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部电影很好看,结果要评论的时候,提示说还没有登录8.内盘和外盘是什么意思思呀!

我们要不要电影评论的“小国寡民”意识?   -   (文/东郭先生与狼共舞)   -   鄙人有时会看央视8套每个周末播出的《世界影视博览》,颇有点与时俱进,与世界接轨的意思,比起老土的央视6套好看。在6月29号播出的一期节目,其中有评论的中意合拍的电影《末代皇帝》中的音乐。   -   话说评论之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意见相左并不是奇怪的事情,对于评论的影片的音乐部分,说它好也罢,说它差也罢,在于各自的口味和品味,并无可厚非。此期节目同时评论的还有另外几部电影,相对于评论与己无干的外国电影时的那种客观,评论《末代皇帝》时穿插的那种文革式的扣帽子、用政治眼光解读电影、以及尖刻的口吻却是非常刺耳,令人叹为观止。听了如鱼刺在喉,不吐不快。   -   虽然获得多项国际大奖的《末代皇帝》还无缘在它的故事发生地、电影出生地中国公映,我还是通过别的渠道看到过这个电影的,自觉得还有点小小的发言权。   -   8套评论将此片批得一无是处,除了说三国音乐家(日本的坂本龙一、中国的苏聪以及英国的大卫。波恩)合作的电影音乐“不伦不类”之外,还列举了片中多项“不符合史实”的地方,例如陈冲居然生了个“洋娃娃儿子”,例如后宫佳丽居然个个都像是“老妖怪”等等。。。电影是艺术,即便是历史题材,也是经过加工的,故事片它不是记录片,反观国内的历史题材的电影电视,又有哪部堪称是真正的历史呢?还不都是戏说胡说!就看你怎么去看,谁也没说这电影就没有纰漏和瑕疵。以偏概全,拿这些小过来概括影片从大的方面呈现出来的“艺术”性,实在有些好笑。   -   愈加之罪,何患无词,国人似乎总有点被迫害幻想狂,总觉得别人是在心怀叵测地丑化和歪曲与自己相关的人和事。那个评论的撰稿人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最受不了他的是,仅仅因为自己是个中国人,以为就洞察了一切,评论中不止一次地流露出外国人哪里可能了解中国的意思。   -   在文字评论的最后,接下来的结束语更是让人惊讶。评论说“各人自扫门前雪”(原话),以外国人的懵懵懂懂的对中国的了解,来拍中国的电影,“好笑”。撰稿人的意思是说,你是哪国的人,你就去拍你们国家的电影,懂也不懂,来拍我们的作甚。有些象孔子所说的“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继承和发展。   -   在号称“地球村”的现在,在经济和文化都已全球化的21世纪,在国家电视台说出这样的话来,宣扬这样的文化理念,不得不让人吃惊!以撰稿人的渊博,不会不知道吧,例如纳波科夫,这位生于前苏联的作家,为他奠定“20世纪最伟大的散文体大师”声名的,却是用英文写出来的最道地的美国化的小说!这种扫他人门前雪的例子实在太多,不胜枚举。   -   鄙人以为,之所以在20世纪初期,中国能够产生诸多文化大师,就在于他们对外来文化能够宽容地接纳、反思、然后兼收并蓄。观念不应该在现在反而倒退,“小国寡民”的观念,并不利于文化视野的拓展,固步自封只能是有害中国电影。那位撰稿人,比较适合于发表某某日报的评论员文章而不是来做电影评论。有了这种人的存在,诸如《末代皇帝》在中国迟迟没能解禁也不奇怪了。   -   话说回来,那电影既是这般的不好,大众根本又无法得看,那又去评它作甚呢?!还是洗洗睡吧~  
楼主发言:4次 发图:0张
  我在中国的影院看的呀,是不是因为我看过就给禁了?:)
  想看中肯的影评看北京电视台的“环球影视吧”~~~可惜到了上海看不到了 ~~~
  我看了一点,评论对此片很是不屑,不屑人家拿那么多奖,自以为国人很懂中国史,不也拍一堆戏说外传垃圾都不如的东西,好好的电影看就是,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人
  这片还行。外国人对陈冲的印象就一直停留在这个片上
  还是洗洗睡吧~  
  你认为好就可以了,管人家央视怎么评论,嘴巴长在别人身上。国内的《活着》尚且不能公映,何况是“涉外”的“溥仪”。省省吧!做天涯的合法城民何乐而不为。
  哦,好多网友都指出此片在大陆公映过,先前我只知道在2002年第六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放过此片,至于电影制作之后的80年代末,我一直有个印象,以为此片是禁片呢。可能记忆有误,sorry。也谢谢各位指出。     
  我看过 很好看 没意见“《”    
  引用:虽然获得多项国际大奖的《末代皇帝》还无缘在它的故事发生地、电影出生地中国公映,我还是通过别的渠道看到过这个电影的,自觉得还有点小小的发言权。    这片子刚出来不久就在国内正规的电影院(广州黄花岗剧院)看过拉,那时还小,好象才初中吧,第一次在银幕上看到了成熟女性迷人的乳沟(陈冲的),这是至今对于这个电影唯一的记忆。
  十年未看央视了,风格不减当年,哈哈.  
