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中永远的风景说的必须是给你的永远丢掉那些伤悲

很小的时候,喜欢看天,看天的时候,喜欢看云。蓝色的天空是一场包含太多幻想的梦境,白色的云朵是一个期待过于美好的未来。云朵是有生命的,我一直固执地这样认为。因为它们可以用简单的白色演绎让人刻骨铭心的美丽姿态。有灵动活泼的音符,有绻缱盛开的花朵,还有蜿蜒没有尽头的苍龙。然而它们的存在是脆弱的,仅仅一刻而已。片刻之后,全部都消散,一切都是那么地突如其来,似乎从未发生过。云朵肆意流淌,又有新的安排,留下的只有满脸怅然的我。那是我早期的生命中第一次了解许多短暂的美好并非因为短暂而美丽,短暂带来的仅仅是美丽的悲伤,还有永远不能忘怀的回忆。 &&&& 或许读到这里你可以隐约感受到我是一个忧郁的孩子。其实我不能算是。因为今年我将迎来十八岁的生日。刚刚妈妈还一脸严肃地对我说:&过了十八岁就不是小孩了,已经成人了。&可是我很想告诉她:不要,不要,我不想长大。然而这也只是不合实际的想法。因为我逐渐了解到,成长是一件无法阻止的事,就像花开花落那样自然。人总是要长大,而且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不是潘彼德,他永远都是个小孩子,不用理会成长途中的种种阵痛。可童话毕竟是童话,每个人都会长大。有时候,小声地说一声&长大&,就真得长大了。只是,在这样特殊的时刻,我固执地怀念过去的十七年。怀念一点一滴,怀念点点滴滴。 &&&&那时的自己一脸明媚,阳光照耀下来,仿佛就可以把梦想点亮。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自己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我早运动场高大的梧桐树下用仰望的骄傲姿势看天边疯狂滋长的流云;在黄昏里热烈地想着些遥远又不太遥远的梦想;然后拉着长长的影子回家,睡梦中都是微笑的表情。 &&&&只是当我告别了安然的初中时光,只是当我迎来了不安的高中生活,只是当少年特有的激情被世俗的世界磨平了棱角,只是当只合乎自我理想的行为一再伤害了父母和自己&&我突然开始深深怀疑,怀疑梦想与现实的差距。好比天与地的距离。也许没有那么远,也许比它还要远。又或者是那位印度诗人口中轻吟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我已经没有勇气去想那个张爱玲笔下繁华而苍凉的城市,那个王安忆笔下厚重而悠久的城市,那个安妮宝贝笔下绚烂而颓废的城市。也没有力气去想那个有着&日月光华,旦复旦夕&的美丽校园。只是突然之间跳出来的微弱的熠熠生辉的梦想会在那一瞬间灼伤我。 &&&&好痛。 &&&&同时,一种强烈的预感蛮横地牵扯着我的神经: &&&&十八岁的旅程不会是一路色彩斑斓 &&&&十八岁的花朵不会是永远春光灿烂 &&&&十八岁的日子不会是全部流光溢彩。 &&&&怀着浅浅的希翼,我虔诚地期待,期待我的十八岁的到来。&十八岁,&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这三个字,幻想一切都明朗起来。 &&&&十七岁时开始在想十八岁时朋友会送什么生日礼物,我甚至许下一个诺言:如果谁送的东西是我真正想要的,那么我将会把他当作一辈子的知己看待。然而我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我想要什么?这个问题恐怕连我自己也无法回答。因为我是个太贪心的孩子,我要的不仅是可爱的玩具和优美的音乐,还要许许多多的爱,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那种。可是就算得到这一切我还是不能满足。我已经被宠坏,我习惯了依赖,我看不到未来。 &&&&记得很久以前看过《萌芽》上一篇名为《奇迹》的小说,天生嘴巴畸形的女主人公认为有人猜出她十八岁想要的生日礼物便是奇迹。一直默默喜欢她的男主人公猜到了。然而等女主人公收到礼物&&一支粉红色的精美的唇膏,男主人公却早因车祸消失在茫茫人海。正如歌中所唱:&后来,终于在人海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在那个已逝的冬天,我的嘴唇干燥得不象话。数学课下,同学指着我的嘴唇叫出了声。慌乱之中我找来了镜子,看到了镜中的自己因缺少水分干裂而白得吓人的嘴唇。没有人会相信那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该有的嘴唇。有着随手扯下纸张的粗燥边缘和伏天干旱土地的绝望伤口。我伸手理了理额前低垂的刘海,紧闭着双唇,轻轻一抿,再用舌头添了添了,淡淡一笑,镜中的女子,是苍白的妩媚。我也曾想过买一只唇膏作为自己十八岁的礼物。曼秀雷敦的牌子,淡淡的紫色包装,浓浓的薰衣草香味,¥19.8,苏果超市里有的卖。每次路经那里,我总会忍不住停住脚步看一看那一款唇膏,隔着玻璃柜台我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映在玻璃上认真而微笑的表情,像是看着自己心爱的宝贝。有好几次买下它的冲动,可是我的生日在三月,温暖的三月,远离冬天,隐约有春天的气息。肆行在冬季的唇膏在那时也会退出舞台。但是不知为何,我还是希望有人替我买下来,一个愿望而已,因为没有实现而愈发强烈地希望实现的愿望而已。 &&&&当我兴高采烈地向清音诉说关于我的十八岁的种种时,清音却怅然地倾吐她的十九岁。我开玩笑地取笑她的苍老,她却欣然地接受了。 &&&&然后我突然想到一本书的名字:《十七岁开始苍老》。 &&&&在我看来,清音应该远远不止十九岁了,她成熟地过早。当我因不知选择kikty猫还是维尼熊的发卡而犹豫时,清音已懂得用高贵的水钻装扮自己。十三岁的那年我认识了清音,然后在一起度过了3年最珍贵的初中时光。至今我仍然记得开学的第一天她用黑色钢笔在下她的名字:傅清音时的神采飞扬。我们曾经肩并肩躺在晴朗天空下诉说各自关于未来的美好遐想。进入高中后,不在一个班级,然后慢慢远离。清音是个美丽的孩子,有许多男孩围绕在她身边。而清音也很好地游纫在他们之间。