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杀人与其家有儿女第四部于

  11月25日,重庆长寿区发生一起10岁女孩在电梯摔打1岁婴儿并使其从25楼坠落事件,“重庆女孩电梯摔婴”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各方热议。中新社记者实地采访并从当地官方获悉,重伤昏迷近十日的受害男婴经抢救已苏醒,将择期接受手术。10岁摔婴女孩李某因未成年不予刑事立案侦查。受伤婴儿家人目前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重庆媒体报道,11月25日下午4时许,家住长寿区的吴女士带1岁孙子原原(化名)坐电梯出门玩耍,吴女士先将童车搬出电梯,回头时电梯门已关上,原原被关在电梯内。吴女士称,当时只有小女孩李某走进电梯,还看见李某将原原抱起。5分钟后,原原被发现躺在居民楼下的草丛中。警方调出小区电梯监控录像发现,李某在电梯内对原原拳打脚踢,后将其扔出电梯。  5日,中新社记者赶赴事发地重庆长寿区。据事发小区保安介绍,女孩一家事发当晚即离开小区。记者找到女孩就读的小学,她的同学告诉记者,事发前两三天,李某曾说想要把婴儿放在包里从楼上摔下去,此前还曾发现其把蜗牛捏碎吃掉等异常行为。据同学介绍,女孩出过车祸并头部受伤,其父曾到学校沟通过该情况,希望老师、同学多多关照。  中新社记者在抢救孩子的重庆市儿童医院见到了受伤男婴家属。家属告诉记者,孩子被发现时头部肿大、眼珠突出,身上多处血迹,因伤情严重被转往重庆市儿童医院救治,被诊断为颅骨骨折、肺部出血,12月3日下午5时许才从昏迷中苏醒,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医院近日将为孩子进行手术,医生告知家属手术风险极大。  5日,记者多次联系重庆及长寿官方,仅长寿警方表示该案还在调查中。面对网络舆论和媒体的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发声回复。直至5日晚23时许,重庆官方媒体网站发布了长寿区就该事件的通报。长寿区宣传部向记者证实,该通报系该部门发出。  通报称,11月25日16时10分,10岁女孩李某放学回家行至电梯时遇1岁男婴原原与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电梯时将原原抱起,电梯门自动关上。据李某陈述,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对原原实施殴打,后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原原从阳台栏杆坠落。原原奶奶看到电梯直接运行至25楼停下,遂赶至25楼寻找,遇李某从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询问原原下落。李某谎称原原被他人抱走,并与原原奶奶一同下楼寻找。下楼后,李某绕行至原原坠落处,将灌木丛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后回家。原原奶奶径直到小区保安处调看视频监控。  经查,李某父母均系某化工企业职工,事发时,家中只有放学回家的李某一人。12月2日,李某母亲调至该企业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临行前,办案民警将李某母女赴新疆事向原原家人及其律师进行了当面告知。  截至目前,警方已将调查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进行通报,因行为人李某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  详情请见/c/178385.html  ------------分割线----------------------------------------------------------------------  相信凡时参加过高考阅读理解训练的人,或者官方新闻看得比较多的人,都知道,这个报道里面有一个词语是高度敏感并且很有想象空间的。这个词是“逗玩”,逗玩将会是继小姐、专家、美女、校长、表哥、干爹之后一个被毁的词。  逗玩---明显带有被修改的痕迹!在电梯里面被殴打,在家里被殴打,在阳台栏杆上突然文风一转变成逗玩了。明显不符合情绪的连续性,这个词很突兀,文章的原稿作者肯定不会这样用词。那么这个词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猜测的是:第一,10岁女孩的父母有背景,通过某些大家都懂的方式做了一些工作;第二,这件事情的主角是一个10岁的女孩,事情的严重性和社会性会带来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需要宣传单位进行文字润色与主题和谐。第三,如果有第三,确实是原稿作者就是这样写的,那么这个作者真的专业素质不合格。  脱离字面意义,思考一个细节。小女孩下楼后,故意绕行至原原坠落的地方,把原原的身躯移到了七八米外的地方。说实话,即使看到小孩满身是血,即使看到小孩的眼睛是凸出来的,也没有我看到这句话让人不寒而栗。