  末代皇帝的音乐很不错啊,央视怎能这样?老把意识形态放在首位
  前几天买了DVD看了一遍,因为喜欢版本龙一的音乐,还有喜欢尊龙陈冲的造型。不过看了不到二十分钟就看不下去了。简直没法看啊!虽然对于电影来说真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对于揪着肖申克小辫子不放的那些人来说),但是荒诞到尊龙版末代皇帝那一地步,简直不是戏说两个字就可以打发了。  特别是对于中国人来讲,虽然最后一个皇帝都是一百年前的事了,但是仍然无法叫人接受!  我只能说,老外真有想象力!
  我比较喜欢开头火车站的一段  我是长春人  那里拍的长春火车站,很快就被拆除了  作为热爱那个老火车站的长春人,我就喜欢看那个段落了  所以,一个虚构了很多细节和人物关系的片子  也还有些具体的东西可以让我回味      也就不错了
  东郭也来这里逛了?很久不见了了,新浪的坛子把我开除了,只好换了个马甲。西西,网络还是靠不住啊!
  《末代皇帝》是在大陆公映过,我记错了,谢谢各位指出!    ps:总有晴天,你是新浪的谁?呵呵~
  音乐真是不错。
  央视那帮SB懂个屁,他们拍的东西才叫垃圾
  电视剧《末代皇妃》的批评、官司和教训(一)         成 然:据了解,您从今年4月起就对电视连续剧《末代皇妃》提出了批评,由此引发了全国数百家媒体的关注,从而形成文化界很有影响的一个事件,请您谈谈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      王庆祥:由九洲音像出版公司和北京金泽太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摄制完成的三十六集历史题材电视连续剧《末代皇妃》,自今年三月以来,先后在全国各地方电视台播出。该剧由张永琛编剧、滕文骥执导,主要演员有李亚鹏、蒋勤勤、黄奕等,该剧虽被誉为“阵容强大、制作精美、情节感人”,并成为“2004年电视荧屏一大亮点”,可事实上该剧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五·一”前夕,我曾就《末》剧主要问题,向长春市政协反映情况,得到政协领导的支持,作为《社情民意专报》呈送省政协和全国政协。全国政协迅速将这份《专报》转给国家广电总局,5月19日我又以特快专递上书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停播《末》剧,我认为,中央关于对重大题材和历史题材影视作品要“坚决刹住戏说风”的红头文件,是英明决策,必须认真地贯彻执行。我的报告能够引起局领导的重视,对此我深感欣慰。作为长春市政协常委和以溥仪生平及其时代为研究方向的研究员,我理应尽这份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      成 然:您认为《末》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王庆祥:我认为电视剧《末代皇妃》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关于溥仪题材影视剧中最虚假、最没有价值、最失败的一部作品。《末》剧的问题主要是涉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和历史人物名誉等重大历史改变的“五大硬伤”。      成 然:您能否就这五大硬伤具体谈一下?      王庆祥:五大硬伤分别如下:      第一处硬伤是编造溥仪的“二度天津史”      由于历史题材电视剧《末代皇妃》编造出溥仪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重返天津,且又住回1931年以前他的“老家”静园,给他硬安了一段“二度天津史”。事实上,溥仪自从1931年11月离开天津,直到1967年10月病逝,其间36年从来没有再到过天津。这种情况与溥仪当了14年傀儡皇帝和15年战犯的特殊经历密切关联,只有《末代皇妃》剧作者“开创奇迹”,随意改变溥仪的重大生平经历。这样的胡编滥造,已经上升到美化日本侵略者的重大原则问题了,因为当时日本关东军要溥仪当的是伪满皇帝,不是中国皇帝,他已成为日本关东军的傀儡,伪满皇宫实际上是溥仪的“豪华监狱”,他的一言一行,都在“御用挂”的严密监视之下,都必须“记录在案”,因而也就都在日本关东军司令官的掌控之中。当年日本人最担心的就是溥仪“重返京津,入主中原”,回到“宣统皇帝”的宝座上去。因此,日本人是根本不可能放他回天津的,也不可能让他住回静园自己的家而摆脱开监视的眼睛,这体现了那个时代最本质的东西。可《末》剧却把当时的溥仪描写成了一个“自由人”,从而使这一历史时期的溥仪作为傀儡皇帝的定位,与日本关东军司令官作为伪满太上皇的定位,都发生了扭曲。      第二处硬伤是杜撰大量媚俗的文绣“情爱故事”,甚至期盼“二进宫”      虽然《末》剧是把文绣作为“正面人物”来描述的,但因严重的媚俗倾向,用20多集篇幅“讲述离婚后文绣的生活”,对文绣的历史形象极不尊重,颠倒黑白、无中生有、纯属杜撰地编造了大量“情爱故事”,把她描写成先后与五个男人产生感情纠葛的风流女子。尤其是编造文绣同意“二进宫”、同意随溥仪赴“满洲国”等内容,完全偏离了历史实际,因为文绣正是反对溥仪出关投敌才与他离婚的。剧中1937年溥仪重回天津静园,要求文绣“二进宫”,文绣立即与之挽臂相携,并表示可以与溥仪一起去东北,“在溥仪身边或许还能救几条人命也是好的”……后来发生张铁刺杀“皇上”事件,溥仪误以为与文绣有关,声言“一辈子不想再见到文绣”,由此文绣才没有去成满洲。