中常见的随葬器物,亦是越国特有的随葬器物,其数量的多少与墓主的级别相关,以往在浙江安吉龙山、长兴鼻子山、慈溪羊埠墩、仙人洞等地的越国贵族墓中均有出土,而鸿山贵族墓地不仅出土了大量的陶质角形器、璧形器,而且还出土了青瓷的角形器、璧形器,表明墓主的身份和等级更高;
乐器中的句鑃、錞于、丁宁和悬铃等,是越国特有的乐器,而以硬陶或青瓷仿制青铜乐器,更是越国贵族随葬器物的显著特色之一。
句鑃是最主要的越国乐器,有自名的青铜句鑃有常熟出土的“姑冯句鑃”、安吉出土的“其次句鑃”和绍兴出土的“配儿句鑃”;而青瓷句鑃早1930年前后两次在绍兴出土,其中1座墓葬中即出土了11件,此外,安吉递铺、海盐黄家山等越国贵族墓也出土过青瓷或硬陶句鑃;
悬铃也是越国特有的乐器,绍兴西施山、陈家坞、慈溪羊埠墩、余杭笆斗山等越国贵族墓中均有发现;
青瓷甬钟在余杭笆斗山、杭州石塘等越国贵族墓中均有发现,而随葬乐器较多的海盐黄家山、长兴鼻子山等战国墓,除甬钟外,还有硬陶或青瓷的鎛钟、编磬、錞于、丁宁、句鑃、悬铃等乐器。
鸿山贵族墓地不仅出土了与海盐、长兴、余杭等地完全相同的青瓷或硬陶甬钟、鎛钟、编磬、錞于、丁宁、句鑃、悬铃等乐器,还出土了以往从未发现过的振铎、三足缶和鼓座。鸿山贵族墓随葬乐器的数量之多、种类之全,级别之高,实属罕见。这即反映了鸿山贵族墓与越国贵族墓随葬乐器的一致性,更反映了鸿山贵族墓的等级;
随葬玉器也是越国贵族墓葬的主要特征。绍兴印山、狮子山、东阳六石、安吉龙山、垅坝、吟诗村、长兴鼻子山、杭州石塘、慈溪黄岗山、余姚老虎山和苏州真山等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均随葬玉器,而镇江大港一带的吴国贵族墓葬基本不见玉器。随葬玉器和不随葬玉器,亦为区别吴越墓葬的显著特征之一。
越国玉器的器类大致可分为葬玉、佩玉和剑饰。葬玉有带钩、玉璧、石璧等,佩玉有龙形佩、璜、觿、瑗、环、韘等,此外还有剑首、剑格等剑饰。
鸿山贵族墓出土的玉器与越国玉器的器形器类和基本特征完全相同。鸿山出土的玉覆面上的龙纹和带钩上的蛇纹构成龙蛇组合纹饰,与杭州石塘出土的剑鞘上的龙蛇纹饰相同,而玉覆面上的龙纹甚至与玉剑鞘上的龙纹如出一手,龙蛇纹组合当为越国贵族玉器特有的纹饰;龙蛇纹之外,在越国玉器中还常见鸟形纹饰和鸟的造型;而佩玉的边缘常切割出扉牙,亦是越国玉器的一大装饰特征;
此外,墓葬中随葬剑首、剑格甚至剑鞘、剑珌、剑璏等剑饰而从未发现青铜剑,亦为越国贵族墓随葬玉器的显著特征;
越国葬玉罕见玉璧,而常以加工粗糙的石璧替代,除战国晚期的余姚老虎山随葬1件云纹玉璧外,慈溪黄岗山、长兴鼻子山等地的春秋战国贵族墓均用石璧,鸿山贵族墓与之相同;
越国佩玉中的龙形佩、云纹璜、龙首觿、绞丝纹环形佩、谷纹璧形佩等在绍兴狮子山、安吉龙山等越国贵族墓中虽有发现,然鸿山贵族墓不仅首次发现了佩玉的完整组合,还首次出土了龙纹覆面、蛇凤纹带钩、龙凤璜、螭凤纹璧形佩、双龙管形佩、神兽管、兽面纹韘、凤形佩、兔形佩等新的玉器器形。
鸿山贵族墓葬出土的陶瓷礼器、乐器和玉器等随葬器物均反映了越国贵族墓葬的特征,表明鸿山一带为一处重要的越国贵族墓地。
鸿山贵族墓出土的随葬器物还反映出越人的图腾崇拜。图腾大约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由于对自然现象产生崇敬或恐惧心理,因而产生了图腾崇拜,崇拜的图腾多为动物。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直至春秋战国之际,越人仍流行图腾崇拜。越人的图腾为蛇,随葬器物中大量出现蛇形的纹饰和蛇的造型,亦是越国墓葬的重要特征之一。
鸿山出土的乐器和玉器中,蛇为重要的装饰。
青瓷甬钟的悬虫为堆塑的蛇;青瓷鎛钟、振铎的钮上匍匐一条堆塑的蛇,长身回首,青瓷鎛的枚作盘蛇状;
鼓座上亦装饰蛇:一青瓷鼓座的上部有6条堆塑的双头蛇,腹部相交,身饰鳞纹,头向上昂,弯曲作游动状;另一青瓷鼓座上堆塑9条堆塑的盘蛇,蛇身饰鳞纹,张口圆目,形态逼真;而硬陶鼓座的上部有6条堆塑的蛇,蛇身满饰鳞纹,两蛇横卧座上,另外两蛇一组,腹部相交,颈部向上昂起,两首相对,弯曲作游动状;
青瓷三足缶的口下有两条堆塑的蜥蜴,蜥蜴匍匐在缶的上腹部至口沿,两前肢攀在口沿上,口咬缶沿,头大目圆,栩栩如生。
乐器上蛇的造型既有盘蛇,亦有长蛇,还有四脚蛇和交腹双头蛇,不同的造型可能还有不同的象征意义。
螭凤纹璧形佩满饰浅浮雕的螭(蛇)、凤,螭与凤相互纠结,细密繁缛;
蛇凤纹带钩上四蛇与四凤相连,蛇首穿过中心的圆环,蛇身阴刻羽状纹和鳞纹,生动形象;
三角形神兽管的两断为怪异的神兽,神兽上前后盘绕三条蛇,构思奇特;
玉器上蛇的不同造型和纹饰,亦可能同样有不同的象征意义。
盘蛇玲珑球形器是最为罕见的越国礼器,全器以8条蛇盘成,蛇身施以红彩和蓝色、白色的点状琉璃釉,构思奇特,造型别致。
盘蛇玲珑球形器可能为象征王权、神权的法器或神器。
《战国策·赵策》云:“被发文身,错臂左任,瓯越之民也”;《汉书·地理志》云:“帝少康之庶子云,封于会稽,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古代有角为龙,小龙无角,故曰龙子;至越王勾践之时,仍断发文身,《墨子·公孟》云:“越王勾践,剪发文身”;《史记·越世家》云:“越王勾践,……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
《说文·虫部》:“闽,东南越,蛇种”;《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闽粤王无诸……粤王勾践之后也,汉五年,复立无诸为闽粤王”。
《国语·吴语》云:申胥谏曰:“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非慑畏吾兵甲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夫固知君王之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使淫乐于诸夏之国,以自伤也。使吾甲兵钝弊,民人离落,而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烬。夫越王好信以爱民,四方归之,年谷时熟,日长炎炎。及吾犹可以战也,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伍子胥显然是以蛇代越。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云:“子胥乃使相土尝水,象天法地,造筑大城,周回四十七里。陆门八,以象天八风;水门八,以象地八聪。……不开东门者,欲以绝越明也;立阊门者,以象天门通阊阖风也;立蛇门者,以象地户也。阖闾欲西破楚,楚在西北,故立阊门以通天气,因复名之破楚门;欲东并大越,越在东南,故立蛇门以制敌国。吴在辰,其位龙也,故小门上反羽为两鲵鱙,以象龙角。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越地属巳,巳为蛇,《吴越春秋》虽以五行思想解释了越人的文化现象而未涉及文化本质,然仍可看出,在春秋战国之际,蛇已由越人的图腾上升为越国的象征;
《越绝书·九术》云:“于是作为策楯,婴以白璧,镂以黄金,类龙蛇而行者,乃使大夫种献于吴”,越以蛇自代,以示屈吴,同样反映了越以蛇为国家的象征。
鸿山邱承墩贵族墓中随葬的乐器上,大量出现蛇的图形或堆塑,青瓷钮钟、鎛钟、振铎堆塑蛇形悬虫或蛇形钮,青瓷鼓座上堆塑6条双头蛇和9条盘蛇,玉带钩上镂雕4条盘蛇,甚至还出现8条盘蛇组成的玲珑球形器。大量蛇形纹饰的出现,除表明墓主的特殊身份之外,亦反映了直至春战时期,越人的图腾仍然为蛇,与《国语》、《越绝书》、《吴越春秋》、《说文》的记载可相互印证。
