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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国土交与谁
&&& “我”是谁?是一一千千万万曾经和正在保卫祖国的边防军战士。
&&& 整整40年前,我有幸成为这支庄严队伍的一员,奉命把守在海拔5000米的藏北高原。那时,“用鲜血和生命誓死捍卫祖国的每一寸领土”,是每天都振臂高呼的口号。某夜,我们之中一位年轻的士兵,中弹扑倒在万古不化的冰雪上,用他不到20岁的青春年华,实践了这句诺言。
&&& 星寒风高,我们为他更换尸衣。被敌人击穿的肠子流出体外,冻成猩红的冰坨,耷拉着,再也无法安送回腹腔。我们只好将军装剪开,用层层衣襟交错包裹,才把他勉强装殓。待做完了这一切,天将破晓。我站在寂寞旷野中,仰望苍穹,第一次悲怆地叩问上天:无知无觉的土壤,真的比一截生龙活虎的身体更宝贵吗?冷硬干燥的沙子,真的比雪白而坚固的骨骼更值得珍惜吗?
&&& 答案苦涩:是啊。这寒漠边陲的每一撮永冻土壤,都关乎到祖国人民的千万年福祉。这里的每一杯毫无声息的沙砾,都代表着一个饱受磨难民族的尊严。
&&& 于是,匆匆拭泪,走向新的战场,再也不费心思索这个问题了一一已然有了颠扑不破的答案。
&&& 后来,我卸下军装,回归一名普通的老百姓,生活在摩肩接踵的城市里,远离担子,成了被保卫的一员。已经履行了对祖国的承诺,从此不再遥想阔大冷峻的边陲。2008年,我乘坐远洋轮船,绕地球航行一周,用了一百多天,完成了环球之旅。终日僵坐船头,看数十个国界如烟云般在眼前依次展现,然后隐遁而去。面对看似无疆无际,实则每一寸水域都有归属的大海,突发奇想,好想轻声问一句:我把国土交与谁?
&&& 是啊,从上古时代开始,人类无休无止的战争,归根到底,绝大多数都是为了土地。有了土地,就有了生存的底线,就有了繁衍昌盛的基本保障。于是,地球的版图就在铁蹄和硝烟中,一次次改写。人们朴素而顽固的癖好就是:拼命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掠夺他人的地盘。让自己游得舒服一点,宽敞一点,牢靠一点,富裕一点。至于对手嘛,哈!谁让你弱小?谁让你落后?谁让你温良?谁让你没有足够的铁与火,保卫自己的家园?落后就要挨打,你理应活得逼仄,理应衣食无着,理应萎缩消亡,理应最后被逐出人间舞台……
这种选择,从生物学的角度上也许可以归入“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范畴,但人类毕竟不是没有知觉的植物,不是弱肉强食的动物!肆意掠夺和灭绝其他种族,从社会学和人类进化的历史来看,都是强盗和殖民者的逻辑,野蛮而残忍。
&&& 于是有了风起云涌的保卫国土之战,于是有了谈判桌上寸土必争的较量,于是有了军事的结盟和经济的壁垒,于是有了原子弹和种种高科技的杀人武器……而这一切的核心,都是为了让自己和自己血脉相承的族人,在更辽阔富饶的土地上,活得更滋润。
&&&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的战争哲学已日渐式微,靠明火执仗地侵略他人的家园以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几乎已不可能。爱好和平的人们终于认识到,地球这块圆形蛋糕,体积就这么大。怎么折腾,都不可能做得再大了。哪怕是填海造田,表面上确实是增加了土地的面积,其实不过是以压缩了海洋疆域为代价的。
&&& 你想幸福吗?只有一条路——把自家经营好,精心规划、精雕细刻、飞针走线、花团锦簇,然后,与他国和谐相处。
&&& 边防军是需要的,土地是要捍卫的。只是被保卫得铁壁合围固若金汤曾经浸染过热血的国土,从握紧枪杆的战士手中,最终交到哪里?
&&& 交给日日推高房价的房地产商吗?交给坐拥地下矿产之富的暴发户吗?交给收了若干年的过路费,还继续高举“还贷”旗帜的公路经营者管理者吗?交给已经将土地分到手里然后撂荒的农人吗?交给为了一己之利污染山川河流的急功近利者吗?交给有了一张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房产证,证上有几间小屋的你和我吗?
&&& 似乎,是的。然而,绝不是。
&&& 把土地交给人民,自然是对的。可随便某个人,就可以支配国土这个无比庞大的标的物吗?显然,并非如此。
&&& 国土,一个如此苍凉的概念。它覆盖着祖国的每一寸肌肤,没有了国土,一个民族便没有了立足之地。国土又是一个如此古老的概念,在它的襟怀里,深扎着我们传统文化的根须。你很难设想,一个丧失了国土的后裔,还能从容地记忆和传唱他先人的歌;国土,又是一个如此脆弱的体系,一朝污染一夕损毁,就再也难以复原。国土,是一个埋藏着巨大希望的聚宝盆,所有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的梦想之花,都要在它的荫蔽下萌芽。
&&& 百转千思之后,想对能够决定国土命运的人们郑重说一句一一你们可要把国土管好啊!
&&& 你们代表着曾经在这块土地上休养生息的万千民众,行使建设今天和构思明天的权力。你们是不带枪的第二边防军,因为今天也还有各式各样的势力,以各种各样的名目,企图蚕食我们的领土。你们一定要给蛀虫致命的还击,斩断罪恶的黑手。你们肩负着已经出生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们的期盼,因为今天活着的人们,不应该提前透支子引、万代的富庶与欢颜。
&&& 我把国土交与你,即使我们老去,也要在这块土地中歇息。为了自己的清宁和民族的久安,你们可要善待这片古老的土地啊!
