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喜欢哪个歌手的歌,然后看了男孩的主页以后,也喜欢男孩喜欢的歌手的歌,是啥意思?

姚贝娜。很多老艺术家,资深歌手,观众都说姚贝娜是他们见过唱功最好的,顶级的。邓丽君老师说她的歌曲我听了四天没有一点瑕疵!她可以走出去,她可以借邓丽君的位子。捞仔说:中国乐坛在找出她这样唱功的歌手我给跪!汪峰说:她本来就是顶尖水平了。韩磊在汉武大帝选主题曲的时候很多著名歌手来试歌,当时贝娜还不火,韩磊就认定了贝娜!她精通流行,民族,摇滚,美声花腔,小调,古风,拉丁,爵士,等等曲风,被称为:百变女王!冰雪女王,歌坛精灵。她去世后捐献了全身唯一能用的眼角膜让好几个人重获光明,带着贝娜的眼睛重生!也是贝娜生命的延续~贝娜刚火了两年就去世了,导致有些人不怎么熟悉她,也在所难免。但是不否认她的唱功实力!如果她一直在绝对又是一位传奇天后。不是我吹捧,这是事实,如果了解过贝娜的人肯定都知道,无论唱功,人品,都是娱乐圈一股清流。很多著名电视剧,电影的翻唱都是她。也从前一直是幕后工作,从幕后走到台前昙花一现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多次登春晚,和其他节目央视现在还在放映姚贝娜的歌曲影像。国家队出来的歌手就是不一样,央视都以艺术家来称贝娜!

吴青峰呀,超级有才的,不仅自己写歌自己唱,还给张信哲,苏见信,杨乃文,张韶涵,蔡依林,张惠妹,杨丞琳,林俊杰,林忆莲,蔡健雅,TFBOYS等著名歌手写过歌,并且有一支乐队叫做:苏打绿。你们所熟知的《小情歌》是他写的,你们所熟悉的《小精灵》也是他写的,你们喜欢的《怪美的》是他写的,你们熟悉的《掉了》是他写的,《无与伦比的美丽》是他写的,仅仅靠前奏就吸引住郭敬明的《我好想你》也是他写的,揭露了二战集中营的残酷的《他举起右手点名》也是他写的,女神杨乃文的《女爵》还是他写的,所以他被称为华语乐坛的“宝藏男孩”呀!

吴青峰唱功也十分厉害,他多唱女key(一般来说女key要在常规男key上再加五个key)而他在女key里还时不时飙个高音,他和蔡依林合唱的《怪美的》可以用魔鬼高音来形容,还有他的《起风了》、《蜂鸟》和苏打绿的《小宇宙》(青峰是苏打绿主唱),那肺活量叫一个强啊,他翻唱的《我们》感人肺腑,令人潸然泪下。

乐坛第一人 宝藏男孩火星人鬼才神的孩子 创作顶尖 专注自己的音乐 首首经典 翻唱改编盖过原唱 为了嗓音三天不吃饭只喝水 不抽烟,不喝酒 为舞台效果才化妆 音乐高材生 不信我介绍介绍几十首经典给你天天 始于颜值忠于才华 世界最好的花花衣品也超好 天生衣架子 风格全面 舞台大魔王 还有什么 你们补充 我不是粉但随便都能说了 我一个七零后越过了刘德华的坑 跳过了周杰伦 看都没看鹿晗和蔡徐坤却跳进了华晨宇这个坑 这孩子是真优秀 太有才华了

当然喜欢刘德华,刘德华娱乐圈y领军人物堪称亚洲奇迹,刘德华全球华人第一偶像,刘德华娱乐圈精神领袖堪称亚洲铁人,刘德华全球华人世界无可取代天皇巨星,刘天王中国传奇人物,全世界有华人地方就知道刘德华这个名字,刘德华全球华人世界歌影视三栖发展最成功艺人,国际著名艺术家,刘德华是唯一一位荣获国家荣誉勋章最多艺人连续三次荣获博士学位奖特殊,2000年世界十大杰出青年奖,刘天王人气一直超高无人能及,

这里的喜欢不是对歌曲的喜欢,而是针对人的喜欢,如果你人长得丑,而歌曲唱再好也没有人喜欢。我在初中时,她是全班成绩第一,各方面都优秀,深受各科老师喜欢,但我不喜好,我却喜欢一个身材好又漂亮的女生,虽然她成绩一般,就是喜欢好她这样的外在形象之美。这里问你喜欢哪位歌手,我肯定喜欢漂亮的。但你问谁的歌曲唱得好,我就认为香港就是张学友,谭咏麟,王杰,黄家驹及李克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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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去银行办业务时,玩手机很无聊,就跟手里攥着编号的姑娘聊天。 外面正下雨,姑娘的老公搭着件毛衣,提着饭盒,打着伞在马路对面朝她笑。 我感叹:“你真幸福!” 她回答:“我刚做完人流,身体虚弱,他来接我。” 她继续说:“他现在天天给我熬鸡汤、洗衣服、捶背、讲故事,从没这样细心过。” 我想开口,却被她打断:“如果可以,真想自己就这样永远不要好……” 这世界上“比较级”的能力是爱,而爱就是善良,善良最后就成了“最高级”。说这话时婆婆七十岁,作为她唯一的孙女,我十二岁,大概当时懂得太多,反而理解不了善良的真正含义。 年少失眠时,我一闭眼就会想起一些熟悉而刻骨的名字,而现在一到深夜,脑海中就会浮现山里面那个爬满藤萝的小院。 石头垒成的老屋前五十米,有一座用泥土垒成的坟,坟上面荒草丛生,青石板的墓碑正中雕刻着爷爷的名字。 寒冬的夜晚,皎洁明亮的月亮高悬于空。我出门溜达,走了趟夜路,回来时睫毛上挂了一层霜露。 我和她坐在老屋里,日光灯因为接触不良时而闪烁。 她的头发已经全白,脸上布满了皱纹,却特别慈祥。她手上正忙碌着用鲜红色的毛线缠绕透明皮筋,说是要给我做发绳,小时候的我很中意这个。 我说:“你跟我去北京吧?” 她摇摇头:“北京太吵,这儿好。” 我皱了皱眉:“可我不放心,你一个人要出点什么事……” 她笑看着我:“能出啥事,城里我不习惯,在这里我种点菜养几只鸡,对了,我明天杀一只鸡给你吃,土鸡。” 我伸出手把她眼前的白发往后捋了一下:“你是不是舍不得爷爷啊?” 她看着我,语气颇为认真:“我一直觉得老头子没有死,他只是在那里睡着了。” 我看着她,突然有些发愣,没说话。 她眼神黯了黯,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我就把他当作是睡在那下面就行了,他之前瘫痪了几年,不也是一直躺着的吗?” 我有些难过,她低头忙着手上的事。 我说:“所以,你就待在这里,陪着他,哪儿也不去……” 她坚定地回我:“不去!” 我特别心疼她,想起身抱抱她,可终究没动,因为怕打扰她。此刻她的脑海里,被记忆占据。 就这样我们沉默了差不多两分钟,她轻松地说:“你说,他咋也不保佑保佑我……前段时间我下门口的梯子时摔了。” 她急忙说:“没事没事,我没走稳。” 我开始责怪她:“你怎么没给我们打电话?不行,你还是跟我走吧。” 她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当时走着就突然感觉头晕,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后来用手慢慢地撑着地,摸着梯子站起来了。” 我伸出手抓住她的手:“你是不是没吃降血压的药?” 她摇摇头:“最近我觉得身体很好,就没吃,觉得浪费,何必花那些钱?” 我突然想哭,对她说:“降血压的药每天都必须吃,你以后哪儿不舒服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她可能觉得让我担心了,安慰我说:“在农村里,谁没个磕磕碰碰,稍不注意就摔了,没事没事。” 后来,我们又聊到了爷爷,那个已在地底下冰冷的人。 她告诉我爷爷年轻的时候因为打仗而受伤了,后来落下一身病。她生爸爸的前一天,爷爷正在重庆做手术,她挺个大肚子在地里掰玉米,那时候是给生产队干活,赚公分,突然下起大雨,她一个趔趄没踩稳,滚到了五六米的坡下,还好,肚子里面的孩子没事。 她说:“退伍后,你爷爷喜欢到处走着玩,不管他走多远,回来都会给我买点礼物……” 她说:“你爷爷总嘲笑我没见过毛主席,只见过画报,总说得找个机会带我去北京,去天安门,那里有毛主席,可老头子一直没带我去……” 她说:“你们小时候,你爷爷总说,等孙子辈的这些娃娃长大了,我们就真的享福了,当初带儿女的时候,他也这么说过……” 她说:“你们长大了,他却患脑溢血,半身瘫痪了。每次你打电话回来,他都哭,年轻的时候他可好强了,从来不哭,怎么越活越像个孩子了……” 她最后微笑地看着我说:“你啊!他最喜欢的就是你,瘫痪时总念叨着,说你叫他快点好起来,要带他去全国各地到处走走,他得亲眼看到你结婚,给你带孩子。” 她说到最后,说了一句可能在她这个年纪不怎么能说出来的话,却让我顿时眼泪大颗大颗地滚下来。 这句话便是:我想他了,过了一辈子了,他怎么在我最不利索的时候丢下我了。 我流着眼泪说:“我带你去北京,等你什么时候想去了就跟我说。” 她伸出手擦我脸上的泪水,因为粗糙刮得我脸上皮肤不适。 她说:“哭啥?不哭,我又不会走,还没看你结婚呢!” 我猛吸了下鼻子说:“我总是梦到爷爷,梦里他始终对我笑,和从前一样,习俗上说……梦见去世的人对你笑不好,可我喜欢他对我笑。” 她帮我抹了眼泪,说她梦到过一次,昏昏沉沉的,不知道是梦还是醒着的,好像天快亮了,爷爷来到她床边,伸手拿手电筒,对她说,我走了啊! 那天晚上,我看着她的睡颜,思绪万千。 她的青春变幻成一张张明媚的画面,闪过我的眼前。一位皮肤白皙美丽的女子,冲着不远处阳光干净的青年微笑,女子在心里默默承诺,我会永远陪着你,用我的一生…… 后来,我把这一包她亲手做的发绳带在了身边。 我很羡慕他们的爱情,当一人离去,另一人守着他的坟,心里住着他的人,哪儿也不去……因为,他在那里睡着。 不管走到哪一年,不管时间是哪一站,我都会回家看看。 不管走到哪一年,不管时间是哪一站,我总会想起两年前。 爷爷下葬时,周围站满了人,她却犹如形单影只,孤单葬他。 最好的夜晚,是你起床煮的面,还偷偷煮了两个鸡蛋;最好的誓言,是你悄悄攒的钱,把我的憧憬塞得满满。 所以这世界上“比较级”的能力是爱,而爱就是善良,善良最后成了“最高级”。