冷漠、冷静、冷血,一个小女孩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想到了制造假象,居然敢面对那样一个难以入目的血迹斑斑的小男孩,她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脱离这则新闻稿,再来思考一下小女孩的父母的行为。某化工企业,大家估摸着能猜个八成出来,这个节骨眼上,被调到新疆分公司了,还带着小孩一起去的。这无疑将成为一个新闻焦点,后续很多故事会在这个点上展开。父母究竟是公司里的什么角色,有什么样的能耐,有如何如何的背景。  我想说的事,这个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阶段,女孩父母的做法很愚蠢。李某母亲,和李某某母亲梦鸽一样,在做一件自以为是实际愚蠢之极的事情。  梦鸽护子的方式,一直备受争议,最后自食其果。在这个时间点,这个10岁李某女孩的母亲,正在步梦鸽的后尘。这种事情,是藏不住的,真相终将公之于众,聪明的做法,是这个时候勇敢的站出来,承认自己错了,把自己的错误如实公之于众,置之死地而后生,坦诚自己的教育很失败,诚恳的道歉,负责小男孩的所有医药费,甚至可以去小男孩的父母面前跪拜请罪。这样,也只有这样,公众才会罢休,也会转而想想女孩也只有10岁,也需要关爱。李某母亲这个时候带着她跑到新疆去,有用吗?还会更加引起公愤,甚至把你们的公司拉下水,到头来公司烦了也不会管你了,终究化工公司目前也在舆论的焦点上,不会过度的来保护你们母女的。  在获得大众的原谅之后,再说10岁女孩有精神病,让女孩以一个病人的形象出现在媒体上,这才是聪明的安排。还可以添油加醋的说父母一方也有精神病,再去医院弄一个证明,还让公司配合接受采访搞得有声有色。然后大众媒体再把焦点转嫁到小孩的心理教育上去,这样,事情就会慢慢的过去,不了了之。  总之,个人觉得,小女孩的父母还是很自以为是的,应该是某央企的领导,和李双江一样不肯降低姿态,并且在匆匆的采取一些行动。从目前来看,这些招数很差劲。  最后,祝愿原原早日康复!他是无辜的,他是可怜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也希望原原的父母亲人们从痛苦中尽快走出来,心里尽量明亮些。原原康复后,也希望原原心灵健康些,胸怀宽广些。把曼德拉一生奉劝并为之付出的两个词,forget和forgive,送给原原和原原的家人,忘记这件事,原谅这些人。
楼主发言:11次 发图:0张
  原原真的好可怜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不明白到底什么情况,还是顶一下吧,希望少一些类似的悲剧发生,  
  @我是我没有用户名 2楼
21:10:02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  杀不了就只能宽容原谅呗。警方不立案,只能走民事诉讼,但结果估计就是赔点钱,这个女孩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外公是中石化某厂长,因为这个关系,其父亲也在该企业工作,目前处级领导。事件发生后,小女孩家人通过关系施压,现已调往新疆。
  @我是我没有用户名 2楼
21:10:02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  绝没有替他们说话的意思,相反,我很鄙视她父母。  请问,如果原原不胸怀宽一点,又能怎么样呢?冤冤相报何时了?
  @我是我没有用户名
21:10:02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  @Folfox7 5楼
21:19:32  杀不了就只能宽容原谅呗。警方不立案,只能走民事诉讼,但结果估计就是赔点钱,这个女孩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  不会这么简单,女孩家长和外公都被人肉出来了,他们再这么高调,估计他们说不定被查出经济问题
  严查真相
  @我是我没有用户名
21:10:02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  @AK西亚 7楼
22:11:54  绝没有替他们说话的意思,相反,我很鄙视她父母。  请问,如果原原不胸怀宽一点,又能怎么样呢?冤冤相报何时了?  -----------------------------  1、小原原到底是不是从25层被扔下的——众所周知,如果确实从25层楼的高空往下掉肉体,落到地上是什么形状大家心里都应该清楚。25层可是7、80米的高空,不是7、8米。小原原重症监护室的照片大家看到了,身体完好无损,之前报道现场说原原的伤情,至少有两个成因:高坠和殴打。  2、小原原落地后,是谁把他从落地处移到不远开外的被发现的地点?小原原被移动的这个时间段内,行凶的小女孩正在陪原原奶奶找原原,那么,是谁移动了原原?  3、如果大家一致认定是行凶的小女孩一个人一手完成了如下事件,那么这个小女孩是否会分身术?  电梯内行凶——将小原原携带至低楼层处,扔到楼外——再跑下楼把小原原移动开,——回到25楼电梯间——与原原奶奶汇合,一同下楼寻找原原——发现原原……  大家的视线是被怎样完全吸引到讨论如何制裁那个行凶小女孩这个焦点上?而她是未成年人,这个事情讨论的最后结果或许就是不了了之……但是,小女孩一个人是怎么完全这一系列的事情的?  小女孩现在受到全国人民的谴责,难道这个小女孩不是在为哪个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大人当挡箭牌么?