1.给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注音。
&&& ①装殓(&&& )& ②一手不(&&& )& ③撂荒(&&& )& ④荫蔽(&&& )
2.一位年轻的十兵,用他不到20岁的青春年华,实践了“用鲜血和生命誓死捍卫祖国的每一寸领土”的誓言,作者以凝重笔触为我们描述士兵安葬之前这一情景的目的是什么?
3.本文语言流畅,气势强烈,内容连贯,情感深沉。请从修辞角度赏析下面两段文字。&&& ①我站在寂寞旷野中,仰望苍穹,第一次悲怆地叩问上天:无知无觉的土壤,真的比一截生龙活虎的身体更宝贵吗?冷硬干燥的沙子,真的比雪白而坚固的骨骼更值得珍惜吗?
&&& 答案苦涩:是啊。这寒漠边陲的每一撮永冻土壤,都关乎到祖国人民的千万年福祉。这里的每一抔毫无声息的沙砾,都代表着一个饱受磨难民族的尊严。
&&& ②交给日日推高房价的房地产商吗?交给坐拥地下矿产之富的暴发户吗?交给收了若干年的过路费,还继续高举“还贷”旗帜的公路经营者管理者吗?交给已经将土地分到手里然后撂荒的农人吗?交给为了一己之利污染山川河流的急功近利者吗?
4.“爱好和平的人们终于认识到,地球这块圆形蛋糕,体积就这么大,怎么折腾,都不可能做得再大了。”句中“折腾”一词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5.自上古时代以来,人类无休止争夺的“国土”;边防战士用生命捍卫的“国土”,在作者看来,究竟有何特点?
6.“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同样深爱“国土”的作者,在本文中表达了哪些思想感情?
7.作者以“我把国土交与谁”为题,有哪些好处?  《背包十年》出版后,很多人劝我赶快再出一本,他们说,无论我怎么写,写什么,都能畅销
  但我觉得不能自砸招牌,于是我继续旅行,继续写作
  今天5月,从阿拉斯加看完极光回国后,我发现自己又有了写点什么的激情
  在正式跟大家唠嗑之前,让我先贴16张照片
  我还给这组照片起了一个名字,叫做《这一生,我来过》
  我拍下寂然涌动的极光
  也被丛林里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
  我收集千奇百怪的面孔
  最吸引我的还是孩子们的笑脸
  我喜欢爬到高处俯瞰世界
  也喜欢站在角落仰望蓝天
  我看到街头艺人粉墨登场高调亮相
  也看到旅行者埋头赶路素面朝天
  我喜欢阳光洒满房间
  也喜欢美食爬上舌尖
  我会为古老的仪式着魔
  更吸引我的却是普通人的生活
  我明白快乐时一种突然爆发的情绪
  也是一种缓慢发酵的沉淀
  既然每一段路都有终点
  就让我们在抵达前独自狂欢
  你想过自己为什么旅行么?
  在我背包旅行了12年之后
  我开始认真地琢磨起这个问题
  我在微博上也发过一个征集帖
  有人说
  看到飞鸟都会想要去旅行吧
——@azpark
  想去旅行,和父母一起。父母没怎么出过门,我想和他们一起走一段路,我搀着他们,和他们一起吃一顿异乡饭,我喂给他们,和他们一起看陌生的风景,我说给他们听,像小时候一样,只是,父母已经依赖于我的主张
——@麦子Q8
  旅行是为了证明家有多重要
——@腐人家橘子
  旅行压根不是那么诗意的事情,不是什么追逐梦想、感知美好,而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变成坏人,放弃责任,放弃事业,放弃亲人,放弃朋友,放弃爱人,放弃金钱,放弃荣誉,放弃所有固化在自我身上的社会化属性,随时变身成一个理想中的妖魔。
——@韩经国
  刚接到儿子电话,他今天骑行了60.9公里,希望他走得更远,活得更快乐!他带着我的梦前行,我守着静静的幻境呆在原地。我应该出发,像儿子一样。他说走就走,出发前一天才买完装备,连个睡袋都没有,但我相信他会因此更温暖。
——@思想穿行在你的时空
  还有人说
  旅行,还需要什么原因吗?想走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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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觉得,一个快乐的旅行者一定是个能在旅途中忘记时间、忘记地点、忘记身份、忘记年龄、甚至忘记性别的人。  旅途一旦开始,我最先忘记的是时间。如果你问我旅途中的某天是几月几号,我肯定得先琢磨一下,然后答非所问地告诉你,这是我出门旅行的第几天。是的,旅行时你会自然忘记今天是工作日还是礼拜天,进而忘了几点起床几点上班几点买菜几点做饭等等习以为常的作息规律。此时无论你在旅途中奔波,还是正晒着太阳喝着小酒,都跟何世何时无关。  忘记地点的事也经常会在我的旅途中发生,比如一次在香港,因为之前转了两次飞机,我在酒店醒来后至少用了两三分钟的时间,才通过窗外的摩天大楼和繁体字的招牌判断出自己究竟在哪儿。  关于忘记身份我想举一个反例。一次在老挝山区旅行,和十几个当地人、三四个旅行者还有关在笼子里的鸡鸭一起挤在颠簸的卡车后座。一个来自荷兰的游客从一上车就开始不停抱怨,早晨买的袋装饼干已经过期十天,自己从没坐过这么不舒服的汽车,见没人理他,又自言自语地比较起老挝和欧洲居民的平均寿命。我想他的一路旅行都会很辛苦,因为他忘不掉自己来自富裕国家的身份。  在旅途中我还交过许多忘年的朋友。旅行时人与人建立联系的基础是看彼此脾气秉性是否投缘,而在日常生活中,年龄相差悬殊的人基本没有成为朋友的可能,因为功利紧张的都市节奏在每个人心中都预设了一架以阶级、地位为砝码的天平。  忘记性别基本属于小概率事件。一次我和一男一女两个驴友到西藏南部去看雪山天湖,其中有两天没地方洗澡,同行的女孩就跟我们一样蓬头垢面,而她戴在头上的渔夫帽、缠在脖子上的户外围巾和裹在身上的绿色冲锋衣更是进一步虚化了她的性别特征。