  • 读小学时,老师让站起来说梦想,记得大家的答案一般是老师、科学家、医生、警察……大概是觉得这些职业比较拉风,也不排除当时太单纯的可能。坦白说,我当时的梦想就是:能一直下课吗?今年寒假延长吗?还有,谁说要补习来着? 后来我发现,以前的职业全都和想象背道而驰:当老师的谆谆教诲通常说服不了自己;当科学家的奇思妙想胜不过物理化学各种学科的压榨;当医生逃不过公主的身份丫头的命运的诅咒;当警察的热情促使看了太多破案小说,眼睛提前近视,胆儿也越来越小。 不过,有四种人可称作梦想狂热分子。 第一种是纯粹梦想者。我认识一哥们,他是一个流浪歌手,称自己是艺术家,在北京人满为患的地方弹吉他唱自己原创的音乐,被城管追,被路人翻白眼,被泡面折磨得深夜胃疼,被年龄逼得气喘吁吁……他却没放弃过。 有天我们聊天,我买了一盘他自己刻录的专辑。他说:“我会成名的,这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我说:“你这么确定,为什么不去签公司?” 他叼根烟抱着吉他,一副高傲的样子:“我不想成为小丑,做戏跟音乐不一样。” 后来我在798、地铁通道和奥运公园见过他,他在大风中歌唱,在不食烟火中歌唱,在粉身碎骨中歌唱……令人肃然起敬。 第二种是半截梦想者。他们表现方式很世俗,一边啃着窝窝头,一边想着面包。这种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不计其数。有个姑娘就是典型的这类人。 她在一家影视公司上班,目标就是做一部自编自导自演,连主题曲都是自己原创的伟大而不违背市场的片子。 我说:“听起来相当威武啊!” 她说:“我预想着这个梦想会很快实现,虽然我现在不得不卑微地做一个影视编辑助理。” 我们是在一个电影剧本的讨论会上认识的,小姑娘很会来事,端茶倒水,提中肯的意见,头头是道,我当时就觉得她应该会一日千里。果然,年底圣诞节她给我发短信送祝福,个性签名写着:一名影视策划。哎嘿,明显升职了! 第三种是短暂梦想者。大学毕业后,我们学校有名同学,专业使然成了火车司机,这种职业我听都没听说过。 我们偶尔联系,半年后,他刚转正就辞职了,拎着箱子去跑业务,每天面对不同的客户,嘴皮翻飞,功效参半。 后来有天他一拍桌子:“我还是去做房地产吧!”于是他从此摇身一变成了小职员,每天开始向别人推荐户型,解决客户的问题,完全成了一个房子百科专家。 事业刚有起色,他一想又不对:“老子不能干这个!”于是他炒了老板鱿鱼,碎碎念要做编剧,于是向我取经。 我给他推荐了一百多部片子,他窝在家里嗑着瓜子看了几个月。 有天我打电话过去问他:“怎么样,有收获吗?”他那边噪音很重,说:“看片子会受影响,生命太短暂,我得及时体验自然的魅力,那啥,我现在在桂林山水呢,公交车半路抛锚,手机快没电了,回头聊……” 第四种是助人梦想者。这类人群比较广泛。有个阿姨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本来工作清闲,生活无忧,她却每天像打仗一样勤奋得让人咋舌。 她说:“儿子要买车,女儿房子要还房贷,老公又辞职创业,所以我现在每天除了正常工作,又做三份兼职工。” 我说:“那都是他们的事情,跟你无关。” 阿姨一边用计算机算着这个月的收入,一边斜眼看我:“他们都生活得漂漂亮亮了,我才放心。” 我说:“那您的梦想是什么?” 她说:“你把电话给我留一下,回头有件事我得麻烦你一下,我要下班了,回家还要给老公做饭。”阿姨风一样地离开,留下我在风中凌乱…… 所以说,人生像一部手机,梦很近,却不在服务区;爱很少,却开了无数的套餐;心很热,然而知心人换了号,生死交刷了机。小时候,经常哭着哭着就笑了,长大后,经常笑着笑着就哭了。 为什么?因为小时候的笑话是1+1等于王,长大后1+1等于田。 我有一哥们,他在北京上班时,明明薪水不错,倒一班地铁就能到家,却偏偏绕几条街坐公交车。后来他告诉我,在这班车上他遇见平生第一次令他动心的女孩子。 我说:“那你坚持个什么?” 他说:“我有预感她还会坐这班车的,肯定会的……” 有人就是这样,别人眼中的毫无意义,自己却偏偏一拼到底。所以说,羸弱的人总被生活格式化,强大的人才将生活重新定义,人是靠勇气分辨开来的。 你做一件事,我告诉你这不可能。你失去了恋人,你说自己以后不会好了。你每天从善和自省,他笑你不够商业,矫情造作。后来,不可能竟然成了可能。失去了最爱反而捡到了幸福。你发出的声音,被有回声的世界吸收,打包返还。 这都是梦想的魅力,天上不会掉馅饼,可是一直期望总比心如死灰更有盼头。 坦白地说,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也不是一个内心宽广的人,我甚至童年时有爱哭的毛病。在一切世俗面前,我只想给理想所能有的全部气力,能挖掘多少就挖掘多少,至于剩余不剩余,都跟遗憾不遗憾无关。我只是觉得人活在这世界上,应该有件自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做下去,一直做下去,即便过得一点也不讨人喜欢。 因为我们不想一无所有地到来一无所有地离去,因为不想失落,不想让自己失望。 其实,当你对某件事,以及某个人有所期待时,期待本身比这个事情的意义大得多。所以,坐过山车排队的时候,比坐上更刺激,买戒指前积攒的分秒比戴上更动人,所以,不是生命太悲观,是悲观走了调,欺骗了我们的天籁之音。 那么,梦想的意义就是让这个天籁之音不必死于咽喉中。 离世界远一些,离自己近一些。离自己近一些,离勉强远一些。我希望你成为一个不动声色的人,在雨天探索出路,在黑夜等待黎明,爱自己和爱她都多一些,希望你的人生完美,完美得干脆。 而理想的意思是理解了还敢去想,这一步如同九死一生。

  • 毕业那年,我无心工作,每天混吃等喝刷朋友圈。 我微信上有一个损友,我刷很无聊,他刷很绝望;我刷某女的倩影,他刷和某女的合影;我刷今天喝七瓶酒,他刷今天酒吧为他晚打烊;我刷走过很多打发寂寞的地方,他刷手中留下的风景票根……他总炫耀比我更浪荡! 后来我们工作了,忙碌了,靠谱了,却觉得幸福的日子没了。 而这个损友就是旺财,他是我大学里神一样的人物。 考试填诗句,老师写:长江后浪推前浪;旺财答:前浪死在沙滩上。 老师写:沉舟侧畔千帆过;旺财填:孔雀开屏花样多。 老师写:问君能有几多愁;旺财填:恰似一壶二锅头。 旺财天生文字感超强,据说三岁说成语,五岁就能写作文,到了大学已然成为风靡校园的诗人。在旺财没有住进我们宿舍之前,我独霸一方,当旺财的即兴打油诗杀进来后,我只能举手投降。 2010年我们毕业,宿舍几个哥们在KTV鬼哭狼嚎,气氛十分凄凉。 班长泪眼滂沱地说:“哭什么哭?走就走了,来日方长嘛。” 班长看了眼旺财,说:“旺财,你调节一下气氛,点首欢快的。” 旺财果然活跃了气氛,这狗东西上来就篡改歌词:“你发如血,刺破了夕阳,我等待吓死了谁……胃液坠,难忍的气味,谁用毛巾暖此刻感动的美……” 同学点《同桌的你》,旺财随机应变:“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毕业后你当了名城管,任务是负责踹摊。” 同学点《大海》,旺财脱口而出:“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请你带走我的女友。” 同学又点《月亮之上》,旺财毫不怯场:“我在遥望,市场之上,有多少物价在自由地上涨,昨天已忘,掏干了钱囊,我要和你重逢在借钱的路上,手头越来越紧,只能回想有钱的日子,像在天堂,哦耶,哦耶,谁在呼喊,工资快涨,昂贵的猪肉像白云在飘荡!” 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毕业大戏迈入高潮,旺财跳上桌,高举啤酒瓶,吼着:“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天天等你来投宿……” 听到“投宿”二字,我们抱头痛哭。 毕业前夕,旺财向大家吐露心声,他喜欢上了一个师姐,大家骂他有恋母癖,这狗货却自得其乐,第二天贿赂几个小师妹,加了师姐的QQ号。 大晚上,旺财坐电脑旁,等待师姐上线,那边刚弹出一个上线的提示,旺财一个激灵迅速向师姐自我介绍。 师姐很聪明,知道他的意图,开门见山地问:你原先有过女朋友? 旺财: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师姐:死了?怎么死的? 旺财: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师姐:唉,不容易,你见过我吧?说说你第一感觉是什么? 旺财: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旺财不死心: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 师姐:马屁精!你有理想吗? 旺财:他年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师姐:你……对爱情的看法呢? 旺财: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师姐:那一定喜欢读书喽? 旺财: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师姐:吹牛!你那么有才华,怎么还独身? 旺财还要继续抒情,对方留下一个灰色的头像。 我告诉他这么做太拙劣,不如来撒手锏。旺财极为赞同,第二天破天荒去了图书馆,在里面埋头苦思一整天,第二天惊天地泣鬼神的求爱诗跃然纸上。 诗的名字叫《师姐师姐》。 师姐师姐,你说,你没见过大海 师姐师姐,北京的柏油路有点硬 你的高跟鞋,嗒嗒的,大步流星 我用视线,熨烫你优雅的背影 你的腰身,摇曳着这座城 你的美,绑架了,路人的眼睛 我微笑,抬手,打个响指 海风中,你惊异地回眸,长发飞舞…… 你终于发现,我在你身后 师姐师姐,路这样硬,我真有些,不适应 随意地,将北京的路,一步一步,踩成沙滩 我带领着沙滩,一步一步走向你 师姐师姐,是的,我就这样走向你 带着支离破碎的,蓝,汹涌又安静地走向你…… 带着飞舞盘旋的海鸥,走向你 像驱赶白鸽一样地,驱赶着沙滩走向你…… 带着,在北京的三环,不可能出现的海,走向你 你的高跟鞋,浅浅地陷入沙滩里…… 我终于可以,面对面,看着你 我只是这样,无助而忧郁地看着你 直到你,怯怯地说:“孙子,你丫干吗呢?” 那时,我绝望地,退潮而去 留下,一马路的珍珠,给你 再留下,北方的海风,在北京的金山上,绵绵地,缠着你 师姐师姐,我是海的儿子 师姐师姐,我喜欢你,想去见你 也想顺便,让你看看,海…… 据说这首诗递到师姐手中,这姑娘哭笑不得,感动得一塌糊涂,第二天就答应了旺财。 旺财满面春风,逢人就矫情地舞文弄墨,搞得大家见他都躲。大家认为这两人太文艺,估计以后走不长,没想到刚毕业一年,两人就四处散发请柬准备结婚了,这速度让大家大跌眼镜。 2008年,旺财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因为创意上的问题与总监发生分歧,很快遭到总监不满。老总发怒炒了旺财鱿鱼,晚上旺财失魂落魄地回来了。 旺财跟师姐说:“媳妇,我失业了。” 师姐说:“没关系,别放弃。” 旺财:“对不起,我会再努力,晚上我投简历。” 师姐:“好好歇着,我养你!” 师姐:“怎么,失落了?” 师姐:“亲爱的,我不想你这样。” 师姐:“我们要孩子吧!” 2010年,旺财跟师姐的孩子已经两岁,西瓜头,古灵精怪,小小年纪却很话痨,见了我就问:“哇,叔叔,你这么大了怎么没结婚?哇,叔叔,你的发型真老土……哇,叔叔,你的眼睛小得像一条线……” 久而久之,我见着这孩子厌恶得只想躲。 有次我到旺财家闲聊,孩子冲上来摆了个卖萌的造型,旺财说:“他刚学的,想让你夸他呢。”我打了个冷战,摸摸他的头,旺财出去买西瓜,这孩子又到我身边卖萌,我看电视不理他,结果他换着角度给我看,我无奈摸摸他脸把他推一边,孩子快哭了。 后来,我去上厕所,又回头拿手机,再进去时感觉不对,上完厕所才知道:“纸呢?! ” 这孩子不仅是个混世魔王,还继承了旺财的诗歌天赋。有次在学校,老师让大家造句,这孩子上来就写诗歌:在阳光里写字,金色的,很美……长大了,依然在阳光里写字,灰色的,很伤悲…… 老师当即夸这孩子有天赋,回头就问旺财:“你这孩子有早熟的倾向啊?” 