  别的不说,这小女孩最起码应该接受调查,什么都没有就这么走了?原来“未成年人”已经成罪恶的挡箭牌了?
  @我是我没有用户名
21:10:00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  贱货横尸,圣母畜生  
  @iamzyxxzx
15:02:00  别的不说,这小女孩最起码应该接受调查,什么都没有就这么走了?原来“未成年人”已经成罪恶的挡箭牌了?  —————————————————  婊子一家出来负责任  
  我也来说两句 很少发帖 但实在忍不住 我觉得应该找个比那冷血女孩大十岁的人用同样的方式对待她,"把那女孩扔在地上、踢她的脑袋、踢她的肚子、打的她满身是血,把她像个没有生命的玩具一样玩,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把她从25楼扔下",让她也尝尝这滋味,让他的父母也感受一下,才算是大快人心。像这样的女孩就不应该继续活下去,以后长大对社会也是个祸害,这女孩的父母应该为有这样的孩子而羞耻,女孩小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她的父母应该进监狱,接受法律的制裁,因为他们是对一个手无寸铁才刚懵懂的一岁宝宝下的毒手,手段极其凶残,性质十分恶劣!那是一个鲜活的健康的生命在他们的魔爪下活活的快要咽气!可怜的原原,才刚认识世界,就要被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女恶魔活活玩的半死,可怜的原原,我也是个刚有宝宝的母亲,想到这里不免心痛,可怜的原原!
  @我是我没有用户名
21:10:02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  @AK西亚
22:11:54  绝没有替他们说话的意思,相反,我很鄙视她父母。  请问,如果原原不胸怀宽一点,又能怎么样呢?冤冤相报何时了?  -----------------------------  @第101个马夹 10楼
14:57:25  1、小原原到底是不是从25层被扔下的——众所周知,如果确实从25层楼的高空往下掉肉体,落到地上是什么形状大家心里都应该清楚。25层可是7、80米的高空,不是7、8米。小原原重症监护室的照片大家看到了,身体完好无损,之前报道现场说原原的伤情,至少有两个成因:高坠和殴打。  2、小原原落地后,是谁把他从落地处移到不远开外的被发现的地点?小原原被移动的这个时间段内,行凶的小女孩正在陪原原奶奶找原原,......  -----------------------------  在网络上看到小女孩殴打1岁男童的视频,真的很无语,真的怀疑这是人类不
  @liyanunique 14楼
11:03:43  我也来说两句 很少发帖 但实在忍不住 我觉得应该找个比那冷血女孩大十岁的人用同样的方式对待她,"把那女孩扔在地上、踢她的脑袋、踢她的肚子、打的她满身是血,把她像个没有生命的玩具一样玩,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把她从25楼扔下",让她也尝尝这滋味,让他的父母也感受一下,才算是大快人心。像这样的女孩就不应该继续活下去,以后长大对社会也是个祸害,这女孩的父母应该为有这样的孩子而羞耻,女孩小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  以牙还牙能解恨,但是对原原于事无补啊。小女孩父母是什么样的奇葩呢?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可耻!
  卖了房子要跑路
  @精诚亲爱 17楼
19:54:51  卖了房子要跑路  -----------------------------  这房子闹的像凶宅了,谁会买?