  写了这么多,似乎旅行就是为了遗忘。这当然不是!  我觉得旅行时大脑的选择性遗忘正是为了预留出大量空间去更好地记得,我们要记得每一道菜肴的滋味,记得每一种风景的颜色,记得每一个瞬间的感动。  我记得在意大利露宿街头的那个夜晚,我去一间营业到两点的咖啡馆买水,那个看起来长得横眉立目不太好惹的老板娘在我出门时送给我一块面包,她的笑容我始终记得。  我记得一个人在撒哈拉过夜,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的星星。  我还记得新疆的手抓饭吃得我满手满口流油;贝加尔湖的日出把我从摇摇晃晃的火车上唤醒;在印度海边禅修后睁开眼睛,我的视线似乎能穿透蓝天抵达宇宙深处。  正是这许许多多的记忆片段串起我的人生旅途。我把它们归纳为二十四个字,  要有光,在路上。奢与简,体验式。巴别塔,陌生人。无尽欢,因有梦。
  对,就是这24个字  要有光,在路上。奢与简,体验式。巴别塔,陌生人。无尽欢,因有梦。  先说要有光吧  其实  趋光性跟食色一样,都是人的本能属性。否则我们也不会揉着惺忪的睡眼,早起看日出,也不会用尽全力爬到山顶,等待日落的光芒照亮你我的脸庞。  要有光  我会写到不同时地的光  请耐着性子看吧
    这是泰国皮皮岛的日出
    这是翻越唐古拉山口时看到的日出
    这是吴哥窟的日出
  日出撒哈拉  在一场盛大演出开始前,剧院内总是一丝光都没有的。这种刻意营造的黑暗效果既能让正在谈笑风生的人们压低嗓门收敛笑容,更能让人对即将光辉闪耀的舞台充满期待。  正是这份期待让我在黎明前睁开眼睛。帐篷里黑得不见五指,除了自己的呼吸心跳听不到任何其他声响。随着视觉、听觉的渐渐恢复,知觉也跟着苏醒。我只感到冰冷刺骨,即使穿着两条裤子,没脱鞋和袜子,还裹着两条毯子,可还是冷得浑身发抖,尤其是两条腿,就像已经不存在了一样。究竟是怎样的心理期待让我甘愿忍受这份生理上的凄惨?半梦半醒的我也是想了好一会儿才找到符合逻辑的解释——这个早晨我要去看日出,而且是撒哈拉的日出。“撒哈拉”三个字像是一个连着兴奋神经的按钮,一旦触碰,人就一下子醒透了。  我钻出帐篷。这是个由十几顶灰色帐篷连在一起而形成的营地,位于北非撒哈拉沙漠,与人烟相距遥远。头顶的苍穹仿佛从未被污染,裸眼都能看到很深很远。满天繁星躺在一整块黑丝绒上,像是正在举行一场钻石拍卖会,都在比大比亮比美。身旁那堆已经烧了一夜的篝火只剩下明明灭灭的火星,像冷焰火似的没有一点儿温度,这让我觉得更冷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发现地平线上方的一角天空正在褪色。从纯黑到深蓝,从深蓝到浅蓝,渐渐地,那浅蓝又被稀释成淡淡的水白。随即那水白色的纸片像是要盖住一场无名大火似的,被火光映得满面通红,可纸怎能包得住火?连它自己都像是快被烧着了一样。我知道日出这场大戏的主角此时已在舞台后站定位置,只等大幕开启时的闪亮登场。  先是从地平线上蹦出一朵闪亮的火花,那分明就是一颗被点燃的星星,随后星光迅速扩展成一道光线,就像科幻电影里星球爆炸时的步骤,先是眨眼似的强光一闪,紧接着那光芒化成刀刃将星球一分为二,爆炸之后的屏幕上只剩下一片醒目的白光。是的,天亮了,就是这个效果。  虽然远方的天空已经变成白色,可笼罩全身的仍是一团赤红色暖光,这光芒也把身后的影子拉得很长。我相信在这一刻,被它照耀的还有刚从地洞里探出头的蜥蜴,和那些卧在沙丘上将醒未醒的骆驼。  对于久居都市的人,可能无法体会日出对于沙漠居民的魔力。它不仅划分了黑夜和白天,还让万物重获能量,如若新生。  新的一天开始了。我,也已经不觉得冷了。
    荷兰羊角村的晨光
  羊角村的晨光  乡村客栈的木质楼梯就像是个报警器,一踩上去就嘎吱嘎吱响个不停。为了不打扰其他房客休息,我下楼时不得不轻放脚慢抬腿,如果房子里装了监视器,此时屏幕上出现的一定是个形迹可疑的小偷。  在一楼餐厅我碰到客栈老板的太太,她正在一丝不苟地布置早餐餐桌。我跟她说想借辆自行车到村子里转转,她笑了笑表示同意,又指了指窗外花园边停着的一溜自行车说,任你选。见我仍旧站着不动,她才后知后觉地补充说道:在羊角村,车子都不上锁的。  羊角村就是这样一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村庄。它位于荷兰中部,据说几百年前开凿地基时工人挖出来几块远古时代的羊角化石,村庄也因此得名。如今的羊角村更像是个迷你版的威尼斯,纵横交错的水路把村庄缠绕分割成无数小岛,岛屿之间通过木桥连接。本来自驾小船在桥下穿行才是游览羊角村的地道方式,可我觉得清晨时的马达声一定比木板楼梯的嘎吱响声更加讨厌。村民一定只喜欢被鸡鸣狗叫等等自然界的声音唤醒,现在不是已经有了一个专有名词叫做“自然醒”吗?  在无人问津的乡间小路上,我骑着自行车哼着歌。想怎么骑都行,大撒把,甚至把手臂向两侧平伸,就像是一双可以飞翔的翅膀。一路骑骑停停,我的眼睛就像走进了一间画廊,视线就从一个画框移入另一个画框。