2012年,旺财跟师姐协议离婚,孩子判给了师姐。旺财每天喝得烂醉,瘦得没了人形。 好几次我去酒吧把他扛回家,他吐得我满身都是,我索性想不管他。可是他没了爱人,没了孩子,没了一切活下去的勇气,我不管他,他会不会真的死掉? 我问旺财:“你为什么会走到今天?” 旺财说:“我对不起她,我不该勾三搭四。算了,一切都晚了。” 我说:“也许一切能重来,师姐还等着你!” 旺财摇摇头说:“不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旺财依旧恋春风,就够了。” 我说:“那你要好好生活啊。” 旺财:“我要睡觉了,帮我带上门,再见!” 后来,旺财不知道去了哪里,房子过户给了妻子,他租的一居室就那样空着。我敲了几次门,都没反应,门缝里塞了一张纸,上面是一首诗。 我不知为什么,田野干枯,河水发臭 我想起了一只不飞不回的大雁,想起往事的风被吹进书页 当黑夜的雨水,开始呜咽 城市绝望地,守着路灯,一起失眠…… 我知道这是写给师姐的,也是写给他自己,我想他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吧。 一年,我正酣睡,一阵敲门声传来。我穿着秋裤去开门,旺财的儿子背着书包,脸蛋脏兮兮,泪汪汪地望着我。 孩子说:“妈妈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去找爸爸,爸爸也不在……” 我说:“他们可能有事,没事,你在叔叔这里玩。” 孩子哭得稀里哗啦:“是不是他们不要我了?是不是我不乖,我惹他们生气了?我以后一定会很乖的。叔叔,你告诉他们,求求你,告诉他们我很乖的……” 孩子的声音嘶哑,失去了印象中的无法无天,我差点哭出来。 我给孩子弄了杯热牛奶,给他找动画片看。 窗外的北京温度骤降,北风呼呼,冬天要来了。 师姐来接孩子的时候我在超市采购,回来发现桌上有一张明信片,上面的字是当年旺财写给师姐的,旁边还写了一段话:当年你送我的,现在是时候还给你了,保重。 又一年,影视公司欠我的最后一笔稿费终于归还,一个4S店的朋友向我推荐一款车,我一咬牙买了下来。第二天我抱着大堆零食和CD,一路向南,朝着旺财居住的城市一路狂奔。 旺财在济南开了一家花店,有一些固定的顾客,他们喜欢旺财送他们的诗歌,久而久之,花店的生意一路飙升,成为当地有名的诗歌花园。 我跟旺财在一家餐馆吃饭,他显得很沧桑,话题也越聊越远。他说:“我现在很幸福,一个人也可以很好,两个人不一定热闹,是不是?” 后来,我们结账走人,他生意太忙,走不开,我就开车在当地游玩。我跋山涉水,在千佛山上吹着春风,望着一望无际的平原,感觉到大地的广阔,心中的烦恼渐渐烟消云散。 我又打开旺财写给师姐的那首诗: 师姐师姐,你说,你没见过大海 师姐师姐,北京的柏油路有点硬 你的高跟鞋,嗒嗒的,大步流星 我用视线,熨烫你优雅的背影 你的腰身,摇曳着这座城 你的美,绑架了,路人的眼睛 我微笑,抬手,打个响指 海风中,你惊异地回眸,长发飞舞…… 你终于发现,我在你身后 师姐师姐,路这样硬,我真有些,不适应 随意地,将北京的路,一步一步,踩成沙滩 我带领着沙滩,一步一步走向你 师姐师姐,是的,我就这样走向你 带着支离破碎的,蓝,汹涌又安静地走向你…… 带着飞舞盘旋的海鸥,走向你 像驱赶白鸽一样地,驱赶着沙滩走向你…… 带着,在北京的三环,不可能出现的海,走向你 你的高跟鞋,浅浅地陷入沙滩里…… 我终于可以,面对面,看着你 我合上明信片,想着也许旺财早就忘了这首诗了吧,但他们像片不死的海永远汹涌在回忆中。 一个人的爱情就是一片海,海水是深情,蔚蓝是信仰,载着一丝生死相守的明亮,远走他乡。有些人被海浪冲散,客死他乡,有些人登上一座岛,落地生根。 没有人找得到来时留下的脚印,即使深深陷入,时间一遍一遍地冲刷,也会渐渐模糊。 还好,我们一直在往前走,走过误会,走过憎恨,走过分离,走过每一个执子之手的瞬间。慢慢地看得见对方的好,转身淡忘被时间冲刷掉的伤痕。 你是我的七言绝句,你是我的五言律诗,你经过我的韵脚,你踏过我的平仄。总有一天,时间卷起整个淡墨书卷,穿越一个又一个沙海战场,一座又一座古镇小城。穿越想你的每个黑夜白天,承载每一次梦的触碰,声声回响。那时候,你会记得我曾如此爱你。
  • 几年前我来北京,在一个破旧的公寓住在三层,平时上班下班见到很多老头老太。楼上不知道住的是什么人,一到晚上头顶的地板就发出一阵阵“轰隆隆”的声音,我谩骂着这么大年纪还玩SM,也不怕折了阳寿。 我被震得忍无可忍,就开窗吹口哨,然后整个楼层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老子睡不着,大家都别睡!后来一来二去,时间久了我终于见到了楼上人家的庐山真面目,一个邻居告诉我,楼上的那个老太姓武,七十多岁,会功夫。 我说:“那晚上的动静是……” 邻居说:“人家那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九阴白骨爪!” 还降龙十八掌呢,于是我开始注意老太。 武老太身材矮小,衣服干净古朴,走起路却雷厉风行。我决定跟她走近一些,说不定将来被人追杀还能来个天降奇兵,反败为胜呢。 时间久了,我渐渐发现武老太为人开朗豁达,平时我帮她干搬煤气扛面粉等重活,她隔三岔五地送我些她亲手做的泡菜馅饼之类的食物。老远看到我,她大喝一声:“小丁,回来了啊?”震得我七窍流血。 老太太脾气古怪,但大抵为人热情好客,是我喜欢的类型,于是我们的相处,稳稳地可以拿到年度好邻居的奖章了。 武老太身上有很多传奇的故事。 据武老太讲,她出生的村子是当地有名的高手村,大部分村民是从外地移居来的,而且彼此都沾亲带故,男女老少多多少少都有点功夫,差不多像《功夫》里那样的武术高手聚集的村落,当然没有那么传奇。 武老太从小就跟着父亲学了点武艺,具体学了什么,武老太只字不提,所以后来的传闻只说她会功夫,会多少一直是个谜。 1951年,他们村子是方圆几十里有名的富村,因此招来很多江洋大盗的觊觎,一拨一拨的人去搜刮、去盗窃、去抢劫,但这种虎口里拔牙的行径,多是以强盗损兵折将而结束。 有一年,村里来了个不速之客,此人武艺同样精湛,腰上别有双枪,手段毒辣,村民不断遭到迫害。警察来了很多次,调查很久,也没发现他的踪迹。 一般而言,盗贼是见好就收,可这个人偏偏是死心眼,放出狠话要血洗全村。 那时候,武老太还是个小姑娘,她去方圆十里的外婆家玩耍,回来后发现家里出事了。 武老太的老爹身中一枪,钱财没被掳走,可是大盗留下狠话,他还会再回来。究竟他什么时候再来,没人知道。 于是,那些天,左邻右舍开始帮忙看家护院,准备了很多独门暗器。 几天后,大盗仍旧没踪影,大家以为大盗溜之大吉,就放松了警惕。 那天凑巧后村的张二结婚,大家闹了一天,人困马乏,整个村子的人很早就酣然入眠了。 凌晨时分,武老太尚在睡觉,忽听堂屋有枪声,立即冲了过去,可是还是晚了一步,大盗身受重伤,爹爹却身中数枪,娘亲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武老太怒火中烧,大喝一声:“浑蛋,拿命来!” 大盗提着钱袋要逃走,武老太手拎九节长鞭追了过去,九节长鞭的使用是她早年跟外公学的。 大盗飞身跳上墙头,武老太穷追不舍。大盗要向她开枪,武老太一鞭挥过去,打掉他的盒子炮。大盗见时机不妙想跳墙逃走。武老太再挥一鞭,将九节长鞭的钉头直插大盗的手心,钉头牢牢地扎在墙上,大盗疼得龇牙咧嘴。 情急之下,大盗掏出匕首,一把将右手砍掉,翻身栽下墙头,狼狈地逃走了…… 自那之后,大盗再未出现,而武老太全家过了几年就搬到了外地,武老太的爹爹因为那一枪留下了病根,在武老太十八岁时离开人世。 有次,我去看武老太,她拿出九节鞭给我看,钉头锋利而狰狞,有淡淡的血迹,吓得老子瑟瑟发抖,我说:“你为啥不将上面的血洗掉,怪瘆人的!” 老太瞪我一眼说:“你懂什么,这是尊严的问题!” 武老太的传奇故事在小区里传得神乎其神,大家买菜下班见了武老太都夸她武艺高强,比得上穆桂英了。 老太横眉怒目,脾气古怪,一概回复:“不准你们为我骄傲,又不是你们的功劳,一边凉快去!” 大家被噎得接不上话,不敢再提这茬。 有次,街头一群小流氓围着一个瘦弱的小伙子拳打脚踢,行人路过看不下去却不敢吭声。 正巧武老太骑自行车买菜从那里经过,刹住车,以她一贯的作风,大喝一声:“浑蛋,住手!” 小流氓们充耳不闻,继续疯狂踢打。 老太恼了:“真行,还没人管你们了,仗着人多势众就欺负人?” 老太把自行车支住,大步流星地走过去。 小流氓们停了下来,一个黄毛的家伙冷冷地说:“老奶奶您回您的家,跟您无关,再说,您就是想管也管不住不是!” 武老太铿锵有力地说:“告诉你年轻人,别太猖狂,我当初上战场时,你这样的我能打五六个。你不思进取,不想着为国家做点贡献,游手好闲,看你就知道你父母没文化,才养出来你这样一只社会的蛀虫!” 小痞子怒了,火冒三丈,抬脚就去踹武老太。武老太侧身躲开,一个箭步上去,抬脚踢在小痞子的膝盖上,小痞子“啊”一声身子一软,他不服输又一拳踢上去,老太一把抓住猛地反剪,一个背负投,将对方重重地摔在地上,疼得小痞子在地上龇牙咧嘴。 周围一时鸦雀无声,其他几个小流氓被震住,不敢吱声。 围观的人群发出洪亮的叫好声。 老太摩挲一下双手,硬朗地说:“小子,跟我老婆子动手你还嫩点,回去好好练练吧!” 说完,老太优哉游哉地去推自行车。 地上的小流氓突然爬起来,拔出匕首,一把刺向武老太。武老太耳朵一动,猛地转身,一个高边腿啪一声踢掉匕首,再一个直踢,将小痞子重重地踹向三米开外,他翻了个跟头,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七十多岁的老太,徒手制服手拿利器的一群小流氓,让众人彻底折服,人群中再次发出强烈的叫好声。 老太怒喝:“小玩意,还敢跟我玩暗算?明着告诉你,当年小日本的刺刀,奶奶我都没怵过,你再动,我就把你小子的胳膊卸下来!” 被打的小伙子一瘸一拐地走上前向武老太道谢。 武老太扬手打断他:“甭谢我,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然他们也不会打你,一边凉快去!” 说完,老太跳上自行车,身轻如燕地拥入人群中…… 武老太的名声越来越旺,一家媒体想采访她,问她是不是当年的峨眉派传人,武老太关门不见客,只留下一句:“什么武当峨眉,这是我老婆子自创的武家拳!” 后来有次小区发出通知,要找八一文艺汇演的节目,有人私下给武老太报了名,填的是“功夫表演”。武老太得知大骂那人一顿,发牢骚说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她不去。 后来表演那天,武老太还是来了,穿了身太极套装,威风凛凛。 武老太跟着导演去后台排练,导演跟她介绍说节目先是单独武秀,然后是跟一群“日本鬼子”对打,导演还强调只是亮出功夫,点到为止,不要真打,在幕后老太太一个劲地点头。结果聚光灯下,老太就忘记了,她一看见日本人火就上来了,就在台上亮出了真功夫,一招一式毫不留情。