看着清音日益成熟的装扮,我知道她长大了,而我的成长是件冗长的事,她没有等我。后来偶尔会听到有人议论清音&&用激烈的言语。我没有声辩,也无力声辩,在我心中,清音永远定格在十四岁的仲夏,梳着马尾辫的有着恬淡微笑的女孩。 &&&&匆匆的是我们的脚步,偶尔在行走的间隙遇见迎面走来的子筇。没有时间交谈,我们各自伸出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对方,继续行走,直到走到彼此距离超出手臂长度,才依依不舍地松开。清音,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即使我们不能常常见面,可是当你握住我的手时,为什么我却感觉那么温暖。 &&&&我站在风中仰望遥不可即的天空。晴天,阴天,还有开满彩色云朵的苍穹。当我看着那个悬挂在空中的明晃晃的太阳时,我总是固执地把头扬起,任凭强烈的阳光径直射向我毫无防备的双眸。直到眼中噙满泪水,隐约折射太阳的光辉。可曾知道,一个女孩凝望天空时,她并不要寻觅什么,只是想要博大的包容感围绕着自己。在这个透明的世界里,人们相亲相爱,没有伤害&& &&&&每当此时我甚至会担心天空中飘零的云朵会被我的忧伤感染而落下眼泪。我的眼睛不怕阳光,我的眼睛害怕泪水,而阳光,总是可以恰到好处地风干泪痕。 &&&&我用这样一成不变的姿势站立,有时可以看见飞机划过天际留下的一道很美的白色的烟雾,像一个小巧的惊叹号。这时的天空看起来很抒情,我会在那层薄如蝉翼的蓝色天幕下哼一首不知名的曲子。任音乐缓慢地融入阳光中,然后以一种氤氲的姿态流淌开来,好象是心脏律动的声音。如果天空也有属于自己的音乐,那会是什么呢?我想起班上的一个男生很喜欢吹口哨,但总是吹同一首曲子。后来偶然中得知那是一首名叫《天空之城》的日文歌。听着配了歌词的曲子,那种悲伤的曲调让我的心口堵得很紧,不能言语。在那一刻,我突然开始怀疑他那玩世不恭的笑容下到底隐藏了多少未知的悲伤情绪。我无端地开始沉沦,没有理由。 &&&&我背对太阳而立,是怕你看到我身后的阴影伤悲。 &&&&那天我在马路边等车,正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太阳已经移到了西边。昏昏沉沉的阳光使四周的空气散发出一种庸懒的气息。我面朝东站立,却不经意发现自己的影子斜斜地躺在左前方的地面上。我烦躁地踢着路边的石子,影子也跟着移动。我突然想起了那句话,于是转身面朝西。果然,影子移到了身后,而那种悲伤,也可以很好的隐藏。我转过身,看着身后映在地面上的因为疲惫而略显憔悴的影子,眼前朦胧一片。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毅然再次转身,背对太阳而立。亲爱的朋友们,请原谅我的任性。请允许我一直以这样的姿势站立,请允许我暂时将这样的悲伤收起。我不要你们为我担心,哪怕只有一点而已。 我很少看倦怠的阴天,所以不太记得它的样子。隐约只记得是涂满灰灰蓝蓝的一大片,好象不小心泼在宣纸上的水墨颜料&&七分凉意三分诗意。 &&&&我打电话给清音,怎么办,我不记得阴天的样子。 &&&&没有关系,阴天没有云朵,没有欢乐,所以你不记得。你记得晴天就好,晴天有你喜欢的云朵,有我们映在上面的笑脸。你记得微笑就够了,我们只希望你快乐。 &&&&可是我们隔得这么远,我怕有一天我会忘记你。 &&&&那也没有关系,你有幸运手链呀。 &&&&我的目光落在自己的右手上:缀着蓝色玻璃的白色丝带服帖地绕在手腕上。那是十六岁的夏天,清音牢牢地绑在我的手上,陪我度过了难熬的中考时光。原来早在十六岁的夏季,正如美丽的手链牢牢地绑在我的手上,傅清音这个名字就已经牢牢地映在我的心里,从未褪去,并将永不褪去。 清音,我累了。我放下电话,倚着蓝色的靠垫昏昏睡去,从未有过的安然与宁静。 &&&&浅浅的睡眠,深深的梦幻,醒来,你已在彼岸. &&&&十八岁时开始明白: &&&&黯蓝的天空是一场有太多疼痛的伤寒,划过的手心的云朵是是一次未完成的倾诉。每一个灵魂都有自己成长与衰老的故事,春暖花开的日子,她们倾诉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 &&&&然而我还是那么喜欢天空,蔚蓝的天空;喜欢云朵,洁白的云朵;喜欢云端,缥缈的云端。我一直希望在某个有着美妙音乐响起的晴朗早晨,我可以抛开成长的一切烦恼,迈着轻快的步伐,怀着一颗最最纯净的心,轻轻地,慢慢地, &&&&漫步云端。 像棉花糖一样的云朵包围着我,即使跌倒,也不会感到疼痛。&&&&&
&&&&&&&&&&&&&&&&&&&& 我说我要写诗             有心情无处放置            阳光融化温暖气息           天空沉睡透明又清晰             骄傲地把头抬起            只是为了防止哭泣           一定有什么无法解释          为何睫毛闪动微微潮湿            走在初夏的校园里           有十八岁女孩的矜持          我已不能像从前般放肆           蓝色封面的那本日记          有着谁都不知道的心事          成长是一个冗长的故事          青春是一个寂寞的雨季          泪水跌落脸庞等待擦拭           眼泪打着转了无声息          走出灰色空间迎风而立           不知疲倦的仰望姿势            挣扎于梦想与现实          落满尘埃遗忘的角落里           收集最初的荒芜心事            小心翼翼寻觅点滴             再回首无法触及          告别了信仰哭泣的孩子           想牢牢记住你的样子            那本厚厚的日记里             深深浅浅的句子              无一不留痕迹
