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村金牛旅行社招人不。导游

  朝天门24家旅行社成立了个联合体,垄断三峡沿线的旅游,原来400多个导游只要200个,这200个导游留下带团的条件就是缴纳10000.00元/人的保证金,并说,若不缴这10000.00元保证金,就以后永远别在三峡带团了。试问联合体:  1、这三峡、朝天门、旅游局是你们家的吗?  2、这200万保证金就成了你们的周转资金,难道你们是空手套白狼吗?  3、如果联合体夭折了,这200万导游们的血汗钱找谁退?  4、现在都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和谐理验,而你们是在背到而弛,你们是没有好下场的。  5、难道社会就没有公道了吗,让你们为所欲为?  请全体导游联合起来,不要缴纳保证金,全体进行罢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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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先座沙发。导游们,顶起哈。  
  本人对导游影响非常一般
  导游其实就是一拖!      不过这次遇见拖霸了!   
  导游现在名声不好,估计没什么人会帮你滴,楼主~~  虽然,偶知道,你8一定是个黑导,但是,你的行业确实是声名狼藉。
  你们的内部矛盾,最好不要发到天涯上来。一面之词,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怎样。
  狗咬狗    
  都不是撒子好鸟
    跟老板比导游也算弱势一方。  弱势跟强势一方斗争第一自己内部一定要团结起来,第2想法争取外部力量的支持。看上面的回帖感觉你们要得到舆论的支持并不容易。  组织起来找官方吧  这个社会是人吃人
  我绝对相信团结就是力量!集体罢工是好提议,如果继续纵容他们这样下去,那么今天是一万,明天又将是多少呢?  狗吃狗?  你们以为这样对广大的消费者有利吗?你们有想过吗?导游之所以那样,是被公司所逼,那么现在局势越严重,只会让你们出行旅游有更多的埋怨
  一方面罢工,一方面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找准一点就可以了,像所说的收保证金,就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斗争要注意策略  朝天门的很多老板都没什么文化。但90年代初期就开始在码头混,说他们流氓出身并不为过  你们注意些
    刚上面回复的很多对导游印象不好,其实导游也很可怜的,赚的也是辛苦钱,大头被老板拿走了
  好象导游给大家的印象并不太好    在天涯上好象都不怎么支持导游的,    起立    默哀。      团结就是力量
    主要还是大家对这个行业不怎么了解,其实这件事情跟前几天花卉大餐那个事在本质上没什么两样,都是有钱人对无产者的压榨和欺凌。
  太和谐了
  ls的你是猪啊,你是哪个龟儿子的后代?爬远点.
  惨!惨!社会黑暗,个别人说了算.人生苦短啊!压迫的人永远抬不起头,包大哥在哪里,出来看看听听民情!
  朝天门的三峡有人勾结官方想搞垄断经营,不注重树立三峡品牌,搞窝里斗,三峡游客越来越少,太多太多的商务客人无法圆三峡梦,这个美丽三峡以后将何去何从!
  重庆港的领导无能,一天就喊吃不饱,猪啊猪叫.你生在福中不知福,吃不饱就应该让贤,让有能力者来推广三峡新品牌,让三峡旅游市场走向世界,走向辉煌.让全世界的人都来享受长江三峡美丽风光.