台上演员被打蒙了,台下观众人山人海站起来叫好,口哨声欢呼声一片。 汇演到了很晚才结束,演员全身青一块紫一块地向导演抱怨,要是真打,事先也该说好啊,闹着要赔钱。 导演里外不是人,叫来老太,问她到底在干什么,说好是点到为止,为什么假戏真做。 武老太笑呵呵地说:“没控制住,我一看到日本鬼子就来气,下次不敢了!” 导演心里嘟囔着:下次,还有下次?下次我看你能把整个屋顶用内功给掀了! 但他只是客客气气地说:“算了算了,还别说,您老还真是武打巨星的坯子!” 老太有三个儿女,平时他们关系很淡薄,不是儿女不孝顺,而是武老太脾气古怪,与儿女合不来。比如,儿子觉得她年龄大了,不如轮流去儿女家住,有个照应,武老太也不拒绝,可她天生就是儿女的克星,到谁家就搞得谁家鸡犬不宁,最后只得一个人住。 儿女又不放心她,隔三岔五地来看她,来的时候神采飞扬,走的时候怒气冲冲,哭着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来了。 我问武老太:“你是不是觉得孩子不理解你,有代沟,不自在?” 武老太没好气地说:“他们把我当作阶级敌人,见不得我高兴,真是儿大不由娘!”最后她还补充了句,“对了,小丁,看你平时晃来晃去,不会也是个不孝敬的主吧?” 我顿时大汗,终于明白她的儿女们为什么远离她了。 2011年春节过后,大雪,我从老家来北京,一连几天没见到武老太,向邻居一打听得知,她去了重庆。 我问:“她去重庆干吗?” 邻居说:“找她二十年前的老公!” 邻居接着说:“武老太随她父母搬到重庆时,就已经结了婚,她老公二十年前因犯罪潜入山林,一直没出来,后来警察也不知道在哪里得到消息说老头已经自杀了。可老太偏偏不信,每两个月去一次重庆老家,然后徒步上山,说一定要找回老头,劝他自首,然后等他出来。” 我说:“那她家老头到底还在不在?” 邻居说:“很难说,应该早不在了吧。当年就老太一个人随着娘家人搬到北京,一手养大几个孩子,这些年估计放不下老伴,就发起了找老伴行动。” 我点点头,突然能够理解武老太之前的烦恼了。人到老年,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武老太就是在等着老头对自己告白,所以一直不肯放弃。 街上的雪差不多融化完时,老太风尘仆仆地归来了。我喜滋滋地去拜访她,问她有没有收获。 武老太叹口气说:“你也听说了啊?唉,没找到,不过,收获还是有的!” 老太说:“去年有人见过他呢!” 我泄了气:“这句话你说了多少遍了?” 就这样,武老太每两个月一次准时去重庆找老头,回来跟大伙带一些重庆的特产,还有一些天马行空的消息。 大伙劝她要不放弃吧,或者再给她介绍一个。 老太怒目圆睁:“胡扯!小心老婆子我揍你,我就不信他能在山上过一辈子,这次去我还听说有人见过他哩!” 说到这里,老太脸上会露出难得的红润。 2012年夏天,闷热多雨,武老太的风湿病犯了,腿脚没有以前那么灵巧了,她仍旧背着旅行包,带了些膏药信心满满地出发去寻夫。 6月底,我从天气预报上得知重庆雨水不断,整整下了一个多月,而老太这次去了很久才有消息,回来却不见她出门。 我去她家看望,得知她淋雨发了场高烧,医生说她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以后还是少做这种徒步旅行的活动。 武老太一字一顿地说:“老婆子我下床给你打个五行拳吧,明着告诉你,像你这样的三两个我现在照样对付。”最后她还补充一句,“一边凉快去!” 医生笑着摇摇头,无奈告辞。 8月初,我去外地出差,临走前给老太抱来一堆碟,说都是早期香港武打片,在家里无聊可以打发时间。老太嘴上嘟囔着都是花架子,经不起考验,手上还是爽快地接住了。 临走时,我又小声说让她多注意身体,她骂了我几句,将我赶了出去。 9月中旬,天气微凉,我忙得焦头烂额,渐渐把武老太给忘了,想起来时,拎着从外地买的小礼物去敲门,半天没响应。 后来一个楼下的小伙子告诉我说,老太住进医院去了。 我心一沉,忙问发生了什么事。 邻居叹口气说:“真没想到,凭空就得了一个半身不遂的毛病。你说这人啊……” 后面的话我没有听进去,失魂落魄地下楼,像做了一场噩梦。 几天后,投资方打电话让我开剧本会,折腾了几天几夜。我回来后和几个邻居商量着去看武老太,到了医院,才发现情况比我想象中的严重。 武老太面色憔悴,只能动一只手,坐在轮椅上,张着嘴却只能发出咿咿呵呵的声音。 几个邻居当时就哭了,老太看到我,似乎有话要说,她努力地用眼神表达,可是我仍旧无法弄明白她要表达的意思。 我的胸口像是被重锤击中,以前的武老太飞檐走壁,现在却寸步难行;以前的武老太雷厉风行武艺高强,现在成了半身不遂完全需要人照顾的角色。 她心里的痛苦恐怕旁人无法能懂。 我们没待多久,就被武老太赶出来了,她用眼神表达不想见任何人。我们走出医院,脑子处于悬浮状态,心里像扎了一把刀。 圣诞节前夕,北京下了几场阴绵的雨,街上很冷清。我听人说,老太身体有些好转,就是不肯跟儿女们一起生活,后来又听说她闹着要去养老院,儿女们拗不过她,就送她去了。 没有武老太的小区像人没了魂。我懒得出门,天天泡在家里写剧本。 冬至时,我跟几个邻居拎着饺子去养老院看武老太,她精神矍铄,比原来好很多。她吐字不清地跟大家介绍自己在养老院的伙伴,还拿出儿女送的东西给我们吃。她变得很慈祥,让我一时觉得很不适应。 我想武老太不肯跟儿女一起住,可能是在捍卫自己的尊严。她一生气盖山河,雷厉风行,晚年落到这步田地,她不是没有过失望。老太跟自己较真,她不愿意别人看到她这个样子,所以她选择住进养老院,离开一切让她难受的地方,自生自灭。 新年过后,北京恢复以往的热闹,不时传来爆竹声,小孩子穿着新衣喜气洋洋。我交了剧本最后一集,开开心心地去养老院看武老太,正巧碰见院长,他说有话跟我说。 院长声音低沉地说:“老太上周没了!” 院长补充说:“自杀的!她不知道在哪儿搞来的安眠药,吃了一大瓶,第二天才被发现。” 我走出养老院,天空电闪雷鸣,北方的冬雨稀稀拉拉砸下,城市的上空有人在燃放烟火。 我看着雨中的火花,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武老太抽出九节夺命鞭,大喝一声“浑蛋,拿命来”,一把将大盗的手钉在墙壁上。 武老太亮出高边腿,一把踢掉小流氓的匕首,霸气地警告:“小子,你太嫩,回去好好练练吧!” 武老太背着旅行包,说:“有人见过我老头,我一定要找到他。”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千里寻夫。 武老太躺在黑暗的房间里,缓缓地倒出所有的安眠片,想着当年出嫁路过的石板桥,想着当初杀敌报国的红缨枪,想着冬天的风夏天的雨,还有一辈子的遗憾与孤独,慢慢地将药片放入口中…… 然后我耳边响起那句话:“不准你们为我骄傲,又不是你们的功劳,一边凉快去!”

  • 大四那年,学校里流行一种软件,据说可以代替想念的人,进行智能聊天。 要求是,提供这个人网上一切的信息,系统自动地转变成这个人的说话方式。 我宿舍里的哥们廖十三,跟女友闹了别扭,抻了整整一周,宣告恋情结束。廖十三在宿舍里,逢人就讲自己的恋爱盛衰史,大家听得耳朵起茧,见他就躲。 廖十三心灰意冷,有天回来突然神采飞扬,大家以为他跟前任破镜重圆了,他委屈地跳脚:“老子恨死她了,老子不甘心,老子一定要骂死她!” 于是,廖十三决定跟前任“再续前缘”,含泪加入虚拟世界。 第一天,廖十三颤抖地打出三个字:你大爷的。 廖十三:跟我分手,你一定很快乐吧? 廖十三:不要以为你沉默,就万事大吉。 廖十三怒火中烧,要砸电脑。 那边突然回复:对不起,系统出毛病,于是自动回复…… 廖十三气得要将世界付之一炬,对话框跳出一行字:希望你好好的。 廖十三愣了片刻,哭了。 第二天,廖十三抽根烟,咬咬牙又打开电脑,讨好地问:宝贝,我刚拿你的建行卡取钱,咋一直显示密码错误? 廖十三心里一喜:快说密码,我有急用! 前任犹豫片刻,突然一行密码发过来:ZYSBCXCZYDBFTMM。 廖十三赶紧记下密码,顺口问了一句:你的密码怎么这么长?记得住吗? 前任:当然,翻译过来是——只有傻逼才想出这样的办法套密码。 廖十三被虚拟前任伤得肝胆俱碎,夜里频频失眠,压不住怒火,凌晨爬起来,打开了电脑,上来就是一句:别睡了,你奶奶的! 廖十三:你害得我彻夜不眠,生活不能自理。 前任犹豫片刻:要不我陪你玩个游戏? 廖十三:要是不好玩,老子弄死你! 前任:我夸你一句,你夸我一句,怎么样? 廖十三:你真有判断力! 廖十三悲愤至极,决定立即删掉这个SB软件。可是他删了又装,装了又删,终于在绝望中睡着。 第二天大家一起床,看见廖十三光着膀子,穿个裤衩,趴在桌上还在睡,旁边还流着大片口水,屏幕上一闪一闪的。我仔细一瞧,对话框里有几个字:睡了吗?睡了吗?咱们再玩会儿?来啊来啊! 我打了个冷战,急忙走开了。 大家以为廖十三会就此打消念头,重新做人,没想到当天晚上他又开始了。 廖十三决定背水一战,每敲一个字就像砍了前任一刀:你以前说爱我每一分每一秒,可是…… 他生气地加上两个字:骗!子! 廖十三:呵呵,还敢狡辩! 前任:以前我爱你是按照每分每秒计算的,现在是按照每天每年计算的。 廖十三:你跟老子玩咬文嚼字? 廖十三:以前,你说要跟我去看盛夏八月的西藏,去看一月雪花覆盖的洱海,你说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一辈子唯我而已,你都忘了吧? 前任:西藏没有夏天,洱海也不会下雪。你在失恋,我也一样,所以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了。一辈子唯你而已,可是一辈子还没结束,所以我念念不忘。 廖十三彻底疯掉,猛地打上几个字:你敢见我吗? 廖十三一愣,敲出两个字:后!山! 廖十三先是愤怒,接着越想越紧张,嘴上碎碎念:“太、太、太、太刺激了!” 第二天上午,廖十三衣着光鲜,忐忑不安地去了学校后山。 九月的天空一片湛蓝,叶子飞舞,空气清凉。 廖十三刚到小山腰,就远远地看见“前任”站在山头左顾右盼。 廖十三感叹:“这也太神奇了吧!” 前任看到廖十三也惊讶得无地自容,两人尴尬地打了声招呼。 廖十三一脸羞涩:“你真来了?” 前任:“他说要跟我一起去看盛夏八月的西藏,去看一月雪花覆盖的洱海,他说我去哪儿他就去哪儿,一辈子唯我而已。” 廖十三突然眼泪汪汪,鼓足勇气说:“我还爱你,要不咱们重来吧!” 前任眼泪已经流下来了:“不能重新来过,但可以再续前缘。” 廖十三破涕为笑,上前一步,紧紧拥住对方,身后的夕阳缓缓地落山。 后来,据廖十三坦言,失恋后,前任也注册了此软件,没想到两人被软件安排,真是荒诞又神奇。 我以为故事就此结束,没想到2010年的毕业典礼还没到来,廖十三和女友又分手了,并且约定老死不相往来。 大家纷纷骂道:“能不能让大家相信爱情一次?”但看着廖十三颓废不堪的样子,没人敢揭伤疤。 2012年,大家毕业,奔向不同的城市,廖十三消失于我的世界,当年他分手的原因成为谜团,在时间的洪流中变得模糊不清。 