我和南宫燕--给小如 我和南宫燕 相识于2000年的夏天 我在杂志上看过她的文字感觉很新鲜 想着这个女孩会有怎样的容颜 那时她的教室就在我的隔壁房间 很多次她经过我的窗口前 我只能看到她的背影画面 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 一直没有相交的一天 时间给遗憾划上终点 四年的光阴沧海桑田 平行线也有相交的一天 就在2004年的夏天 我的南宫燕 坐在了我旁边的椅子上面 遇见&&遇见 我们有了正式的第一次的见面 感觉在刹那间发现 我们打开彼此的心帘 分享同一杯牛奶同一碗泡面 我们喜欢在阳台上聊天 诉说彼此的小小心愿 我知道她喜欢的男孩的容颜 她也知道我的心属于哪个世界 仰着两张同样固执的脸 凝望头顶上同一片蓝天 偶尔有着不同意见 扯着嗓门大声争辩 每次吵架总是她先道歉 而不对的明明是我这一边 我的南宫燕 夸张地纵容我的一切 我却吝啬得不肯叫她一声姐姐 一起的日子如过眼云烟 流年&&流年 我和南宫燕 分别在2006年的夏天 我们的愿望没有实现 我们的诺言没有兑现 我们走不进那个城市里面 只能寻找各自生存的边缘 这一别 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见面 我写下我的心情在我的博客里面 南宫燕看过每一篇 她的评论也写满了每一页 最近疯狂迷上了写诗的感觉 很想替她写一篇 就收集在《诗人泪》里面 让她知道我对她的爱不只一点点 因为手心张出纠缠的曲线 像是思念绵延不绝 离别&&离别 像我这样的每个少年 生命中都会遇见一个南宫燕 她可能有着不同的容颜 说着不同的语言 却诠释了最美的遇见 最长的流年 最深的离别 最短的再见 今年的九月 我和南宫燕 将要奔赴两个不同的地点 未来四年 我不在你身边 你要记得常常露出你的笑脸 在那个河流交汇处的大学里面 尽快找到你的南宫燕 代替我陪在你身边 分别就在眼前 再见&&再见
&&& 亲爱的,你知道吗? &&&&你不屑一顾的他却是我心中唯一的牵挂. &&&&这样的话我以为自己永远只会自言自语自问自答.却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将这朦胧情愫在洁白的纸上尽情挥洒. &&&&或许是长大了,对很多事情也都释然了吧.如今的我不是很勇敢却很努力去面对过去的那些年少心事,一一细数懵懂岁月中那些闪着黯淡光芒的小秘密,然后在几许欣慰几许无奈中再度回味当初的那份固执和无谓. && 来这的那天起就数着回去的日子.1月20号,放寒假的日子,终于,还有3个月的时间我就可以回去,回去过我的新年,我的生日.是的,明年我就20岁了,我终于要迈向我渴望已久的20岁.在这条所有的女孩都必须面临的成长道路上,我选择在此时吐露我寂寞的心声.吐露那些深埋在心底的小小心事,如美丽的樱花树上那些含苞待放花蕾,虽未开放在最美的时刻,虽未等到采撷的人走过去,却始终无悔地等待,甚至耗尽了整个青葱岁月的时光. &&&&13岁到19岁,应该是一个女孩子最美丽的时光吧,如果六年里有另一个女孩子陪伴着她经历风风雨雨,那也是一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用六年的时光默默地凝望着一个男孩子,那也该是一副很美丽的画面.那个女孩子是我,另一个女孩子是你,而那个男孩子就是他. &&&&这样的故事是不是有点老套呢,我们三个是很好的朋友.我喜欢他,他喜欢你,而你,不喜欢他.直到今天,我仍然感到怀疑,我对他到底算不算喜欢.见不到他的时候会记挂他现在在做什么事,见到的时候会故意把目光转过去用余光偷偷地注视;和朋友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希望别人可以多说一些他的事情,然而自己却永远不会主动提他的名字;听到他被老师批评的时候会暗自替他担心,可是事后依然鼓励他做真实的自己;可以在所有人面前谈笑风声无所顾忌;然而有他在场时却安静下来沉默不语......如果这是喜欢,那么,对,我是喜欢他.可是,这种喜欢,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自始自终,他都不曾察觉.他的目光永远停留在你的身上,好象是飞舞的蝴蝶迷恋芳香的花朵.不得不说是不是我掩饰地过于完美,每天看到他对你的关心却丝毫不露出失落的痕迹.甚至是与我朝夕相处的你,也不知道我心里居住的这个是他这个王子.直到有一天,我聪慧的同桌突然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他?我在刹那间忘记了去否认,然后同桌狡黠地得出她的结论--沉默就是默认. &&&&一直以来,我在扮演怎样的角色,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一次次看着你把他对你的关心,对你的爱护残忍地抛到远远的地方.却没有力气去解释.因为你有自己的那个他,所以他的出现成为你的负担和牵绊.你那么迫切地想要躲开他.两个人的事情变成四个人的游戏,看不清,看不清.如果你也喜欢他,那么故事不失为一个美好的结局. &&&&是的,然而...... &&&&似乎这两个词语就已经包含了人生的整个哲理. &&&&你记不记得小时候我们常玩的游戏:向右看齐.你站在你的他的身后向他看齐,我的他站在你的身后向你看齐,我站在我的他的身后向他看齐,而我的身后,没有人向我看齐. &&&&有一段时间很迷恋阿桑的&一直很安静&,那是&仙剑奇侠传&中一直喜欢李逍遥的林月如死的时候响起的背景音乐.在逍遥和灵儿的爱情里,我曾经觉得月如的出现是多余的,逍遥不喜欢她,可她还是一直在他身边缠着他,永远一副蛮不讲理的大小姐脾气。直到她死去,我开始明白月如存在的意义。很多人说,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他,只要看他幸福就可以。月如似乎也没有去过分地去争取,因为她明白,逍遥的世界里永远只有他的灵儿。一直不明白在一场注定要输的战役里为何月如还要苦苦坚持,直到想到自己,才发觉那是一种无法解释的执迷。就象飞蛾扑火,毁灭也再所不惜。深深佩服月如的勇气,整天和逍遥吵闹斗嘴,在逍遥问她&你是不是喜欢我啊?&的时候大声地回答&是啊,我就是喜欢你这个大臭蛋怎么样?&最起码,她敢于说出自己的所爱啊,她喜欢逍遥,这一点,逍遥知,灵儿知,甚至是全武林都知。所以在最后她死去时,逍遥流下了眼泪,最起码,那一刻是为她而伤心,那一滴泪是为她而流下。 &&&&我记得我以前在日记里写过一个很傻的问题&如果你认识我那年十八岁,二十岁的时候我死了,那么,你会不会流泪?