鸿山贵族墓地的墓葬形制与浙江绍兴等地的越国贵族墓相同,应为越国贵族墓;随葬品的质地、器形、器类等均明显带有越国特征,而随葬青瓷或硬陶的礼器、乐器和玉器,亦为越国贵族常见的随葬器物;以蛇作为器物的装饰,表明鸿山墓地墓主的图腾崇拜与越相同。因此,鸿山贵族墓的国属应为越,鸿山一带应为一处重要的越国贵族墓地。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随葬品中,皆有完全相同或相互参见的器物,如青瓷或硬陶的盆形鼎、甗形鼎、兽面鼎、带盖附耳鼎、斜腹甑、盆、盘、直腹钵、直腹盅、钵形碗、鸟钮器盖和麻布纹硬陶瓮、罐等;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墓葬中有造型相同的角形器、璧形器,大型和特大型墓中还有造型相同或相近的匜、提梁盉、炙炉、甬钟、镈钟、编磬、句鑃、錞于、悬铃等硬陶或青瓷的礼器、乐器。因此,7座墓葬的其年代应大致相同。
由于鸿山越国贵族墓缺乏可以确定年代的文字材料,因此鸿山越国贵族墓的年代仅能通过与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的比较,进行初步确定。
鸿山越国贵族墓随葬器物的形态与组合,与浙江绍兴凤凰山战国墓、江山大夫第战国墓、上虞凤凰山第三期土坑墓、慈溪第七期土墩墓、安吉龙山战国墓、长兴鼻子山战国墓基本相同;墓葬中的生活用品亦见于绍兴壶瓶山遗址第一文化层、袍谷里遗址和上海金山戚家墩等遗址中战国时期的文化遗存。
根据对长江下游青铜文化谱系、江南土墩遗存、江苏南部土墩墓和浙江地区土墩墓的分期研究,鸿山越国贵族墓的大致年代应为春秋末期至战国早期。
春秋战国之际的土墩墓中,常见陶罐、瓮、碗、盆、盅、盂等生活用品,陶罐的形态为宽肩,下腹急收,陶瓮的形态为卷沿,弧肩弧腹,而鸿山越墓出土的罐、瓮等与之相同;
钵形碗、直腹小杯、麻布纹小罐、角形器、璧形器、甑、直棂纹罐等为新出现的器形;而盆形鼎、甗形鼎、兽面鼎、提梁盉、匜、鉴、盘、盆等也仅见春秋末至战国初的越国贵族墓,而鸿山越墓的随葬器物亦表现出同样的特征;
印纹陶的纹饰在春秋战国时期皆为单一纹饰,不见组合纹饰,其主要纹饰为麻布纹,偶见米字纹。米字纹出现在春秋晚期,而麻布纹为长江下游春、战之际新出现的纹饰,至战国时期,麻布纹取代了所有的印纹,成为战国时期的主要纹饰;
刻划、戳印纹饰亦是战国时期的流行纹饰,刻划纹饰主要为水波纹,戳印纹饰则主要为仿蟠虺纹“C”形或“S”形纹;
出土玉器中,龙形璜等少量玉器仍保留春秋晚期特征,谷纹环形佩、绞丝纹环形佩、云纹璜、双龙首璜、龙首璜、云纹觿、剑首、剑格等均表现出战国早期的特征,龙纹覆面、蛇凤纹带钩、双龙管形佩、龙凤璜、螭凤纹璧形佩、云纹削形佩、兽面纹韘形佩等虽为首次发现的越国玉器,然在纹饰上也表现出战国早期的风格。
根据与越国遗址和越国墓葬出土文化遗物的比较,结合以往分期研究的成果,鸿山贵族墓地的年代可定为战国早期,大致在公元前470年前后。
鸿山越国贵族墓采集的5个木炭标本,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碳十四实验室年代测定,测试结果为1.ZK-年±38年BP,公元前370年±38年;2.ZK-年±34年BP,公元前256年±34年;3.ZK-年±29年BP,公元前337年±29年;4.ZK-年±38年BP,公元前370年±38年;5.ZK-年±30年BP,公元前497±30(未经树轮校正);其中最早的年代为公元前497年,最晚的年代为公元前256年,鸿山越国贵族墓的年代基本上在其范围之内。(附录一)
春秋战国之际,由于吴国和越国的先后崛起,姑苏亦先后成为吴国和越国的都城,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即吴越都城姑苏的外围墓地。墓地的分布范围大致南至苏州的浒墅关,北至无锡的鹅湖,东至苏州的黄埭,西至无锡的鸿山。
吴越争霸大致从公元前510年~473年,而争霸的主要目的是都城苏州:
公元前584年:“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左传》成公七年)
公元前537年冬,“楚子、……越人伐吴”; (《春秋》昭公五年)
公元前510年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阖闾之时,大霸,……徙治胥山”;(《越绝书·吴地传》)
吴在阖闾始定都苏州之时,当在公元前510年或公元前510年之后。
公元前506年冬,“吴入郢”;(《春秋》定公四年)
公元前505年夏,“於越入吴”;(《春秋》定公五年)
“越入吴,吴在楚也”;(《左传》定公五年)
“越闻吴王之在郢,国空,乃伐吴”;(《史记·吴世家》)
“于越迁于吴”;(今本《竹书纪年》)
吴伐楚之际,越伐吴,亦迁都苏州。
公元前505年,九月,“吴师败楚师于雍澨,秦师又败吴师,……吴子乃归”;(《春秋》定公五年)
吴被秦打败后,复归苏州。
公元前496年,五月,“於越败吴于欈李;……吴子光卒”;《(春秋》定公十四年)
“吴伐越,越王勾践迎击之檇李。……越因伐吴,败之姑苏”;(《史记·吴世家》)
吴伐越失败,越入苏州。
公元前494年春,“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遂入越。……三月,越及吴平。吴入越”;(《左传》哀公元年)
吴复都苏州。
公元前482年夏,“於越入吴”;(《春秋》哀公十三年)
“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丙戌,复战,大败吴师,……丁亥,入吴;……冬,吴及越平”;(《左传》哀公十三年)
夏,越入苏州;冬,吴又复入。
公元前478年,三月,“越子伐吴,吴御之笠泽,……吴师大乱,遂败之”;(《左传》哀公十七年)
吴师虽败,然笠泽在苏州之南,此时苏州仍属吴。
公元前473年冬,“越灭吴”;(《左传》哀公二十二年)
越“而灭吴,徙治姑胥台”;(《越绝书·地传》)
姑胥台即姑苏台,越复都苏州。
“勾践已平吴,乃以兵北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命为伯。……当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史记·越世家》)
公元前468年,“於越徙都琅琊,在晋出公七年”;(今本《竹书纪年》)
“越王勾践徙琅琊,凡二百四十年,楚考烈王并越於琅琊”;(《越绝书·吴地传》)
“勾践伐吴,霸关东,从琅琊起观台”;(《越绝书·地传》)
越灭吴,徙都姑苏。五年后,又北迁琅琊。
根据史料,吴、越定都姑苏的时间,排列如下:
公元前510年,吴始都苏州;
公元前505年夏,越始都苏州;
公元前505年9月,苏州复归吴;
公元前496年5月,越复都苏州;
公元前494年3月,吴复入苏州;
公元前482年6月,越入苏州;
公元前482年冬,吴又复都苏州;
公元前473年冬,越灭吴后,复都苏州;
公元前468年,越徙都琅琊。
吴入主苏州的时间:
公元前510年~505年夏(5年);
公元前505年9月~496年5月(9年);
公元前494年3月~公元前482年6月(13年);
公元前482年冬~公元前473年冬(9年)。
越入主苏州的时间:
公元前505年夏~公元前505年9月(3~5月);
公元前496年5月~公元前494年3月(2年);
公元前482年6月~公元前482年冬(3~6月);
公元前473年冬~公元前468年(6年)。
公元前510年之前,苏州为越地;
公元前510年~公元前473年之间,苏州主要为吴国都城,吴在苏州约35~36年;越定都苏州的时间约3年,最长一次不过2年。
吴越争霸之际,战事频繁,况且越入主苏州最长两年,越不可能大规模地营造贵族墓地。因此,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营造时间不可能在灭吴之前;灭吴后,越定都苏州前后六载,因此,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年代应为公元前473年~468年之间,即越灭吴之后最强盛的越王勾践时代。