我后来想想,原本不是什么大事,两个人好了,天雷勾地火挡也挡不住,两人要分开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水滴大的过错就能淹没一座城池。外人说多了,纯粹是多嘴,更何况,廖十三绝对是一个痴情郎。 2013年,我去一家电脑城修电脑,逛了好几家,竟然好巧不巧地碰到廖十三。 他摇身一变,成了个体户,店面牌子上写着:虚幻世界,真实人生——十三电脑店。 我脑海中突然闪过廖十三拼命敲字的情形,恍若隔世。 廖十三朝店铺里间喊了句:“我出去会儿,你看店。” 里面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好嘞!” 我一愣,想歪头看看里面的女人,被廖十三一把拽走。 我和廖十三去了一家云南菜餐厅。 我喝着“红星”酒,感叹:“你看起来过得不错。” 廖十三:“我结婚了,媳妇是本地的,孩子一岁多了。” 我瞠目结舌,弱弱地说:“当年……” 廖十三嘿嘿一笑,递我一根烟:“我知道你想问什么。” 廖十三说:“快毕业那会儿,家里催我结婚,老家的规矩是这样的,男孩子一过二十五岁,必须把婚事给定下来,于是我向她求婚,在研究生食堂的大门口,我捧着玫瑰,周围人山人海。” 我喝口酒,等他说下去。 廖十三说:“当时,她接了花,不过转身给了身后的一个姑娘。那姑娘是学信息工程的,当时我在校报上连载小说,她跟我的前任在同一个宿舍,经常能听到我的消息,暗恋我好多年。” 廖十三说:“我当时很生气,抢过花,摔在地上,就跑了。后来我想想就像当时前任说的,那天在后山上相见,因为太怀念以前,就心软了,后来接触久了,发现两个性格不同的人实在没法在一起。已经碎了的感情,拼命弥补只会炸伤彼此,放过也许是一种解脱。” 廖十三说:“后来毕业我就跟前任再没联系,倒是跟信息工程的那姑娘搭上了,向她摊牌那天,我知道了一个秘密。” 我一字一顿:“秘密?” 廖十三说:“你还记得那个代替人说话的软件不?其实除了自动设置外,他人也可以获得密码扮演虚拟人物,换句话说就是,那些聊天内容都是她说的。” 我惊得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廖十三说:“她因为爱我,不想我难过,就设计我跟前任重归于好,她忍受痛苦,来成全我们,没想到最后她却成了我老婆。” 我觉得太奇妙,但我想,一个对感情这么执着的人,也许上帝也舍不得让她错过幸福吧。 时间倒回到几年前某个深夜…… 信息工程宿舍的桌子前,干净、单纯的女孩轻轻地打下几个字——我要跟你一起去看盛夏八月的西藏,去看一月雪花覆盖的洱海,你说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一辈子唯我而已。然后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除,泪流满面……
  • 在36.6℃老街,一家昏黄的咖啡馆,我有幸遇到一个猫一样的姑娘。 她问我:“什么是最好的心灵鸡汤?” 我说:“嗯……找个合适的爱人。” “然后你会发现,你分分钟就能写出心灵鸡汤。” 她思考片刻,继续问我:“当才华撑不起野心时怎么办?” 我说:“嗯……加大野心,才华会被逼大。” “然后……你会发现,你原来的野心已经无法匹配你的才华。” 她思索良久,突然灵光一现,眼神闪烁不定:“对的对的,我还有一个,对的,我还有一个什么问题?” “嗯……什么?我怎么知道你还有什么问题?” “谢你个大头鬼,快请我吃饭!” 我一直认为写作者除了小部分的资质和充沛的学习,还要有一双分辨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的像精密镜头一样的慧眼。然而这一次我放下了所有职业性的警觉与专注,她像一只慵懒而妩媚的猫,躺卧在法兰西风格的沙发上,看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她吸引了我。 如果有阳光,我想她身上的温度一定能够温暖整家咖啡馆。 日光灯下,我细致观察,她眼化淡妆,漆黑警觉且带有忧伤,衣服是不刺眼的湖蓝棉质裙。精致充满诱惑的系带高跟凉鞋露出洁白的脚趾,鞋的颜色与衣服相同。淡白光影中的湖蓝色似乎来自梵高笔下不经意的感情涂抹,眼睛注视下,心仿佛置于一片开阔、清澈、明朗的水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释然与静谧。 但她很快合上了书,魅惑地扫视了四周,起身无声地离去。 她真的像一只高贵而不张扬的猫,不美丽,但动人。 这座城市不乏美丽的姑娘:高挑善于制造气场的,娇小有着可爱眼神的,艳丽妩媚灼痛人眼睛的,孤独如绿色植物的……但我对普遍定义的美丽姑娘无感觉。真正的好看,似乎来自一种奇异的气场,不是衣服的绚烂前卫,也不是谈吐的造作与勾引,她使人忍不住地放大瞳孔,赞叹:这果真是一个值得欣赏的姑娘! 相比众多如水滴汇入大海一样的同类,她把印象刻在观者心中,使人回想起来,觉得是一个不错的珍藏。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都会城市里,每天都能遇到上千万的美丽姑娘。她们善于用颜色、包包、浓妆、卖萌和时髦的语言来修饰自己的别致。有时候她们谈论时尚,参加派对,有时候挎上单反相机抓住每一处她们认为动人的风景疯狂拍摄。成熟干练型的,贤妻良母型的,叛逆撒野型的,中性爷们型的……她们像连绵山峦上兀自盛开的不知名花朵,从来不管自己的前世今生,不管有没有人嗅,不管有没有人采摘献给爱情与理想,都热热烈烈地盛开与凋谢。 这是女人的特权,男人懂也别想懂。 可是,我心目中猫一样的姑娘,在现实生活中却鲜能遇到。她们带着独特又神秘的气息,藏在自我的空间内读书、旅游、睡觉、经营事业。用她们独有的温柔留住喜欢她们的人,不轻易低头,不轻易放弃,不轻易选择死亡,不准备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人的身上,学着自己去掌握自己的命运。她们受伤了,偷偷隐藏自己,为自己抚平伤口,伤好后,继续做回原来的自己,做喜欢的事,追喜欢的人。 这种果断、纯粹,让男人产生恋爱与怜爱冲动的姑娘,本身已经超越了普通意义上的美丽与惊人。 很多写书的姑娘大多接近这种类型。她们喜欢收集线装书,喜欢种养各类花,天黑的时候,披上棉质的披肩,打开电脑进行天马行空的想象,写下一些让人叹息的文字。天微亮,就爬上床,蜷缩成一团,像一只贪婪而娇气的猫,嗅闻着被褥的清香。她们偶尔独自进入酒吧,醉生梦死地大醉一场,有时也会在铁轨上一个人朝着夕阳散步。她们独自存活,不管人间是非,甘醇似陈年的红酒。 看《滚滚红尘》的时候,我想韶华的品性应该与猫大同小异。她沉迷文学,以写字维生,不问政治。一个人在寂寞的公寓里,享受着慵懒而精致的生活。她敢爱敢恨,为了初恋,与父亲决裂,为了深爱,与大汉奸共处。我想她的世界是干净纯粹的,可以一掷千金,也可以孤苦伶仃,这是当时少有姑娘可以做出的事。虽然她最终没有得到真爱,可爱情对于大多数女人来说是一种奢侈,能得到者,不能说不是冥冥中的一种幸运。 大多数猫性十足的姑娘身上都有些微男性的品格,有一种结结实实的美,这种略带中性的气质总能让闺密觉得格外安全。所谓中性,并不代表说她习惯留短发,像男子一样大大咧咧。她的味道很独特,代表一种内心格局,一种内在的情怀,一种刚硬的力量。相学上说,女生男相,或女子身上有男性品格,这是旺夫以及大展宏图的特征。 那些猫一样的姑娘温柔起来,会躺在你的身边撒娇,睡上一天一夜,发怒的时候,也会用尖锐的利爪给对方致命的一击。 所以,这样的姑娘,会让那个运气超棒的男子又爱又恨,但,爱仍多于恨。 中国女人大多习惯安逸,年少的时候,有些姿色,可单纯不谙世事,盲目地投入爱情之中,结果遭遇了很多爱恨情仇。等长大后,她们又会变得懒于给生活注入浪漫情调,认为爱到最后都变成亲情,于是就成了一个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 其实,女人太过于自我,太过于安分都不好。我见过太多一身才气与智慧的姑娘,只能清水洗素颜地在家里忙前忙后,平庸一生的例子。也有很多喜欢在人群面前表演,欲望强盛,动物性十分明显的强悍者,这种野心昭显、锋芒毕露的行径最后也难逃普通平庸的结局。 在36.6℃老街,一家昏黄的咖啡馆,我有幸遇到一个猫一样的女子。 她问我:“爱是什么?” 我说:“爱是相依为命。爱是撕下面具。爱是不可能错过你。爱是冲破厌恶在一起。爱是把一生的笃定放你手里。爱是化成邪恶,希望你被贬成傀儡塑造你。爱是疯狂,爱是冒险。爱是捍卫。爱是你,爱是我。爱是全世界最动人最卑微最滚烫的眼泪。” 我叹口气说:“这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爱。”

  • 我失业的时候,就喜欢坐地铁。那时候北京的地铁还没涨价,两元钱就能从古城直达天安门,从天安门拐到东单,再从东单直插天通苑。 一站又一站,穿越北京城的古老与繁华,穿越每个黑夜与白天,穿越一切烦恼与苦闷,不觉得累。 2013年的某一天,我坐1号线,有个长发的哥们抱着吉他弹唱,从我上车起一直唱“朋友啊,让我们一起牢牢铭记呀……”一首歌持续两站多地,我快听吐了,后来被节奏带着强迫症似的卷入,竟觉得有趣。 我想,给他点钱吧,都不容易,况且怎么看他都比我还要惨。 结果那哥们没看我一眼,扭头下车了,留下我风中凌乱地攥着几张一元钱站在车厢里发呆…… 然后我感觉手里被人塞了几元钱。 我暴怒:“谁?这到底是谁塞的?谁?” 没等我反应过来,活塞爆炸似的人群拥进来。 “啊,我的脚……别挤啊,好疼……喂,你抓错地方了!” 挤在一堆肉中,我无法动弹,脑海突然浮现出一个人的面容,他就是我的朋友张力,是地铁歌手,哦不,准确地说,他的女朋友才是实至名归的地铁歌手。 2005年,我和张力通过网络认识,他在地安门卖打口碟,我那时痴迷于美国文艺片,经常去那儿光顾他的生意,一来二去,我们成了朋友。 那段时间,北京的治安查得严,张力生意干不下去,在家里打了几天游戏,把游戏机打爆,晚上喝得烂醉,第二天摇身一变,成了收银员。 我问他:“酒店小弟?” 张力摇摇头:“不对。” 我继续问:“那就是酒吧经理?” “我不猜了,你爱说不说!” 张力笑着给我点根烟,说:“我交了女朋友,她弹唱,我收钱,1号线就是我们的阵地!” 我脑子转不过来:“这个也需要收银?” 张力笑呵呵的,一脸得意,第二天他正式上班——地铁歌手的收银员。 为了庆祝他找到新工作,我白天写稿子,晚上打起精神跟哥们当托儿,去给张力捧场。我们的具体任务就是,在旁边议论:“唱得真好,给吧?到底给不给?好,给两元吧……两元你打发要饭的啊……这可是未来的惠特妮·休斯顿……五元好了……十元十元……对,二十元才对……” 我们的演技超好,张力的生意兴隆,地铁最后一班结束,张力跟他女朋友笑嘻嘻地数着一沓钱,招呼我们去喝酒。 张力的女友叫九儿,陕西人,来北京学音乐,毕业后签了一家公司,结果发展不利,耽误了两年,最后姑娘一气之下拎琴走人,成了酒吧歌手。 在酒吧不能唱自己的原创,姑娘心里很不爽,日积月累,终于跟老板大吵一架,撒手走人,就这样成了地铁歌手。 