&没有去问别人,怕人家笑我幼稚。你们认识我那年我十三岁,明年我就二十岁,这七年的时光,这六年的纠缠,会不会,也是一种轮回?可是,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喜欢他,他也不知道我喜欢他。我藏起了太多的秘密,是我不对,从未向你提及。我是有些期待,有一天,亲爱的你会突然发现,然后善意地取笑我荒芜青春里单薄的爱情。 &&&&我们一起看《萌芽》,把喜欢的文章翻来复去看好多遍.你和我都很喜欢看小说家族那个栏目。有一篇徐璐的《忽然长大》,你和我研究了很久很久,得出的结论那是作者的自己的亲身经历。(后来看了有关的介绍,证明确是如此)。身为高中同学,女主角一直喜欢男主角,却一直没有表露,直到男主角有了女朋友,女主角黯然独自伤心。然后过了很久很久,男孩与之前的女友分手后,两人再度重逢,男孩告诉女孩其实高中时他是一直喜欢女孩的,女孩以为是他来取笑她的,却没想到是真的,女孩总以为自己那么平凡,根本不会吸引男孩的注意,而男孩总以为女孩写作那么好,自然不会把他放在眼里。就这样,一段阴差阳错的爱情,好在最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你喜欢这个故事是为了那个结局,而我喜欢,是因为故事中的女孩对男主角的样子,像极了我自己。 &&&&亲爱的,在你的眼中我可能是一个很能干,很坚强,又或者说是一个很不平凡的人,你一直以为我会有很高的追求,不论是哪方面,包括所谓的爱情。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才会为我的爱情有了很好的掩饰。看了那篇小说,与一段是时间我就在想,会不会有一天等我们都长大了,有能力承载自己的爱情时,他对你已经没有纠缠。而我与他可以再次相见,而他会不会对我说出同样的话?妄想,我知道,是妄想。就像《东京爱情故事》中的那三位:莉香,理惠和完治。最后的结尾是莉香微笑着在人群中离去,留下理惠和完治在一起。曾经在书中看过这样的句子:因为完治喜欢的是理惠,所以在完治的眼中,莉香的一个微笑也不及理惠的一滴泪动人。就好象对他来说,我对他掩饰中流露出的关心的话语也不及你一句直白坦白的伤人的话语来的珍贵.关于这样的句子我已经会背诵很多,虽然还没有写过一篇正式的爱情小说,但我想我已经是可以的,因为他,让我过早地知道了爱情的意义,虽然,不是那么甜蜜。 &&&&亲爱的,你问过我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去读大学,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是为了逃避。既然他去了最北的地方,那么我就来到南方。把我对他的依恋彻底划上终点。因为见面的时候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既然,相见不如不见,那么宁愿永远不要见面. &&&&高二的时候看&夏至未至&,翻来复去看了许多遍.看到一直默默喜欢傅小司的立夏想到如果有一天傅小司和别人结婚了,那她会躲在家里大哭一场,然后诅咒新娘不得好死,折腾到第二天起来,一切又重新开始.看到这里我不由得笑出了声,为着立夏的孩子气.其实关于这样的事情,我也想过很多遍,但没有立夏的那份可爱的嫉妒之心.我真得很期待那一天,等到我们真正成熟的那一天.我希望那时的你会有一个女儿,长得像你,有大大的眼睛.我会给她买很多很多镶满蕾丝花边的裙子,让她像你一样美丽.我也希望那时的他有一个儿子,像他一样有卷卷的头发,也像他以前那么顽皮.我会给小男孩买很多的玩具,经常抱着他让他叫我阿姨.是的,这就是我的想法,简单但是很温馨.可能是因为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和他之间在以后的人生没有交集,所以不会硬要把他绑在我的世界里.这样想,是我的大方还是我的悲剧? &&&&你记不记得我们以前在宿舍里讨论将来的事,都开玩笑说结婚的时候要让对方当自己的伴娘.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互相打击对方认为对方长得比较安全,不会在婚礼上抢新娘的风头.那时真得笑得很开心,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好怀念,那时的天真. &&&&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对于你我,只能是回忆。我总是习惯对你说许多许多的大道理,而你也习惯了我在你耳边唠叨絮絮。其实我只是希望你幸福而已,不要像我,守侯没有未来的期翼。 &&&&其实绝望与希望只是一字的差别而已,而对于我,只是在他的语气。经历了那些千创百孔的情感挣扎,我以为自己的存在需要莫大的勇气。而未来的事,又有谁可以预知? &&&&那天我看到一个句子&相思河畔相思树&我在刹那间想到另一句话&凤凰山上凤凰花&一时间所有的情感汇聚在心中,成为记忆深处最隐忍的痛。 &&&&来到这里,我是故意地与他失去了联系。然后偶尔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一丝消息。对我,已足矣。你曾经不经意地说起他,说到他对你的好,好地不像话,说你开始想念他。 &&&&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他,请帮我问问他,学校后面的凤凰山上,是否已经开满了红色的凤凰花?如果可以,在诉说你的想念时,顺便再告诉他,其实我也很想他。