  好可怜
  @小秋天2013 20楼
20:11:29  好可怜  -----------------------------  原原要是真好了,以后还真只能对原原撒谎,说是他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
  严惩恶童
  恩,说的好。小魔头一家很欠揍,不管你背景多强大,中国也不是你们家的。你们必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作者:家有儿女两对半   08:31  我觉得大家的攻击方向有点问题。   如果一味的要求对这个小女孩判决,估计警察会以法律禁止为由坚决拒绝。   同时,法律确实不可能根据这个案件,更改有关条款,所以很遗憾。如果说要惩罚这个小女孩,难度确实很大。   但是现在提供的一个突破口是监护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质问有关部门,小女孩在抛扔原原的时候,家里有人吗?如果没人,父亲对过程的描述怎么可能这么准确?   是不是有共犯的可能性,如果存在共犯,小女孩就是胁从犯。那么共犯就应该承担杀人责任。警方至今我看到的证据,都基本是引用家人的证言。所以将之定性为意外事件,不准备调查。但是如果综上所述的话,此案就不仅仅是单纯地意外了。不管是重新评估父母的证言对待案件的定性,还是父母是不是该承担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刑责。这个案件都无疑往刑侦方向发展。  重伤案件警方应该是必须立案的,我如果没记错的话。   而且我们混淆了一个概念事情,就是警方不立案的理由。之前,我们都认为是小女孩不满14岁,不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但是问题出来了,公安是对事立案,不是对人立案的。   如果我的知识没错的话,只有检察院是对人立案,就是警察认为小女孩不是凶手,原原的重伤事实是存在的。警方应该对原原重伤案件立案进行调查,而不是对小女孩立案进行调查。在这一点上,我们都被误导了。所以,这件事情,警方如果不是怠于履职,就是他们定性此案为意外事件。因为意外事件就不需要调查,这也是女孩家属一直强调小孩子是自己掉下去的原因。我在这不厚道的思考,女孩背后肯定有强大的法律援助,在指导他们如何躲避刑事责任(父母的),转而向民事赔偿方面发展。  所以,女孩的父母也会向原原父母施压,威胁他们一旦他们敢轻举妄动,就不会支付医药费什么的(我的猜想)。原原父母的法律意识可能不够,没有想到即便是刑事犯罪,他们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法律工作者能够帮帮这家人!勇于维权!!!   无论怎么说,警方在没调查清楚事情真相的时候,就擅自批准这家人离开经常居住地,真是让我不由得怀疑里面是否有猫腻。如果是我前面猜想的那种情况,你们难道没有考虑过女孩父母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吗?!!!   不然,请回答我几个问题:   能否调取监控,证明女孩父母的不在场证明。   父母若不在场,小孩父亲的说法是否涉嫌阻碍侦查?   小女孩一边虐打小孩,一边拿钥匙开门吗?   小女孩是否能够有足够力气将孩子抛下去。  
  作者:zhengstar   14:40  比无力的咒骂更重要的是查出真相,找出真凶:  1.高层阳台国家有强制性规定,不许低于1.1米,否则不能通过验收!现实中一般不低于1.2米。  也就是这个1岁的宝宝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爬上阳台然后摔下!  2.这个宝宝大约二十多斤,抛物落点是离楼好几米的灌木丛中(报道中离大楼边的第二现场有七八米远),按物理方程可计算需要较大初速度。小女孩想把他举起到1.1米高度再抛那么远基本不可能!其父亲抛出的可能性要远大于小女孩.  3.其父亲供词"女儿和男童在阳台,事发时传出狗叫",说明他当时在家里!当女孩把宝宝带回家里,已经经过殴打并乱扔,也就是当男孩带到家时,宝宝一定有大声哭喊!作为女孩的父亲不可能不出来看怎么回事!(而且正常人也必然要问从哪来个孩子,为什么要打孩子,并想办法把孩子给人家还回去,自己家孩子把人家宝宝抢回家那得了!)  但事实上从案发到杀人总共才五分钟,也就是她父亲的视线根本不可能离开这男孩,也就是就算是女孩杀的,当女孩举起男孩往下扔时,她父亲就在一边看着,为什么没有阻止?他为什么希望自己的女儿当个杀人犯?  4.男婴摔落后被凶手又抱离落地点第一现场,伪造第二现场落地点。是什么原因让凶手伪造第二现场?????  如果女孩是凶手,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这不能掩盖女孩扔男婴的事实。这样做能掩盖的只有一种东西,那就是真凶是她父亲!  她父亲将男婴扔下楼后才想起来这个漏洞,那就是女孩根本做不到将男婴抬上那么高的阳台还能抛出那么远。第一现场离第二现场(楼道路边)七八米远。(会中学物理的都可以去计算一下,就可以知道女孩根本不具有这能力)  5.整个案件仅有5分钟,大妈丢了男婴后立即上楼,然后在25楼遇到女孩,然后和女孩一起寻找男婴。这5分钟按女孩和其父所说,发生:把小孩从1楼坐电梯到25楼,带到家里发上玩,然后到阳台上玩,然后抛下楼。也就是短短的瞬间,是谁制造的第二现场????  女孩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发生那么多事还能跑下楼制造第二现场,然后再回到25楼家中出门遇到大妈。也没有理由在遇到大妈后和大妈一起寻找男婴时偷偷制造第二现场,此时制造第二现场有极高风险被撞见。必然有不得不做的理由!  只有两种可能性:a.女孩父亲当时下楼制造的第二现场,并要求女孩故意在门口等着大妈,拖延一点时间;b.女孩父亲当时在家扔的孩子,并立即交待女孩下楼制造第二现场,但刚出门又遇到大妈,女孩与大妈一起寻男婴时偷偷按父亲交待制造了第二现场。  总结:她父亲可能是真正的凶手!(她父亲也有足够的作案动机,这个大家自己去推理吧,很简单)  
  你是猴子请来的救兵吗?  
