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虞城县利民镇镇大碓臼沟村五包户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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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镇村干部包户清理计生数据
  自省和梅州部署开展人口计生数据清理清查工作以来,兴宁市结合实际,积极实施“四个一”措施,确保实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目前,兴宁市共发出致育龄妇女一封信和签订承诺书各约23万份,签订责任书4500多份,填写入户登记表13000份;已补录已婚育妇女4222人;清理清查出漏报出生18309人,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排重、纠错任务420451条,占应完成数的92%,清理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落到实处,兴宁市提出“四个一”措施。一是发出致育龄妇女一封信。大力宣传清理清查政策让群众自觉主动配合清理清查工作。二是填写一份清理清查入户登记表。镇村干部通过拉网式过滤、致电致信长期外出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登记,如实填写登记表。三是签订一份申报承诺书。由育龄妇女对生育情况作出承诺,预防瞒报、漏报等现象。四是镇村干部签订一份包户责任书,建立“谁包的村谁清理、谁清理的数据谁负责”的激励机制。同时,集中时间、人力对照卫生、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资料,逐一排查重点人群,提高申报和录入数据的准确度。 (黄佑鹏 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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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QQ1:  客服QQ2:  有关村干部换届选举内定举报材料  朔州市朔城区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们是朔州市朔城区利民镇力马沟村的村民,因我村换届选举大会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情况特向政府反映。  针对我村违规、违法选举的客观情况,希望引起贵部门重视并尽快给予查处,维护我村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对村干部换届选举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我村经过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一次海选和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提名选及二十七日重提名选三次选举,三次到场领导分别有利民镇纪检委书记刘翠平,副书记张伟华,副乡长闫世新和我村村支书蔚尚兵以及八大员等,而在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和二十七日选举大会上在各位领导的监督下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违纪情况,在村干部换届选举选举中出现了乱领选票,村干部内定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村的选举大会有如下不符合规定及法律的情况:  1、按原有关规定,公民领取选票按张榜公布的选民名单,并持本人户口簿领取自己的选民证,拿选民证换取选票,实行一人一票制度,但是我村选举时,我村直接发放选民证,并不要求选民拿户口簿,导致选举程序混乱,代签、代选现象严重。  2、在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提名选举时出现了该计票的不计票,票数不核实等情况,而选举组织人员给出的答复是票数没过半,选举无效,事实上选民选举出的候选人票数已过半是选举组织人员对他们所谓的不规范票不予以核实确认,全部按废票处理,导致当天选民选举出的候选人不生效。选举组织人员提出重新提名选。  3、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重提名选举大会选举完毕后,针对选举结果,选举组织人员对于他们内定村干部的所谓的不规范票这次全部按有效票处理。对于这种同种现象两种做法的,村委委员实在无法在选举结果上签字,尽管在村委委员不签字不认可的情况下村委会仍然公布选举结果有效,并向全村村民公告村主任系二十七日选举出的候选人。力马沟村委会还出具《力马沟村第十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第8号公告》该公布下注明的日期却是十二月二十四日,但公布的村主任系二十七日选举出的候选人,而不是二十四日选民选出的候选人,这些明显内定村干部的做法实难让我们全村村民信服。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此,我们提出以下请求,尽快调查处理我村选举事件,保护我村村民正当的选举权利,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此作为普通农民我们特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政府能为我们这些普通农民作主,尽快处理我村违规、违法选举事件,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初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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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阿荣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做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按照《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实施意见》(阿党发[2012]7号)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SPAN style="COLOR: #12年,旗委、政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大力夯实农业基础,不断加大“三农”投入,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组织实施农民富腰包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旗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经过一年来卓有成效的努力,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综合致富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规划和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的良好局面,涌现出富吉村、松塔沟村等一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先进典型,谱写了全旗新农村建设新篇章。
但是,全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规划执行需切实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公共财政“三农”投入尚显不足,全社会合力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氛围需进一步提高;村庄布局分散、规模偏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区仍有明显差距,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 2013年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以建设富裕美丽的新农村为总目标,以实施“54321工程”为总任务,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牧业经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实施“统、扶、建、改、配、提、延、管”八大工程为总抓手,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努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 &二、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综合致富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
――必须坚持政策引导,切实发挥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建设实施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幸福家园。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从示范村经济基础和建设现状出发,明确建设目标和内容,不急于求成,不举债、不攀比。
――必须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村庄发展水平,采取整体建设、局部改造、环境整治等方式,着力建设生态环保型新村庄,不照搬照抄,不搞千篇一律。
&&&& 三、主要目标
坚持旗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与镇级示范村建设同步推进,形成旗级示范村引领带动,镇级示范村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的新农村建设新格局。
(一)旗级示范村