倘若果真如此,文绣的政治操守何在?“妃革命”的精神何在?      第三处硬伤是把川岛芳子定位为日军侵略中国和推行殖民政策的“决策型人物”      川岛芳子只是一个日本间谍,不能把她定位为日军侵略中国和推行殖民政策的“决策型人物”,这是对川岛芳子的错误历史定位也是涉及国家利益的大问题。      电视剧编造了大量川岛芳子的戏,例如溥仪在天津与川岛芳子密谋“匡扶大清”;川岛芳子亲自策划“溥仪前往东北,成立伪满洲国”;策划对登极为“康德皇帝”的溥仪施加影响;策划绑架美国领事司徒尔登借以实现西方各国对“满洲国”的承认;策划把华北傀儡政权“归入满洲”;甚至连日本向南洋派送慰安妇也要交给川岛芳子经办等等。      剧中不但把川岛芳子定位为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后策划伪满洲国的主要人物、1934年策划溥仪就任伪满康德皇帝的主要人物、1937年“七·七”事变后策划华北傀儡政权的主要人物而实为日本大本营、关东军的代表人物;又把她定位为清朝皇统的代表人物,让剧中芳子对1937年重返天津的溥仪说:“我以为你早把大清给忘了,慈禧让你承继清朝的帝系,结果毁于一旦……”      众所周知,川岛芳子不过是一个远支皇族——肃亲王的女儿,论身份她根本就没有资格踏进溥仪的“宫室”或“行在”,没有资格“觐见”溥仪,而溥仪也就根本没见过川岛芳子,更莫论川岛芳子能与宣统皇帝“策划于密室”了。      同样众所周知,川岛芳子只不过是持中国国籍的日本关东军的一个低级间谍,日本大本营绝不会把针对中国的侵略政策、殖民政策这一类国家级重要决策的责任,放在像川岛芳子这样的走狗身上。      电视剧太多的编造,不过是因为川岛芳子“臭名远扬”,剧作者可以不顾历史环境和条件,而利用川岛的“臭名”让她频频出场,让她去做当时她不可能参与的事情。然而,这显然又会给东洋的军国主义遗存们送去机会,如果他们要这样说:当年日本关东军“进入”中国怨他们自己啊!是清朝皇族溥仪和川岛芳子非要拉我们“进入”啊!难道这也是“大的历史脉络真实”、“大历史前提正确”吗?      第四处硬伤是把婉容贬损为刁蛮的泼妇和谋害文绣的阴险人物      历史上的婉容是一位有爱国之心的女性,1932年5月她曾秘密潜派心腹,与李顿调查团中的中国代表、中华民国外交部长顾维钧联系,希望能够得到他的帮助,跳出日本关东军控制的伪满牢笼,当时顾维钧无法帮助她,未能如愿。然而,婉容在剧中的形象却被贬损了,像个刁蛮的泼妇,尖酸刻薄。更令其家属所不能容忍的是,剧中把婉容描写成一个常有杀人恶念、多次谋害文绣的阴险人物,于史无据。不仅如此,剧中还大写婉容疯、痴、傻、抽大烟膏、与李体玉私通并私生的女孩被扔进锅炉等细节。不论此类事是否有依据,既然属于个人隐私,就应当慎重对待。      第五处硬伤是已被囚禁的民族英雄张学良能跟傀儡皇帝溥仪谈“合作”吗?      剧中描写张铁带“张学良给溥仪的信”入静园,这是个十分可笑的常识性错误,它完全脱离了时空观念。张铁作为“张学良部下骑兵连长”,前往静园暗杀溥仪,其借用入园的理由怎么可以是:携一封少帅张学良写给“皇上”的信?众所周知,张学良于日发起“西安事变”,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可他却在日亲送蒋介石回南京时被扣,从此付出了大半生的自由。然而《末》剧却让1937年7月以后出现在天津的张铁,身携一封“张学良致溥仪的信”,而溥仪方面也对“与张学良合作”感兴趣,这怎么可能呢?退一步说,即使张学良此时仍然挺立在领导抗日的岗位上,而溥仪却早已成为日本军阀的傀儡皇帝,谁能相信民族英雄和汉奸——这样两个人物,能在那样的历史时刻“暗送秋波”洽谈合作呢?如此构架剧中情节,剧作者的历史知识何等欠缺!      成 然:作为文艺作品的历史题材电视剧,是否允许虚构和戏说?还是一定要完全符合历史的真实性?      王庆祥:历史剧自有它不同于一般创作剧的特点和创作规则,这是因为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特别是那些曾经影响过国内外大环境的历史人物,其政治情节和重要生活情节活动,早已定格在人们的印象和学者的著作里,为此,是绝不可离题万里而胡编乱造的。历史的真实,首先反映就应该是大的历史背景的真实,那段历史中的时代特征、社会环境、重要事件、人物心态等等,是不可以虚构的,虚构只能搅乱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对历史的认知。即使是“戏说”,也绝不可以超越真实的历史框架。电视作品的任务,不仅是让人们娱乐,更重要的是要给予人们科学知识,给予正确引导,培养优良观念,这是绝不可以忽视的,也是第一位的“教育功能”。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把历史剧分为“正说”和“戏说”,并习惯把历史正剧所说的内容当作历史真实。一部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就是不可以伪造历史,这主要指大历史背景、重要事件和真名实姓出现的历史人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些影视作品为了找“卖点”,必然要有一些情节上的虚构,但历史题材文艺作品的艺术加工绝不是大张旗鼓地歪曲历史,不是无限制地猜想、编造和杜撰。越把某部电视剧说得像历史,其毒害性就越大,就越可能亵渎历史,误导观众,由此将产生更为严重、更为恶劣的社会后果。      