  比如这一幅。鲜绿色的牧场上站着两匹矮种马,它们头碰头,身傍身。矮种马顾名思义,都个头不高,四肢短小,看起来像是天天喝啤酒的肚子垂得都快挨着草尖儿了。马身上全是细密扎实的短毛,只有马脖子后的鬃毛例外,那是一缕缕长长的浅红色软毛,从后往前盖在同样长长的马脸上,连眼睛都遮住了,像是披着块毛绒绒的盖头。再被朝阳照耀,就显得愈发红了。  比如这一幅。一位老先生挥舞着一把长剪刀在帮家门口的灌木削掉多余的枝条。倚在墙根的一架梯子直通房顶,一个看起来应该是老先生孙辈的年轻人站在房顶铺着最新一季的芦苇杆。这时像是老先生儿媳妇的中年妇人从门里走出来,手里拎着一个不锈钢奶桶,那桶的粗细和她的腰身不分伯仲。她把奶桶放在岸边,等着送奶工乘船而来。当然,所有这一切动态的风景都被阳光镶了一层金边儿。  又比如这一幅。其实当时我都已经骑过去了,可就在一瞥之后,我的魂儿就被收了去,心里有种像是错过什么大事似的惊慌。我赶忙刹车,往后退了几步,画框内分明就是《爱丽丝漫游仙境》的电影海报:近景是一颗大树,根粗冠茂,树旁铺着青绿色的草毯;中景是一架缓慢转动的风车,一只老猫蹲在风车旁边,也像风车一样不时转着脑袋;远景是那已经升到半空的太阳,发散出的金色光线从舞台后方照过来,把风车、老猫、巨树都映成剪影。腾起的晨雾又将这一切遮遮掩掩地覆盖。  仿佛就在一瞬间,时空倒转,我钻进海报,老猫一吹胡子,坏笑着说,请跟我来。
    丽江的柔软时光1
  沙发,持续关注中,LZ继续啊
    坐在狮子山隐泉院的院子里俯瞰整个丽江古城
  丽江的阳光  每当我被北京的雾霾天折磨得斗志全无的时候,总想买张机票逃到丽江。算来至今已经成功叛逃五次。可讽刺的是,当我被丽江的阳光晒得眼睛都睁不开的时候,仍旧感到斗志全无。  我在丽江住在一间由纳西老宅改造而成的客栈。老宅中央是个露天庭院,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被一间正房和三间厢房围得水泄不通,当然,阳光还是有办法钻进来的。  每天上午,我通常会坐在院子里那张一臂宽却有两米来长的餐桌(有时是我的书桌,有时又是大家推杯换盏的吧台)旁边,看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把房顶的瓦猫(无论造型还是质地都有点像金銮宝殿檐角的麒麟、貔貅)照亮,瓦猫寓意吉祥,更有招财进宝的功效。随后阳光慢慢向下溜到二楼的窗棱上,不知躺在里面睡懒觉的家伙是已经醒了还是更不想起了。阳光继续向下拓展着自己的疆域,一楼墙面上那朵工笔牡丹就从黑暗里开出花来。在阳光的扫描下,院子里更多细节像被淋了一层显影液,渐渐有了形状、色彩和光泽。一条叫做宝宝的古牧犬趴在我的脚边,跟我一起“沾光”;笼子里关着的两只鹦鹉叽叽喳喳地叫起来,其实它们的名字也叫叽叽、喳喳;还有院子里隆重盛开的几十种我能叫出名字和我叫不出名字的鲜花,谁让这间客栈叫做“花间堂”呢?这时我特别想找个朋友下盘棋,在阳光里下棋,心情好得可以大度地不去计较输赢,而这种超然又往往能让我超常发挥。
  每天下午,我通常会爬到古城西面的狮子山上,找一间可以俯瞰整座古城风景的茶室。要一杯普洱,再随意摊开一本闲书,可以是自然、历史、小说,不可以是经济、政治、科技。纸面上的字句有一句没一句地看着,背景音乐也跟着有一句没一句地传进耳朵里。太阳在下山之前会把狮子山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影子就像一条向前铺开的黑地毯,把古城的青瓦石墙盖得严严实实。  上午在院子里看着阳光一寸一寸地照进来,下午在半山腰看着阳光一米一米地消失,自在、自由、自得其乐,这就是我的丽江生活。可是许多初来丽江的游客摸不着这个门道。他们的一日生活往往是这样:上午店铺一开门,他们就开始忙着购物;中午餐馆一吆喝,他们就觉得饿了;晚上酒吧一沸腾,他们也想进去喝一杯。有人说现在的丽江越来越商业化,如果以游客的眼光打量丽江,那么它绝对是中国最商业化的旅游城市,还没有之一。但其实,丽江为旅行者提供的核心服务却是一分钱都不用花的。无论你住青年旅舍还是豪华酒店,无论你孤独一人还是妻妾成群,都能沐浴到最灿烂的阳光。还有一种人,当他们一看到摩肩接踵的店和摩肩接踵的人时就会觉得心烦意乱。其实摩肩接踵只是丽江的一面,它还有气定神闲的另一面,在这里总能找到一处阳光照耀的安静所在,交几个朋友,谈几句理想。于是有些人像是被下了魔咒,再也不愿离开这里,他们每天只干一件事,就是眯起眼睛与阳光像情人一样对视。  有人会问,可以晒太阳的地方多得是,为什么你只对丽江情有独钟?就拿我去过的几个阳光之城来比较吧,丽江跟拉萨比少了几缕毒辣的紫外线,又比三亚的一味炎热多了几分阴影下的清凉。而且这里的空气洁净度高,日照充足,照片不用PS饱和度也照样色彩鲜艳。当阳光哗啦一下照下来,能让最不起眼的角落光彩夺目,让生活在这里的动物如在天堂,甚至连水果蔬菜都看起来比其他地方的更好吃。  一天上午,我用手机拍了一张花间堂的照片传到网上。照片上除了那条光明和阴影的交界线特别清晰之外,色彩构图都不是那么讲究。可这张照片被评论的次数却远超那些所谓的丽江著名景点。我就知道我那些在北京写字楼里一抬头眼睛都能被映成灰色的朋友们最缺什么。
    阳光一寸一寸地照下来
    照进丽江花间堂的院子里
    躺在椅子里晒太阳
    丽江的柔软时光
  买过楼主的书!居然遇上直播,占个座~等大片!