&&& 回校一个星期,忙碌了一阵,有这些那些的琐事和心情要整理,有这些那些的决定要处理。自己选择了偷懒,一步一步,一天一天,先不去想后面的事情。&&&& 之前在台湾实习的公司PTM管理室的课长来深圳出差,说顺便来广州看看我们。周五我们三个校企生就过去东站去接刘课。刘课今年46岁,是一个很和善的中年老头,见到我们非常高兴,中午在老耿私房菜吃了饭,菜有点贵,不好吃。也许是当讲师的职业病,从出车站开始,刘课就一直跟我们聊天。吃饭的时候,更是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说他们公司的倾轧、说为人处世、说过去如今,刘课是台湾本省人,用他那软绵绵的台湾腔普通话,慢条斯理地说着。从吃饭的时候一直说到将近4点,我坐在旁边,听着听着,觉得好累好累。很艰难地才能插上话,因为他可以不间断地讲很多,其实有很多内容是重复的,因为在我们那时在烨辉实习的时候,他就跟我们说过。可惜他不记得了,而我们也不好意思跟他说。于是,对于平日里叽叽喳喳却无法在他面前叽叽喳喳的我,听刘课的说教就成了一件极为痛苦的事。而刘课是研究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人,据他说他天生有异能可以看穿人在想什么。我的不耐烦只能写在心里,不敢表现在脸上,我一边傻傻地望着他的嘴一张一合,一边有些惶恐地在想:刘课是不是能看穿我内心其实已经很不耐烦了呢?&&& 话虽如此,我们三人还是随着他的心意,仰着小脸听他说。&&& 后来还是谁提议去走一下中心湖,总算暂时逃脱他的念叨。天气不好,小雨丝丝。三个人撑着伞,晃悠悠地来到中心湖。空气中有一层雾气,远处的湖光山色,有了些烟雨江南的意境。刘课大呼:太美了。拿中包中的单反咔咔咋咋地拍个不停。在他拍照的时候,我用我的眼睛打量着面前的美景。这好像已不是印象中的中心湖了,有些说不上来的改变。也难怪,一年多没有去过中心湖了,因为那些陪我走过中心湖的花儿草儿已经毕业了呀。而我,甚至记不起最后一次去那里是何时。绕湖走了半圈,看到不知名的树长势很好,水鸟钻到湖水里再露出脑袋。快走到郭朢村的时候再也走不下去,因为那里被刷着蓝色漆的钢板拦了起来。像是那么多绿树丛间一条突兀的蓝色腰带。无奈沿原路折回。中心湖的倒影&&&& 由于午饭实在吃的太晚,于是晚餐推迟,6点多的时候,我们的肚子只能够塞得下的糖水。刘课对双皮奶比较感兴趣,因为台湾没有。当他得知是用牛奶和蛋清一起蒸出来的时候,表示回家一定要自己做做试试。喝完糖水,他又在念了啦&&我的脑袋以飞快的速度运转,同时胃开始折腾。&&&& 当8点钟的时候,大家来到兰州拉面馆要解决晚餐问题。我一想到如果吃完晚饭刘课还要继续拉着我们念念念,我的胃适时地隐隐作痛。我以此为借口先退下,回到宿舍。&&&& 第二天的原定计划是陪刘课去岭南印象园,早上8点起来,我看着手机在发呆。累,腿酸,脚酸,想到他的唠叨神功又毛骨悚然。挣扎了很久,下定决心,让其他两个人招呼他,等他走时我再送他,我自己先则呆在宿舍修养身心。&&& 下午三点的时候收到短信,说刘课要去他广州的表弟那里了。于是我就去了糖水店,准备送他。如你所料,我们被他从三点一直念念,我看其他两个人好像还是听得津津有味,我也只得装乖。心里却不安分地想:怎么表弟叔叔还不来?结果他的表弟一直到5点的时候才开车过来大学城接他。于是我又经历了两个小时的洗礼。&& 等到把刘课送上车,突然如释重负。&&& 绝对没有不敬之意,我只是一个太没耐心的人。其实刘课是个很好很和蔼的长辈,在台湾的时候对我们一直很照顾,也给了我一些人生启示,我对他也是有许多敬意。他这次能够来广州看我们,确实是让我们倍感荣幸。大约这两天,让我又对自己了解多了一点。我无法做一个静静的倾听者,我还是喜欢讲话。&&& 我是叽叽喳喳,风风火火的人,我想,将来,我得遇到一个沉默寡言、慢条斯理的人,才不会为了要插话去挥对方大嘴巴子,才能把日子好好过下去。嗯,对,这是我的&择偶标准&。&&&& 刘课跟我念的那么多唠叨,其实有一些是很受用的,今天要睡了,就让我下期揭晓吧。
&&& 今天去了图书馆,在杂志上看到了这样的话语。摘抄如下:
&& 寒假的某一日,去好友小白家里去&偷馒头&。在他的书桌上,偶然拿起一张纸,发现他写的几个字(忘记是什么字了)。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字迹。&哇!你的字!&我一下子很激动,看到他的字,就好像看到老朋友一样亲切。&&& 你一定要原谅我的大惊小怪。&&& 初中的时候当语文课代表,负责收大家的作业。久而久之,我对全班50多个人的字迹都几乎了如指掌。随便抽出一个人的作业本来,我都可以认出是谁的。&&& 小时候就受家长的教育,字如其人,写一手好字是非常之必要的。我一直认为自己长得属于不好看的那一行列,唯恐如果写字再不好看,人生将会彻底毁了。加上大人们还不时在耳边灌输诸如&小孩子不能吃鸡爪,否则写字会鸡抓扒灰一样难看&的说法,因此 ,在我18岁之前,都没有获得正大光明吃鸡爪的权利,每次吃鸡想去夹鸡爪时,内心都会经过&要鸡爪还是要好字&的激烈挣扎。虽然我现在开始怀疑这是妈妈为了不让我跟她抢鸡爪吃而编的借口。&&& 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练书法,铅笔字,钢笔字,以及毛笔字。可是我从来都不是个安分的小孩,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据我妈的版本,我有一次在写寒假还是暑假作业,写着写着,两条腿就悠闲地翘在大桌上了。我妈见此情景 ,一时气急,冲上去把我的作业本撕得粉碎。&& 学书法倒是学了很久 ,从小学到初中,从柳体到颜体,从隶书到小篆。我常常做的事情就是在暑假那漫长的假期里,在楼上的客厅里,在黄色的宣纸上对着字帖临摹,一张一张又一张,以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比如一百还是两百张。以至于家里来客人时,我爸爸还会兴致冲冲拿几张我的&拙作&,给大家&欣赏&。&&& 刚进初中时,当同学们还在规规矩矩,一笔一划地写字时,我已经发明了属于自己的草书,并美名曰&赵体&。大家借我的课堂笔记去抄时,总是会被那一团乱七八糟的字给绕昏。一开始,还会不停地问我,这是什么字,那是什么字。到后来,大家几乎已经达成共识,不要借zy的笔记抄,因为她写的字根本看不懂。&赵体&的最大好处是,写起来快。大家两个小时才能抄完的课文,我半个小时 就能搞定。老师往往只在乎数量,让你抄写字词20遍,你不要抄19遍就好了。至于字迹是否清楚,倒是没追究过。&&& 到后来,有人说我写字好看,也有人不以为然。&&& 可是我写字有很奇怪的癖好,用钢笔写的字比用签字笔或是圆珠笔写得好看。我爸曾经从上海给我买过一支&英雄&牌的白色钢笔,一直是我最爱的笔,用她可以写出最好看的字。而且带着她去参加作文竞赛,往往可以捧个第一名回来。