九儿的琴技很好,一首歌能出好几个版本,老实说,我觉得她的水平已经赶得上惠特妮·休斯顿了,唯一可惜的是,她缺一个机会。 烧烤摊上,九儿弹唱,张力喝得醉醺醺,跳到马路牙子上跳爵士舞,画面十分美。 两人在一起是乘法,对方是个零,无论你是几位数字,最后只能是零;两人在一起是减法,对方是负数,对方越Low你们就越强大。感情没有合适不合适,也没有珍惜不珍惜,臭味相投最重要,甭管有多臭,臭臭臭,臭到灵魂,死神都分不开。 而张力跟九儿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2008年,我写了近百万的字,脑子快写废了,于是买了车票天南海北地跑,去散心,一直跑到口袋空空,疲倦至极,才打道回府。回到北京,我疯狂接活,只要让我活下去,什么情景剧、小品、栏目剧、杂志专栏一概不拒绝。 我忙活了大半年,本打算稍稍歇一阵子,可刚按下Ending键,电话就响了起来。 是张力打过来的。我以为他招呼我去喝酒,顺带要我继续当粉丝托儿,没想到他在电话那头沉默许久,最后憋出几个字:“我跟九儿分了。” 我心一沉,脑子转不过弯,安慰他说:“没事,分就分吧……别难过了……对了,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电话那头传来“呜呜呜”的哭声。 我挂完电话,出门拦辆车,直奔他的住处。 那间破旧的出租房里,地上扔得乱糟糟,张力胡子拉碴地抱着一把新吉他发呆。 张力红着眼眶,说:“买的,那天我们吵了架,我跑出去找了老朋友,两天后回来她已经走了,电话也没人接,就留下这么一条短信。” 张力递给我手机,上面写着:对不起,我不辞而别,或许你适合更好的,但不是我,我留了一千元,好好照顾自己。 我放下手机,无话可说。 我问张力:“你打算怎么办?” 张力:“我要去找她。” 张力:“我不是找她复合,我要去砸她的生意!” 我“啊”了一声,然后一字一句地说:“女孩子在北京多不容易,你脑子坏掉了啊?” 张力说:“她那天说,我只会靠她唱歌生活,不思进取。今天我就要让她看看,我也会唱歌,我也能养活自己,从现在起,我开始学弹吉他。” 说完,张力抱着吉他,干号起来。我突然明白那些超女快男为什么能红了! 2006年8月,张力收拾一身行装,“嘀”一声刷卡,背着吉他进了地铁。我怕出事,在后面跟着他。 张力从四惠东一站一站地唱,一路上就唱两首歌,吉他弹得断断续续,走调十分严重,却乐此不疲。 其间一个哥们给他十元钱,张力笑呵呵地说“谢谢”。 那哥们皱着眉头,说:“你别唱了,拿着钱赶紧走,难听死了。” 张力想发火,最后化成一缕笑,吸口气:“出卖你的爱,我背了良心债……” 公主坟那一站,张力终于跟九儿不期而遇,九儿唱的是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 张力愣住了,眼巴巴地望着九儿。九儿水汪汪的眼睛,把对方当作空气,其间不断有人给钱。张力愣在那里,他靠近我小声问我借了一百块,然后走过去,放进九儿的布袋里。 九儿愣了片刻,一把抽出钱,眼神冰冷地还给张力。 那一刻,地铁里的人纷纷投来目光。我上前拉住张力,生怕他做出过激的事。 但张力没有,他苦笑着点点头,接过钱。 九儿接着弹唱:“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歌声悠扬地飘荡在地铁里,我看了看张力。他哭了。 2010年,张力就这样一直白天练琴,晚上到1号线卖唱,一边赚钱一边期待和九儿重归于好,积攒的绝版打口碟全部低价卖了。 九儿刚开始有些尴尬,后来见了张力干脆直接下车,下一站继续唱。 有一次,九儿在地铁里唱那首《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正巧张力也练了这首歌,就跟她一起弹,九儿唱一句他和一句。结果听众就像喝一口甘泉,塞一嘴大便,完全破坏了美感。 九儿怒了,停止弹唱,旁边几个听得入迷的小流氓斜眼看张力。 九儿说:“你们把他给弄出去,否则我不唱了。” 于是,张力就被硬生生地拖了出去。 2011年,在一家小酒馆里,张力一口气灌了瓶啤酒,说他不想坚持了。 张力说:“太痛苦了,以前都是她唱歌,我收钱,她回家练歌,我给她做饭,洗衣服。我觉得我爱她,可是我的脾气太坏,说的话不好听。” 张力说:“她在的时候,我觉得弹唱很容易,赚钱很容易,觉得家务最累,可当我真正弹唱的时候,晚上睡觉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 张力说:“爱情也许不是光是索取,还得给予,偏偏我是个喜欢给予又喜欢索要报酬的人,而九儿给了一切,我却不觉得有未来。”我说:“一切都会好的,虽然是鸡汤的惯用词,却很好用。” 张力点根烟,声音沙哑地说:“我已经订了票,明天就回家。” 我愣住:“回家做什么?” 张力说:“我不知道,反正在这里我过得一点也不开心,每天晚上都梦见她,每次坐1号线都能见到她却无法跟她在一起,这种感觉,痛不欲生。” 那一晚上,我们一直喝到凌晨三点。第二天我送张力上火车,临上车前,张力站在车门口呆望了很久,然后凄然一笑说:“九儿会不会来送我?” 我把行李递给他说:“做什么白日梦?走吧,一路顺风,到了给我打电话。” 张力深深叹口气,提上行李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他转身一刹那,我看见他的眼圈红了。 出了北京南站,我刷卡进地铁,远远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九儿背着吉他朝着火车站的方向匆忙地赶。 我想喊她的名字,却不知怎么开口。 在一起,我们无法原谅,离开了,连伤害都是美的。 不过我后来想想,一个在40℃的沙漠,一个在冰彻骨髓的南极,轨迹不一样的张力跟九儿是没有未来的。 2013年,我作为一部战争剧的编剧,要跟组去拍摄现场,那地方正是张力的家乡。 我想腾出空去看他,结果电话总也打不通,我点根烟,给他在QQ上留了言。 一周后仍然没有任何消息。 9月,戏拍到一大半的时候,有天我在现场,导演正指挥拍一场男女吵架的戏,女的被气走,男的无动于衷。 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咔!咔!咔咔咔咔!” 演员一愣,扭过头看导演,导演扭过头看后面,火冒三丈:“谁?谁喊的停,谁谁谁?” 我转过头寻找这个捣乱者,没想到一眼就认出来是张力。 张力胖了不少,剃了光头,咧着嘴,笑呵呵地朝我挥手。 我赶紧向导演道歉,黑着脸,带着张力离开现场。 在一家酒馆里,张力告诉我他过几天就要结婚,我来得正是时候,正好当伴郎。 结婚就了不起,结婚就可以拿单身贵族开玩笑啊! 最后我还是正经地问了一句:“新娘是谁?” 张力说:“反正不是九儿。” 我努努嘴,唱了句:“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张力叹口气,抽出根香烟一把塞进我的嘴里。 2013年12月12日,张力的婚礼在一家酒店举办,热闹非凡。 作为伴郎,我穿了一件几百年不上身的西装。 走红地毯,我给新郎保管戒指,还照料新郎的着装,纯粹像一个鞍前马后的太监。 宾朋满座,喜气洋洋,音乐放的却是那首《我只在乎你》。新郎很享受,新娘却不知情。 负责完最后的工作,我下台看张力和他的妻子喝交杯酒。 台下响起断断续续的掌声,我有些感动,眼前的画面在脑海中切换: 我看到舞台慢慢地幻变成一列地铁,里面坐满了欢笑的人,九儿弹琴唱歌,一旁站着的张力拿着布袋收钱。 我看到张力把洗好的衣服分类晾晒,九儿学着新歌,在天台上沐浴着初春的阳光。 我看到深夜里,张力和九儿背着各自的吉他从不同的地铁口出来,泪流满面地走向不同的爱情港湾,从此没有再相见的可能…… 我看见张力一个人提着行李走上火车,在座位上哭成泪人,而九儿在检票口被堵在外面进不去,眼神落寞而绝望。 我看见,我看见……其实我统统看不见。 很奇怪,有些歌,你本来不喜欢,因为是她推荐,后来怎么样都忘不掉;有些歌,你拼命想躲避,以为刻在心底,后来设为闹铃就听不了。 最昂贵的礼物,是你给我的陪伴;最毒辣的报复,是我对你的想念。我一直以为你是不死的发动机,后来知道你是要命的方向盘。 没关系,世界那么大,一物降一物;没关系,世界那么小,夜莺配鹦鹉。你总能遇到让你死心的人。

  • 初恋是心动嘴不动,喜欢跟踪,喜欢做梦,喜欢看韩剧,喜欢调查你的蛛丝马迹。 热恋是嘴动心不动,喜欢撒谎,喜欢表演,喜欢拍合影,喜欢人群中呐喊在一起。 失恋是嘴动心动世界动,喜欢追忆,喜欢代替,喜欢在若干年后拿来炫耀多牛或多傻。 只是,谁的雨季不下雨,各表一枝是归期,唯一值得炫耀的就两个字——珍惜。 我也遇到一些丁香般的姑娘。而她不像丁香,她叫丁香。 我对丁香的记忆很模糊。 一些年前,丁香说:“丁浩,你好好听课,超过我。”我说:“不行,我要逃课玩。”后来丁香说:“丁浩,你好好读书,别辍学。”我说:“不行,我要闯世界。”后来丁香又说:“丁浩,你好好写字,做作家。”我说:“不行,我要混社会。”再后来,丁香说:“丁浩,你好好说话,祝福我。”我说:“好的。”丁香结婚了,没人会提醒我,丁浩,你好好的。 丁香结婚时,我应邀参加,我掏份子给她,丁香偷偷地还给我,说:“我不要你的钱,你来了,我就开心。” 婚礼终于开始了,司仪让丁香许个小愿望,丁香说:“让丁浩给我唱首歌吧。” 我在下面张牙舞爪,凭什么,凭什么要我唱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刚拿起话筒,音乐就响起了,这首歌叫《晴天》。 我唱:“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 我唱:“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我唱:“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我唱:“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丁香泣不成声,我心想:这丫头真爱哭!以前被我骂一句哭夸一句哭;以前看见我跟其他姑娘搭讪哭;以前毕业了我要走了她哭……现在我唱歌她也哭,真是个爱哭的傻姑娘。 后来,我就没了丁香的消息,偶尔从抽屉里找那个旧相册,失手散落在地上,一张张老照片映在眼前,恍如隔世。 我拿起一张照片,上面写着:五年一班。我一眼就看见自己:系着红领巾,留着茶壶盖,嬉皮笑脸。身后是一脸幸福表情的丁香。她也笑着,笑容似乎很奇怪。 抽屉里还有台旧单放机,带仓里还有没取出的磁带,我装上电池,按下播放键,扩音器里传来光良的声音。 他唱:“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他唱:“也许你不会懂/从你说爱我以后/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 他唱:“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保护你……” 呵呵,童话果然是骗人的,一切都是骗人的。 