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去旅游有优惠政策

关于军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优惠|税收优惠|政策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正文
关于军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京地税营[号文件及国税发[2001]11号《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并结合北京市情况,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的下列业务免征营业税:
  1、退役士兵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殡葬服务业务。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四残人员证明的退役士兵个人提供的劳务。
  3、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从事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4、自谋职业(含个体及个人经营)的退役士兵月收入不足800元的。
  5、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准予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社区居民服务业范围,以所附《社区居民服务业认定目录》为准(见附件)。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社区居民服务业新项目,凭市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证明,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审核认定后,适时补充明确。
  6、享受税收优惠的认定规定:
  (1)北京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是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凭证。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本人,必须凭经各区、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加盖印章的《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到所属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本人,须凭《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影印件和《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按年度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享受相应免税优惠照顾。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号),京地税个[号文件及国转联[2001]8号文件《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三、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京财税[号文件和财税[2000]84号文件《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随军家属就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4、关于随军家属的认定问题:
  关于随军家属的认定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安置随军家属企业资格认证程序和年检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号)规定办理认定手续。
  四、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设立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洗浴、桑拿、按摩、互联网上网服务、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区县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设立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区县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洗浴、桑拿、按摩、互联网上服务场所、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3)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京财税〔号)文件规定:自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
请用微博账号,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退伍军人如果去旅游,哪些景点可以享受优惠呢?_百度知道
退伍军人如果去旅游,哪些景点可以享受优惠呢?
提问者采纳
一旦退伍,您就啥优惠都没有了,除非您有伤残证,那是可以优惠的,但具体要看各景点的规定。
提问者评价
原来是这样,感谢!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退伍军人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像博物馆之类的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退伍军人证在景区能享受优惠吗?_百度知道
退伍军人证在景区能享受优惠吗?
伍军人,某部分地区可能是半价,那就是所有景点都要付钱,要根据当地的门票规定,退伍证对旅游景点是没有规定优惠的,如果已经是离开部队了
其他类似问题
退伍军人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大学生退役士兵
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文网文[号··京公网安备号·甲测资字·文化部监督电子邮箱:wlwh@·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admin1@&&&&&&&&&&&&&&&&山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一年可领取4500元补助
&&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晓黎&&
11:20:34&&
  中国山东网3月3日讯(记者 张晓黎)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将于4月1日实施,《办法》规定士兵退役后有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安置方式。据介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领取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现行补助标准为每服役一年4500元;同时可按享受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表示,对城乡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统一的安置政策,是区别于过去安置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根据《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坚持城乡一体、多元安置、统筹兼顾、体现优待的原则,不论是城镇籍退役士兵还是农村籍退役士兵,都享受同样的安置待遇。安置待遇的区别仅与服役贡献挂钩,把士兵的服役年限、个人表现、工作艰苦程度,作为确定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主要因素,而与入伍前户籍性质无关。
  记者了解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在安置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承训机构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教育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有参训需求的退役士兵,也可按规定申请参加省内易地教育培训。
编辑:温伟伟&&&&责任编辑:谭静
八卦门·竞技场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鲁B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鲁)字第161号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许可证号:鲁号[-B01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510518&鲁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