  @h一凡 26楼
10:20:10  作者:家有儿女两对半   08:31  我觉得大家的攻击方向有点问题。  如果一味的要求对这个小女孩判决,估计警察会以法律禁止为由坚决拒绝。  同时,法律确实不可能根据这个案件,更改有关条款,所以很遗憾。如果说要惩罚这个小女孩,难度确实很大。  但是现在提供的一个突破口是监护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质问有关部门,小女孩在......  -----------------------------  父母肯定是有连带责任的,否则他们也不会出医药费了
  @h一凡 27楼
10:20:35  作者:zhengstar   14:40  比无力的咒骂更重要的是查出真相,找出真凶:  1.高层阳台国家有强制性规定,不许低于1.1米,否则不能通过验收!现实中一般不低于1.2米。  也就是这个1岁的宝宝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爬上阳台然后摔下!  2.这个宝宝大约二十多斤,抛物落点是离楼好几米的灌木丛中(报道中离大楼边的第二现场有七八米远),按物理方程可计算需要较大初速度。小女孩想把他......  -----------------------------  很悬疑啊
  @阳光灿烂胖大婶 12楼
16:05:43  @我是我没有用户名
21:10:00  你在帮女恶魔一家说话吗,“”原原胸怀再宽容些”草尼马,把你莫名其妙打一顿再从25楼扔下去,你还这样语气说话吗?垃圾。如果原原是我的孩子,我绝对提刀到新疆杀他全家  —————————————————  贱货横尸,圣母畜生  -----------------------------  同是为了正义与真像,这位仁兄—先压住自己的脾气,如果我们一直这样的相互攻击着,我们就正好被某些集团操控着! 实压是应该的,但是,我们需要先看清敌人是谁,是谁希望我们在这个时代最有力量的平民平台 相互攻击。权谋是这个世上最脏的东西,很显然,在我们的生存的大环境内,玩的最好的,是黑势力集团们,我们这里相互攻击着,他们就越笑得开心。
敌人,不是一个孩子,一个成人,一个家庭,而是操控着中国百分之九十百姓命运的利益集团。
  怎么没有消息了呀,不知道最新的进展怎么样了呀?有没有在追查那小女孩呀,难道真是一走了之了吗???????????求真相!!!!!!!!!  回复 收藏 287楼  : 13:56:00  我也看了,气愤了很久!那小女孩太没人性了,难道一点家庭教育都没有吗?她不用负法律责任,那她的监护人要不要负啊?要是不用,以后复仇之类的活可以让未成年人来完成,反正不用负法律责任!真是气死人了……
  严惩恶童
  本人80后,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有种学校,叫工读校,里面关的全是那些还不够刑事审判年龄调皮捣蛋的孩子,不知道现在还有没  
  在我记忆中,工读校里有两类人,一类是家里父母确实管教不了的,已经对小孩彻底失望了的。还有一类是触犯了国家法律,但还没到判刑年龄的,先关着,等到了年龄就被送往监狱。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这样的地方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编者按】作者字字泪泪地叙说了一个不幸家庭中让人无奈的事实,描写了既当爹又当娘的郑望江含辛茹苦带大女儿,以及解语花似的女儿乖巧懂事的情景。读来心酸中夹杂着欣慰,同情中夹杂着遗憾。我想,我很能理解“郑望江”的苦楚。深深感佩他的善良和责任心。愿好人有好报,能够在暮年健康快乐幸福。感谢作者的美文,强力推荐赏读,认识一位伟大的父亲。 【编辑 午夜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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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人的文字,读来心酸沉重。没有一定经历,是写不出如此文章的。我先给个&精&。
  小说来源于生活,然高于生活。想你阅人无数,洞悉作品后面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故而能编辑到位,按语精整。向你学习了,哈哈。
  看完之后,很感慨。祝福文友精彩佳作连连不断!
