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游镇梁儿上村2013低保申请书范文名单公布

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山西省领导回复
山西网友反映转让低保现象&官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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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24日电 (杨高宇)近日,一名山西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娄烦县静游镇秦家崖村村民蔡某某将低保转让给妻子。对此,太原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答复称,2013年蔡某某夫妻俩均享受农村低保,在2014年度本村的农村低保复核(申报)时,该村根据静游镇政府的调查反馈意见进行了调整,由于该户收入超标,已退出农村低保,并非将蔡某某的低保转给其妻享受。
【网民留言】
我们是娄烦县静游镇的村民,目前静游镇在重新核实低保人员时,不认真审查,有的人家丈夫把低保让给妻子,有的人转给自己的亲戚,我们建议镇政府,民政局严格审查,把关,把低保给那些年龄60岁以上,身体有病,残疾人和家里困难的人享受。如静游镇秦家崖村村民蔡xx,在煤矿上每月有元的收入,又是强壮劳力,年龄也不大,可一直享受低保,现在又把低保转给妻子,这合理吗?
答复意见:
娄烦县静游镇对全镇26个行政村2014年度的农村低保申报审批(复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镇政府给各村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低保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各村农村低保调查意见反馈单,要求各村按照农村低保审批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农村低保的复核及申报工作。 目前,全镇26个村全部完成了2014年度农村低保复核上报工作,各村都提供了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召开了农村低保评议的会议,并上交了会议记录及公示相片。根据上报情况,静游镇政府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低保户和群众举报反映的低保户,不予审批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村责成其重新审核。目前,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娄烦县民政局和静游镇政府对全镇所有低保户进行了进一步排查,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该退必退。 关于反映静游镇秦家崖村村民蔡某某享受农村低保一事,具体情况为:2013年蔡某某夫妻俩均享受农村低保,在2014年度本村的农村低保复核(申报)时,该村根据静游镇政府的调查反馈意见进行了调整,由于该户收入超标,已退出农村低保,并非将蔡某某的低保转给其妻享受。
【网民留言】
长治市壶关县有个辛寨村,有这上千年的酿醋史,2011年该村的酿醋工艺还获得了“山西省菲物质文化遗产”,现在也有一家民营企业正在为传统苦苦挣扎着,发展着。也是这个村的村民看到了往日辉煌的再现的希望。 可就当此时,这个村却面临着采空塌方的绝境。壶关是一个贫煤县城,没有什么资源,老百姓绝不用担心采空塌方破坏自己家园的担忧,可如今这个绝对的事在新寨村的老百姓心里就不那么回事了。日晚上,因三元公司牛盆煤矿的矿井基建给有之“陈醋之乡”的辛寨村踏了个大窟窿,多处地方开裂。并具有关消息称:“此煤矿有3条主坑道从该村地下穿过”。如果这条消息真实的话,辛寨村的地下即将成为马蜂窝,酿醋后的醋糙,将承载不起这里的相亲和他们美好的希望。这几日全省连续多日普降大雨,加之这事的发生,是一个往日寂静的乡村变的切夜难眠,切夜不敢眠,谁知道自己和自家的房什么时候将从地上陷到地下。可以想到不久的将来“陈醋之乡”将成为历史,一群勤劳、智慧的乡亲将成为历史。地陷是可怕,但因地陷把老百姓对党对政府的信任一块陷之进去,“可惜呀,红色政权来之不易呀”。而这里的百姓已对自己的父母官这样认为了。望帮帮这个村落吧,也帮帮这里的政府改改形象吧。
答复意见:
经了解,日,黄山煤业在对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壶关县黄山乡辛寨村地界内的采煤巷道上可能出现塌陷。确定方位后,对居住在隐患范围内的村民苏某某一家连夜做工作搬离,暂安置到壶关县金秋宾馆居住。7月22日8时左右,在距苏某某房屋3米处出现一处地表塌陷,形成一个大约直径3米、深2.5米左右的地坑。该情况出现后,引起该村部分村民恐慌,怀疑是黄山煤业采煤巷道进村,将影响居住安全。针对以上情况,壶关县安监局联合黄山乡政府、县国土局进行了现场察看,聘请具有资质的山西煤炭地质114勘察院对黄山煤业井上下进行勘察测量,地表对辛寨村进行房屋等建筑方位测量。同时,黄山乡政府和辛寨村支“两委”,将鉴定结论,及时告知群众,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黄山煤业赔偿村民苏某某房屋赔偿款、地皮费、搬迁费、误工工资72万元,采取分期付款形式。首付款55万元,在苏某某家彻底搬迁后,房屋交由黄山煤业处理,剩余赔偿款结清。塌陷坑由黄山煤业和辛寨村委协商填埋。
【网民留言】
袁书记:规划中的太原市华夏公园号称全市最大,但是,几年来不仅没有建设的迹象,反而规划一直在变,虎峪河南岸基本将原来规划的绿地,全部修改开发房地产,特别是省建六公司背后,据说为筹集建设公园资金。请问华夏公园什么时间才能动工兴建,河西的父老乡亲等着书记批示呢!