根据墓葬的封土规模、墓葬结构,鸿山越国贵族墓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个等级;而根据随葬器物的种类、质地和组合关系,7座墓葬可进一步分为五个等级:
第一等级为邱承墩(DⅦ),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长78.6,宽50.8,高5.4米;墓葬为竖穴土坑,平面呈“中”字形,长56.7,宽6.3,深3米,方向110°,分为墓道、墓室和后室,墓室内还用木板隔成主室和南、北侧室;坑墓道南壁有长圆形壁龛,墓道底部和后室后部还有排水沟。
随葬器物1000余件,其中有大量的佩玉和葬玉;成组成套的仿铜礼器和乐器均为青瓷器;罕见的琉璃釉盘蛇玲珑球形器;除陶质的角形器和璧形器外,还有成对的青瓷角形器和璧形器。
第二等级为老虎墩(DⅠ),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长约56,宽约43米;墓床为平地铺木成长条形,上部及四周均经过焚烧,残长8.6,宽6.6米,墓向约110°;&
随葬器物约500件(已整理370件,有许多随葬器物散失,还有大量的器物碎片无法确认器形),其中不仅有玉器,而且成组成套的仿铜乐器中既有青瓷乐器,亦有硬陶乐器;角形器和璧形器均为陶质;而仿铜礼器则均为硬陶器,生活用品为硬陶和泥质陶器;
第三等级为万家坟(DⅥ),长方形覆斗状土墩,东西向,长42.6,宽35.9,高3.8米。墓葬为平地铺木,长16.68,宽5.07米,墓向110°;封土后,对墓葬进行焚烧;
随葬器物亦为500件左右,然未用玉器,乐器中仅有成组的硬陶乐器,不见青瓷乐器;而角形器和璧形器均为陶质,仿铜礼器和生活用品均为硬陶和泥质陶器,与老虎墩相同;
第四等级为曹家坟(DⅢ)和杜家坟(DⅤ),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墓坑的长度8~9米。
曹家坟封土长35,宽26.9,高3.5米;墓坑为长条形,长8.75,宽2.25,深1.95米,墓向112°;随葬器物93件,除生活用品外,还有陶质的角形器、璧形器和玉器;
杜家坟封土长42.6,宽35.9,高2.8米;墓坑为长条形,长8.05,宽2.4,深0.8米,墓向112°。随葬器物74件,除生活用品外,还有陶质角形器和璧形器。
第五等级为老坟墩(DⅡ)和邹家墩(DⅣ),长圆形馒首状封土,东西向,墓葬长度2~4米。
老坟墩封土长13,宽10,高2.5米;墓坑呈长方形,坑长4.75,宽3.25,深0.2米,方向112°;随葬器物52件,除青瓷和陶质生活用品外,还有陶质乐器悬铃。
邹家墩封土长34.5,宽23.5,高1.5米;墓坑为长方形,
长3.88,宽2.34,深0.35米,墓向112°;随葬器物46件,除青瓷和陶质生活用品外,还有陶质璧形器和玉器。
以往由于考古资料的匮乏,对于越国墓葬的研究仅限于越王墓、贵族墓和平民墓的划分。由于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发掘,第一次将同一墓地、不同等级的越国贵族墓葬进行了等级的划分,因而对于越国贵族墓葬的重新认识和重新划分,无疑提供了翔实而可靠的研究基础。
根据墓葬的规模、结构和随葬器物的质地、器类和组合,越国贵族墓葬,至少可分为六个等级。
第一等级为印山越王陵。
浙江绍兴印山越王陵,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长72,宽36,高9.8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总长100米,墓坑长46,宽19,深12.4米,墓道长54、宽6.6-14米,内有长条形木屋建筑;随葬器物有玉钩、悬铃(原报告称玉镇)、剑、镞、玦、长方形饰等玉器,石矛和木矛柲,以及雕花漆器等。
由于印山越王陵几乎被盗掘一空,故第一等级的墓葬随葬器物的情况不明。根据墓葬中随葬玉质悬铃、悬挂乐器的玉钩等玉质乐器,玉剑、镞等玉质兵器,以及玉饰和雕花漆器、铜铎等推测,第一等级的墓葬应随葬玉质乐器、兵器、佩饰,石质兵器、青铜器和雕花漆木器等。
第二等级为鸿山邱承墩。
无锡鸿山邱承墩,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长78.6,宽50.8,高5.4米;墓葬平面呈“中”字形,长约60,深3米,分为墓道、墓室和后室,有壁龛和排水沟;随葬器物有大量青瓷礼、乐器和玉器;
第二等级墓葬的主要特征是随葬大量的青瓷礼器、乐器和玉器。
第三等级有苏州真山贵族墓、无锡鸿山老虎墩贵族墓、安吉龙山贵族墓和长兴鼻子山贵族墓等。
苏州真山贵族墓(D9M1),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墓坑平面为“凸”字形,墓坑长13.8,宽8米,墓道在墓坑东部,长3.6,宽3米,墓底有用石块堆砌的棺床,长4.05、宽1.92、高0.2米;随葬器物有虎形璜、瑗等佩玉,珠管等玉饰,戈等玉兵器,以及玉钩,此外还有漆器等;
鸿山老虎墩贵族墓,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长约56,宽约43米;墓底垫木成长条形,残长8.6,宽6.6米;随葬器物有青瓷和陶质乐器、陶礼器等;
安吉龙山贵族墓,长方形覆斗状封土,东西向,长50,宽40,高8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长17.5、宽7.5、深1-1.5米,坑底有纵向垫木,墓道在墓坑东部,宽3.4-3.6,深0.4米,甬道正中有一条排水沟;随葬器物有青瓷兽面鼎、悬铃,麻布纹硬陶小罐、陶角形器、璧形器、悬铃等礼乐器和龙形玉佩等玉器;
长兴鼻子山越国贵族墓,长方形封土,东西向,长32,宽18,高3.7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长14.8、宽5.1~5.7,深2.4米,墓底有2条纵向垫木,墓道位于墓坑东部,长7、宽2.2~2.6米;随葬器物有硬陶角形器等礼器,青瓷甬钟、钮钟、錞于、勾鑃、磬、悬铃等乐器和瑗、璜、带钩、璧形佩、环形佩、剑首、管、珠等玉器。
第三等级墓葬的主要特征是随葬较多的瓷质、陶质的礼器、乐器和玉器。
第四等级有东阳六石镇贵族墓、鸿山万家坟贵族墓等。
东阳六石镇贵族墓,封土椭圆形,东西向,长36,宽26,高4米;墓葬平面呈“凸”字形,墓坑长13.5,宽4,深0.3-0.35米,墓道长4.3米,墓底有横向垫木;随葬器物有樽、管、珠、条、片等玉器;
万家坟贵族墓,长方形覆斗状土墩,东西向,长42.6,宽35.9,高3.8米;墓床长方形,长16.68,宽5.07米;
随葬器物500余件,随葬器物中有陶质的鼎、盉、匜、角形器、璧形器等礼器和陶质的甬钟、鎛钟、磬、勾鑃、錞于、丁宁、鼓座、缶和悬铃等乐器。
第四等级墓葬的特征是仅随葬单一的玉器或单一的陶质礼器和乐器。
第五等级为鸿山曹家坟、杜家坟等。
长条形墓坑,坑长8米左右,随葬器物中有较多的陶角形器、璧形器,有的还有璧形佩等玉器。
第五等级墓葬的特征是随葬较多的角形器和璧形器,有的还有少量玉器。
第六等级为鸿山老坟墩、邹家墩、浙江慈溪羊埠墩、仙人洞等。
长方形墓坑,坑长4米左右,随葬器物中有陶质悬铃、角形器、璧形器,有的还有璧形佩、璜等玉饰或石璧。
第六等级墓葬的特征是仅随葬少量的悬铃,或少量的角形器、璧形器,或少量的玉器。
贵族墓葬的不同等级,表明了在越国贵族内部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是以邱承墩为中心的墓葬群,即以邱承墩为中心的家族墓地。因此,对于鸿山贵族墓地墓主的推断,主要是对邱承墩的墓主进行推断。
由于邱承墩贵族墓中未发现任何文字材料,对于墓主的推断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只能根据墓葬的规模、结构和随葬器物的数量、组合等,对墓主的身份进行分析和推断。