按照旗委、政府关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总体安排,在各乡镇申报的村(林场)中,重点选取亚东镇东兴村,霍尔奇镇那克塔村、索尔奇村,六合镇珍珠村,向阳峪镇解放村、太平沟村,复兴镇地房子村,三岔河镇白桦泉村,新发乡唐王沟村、新发村,查巴奇乡河西村,得力其尔乡得力其尔村、兴南镇村,音河乡和平村、五龙泉村,得力其尔林场等16个村(林场),加快推进建设步伐,通过以点带面,切实发挥示范村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合力建设富裕美丽的新农村。2013年要完成那吉镇南出口解放村、北出口唐王沟村(含良种场)、东出口大有庄村升级改造;2014年实现新发乡新农村建设整乡推进;2015年实现4个民族乡新农村建设整乡推进;到2017年,建设新农村示范村100个。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总体上要达到七有(有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一个美丽村庄、有2―3个主导产业、有一块高标准良田、有一个标准化养殖小区、有一个特色产业园区、有一处生态治理示范区)、六建(建一处文化大墙、建一个文体活动场所、建一个村务公开栏及报栏、建一个卫生室、建一个休闲广场、建一个垃圾处理场)、五改(改村容、改水、改厕、改炉灶、改陋习)、四通(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自来水)、三化(道路硬化、街道净化、村庄绿化)、两提(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一好(高素质、高水平的村“两委”好班子)标准,基本实现“住上砖瓦房,修上新院墙,栽上花草树,走上水泥路,发展新产业,过上好生活,美丽新村庄,率先达小康”的目标。
到2013年末,16个新农村示范村要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9万亩,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16个,土地流转9.8万亩,深松整地10.7万亩,安全饮水工程9处,房屋改造2958栋,道路建设162.1公里,建设院墙12.3万延长米,大门改造1499个,排水边沟14万延长米,两侧栽植柳树9.9万株,安装路灯1107盏,配备垃圾箱353个。
(二)镇级示范村
各乡镇在抓好旗级示范村建设的同时,每年再选取1―3个镇(乡)级新农村示范村,纳入旗级财政“一事一议”重点奖补范围,重点进行危房改造、院墙改造及植树绿化,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为全面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奠定基础。镇级示范村将列为下一年度旗级示范村,形成示范村建设梯次推进的新格局。各乡镇、旗直各部门在申报农村建设项目及组织实施要重点考虑镇级示范村。
2013年,选取亚东镇山里屯村、西亚镇村,霍尔奇镇霍尔奇村、知木伦村、立新村,六合镇太平岗村、保国村,向阳峪镇胜利村、兴发村,复兴镇小黑信子村,三岔河镇石井村,新发乡圣水村、长发村,查巴奇乡民族村、河东村、嘎达奈村、文布奇村,得力其尔乡新立村、民族村、龙头山村,音河乡车辋沟村、维古奇村等22个村为镇级示范村。
&&&& 四、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一)围绕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以项目为依托,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通过土地开发治理,高标准良田面积要占到本村耕地面积的70%以上。围绕十大富民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每个示范村都要确定2―3个主导产业,着力实现“一村一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2013年,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全面发展质量效益型生态畜牧业,对于示范村兴建标准化肉牛养殖小区每个补助40万元。巩固“五荒”资源治理开发成果,支持和引导承包户科学开发、有效治理“五荒”资源。加快柞蚕、沙果、中草药等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广林药间作、果药间作、林草间作种植模式。柞蚕贮藏保鲜争取项目资金或由富民产业资金予以支持。加强苗圃建设,为承包户提供优质苗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耕地向大户集中、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扩大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面积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0%以上。大力实施“一村四社”工程,以村为单位,重点发展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服务业和果药业四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引导农户以专业合作社等形式购置大、中型农用机械,农业机械化耕作程度达到90%以上。
  (二)围绕生活宽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生活水平新提高。依托自然资源与农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畜牧产业,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积极发展以农家乐形式为主的餐饮业,拓宽农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在非农产业中实现稳定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2013年,示范村转移农村劳动力2000人,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坚持开发式扶贫,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大旗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对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继续实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少数自然条件恶劣、资源贫乏、生态脆弱的村(组)实施移民搬迁、异地脱贫。示范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100%达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并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围绕乡风文明,发展农村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农民非文盲率、学前一年教育率均达到100%,学前三年教育率达到95%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少年无辍学。整合农村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百万中专生计划等培训项目,示范村90%以上的农民掌握1―2门农村实用农业技术或职能技能,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适应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加强以村部为载体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对于功能不完善,没有维修价值的旧村部,采取进行置换、争取项目资金、乡镇政府自筹一部分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新建由旗住建局设计的面积控制在400―600平方米的单层村部。要确保每个示范村有三室,即图书阅览室、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室、文化活动娱乐室。修建占地面积为3000―5000平方米、硬化面积控制在2000平方米以内的群众文化休闲广场,不断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旗住建局要进一步完善《阿荣旗新农村示范村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图集》,新增3种单层村部及3种广场设计图纸。实施户户通和农村大喇叭工程,提高本地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切实加强村级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通互联网率达到100%。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道德风尚,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积极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示范村全部建成文明村,文明户占90%以上,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貌。