我记得丁香明明说这个卡带她留下了,为什么还在这里?我记得她说这首歌很难听,为什么我按下播放键总是这首歌?为什么翻到从前的东西,我脑海里还会弹弹球似的弹出她的样子? 丁香就是个骗子,我决定再也不理她。可是,我为什么会心痛呢? 当然,没了丁香,以老子这样的魅力,肯定又会遇到更好的姑娘。 比如,高一,我去火车站小摊前排队买肉夹馍,给老板一张百元钞票,过了会儿老板递给我肉夹馍。 我眼巴巴地等着找钱,结果他说没收过一百元,反要我交回找过的钱。 老子气得肺都炸了,张口结舌说不清,平生第一次明白“冤屈”这两个字的含义。 这时,我身后一个穿着皮衣皮帽,鞋上铆钉闪闪发光,有文身的姑娘走过来。 姑娘摸摸我的头说:“那啥,别欺负小孩,还他吧!” 老板一边笑呵呵,一边赶紧数一张张皱巴巴的钱,最后一分不少地找给了我。 多年后,我一想起那浓妆文身的姑娘,就觉得女神、治愈、温暖什么的她统统最合适。不过如果当时丁香在场,一定会把钱再给一遍,让我安全离开。 可是青春没有如果,因为铆钉姑娘才是我生命中该出现的人,要不我怎么会又去找她? 铆钉姑娘帮过我,老子绝对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于是备好薄礼前去找她。 那天,下着大雨,铆钉姑娘没打伞,手拽住一个满脸胡子的男子,极力地劝阻什么。 雨敲打地面,溅起水花。我躲在小店的雨棚下,朦胧中看见姑娘的眼睛红了。 胡子男子猛地将铆钉姑娘推开,她倒在地上,衣服被浸透了。 胡子男子扬手,一辆出租车停在他跟前。 车子发动,溅起水花,洒在姑娘的身上。 几乎一瞬间,我怒火熊熊,冲过去,将雨伞打在姑娘头顶。 她突然哭了,是那种崩溃的声音,她抱住自己的双膝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那一晚,我感冒了,平生第一次因为女人感冒。不过老子有手机,可以玩贪吃蛇,什么也不怕,很快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铆钉姑娘打来的。 她说谢谢我。我没有回答,沉默许久,我不知说什么,于是挂了电话。 后来,我拨打那个号码,半天才有人接听,她“喂”了一声,接着传来噼里啪啦的噪音,像是重物击碎在地上,接着就是一阵重复的嘟嘟声。 过了一个月,我再次拨打那个号码,就再也没人接听,只是电话里的彩铃声很悦耳。 再后来,我拨那个号码就是空号了,还好我比较聪明,记下了那首歌的歌词,从电脑上调出来,按下播放键。里面传来一个沧桑的声音:“不够时间好好来恨你/终于明白恨人不容易/爱恨消失前用手温暖我的脸/为我证明我曾真心爱过你……” 几年后,有次我跟同学一起迎元旦,在KTV里狂欢,有人点了这首歌,我终于知道它的名字——《广岛之恋》。 一瞬间我很想落泪,为什么我偏偏现在才觉得它很伤感? 同学说这首歌是个诅咒,相爱的人合唱,一定会分手的。 分手就好了,最起码我知道曾经爱过你,可是,我爱你吗? 时间过得那么快,于是,后来的后来,我又遇见了一些千奇百怪的姑娘。 有的喜欢你吹牛给她听,即便是违心的;有人喜欢你抱住她,尽管有时她比你高;有时她要你牵着她的手过马路,虽然她的方向感比你强;有时她动不动就爱笑,尽管她是大家公认的最倒霉的公主;有时……有时……有时姑娘很虚伪,她只要你真诚地、坦率地告诉她——我爱你。

  • 人生的矛盾是,在煽情的年龄遇见绝情的现实,在绝情的年龄遇见煽情的时光。 刚毕业那年,晚上我总是睡不着,打起精神写剧本,为了把里面的坏蛋写得惨无人道人人唾弃,我想了句超狠的台词: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祭日,不过老子会为你收尸的…… 我还没写完,一个作家群猛地弹出来,我一失手按了Enter键! 我定睛一看,群里有一个老作家过生日,大家刷屏祝生日快乐…… 很快,我接到电话,对方一字一板地说:“小丁啊,你对我有意见?” 我解释大半天,对方终于明白,我由于敲字时间过久脑子彻底短路了,我向他透露另一个作家的糗事,他才勉强给我个缓刑。 前半夜,我睡不着在朋友圈刷消息,后半夜终于昏昏入睡,却很快被吵醒。 我无力地拨了电话给一个女人:“不管了,我要跟你住,这儿老子再也待不住了。” 女人不耐烦地说:“又梦见鬼了?” 我说:“不是,去年楼上嘿咻声音大,我吹口哨就停了,今年我吹口哨……” 我一字一泪地说:“他跟老子比着吹!这个混乱的世界,怎么还不爆炸?呜呜呜……” 我讨好地说:“我洗洗找你去吧!” 女人:“不行,你长大了,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往我家跑了,晚安,乖!” 我叹口气:“好吧,晚安!” 每个人都该备有一些深夜可以打电话的人,无论男女,他们就像出门在外手机的电量,当它极其微弱,你的安全感也一降到底……所以,要记得按时充电。 这个女人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我们一起读中学,读大学,老家隔着一条小巷,所以我一直把她当作不男不女的手机电量。除了上街砍人,看A片,说她的坏话,基本所有事我都愿意和她分享。 这种闺密似的关系一直持续着,只可惜上个月她去了美国,临走前我送她,祝她最终能够拿下榻榻米。 关于她和榻榻米的故事说来话长,我决定以最迅速的手法将它讲清楚。女人喜欢榻榻米,从高中到大学,榻榻米很优秀,篮球、吉他、学生会……统统信手拈来。女人像大多数女孩子一样犯了花痴病,偏偏榻榻米是个采花大盗,对她视而不见,于是女人就成了备胎。 大学是备胎,后来榻榻米有了固定的女友,女人心不甘,约出来此人,前前后后说了半本小说的话,总结一句就是:谢谢你替我好好爱他。 我骂她神经病,说你只要放手,我这边有成卡车的优秀男士介绍给你,可是女人就不,说这世界只有真心喜欢的东西才有令你拼命的价值,别的统统玩勺子把去! 大四那年榻榻米失恋了,天天借酒消愁。 有天晚上下暴雨,榻榻米离开学校没回来,女人不听劝跑出去找他。那一夜我睡得极不安宁,后来才知道,女人那一晚没回来,把初夜给了喝得烂醉的榻榻米。 回来后她还喜滋滋地告诉我,她跟榻榻米要好了。我无话可说,心里骂着,你真是个神经病! 过了几天,我跟女人路过一家咖啡馆,不幸看到榻榻米又勾搭上一个新的女同学,两人挤眉弄眼笑得前仰后合。女人怒了,要跑过去质问榻榻米,我拽她,她不听,情绪失控,我立即紧紧抱住她,不给她挣脱的机会。她拼命挣扎了很久很久,最终松懈下来,号啕大哭…… 2013年,榻榻米出国,临走前,见了很多以前的朋友。那天女人抱着电话等着榻榻米打电话过来,一直等到凌晨三点。 他心里从来没有过她,可她一直守着这样的梦苟且地活着,这种久治不愈的病终于直线浸入,一直延伸到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女人决定要去美国找榻榻米。 我说:“没意义的,他压根不属于你,也不适合你。”女人沉醉于自己的世界,对外人的话基本充耳不闻。那天她在登机口拥抱了我,说:“我知道自己很白痴,但想拼最后一次,也许就彻底死心了。” 我望着飞机缓缓升起,双手合十,只能默默祝福她了…… 这个世界上比伤害更浑蛋的是溺爱,伤害可以用时间来疗伤,溺爱却只能一意孤行地自我摧残。人家摆明了是个花花公子,你却昏头昏脑地舍身忘我,到最后,不过得到对方一句世界上最冰冷的回复:对不起,我欠你的,我们不合适的。 养狗的朋友知道,最害怕的不是狗狗的寿命长不过人类,生活在这个慌乱的世界会经常颠沛流离,我们要旅行,要流浪,要搬家,于是由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引发的和宠物分离,成了更糟糕更致命的内伤。 一个朋友养了三只狗,在北京发展几年没进项,被父亲叫回新疆老家,说是找好了一份这辈子饿不着的工作。临走前,他满世界地打电话,托“孤”给朋友。我打算养一只,可一想,别人的狗狗到我家,它要是个间谍,我岂不亏大了?开玩笑罢了,我讨厌生死离别,即使很喜欢宠物,却从来不敢去招惹,因为伤不起。 朋友在网上登消息,字字血声声泪地给狗狗找新的主人,很快就有不怕死的过来领养。 送狗狗们离开的时候,朋友恋恋不舍,嘴里始终都不忘说一句话:“谢谢你替我好好爱它……”转身就泪眼滂沱。 养了那么久,感情那么深,它们就像生活里的另一只手,一旦消失了,总觉得少了触摸天堂的本领。因为这个,有好多人好几年都缓不过来。 如果我们今生不曾分离,或许我们不会知道那些细碎而美好的东西在内心的重量。我们曾如此忽视它们的存在,当我们发现忽视带来的连锁疼痛时,伤感也就不请自来,这就是所谓的人生终究有遗憾吧。 可区别是,有人的遗憾是填海造陆,有人的遗憾却是精卫填海,各有不同。 2012年,我的一个编剧朋友家里出事,父亲患癌症,病入膏肓,医生下发了病危通知,说最多活一晚上,请家人做好心理准备。 朋友整夜不合眼地守着父亲,聊天说笑,捏腰捶背,补偿这些年来因漂泊在外亏欠老人的关怀。 老人临终前,我跟朋友一起守在老人旁边,还有朋友母亲——一个瘦弱而贤惠的女人。 朋友父亲一手拉着朋友,一手拉着自己的妻子,微弱地说:“孩子,爸爸就要走了,唯一放心不下的是你妈妈,从今以后我怕没人对她好,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朋友泪流满面地点点头,父亲喃喃地说:“替我好好爱她!” 我在一边眼泪止不住,这是他父亲最大的遗愿,也是最大的遗憾。 一辈子走过来,陪伴才是最忠诚的告白,能够实现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幸运。 所以,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特殊的感情,让人放不下,丢不掉,拿不起。 哪怕天各一方,我也希望你的世界艳阳高照、万物复苏,哪怕交换我的一个轮回,于我而言,也是世上最划算的交换。 所以,我一直渴望有一种永垂不朽的爱恋,能够穿越重重阻隔,拨云见日。我渴望一种不死的信仰,能够踩平曲折凹凸的现实,破土重生。 但无论走过多少路,错过多少风景路牌,我总会轻轻地向那个对的人说:“谢谢你,替我好好爱她。”