答复意见:
华夏公园(原和平公园)是太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大型综合性公园,东起千峰南路,南至九院沙河,西至和平南路,北起南内环西街。该公园建设规模为30.86公顷,目前已完成公园规划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和公园围墙的建设工程,并聘请了加拿大著名景观设计事务所WAA对华夏公园进行方案设计。 下一步,太原市园林局将按照城市统一规划推进华夏公园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场所。
【网民留言】
1.潞城市公建机械厂家属院内现修盖3层楼房,无任何合法手续,且存在安全隐患;2.潞城市公建厂西家属院定时供暖,且供暖效果差,多次向供热中心反映迟迟不予处理,望解决。
答复意见:
潞城市住建部门多次对潞城市公建机械厂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目前,该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没有动工迹象。关于反映定时供热问题,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处在该家属院内单独设有换热站,住户反映的供热效果不好应属其内管网自行改造造成,与外部供热没有直接关系。
【网民留言】
清徐县清华苑三期限价房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就是锅炉房的安全问题,锅炉房建在两栋楼中间存在安全隐患,多次找相关领导给解决也无结果难道等事故发生时才解决吗 第二,房子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违建
答复意见:
一、关于反映小区锅炉房安全隐患问题 清徐县北城地区集中供热的总供热能力为30万平方米,目前已接纳36万平方米,已属超负荷运行,无法接纳该小区的供热需求,只能采取区域供热解决。该建筑是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用房,属未批先建行为,清徐县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山西安信消防技术研究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锅炉房与1号楼的间距进行了安全鉴定,该距离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二、关于反映小区违建问题 1、北面三层建筑用途的问题,业主要求按原设计图改成立体车位。 该建筑位置原规划为机械停车位,现建设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也是为小区配建的立体停车位,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立体停车设备部分将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安装完成。由于该建筑属未批先建,清徐县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 2、商务楼主体与原设计图不符的问题,业主要求出示原始设计图,如有违规,要求按原设计改建或对业主进行赔偿。同时反映商务楼和二号楼之间的楼距及采光问题。 商务楼与原审批设计图不符部分为五层以上的装饰构架,建设单位将中间的空格砌筑了围墙,清徐县要求建设单位于日前自行拆除,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商务楼和二号楼之间的楼距是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定和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低层与高层不小于9米,多层与高层不小于20米,二号住宅楼的日照满足国家规定每户有一个居室大寒日三小时的日照标准。商务楼施工图纸已经向业主出示。 3、南大门商务楼东二楼问题,业主要求拆除违建,按原规划修建南大门。 商务楼东侧的二楼属违法建设,清徐县责成建设单位于日前自行拆除。该位置原审批设计有消防楼梯,拆除后建设单位按照原设计修建消防楼梯。大门按原设计仍保留在南面;北侧原规划出入通道,为区域小区道路,目前该北部区域尚未建成,实施该通道还需时日,近期形不成出入道路,建议相关部门将该出入口改到1#楼北侧,由规划绿化带中间穿过后通向旧太汾公路方向,宽度不小于4米。 三、关于反映房屋质量问题 1、部分阳台雨水管道和部分煤气管道影响窗扇的开启问题,业主要求改建。 建设单位计划采取窗扇外开的方式进行整改或每户进行300元的经济补偿。 2、1、2号楼室内防护栏不一致问题,业主要求经济赔偿。 建设单位计划将1号楼铁栏杆护栏更换为不锈钢护栏。如有住户不愿更换,将按每户300元给予经济补偿。 同时,有关部门建议小区业主对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行为依据《合同法》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网民留言】
不知该怎样说起,本来这个事该有关部门管,但是我不知道“这个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管还是不管,所以只好在省领导留言板上说一说,希望这些也许是普遍现象的事情有人来管一管。 我们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浦东雅典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的物业由山西长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其实物业公司就是小区开发商的子公司,小区从2009年到2013年陆续交房来,物业形同虚设,只知收费,最起码的服务都无从谈起,这家物业公司的霸道不知靠的是什么?也不知物业公司每年的年检是如何通过的。 1、业主入住三年未见交房必须的三书一证一表。 2、物业公司无固定办公场所,10年以来随意搬迁达7、8次之多且每次搬迁不贴告示,业主寻找物业困难重重。 3、物业管理人员无统一工装、统一标识、对业主态度蛮横。 小区内人行道上随意安装低矮的拦车铁护栏而区内路灯常常损坏,业主无数次的告知都不予修复,致使晚上常常使老人孩子因漆黑一片而碰在拦车铁护栏上受伤。 4、入住三年4-8号楼仍未通天然气。 5、交房承诺的楼宇自控装置至今不给安装。 6、小区内业主有千户,但只在小区北门有两名在室内值班的保安却形同虚设对小区发生的安保问题不闻不问。小区南门根本无保安值守,小区安保存在重大隐患。 不知国内为何对这些不良物业公司如此宽容,他们每年坐地收取业主成百上千万的物业费,却没有起码的服务标准和规范,视业主为唐僧肉想怎么割就怎么割,真不知长风物业公司每年的年检是如何通过的?难道审核年检的时候就不能征求一下业主的意见吗?难道说在国内只要购买了房子就得被物业任意宰割吗?