邱承墩为仅次于印山越王陵的特大型墓葬,其墓坑长度为越王陵的一半,大于所有已发掘的大型越国墓葬,而墓室平面呈“中”字形的,在越国墓葬中也仅此一座;墓葬不仅有墓道、墓室、后室和壁龛,墓室中还用木板等木质材料隔成主室和南北侧室,其复杂程度也仅次于越王陵;在江浙一带以往发掘的所有大型贵族墓,无论是墓葬规模、墓室结构和随葬器物的数量、等级,皆无与之相比者。
随葬器物中,墓主生前佩带的是“五璜佩”,而埋葬时又使用了玉覆面,其规格在春战时期大致与诸侯相当;青瓷乐器中,既有中原系统的钟、鎛和磬,亦有越系统句鑃、錞于、丁宁、悬铃,还首次发现鼓座、振铎和三足缶,其中錞于、振铎均出现了模仿中原礼制的“特悬”。其乐器的数量之庞大、等级和规模之高,亦不亚于春战时期中原的诸侯;青瓷礼器中,鼎、豆、壶的组合显然模仿中原礼制,而用鼎的数量又不合周代礼制,明显出现僭越;冰酒器、温酒器等高等级的青瓷酒器和罍、鉴等大型青瓷器,无不显示出墓主生前显赫的地位;蛇为越人的图腾,为越国的象征,亦或为神权、王权的象征,而盘蛇的琉璃釉玲珑球形器、盘蛇的青瓷鼓座以及钟、鎛、铎等青瓷乐器上大量出现蛇的造型,也暗示着墓主生前可能拥有极高的权力。
根据墓葬的规模和随葬器物的数量、等级,邱承墩墓主的身份应相当于春战国时期的诸侯。越国在允常之际,“拓土始大,称王”,已出现僭越;勾践灭吴之后,横兵于江淮,号称霸王,《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云:范蠡曰:“昔吴之称王,僭天子之号……今君遂僭号不归,恐天变复见”,可见越王勾践灭吴称霸之后,僭天子之号,不可一世。越王既僭为天子,仅次于越王的越国贵族,其享用的墓葬的规模和随葬器物的等级当与中原的诸侯相当。
据《左传》、《史记》、《国语》、《越绝书》、《吴越春秋》等史书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越国仅次于越王的贵族是越大夫;根据墓葬的等级规模和随葬器物,邱承墩贵族墓仅次于印山越王陵,因此邱承墩贵族墓的墓主应为仅次于越王的越国大夫。
越国实行的是“五大夫”制,亦可能是“八大夫”制;抑或先后为“五大夫”和“八大夫”。
《国语·吴语》云:“越王句践乃召五大夫”,《吴越春秋·勾践归越外传》云:“越王召五大夫而告之”;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云:“越王乃请八大夫”。
越国大夫见诸史籍的并非八人,根据《左传》、《史记》、《汉书》、《国语》、《吕氏春秋》、《说苑》、《越绝书》、《吴越春秋》、《新书》、《水经注》等文献记载,勾践时期的越国大夫有灵姑浮、石买、文种、范蠡、计然(研、倪)、扶(冯、逢、佚)同、皋(句、睪、渠)如、苦(若、车)成、皓、诸稽(柘)郢、曵(后、舌、泄、泄)庸、畴无余、讴阳等。
诸大夫中,石买在勾践灭吴之前被诛。《越绝书·地传》云:“句践与吴战于浙江之上,石买为将。……行至浙江上,斩杀无罪,欲专威服军中,动摇将率,独专其权。士众恐惧,人不自聊。……士众鱼烂而买不知,尚犹峻法隆刑。子胥独见可夺之证,变为奇谋,或北或南,夜举火击鼓,昼陈诈兵。越师溃坠,政令不行,背叛乖离。还报其王,王杀买,谢其师,号声闻吴”。《越绝书·范伯》云:“于是石买益疏。其后使将兵于外,遂为军士所杀”。
畴无余、讴阳在灭吴之前被吴俘获。《左传》哀公十三年:“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隧。畴无余、讴阳自南方,先及郊。吴大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乙酉,战,弥庸获畴无余,地获讴阳”。
文种在灭吴之后被赐死。《史记·越世家》云:“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云:“越王复召相国,谓曰:‘子有阴谋兵法,倾敌取国。九术之策,今用三已破强吴,其六尚在子所,愿幸以余术为孤前王于地下谋吴之前人。’于是种仰天叹曰:‘嗟乎!吾闻大恩不报,大功不还,其谓斯乎?吾悔不随范蠡之谋,乃为越王所戮。吾不食善言,故哺以人恶。’越王遂赐文种属卢之剑。种得剑,又叹曰:‘南阳之宰而为越王之擒!’……遂伏剑而死”。
灭吴之后,诸大夫人心惶惶,《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云:“自是之后,计倪佯狂,大夫曵庸、扶同、皋如之徒,日益疏远,不亲于朝”;史籍中诸大夫所终虽不见记载,但除石买、畴无余、讴阳之外,皆应殁于灭吴之后。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云:文种则被越王“赐以属庐之剑,伏剑而死”后,勾践“葬种于国之西山,楼船之卒三千,造鼎足之羡”;而《越绝书·地传》则云:“种山者,句践所葬大夫种也。楼船卒二千人,钧足羡,葬之三蓬下”。
此时的苏州为越国都城,国之西山即苏州之西,大致在今苏州的浒墅关至无锡的鸿山一带。《吴越春秋》载文种之墓为“鼎足之羡”,似为三条墓道,显然与邱承墩大墓不合;而《越绝书》云“钧足羡”,似为对称的墓道,又与邱承墩贵族墓相似,因此不排除为鸿山越国贵族墓地为越大夫文种的家族墓地。
范蠡在灭吴之后出走,不知所终。《国语·越语》云:“反至五湖,范蠡辞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复入越国矣’。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亦云:范蠡“乃乘扁舟,出三江,入五湖,人莫知其所适”;有关范蠡的去向显得扑朔迷离。
《史记·越世家》:“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止于陶,……于是自谓陶朱公”;《史记·货殖列传》云:“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然范蠡乘一叶扁舟如何适齐?如何之陶?似乎从未有人深究。
《史记·伍子胥列传》:“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贾谊《新书·耳痹》云:“伍子胥……身鸱夷而浮江”,子胥身鸱夷,而范蠡自谓“鸱夷子皮”,耐人寻味。
《吕氏春秋·悔过》云:“故箕子穷于商,范蠡流乎江”,《吕氏春秋·离谓》又云:“范蠡、子胥以此流”;尽管文辞晦涩,然字里行间仍透露出范蠡可能与伍子胥命运一也;
《新书·耳痹》云:“事济功成,范蠡负石而归五湖,大夫种系领谢室,渠如处车裂回泉”。如是,则有可能在勾践灭吴后,范蠡的归属与文种、句如相同。
《国语·越语》云:范蠡“击鼓兴师以随使者,至于姑苏之宫,不伤越民,遂灭吴。反至五湖,范蠡辞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复入越国矣’。……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五湖,当泛指湖荡密布之地,姑苏附近的五湖,正与鸿山一带的地貌相同。而鸿山一带的许多地名如蠡河、蠡湖、仙蠡墩、西施墩等皆与范蠡、西施有关,也许并非巧合;尤其是蠡湖,更是相传为范蠡助越王勾践雪会稽之耻后,偕西施泛舟五湖的隐居之处。
不管范蠡是“出三江、入五湖”,还是“流乎江、归五湖”,鸿山越国贵族墓地亦有可能为越大夫范蠡的家族墓地。
越王勾践灭吴后大肆诛杀功臣,应是不争的史实,“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是流传至今的成语。从越王勾践诛杀文种后又予以厚葬的情况分析,邱承墩大墓的墓主可能为灭吴之后的越大夫,而鸿山越国贵族墓地诸多墓葬的埋葬时间几乎一致,亦暗示着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可能为同时被诛的越大夫的家族墓地。
尽管鸿山越国贵族墓地有可能为越大夫范蠡或文种的家族墓地,然因文字材料的匮乏,对其墓主的推断与考证,有待今后。