  反正偶对导游没啥好印象.上次和朋友去吃饭,他带老他的两个导游朋友一起.吃饭时候就听他们津津乐道地说以前怎么宰游客,怎么把游客当猴耍,怎么拿回扣.所以楼主对不起,确实不想给你们扎起~
  爬TMD的联合体!  你们导游全体联合反抗噻!    现目前有导游名额一个,如需要10000元(综合服务费)
  都是骗人的
  好象导游给大家的印象并不太好  
  悲哀!红道黑道自有公道,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公道了吗?导游也是人,不是你们所说的那样,天下乌鸦不是一般黑呀。  一旦联合体成了,开旅行社的就越来越黑了,而最终受害的还是出去旅游的客人,价格肯定比现在的高。最近政府还说什么3年内打造新三峡,如果联合体垄断了沿线景点,哪里还有什么新三峡?CZ鬼大爷来旅游。
  导游为什么不能联合各景点为什么不能联合团结就是力量
  三峡没什么意思了,我从2001年开始在三峡带团,现在不想带了,确实没意思
  转帖篇新华网的报道,好让大家看清楚导游不过是整个行业的牺牲品。      
新华网合肥5月7日专电(记者 王立武)导游是合法职业,却多数没有工资,没有社会保险;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回扣,但拿回扣又不合法;为旅行社工作,但不是旅行社的员工。中国导游市场的这些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既使目前大多数中国导游面临尴尬处境,又已严重阻碍了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导游实际上是置身旅游市场的“临时工”     
王拥军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第一代导游,1989年大学英语专业函授毕业后,去黄山市一家旅行社当导游。如今,他是挂靠在黄山市导游服务公司的高级导游员。他形容自己的现状:拿“灰色”收入的“临时工”。     
王拥军回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内旅游蓬勃兴起,对导游人员在总量上的需求不断增长,大量热爱旅游事业的社会人士报考导游,导游数量猛增,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管理方式也日益企业化。2002年,国家旅游局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建立导游服务机构来管理社会导游,国内黄山、厦门、青岛、海口等城市率先成立导游服务公司,导游从此由旅行社中的一个工作岗位真正演变成了一种社会职业。他估计,目前中国的旅行社导游分为兼职和专职(在编)两种,大部分旅游城市兼职导游的比例在80%以上。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旅游合同设定的项目,导游是直接执行者,掌管贯穿旅游活动食、住、行、游、购、娱多个环节。导游因此也就可以不依附于旅行社而独立生存,而旅行社出于竞争及自身利益考虑,也乐于让导游自我生存,从而减轻自身经营成本压力。     
王拥军说。导游身份的改变,导致导游职业性质及行为的改变。从工作的角度看,导游离不开旅行社,旅行社也不能没有导游,无奈10多年过去了,“导游们还只是旅行社请来的‘临时工’”。       导游薪酬来源主要靠“灰色”回扣     
黄山旅游学院盛学峰副教授分析,《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但并未规定导游如何从旅行社获得合理的薪酬以及导游合法的收入渠道。客观上,导游既然是自由职业者,就要承担没有任何收入保障的风险;旅行社既然不再承担为导游提供各类保障的压力,就要为导游提供生存的利益空间。导游可以收取各类回扣这一个“行业潜规则”就是这样形成的。     
王拥军介绍,导游的收入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旅行社发放的带团补助,平均每团/天约30元至50元不等,这是导游的合法收入。即便每月30天都带团,收入也不过1500元。实际上,社会兼职导游一个月能有20天在岗就不错了。二是在导游服务过程中收受的各类回扣,其数量就难以统计。旅行社利益、商家利益、导游利益与游客利益,在购物环节交织在一起。     
社会导游与旅行社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完全靠带团获得收入。按理专职导游与旅行社有劳动合同关系,是旅行社的员工,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旅行社应为他们提供最低工资、各类保险。     
但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黄山市一位旅行社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专职导游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各种社会保险也都由导游自理,旅行社不过是代理缴纳而已。因此,专职导游获得报酬也只能主要依赖回扣。     
导游形象因“回扣顽症”日渐“灰色”     
盛学峰介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第十六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可见,只要是游客自愿的消费行为,导游从商家获得回扣就不违法。但相关行业法规又规定,回扣不能‘帐外’支付,导游的回扣必须是旅行社收取后再返还导游。”     
行业法规虽明令禁止,为何事实上“私收”回扣却大行其道,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为何畅通无阻?盛学峰教授说,“因为旅行社与导游之间有默契,还因为导游不再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旅行社不愿承担此项义务,而商家并不在乎回扣怎么给。”“回扣顽症”既让旅游主管部门伤透脑筋,又让导游成为“过街老鼠”。有关统计显示,国内游客投诉涉及导游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购物环节。      