成 然:您对《末》剧的批评在社会上产生了怎样的反响?      王庆祥:此事经《东亚经贸新闻》在社会上首先披露后引发强烈的反响,《北京青年报》、新浪网、新华网等国内数百家媒体、网站也密切关注,纷纷报道、转载,全国各地热心读者也通过当地媒体,从不同角度表述各自的主张。      成 然:对此事件中国末代皇族的族亲和后裔有怎样的反映?      王庆祥:年近百岁高龄的婉容胞弟郭布罗·润麒先生、“末代皇妃”文绣的孙辈后人爱新觉罗·恒信先生、溥仪的胞弟年近九旬高龄的爱新觉罗·溥任先生、溥仪的族侄爱新觉罗·毓嶦先生等纷纷接受媒体采访,对《末》剧的肆意“戏说”提出抗议。      成 然:《末》剧制片方对此事件的态度如何?      王庆祥:《末》剧的制片方,理智而认真听取了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自5月下旬起主动与我接触,诚恳表示愿意修改已完成和正在播出的电视剧,并得到了我的谅解。5月29日双方在北京签订了《谅解书》,表示尊重历史学家的意见,知错必改,为此我接受了制片方诚邀,担任《末》剧的修改顾问。      其后,制片方领导又亲往郭布罗·润麒先生家,对于该剧伤害了婉容的名誉表示诚恳道歉。在此期间,又多次与郭老先生的特别代理人黎园女士会谈,于7月7日签订了双方《谅解协议书》并发表了联合声明。制片方承认《末》剧“对婉容形象的塑造上过多地展示了其性格消极的一面,给观众造成了误导”,对此,郭老先生表示了谅解。后又经协商,由九洲音像出版公司与北京黎园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联合策划、制作一部以郭布罗·婉容真实原型为基础的电视剧《末代皇后》,并聘请郭老先生担任该剧的总顾问,塑造一个性格全面的真实的末代皇后婉容的形象,就此,制片方同郭老先生走上了和解之路。“双方一致认为,这次由《末代皇妃》引起的事件及解决过程,对历史题材文艺、影视作品的创作将起到积极作用,这是解决此类文艺创作争议的正确方式和途径。”继而《末》剧导演滕文骥也就其污损婉容名誉一事在媒体上做了公开道歉。      未完待续——  
  末代皇帝不仅在电影院公映过(我最早就是在电影院看的),而且在电影频道也播过。
  成 然:作为电视剧制作的相关领导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剧司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      王庆祥: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在《末》剧制片方与我达成谅解以后,就在社会上公开表态:《末》剧之争属艺术创作之争,广电总局不干预,也不会“封杀”。与此同时,我也收到广电总局电视剧司6月7日的复函,感谢我“对电视剧事业的关心与关注”。信中说:“应当看到目前电视剧的创作的确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也正在加以纠正。国家广电总局近期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文件,在尊重历史、净化荧屏、防止误导观众、遏制胡编乱造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目的就是要为电视剧的创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更多更好的电视剧。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积极的建议。你对电视剧《末代皇妃》所提意见,我们已转告制作单位,请他们予以注意。”      成 然: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似乎已经有了一个结局,可是人们所看到的却并不是这一事件的完结,好像又愈演愈烈了。      王庆祥:“五大硬伤”的出现,主要是张永琛编写的剧本存在严重偏差所致。他没有认真研究剧本所涉及的历史背景和重要历史人物生平经历,一味“媚俗”。他公然这样申明观点:“我作为编剧,我有我的艺术创作自由,按照文学创作思路拍摄出来的影视作品,它肯定不同于历史。我只注重一点,那就是观众喜不喜欢看。如果全国观众都喜欢看,我也没必要放弃全国观众去讨好一个历史学家。”竟把“尊重历史”说成是“讨好历史学家”,从而胡编乱造。在这场由我批评《末》剧引起的风波中,他肯定要面对来自社会和影视界的批评,也肯定要面对来自制片方损失赔偿的追索。      当此之时,张永琛本应立足于现实,像制片方那样,认真地自我批评,争取各方的谅解,总结经验教训,跌倒了就爬起来继续前进。然而,他却不是这样,竟把怨恨倾泄在我身上,在数百家媒体的跟踪报道、采访文章如雪花般漫天飞舞的情况下,挑出两张刊有采访我的文章的报纸,抓住文中使用的“抄袭”、“剽窃”词语,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而以他作为侵权者的真实角色,竟然先发制人,告起被侵权者来了,实在缺乏理性。张永琛希冀能以这种方式转移广大公众批评《末》剧的视线,转移无奈的自身压力。      成 然:当时的很多报纸上刊登《末》剧“又生新变故”,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王庆祥:是的,7月4日由天津的一家媒体报道,题目为《天津剧作家为讨清白起诉鸣冤要求索赔百万》,并声称对我100万元的索赔并不是最终数字。      