礼器既包括鼎、豆、壶,亦应包括钟、鎛、磬,是谓“钟鸣鼎食”。然由于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乐器的数量、种类较多,故另列一节。
礼器主要出土于特大型墓葬邱承墩和大型墓葬老虎墩、万家坟,中、小型墓葬中亦随葬少量礼器。所有墓葬中出土的礼器皆为明器,即仿青铜器的青瓷器或陶器。仿铜的礼器不仅造型与青铜器一致,还贴有青铜器常见的兽首流、兽面耳或铺首,而纹饰则以戳印的“C”形或“S”形纹代替春秋国战时期流行的蟠螭纹或蟠虺纹。
邱承墩随葬青瓷礼器有盆形鼎、甗形鼎、兽面鼎、盖豆、壶、三足壶、扁腹壶、盒、盖盒、盆、三足盆、鉴、匜、罍、罐、盉、温酒器、冰酒器、酒杯、吊釜、盘、三足盘、钵、碗、小豆、虎子、角形器、璧形器和琉璃釉盘蛇玲珑球形器等,除罍、鉴等大件青瓷器置放于墓室前部、青瓷璧形器和角形器置放于墓室后部外,主要置放于后室,而四件琉璃釉盘蛇玲珑球形器则与玉器置放在一起,当在墓主的身上或身旁;
老虎墩随葬硬陶礼器有盆形鼎、兽面鼎、罍、罐、盉、三足匜、圈足炉盘、炙炉、碗、钵、盅、角形器、璧形器等,置放情况不明;
万家坟随葬硬陶、泥质陶礼器有盖鼎、提梁罐、盉、匜、盆、盘、炉盘、炙炉、角形器、璧形器等、主要置放于墓葬的东部和西部。
出土礼器数量最多的的墓葬是邱承墩,而且全部为青瓷制作;其次为老虎墩,随葬的礼器为硬陶制作;而万家坟出土的礼器少量为硬陶,大部为泥质陶制作。
根据随葬礼器的数量质地分析,邱承墩随葬的皆为青瓷器;老虎墩主要为硬陶器,而万家坟主要为泥质陶器。因此根据礼器的质地,大型墓葬还可分为两个等级,即老虎墩的等级高于万家坟。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礼器,大致可分为两个系统,即越系统和中原系统。
仿中原系统的礼器有盖鼎、盖豆、壶、盆、盘、鉴、匜、盉、盒等,基本组合为鼎、豆、壶。越可能受到楚、徐的影响,其数量明显不合周代礼制。
由于鸿山出土的礼器采用青瓷或硬陶制作,因此在装饰上活泼多变。
盖鼎多饰戳印的“S”形纹;盉、壶亦饰“S”形花纹带;盆、盘的纹饰常饰水波纹;鉴、匜、盆、盘的铺首上多贴有“S”形附加堆纹;盉的提梁上饰蛇形扉棱等。礼器尽管在造型上与中原相似,然在装饰风格上则与中原礼器有着明显的差异,并逐渐成为越人的传统礼器,甚至对西汉时期的闽越国和南越国产生深远的影响。
越系统的礼器有越式鼎,主要为盆形鼎和甗形鼎;此外还有兽面鼎,而兽面鼎在越之外还流行于舒;除鼎之外,常见的礼器有罍、罐、筒形罐,盆、三足盆、盘、三足盘、鸟形钮盖钵、角形器、璧形器等;而温酒器、冰酒器、吊釜和沥水器、扁腹壶、圈足炉盘、长方形炙炉、虎子、琉璃釉盘蛇玲珑球形器等,都是首次发现的越国礼器。
成套的青瓷温酒器、冰酒器是首次发现,由此可见越国贵族生活的奢华。冬季使用的温酒器由炉盘、温酒器组成,炉盘内置炭,有的底部还有细条形镂孔,温酒器内置水,小孔内置酒杯,以火温水,以水温酒,科学合理;夏季使用的冰酒器与温酒器的结构基本相同,其下为承盘,内可置冰,冰酒器内置水,小孔内置酒杯,冰降水温,水降酒温。
南方的吴越亦有冰室,《越绝书·吴地传》云:“阊门外郭中冢者,阖闾冰室也”;《越绝书·地传》云:“东郭外南小城者,句践冰室,去县三里”。冰酒器的发现,可证春秋战国时期的吴、越有冰室并非虚言。
青瓷吊釜、沥水器是在吊釜内烧水用以烫碗、烫酒杯的卫生器皿,吊釜的两耳外有半圆形的立耳,当釜吊起烧水时可挡住上窜的火焰,而不至烧断刀釜的绳索;釜内的水烧开后,将碗或酒杯倒扣在底部有孔的沥水器内,置入釜中烫碗或酒杯,沥水器提起后,碗、杯上的水便自然沥下,卫生而科学。
虎子亦同样为卫生洁具,这是目前我国发现的最早的青瓷虎子,其造型与江苏丹徒王家山出土的青铜虎子相同,然流上有缺,显然为溺器。可见虽在蛮荒之地的越国贵族,其生活十分讲究。
角形器、璧形器也是越国贵族使用的礼器,以往发现的皆为陶质,但由于所发掘的墓葬多被盗掘,加之陶质易碎,其具体数量不清,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青瓷角形器和璧形器为首次发现,并单独置放在墓室中部,且各为18件,这为探讨角形器、璧形器的用途提供了可能。
越国的风俗与中原有着较大的差异,除断发文身外,最突出的是信鬼神、好淫祀。《孔丛子·刑论》云:“夫吴越之俗,男女无别,同川而浴,民轻相犯。故其刑重而大胜,由无礼也”;《尚书大传》卷四云:“吴越之俗,男女同川而浴,其刑轻而不胜,由无礼也”;《吴郡志·风俗》云:“江南之俗,……其俗信鬼神,好淫祀”;《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荆人鬼,越人几,今之巫祝、祷祠、淫祀之比也”,《集韵》:“吴人鬼,越人几;南方之鬼曰几”。越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至春秋战国时期,仍然保留着已不为中原所理解的生殖崇拜遗风,故《礼记·曲礼》下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因此,单独置放且数量相等的角形器与璧形器可能象征阴阳,即越人物化的“淫祀”。
除青瓷礼器外,硬陶礼器的制作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硬陶盉的器身作小口罐形,下有三足,前出兽首流,肩部有对称的半环形提耳,为首次发现的越国礼器。
硬陶提梁罐的提梁为兽身,两端出兽首和兽尾,身上装饰鸡冠状脊刺,为罕见的越国礼器。
硬陶带盖盂的盖钮为一立鸟,肩部贴三个立鸟,造型十分生动。器盖上立三鸟的传统,甚至影响到西汉的闽越国。
硬陶圈足炉盘是典型的越国礼器,其造型与诸暨次坞上河出土的青铜炉盘相同。青铜圈足炉盘还见于徐,越地流行的圈足炉盘可能受到徐的影响。
硬陶长方形炙炉为烤肉用的器具,其造型与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青铜炙炉完全相同,可见越国贵族烤肉的传统一直延续到西汉。
此外,礼器中的低温烧制的陶胎琉璃釉盘蛇玲珑球形器更是罕见,整个玲珑球由盘曲的八条蛇构成,蛇身饰点状琉璃釉和红彩。蛇是越人的图腾,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记载:伍子胥“造筑大城,……越在东南,故立蛇门,以制敌国。……越在巳位,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此云吴人以蛇代越;而《越绝书·九术》云:“于是作为策楯,婴以白璧,镂以黄金,类龙蛇而行者,乃使大夫种献于吴”,越人以蛇自代,以示屈吴。可见在春战之际,越仍以蛇作为国家的象征。琉璃釉盘蛇玲珑球形器不见记载,亦不知其器名与作用。根据其置放位置和由越国的图腾蛇构成,可能为越国王权或神权的象征。
礼器的质地、数量、组合,不仅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越国存在着森严的等级,而且反映了越国在模仿中原的同时,更是顽强地保留了自身的礼制特征。根据出土的礼器推测,可能在越国内部,还存在着目前鲜为人知的“越礼”。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礼器,以青瓷器居多。其中有少量的青瓷器造型规整,胎色泛白,内外施釉,釉色泛青泛绿,胎釉结合极好。然囿于以往的习惯认识,凡汉代以前的青瓷器均称之为“原始青瓷器”。