  黄昏像场老电影  连着写了几篇日光在不同时地的不同斑斓,仿佛它永远都是舒心又温暖的。可凡事总有例外,比如八月伊斯坦布尔的午后阳光就显得没那么可爱了。被这种无比狠毒的阳光晒着,无论你咕咚咕咚喝掉多少水,都一点儿没有上厕所的需求。聪明的旅行者在这时候要么去洗个著名的土耳其澡,要么闷头在几乎全封闭的大巴扎里购物,或者还可以向当地人学习,在祈祷结束后,倚着清真寺里冰凉的大理石柱子美美睡个午觉。  我是在看到自己影子的长度超过身高时才敢出门的,此时的阳光依旧夺目刺眼,可它伸到皮肤上的触角已经没了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  我住在一条小巷深处,小巷连着马路,就在过马路时,一辆有轨电车从我身前缓缓驶过。车上挤满了人,紧挨车门站着的是个十来岁的男孩,他的脸都快贴在玻璃上了。男孩的一只手握着身旁一根直挺挺的扶杆,在小手之上三寸的地方,还有一只大手,我看不清大手主人的面孔,却能看到他的另一只手轻轻撑在男孩肩上。男孩的目光扫过我,又扫过一路的车水马龙,我的眼睛却牢牢盯着这对父子。当电车开过,我愣了会儿神,如同按下保存键,那一刹那的温暖就停在记忆里,又或者,是因为勾起自己的儿时回忆。
  随后我也跳上一辆电车,透过驾驶室的车窗,我看到地面上的铁轨一路朝东朝北再朝西,在地上写下一个开口朝左的巨大U形字母。当车头朝东时,顺光时的风景都冒着金灿灿的油光,当车头朝西时,逆光时的风景又都黑咕隆咚的。金色与黑色在眼前交错闪过,这是否就是“黄”“昏”两个字的色彩学解释?  我在金角湾这站跳下电车,这站下车的人也最多,因为金角湾连着一个码头,大多数当地人要从码头转乘渡轮回家,而对游客来说,这也是游览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游轮始发站(渡轮与游轮的航线其实一样,只不过又大又快的渡轮只在航道中央行驶,这让两岸的风景看起来就像微缩模型,而游轮则尽可能擦边儿而行),正是这道海峡让亚洲与欧洲两个大陆两两相望。我买的是夜游船票,一看时间尚早,就一个人在金角湾走走停停打发时间。  码头旁有一座跨海大桥,桥上钓鱼的人已经布下一字长蛇阵。他们的鱼竿斜斜地指向蓝天,鱼线跟鱼竿夹了一个锐角,再直直指向海心。他们的鱼饵并不是蚯蚓或者小块鱼肉,而是粘在大桥墩子上的一粒粒裸体蜗牛,就像一团一块暗黄色的鸽子屎。这时一个男孩的鱼竿沉了一下,他手腕一抖,被钩住的小鱼就在空中飞起来。鱼身子一挺一挺地,还在最后挣扎,牵扯着鱼线也跟着左右摇摆,却把自己钩得更死了。男孩的手指灵动地拨弄着鱼线,一拉一拽之间,小鱼就滑进他的手心。我一恍惚,怎么觉得那鱼线变成了琴弦?