我一直把她奉为我人生中的lucky pen,但是,钢笔也有寿命,用了一年多,她终于&寿终正寝&了。虽然后来,爸爸还是在上海帮我买了英雄牌的钢笔,但再也不是原来那支,总觉得写出来的字不好。包括表姐和小晶也送了我昂贵的派克钢笔,但只是徒增我的伤心而已。&衣不如旧,人不如故&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我的写字谬论不仅涉及到&器&,还涉及到&时&。初三的时候书法考试,我歪歪斜斜地写着,怎么也不满意。教书法的老师在旁边看了很久&这不是你平时的水准啊&。我不假思索地答道&今天不适宜写毛笔字&&哦,写字也要看时辰的啊?&&嗯&我一本正经地点头。老师气急&今天先放过你,给你90分&&&&& 高中毕业,没有暑假作业,不用写字。进了大学,除了高数要写演算,其他科目都是电子版,不用写字。几年没写字了吧。从智能ABC到SOGOU,手机和电脑的输入法代替了一切。偶尔填表格写到一些字时,还要问身边的人&某个字咋写?&而往往,也是要用手机的拼音法来找出这个字。&&& 初中高中的时候,喜欢写信,过节的时候写贺卡。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迹了包含了许多的情绪。刚上大学那阵,也写过明信片,也有人说收到我的明信片,上面的字很好看。只是如今,再也不会。再也不会去买漂亮的信纸写长长的信,我们用电话和短信代替了传统的手写字。再也不会听到老师在课堂表扬某位同学的字迹,因为word文档代替了一叠叠的作业本。再也不会,在日记本上写下日期星期和天气,因为早已被blog代替。&&& 直到上个星期 ,我在小如的博客里,看到了她的字&&& 小如的字,比起高中时的工整,终于开始有了绕笔字的痕迹。就在那时我发现,我是如此怀念手写的字。看到她写的字,好像看到了当时的她和我自己。&&& 大学里,看到太少的字。细数一下,我认识思贞的字,因为思贞有一个很大很厚的日记本,给我看过一些篇 ,认识三个舍友的字,因为节日里常常收到她们的卡片,还认识玉环的字,因为她给我看过她的考研复习笔记,夏大媛的字,印象中是写得很不错,因为改过她当初进新闻社的考卷,但是却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样子。其他的,对不起,没有什么机会认识你们的字。&&& 我收到过很多条动人的短信,而我最想要的,却是小小的纸条上 ,你写给我的只言片语。有你的字迹,你的印迹。&& &&& 即使有一天你忘记了我的样子,请记住,这是我的字。
&& 几乎所有星座书上写到双鱼座都会用到&多愁善感&的字眼。&& 有时候怀疑,这样的分析是否真的是我?倒是一班朋友,往往使劲点头大表赞同&对对,你就是这个样子。&&& 即使理论上已经知道情绪的跌宕起伏,而实际操作上却还是无法控制。&& 一直很喜欢性格温和的女孩子,这些年来,这层喜欢里渐渐又多了些羡慕。羡慕她们脸上始终挂着的浅浅的笑容,说话慢条斯理的节奏,以及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周围的空气都会放慢流动的速度,从心里感受到的那份宁静和平和。&& 不像我,高兴的时候说话,一定是手舞足蹈,笑得前翻后仰。难过或受委屈时,定是要哭地天昏地暗,不把眼泪流光不罢休。&& 可惜我无法成为那样的人。我也无法给予别人那种静谧。&& 我的情绪,悲喜太分明。一如我的认知世界,黑白分明。&& 想过改变,只是本性难移。&& 刚刚看了一些人的博客。这年头,真的改变了很多,静静浏览博客,不再留言,自然也不期待别人给的回复。&& 不知道是为什么,看着一个个的博客,竟也发现许多变迁,从之前清一色的blogcn,变成了如今的琳琅满目,有blogbus,有sina,有163等不同域名。在一个朋友的友情链接里打开我的blogcn的博客,竟然显示出&无法显示&的数据。想一想,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 审视自身,并无法感受岁月的痕迹。只是看到当年抱在手中的小婴儿现在已经在小学的操场奔跑时,才会惊愕:他怎么长这么大了?我们一天一天,陪着自己如此亲密,不觉变迁。&&& 所以说,时间的无情并不是让我们衰老,而是纵使让我们经历百转千回却不知觉,只有在某些时刻,当外界的变迁刺激到那根神经蓦然回首时,才意识到。而此时,一切却无法挽回。&&& 不要跟我说什么沧海桑田,永远不变。&&&&人生短短,不足百年。&&& 我已如此。&&
&&& 周六中午是高中同学聚会。& 之前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去,因为我是一个有点尴尬的身份。& 高一(1)班是实验班,可以说集合了全市最好的学生。高一的时候虽然当班长,但是数理化的成绩确实是有点丢脸。高二分班的时候选了文科,就离开了1班,而1班则是物理化学精英们的聚集地,90%都是原来的学生,也吸收了少部分外来的学生。高中毕业后的同学聚会,我是一次也没有去过。因为不好意思。这次终于去了,因为是最后一次了,以后,大家都要工作,再聚不易。再加上阿福之前跟我说一定要去,因为他要跟我谈谈他作为一个理科生的人生哲学。&&跟阿树约了一起,去到饭店的时候,最先见到的是阿福,他改变了发型,梳了个二分头,已经保研南大的他,跟着导师做项目,总是一副忙碌的样子,被我戏成为吴老板。在饭店的包间坐下来。陆续来了几个同学,一开始,认得他们的脸,却想不起他们的名字,只有悄悄地问阿树:那个那个是谁谁谁?&& 然而只是经他一提醒,我会马上想起,接下来进来的老同学,我竟然都清楚地记得他们的名字。&& 说实话,跟高中时候相比,男生的脸都没有怎么变,大约是那个时候已经定型的缘故。所以看到他们,我都还认得。&& 高一时候的同桌小臧一跳一蹦地过来,我给了她大大的拥抱。她跟小白在一所大学,之前听小白说,她已经有了一个很疼爱她的男朋友。八卦的我自热免不了逼问一番。&&&见到许多老同学,都是内心激动加暗爽,然后强忍住内心深处的激动,假装镇定地问问他们的近况,考研还是工作之类。&& 其实一班出来的学生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几乎清一色都是一本。