  这篇是人民网的  看看导游的生存现状    国内导游生存现状调查:生活缺乏保障            
日01:09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新闻背景:      近日发生的一起导游伤人事件,再一次引起了公众对于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的关注。4月1日下午4时许,吉林市雾凇旅行社导游徐敏超带着该旅行社一行40人的“夕阳红”旅行团在丽江古城四方街游览。因与昆明某旅行社的随团陪同导游彭某发生争执,彭某弃团离去,徐敏超情绪激动,继而挥刀连伤20人。伤者包括15名外地游客,5名为当地人,其中2人伤势严重,生命垂危。      同时,一位从业12年、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导游,因为出版自揭行业内幕的书而被迫离开了自己喜欢的旅游行业。这本《叫我如何不宰你》的书中写道:“如今的旅游市场,充满了欺骗。整个骗局的大部分工作,是由导游来完成的。但设下骗局的,恰恰是旅行社、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旅游者本身。但是,由于导游工作的特殊性,整个行业的黑锅,几乎由导游一个人来背负着。”      近年来,由于在旅游市场上频繁出现的“欺诈事件”,游客一提导游便联想到了“黑”。而在这背后,是旅行社之间的无序竞争和导游职责的缺位与导游行业长期面临的生存困境。      “我是导游,我没有底薪,可是我要吃饭,怎么办?”北京某旅行社的一位导游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直言,“我们缺少必要的生活保障,唯有从游客身上想办法。”      游客为何一提导游就想到“黑”?导游的生存状况究竟如何? 3月下旬至4月下旬,《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北京等地,对导游的生存状态进行了深入了解。      游客抱怨:导游为何演变成了“导购”       
  “香港5日游,团费2200元,便宜吧?可是去了就上当了。最令人气愤的就是带我们去购物,到处是陷阱。现在的导游,应该改名叫‘导购’,太黑了。”4月10日下午,记者在北京西单时代广场一楼的咖啡厅,见到了一脸郁闷的王小姐,王小姐是北京一家外企的部门主管,前一天刚从香港旅游归来。她告诉记者,在香港的5天时间里,她所在的旅游团,在导游的哄骗下,一共进了10家购物店。“平均一天去两家,这叫什么旅游呀?分明是宰人。”王小姐气愤地说。      《中国经济周刊》获悉,一份由国家旅游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旅游投诉情况通报》(下称《通报》)显示:2006年全国各级旅游质监所共接到39006人次、11570件旅游投诉,投诉人次占旅游总人次的千分之0.025;正式受理投诉10465件,比2005年增加3443件,同比增长49.03%。该《通报》指出,“景点强制消费屡见不鲜,假冒伪劣藏身购物点”;“行程安排不尽合理,景点游玩走马观花”;“出境游中凸显‘零接待费’、‘负接待费’,暗藏消费陷阱”等问题是投诉增加的主要原因,究其根源,主要是经营者守法意识和履约意识薄弱、旅游行业发展不成熟,行业恶性竞争、消费者理性消费的意识不强等。      “近50%的投诉增长率的确令人忧虑,就我们地区来看,在所有投诉中,与导游有关的,或者更确切地说,与强硬要求游客购物、违反旅游合同等有关的投诉大约占了7成。”3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云南西双版纳采访时,当地旅游部门的负责人表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体现在购物这一环节上,强制购物,产品价高质差,是最让游客反感的问题之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字,截至2006年9月,国内拥有导游资格证的人数达47.27万人。而在现有的导游队伍中,越来越呈现出年轻化、低学历的状况。其中,30岁以下的占80%,大专及以下学历者占80%。而且初级导游占97%,高级导游和专家型导游人数少得可怜。  
      导游自曝:“‘回佣’‘人头费’和‘停车费’是行业惯例”      “广州199元泰国五日游,要知道,199元人民币,连起码的泰国签证费(泰币1000铢,相当于港币200元)都不够,更不用说一路上吃喝住行了,谈何利润?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明白,这是一个陷阱。”4月 8日, 记者连线正在大连带团做全陪的导游小曲。      据小曲介绍,上海2380元泰新马十日游、北京1880元香港四日游、重庆800元张家界双飞四日游、江苏660元海南岛六日游、四川500元泰国六日游。“这些报价能有利润吗?扪心自问,机票任你打折,车还得坐吧?饭还得吃吧?觉还得睡吧?可是很多游客对旅游市场所提供的产品的价值失去了理性的判断,这是一种悲哀……”      在交谈中,小曲向记者透露了“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内幕:“这么便宜的团费,肯定连成本都抵不上,奥秘就在购物这一环节上,目前,东南亚不少地区的地接旅行社(负责地方接待的旅行社)都采取零团费(免收旅游服务费),甚至‘倒贴钱’的方式,来接待大陆的旅游团体,说明白点儿,就是大陆带出来一个旅游团,负责地接的旅行社可以不收任何费用,免费接待。要是赶上商务团、会议型团队或老板团、太太团等‘富贵团’,地陪旅行社甚至会按人数付给全陪旅行社人头费,来‘买’团。”      小曲告诉记者,旅行社以超低的团费做诱饵,然后和购物商店串通好,在游客购物活动中赚取利润。