  大桥下的出租车站里停着许多趴活儿的黄出租。当最靠前的一辆开走后,后面的司机就从车里鱼贯而下,他们一手扶着车顶,一手抠着车窗,前腿弓,后腿绷,费力地往前推车补位,不知这样能省下几滴汽油。当四五辆出租同时向前缓慢移动时,我就看到了一只被断成几节的蜈蚣。  大桥正对着一座规模庞大的清真寺,里面的柱子数也数不清。斜阳之下,我看到从清真寺里迈步而出的人个个神采奕奕,我知道有些人是因为相信真主听见了自己的祈祷,另一些人则是因为刚刚睡了一个好觉。这时阿訇的声音从清真寺里袅袅升到半空,很快就和从其他清真寺里升起的同一种音符连成一片,嗡嗡地,嗡嗡地,虽然我完全听不懂阿拉伯语,可仍旧感到那声音像是要带着我一路往上穿透九霄云层似的。  我又恍惚了,眼前分明就是一座规模庞大的电影片场,那千年的背景,精美的布光,恢弘的配乐,让伊斯坦布尔的黄昏就像是场老电影一样。
    夕阳下的孩子
    坐公车的孩子
    钓鱼的孩子,像握着琴弦
    伊斯坦布尔的清真寺
  魁北克童话  从蒙特利尔开往魁北克的火车晚上9点钟抵达。下车时的气温比白天又少了三四度。不知从哪儿吹来的夜风让我像是用凉水洗了一把脸,有一种催醒的效果。虽然只是10月初,可这里已经有了北京深秋的味道。那是我曾经最喜欢的季节,没错,曾经。  从站台几十盏老式煤油灯里散发出淡黄色的暖光,让眼前这座哥特风格的火车站就像是从大革命时期的法国直接搬来,跟那些傻大笨粗的北美建筑更是一点儿边都沾不上了。  酒店班车沿着一条蜿蜒向上的小路穿过17世纪的城墙,18世纪的街道,19世纪的酒馆,当我看到酒店那扇吱吱作响的旋转木门时,就像看到《盗梦空间》里永远都在旋转的陀螺,真不知道它会把我转到哪个世纪。  显然我不想等到第二天再去城里游荡。洗了个热水澡就拎着相机出门了。老城的布局比想象中简单,从酒店大门拐个弯就能看到一座居高临下的城堡,以它为参照,怎样走都不会丢了。
  此时店铺已经打烊,可橱窗里依旧灯火通明,就像店员开小差把店铺临时交给空气管理。一间印第安纪念品专卖店让我驻足最久。聚光灯下摆着一件插满羽毛的酋长头饰,羽毛根根血红,像是蘸了敌人的鲜血。还有一个狼头标本,狼眼中杀气重重,标本师留下了它在临死前的仇恨与绝望。  从十月初开始,北美就迎来了节日季,万圣节、感恩节、圣诞节、新年,摩肩接踵。打头阵的是主打妖魔牌的万圣节。我在老城里看到数不清的南瓜灯,从镂空的三角眼和月牙嘴里冒出的也是暖暖的黄光。市政厅的正门口还站着一个真人大小的尖鼻女巫,她手里提着的篮子里爬满黑色的毛绒蜘蛛。  在夜色中晃荡的灵魂可不只有我一个。路边一个吹萨克斯风的先生把悠扬的音符吹进清冷的空气,那声音仿佛是有温度的,让每个听到的人顿时觉得温暖。几个只穿单衣的酒吧招待抽空在路灯下抽烟,他们抱着肩跺着脚,烟瘾之前冷就不算什么了。酒馆里还有很多人聚着不散,他们制造的热闹跟曼谷纽约的歇斯底里不同,更像是一群普罗旺斯农民干完一天农活后的聚会,他们大声聊天、猛撞酒杯、用力拍着对方肩膀。  回到酒店时已过午夜。脚下那层厚实的红地毯从旋转门铺到电梯间,又从电梯间铺到客房。从窗口往外看去,对面的尖顶塔楼被暗绿色的冷光照耀,跟远方那连成一片的暖黄色灯光形成鲜明对比,让它看起来像是关着被恶魔囚禁的公主似的。此时一阵浓雾飘过,眼前的魁北克分明就是一个童话。
  追极光的人  我扫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凌晨四点零三分。刚才还跟我并肩拍照的日本人此时已经走得一干二净,只剩下我一个人站在茫茫雪野中,再加上我身前立着的三脚架,就像大地上两颗不太挺拔的树,牢牢戳进及膝的深雪中。我一步都不敢乱动——刚刚只把右脚轻轻一挪,想换个稍微舒服一点儿的姿势,一团冰雪就顺着裤管滑进鞋里,积在脚踝处,不一会儿就感觉不到脚的存在了,跟打了麻药似的。  我执迷不悔地要把自己冻成僵尸的目的只是为了拍摄一组关于极光的照片。本来在阿拉斯加的最初几天也拍到了几张不错的照片,可它们越绚烂我越不满足。因为我看到的极光是流动的,它在流动时还像变色龙一样不停变换着身体的颜色。对于如此丰富复杂的信息量,显然任何一张照片都无法记录包容。我上网找到一种叫做延时摄影的拍摄方式,就是按照电影成像原理,把一秒分成24帧,每一帧塞进去一张以相同角度拍摄的照片,再连在一起放映,就成了一部关于极光的微电影(虽然我的相机有摄像功能,但夜晚能见度太低,拍出来的影像漆黑一片)。由于每张照片都需要30秒到1分钟左右的曝光时间,于是为了拍摄一秒钟动态的光芒,我得在冰天雪地里站足半个小时。可一秒两秒又怎能撑满我贪婪的胃口?我暗下决心不拍到100张决不罢休,此时只有三种外力能让我停止——电池没电,内存耗尽,或者,天亮了。  今晚的观测条件不错。我的拍摄地点远离市区,也就远离了光污染;正好又是月缺之夜,月亮变成窄瘦的一弯,这就像电影开场前先关了灯;室外温度接近零下30度,既然是只在极地才会出现的光芒,显然它更喜欢冷。但所有这些都只是极光出现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没人知道它会在何时出现在何地,唯一能做的,除了等,就是出门前多穿几件衣服。