成 然:张永琛的态度与媒体报道是不是一致呢?      王庆祥:张永琛当时正在香港,他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70万字的《末代皇妃》剧本,每场都是我自己写的。为了创作这个剧本,我付出了近8年的时间,手中掌握了很多珍贵的资料,而王庆祥一再对外界称,我抄袭和剽窃了他的作品,该行为严重伤害了我的感情,很可能会使不明真相的人对我的道德品质产生怀疑。”他对记者坦言,此前之所以没有在媒体上发表太多回应,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害怕《末代皇妃》被封杀。      成 然:当时您是什么态度?      王庆祥:我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开始收集证据,准备出庭应对。      张永琛诉我侵犯名誉权,是因为有媒体刊登记者采访文章使用了“抄袭”、“剽窃”两个词语,而这些词语又并非出自我口。我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谈到过《末》剧的著作侵权问题,我认为编剧是依据了我有关淑妃文绣的文章和著作进行艺术再创作,是“二次创作”的问题。      成 然:《末》剧到底存不存在著作侵权的问题?      王庆祥:存在。因张永琛编写《末》剧剧本,是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授权的情况下,参考并使用了我的相关著作,内含抄袭情节,侵权事实确凿。张永琛不但看过我的书,而且看过不止一本,而且确实是依据、参考、使用了。他把我书中的一些内容搬移到他的剧作中,这已经是无法更改的。      成 然:面对是否存在著作侵权问题,好像《末》剧制片方与编剧张永琛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他们之间是怎样协调的呢?      王庆祥:张永琛与《末》剧制作方签署了《补充合同书》,“鉴于该剧播出期间,由我对本剧剧本提出的著作权异议”,双方申明:《末》剧剧本应为张永琛“独立原创作品,不存在改编他人作品的问题”,不存在任何剽窃、抄袭问题。若有第三人对该剧本著作权提出异议或导致法律诉讼,由张永琛独立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赔偿,亦由张永琛独立承担。      成 然:从这以后,事态又是如何发展的呢?      王庆祥:张永琛于7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末代皇妃》侵权案发表郑重声明,并委托代理律师,以名誉被侵害为由对我提起诉讼。      张永琛说,《末》剧是他独立创作完成的剧本,并于去年拍摄成电视连续剧。历史是大家共享的创作素材,关于淑妃文绣的生平故事,有多位作家都写过。对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与皇帝离婚的文绣,受到创作者的关注,实属正常。对于我的作品,他说根本就没有看过,何谈抄袭?他还针对诉我的这场官司,在媒体上一再表明态度:“一不和解,二不撤诉,三不仅是这一起官司、索赔也不只这100万元。      成 然:您对此事态度是如何反应的?      王庆祥:我是在6月25日收到天津法院传票的。当时,我感到很惊讶,因为被侵权的应当是我。在“皇妃案”风波出现以后,我表示很希望对方能静下心来。虽然谈到张永琛在《末》剧上的编剧行为,我从来没有使用过“抄袭、剽窃”这类词语,但他确实有侵权行为,也有照抄的情节,而他却因为我批评《末》剧不满,转移大众的视线,甚至连《末》剧出现重大歪曲历史的问题都不想认账,这是很危险的,我曾提醒他注意。      对于张永琛提出的“不撤诉”、“不和解”的“两不原则”,我只有“坚决应诉,奉陪到底”。他摆开阵势,而强大的律师团固然有利于维权,有利于打赢官司,但不可能改变既定的事实!我将用铁的事实应诉,用确凿的证据说话。      成 然:7月26日开庭的情况如何?人们很关注,仅仅看到天津媒体寥寥无几的报道。      王庆祥:原订7月26日在天津第一中院开庭,可我们到庭后方知临时改为“传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前交换证据”。对此我向法庭提交了99件证据。      成 然:正式开庭延期了是吗?      王庆祥:由于我举出张永琛著作侵权的证据较多,张向法庭要求宽限时间,以便完成反驳的准备,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初步确定20天后开庭。此期间张永琛追加《东亚经贸新闻》报社为“第二被告”,因此,法院以根据法律规定,“第二被告”也享有一个月的举证期,故将正式开庭的日期定在了9月16日。      成 然:我从网上看到,这个案子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因它并不仅仅是一位剧作家和一位史学家个人之间的著作权纷争,而是涉及到历史剧与历史真实二者关系,涉及到历史剧创作发展方向的大问题。为此人们非常关注天津法院的庭审情况。      王庆祥:关于庭审的情况,有法庭的全部记录,除审判人员和原、被告双方外,还有天津当地的一些媒体记者在场。      成 然:您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是什么?      