答复意见:
一、房产办证问题。目前浦东雅典小区开发商由鼎晨房地产开发公司正着手申请办理。 二、物业管理问题。该小区2010年交房以来,因小区配套建设未完善,物业管理工作难以正常运行,小区许多居民意见很大。太原市房产局物业处工作人员与小店区房地局多次到现场督导,要求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收费已报市物价局进行备案。2011年至2013年物业企业几次更换了项目经理,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整改,协调开发商完善小区景观建设,对水、电、暖、电梯等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完善,改善了小区环境面貌。 针对业主提出的几个问题,市房产局做了进一步核实。一是向业主交房没有三书一证一表问题,市房产局已要求物业报告开发商,规范交房应提供的相关手续。这主要是开发商相关手续欠缺,前期物业管理选聘不到位造成的。二是物业办公场所多年未予确定,造成物业办公地点多次迁移,给业主带来不便问题,经物业公司多次申请,2013年10月开发商正式为小区配套了位于小区8号楼前百惠都超市地下一层作为物业办公场所。三是入住三年4-8号楼仍未开通天燃气问题,近期开发商已将相关配套费用交到市煤气公司,由开发商协调煤气公司负责办理开通工作。四是楼宇自控装置未安装问题,物业将协调开发商尽快完成配套。五是物业员工无统一着装、统一标识,保安人员配置过少,物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经市房产局指导,物业已为员工制做了统一工装,并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树立服务理念,热心服务业主。市房产局将不断督导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整改,完善保安配置,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小区保安24小时轮流执班制度,构建和谐安全社区。
【网民留言】
袁书记;我是武乡县故城镇温家庄村人,我爱人2011年在上海做 脑瘤手术,年终我到县合医办补偿,一开始是绝对不能报销因为上海 和山西的规定不同,后来我带着小米等土特产在去合医办事情就好办 了,二话不说马上报销。
答复意见: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武乡县新农合结报中心共受理故城镇温家庄郭某某住院报销补偿两次,该中心工作人员在给其办理报销过程从未收取当事人任何物品。同时,武乡县卫生局责成新农合管理中心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教育全体职工要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要照章办事,恪尽职守,加强服务,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结报环境。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夏县水头镇常村村民,向你反映我们大队把耕地买给村民用作宅基地,而且有许多村民只有一个孩子。但是有几处宅基地。更还有占着老基地,占着新宅基地。大队不把老基地收回。司空见惯比比皆是,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余能看看最基层。把农民的耕地还回来。谢谢领导,新年快乐。
答复意见:
一、关于反映把耕地卖给村民建设宅基地问题 夏县水头镇常村村委2012年至2013年共规划宅基地23座,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23座(夏土批字户,夏土批字户、夏土批字户),全部符合审批程序。其中有3座宅基地是在原打麦场上,属于设施农用地,不属于耕地。 二、关于反映一户多宅问题 实际情况是农村子女结婚后与父母分户,另行申请规划宅基地,该村均是按照一户一座宅基地进行规划的,反映的“一户多宅”情况不属实。
(责编:杨高宇、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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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静游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意见
作者:&&&&发布时间:&&&&编辑:农廉办&&&&录入:静游镇农廉办
静政发[2010]5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家庭收入不好核算”、“以人代户”等突出问题,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供养、农村基本养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农村扶贫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的衔接,实现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网络化队伍、推进法制化管理、延伸社会化服务”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意见:
一、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一)低保对象身份认定条件。持有我镇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原则上在生活困难(即人均收入低于120元/月)时均具有提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资格。具体类型包括:
1、家庭成员户籍均属我镇农业户口的;
2、夫妻一方户籍为我镇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乡农村居民,且在我镇农村实际居住3年以上的;
3、成年未婚且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单身农户;
4、在我镇农村定居的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混合家庭。
上述家庭中成员农业户籍不在一起的家庭,在提出低保申请前,应首先将家庭成员农业户籍迁移到一起,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低保申请;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迁户的,在户主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后,由户主代表家庭向实际居住村提出申请。
(二)规范家庭贫困等级。根据农村贫困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与土地生产要素及家庭明显性收入类别将农村低保家庭按其生活贫困程度划分为3类,对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救助待遇进行分级计算,分类管理。
1、A类家庭
主要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三无”家庭,具体包括:五保户;虽有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没有赡(抚、扶)养能力的“三无”家庭;成年未婚且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致孤的单身农户等。
2、B类家庭
主要是指失去土地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虽有土地但家庭内无任何劳力的。具体类型由县民政部门规定。
3、C类家庭
主要是指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因患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的临时性困难家庭。
(三)规范家庭明显性收入的计算与减免类型。农村家庭明显性收入包括:政府给予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村集体分红、农村扶贫款项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可量化的明显性收入,上述收入指以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