“不管是全陪还是地接,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导游人员的主要收入,均来自游客购物的‘回佣’,也就是提成。”      “要千方百计让他们(游客)多购物,不然的话,我就惨了,不但没有了收入,还得向旅行社陪钱……”4月14日晚22时,按事前的约定,记者拨通了北京导游王先生的电话。据王先生介绍,他所在的旅行社是一家拥有30名员工,12名专职导游,大约50名兼职导游的中小型旅行社,主要做境内陆游业务。      “一般情况下,在游客进入商店购物之前,我们会给每位游客一张8.5折的购物优惠卡,一般人还以为这是旅游公司的特殊待遇呢,其实,那是我们为了便于清点人数采取的一种方式。”王先生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优势,商店会向导游人员和旅游车驾驶员基于旅游团的购物数额给予佣金,少数商店也会给予‘人头费’或‘停车费’,鼓励导游人员和旅游车驾驶员将旅游团引入商店。于是,佣金和少数旅游商店给予的‘人头费’或‘停车费’就成为绝大多数导游人员的惟一收入来源。”      王先生告诉记者,关于导游的提成数额,各地方的比例大致相等。“按‘国际惯例’,旅游商店付给导游人员及司机毛收入的30%-40%,最高的可达50%;而地接导游、司机和全陪导游的分配方法,一般实行4∶4∶2政策,即地接导游和司机拿4,全陪拿2。”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所谓的“国际惯例”,其实就是中国旅游市场的一个“潜规则”,在这个规则下,导游人员一方面千方百计“帮助”游客进行商品采购,以保证自己的收入;一方面要承受随时而来的游客投诉,其境遇可想而知。  
  导游生存困境:“我们的生活缺乏保障”      “我们也不想带游客购物,但问题是我们导游连自身的基本生存都无法保障,哪还管得了那么多!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最低保障,导游还要另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零零散散的费用。那么导游靠什么去赚钱?”谈到自己的生活,小曲显得很无奈。      “2005年以前,我们专职导游的底薪是500―700元,2006年,底薪降到了300元,而一些兼职导游从来就没有底薪。”      小曲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他所在的旅行社的固定底薪是300元(有的小旅行社导游没有底薪);带普通团游览景点的津贴通常在50-100元左右,如果是商务团、会议型团队或是会展团还会略有上浮;随着市民出游越来越频繁,原来“难得出门、大带特产”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购物点的“回扣”收入也不稳定。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小型旅行社不给导游工资、不付带团津贴,导游的收入完全来自小费和回扣,有的还要与司机、全陪、旅行社领队平分甚至还要上缴旅行社一部分。有业内人士为旅行社辩护:“养”一个签合同的在职导游每年要多支付2万元左右,如果人力成本提高,就很难在低报价的旅行社竞争中抢到客源。      导游的无奈:“质量保证金”常被扣      对于导游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造成导游劳动权益受损的正是旅行社之间的无序竞争。      最近几年,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旅行社的利润却越来越薄,出于竞争的需要,旅行社只能压缩导游的待遇,希望依靠销售提成来转嫁负担,造成的后果是形成的报价越来越低、待遇越来越差、争端越来越多的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最重要的是旅行社规范竞争、合理定价。将导游的合理报酬纳入经营成本,有助于保障导游的服务水平,也能减少因购物、消费造成的旅游争端。”李显冬说,“如果将提成、小费都公开写入合同,导游拿得安心,游客花得也甘心。”      某些专职导游人员介绍说,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旅行社普遍会要求他们先交纳最少三四千元的“质量保证金”。当组团旅行社以导游服务质量不佳为由拒绝向接待方旅行社支付全额团款时,接待方旅行社便可按同样的理由将相关导游人员的质量保证金扣除。      “这样一来,导游人员不单是在收入毫无保障的情况下为旅行社工作,而且还在为这样的工作承担着贴本的风险。” 李显冬说。      由于低价销售造成资金流动困难,旅行社往往会要求导游人员为旅游团的活动垫付团款,用于支付餐饮、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数额高达数千元。一旦出现组团旅行社拖欠尾款的情况,接待旅行社便可将经营风险转嫁到导游人员身上。      非但如此,旅游团活动结束后,某些旅行社还往往以“组团社尚未补清团款”或“团款结算尚未完成”为借口,使导游人员不能及时报销为旅游团垫付的费用,导游人员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随时面临被克扣的可能。      国家立法 为导游设计“薪酬”      旅游市场的一些不正常现象,已经引起了国家旅游局的重视。4月21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表示,2006年末,国家旅游局已经开始着手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三部法规,其中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修订中,导游薪酬制度将是“重中之重”。      作为三部法规修改的“试金石”,国家旅游局已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旅游局相关官员表示,“我国正在着手建立公平透明的导游薪酬制度,建立以‘基本工资+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办法。