大多都已经找到了很好的工作,绝大部分都是在南京发展,我打听到的两个比较另类的是在去了云南昆明做审计,以及学了水利专业而江苏没有水利站,所以去了安徽宣城的。我笑他们是不是打算带一个云南姑娘,安徽姑娘回家做老婆,也得到他们很&认真&的肯定的回答。&& 其实大家都过得不错,让我感动的是,大家并没有因为我高一就离开这个班级并且从未参加同学聚会而疏远我或是感到陌生。大家见到我都是满脸惊讶的表情:真没想到你能来!真是难得!&&& 还有一些眼神不太好的,看见我戴个白帽子,静静地坐在一边,抓耳挠腮折腾了半天走上来跟我说话:原来是zy啊,看了半天才认出来。&&& 中午的时候老师也来了。让我吃惊的是,当天最high的竟然是老师们,喝了很多酒,还拿着话筒兴奋地唱歌。我想我能理解他们的那种心情。做老师的最开心的莫过于看到自己的学生有出息。&& 印象深刻的几个瞬间&&&倩倩来到的时候我跟她挥手,她来到我面前,开口说的第一话说:当年年轻气盛,有一些误会和矛盾,真是对不起。现在回想,其实高中时候的同学之情最真珍贵。我没有想到如此要强的一个女孩子会主动跟我说这样的话,隐约记得当时我们的感情并不好,有些小小心结。但见面时,我真的想不起来当初我们是为了哪些事情而起的争执。我傻傻地笑着,说:我真的不记得了。&& 阿福喝了很多酒,坚持说没醉,搭着阿铃和我的肩膀,说道:姑娘们,如果还是单身,记得有空考虑一下我啊。&&&离开的时候跟男生们一一握手告别,小泽抓着我的手不放:zy,今天见到你真是太开心了,每次同学聚会,都很想你来,可是你都不来,这次你终于来了。&& 阿树已经喝得不清醒了,还是拿着杯子很认真地跟我说:zy,我们两个,这么多年交情,我一定要单独敬你一杯。然后在KTV里,他坐在沙发上,昏昏入睡,像个刚出生的baby。&&&化学老师在那里唱歌,说:祝愿大家早日解决工作问题, 也要早日解决人生大事婚姻问题 。&&&跑去别桌跟小林说:我在台湾的时候遇到你的表哥和表嫂,他们也是去台湾交换的。小林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真的吗?这样也能遇到。&& 得知班里出了两对班对,我很好奇地在打听细节,然后也取笑倩倩和威威这一对这么会在一起。倩倩想了想,说:也不知道,就这么在一起了,大约是我们两个人很相像,讲话都是这么不靠谱。我还在思考这个理由的逻辑性时,倩倩却接着对我说教,你呀,眼光不要太高了,放低点,放低点&&&& 高一时坐在我前面的小张也拿了酒杯要敬我,我笑嘻嘻地说:哎呀,当年你是坐在我前面的呀,可是,我不记得还有一个坐在我前面的是谁了?同坐在一桌的小白翻起了白眼:是我是我!你竟然连我都不记得了!我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可是,我是真的不记得了呀。&&& 很开心很开心的一天。&&& 同时,受了刺激之后,我打算深刻考虑一下我的人生大事。&&&&&&&&&
&&& 日,收到Loughborough的消息,今天登陆邮箱,才发现原来早在14日,就已经收到校方的邮件。而那时,我刚抵达上海,随后10多天里,没有再上网。&&& 今日回城,干弟弟20岁生日。看到他,一年多没见,真的,已经长成一个身高180cm,高大英俊的男孩子。大概是因为干爸干妈的优良基因,干弟弟完全&出落&为美男一名,如果派他去拍个中国版本的《原来是美男》,肯定会迷死一大帮中国的花痴群众。那个小时候跟我睡一张床,有着苹果般胖嘟嘟脸庞的小屁孩,完全褪去了婴儿肥,棱角分明,全身上下透露着青春的雄性气息。虽然只相差两岁的年纪,看到我时,还是会兴高采烈地叫我&小月姐姐&。&&& 明年暑假后,他即将去纽约大学的Stern商学院读金融,对美国的高校情况并不了解,刚刚上网查了一下,才发现这是全美金融专业排名第一的学校。&&&&即使内心很为他高兴,但更多的是舍不得。他这一去,就是四年本科,以后再也不易见面,而四年的光阴,谁会知道会有什么改变。刚刚还在捉弄他逼问他的情史,他却说他人生的前20年都是空白。我取笑他,不要回国时带个洋媳妇回来。他却一本正经地回答,就算带,也回带个金发碧眼的回来,放心,不会带黑人的。&&&& 有些遗憾,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考虑美国。如果申请美国的高校,也许还可以和他做伴,那么,两个人在异乡,不会那么孤单。&& & 但人生就是如此,不可能按照你设想的完美轨道行进。2010年9月从上海出发,他赴美,我去英国。不出意外,这就是我们接下来的轨迹。书上说,人生就是悲欢离合几个字。也许我们的相遇与离别,恰恰是为了印证这些谶语。&&& 走在街头,我仰头问他:你到时去英国看我好不好?他爽快地答道:好啊。&我地理不好,英国和美国相隔多远呢?&&嗯,就是一个大西洋。&听到这一句,我一下子哑然。心里也明白,从美国到英国,大约也只是内心美好的愿望而已了。&你去好好学你的金融,以后成为华尔街大亨,我对钱最没概念,以后等我挣了钱,你帮我投资理财好不好?&&好!&依旧是爽快地回答。这么些年来,似乎对于我的任何索求,哪怕再匪夷所思,他的答案,永远是一个&好&字。&&&&&&我们识于何时?大约是我3、4岁的时候。两家人住得并不近,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相互拜访。一年见面两三次,彼此见证各自的成长。后来直到他们搬家,以及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往往难得相见,即使见面,也无法预计下次见面是何时。那个曾经用扭扭歪歪的字迹写信给我的小男孩,如今已经可以在酒宴上和宾客们谈笑风声,已经可以熟练地招呼和应酬,已经常常去干爸的公司提早地在一旁学习管理生意,俨然一个小大人的光景。而在我的心里,他却是我唯一的唯一的最棒的最棒的弟弟。&&&& 20岁的生日,愿你一生幸福安康。你一直都是个善良的好孩子。衷心祝愿你健康快乐地成长。在往后的岁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险阻,希望你有福气相随,坚定地走下去。&&& 此时,脑海中总浮现出小学时,那是我们唯一同校的日子。放学后小卖部买零食,你总是跑在我前头,很有&大款&气势地掏出钱:小月姐姐,我来买给你!
