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100元意外险理赔多少,在宾馆浴室滑倒给理赔么

在饭店住宿期间,因洗浴时滑倒发生摔伤属于人身意外保险事故吗?_百度知道
在饭店住宿期间,因洗浴时滑倒发生摔伤属于人身意外保险事故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好,这个是典型的人身意外事故,请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项认定。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人身意外保险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案例解析哪些意外不在意外险赔付范围之内
[导读]: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因此,在购买意外险时,首先必须弄明白意外险理赔中哪些意外不在意外险赔付范围内。本文将为您介绍常见的意外险拒赔的8种情况。
免费预约定制保险计划
获取3家保险公司方案对比
保险专家1对1条款解读
给谁投保:
出生年月: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非赔付范围1:妊娠意外
  张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意外险产品,几个月后发生了一场意外。原来张女士有了身孕,出门行动不便,不小心摔了一跤,身上出现几处明显伤痕,张女士担心孩子别有什么影响,只好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10几天后张女士出院,成功保胎,伤痕也无大碍。出院后,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的意外险,便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可最终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张女士由于怀孕,即使造成意外也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内。
  温馨提示:就被保险人妊娠来讲,这时的意外风险肯定会进一步增加,所以,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都会把&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处在妊娠期,而想要在此期间让自己得到全面的意外保障,现在也不是没有保险产品可保,像母婴综合保险就是不错的选择。
  非意外险赔付范围2:个体食物中毒
  天热时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可孙大婶家没有冰箱,食物也只好常温储藏。一个周末,说好女儿全家来吃饭,可菜做好了,女儿来电话说单位临时加班来不了。菜做了不少,孙大婶觉得吃一顿后剩下的菜倒了可惜,所以第二天再接着吃,没想到这一吃,吃出了状况。孙大婶出现了肚子痛、呕吐等状况,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属于食物中毒。因孙大婶之前购买了意外,所以&病&好后,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却被保险公司拒绝,原因是个体食物中毒不在意外范围之内。
  温馨提示:如果说食物中毒,它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非意外险赔付范围3:因病摔倒死亡
  身有某些疾病的马老先生在雨天和老伴出门时,由于路滑,不慎滑倒。正常情况,一般人摔倒最多骨折,可当马老先生的老伴把他扶起时,马老先生已经不能自主呼吸。马老先生的老伴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他送到医院,尽管路上没有耽搁,最终马老先生还是经抢救无效,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由于马老先生曾买过意外险,他的老伴便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最终的结果是,保险公司拒绝了马老先生老伴的请求,理由是,张老先生原本就是一个&病人&。
  温馨提示: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拒赔,很多客户可能都不理解。可是如果换位思考,假如是身体健康的人,即使也出现了这种意外,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亡的,最多也就是骨折。以这起事故来讲,假如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的疾病,只不过滑倒是个诱因,也就是说,滑倒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就是保险赔付中所说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
  非意外险赔付范围4:过劳猝死
  陈先生为了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更好,所以便找了份兼职,白天一份工,晚上一份工,没想到由于过度劳累晕倒了,等送到医院,陈先生已经停止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陈先生属于&猝死&。因陈先生购买过意外险,爱人便拿着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等到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很简单,&猝死不是意外&。对此,陈先生的爱人非常不理解,很明显就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不是意外呢?
  温馨提示:过劳猝死可以说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对当事人来讲,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为避免过劳猝死,每个人都不要给自己太大的负担,珍爱生命最重要。
  非意外险赔付范围5:中暑身故
  今年夏天,钱女士步行回家时,突然晕倒,几个好心的路人把她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可遗憾的是,钱女士因抢救无效身亡。丈夫李先生在悲痛之余想到自己曾给妻子买过一份意外险,所以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保险公司认为李先生爱人的中暑死亡不属意外死亡。
  温馨提示:对于中暑可以说是一种疾病,它对患者而言和他们的身体机能,以及身体素质等密不可分,因此说,就中暑来讲,它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引起的。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中暑是可以预见的,被保险人可以避免。所以,中暑不属于,故保险公司不赔也在情理之中。基于此,为避免&意外&,被保险人最重要的还是应做好防暑工作。
  非意外险赔付范围6:高原反应死亡
  米大爷一直有想去拉萨旅游的愿望,虽最终成行,可去拉萨也成了他人生的终点。在拉萨旅游的第四天,米大爷突然出现高原反应,最终因医治无效去世。米大爷购买过意外险,家人在悲痛之余,来到保险公司索赔,可最终得到保险公司拒偿的消息,理由是,米大爷产生高原反应并不是&意外&。
  温馨提示:对于高原的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从根本上说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另外,米大爷毕竟岁数大了,高原反应的产生并不一定来自&意外&,与自身身体原因有一定关系。
  非意外险赔付范围7:冲浪溺水身故
  喜欢寻求刺激的柳先生相约朋友去海边冲浪,在出发之前,他和朋友们各自购买了一份短期意外险。最终,由于安全装备有限,在冲浪进行过程中,柳先生突然掉入水中,因不能及时施救,且水比较深,最终柳先生溺水身亡。事后,柳先生家人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做出了拒赔的决定,理由是,柳先生购买的这份保险承保范围中,攀岩、漂流、潜水、滑雪、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之内。
  温馨提示:在寿险的意外伤害条款中,一般都明确规定,如被保险人是&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者发生死亡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的&,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某些产品也包含一些高危的运动项目。但对投保人却有严格限制,且在标准保费的基础上也做了很大提高。
  非意外险赔付范围8:手术意外死亡
  为避免因自己发生意外伤害后有所&保障&,刘先生便到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不久后,刘先生患了急性化脓性梗阻性胆管炎。因病情严重,医生建议刘先生通过手术进行治疗,没想到就是这场手术意外让刘先生离开了人世。刘先生过世后,他的家属到保险公司索赔,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是,刘先生并不属于遭受意外伤害死亡,而是属于疾病手术过程中的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温馨提示:刘先生进行手术,是因为疾病,并不是意外伤害,不符合意外死亡的条件,并且他事先就应该知道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所以刘先生的家属拿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身故/残疾保障
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身故/残疾保障
所交保险费(18岁前);基本保额(18岁后)
特定轻症保障
基本保额*0.2
特定轻症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未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
身故/残疾保障
(未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
身故/残疾保障
(未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意外医疗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所交保险费*1.05
身故/残疾保障
以下显示均为向日葵已认证会员,其资料真实可靠。
以下显示均为向日葵已认证会员,其资料真实可靠。
更多精彩尽在人寿保险频道
的更多内容
本周精彩推荐
·少儿教育方案
·深圳少儿医保何时缴费
·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
·少儿医保注意事项
·少儿健康险怎么买
·教育金的购买方案
·宝宝的教育金计划
·青岛市养老保险查询论
·广州小学生医疗保险
·少儿健康险要如何计划
·四川2013少儿互助金
·2014年深圳生育保险
·定投分红怎么分给小朋友
·泰康人寿呵护一生
·泰康人寿财富人生少儿
·旅游保险赔付范围
·乘客意外险保障范围
·人身意外险理赔范围
·投保意外险注意事项
·宝宝有少儿育才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还需要意外险吗
·意外险赔付以及注意事项
·猝死,意外险赔么?