王庆祥:我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是:      1、关于宣统皇帝“宣旨”免去“淑妃跪迎皇后之礼”(详见法庭证据1)    2、关于溥仪与文绣的“离婚协议”上有4个字:“永不再嫁”(详见法庭证据2)    3、关于婉容的民族称呼、死亡时间及地点(详见法庭证据3)    4、关于贴在校门旁的“打油诗”(详见法庭证据4)    5、关于文绣自杀的情节(详见法庭证据5)    6、关于文绣走出静园的情节(详见法庭证据6)    7、关于文绣在国民饭店37号房间的情节(详见法庭证据7)    8、关于搜查房间和文绣“大违祖制”的情节(详见法庭证据8)    9、关于文绣转移衣饰及贵重物品的情节(详见法庭证据9)      成 然:您在法庭上举出《末》剧涉及著作侵权的九处,是不是说张永琛的剧本就抄了这些内容呢?      王庆祥:我当庭举出原告张永琛因抄袭而漏出“马脚”共九例,也不意味着《末》剧只有这几处侵权,因该剧凡“依据历史”的部分,实际都是参照了我的书。      成 然:对您举出的九处侵权,原告是怎样质证的?      王庆祥:原告将这九处都说成是“历史事实”,然后再以“资源共享”为词,把抄袭、剽窃变成“合理使用”,还说:“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关联性有异议。”我当即回答,我的《末代皇后和皇妃》、《淑妃文绣》两本书是属于历史文学题材的著作。我的作品是文史一体化创作作品,我是从原始资料的搜集、核实、整理做起的,但其中也包括我的许多原创情节和细节。      成 然:法庭的主要争论是您的著作中是否有原创成份吧?      王庆祥:是的,这是问题的焦点。既然原告想要证明我的著作仅是“历史资料的搜集”,证明我著作中的内容都是史实而没有原创,就应该拿出这方面的直接证据,但他并没有举出这方面的任何直接证据。原告律师反驳我的说法是:被告说其作品不完全是史实,有原创的部分,但在《末代皇后和皇妃》书中载明被告的作品是“笔笔有据”,是调查而来的;《淑妃文绣》一书的封面上也标明了“溥仪研究丛书”字样,可见被告的说明与当庭的解释是相互矛盾的。      我当庭宣读了我在1987年出版的《淑妃文绣》一书“执笔者后记”中写下的一段话,这篇后记明确表述了我历来追求文史一体化创作的主张:“已经出版的几部拙著,如《末代皇后和皇妃》、《伪帝宫内幕》、《法庭上的皇帝》等,都是在这种探索中产生的。它们都不是成功之作,充其量无非引玉之砖,然而探索总会是有益的。或者将来某一天,某种方式的文学的历史,能得到学界的承认与关注。到那时,一位史学家首先必须是文学家,善于把枯燥的论证和考证,十分自然地容进栩栩如生的历史过程中。‘文史不分家’曾是我国古老的传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还是分开了,分开以后各自都有很大的发展,要把它们再合起来是需要探索的,愿这本薄薄的《淑妃文绣》也能成为一块问路的小石。”      成 然:您对溥仪的研究付出了很多心血?      王庆祥:是的。有人称我是“研究溥仪第一人”,我从1979年起就进入了这一领域。凡是涉及溥仪的后半生、溥仪的家庭,包括婉容、文绣、谭玉龄的传记和李玉琴、李淑贤的回忆录等,都是我最早撰写和出版的。我的40多本著作,或许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历史研究著作,而是“文史不分家”的那种书,其中无疑也有文学创作的成份。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就在“文史一体化”领域里不懈地探索新境界,把自己风格的文学创作,尽可能恰当地融入历史史实的叙述之中。      未完待续——
  “后宫佳丽”本来都很丑嘛,那些个白痴主持人只要在网上稍微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鄙视那些开口就说脏话,言之无物的人!
  成 然:您在法院的庭审中,是否有确凿的证据?      王庆祥:有。庭审就“溥仪免除淑妃跪迎之礼”这一情节进行举证。原告举出《溥仪的五个女人》一书,说该书三处均有关于“跪迎之礼”的出处。证明“跪迎之礼”并不是我的独创。对此我当场反驳,因《溥仪的五个女人》也是从我的《末代皇后和皇妃》、《淑妃文绣》及《溥仪的后半生》书中编写的。该书出版于1992年9月,其作者徐翔在写书前的1991年四五月间连续给我写过5封信,向我索要资料。(详见法庭证据10)      成 然:您拿出徐翔的信是要证明他写书也是从您这儿找的资料,是吗?      王庆祥:是这样的。徐翔的书也是来源于我的书,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些证据我已经全部提交法庭了。(详见法庭证据11)。      成 然:请您就徐翔这几封信谈一谈总体的看法?      王庆祥:徐翔为天津电影制片厂的编剧,他在天津市政协文史委看到了我写的《伴驾生涯》,确定要写关于溥仪宫廷生活的影剧“溥仪的五个女人”,却苦于找不到资料,就给我写信,希望买到我的有关著作并获取相关资料。他谎称要帮助我联系在台湾出书,又说要写一个“关于溥仪和日本人的剧”,请我当“顾问”,使用我的“原著”等。我让他与长春市政协联系,结果他如愿买到了我的《末代皇后和皇妃》、《淑妃文绣》、《溥仪的后半生》等著作后,就不再给我来信了。而后他那本“五个女人”,也在这一年后的1992年9月由今日中国出版社出版了。      