判断是否为青瓷或原始青瓷的标准原本是一个理化标准,当对某一件瓷器进行理化测试时,符合这一标准的即成熟青瓷,而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即原始青瓷。然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理化标准转换成了时代标准:即汉代以前的青瓷,皆称之为原始青瓷;而汉代以后的青瓷皆称之为成熟青瓷或青瓷,这一概念的转换显然是极不科学的。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大量高等级的青瓷器,其窑口也是值得重点研究的对象之一。邱承墩出土的一件青瓷磬上,在“C”形纹内有一刻划的叶脉纹,同样的纹饰见于浙江绍兴漓渚出土的青瓷匜,不同地区不同器形上出现相同的叶脉纹,可能为同一窑口的标识;在浙江萧山的茅湾里和进化、绍兴的富盛、上虞的小仙坛和帐子山、德清的亭子桥和冯家山等地均发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古窑址,而根据鸿山出土青瓷器的胎、釉及造型推测,其窑口应在浙江。目前在浙江所发现的诸多古窑址中,烧制青瓷罍、罐、盆、炙炉、杯和甬钟等礼乐器的窑址仅有德清的亭子桥和冯家山。因此根据青瓷器的器类推测,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青瓷器可能为浙江德清一带烧制。
鸿山越国贵族墓葬的发掘,还纠正了以往出土的越国礼器名称上的混乱。在浙江的绍兴、杭州、诸暨、慈溪、黄岩、上虞、余姚、萧山、海盐、海宁、长兴、安吉和江苏的苏州、吴江等地,均出土过越国礼乐器,然由于大多为零星出土和征集,而系统出土的较少,因此在器物定名上出现了许多模糊认识,如将乐器悬铃定名为“权”,将温酒器的炉盘定名为“三足鉴”等,不一而足。
《史记·东越列传》云:“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句践之后也”;《史记·南越列传》云:“汉(高帝)十一年,……立佗为南越王,与剖符通使,和集百越”;在福建武夷山闽越“王城”遗址和广州的南越王墓中都出土了与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相同或相似的器物,可见越国的礼乐文化对秦汉时期的东越和南越产生巨大的影响。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成组成套的礼乐器,为深入研究春秋战国时期越国的礼乐制度,为研究越国礼乐器的组合,乃至研究越文化与秦、楚、吴、徐、舒文化的相互关系,以及与秦汉时期的闽越和南越的嬗承关系,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乐器主要出土于大型墓葬万家坟、老虎墩和特大型墓葬邱承墩,乐器的质地皆为青瓷或硬陶,显然是仿青铜器的明器。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乐器虽然不能测音,更不能演奏,但皆按原大仿制,造型逼真,组合完整,因此对于研究春秋战国时期越国乐器的种类与组合乃至越国的礼乐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说苑·善说》所载的著名的“越人歌”,反映了越国民间音乐与楚国音乐存在较大的差异;绍兴坡塘狮子山战国墓出土的铜屋中,有伎乐在演奏鼓笙琴瑟,反映了音乐在越国贵族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越绝书·陈成恒》云:越王句践曰:“孤身不安床席,口不甘厚味,目不视好色,耳不听钟鼓者,已三年矣”,越王宫中当设有钟鼓乐;《吕氏春秋·遇合》云:“客有吹籁见越王者,羽角宫徵商不谬,越王不善,为野音反善之”,则反映越国贵族音乐亦被中原称之为“野音”,可见越国音乐有着自身的传统,且与中原音乐存在较大的差异。
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不但有礼乐,甚至还有专门的乐宫。《越绝书·地传》:“北郭外,路南溪北城者,句践筑鼓钟宫也”。
乐器除演奏礼乐外,还用于军旅。《越绝书·吴王占梦》:“范蠡左手持鼓,右手操枹而鼓之”;《史记·越世家》:“范蠡乃鼓进兵”。
此外,越人的奏乐可能还用于祭祀,越人“信鬼神”,“巫祝、祷祠、淫祀之比也”,因此,越人大量使用乐器,也许还为了在祭祀中娱鬼礼神。
出土乐器的墓葬中,以邱承墩为最,乐器全部为青瓷制作,器形有甬钟、鎛钟、编磬、句鑃、錞于、丁宁、振铎、三足缶、悬鼓座和悬铃等十类。除磬和悬铃置放于墓葬西部的后室外,其余乐器均置放于墓道南侧的壁龛内。
其次为老虎墩,出土的乐器既有青瓷制作,亦有硬陶制作,已修复的乐器有甬钟、鎛钟、编磬、句鑃、錞于、丁宁、悬铃等七类。乐器置放情况不明。
而万家坟出土的乐器全部为硬陶制作,器形有甬钟、鎛钟、编磬、句鑃、錞于、丁宁、悬鼓座和悬铃等八类;另外,墓葬中还出土了1件堆塑的硬陶蜥蜴,与邱承墩出土的三足缶上堆塑的蜥蜴相同,蜥蜴腹部的弧度也与缶的上腹部大致相同,由此推测还应有缶。乐器置放于墓葬的西部。
随葬乐器的墓葬中,邱承墩皆为青瓷乐器,老虎墩中青瓷乐器和硬陶乐器参半,而万家坟皆为硬陶乐器。因此根据乐器的质地分析,大型墓的等级同样存在差异,即老虎墩的等级高于万家坟。
三座墓葬出土的同样的乐器,造型和装饰风格上也不尽相同。
邱承墩的乐器造型浑厚规整,与中原的青铜乐器的造型和装饰风格相同或相近;老虎墩的乐器造型怪异诡秘,甬钟器形修长,鎛钟变化多端;而万家坟的乐器造型敦厚,纹饰繁缛。或许老虎墩和万家坟的乐器更能够反映越的风格。
乐器大致可分为两个系统,即中原系统和越系统,然越系统的乐器中又采用了中原礼制,如錞于、振铎都出现了一件造型独特的有别于其他成组的乐器,可能为仿中原礼制的“特悬”,耐人寻味。
仿中原系统的乐器有甬钟、鎛钟和编磬,尽管乐器的器形仿中原青铜乐器,但在装饰上仍出现越的风格,甬钟的悬虫和鎛钟的钮出现蛇的造型,甬钟、鎛钟的篆部饰戳印的“S”形或“C”形纹,编磬的两端也同样饰戳印的“S”形或“C”形纹,可见越人在吸收中原文化的同时,仍顽强地保留着越人的文化传统。
越系统的乐器有句鑃、錞于、丁宁、振铎、三足缶、悬鼓座和悬铃,其中振铎、三足缶和悬鼓座为首次发现的越国乐器。
越系统的乐器中,句鑃为最主要的演奏乐器。其置放方式与甬钟相反,即于朝上,柄朝下,自大至小插于簴架,以枹击之。
“句鑃”一名不见记载,而青铜句鑃主要出土于越地。浙江绍兴出土的“配儿句鑃”云:“配儿……择厥吉金,……自作句鑃”,德清出土的“其次句鑃”云:“其次择其吉金,铸句鑃”;江苏常熟出土的“姑冯句鑃”云:“姑冯厥同之子择厥吉金,自作商句鑃”,皆自名“句鑃”,可见句鑃为典型的越国乐器。
錞于和丁宁在吴越地区常见,往往成组出土,镇江王家山、丹徒北山顶等春秋晚期的墓葬中皆出土过青铜錞于和丁宁,浙江海盐黄家山也出土过青瓷錞于,常见三件錞于配一件丁宁。
錞于未见有铭文,更无自名,然多见于文献记载。《周礼·地官·鼓人》云:“以金錞和鼓”,郑注:“錞,錞于也。圜如碓头,大上小下”;《国语·晋语》:“战以錞于、丁宁,儆其民也”。
丁宁又名镯、钲,《周礼·地官·鼓人》云:“以金镯节鼓”,郑注:“镯,钲也。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说文·金部》:“镯,钲也”。除文献有记载外,钲还有自名,“徐莤尹钲鋮”、“余冉钲鋮”等,均自名“钲鋮”。
振铎出土较少,而越铎则是首次发现。《周礼·地官·鼓人》云:“以金铎通鼓”,郑注:“铎,大铃也。振之以通鼓”,贾疏:“此是金铃金舌,故曰金铎”;《说文·金部》:“铎,大铃也。两司马执铎”。
《国语·吴语》:“昧明,既陈。王乃秉枹,亲就鸣钟、鼓、丁宁、錞于、振铎,勇怯尽应,三军皆哗,扣以振旅,其声动天地”。
因此,铎应有两个不同的系统,即 “执柄振之”的中原系统和“悬而扣之”的吴越系统。
三足缶为首次发现,而越国有缶亦不见记载。《说文·