·61岁的老人购买意外险 需看清除外责任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热线追踪】宾馆浴室玻璃突然爆炸 如何赔偿争执不下|旅游|温泉_凤凰资讯
【热线追踪】宾馆浴室玻璃突然爆炸 如何赔偿争执不下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人民网上海4月29日电(唐小丽) 近日,人民网接到一南昌网友郭女士投诉,当事人反映4月初去日本旅游,途径上海,4月6日入住上海大众空港酒店。在酒店洗澡时,遭遇浴室玻璃门意外爆炸,造成郭女士丈夫受伤并缝十多针,至今,双方对于赔偿一事尚未达成一致。
原标题:【热线追踪】宾馆浴室玻璃突然爆炸 如何赔偿争执不下人民网上海4月29日电(唐小丽) 近日,人民网接到一南昌网友郭女士投诉,当事人反映4月初去日本,途径上海,4月6日入住空港酒店。在酒店洗澡时,遭遇浴室玻璃门意外爆炸,造成郭女士丈夫受伤并缝十多针,至今,双方对于赔偿一事尚未达成一致。当事人:出游遭遇噩梦 宾馆玻璃意外爆炸“4月6日凌晨我和老公入住上海大众空港宾馆,由于定了当天早上9点多上海飞日本的飞机,所以一到酒店就想马上洗澡睡觉。老公先进去洗澡,大概洗了十分钟,刚关上浴室玻璃门,玻璃门却意外发生爆炸。老公衣服都没来得及穿,玻璃从老公背后砸下来,全身是血……”据郭女士介绍,随后酒店拨打了120,将其丈夫送往浦东区人民医院。“有五处缝针,共计10多针,最严重的是右脚脚踝,导致走路不方便。我们从医院回到酒店已经是凌晨4点,当要求酒店赔偿的时候,酒店值班经理说,玻璃爆炸的原因还要调查,具体赔偿方案需要一个过程。于是我们打了110报警,警察来之后做了简单记录,并陪我们到了事发现场拍照,由于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只能协商解决。”郭女士说,为了不耽误行程,当天早上九点多他们乘飞机飞往日本。由于其丈夫受伤,夫妻二人的日本之旅并不愉快,“老公的双脚都缝了针,不能多走路,我们的整个旅程基本是在大巴和宾馆度过的。我们在日本住的温泉酒店,老公伤成这样,没法泡温泉,这个损失也应该由他们宾馆来赔偿吧。而回国之后,酒店给我们的答复却是:他们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赔付我们。至此,所有医药费、交通费甚至当晚的住宿钱,全部都是我们自己付的。”宾馆:愿意赔付当事人直接损失 其余损失无法承担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系上了上海大众空港宾馆负责处理此事的杨小姐,杨小姐说,酒店对于此事高度重视。因酒店已经购买了意外险,所以对于此次浴室玻璃门的意外破碎造成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我们已经免掉了郭女士夫妻二人的房费,并且愿意赔偿他们提出的营养费一千元和部分误工费,”杨小姐告诉记者,“但对于在日本旅游期间的费用,这部分我们无法承担。如果旅游之前发生了意外,导致无法出行的话,游客可以跟旅行社说明情况,退掉此次旅行。但两位游客依然坚持到日本旅游,所以他们提出的这部分赔偿,包括在日本住宿的温泉酒店等费用,不在我们理赔的范围内。”杨小姐表示,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律师:建议协商解决 争执不下还须诉诸法院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咨询了长安律师事务所的范贺雷律师,范律师表示在这起纠纷中,宾馆已经愿意取消房费、赔偿营养费和误工费,医疗费也有相应的意外险赔付,双方的争议在于旅游期间的损失。对于旅游期间的损失,在人身伤害争议中应属于其他财产损失,关于其他财产损失,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界定。从法律实践来讲,一般人身损害的其他财产损失包括衣物损失、随身物品损失等属于直接的财物损失。该纠纷中的旅游期间的损失,如果到诉讼程序中,也要看双方的举证和法官的主观判断。同样,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冰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张律师认为,宾馆方已经同意赔付其直接损失,日本期间发生的间接损失可以协商,如果争议较大,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通常不会支持间接损失。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515195
播放数:382462
播放数:248519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意外险理赔案例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