  和我一起追极光的人来自世界各地。退休的英国化学家凯伦说这是她遗愿清单中的一项;从国内来的四月说她从新闻里知道这两年太阳风暴活动频繁,极光出现频率很高;日本来的米吉姐说她在不久前失去了家人,她相信极光是一座通往天堂的桥,能让她看到亲人过得好不好。至于我自己的动机,则是为了完成这本新书的写作。在你即将看完的这第一章中,我从撒哈拉的日出写到荷兰羊角村的晨光,从伊斯坦布尔的黄昏写到魁北克的夜色。可又有哪种光芒能比极光更罕见、更神秘、更殊胜?所以我要以它压轴!  极光在凌晨两点左右出现,刚开始,星夜的一角像被打开了一扇时空之门,从里面冒出无穷无尽的绿色烟雾,随后那烟雾变成头顶的一片森林,如果脚下有一条通往森林的路,我倒是乐意闯进去看个究竟。再后来森林散了形,被一双无形的大手轻轻一抚,像键盘上的琴键一样一个一个被按下去再一个一个地弹起来。当我被满天寂然涌动的光芒照耀的时候,突然觉得一切荣辱沉浮都抵不上这一瞬间的仰望。在漫长的旅途中,总会有这么一束光,让我们肃然起敬。  我一边仰望极光的变化, 一边勤劳地按着快门。在仰与按这两个动作之外,还有一种动态的行为在头脑的宇宙里左突右蹿——我在思考、琢磨、冥想。在所有这些看不清来路摸不着去向的脑电波轨迹中,我好不容易抓到一条,并极力想要把它理清:在成为职业旅行者之后,我听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这些质疑的核心论点是,把爱好当工作,就一定不再纯粹,也就少了许多原始的乐趣。而这个安静的追极光的夜晚,恰是对质疑的响亮回应。其实爱好是个比工作辛苦太多的事情,如果单纯为了工作,我不会为了拍极光而在阿拉斯加的冰雪中站着过夜,还熬走了以最抗寒和最有耐力著称的日本人。对我来说,旅行的意义已经从发现自我过渡到分享世界,我就是要把这世界的美好与精彩分享给更多的人去看去听去感受。人活着总要有点信仰,这是任何工作都不能给的。
  漫漫长夜,最难抵抗的并不是穿透层层棉衣的寒气,而是当所有光芒顿时收敛,就像这世界根本不存在极光这回事的时候,是否还要继续等待?对我来说,这是比哈姆雷特的to be or not to be更难回答的问题。没人知道这场音乐会是否还有加演,虽然我已在心中呼喊了无数遍偶像的名字。  终于,当天空剧场的帷幕被重新掀开,一束微弱的绿光再次渐变成满天光华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几乎被冻僵的嘴角轻轻往上抬了抬。  是的,一切等待都值得。
    我在阿拉斯加看极光
    漫天炫目的极光
    漫天炫目的极光
    北极光
    北极光
  特别加映:微光  日本京都有座岚山,一条墨绿色的江水把山峦分隔两岸。我乘船顺江而下,看到岸边的苍翠林木比水色还要深浓。其实我能看到的绿色只是浮在表面的一层,越往里看,眼睛就像失明了一样,只看到一片黑暗,因为密密实实的枝叶把阳光都挡住了。若此时身在林中,抬头望天,恐怕能看到的日光也是忽隐忽现的。  岚山山间有条小路,步行5分钟左右,就能在路边看到一块石碑。中国游客喜欢到岚山寻找这块石碑,因为上面刻着周恩来总理游玩岚山后的感悟。我也站在石碑前,从第一句开始默读,可当我读完最后一句后,竟像石像一样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静默了很长时间。总理写道:  人间的万象真理,愈求愈模糊,模糊中偶然见着一点光明,真愈觉娇妍。  一次我在荷兰坐火车,从东北到西南要穿越大半个国家。开始时我的视线完全被车窗外的美景吸引,那一望无际的农场,悠然吃草的牛羊,精致整洁的村落,写意得就像陶潜的田园诗。这不是声色之都阿姆斯特丹所代表的荷兰,这是欧洲的后花园。可转眼间风云突变,天空沉下脸来,来势汹汹的乌云就像是往清澈的水里倒了一瓶墨汁。随后一场大雨不召而至,可雨过之后并没有马上天晴。我注视着天边云朵的颜色,先是从太阳本该出现的位置一点点变淡,直到过渡成透明,这时天上出现了一张浅白色的圆纸片,只见那纸片的亮度逐级增加,因为那里就是能量源头,正在发出一缕缕光剑,要将所有障碍物刺穿。终于,一缕阳光射进我的眼睛。  翻看这十几年拍摄的旅行照片,有几个主题一直重复。“光芒”即是其中之一。指缝间的阳光,逆光时的剪影,背光时的阴影。其中最打动我的还是于朦胧无声处的一束微光,这也是总理所谓的那“一点光明”吧。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正是被这样的微光指引。它引领我们穿越茫茫黑暗,穿越墨守成规,穿越平淡过往。对我而言,那束微光,就是梦想。当微光越来越亮,已经变成太阳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惧怕黑暗,人生也才愈觉娇妍起来。
  楼主就是个有钱人!
  留爪,你是背包十年的那个小鹏么? 感觉文风有点不一样。
  好美。
  这简直就是奢侈的生活方式,让你嫉妒恨呀!嘿嘿
  支持~  以前就经常看小鹏的博客~
  哇,又开新帖啦?支持支持!  北极光太漂亮了,你运气很好哦。我有个朋友在那待了半个月,还是没看到。
  趋早,留个记号。
  背包十年,跟踪而来。
  想走就走得了吗?
  小鹏,赶来支持下
  支持!
  楼主 你的书我还没看完呢
  这不是作者吧,作者忙着写书呢。不过感谢这个人的推广
  喜欢你的东西。。。从中的感悟。。
  《背包十年》之后新的感悟:二十四字的总结,精辟!  对旅行有此番感悟的就是旅行的意义所在,深刻!  能在即将成为“天涯头条”的开篇之际便能拜读,幸运!  还有那二十一个字....字字都是浓缩的精华....期待啊!  小鹏,谢谢回来!
  小鹏的新帖哈,关注下....