(四)围绕村容整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形成农村新面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示范村中心组通村公路和村内主街道硬化率达到100%,并配套完成排水边沟建设,实现排水畅通。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加快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逐步提高自来水入户率,示范村(中心组)基本普及自来水。对所有危旧房进行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彻底消灭草房、危房。引导农民选取由旗住建局设计的新户型进行危旧房改造。对于有改善住房条件需求,而又经济基础较差的农户,采取建设小户型或联体户型的方式进行改造;对于特殊困难农户,采取由旗级引领工作队和乡镇确认,旗级财政资金补助及引领工作队帮建的方式进行改造。房盖颜色要以深色为主,严禁采用大红、大蓝颜色。原则上危旧房改造旗财政不再给予补助。由旗委农工部负责,与蒙西水泥公司对接,按照示范村建设工程量做好水泥储备工作,储备量要不低于总工程量的70%。由乡镇负责,组织示范村做好红砖、空心砖的储备工作。由旗林业局负责,为农户提供价格优惠的建房木材。对于建设仓房、大门安装等群众自有性财产,旗财政不予补助。要配套进行院墙改造,在全旗范围内推广复兴镇院墙改造模式,示范村主要街道院墙实现整齐、美观。实施改厕工程,中心村厕所全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对于广场、路灯、垃圾箱等公益设施,纳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范围,对于群众筹资部分确实有困难的,由旗财政给予资金保障。优化村庄布局,实现“三个集中”,即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向中心镇集中、向中心村新建区集中。向那吉镇集中,实施2万户进城工程,落实贷款、创业、税收、救助等配套政策,在那吉镇新区规划建设新阿荣示范家园;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科学规划建设区域,以住宅楼房化为主;向中心村集中,以新户型民宅建设为主,有条件的村,鼓励实施农民楼房集中居住。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大会战,以示范村为重点,在全旗148个行政村全面实施农村环境重点整治工程,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生态建设大会战,按照村庄规划和道路布局,对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和公共场所进行绿化,绿化树种以柳树为主,局部栽植灌木,鼓励各示范村栽植野生树木。要采取“谁栽谁有”的办法,将树木交于农民管理,提高成活率,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五)围绕管理民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建立村级管理新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强化农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健全与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和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实施村级组织分类管理,推进农业党建功能区建设。结合实施“六五”普法,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广泛开展创建平安乡村活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农村警务机制,构建灵活多样的群防群治网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进一步完善农村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及时有效的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缓解压力和稳定情绪的良性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推进示范村建设: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2013年1月―3月,制定示范村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屯建设规划,明确建设项目、重点任务和分阶段推进目标。
  第二阶段:整治环境。2013年4月―5月,在全旗148个行政村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大会战。
第三阶段:集中建设。2013年5月―10月,全面推进示范村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各示范村种植、养殖项目,道路、房屋、院墙、排水边沟、安全饮水、卫生改厕等建设任务要全面完成。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3年11月―12月,由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重点对工程质量、乡镇工作推进时效和旗直部门引领帮扶成效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推进示范村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引领、加大投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展开,确保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旗委农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前期调研、规划审批以及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政策培训、信息发布、组织调度等。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部门帮扶、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同时,旗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视任务完成、职责履行情况实施分类考核,着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民群众主动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将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纳入中心工作,重点实施,合力攻关,着力突破。要落实领导职责,明确任务目标,规定质量标准,限定进度要求,加强督促检查。
(二)明确工作职责。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旗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旗委宣传部负责加大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强化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并抓好文明村、文明户创评工作。旗财政局负责落实好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和建设资金保障工作。旗住建局负责抓好规划设计,按时完成示范村规划修编任务。旗国土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建设用地审批关,指导土地整理工作。旗交通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协助做好示范村巷道的规划设计。旗环保局、农牧业局、水务局、卫生局等单位负责抓好环境整治、发展现代农业、水利建设以及改水、改厕工作。旗教育局负责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旗农牧业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要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旗文体广电局负责示范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旗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做好示范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示范村建设。
(三)强化引领帮扶。坚持大引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群众的引领服务,形成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的长效机制。旗、乡、村三级引领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引领群众发展致富,掌握工作运行状态,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普及惠农政策法规,传播科技信息技术,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主动帮扶困难群众,有效解决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引领、协调和指导作用,形成新农村建设整体合力。旗级引领工作队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配合。原则上要求,每个旗级引领工作队在2年内至少为所引领村争取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不低于50万元;每年每个引领工作队通过出工、出劳、出资等形式,支持所帮扶村折合款项不少于30万元,其中,每个成员单位和企业不少于2万元。