&&& 亦舒,原名倪亦舒。她的名字早已听过,却没有看过她的何作品,直到今年暑假的时候,在一间小阁楼里,误入了她的世界。& 一个系列的小说,书印得很好看,白色的封面,然后每一本都带点不用颜色的彩色的痕迹。令人赏心悦目。&& 随手翻来,开始纯粹是为了看英语试卷看得厌倦时候的消遣,却不想,深陷其中。&& 多年前,曾有一句话说&香港有亦舒,台湾有琼瑶&,这个张扬的女子却说,那个琼瑶,提了,都多余。&& 只是一本《乒乓》,已经叫我折服。&& 完全不同于我以前读过的言情小说,先是排版简单,几个字就是一行,往往一页纸上,非常空旷。再就是作者的行文,又极其简单,对话简单,描写简单,让人感觉作者甚至懒得去加上那些修饰的词语。&& 可是,直到你翻到一本书的末尾,才恍然大悟。&& 因为作者从来不需要读者陷在小说的情节里,只是借这个故事告诉你,有关爱情的某个道理。
&& &十七八岁时同小男朋友出去玩,天空像是蔷薇色,手牵手,淡蓝色轻风在身边流转,下雨了,水珠似宝石般闪烁,由金色阳光丝线串起,几乎可用手轻轻接住戴腕上,生活多么美妙,没有一天不开心。& &&& 这个世界随着年岁增加渐渐退色。& &&& 到了今天,都会不折不扣,冷酷阴暗,只剩黑白灰三个颜色&
&& 要是怎样一个玲珑剔透的女子,才会写出这样触动人心的语句。&&&喜欢这样写作的女子,不用太深奥,不用太做作,用最浅显的字句,写最深刻的道理。&&
&&&为什么突然兴起聊聊亦舒,只是因为先想到这个标题,继而想起,&不如跳舞&这四个字,也是出自她的手笔。&&&&&最近一直在做的事情是打包,把宿舍里的东西好好收拾整理。继上个星期寄的一包衣服回去之后,又在昨日寄了30多斤重的书回家去。回家的时候也有一箱行李随行。这样一来,宿舍的柜子里,突然就空荡了。不习惯的空空荡荡。&& 有人笑我:你下学期不来啦。&& 一下子哑然,是,好像又不是,似,又似乎不似。&& 夏大媛的新年签名是:感觉2010年会有很多别离。&& 她说,你要记得回来才好。&& 身边有两个好朋友拿到了民生银行的offer,真得很替她们开心。求职大军的艰辛,我虽然没有经历过,却也从她们的疲惫中,看出一些不易。&& 中午去中行排队办理业务,看着窗口的那些柜员们忙忙碌碌。突然觉得:如果是我, 一定会觉得闷死。&& 夏大媛反问我:那你想干什么?&& 脱口而出的是:我的灵魂骑在马背上。&&&这是三毛的句子。
&&&&湖南卫视的跨年演唱会,并没有留意。直到第二天一早登陆校内网,看到许多人都分享了张杰谢娜合唱《何必在一起》的视频。点进去看了一下,先是看到戴着可爱粉红色耳罩的谢娜泪眼婆娑的画面,张杰在深情款款地唱着。停顿的时候,张杰拉着谢娜的手,突然很认真地、没头没脑地、轻轻地、说了一句: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的&&听到这一句,我眼睛湿了。&&& 一直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传来传去的绯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直到看到这个视频,才突然理解。后来,看到丹青师妹的签名已经改成了&2010年,我第一个愿望是希望张杰谢娜在一起。&&&& 多美好。&&& 在这个喧哗浮躁的年代,也只有真诚的感情,才可以得到陌生人无私的祝福。&&& 后来又听了张杰录在专辑里这首歌,个人觉得,却是那晚唱得最好,唱到感动人心。或许歌曲所包含的那些感情,也是需要真正经历才可以诠释。&&&
&&& 小如终于把她心里所想,认真地写了一封E-mail,寄给了同班的他。然而第二天校园网就全面瘫痪,所以至今她仍在等待,不知是否存在的回复。在电话里听她说这样的事情,心里好歆羡她的勇气。多好,还有力气去勇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去争取可能得到的幸福。即使未必,也给自己一个准确的答案坦然面对。
&&& 很久没有去思考感情的事情,也忽略了身边朋友们的心情。2008年的最后一晚,当小如打电话来诉说情绪的时候,我还有些不耐烦。但,其实,如果在20多岁这样美好的年龄,没有被一些恋爱的因子困扰,也是辜负了这样无所顾忌,可以肆意挥洒情感的年华。
&&& 不知道大学毕业那天,会不会有男生集体在女生宿舍楼下大叫,或者是表白的画面。也许不会,理工科的男生,似乎少了一些浪漫和疯狂的因子。
&&&&写这篇日志时,我正戴着耳机,听着梁静茹的《情歌》。听到抒情的歌曲,总是会带动内心的情绪。尤其是梁静茹的声音,是那种可以触动到你内心的声音。那天跟阿卢在深圳的时候,在KTV点歌,几乎点了梁静茹的每一首歌,都可以从头唱到尾。那是执著地相信爱的女子,希望回归爱情最原始的面目,不要参杂太多的杂质。
&&& 又想起谁说过:我可以等,但是,请不要让我等地太久。
&&& 虽然,但是,致死后这两个词语,却已经包含了人生的全部道理。
&&& 我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不适合太复杂的事情和关系。&&& 今晚不小心喝了几口酒,喉咙发干,脸颊发烫,自认为,微醺。
日,摄于香港公园
&&&& 博客几天没更新啦,因为这个星期周二周三跑陪同学去深圳呆了两天,周四回学校养精蓄锐,周五周六跑去香港过圣诞了。周六晚上12点半才回到学校,中间坎坷万分,还差点被黑心的导游仍在虎门大桥那里露宿街头。心生感叹:这个世界,真得很险恶呀。思贞说,要学点功夫来防身。此言有理。比如,跟李小龙学两招。&&&&
太平山顶杜夫人蜡像馆的李小龙,像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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