缶部》:“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诗·宛丘》:“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易·离卦》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蔺相如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盆缶秦王,以相娱乐’,……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史记·李斯列传》:“夫击瓮叩缶,真秦之声也”。在以往的考古发掘中,从未出土过缶,由于缶与其他乐器同置放于壁龛,性质自明。缶为叩击乐器,其叩击部位为宽沿,宽兽面耳的背面与口沿之间用圆柱形泥条相连,从而使另一半口沿不产生共振;而三足使底部悬空,缶又为深腹,这样在叩击时,底与腹可产生共鸣和共振。文献记载中,仅见缶用于秦,从未见之用于越。浙江绍兴印山越王陵在其四周至今保存有完好的隍壕,而隍壕设施仅见于陕西凤翔的秦公大墓,这似乎暗示者秦、越之间可能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表明秦、越之间有着相互交流,秦文化对越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越国三足缶的发现,亦可与此相互印证。
悬鼓座亦首次发现。安徽舒城九里墩春秋墓出土过鼓座,其基本特征是座身中部有一管状插孔,与之相同;湖北随县曾侯乙墓中出土的建鼓,其鼓座与之稍异。绍兴306号战国墓出土的伎乐铜屋内,前排右侧的伎乐俑危坐,敲击悬鼓,其鼓座的形态与鸿山出土的鼓座相同;而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墓出土的鼓环,可以360°旋转,表明其为悬鼓环。尽管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鼓有建鼓和悬鼓之分,然吴越流行的应为悬鼓。鼓与战争关系密切,《国语·越语》云:“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应使者,……使者辞反。范蠡不报于王,击鼓兴师以随使者,至于姑苏之宫,不伤越民,遂灭吴”。而鼓座上的双头蛇也与战争有关,《博物志》卷三云:“常山之蛇名率然,有两头,触其一头,头至,触其中,则两头皆至,孙武以喻善用兵者”。
悬铃亦不见记载。《太平御览》引《伯乐相马经》:“目如悬铃”,形容良马眼目高巨。可见此类半球形、中空并可悬挂的乐器可能名“悬铃”。青瓷和硬陶悬铃以往在浙江的绍兴、萧山等地均有零星出土,此类乐器往往根据外形上推测认为是“权”,而零星出土的青铜悬铃又认为是“镇”。由于鸿山越国贵族墓中出土了成组成套且大小有序的悬铃,可见其应为乐器而非其他。
鸿山越国贵族墓中出土的乐器,大致包括了乐音乐器、节音乐器、滑音乐器和噪音乐器。
乐音乐器主要用于演奏,其基本特征为造型相同,大小有序。甬钟、鎛钟、编磬和句鑃皆为乐音乐器;錞于、振铎虽为军旅之用,然其达到一定数量亦可作为乐音乐器;
三足缶、丁宁应为节音乐器,即节拍乐器;
悬铃的基本特征虽符合乐音乐器,然其形体较小,且数量较多,可能是悬挂成排以桴来回滑动以演奏上、下滑音的滑音乐器;
悬鼓座的发现表明应有悬鼓,悬鼓可能为节音乐器,但更主要的是作为烘托气氛的噪音乐器。
如以上分析不误,那么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乐器,已具备了大型乐队的基本要素。
鸿山越国贵族墓中出土的乐器,器类繁多,造型各异,气势磅礴,洋洋大观,足以组成庞大的乐队。
鸿山越国贵族墓中乐器的出土,不仅第一次全面了解了越国乐器的器类和组合,第一次目睹了越国乐器独特的风采,更重要的是揭示了越文化在保留自身文化传统的同时,如何对中原礼乐文化的吸收、改造和融合。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玉器在以往发现的越国贵族墓葬中数量最多,种类也最为复杂,对于研究春秋战国时期越国的佩玉制度和丧葬用玉,有着重要意义。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共计出土玉器48件,其中老虎墩3件,曹家坟1件,邹家墩6件,其余皆为特大型墓葬邱承墩出土。
邱承墩出土的玉器组合基本完整,可作为为鸿山越国贵族墓葬出土玉器的代表。
鸿山玉器的玉料质地细腻,不同的玉器选用不同的玉料,甚至还利用了“巧色”。
由于特大型墓邱承墩置放墓主的位置被盗,因此随葬的玉器当有所缺失。墓室的前部计出土了玉器38件,其中石质3件,此外还有琉璃器33件。根据玉器在墓葬中的出土位置和玉器造型,可将其分为葬玉和佩玉。
葬玉有覆面、带钩以及石璧;葬玉的主要特征为单面纹饰,与佩玉有明显的差异;而仿玉的石器则制作草率。
龙纹覆面的正面以十字形条带纹分为四部分,各有一浅浮雕“S”形龙纹,条带及周边阴刻云纹、斜线纹、细方格纹;背面微凹,无纹饰。
蛇凤纹带钩的中部为一绞丝纹圆环,圆环中心为一椭圆形浅浮雕,上阴刻细密的斜方格纹,其外框为透雕的四凤,四角向内出凤首,四蛇身与四凤相连,蛇首穿过中心的圆环,凤身、蛇身皆阴刻羽状纹、细斜线纹、鳞纹;背面有一圆扣,无纹饰。
覆面用的是龙纹,而带钩用的是蛇纹,龙与蛇的纹饰组合应代表了越国最高贵族的身份。杭州石塘出土的一套玉剑饰上,玉剑格上刻有“越王”、“越王之子”,可证墓主的身份之高,而玉剑鞘的纹饰则正是龙蛇组合纹饰,其龙纹与覆面上的龙纹如出一辙。
石璧的位置大致在墓主的足部。云纹石璧制作粗糙,另外两件无纹饰。
佩玉皆双面有纹饰,制作精美。根据佩带的方式和佩带部位的不同,佩玉还可分为正佩和杂佩,正佩象征身份、等级和地位,佩带在胸前,为条形的璜和圆形的璧(环),间以管形或动物造型的佩饰。杂佩主要有削形、韘形等与兵器有关的佩饰,佩带在腰间或身体的其它部位,或许有辟邪之意。
璜自大而小呈现五种不同的形态,即龙形璜、龙凤璜、云纹璜、双龙首璜和龙首璜。
龙形璜两件,呈回首卷尾的龙形,身体卷曲,背部向上呈弧形弯曲,有一穿;
龙凤璜一件,身体卷曲,背部向上呈弧形弯曲,有一穿,一端为龙首,有角,龙目亦为一穿,一端为凤首,有冠;
云纹璜两件,上下均出牙,两端开条形槽,中部上方有一穿;
双龙首璜一件,两端作龙首形,口内獠牙呈一圆圈形成圆穿;
龙首璜一件,一端为龙首,一端为龙尾,尾上卷;
另有还有云纹觿两件,弯月状,一端宽而平,两侧出牙。
从出土情况推测,璜应是成对的,可能因盗墓而有所缺失。大小有序的五对璜与一对觿,表明墓主生前使用的是“五璜佩”,其身份当与诸侯相当。
璜是贵族身份的象征,璜的数量代表了贵族身份的高下。从已发掘的贵族墓分析,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墓有一璜、二璜、三璜和五璜,诸侯为五璜;目前发现佩有五璜的有三门峡虢国墓地M2012、山西天马曲村晋侯墓地M31、M91和陕西韩城梁带村周代大墓等,至于天子佩七璜还是九璜,由于东周的王室墓尚未发掘,不得而知。
若龙形璜、龙凤璜、云纹璜、双龙首璜、龙首璜加上云纹觽组成的“五璜佩”是成对的,应佩带在胸前两侧。
璧形或环形的佩饰自大而小是蟠螭纹璧形佩、螭凤纹璧形佩、谷纹环形佩、绞丝纹环形佩和出郭龙纹璧形佩。
蟠螭纹璧形佩一件,正反两面满饰浅浮雕的蟠螭纹;
螭凤纹璧形佩一件,正反两面均满饰浅浮雕的螭纹和凤纹,螭与凤相互纠结,减地部分阴刻斜线纹,形成两层纹饰;
谷纹环形佩一件,边缘对称出牙,正反两面均饰减地谷纹;
绞丝纹环形佩一件,正反两面均阴刻绞丝纹;
出郭龙纹璧形佩一件,正反两面均减地成云纹和卷云纹,龙首、龙尾出郭,阴刻直线和弧线组成的大鳞纹。
另外还有双龙管形佩一件,中部为方形管,一孔上下贯穿,两侧各有一透雕的龙,龙回首张口,身体弯曲呈“S”形。
璧形、璧形、环形、环形、出郭璧形佩加双龙管形佩组成的“五环(璧)佩”,应自上而下佩带在胸前中部,即两列玉璜之间,与两侧成对的璜和觿组成一套完整的“正佩”。
春秋战国时期越国贵族的 “五璜佩”的发现,为研究越国贵族的佩玉方式,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实物资料。
在正佩的璜与璜之间或环(璧)与环(璧)之间,还间有管状和动物造型的玉饰,其中造型特殊、工艺精良的有:
凤形佩三件,造型各异,均作振翅欲飞状,应佩在璧、环之间。其中一件白玉凤双目及冠减地成高浮雕,正反两面均阴刻极浅极细、肉眼几乎看不出羽纹,可谓我国最早的“微雕”;
三角形神兽管两件,大小、造型及纹饰完全相同,应佩在璜与璜之间。上下两端均为神兽,身上盘绕三条蛇,一蛇头在背面,两蛇头在正面,整器采用高浮雕技法,局部透雕,身体的低凹处阴刻极细的网格纹,背面则为羽状纹,构思奇特,布局严谨。
动物形和管形的佩饰应为璜或环(璧)之间的间隔,单一的可能用在环(璧)形佩之间,成对的可能用在璜形佩之间,成为正佩的重要组成部分。
杂佩主要为仿兵器的玉饰。
兽面纹韘形佩,中空,一端大,一端小,一侧出一方鋬,正面浅浮雕一兽面纹,两侧阴刻卷云纹,上方有一穿;
削形佩,环首,削与环首阴刻云纹,柄阴刻直线纹和斜方格纹。
韘为拉弓射箭之用,而韘形佩尽管形似,然其上部有穿,且内壁及其边缘皆有纹饰,显然是用于佩带;削即小刀,削形玉佩十分罕见。
此外还有剑首和剑格,剑首和剑格皆为剑饰,然出土时并未见青铜剑,仅有象征意义。这一现象在浙江的越国贵族墓中亦有类似情况,可能为越国的一种特殊葬俗。
在距今五千年前后的良渚文化时期,越地之玉就已独领风骚。良渚文化的典型器物有玉琮、玉璧和玉钺。良渚玉器硕大而深沉,神秘而严谨,尤其是玉琮上阴线细刻的兽面羽人纹和玉钺上的浅浮雕兽面纹,其治玉工艺技艺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为越玉发展的第一个高峰。越在甲骨文中为“戉”,越之名越,可能来源于良渚文化特有的玉钺。
西周时,天子所陈宝物中即有越玉。《尚书·顾命》:“越玉五重,陈宝”;马融注:“越地所献玉也”。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百家争鸣,各诸侯国的玉雕艺术也争奇斗艳,精彩纷呈现。此时佩玉特别发达,最具代表性的是造形呈“S”形的富有动感的龙、凤形玉璜,而璜的多少又代表了贵族身份的尊卑高下。
于越为百越之首,允常之际,“拓土始大,称王”;勾践灭吴后,横兵于江淮,号称霸王。因此,春战之际当为越玉发展的第二个高峰。尽管以往在绍兴印山、坡塘,苏州真山、杭州石塘,安吉龙山、垅坝,长兴鼻子山、东阳前山等地的越国贵族墓出土过玉器,但无论是玉器的器形、器类,玉器组合,还是制作的精美程度都较之鸿山玉器为逊。因此,鸿山玉器代表了越国最高等级的玉器,代表了越国最高水平的治玉工艺。
《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行则鸣佩玉。……居则设佩,朝则结佩……凡带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
《孔子家语·问玉》孔子曰:“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智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坠,礼也;叩之,其声清越而长,其终则诎然乐矣;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诗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玉器,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君子比德于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思想已渗透到偏居东南一隅的越地。
越国玉器的基本特征可归纳为玉料精良、精雕细琢、造型奇巧、纹饰细腻,在林立的诸侯国中独树一帜,而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玉器,将越玉的这些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
鸿山越玉的造型,由于受中原礼制的影响,而采用“五璜”和“五环(璧)”;同时也或多或少受到楚文化的影响,在造型上与楚玉相同或相近,如龙形璜。除此之外,在非“五璜”的玉器上,则凸显越玉的丰采。如蛇凤纹带钩上四蛇、四凤相互交织;三角形神兽管上三条蛇从双头神兽的胸前盘至脑后;振翅欲飞的凤形玉佩,羽毛纹饰细到肉眼难辨;双龙管形佩、龙凤璜和双龙首璜的造型和纹饰融为一体。表现了越人独特的宗教信仰和审美情趣。
鸿山越玉工艺,不仅有越地传统的治玉工艺,如镂孔、边缘切割、减地、钻孔、抛光、阴刻单线或双勾云纹、网格纹、鳞纹、羽状纹、绞丝纹等,亦有春秋战国时期新出现的器形和纹饰,如剑首、剑格、韘形、削形佩和减地谷纹璧等,而凤形佩、神兽管、龙凤璜、双龙首璜、螭凤纹璧形佩等,将良渚文化的阴线细刻发展成“微雕”,尤其反映出越玉奇巧和细腻的特征。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玉器,为春秋战国玉器中的一朵奇葩,它不仅展示了越人治玉的高超技艺,更展示了越国王侯玉器的风采。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考古发掘,是继浙江绍兴印山越王陵之后最重要的考古发现,不仅填补了春战时期越国考古资料的空白,同时为重新审视越国的历史,为全面而系统地进行越国埋葬制度、礼乐制度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研究方向。
邱承墩为仅次于绍兴印山越王陵的春秋战国时期越国的第二大墓,其出土的大量青瓷礼器、乐器和玉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越王勾践时期的强盛和辉煌,为越国史乃至百越民族史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考古资料。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埋葬制度和等级制度,首次揭示了越国春秋战国时期越国的社会性质;而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完整性和随葬礼器、乐器的完整性,尤其是礼乐文化中和谐地融入中原礼制,对于越国礼乐制度与中原礼乐制度的相互关系的研究,乃至先秦史的综合研究,均有着积极的意义。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发现是江浙地区在战国时期越国考古上的重要突破,其考古发掘的重要意义可归纳为:
鸿山贵族墓地的埋葬制度、等级制度和出土的成组成套的越国随葬器物,可以系统地对越国的埋葬礼制、埋葬习俗、礼乐制度及与中原礼乐制度的相互关系进行科学地综合研究;
墓地出土的大批精美的越国玉器,为更加深入地进行越国佩玉制度和对玉器的制作工艺尤其是玉器的微雕工艺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青瓷器和的出土,更是研究和探讨我国瓷器的起源和发展的珍贵资料;首次发现的战国早期的低温琉璃釉陶器对于研究我国陶瓷史更是弥足珍贵;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出土的组合完整的打击乐器,为研究春秋战国时期越国乐器的特征和组合,乃至全面地研究中国音乐史,开辟了新的领域和新的空间;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出土的大量礼器,还出现在西汉时期的闽越国和南越国。因此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发现与发掘,不仅对于於越文化的研究,而且对于百越文化的研究也同样起着积极的作用和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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