经逐行仔细核对,《溥仪的五个女人》一书主要情节和细节的描写,均系依据拙著《末代皇后和皇妃》、《淑妃文绣》、《中国最后一个“皇妃”——李玉琴自述》、《伴驾生涯——随侍溥仪33年纪实》、《伪帝宫内幕》、《溥仪与我》、《溥仪的后半生》等相关内容摘录、缩写、改编、改写和照抄。还有一些则是据以铺陈渲染,不但其结构、资料和观点来自拙文,且大量使用原文、原词汇用语、原行文方式,连我创作的若干细节也被照抄。可笑的是,拙著因写作、出版较早,其中有数处史实失误,但因《溥仪的五个女人》作者未见原始资料,亦未见到我的更正文章,在抄袭改写中全部照误。这件事我是在不久前才获悉实情的,我已决定通过诉讼解决这一恶劣的侵权事件。      成 然:请您谈谈《宣统皇帝轶事》这本书是怎样提出来的?      王庆祥:有关“跪迎之礼”的情节原告又举出《宣统皇帝轶事》一书,表明在此也有关于“跪迎之礼”的情节。原告在这里提到的刘信君所写《宣统皇帝轶事》,也来源于我的《末代皇后和皇妃》,该书作者给我出示的证明,表明其《宣统皇帝轶事》一书是按照《末代皇后和皇妃》所写。可见1993年12月《宣统皇帝轶事》出版时,被告的著作《末代皇后和皇妃》已出版近10年了。该书作者撰写时参考了《末代皇后和皇妃》等被告的许多著作,并在书中“参考书目”中有所注明,该书作者还为此提供了书证。同时,以《宣统皇帝轶事》与《末代皇后和皇妃》相关情节两文对照,也完全能够证明:《宣统皇帝轶事》书中与原告“创作剧本”相关的内容均来源于《末代皇后和皇妃》,并不能够说明张永琛的著作侵权与被告的著作无关。(详见法庭证据12)      成 然:《淑妃文绣的一生》这本书是怎样提出来的?      王庆祥:原告又提出《淑妃文绣的一生》书中也有关于“跪迎之礼”的情节。实际《淑妃文绣的一生》一书,是我与该书作者柳溪共同的作品,故我对该书也享有著作权,并附有相关的协议。(详见法庭证据13)      成 然:原告方承认您与柳溪的协议真实、合法吗?      王庆祥:原告认为,单独一份协议“构不成‘证据链条’”。于是,我又将柳溪给我的信提交法庭。信的内容证明柳溪与我的签约是合法有效的,而柳溪也一直受此协议所制约。为此,柳溪与我签订《关于〈淑妃文绣的一生〉著作权的协议书》,该书著作权已属两人共有。无可厚非,原告侵犯《淑妃文绣的一生》,同样是侵犯被告的著作权。(详见法庭证据14)      成 然:庭审还涉及到了哪些问题?      王庆祥:原告就文绣与溥仪离婚协议中第四款为“永不再嫁”这一情节进行举证。原告仍然举出《溥仪的五个女人》、《宣统皇帝轶事》、《淑妃文绣的一生》这几本书里有这一情节,足以证明其内容均来源于我的书,是我的原创。      法庭还就婉容的民族称呼、死亡时间及地点进行了举证。这些均从我的书中可以找到答案。      成 然:原告的举证除了那几本书,还有别的证据吗?      王庆祥:原告声称《宣统帝》一书也谈到了婉容的民族称呼、死亡时间及地点。因此,我对《宣统帝》一书的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宣统帝》的作者陈瑞云也出证证明该书内容来源于我书《未代皇后和皇妃》。(详见法庭证据15、16)      法庭还就《末》剧中出现的四句打油诗“宣统皇帝小妃子,就在本校教国文,欲睹花容甭买票,上班时间守此门”进行举证。原告说:《淑妃文绣的一生》、《溥仪的五个女人》书中均有关于“打油诗”的内容及情节,证明不是为我原创。针对这个问题我向法庭做了答辩。那首打油诗是我发表于1986年的,而柳溪的书《淑妃文绣的一生》出版于1990年,包含那首诗,两文完全一样,《溥仪的五个女人》那首“打油诗”(原文:“溥仪小妃子,离婚拿了五十万,跑到本校当教员,您说希罕不希罕?”)则大不一样。退一步说,即使那首诗来源于你所说的两本书,这两本书均出于我的书,也是侵我的权。      成 然:为了证明那些情节不是您原创,原告还举出其它新的证据了吗?      王庆祥:原告说,关于文绣自杀情节,是他自己“独创”的。《宣统皇帝轶事》一书中也有相关记载。关于文绣打离婚的内容,原告说,《溥仪的五个女人》中也有相关的记载。原告以“文绣侄女傅嫱于1985年4月所写《回忆录》中也体现了文绣离婚的‘三大部分情节’,而且被告的《淑妃文绣》出版日期为1987年12月,在傅嫱这篇《回忆录》发表之后”。实际原告所说傅嫱的回忆录并不是一本书,只是一篇文章,而且也发表在我的《未代皇后和皇妃》出版后。傅嫱那篇文章表明,我的《未代皇后和皇妃》写在前面。该文作者把那篇文章原稿也交给了我,让我写入《淑妃文绣》一书。      傅嫱那篇文章中也依据并使用了《末代皇后和皇妃》相关内容,作者认可我方书中对当时情景的描述。我见到该文后曾与执笔者王振中先生交涉,他实事求是地承认了这一事实。由于我当时正在筹备撰写一部以《淑妃文绣》为书名的长篇文史著作,王振中先生当即表示愿把他掌握的文绣族人回忆资料全部交给我,写入《淑妃文绣》一书。他还把《天津文史资料选辑》所刊那篇文章的原稿交给我,以后又陆续给我写了许多信,这些文稿和信件一直保存至今。1987年《淑妃文绣》一书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时,我把王振中作为合作者与我共同署名。      原告说,傅嫱那篇文章是基于回忆而不是基于被告的两本书所写。资料的完成可能会在被告《末代皇后和皇妃》之后,但所整理的资料于《末代皇后和皇妃》之前形成。然而,原告并没有拿出任何证据来支持这种说法。      成 然:您介绍了庭审过程中的四个待证事实。那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张永琛到底看没看过您的书?      