  真漂亮
  写完要有光  我接着写在路上  赤足行路   我一个人朝着版纳村的方向走去。山路不宽,要是迎面走来另一个人,我们俩都得侧身才能通过。好在老挝人又黑又瘦的,一路碰见的还都是去山里砍竹子的精壮劳力,远远望去,他们的身形比扛在肩头的竹竿宽不了多少。  路的一侧是高不见顶的山壁,我边走边朝上看,总怕会有根基不牢的大石随时滚落。另一侧有条与山路平行的小河,河水被密实的林木遮隐,让人只闻其声,不见其形。那水声时而嘹亮,时而脆甜,应该是对应着河道的宽宽窄窄。水声特别响时,我猜那儿一定有了高低落差,上游的水一失足,“啪”地一声拍在石头上。  山路没有太多高低起伏的变化,也就不用费尽力气地上坡和提心吊胆地下坡。可这条路走起来仍不轻松。刚下过一场大雨,这东南亚雨季的大雨可从来不会上演什么“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戏码,要下就下得天昏地暗,痛痛快快。不一会儿,地上的黄土就被雨水拌成了黄泥。每次落脚都能把地面踩凹进去几厘米,而每次抬腿就像是从土里拔葱,得花比平常多一倍的力气。  无法渗入大地的雨水变成千头万绪的地表径流,经过路面时就成了一条条拦路的溪涧。遇到窄的浅的我跨步一迈也就过去了。遇到宽的深的,就得先在河边把不防水的徒步鞋脱掉,过河之后再穿好(这时要是有双拖鞋多好)。反复几次之后,索性拎着鞋光脚走路。可脚底的摩擦系数比鞋底低多了,连着打了两个趔趄,我原本前后甩着的双手竟然下意识地往身体两侧平伸,就像走钢丝的人手中托着的杆子,用来时刻保持身体平衡。
  走在山路上时,双脚被一层黄泥包裹,肮脏却很温暖。走在溪涧中时,脚上的泥被冲涮得干干净净,但河水冰凉,像无数根细针扎着脚面。看来万事皆无俱美,又温暖又干净的,那就只有洗澡水了。  路程过半时,我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山洞,洞口已完全被荒草湮没。走进洞中,立刻感到从黑暗深处传来的阵阵凉意,这种扑面而来的凉不像拒绝,而更像一种吸引,要把人身上全部的热都吸进洞穴深处似的。  其实我知道一些关于这个山洞的背景。它叫Tham Pha Kaew,在秘密战争(美国在越战时曾空袭过老挝北部,但很长时间内都不愿承认)期间美军曾在此地投下无数集束炸弹,手无寸铁的村民只能逃到山洞避难。我想象着当年村民看到满天战机呼啸而过时的情景,信佛而又隔世的他们不会以为那是飞机或者什么外星人的飞船,他们可能会惊呼,“看,飞在天上的魔鬼!”  洞里还有一条暗河,河水从地面碎石上流过,依稀有微光闪烁。由于山洞地势较高,暗河向外流出时形成瀑布,瀑布下方还有一潭碧水。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正在水中乱蹦乱跳,她全身赤裸,就像一尾光滑灵动的小鱼,扑腾出快乐的涟漪。又不知从哪儿来了一个放牛郎,手中的细绳牵着一白一黑两头水牛。他把牛赶到水潭中间,敷衍地往牛背上撩了两捧水,就一个人躺到树条上打盹去了。  离开山洞继续前行。重新热辣起来的阳光已经把许多条拦路小河晒断流,路面上只剩下一个个浅浅的水洼,各自为营地管辖着每一分钟都在缩小的地盘。这时眼前的画面突然生动起来,像是一阵大风吹起满地纸屑在空中飘飘洒洒,仔细一看,原来是几十只蝴蝶聚在水洼边起起落落,不知是在喝水还是在交谈?它们有大有小,有黄有白,不像来自同一个家庭。有的翅膀分明就是一件艺术品,花纹好看得只有六七岁的孩子才能想象出来。其实我已不只一次见识过更多更大更美的蝴蝶兵团,但都不如眼前这个杂牌军让人惊艳。因为之前不是在自然博物馆就是在所谓的蝴蝶泉边,那里的蝴蝶都被人伺候着,又被人控制着,无论你见与不见,它们都在那里。而美好的成因可能就是因为美好的稍纵即逝吧。一阵风吹来,眼前一下子变得繁花似锦,再一阵风吹过,蝴蝶就飞得一只不剩了,缥缈得就像起床后一个无法抓住的梦。
  徒步旅行很慢,光脚走路更慢,而光着脚走在泥泞山路还要靠平伸双臂保持平衡的行走方式则更是慢上加慢。但也因为这慢,路上的风景才不会被眼睛胡乱吞咽。又想如果能像水潭中的小孩一样,把遮羞布扔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地走在自然而然之中,那才是最接地气的行走方式吧。当然,我得先找个没人的地方才行。
    在版纳村赤足行路
  好看!等着。
    放牛娃
    秘密战争时期避难的山洞
  小鹏啊!刚把《背包十年》读完~~
    路遇蝴蝶泉
    在溪流中游泳的小女孩
  先留脚印,慢慢看
  看过背包十年,感觉文采是有所不同了,照片很喜欢
  我买了《背包十年》一口气看完,很喜欢楼主的文笔和照片。。。
  新帖!跟上步伐。
  一直想出去走走的,可总难成行,好羡慕你啊
  @小鹏-26 08:53:14  每天下午,我通常会爬到古城西面的狮子山上,找一间可以俯瞰整座古城风景的茶室。要一杯普洱,再随意摊开一本闲书,可以是自然、历史、小说,不可以是经济、政治、科技。纸面上的字句有一句没一句地看着,背景音乐也跟着有一句没一句地传进耳朵里。太阳在下山之前会把狮子山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影子就像一条向前铺开的黑地毯,把古城的青瓦石墙盖得严严实实。  上午在院子里看着阳光一寸一寸地照进来,下午在半山腰看着.....  -----------------------------  超喜欢那种柔软,可惜上次去时时间太急了,都没有好好静下来去体会一番……
  啊,期待!呵呵
  旅行就是一种自我的放逐  放下目标、放下追逐、放下一切的一切  让自己的心回归原点,享受那片刻的安宁
  很有感觉的文字,顶一个。
  太美好~~
  很喜欢旅行的人生,走走看看
  看过你写的书,感触很多。。。享受行走在路上的时光,找寻内心的正能量
  人生最精神十年!
  太让人羡慕了 背包旅行
  你的旅程是断续的,还是连续的。。
  等待楼主继续更新。
  旅游可以放松心情,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情。
  记录很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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