  • 我有个妹妹,黑不溜秋,丑且不温柔,男人见了吓七分,鬼神见了让三分。她像一枚随时都可能被引爆的炸弹,你稍不注意,“轰”一声,呛得灰头土脸,说不出一句话。 我读小学五年级,她读四年级。我滔滔不绝,她沉默寡言。她读书刻苦,却成绩糟糕,我恶贯满盈,却成绩斐然。 不同的是,我的光荣史像流行音乐,人尽皆知,差不多都跟恶作剧有关,而她的像是地下摇滚,在朋友圈里口头相传,多与读书相连。 妹妹的事迹有几件让我记忆深刻。 四年级下学期,妹妹的座位处于正中靠前,左能观尽窗外天下事,右能接触班级优等生,黑板一览无余,头顶风扇不偏不倚,连老师的眼神也是自然落脚此处。众人觊觎已久,妹妹守护有加。 考试成绩公布,老师决定打破座位的原始布局,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挑座位,可是妹妹不配合,别人都挪了,她不挪。别的同学去抢,她死死抱住桌子,扯着嗓子绝望地“哇哇哇”大喊,全班惊呆。 老师说:“行了,她学习刻苦,下不为例,其他人继续吧!” 又一次考试结束,别的同学去抢,妹妹抱住桌子绝望地“哇哇哇”大喊,全班惊呆。 老师说:“算了,她眼睛不好,下不为例,其他人继续吧!” 再一次考试结束,别的同学去抢,妹妹抱住桌子绝望地“哇哇哇”大喊,全班惊呆。 老师说:“没事,她回答积极,下不为例,其他人继续吧!” 最后一次考试结束,别的同学去抢,妹妹抱住桌子绝望地“哇哇哇”大喊,全班惊呆。 老师暴怒:“同学,你要不要读下去了?” 结果妹妹刷着习题,雷打不动,守着一亩三分地,一直成绩糟糕地熬到毕业。 另外,跟妹妹同班的有个同学,外号“猎狗”,那时候,我是“东邪”,他自诩为“西毒”,我们两家距离相近,猎狗上下学经常跟妹妹同路。 猎狗经常欺负妹妹:揪一下妹妹的马尾辫,学着妹妹抱着桌子大喊,还给妹妹起了一连串黑妞、黑皮瓜、犟毛驴之类的绰号。妹妹不理睬,习惯绕道走开。 初一那年,妹妹除了背上的书包,手里还拎着一个深蓝绸缎的小包,每天小心翼翼地保护着,生怕别人看到。众人满是狐疑,猎狗更是好奇万分。 有天趁着妹妹上厕所的当口,猎狗跑过去翻看妹妹的小包,正巧妹妹回来,大怒,喊了声“放下”。 猎狗嬉皮笑脸地说:“不放,不放,就不放!” 妹妹脸色通红,一字一顿:“放!下!” 猎狗不依不饶:“你怎么着吧?” 妹妹顿了顿,随手拎起板凳走上去,举着就要砸猎狗。 板凳停在半空中,没有落下。 猎狗揶揄道:“动手啊!我赌你不敢动手。” 看热闹的同学围得密不透风。 妹妹最终无力地将板凳放下了。 同学们嘲笑妹妹,纷纷散去,猎狗扬扬得意。突然“咔嚓”一声,大家猛回头,看到猎狗头上的血顺着额头流下来。 妹妹手中的板凳分成两截握在手里,猎狗“哇”一声,号啕大哭,猛地将书包扔向空中,然后书包里窜出十几本书,同学一拥而上,疯抢一空。 那些书封面上字迹清晰:《笑傲江湖》《还珠格格》《梅花烙》…… 后来,妹妹被学校留校察看,猎狗不敢再招惹妹妹。至于那些书,真相大白了——原来是老师没收学生的,妹妹学习刻苦,老师信任她,就托她暂时保管。妹妹读书糟糕,对老师安排的任务却丝毫不敢怠慢,每天用一个小包提着上下学。 这件事在学校里广为流传,连兄弟学校也有耳闻,妹妹也因此得了一个外号叫“母夜叉”。 初三那年,“母夜叉”性格变得更加沉闷,开始写日记。她的日记上了锁,却引起我的好奇,我每次趁她不在家的空当,就琢磨着怎么打开翻看。 有次,我偷偷地拿到钥匙,开了锁,背着她偷偷看了,“母夜叉”的心事在日记里尽显无遗。 她写,她想去流浪,想去天涯海角,会有个白马王子跟她一起,一生一世不分开。 她写,她想成为尖子生,每年得到校长亲手颁发的奖章,再也不会遭到哥哥的嘲笑。 她写,有天她逃学了,跟着班里的姐妹出去溜冰,结果摔破膝盖,不敢跟家里说,心里既懊悔又难过。 她写,别人走不进她的世界,她也无法和世界融为一体,像是被冰冻在琥珀里,连呼吸都是冰冷的。 那时候的我爱打小报告,看完日记,就一五一十地向母亲告发。 母亲知道后,就委婉地问“母夜叉”, “母夜叉”起初很好奇,为什么自己的事全都被公开了? 终于有天,她发现日记本里有一根烫染的头发(那时候我烫发)才豁然明白。于是,我下次再去找日记本,发现不见了。 后来我得知,“母夜叉”把日记全部烧掉了,她烧掉了我发现的秘密,也烧掉了她深藏的青春。我呢,因为年少,一半觉得无聊,一半觉得可惜,却从来没后悔过。 我大学毕业后,“母夜叉”已经工作四五年了,2010年我辞掉工作,给一家杂志写专栏,过着支离破碎的生活。“母夜叉”成了一家房产中介的经理,每天穿着制服给员工们授课,领着顾客看房签合同,忙得不可开交。 老妈催她赶快结婚,说女孩子不同于男孩,等不起。可是这么多年,她一点也没变,零下十度,男人看一眼,都会全身打战。 “母夜叉”经常来看我,给我带吃的喝的,有时候给我钱,我照单全收,只是我学会了问她最近怎么样,叮嘱她注意身体什么的。她说:“你什么时候学会关心人了?”害得我下次想说也难以开口。 后来母亲催我给“母夜叉”介绍对象,逼着她去相亲,我答应了,开始想着法地给“母夜叉”介绍圈里优秀的男人。她开始跟母亲大吵一架,后来有天不知道怎么了,跟我说:“我想通了,嗯,是该结婚了!” 我长叹一声:“‘母夜叉’终于要融化了!” 2011年,“母夜叉”相了一个做销售员的。 销售员问:“你多大?” “母夜叉”说:“二十五。” 销售员问:“收入多少?” “母夜叉”说:“五千五。” 销售员说:“我二十三,收入四千四。” 销售员笑笑说:“我赚得少点,可我很努力;我年龄小点,可我懂温柔。” 于是两人开始交往,我心里松口气,老妈喜气洋洋。 一个月后,“母夜叉”跟销售员约在同一地点。 销售员冷冷地说:“分吧!” “母夜叉”一脸坦然:“你想好了?” 销售员说:“人要是丑吧,最起码得温柔,你要是不温柔,得有情趣,人要没情趣,得能赚钱,可是你……” “母夜叉”委屈地说:“你没我赚得多……” 销售员说:“你能给我买房吗?” “母夜叉”冷笑一声,起身就走。 销售员拉住她:“那啥……咱俩AA。” 2010年,“母夜叉”相了一个做摄影师的。 摄影师问:“你爱摄影吗?” “母夜叉”说:“用iPad拍照算吗?” 摄影师问:“你能接受一个男人成天天南海北地旅游吗?” “母夜叉”说:“记得回家就成。” 摄影师笑笑说:“世界上最美的景物是人体,感情里最好的状态是混搭。我想,我们是绝配。” 于是两人开始交往,我心里松口气,老妈逢人就炫耀。 一个月后,“母夜叉”跟摄影师一个在北京,一个在西藏,两人打电话。 “母夜叉”说:“你想好了?” 摄影师说:“我爱你,也爱艺术,可是我发现只能选其一的时候,我选了后者,所以别怪我。” “母夜叉”说:“可是你总要成家的吧?” 摄影师说:“没错,实话跟你说,刚开始我觉得你是这世界上最好的模特,可是发现你摆造型只会剪刀手,所以没办法……” “母夜叉”暴怒,要挂电话,那边嚷嚷着“别挂别挂”。 摄影师说:“那啥,给我寄点路费吧,我钱包丢了……” “母夜叉”猛地挂掉,迟疑片刻,还是打开了手机账户。 2011年,“母夜叉”相了一个同行——一个部门经理。 经理问:“你会洗衣做饭生孩子吗?” “母夜叉”一愣,说:“要是结婚了,就没问题。” 经理问:“你喜欢什么车?” “母夜叉”说:“自行车吧。” 经理笑笑说:“我有套房子,有辆车,还有一颗心都给你,你跟我在一起吧。” “母夜叉”泪光盈盈,可她不会表达,只是傻傻地点点头。 于是“母夜叉”开始跟经理交往。 我心里松口气,母亲开始准备嫁妆。 一个月后,“母夜叉”冲进经理办公室,关上门,还没开口。 经理张口就说:“分手吧。” “母夜叉”说:“你真无耻!” 经理说:“对不起,我不能跟妻子离婚,我爱你,可是我也爱那个家。” “母夜叉”说:“你为什么骗我?” 经理说:“车子给你。” “母夜叉”冷笑,要离开,经理叫住她。 “母夜叉”没回头,经理说:“我媳妇在外面呢,帮帮忙,就说你是我员工。” “母夜叉”心如死灰,开门离开,迎面看到一个面色沧桑的女人站在她面前, 女人说:“我想好了,我退出,你们在一起吧。” “母夜叉”说:“我不认识他,走错地方了,再见!” “母夜叉”失恋后,不去工作,不去见任何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伤心地度过元旦,度过圣诞,进入冬眠。我担心她,奉老妈的命令去看望她,结果门牢牢地锁着,我找遍了附近的咖啡馆、酒吧等适合失恋疗伤的地方,最后在一家叫“夜猫清吧”的酒吧见到她,她已经喝得烂醉。 我搀扶她回家,外面飘飘扬扬地下起了雪,那是北京当年第一场雪。雪打湿了我的头发,冰凉冰凉的,渗入肌肤。 “母夜叉”一嘴酒气,笑嘻嘻地说:“我没事,真没事,对了,你还有钱花吗?” “母夜叉”说:“你妹妹很坚强,什么也打击不了我,失恋算个球!” “母夜叉”说:“是他们不珍惜我对不对,我干吗要伤心,孙子才伤心。” “母夜叉”说:“你妹妹我天不怕地不怕,还怕没男人吗?我怕他们抢着要我呢!” “母夜叉”还想说,突然挣开我,趴在雪窝里呕吐起来。我走过去,她一把推开我,嘶喊:“从小到大,我一直努力,学习努力,生活努力,恋爱努力,可是到头来,学习不理我,生活不懂我,连爱情都要跟我玩黑色幽默。我厌了,别问我为什么厌,我告诉你,我就是很厌,很厌,很厌,厌到从今天起,我都幻想下辈子别让我做人!” 说完,她蹲下来号啕大哭。 我想,我心目中的钢铁终于融化了,“母夜叉”这次真的成软脚虾了。可是我是哥哥,我该心痛才对,为什么我不心痛,只觉得很开心,或许是庆幸妹妹要长大了。 我把“母夜叉”送到出租房,给她熬了鸡汤,怕她想不开,晚上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清早,天不亮,我身上披着羽绒被,手边有封信。 我打开,是“母夜叉”的字迹:我回家了,房子我租了一年,你可以过来住,这里有三千元,你留着用,过年回家聊吧。 我突然一阵心酸,合上信,点燃一根烟。她在北京待了八年,做这样的决定她不痛苦吗? 2013年,我过年回家,“母夜叉”已经结婚了,新郎是当年被她一板凳砸得脑袋开花的猎狗。两人开了家超市,生意火爆,感情融洽。因为我工作忙,一家人背着我,把婚事偷偷地办了,害得我摸不着头脑。 “母夜叉”说:“我回来后,一度想要自杀,是猎狗陪我度过了艰难的时期,很感谢他。” “母夜叉”说:“超市生意很红火,事业能够让人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你的人生价值,是无法言说的满足。” “母夜叉”说:“这么多年,我发现其实爱没有那么夸张与盛大,只要是真的,即便粗糙渺小,也会绽放得格外耀眼。” 年夜饭桌上,我跟爸妈说想做电影,需要一些钱,爸妈皱了皱眉,老妈转移话题,老爸去厨房盛鱼。我自讨没趣地笑笑,拼命地往嘴里扒饺子。 过完年,雪花渐渐地停了,地上被行人踩得脏兮兮。我去县城坐车回北京,妹夫来送我,塞给我一沓钱,说:“拿着,别多想,你妹妹借你的。” 我一愣,说:“替我谢谢她。” 妹夫拍拍我肩膀,笑笑,走开了。 冬日的天空格外清冷,远处有断断续续的炮竹声,新的一年,人老了一岁。 我脑海想起十年前的一幕幕: “母夜叉”天不亮就起床,一个人背着书包,从来不迟到,顶着月光走在上学路上。 “母夜叉”抱着桌子,绝望地呐喊,死都不撒手。 “母夜叉”一页一页地烧掉日记,烧掉自己的心事,然后一个人沉入孤独的海洋,永不超生。 “母夜叉”心情爽朗地说:“爱没有那么夸张与盛大,只要是真的,即便粗糙渺小,也会绽放得格外耀眼。” 是的,年少时,读了太多“你好”与“再见”;年老时,发现心底有了“谢谢”与“抱歉”。年少时,做了太多“理应如此”与“当仁不让”;年老时,发现生命多了“顺理成章”与“心花怒放”。 全世界的镜子都一样,照出的人却不同,因为你擦得干净,我的模糊不清。 所以,妹妹,你是对的,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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