王庆祥:张永琛多次对媒体表述,他在创作《末代皇妃》长达8年的时间里,没有看过我的作品,甚至是在电视剧拍摄完成后,也没有看过。实际原告不但看过我的书,而且看过不止一本。      成 然:您的相关证据是什么?      王庆祥:张永琛曾写过一份《三十集电视连续剧〈末代皇后〉创作策划》,关于这份3页材料的来历,郭布罗·润麒先生日为此写下了证词。      从这份创作策划中能够证明,张永琛肯定已经看过我的著作《末代皇后和皇妃》,因为这份《创作策划》中,有段文字与该书中的一段文字相同。(详见法庭证据17)      不但内文大段相同,而且在张永琛这份《创作策划》里,竟赫然出现了我的著作《溥仪的后半生》的书名:“曾经,在包括电影《末代皇帝》、回忆录《溥仪的后半生》等诸多的影视作品和历史资料中,我们认识了末代皇后婉容。大体上婉容留给我们的,是这样—个形象……”从这一事实来看,原告是从我的书里“认识了末代皇后婉容”。      成 然:对这项证据,原告是否承认?      王庆祥:原告对郭布罗·润麒老先生写的字没有异议,但又说:“其所叙述的内容还是有误的,我从来没有和滕文骥一起去过郭老家,证言中说‘第一次去我们没有带策划书,后来送过去的’,可我只去过一次郭老家,谁送的我也不知道。原告居然否认署着他名字的《创作策划》是他所写。”      这份《创作策划》的署名是张永琛,第一段中就出现了我的书名《溥仪的后半生》,如果原告没有看过《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为何写出我的书名呢?      日郭布罗·润麒先生再次《证实》:“日,《末代皇妃》编剧张永琛在我家听到我对《末》剧污损我姐姐婉容提出批评意见后,亲口对我说:‘我已经策划了一部描述婉容生平经历的新剧《末代皇后》,过几天让人把我的策划书给您送来,婉容这个形象您一定会满意的。’几天后,《三十集电视连续剧〈末代皇后〉创作策划》就送来了,我看后表示同意。特此证实。郭布罗·润麒 日”      对此事杨来福先生也给予了证明:“今年5月26日晚上,我同王庆祥教授一起在北京思茗斋茶艺馆会见《末代皇妃》一剧制片方,北京金泽太和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总裁杨善朴等在座。谈话中间涉及张永琛曾写过一份关于创作《末代皇后》电视连续剧的《策划书》,交给了郭布罗·润麒先生。王教授说,他昨天在郭老家已经看到这份《策划书》,其中有从王教授书中整段抄出的文字,证明张永琛所说‘至今未看过王教授的书’完全是谎言。杨总当场对王教授说:‘张永琛不但看过你的书,而且还看过好几本呢!’。”      成 然:原告认为,他与被告方“作品相仿”的部分很少,我的问题是:抄袭侵权行为的认定与抄袭数量到底有没有关系?      王庆祥:张永琛也曾在媒体上说过:“国家广电总局有规定,构成抄袭剽窃要达到一定的量,而被告指出的却只有三四处。”这当然不会是三处、四处的问题,而是最反映抄袭特征的例证。“一般来说,原告证明了反映自己特点和错误的相同之处的,被告的抄袭侵权行为即可被认定”。因此,原告哪怕仅仅抄袭了我一句话,他的诉讼也就失去理由了。偷别人一万元是小偷,只偷一元钱也是小偷,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成 然:我记得,早在五六月间,您就对张永琛在《末》剧中的编剧行为定位为“二次创作”。所以我还想请您谈谈,既然您认为著作侵权问题属实,为什么还要说张永琛是“二次创作”?      王庆祥:我认为张永琛在《末》剧上的编剧行为,从整体上说,虽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针对我的相关著作的侵权问题,然而,只要这个问题能够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以此为前提,还是可以把它看作是对我的享有著作权之作品的演绎,是二次创作。我对原告张永琛在《末》剧中编剧行为的定位,一贯为“本剧根据王庆祥原著《淑妃文绣》,由剧作家张永琛进行艺术再创作而成”,是在我的著作基础上二次创作,这一点《末》剧制片方的领导予以证实,媒体也多有报道。      事实上,原告张永琛的剧本根本就不像原告本人所说,是什么“百分之百的原创”。很简单,因为剧本是在已有文绣传记著作的基础上演绎的,而古今中外关于婉容和文绣生平的第一部文史传记著作是被告写的。时过境迁,在今天重新收集全部相关原始素材已经不可能。此后,各报刊登载的相关文章或出版的相关书籍,无例外都是根据被告的文章和著作(有一些属于侵权的作品也都受到了法律追究)。原告张永琛并不是从原始素材的搜集做起,这一点已经由他的剧本所暴露出来的“马脚”所证实。如果原告真从原始素材做起的,为什么把被告的创作当史实?为什么照抄被告的错误?  
我看了评论,总之就是被批了,但是我觉得电影整体把握的很不错~~~不管是情感基调还是场面~~~  
的确有细节画面不准确(比如拦住皇帝不让他出宫门的侍卫打扮,还有紫禁城门口居然有骆驼……  
至于二嫫的发型,我觉得有点象陈逸飞的画里的感觉,呵呵~~~  我就是不怎么喜欢大婚时文绣带的牛角~~    
但是这部电影仍然是部不错的电影也是我喜欢的电影之一,它注重的是历史中的“人”的描写,通过这一描写反映了溥仪在历史环扣下的戏剧化的命运~~~  
至于音乐,我觉得很棒,只是大头给外国人占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提示语是什么意思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