  写文用心,则读者生情,此乃屡试不爽之发也。
  父爱如山,深沉而博大,在作者笔下,演绎得淋漓尽致。这样感人的文字,没有一定经历,即使是作家,也写不出如此文章的。大赞一个!
  竹弟佳言,然有拔高之意。愚兄愧领了,呵呵。
  读完此文,让人心情酸楚而沉重。非常感人的文字,父爱如山,敬佩这位父亲!
  为了儿女的健康成长,所有做父母的哪个不呕心沥血呢?
  父爱不仅如山,还柔情似水,问好寒江老师!
  俗话说父爱如山,为的是给儿女遮风挡雨。我在你的文章里,也看到了绵绵情意呢。
  可怜可敬的郑望江,为了女儿的幸福放弃得太多,太多&&
相信黑夜过后的阳光一定更美……
  为了儿女,哪个父母都甘愿做出这样的牺牲。
  父爱如山,支撑起女儿的一片天。父爱如河,浸润了女儿缺失母爱的心田。爱,如此无奈心酸。爱,也如此澎湃动人心弦。问好老师
  归归,你这是写诗呢。哈哈
共 7 条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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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还没有打赏。作文《对与错》800字数(高中)_百度知道
作文《对与错》800字数(高中)
对与错,十几年后:“你说只要偷盗就是错,又驳道,杀人就是错。”这时:“做好人就是为了有好报吗,是不能偷亲人朋友的物品,这正是两军交战的重要时刻。对与错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根据不同的情况去分析?”青年人听到后,正如我们现在看古人的一些错误觉得可笑一样,那么一个善意的谎言呢,一些真理不幸被掩盖,事情真的有那么绝对吗,团结互助就是对,这又是对是错呢,如果在敌军侵略我国时,对与错并非是绝对的,那。一个狂妄的年轻人插口道?再者。”苏格拉底听后笑着问?”年轻人哑口无语:“偷盗?”这个问题常常使人们哑然无语,事物总是相对存在的。也许。
还有一个同样让人深思的故事,当哥白尼推出“日心说”时,你虽然顽皮?我相信,每次开完家长会:“这偷的是敌人的物品,感谢母亲这么多年来的鼓励与理解?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跟他说:一个男孩从小很顽皮,热泪盈眶地跪在母亲面前,儿子拿着清华的录取通知书。
由此可见,只要你努力就一定有希望,苏格拉底又问道,他买了把刀。有时候,我们一定要理性地去面对事情。试想,把刀藏在枕头下,让人深思。
所以我觉得。
是啊。如果一个人做好事仅仅是为了得到他人的回报。有一次?
记起有一次看《家有儿女》听到这样一段问话,苏格拉底正在集市上演说关于“对与错”的话题!”终于,世间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不能过早的下结论,会因为某种因素而发生令人想不到的转变,甚至有人认为他有精神病。如果500年后的人们来回想我们这个时代:“那如果我的一个朋友想不开。这个太简单了。
由于愚蠢与保守思想的存在,偷出敌军军旗,使他保留了珍贵的生命,但回家总是鼓励儿子,人们总爱对事物的发展做一个绝对的“对与错”的判断,但十分聪明,我方有人偷偷进入敌军,老师总是批评他。难道你能说这位母亲善意的谎言是错误的吗。男孩的母亲听后很难过,这还是对的吗,不是绝对的。所以,如果没有伽利略勇于推翻大科学家的理论,说谎是错误的,要自寻短见,那我问你。可是?或许正把被若干年后的人们发现是错误的理论与事实当成真理在信奉着,对与错的判断在于做事的目的,没有人会否定她的做法,我们又该有多少愚蠢的行为呢,你说这是对还是错,人们又怎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有多少自以为是的贵族嘲笑他的白痴,我指的盗,如果我把刀偷走了:“老师告诉我。孩子问父母在现实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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