(四)加大资金整合投入。按照“旗级统筹、乡(镇)村为主、部门支持、农民主体”的原则,采取“项目整合一块、财政补助一块、部门(企业)帮扶一块、社会捐助一块、村民自筹一块”的方式,切实加大示范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定的示范村每个村至少投入2000万元以上。一是旗级财政每年将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集中用于示范村建设。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费原则上由旗级财政负责。二是加大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力度。对示范村兴办的村级道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村内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公共绿化等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公益事业项目,优先纳入奖补范围,给予重点支持。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要实现全覆盖,对于还没有实施过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村,要组织开展调研,重点解决农民群众确实急需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加强项目支持。加大社会资源资金整合力度,对涉及农村的建设项目,优先向示范村倾斜。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乡镇在申报农村建设项目时要优先考虑示范村的建设项目,对示范村申报的项目要优先申报、优先实施。农村沼气、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乡村道路、村庄绿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卫生室、文体设施、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电网改造等有关涉农项目和资金安排,重点向示范村进行倾斜,切实加强示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四是整合资源,加大金融支持。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等可控资源和上级扶持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合理确定投放项目和范围,优先投向示范村建设,提高资金的聚合效应和使用效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等多种方式参与示范村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在政府统一组织下,大胆创新担保形式,在产业发展、房屋建设等方面加大信贷投放。五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定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需要农民自筹部分,要在施工前做好集资收取工作,也可通过以劳代资的形式筹措。对于院墙改造等群众自有性财产,农民集资部分要占到总工程造价的40%。对于道路硬化、修建广场等公益项目,农民集资部分要占到总工程造价的20%。原则上示范村每个劳动力集资款达到500―1000元。六是根据资金保障能力,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根据财政预算做出资金安排,确定具体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及规模一旦确定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避免出现资金缺口。旗财政、审计及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
(五)加强规划指导。充分发挥旗新农村示范村规划设计建设指导组的职能作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集中群众智慧,强化部门协作,全面科学统筹村屯布局、产业发展和村庄建设规划。由旗住建局负责,在原有新农村建设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示范村布局规划,科学安排生产区、生活区、休闲区、服务区和景观区空间布局。按照“生态化、高效化、市场化”的要求,着力规划发展好村级主导产业,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具有村级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突出抓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规划布局、单体设计、基础建设和整体风貌上,突出乡村田园特色,融入现代气息,做到规划有特色、建设有层次、村庄有新貌,着力建设生态环保型新村庄。规划要交由群众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知晓率要达到100%。同时,示范村的建设项目也要由群众讨论决定,知晓率达到100%。要严格规划编制、审核、批准和执行程序,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引领帮扶部门要指导示范村科学谋划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项目,并积极协调项目落实,引导示范村因地制宜确定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和建设进度。
(六)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一体化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以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土地流转”、“新增耕地”、“五荒”资源治理开发、农业科技服务“五位一体”的农村民主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坚持建管并重,同步建立示范村社区管理、公共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农村社区便民利民组织机构设立、社区民主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社会综合服务管理组织建设,全面实施“社区化”管理。结合示范村基础条件、地理位置、发展水平各不相同的实际,按照城中村、城镇村、中心村三种类型分类推进,并形成农村社区化管理三种工作模式。一是城中村模式。针对章塔尔村、那吉村等村农民向城镇居民过渡、群众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不断更新的实际,推行以“一中心三站”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模式。“一中心”即建立农村民主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三站”即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会管理服务站、农民就业服务工作站。二是城镇村模式。针对城镇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服务对象既有农民又有居民的实际,推行以“一厅三站”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模式,加快村域管理向区域管理转型。“一厅”即设立村级办事服务大厅;“三站”即建立群众服务站、经济发展服务站、社会管理服务站。三是中心村模式。针对中心村辐射范围广、服务对象多的实际,推行以“一中心四站”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模式,不断延伸拓展村级组织服务领域。“一中心”即建立农村民主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四站”即设立产业发展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民生保障服务站和社会管理服务站。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激发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示范村建设工作中,在全旗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示范村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及时总结和报道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推进情况、建设经验和先进典型。各乡镇、示范村要将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以简报的形式及时报送至旗委办、政府办、旗委农工部。
(八)强化督查指导。旗委、政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的形式,听取旗委农工部和各乡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示范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继续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两办”督查室日常工作。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各乡镇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旗直引领帮扶部门履行职责等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反映、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乡镇、引领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的乡镇、引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确保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预定目标的实现。各乡镇要抽调专人负责对示范村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各示范村要成立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村民监督小组,对本村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旗、乡、村三级示范村建设监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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