对于各级政府给予申请家庭用于生活和发展所需的救助金;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伤残保健金;给予农村患病家庭的医疗救助金等不计入该家庭申请农村低保时的家庭收入。各申请户应将自己的收入和开支证明如实提供村委会,对隐瞒收入、弄虚开支的家庭有权拒绝受理。
二、低保对象认定规程
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包括家庭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民政办(低保所)复核、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审批四个环节。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认定期为本年度的第四季度。对于已认定的实行动态管理。
1、家庭申请
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家庭可通过村委会申领《太原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太原市农村最低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申请家庭如实、详细填写《申请书》和《授权书》并签字确认后,携带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收入开支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已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家庭,生活仍困难的,须在享受期满前90个工作日内按前述规定提出续保申请,否则视为弃权。
2、村委会申报
村委会受县民政部门委托,按村级组织建设和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农村低保认定受理工作列为村两委会重大决策事项,具体开展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取证、日常解释等基层申报工作。每年农村低保认定工作开展前,镇民政办(低保所)要统一指导所辖村委会,认真搞好农村低保认定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村民代表、农村党员有重点地开展入户宣讲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接收村民申请,严格按照“两议”、“两公开”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1)村民代表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家庭提交的低保申请后,应派村民代表分组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的方式,对申请家庭的家庭人口数量、劳动力与土地生产要素及家庭明显性收入进行取证,并与其自报情况进行核算实比对,在该家庭《申请书》相应栏目内填写意见,经申请家庭代表签字确认后,统一提交村民代表会评议。
村委会主任组织全体村民代表召开会议,根据申请家庭自报情况、村民代表入户调查取证情况,按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家庭生活贫困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对申请家庭按照保障家庭类别进行分类,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村委会主任在该家庭《申请书》相应栏内填写意见,确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提议名单,报村“两委”会审议。
(2)村“两委”会审议。村党支部书记组织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召开村“两委”会议,根据村民代表会评议的初步意见,就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提议名单与分类等级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村党支部书记在该家庭《申请书》相应栏目内填写意见,确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审议名单。
(3)村级审议公开。经村“两委”会审议通过的可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名单及家庭分类,要在村本级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家庭类别、致贫原因等。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对于群众反映较大的家庭由村党支部派村民或党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反映情况属实的,及时取消其申请资格;对于群众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村委会签署受理意见,及时将申请家庭的《申请书》、《授权书》及证明材料上报乡镇民政办(低保所)复核。
(4)认定结果公开。对经镇民政办(低保所)复核,县审批通过的本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名单,村委会须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三、低保对象定期复审的工作
1、对于已认定的农村低保对象施行定期复审制度,其中A类家庭一年复审一次,B类家庭半年复审一次,C类家庭每季度复审一次。
2、各村要确定专(兼)职低保联络员,负责做好低保户资料收集整理,协助镇民政助理员做好复核工作。
3、对于超计划生育的家庭要从严控制,可保可不保的坚决不保,对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年内要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4、复核中要纠正以人施保的做法,实行以户计算收入,以户施保。
5、狠抓以核实收入为主的核查关,按照“问、看、听、查、访”五个步骤,核实低保对象家庭实际收入,确保低保对象信息资料准确。
6、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坚持谁签名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坚绝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7、低保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在复核中要取消其低保待遇:
①自然减员的人员(死亡、迁移、应征、服刑等);
②户主夫妻双方在40周岁以下,无法提供丧失劳动力证明的;在法定就业年龄内(18-60周岁)有劳动能力却拒不就业的体智健全人员;
③经司法部门证明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有赌博、嫖娼、吸毒的;
④信访举报不应享受情况属实的人员;
⑤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
⑥收入明显高于低保线的群众;
⑦家中有商店、饭店、门市部、修理部等实体店铺的;有房产出租的、入股厂矿企业的;有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
⑧家中有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空调、电脑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⑨近两年购建楼房或自有超标楼房的;
⑩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拒不接受调查、评议和公示的人员,不按时复核的人员。
望各支部、村委会严格遵守、认真把关,确保农村低保政策惠及广大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版权所有:并州阳光农廉网
主办单位:中共太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办:太原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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