并将实行按照业务技能、职业贡献和已从业年限为基础,与报酬相一致的导游激励机制。      “可以说,与其他行业相比,旅游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更为迫切。主要原因是旅游业服务对象具有短期行为,表现在旅客在旅游季节的不确定性,包括选择目的地的不确定性,选择旅行社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旅游市场供求双方关系基本属于短暂的、临时的,旅行社针对服务对象的短期行为常常会导致失信。在这个层面上讲,旅游业更迫切需要建立信用体系。”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段强接受《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采访时表示。      段强建议,对于旅行社与景点、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旅行社从中获取合法佣金的方式,应在立法层面上进行指导,确立允许的回扣比例,让旅客知情,信息对称,才能被社会接受;此外,如果让小费成为导游合理收入来源的话,就应改变传统观念,以契约的形式明确约定旅游公司、导游和游客的利益关系。至于游客的权益,旅行社的组团合同中明确细化旅途中吃、住、行、购等要素及违约责任,是当前保护游客的最有效方法。《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崔晓林/北京报道      
    转帖完了,长了些,但很透彻。
  偶对导游这种职业很感冒,虽然我重来不跟团旅游。但曾经听一个导游洋洋得意的说,带人去三峡一圈,去的几个老外,最后被榨到到重庆后,回酒店的打车钱都没有,每次想起来,都脊背发凉,如果某天,去旅游的人是我,会怎么样!!!!!!!!!!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可能吗?现在的人都钱了,都想出去玩玩,人一多,市场竞争就激烈.这些东西在其他的行业也会突现出来的
  导游也是人。不了解的人 完全没有资格在上面发表意见。各行有各行的艰难。
  转一篇晨报的报道      统一三峡游朝天门23家旅行社结盟
本报讯(记者吴国富实习生曹晓淋)昨天,记者从朝天门港获悉:由朝天门地区23家经营三峡国内游船的旅行社组建的重庆长江三峡旅业联盟体正式运作。据联盟体负责人白斌介绍,该联盟体主要是统一三峡游价格和产品,以遏止三峡旅游市场乱杀价的恶性竞争。     该联盟体成员包括经营三峡旅游的旅行社和长航江山游船公司等,是三峡旅游要素的一次大整合。白斌说,三峡旅游在上个月的船票价格已杀到了6折、甚至5折,游船公司和旅行社均无利可图,加上三峡旅游的始发港出现分流情况,目前已呈现旺季不旺的局面。经过反复磋商,23家旅行社和部分船公司已达成协议,坚持按照三峡旅游分会制定的淡旺季价格执行,由长江观光游船公司的窗口统一出票。       据初步了解,一等舱按照1022元/人的挂牌价实行统一的打8折标准,再加上丰都、小三峡、张飞庙(或屈原祠)三个景点门票,然后加上燃油附加费等,大约一等舱的价格在1200多元/人;二等舱大约为700多元/人。       目前该联盟体已开始全面整合三峡导游人员,并将在下月开始培训考试,择优上岗。        
  各位,看到了吧,准备多掏钱游三峡吧!  自由的市场竞争对消费者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大家的沉默将助长厂商靠这样名为联合实则垄断去获取暴利,而不是靠提升自己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结果是大家付越来越多的钱享受到的却是越来越差的服务。
  听说保证金降为0.00/人,但导游们有些还是缴纳了。朝天门的哈批导游都穷疯了吗?为什么就不团结起来全体罢工呢?让联合体的老板们自己带去。  其实,联合体成立后,有垄断的行为,相应的价格提高了,他们的利润就多了,而服务质量没有上去,这与市场经济规律是相违背的,最终埋单的还是出去旅游的客人。为什么行业主管部门不出面制止呢?难道你们都吃了他们的好处吗?这个社会真的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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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r1、负责旅游团队全程陪同及导游工作;r2、落实旅游团的衣食住行等;r3、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r4、负责景点资料的收集及团队反馈;r5、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r任职资格:r1、男女不限、熟悉导游工作程序及旅游产品;r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r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心有条理;r4、持有导游证,通行证及护照者优先。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时请说在赶集网上看到的)
工作地点:金水文化路文化路102号
河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病特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国际旅行社,许可证号L-HEN-GJ00034.曾被旅游局多次授予“重质量,守信誉,河南省优秀旅行社”,“河南省五十家旅行社”,“河南省最佳旅行社”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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